浙江农村低保标准


浙江 2010-05-02 02:18:43 浙江
[摘要]浙江农村低保标准(共5篇)农村低保标准1云南。到2012年10月底,全省城市低保对象93万人,平均保障标准为282元 月,比2011年提高32元,月人均差额补助209元,比2011年提高27元;农村低保对象437 7万人,保障

【www.shanpow.com--浙江】

【一】:农村低保标准

1云南。到2012年10月底,全省城市低保对象93万人,平均保障标准为282元/月,比2011年提高32元,月人均差额补助209元,比2011年提高27元;农村低保对象437.7万人,保障标准为1674元/年,比2011年提高241元,月人均补助水平达94元,比2011年增加12元。

2贵州;农村低保平均保障标准为1841元/人/年,城市的352元

3广西我区380多万城乡低保对象平均保障标准每人分别达到282元和123元,

4西藏)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现行的每人每月400元调整到每人每月440元。 (二)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现行的每人每年1600元调整到每人每年1750元 5新疆 据悉,目前新疆共有86万多城市低保对象、129万多农村低保对象。城乡低保对象每月人均补助分别为277元和129元,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6宁夏自治区政府决定,从今年4月1日起,调整全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城市低保标准由目前银川市、石嘴山市每人每月23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265元,吴忠市、固原市、中卫市由目前每人每月20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245元。调整后,我区城市低保标准将排全国第13位。农村低保标准由目前的每人每年900元调整为每人每年1350元。提高后,我区农村低保标准将排名全国第16位。 7甘肃城市低保指导标准提高15%、达到345元,月人均补助水平提高15%、达到298元;农村低保指导标准提高15%、达到2193元,月人均补助水平提高15%、达到116元;农村五保供养省级补助标准由年人均2000元提高到2510元。

8青海省调整后城市低保由每人每月310元提高到330元,农村低保由每人每年1924元提高2044元。

9海南省各市县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将不低于每人每月330元农村低保标准应不低于150元/月

10内蒙古2014年自治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平均指导标准分别为:城市每人每月459元,农村牧区每人每年3106元。

11北京其中城市低保标准增至家庭人均580元/月,农村低保最低标准增至家庭人均460元/月。

12上海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每人每月640元调整为710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每人每月500元调整到620元。

13天津天津市将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600元、400元分别调整为640元、440元;

14重庆重庆市调整了城乡低保标准,其中:城市低保每人每月保障标准分区域由原260元、230元、210元分别调整为290元、260元、240元,农村低保每人每年保障标准分区域由原1600元、1400元、1200元分别调整为1800元、1600元、1400元。调整后的低保标准从今年10月1日起执行。

15河北将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为城镇450元/月,增长20.6%,农村2500元/年,增长12.4%,

16河南

我省城乡居民低保标准划定“底线”:城市低保月标准原则上不低于300元,农村低保

年标准原则上不低于1800元

17山东去年全省城乡低保标准分别达到每人每月421元和每人每年2510元

18江苏,城乡平均保障标准分别达到每人每月431元和356元, 19浙江我省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平均月标准为463.27元和327.55元 20 福建。从2014年起,将农村低保标准由现行的家庭年人均收入1900元提高到2100元我省城市低保平均标准为295元/月

21广东 325 262

22 黑龙江

。提高了城乡低保标准,自2013年1月1日起,全省提高了城乡低保保障水平,城市低保标准提高到月人均376元,增幅25%;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年人均2181元,

23 吉林保障城市低保对象82万人,低保标准和补助水平分别达到月人均337元和306元;保障农村低保对象81万人,低保标准和补助水平分别达到年人均2179元和1512元

24 辽宁省城市低保月人均保障标准达到370元,增长88.7%;农村低保年人均保障标准达到2448元,增长112%;

25 安徽全省累计救助城市低保对象502.1317万人次,月平均保障标准323.36元,人均月补差274元,保障标准和补差水平分别较去年同期提高18.1%和24.55%。截至6月底,全省农村低保对象214.65万人,年平均保障标准 1966元,人均月补差114.3元,保障标准和补差水平分别较去年同期提高27.58%和52.7%。

26 湖南省确保城乡月低保标准分别不低于330元和165元。

27 湖北。全省城市低保平均保障标准达到330元/月,人月均补助水平达到195元;全省农村低保平均保障标准达到1660元/年

28江西城市低保标准由去年每人每月400元提高到430元,月人均补助水平由240元提高到270元,农村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200元提高到220元,月人均补助水平由125元提高到145元,

29四川城乡低保标准平均值分别达到251元/月和1329元/年

【二】:农村低保政策规定

农村低保清理规范及申请条件政策规定 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低保清理和规范工作的通知》、《正宁县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规定,永和镇民政工作站对辖区所有保障对象进行一次全面细致的排查。清理核查采取“村不漏组、组不漏户”的方式,扩大信息核对范围,准确核对家庭信息,全面掌握保障对象家庭户籍状况、收入状况、财产状况,对不符合保障条件的对象进行清退,对标准不合理的对象进行调整,对符合条件的对象及时纳入保障范围。重点核查农村低保中出现的优亲厚友、权力保、轮流保、平衡矛盾保、奖励征地农民保等问题,主要表现为:一是为了解决问题,把一些不该保障的户纳入低保,如征地拆迁、道路扩建、果园栽植等;二是“吃空保”,在确定低保对象过程中,不是从每家每户的实际情况出发,加之对一些救助对象的人口年度变化底子不清,调整不及时,致使有的低保户实际人口少而保障人口多;三是要坚决剔除家庭成员中有国家职工人员;四是要解决类别不准确的问题;五是一些低保户举家外出多年,也纳入保障范围;六是分户施保问题突出,在确定低保对象的过程中,没有对困难家庭的所有人员全员纳入,给合作医疗、大病医疗救助等工作埋下隐患;七是一些户主已经死亡的低保户没有及时更新家庭户籍及一折通信息,给低保工作及社会舆论带来负面反响;八是有些低保户不能及时提供个人证明材料,给低保工作带来一定的困难。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在本次清理规范及评议听证工作中,要严格执行农村低保的有关政策规定,坚决予以纠正。

农村低保对象基本认定条件是上年度家庭年人均纯收

入低于我县农村低保标准,且户籍状况和财产状况符合规定条件的农村困难家庭。

1.一类保障对象主要包括:

(1)无劳动能力,无收入来源的家庭;

(2)主要劳动力亡故,基本没有收入来源的家庭;

www.shanpow.com_浙江农村低保标准。

(3)主要劳动力重度残疾丧失劳动力,基本没有收入来源的家庭;

(4)主要劳动力常年患重特大疾病且无其他劳动力,经济负担沉重,严重入不敷出的家庭;

(5)供养未成年子女或赡养老人,生活特别困难的单亲家庭。

补助标准为每人每月170元。

2.二类保障对象主要包括:

(1)家庭主要劳动力经当地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认定患有癌症(各系统恶性疾病)、肾功能衰竭、心脑病(指肺心病、冠心病、风心病、心肌病中心功能三级以上的)、脑出血、脑血栓后遗症、重症肝病(肝硬化晚期、肝腹水)、糖尿病(胰岛素依赖型)、尘肺病、类风湿病(肌肉、关节、心肌改变)、白血病或家庭成员中有麻风病、艾滋病感染者等病种,部分丧失劳动力,基本生活困难的家庭;

(2)家庭主要劳动力因智力残疾、肢体残疾、精神残疾等原因,部分丧失劳动力,基本生活困难的家庭;

(3)子女因病因残无赡养能力、单独生活且年龄在70岁以上的老年人;

(4)供养大中专学生或高中生,造成生活明显困难的家庭;

(5)父母双亡、由祖父母(外祖父母)抚养未成年孙子(女)、

外孙子(女)的老幼家庭;

(6)因意外事故或者家庭变故,造成生活困难的单亲家庭。

补助标准为每人每月150元。

3.三类保障对象主要包括:www.shanpow.com_浙江农村低保标准。

www.shanpow.com_浙江农村低保标准。

(1)家庭主要劳动力经当地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认定患有腰椎键盘突出、高血压、慢性支气管炎等慢性病或肢体轻度残疾,生活仅能自理,丧失从事重体力生产劳动能力,生活困难的家庭;

(2)家庭成员中有2个以上残疾,不能从事重体力生产劳动,造成生活困难的家庭;

(3)子女因病因残无赡养能力、单独生活且年龄在60岁以上的老年人;

(4)家庭劳动力缺乏,基本生活困难的独生子女户或二女户;

(5)生活困难的单亲家庭。

补助标准为每人每月78元。

4.四类保障对象主要包括:

www.shanpow.com_浙江农村低保标准。

(1)家庭成员经当地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认定为轻度残疾(轻度视力障碍、聋哑等),影响基本生活的;

(2)家庭成员中有2个以上未成年人或体弱多病的老年人的;

(3)家庭主要劳动力被司法机关羁押或正在服役、劳教,家庭留守人员仅为60岁以上的老人或未成年人的;

(4)脱离家庭、在宗教场所居住三年以上(含三年),当地宗教管理部门备案的生活困难的宗教教职人员;

(5)农村健在的国民党抗战老兵家庭和六十年代初精简退职职工尚未享受生活补助的家庭。

补助标准为每人每月57元。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享受农村最低生活保障:

(1)不按规定如实申报家庭收入或不配合收入核查的家庭;

(2)家庭成员具有正常劳动能力和生产资料,无正当理由不愿从事劳动,导致家庭生活困难的家庭;

(3)赡(抚、扶)养人有能力但对被赡(抚、扶)养人拒不履行法定赡(抚、扶)养义务的家庭;

(4)拥有注册资金3万元以上经营性实业或购置3万元以上经营车辆或大型农机具的家庭;

(5)超出自身能力、非因不可抗拒原因而大额支出,导致生活困难的家庭;

(6)离开户籍所在地1年以上(在校生除外)或承包地撂荒的家庭;

(7)赌博、吸毒、偷盗等违法行为的涉案人员、被司法机关羁押或正在服刑、劳教的人员,本人不得纳入低保;

(8)财政供给人员的直系亲属(仅限于财政供给人员的配偶、父母、子女)家庭;

(9)经民政部门认定的其它不符合低保条件的。

【三】:农村低保最新标准

www.shanpow.com_浙江农村低保标准。

  农村低保即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它的保障对象是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农村居民。

  凡是中国公民,只要其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均有从当地人民政府获得基本生活物质帮助的权利。直白的解释则是:“低保”等于最低生活保障。其中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即为农村低保,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简称“城市低保”。

  农村低保制度

  中国对农村低保制度的探索,实际上还早于城市。只不过受传统农村集体福利思维定式的束缚和农村税费改革的影响,此项制度建设一直进展缓慢。2003年,在城市低保制度取得重大突破后,民政部开始重新部署农村低保制度的建设工作。其中一项重要举措是,在全面摸清农村特困户底数的基础上,决定在未开展农村低保制度的地区建立农村特困户救助制度,由此在中国广大的农村地区形成了农村低保制度和农村特困户救助制度“双轨并行”的局面。也正是因为这一创新性的制度安排,为顺利实现“全民低保”目标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党的十六大以来,尤其是确立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两大战略目标后,地方政府的主动性普遍被调动起来,农村低保制度的建设步伐明显加快。2004年以前,全面建立农村低保制度的仅有北京、天津、上海3个直辖市和浙江、广东2省,且维持了较长时间。

  2004年以后,发展态势有了明显变化。当年,福建、辽宁、江苏3省出台了相关文件,建立农村低保制度的县(市、区)达到了1206个;2005年,新增了吉林、四川、河北、陕西、海南5省,建立此项制度的县(市、区)总数增加至1534个;2006年前11个月,又有内蒙古、黑龙江、山西、河南、江西、甘肃、湖南、山东、重庆9省(自治区、直辖市)加入了“已建”行列,建立农村低保制度的县(市、区)数则达到了1791个。目前,中国已有2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出台了全面建立和实施农村低保制度的政策文件,享受农村低保待遇的人数达1262余万人,月人均保障标准70余元,1至9月份人均补助差额41元,1至10月份农村低保支出达到28.5亿元。

  农村低保条件

  (一)申请农村低保待遇条件

  申请农村低保待遇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持有本县农业居民户口。

  2、居住在农村村组,家庭承包土地的农村居民。

  3、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年纯收入和实际生活水平低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具体询问当地民政部门)。

  (二)申请农村低保所需的材料

  1、书面申请书。2、家庭成员的户口簿。3、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合影。4、土地、山林、水面承包合同或证明。5、外出务工人员收入证明。6、离异家庭涉及有赡、扶、抚养关系的应提供离婚证明。7、非农户人员的家庭,应提供非农户口人员的收入证明。8、对劳动能力有争议的,需提供有效健康证明。9、残疾人提供残疾证。10、审批管理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材料。

  (三)农村居民家庭纯收入的计算

  农村居民家庭纯收入以年为单位进行核算,包括所有家庭成员全年农副业生产的纯收入及其他合法劳动,经营所得收入的总和,主要包括:

  1、种植业、养殖业、手工业及其他生产性收入。

  2、批发零售贸易及餐饮业收入。

  3、社会服务业外出务工劳务收入。

  4、村组集体经济分配收入。

  5、因征地、拆迁或其他原因所获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中扣除房屋重新构建及简要装修费支出,家庭当年非生活性必需费用支出之后的收入。

  6、遗产或财产继承所得收入。

  7、自供自给的实物(以市场价格折算)收入。

  8、在购买奖券、彩票等有奖销售中所获得的收入。

  9、其他应该计算的收入。

【四】:甘肃省农村低保办法

  农村低保即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它的保障对象是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农村居民。凡是中国公民,只要其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均有从当地人民政府获得基本生活物质帮助的权利。直白的解释则是:“低保”等于最低生活保障。其中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即为农村低保,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简称“城市低保”。今天学习啦小编要与大家分享的是:甘肃省农村低保相关管理办法。具体内容如下,欢迎参考阅读!
 

  甘肃省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管理办法

  甘肃省人民政府令 第72号
 

  《 甘肃省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管理办法》已经2010年9月20日省人民政府第63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2010年11月1日起施行。

  代省长 刘伟平

  二○一○年九月二十一日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保障农村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促进城乡协调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指政府对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农村常住居民实行的救助制度。

  第三条 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坚持以人为本、保主保重、公开公平、分类施保、动态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 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制,按属地进行管理。

  第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要将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内容。

  第二章 保障对象及标准

  第六条 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是指具有我省农业户口,且在当地农村居住一年以上,因病、因残、因灾以及生存条件恶劣等原因造成上年度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

  第七条 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市(州)或县级人民政府根据维持当地农村居民基本生活所必需的衣、食、住、行、用等费用确定,并报上一级政府备案后公布执行。

  第八条 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要根据当地经济发展及生活必需品价格变化适时进行调整。

  第九条 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原则上按四类施保。 一类:主要成员重度残疾、缺失劳动力,基本没有收入来源的家庭;家庭主要成员常年患病,经济负担沉重,严重收不抵支的家庭;因意外事故或家庭变故造成无法维持基本生活的单亲家庭。

  二类:家庭生活比较困难,且需要政策扶持的计生两户和供养大学生的家庭。

  三类:虽有劳动力,但因家庭成员残疾或多病,导致维持基本生活困难较大的家庭。

  四类:其他难以维持基本生活的困难家庭。

  上述四类中,一、二、三类应占受保对象的70%以上,第四类低保对象要严格控制在30%以内。

  第十条 各类保障对象的补助水平必须拉开档次。一类补助水平达到国家确定的贫困线标准。二、三、四类补助水平在一类补助水平的基础上分别依次下调25%左右。

  第十一条 家庭生活水平高于当地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或其他不符合规定的,不得纳入保障范围。

  第十二条 农村居民家庭收入是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按国家有关农民人均纯收入统计办法核定的上年度收入的总和。包括:家庭生产经营性收入、外出务工经营收入、工资收入及其他收入。

  第十三条 优待抚恤金、奖学金、救灾款、新农合和义务教育阶段享受的各类补贴等不计入家庭收入。

  第三章 申请审批与管理

  第十四条 申请享受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按以下程序办理:

  (一)个人申请。农村困难家庭由户主向受村委会委托的村民小组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二)家庭收入摸排调查。由村民小组按有关规定对申请人家庭收入和实际生活水平进行摸底核对,并按困难程度进行排序

  (三)村级评议。村委会依据村民小组摸底排序情况,在进行调查核实的基础上,召开村评议小组会议提出评议意见,并将评议意见返回村民小组予以公示,将符合条件的困难对象名单等相关材料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

  (四)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审核前须组织人员进村入户进行核实,核实结果报县级民政部门审批。

  (五)县级民政部门审批。审批结果须返回村民小组予以公示,并向符合低保条件的对象以户为单位发 放《甘肃省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对未予批准的委托乡镇人民政府送达不予保障的书面通知。

  第十五条 县乡两级在民主评议和公示过程中,须做好事前宣传、事中指导和事后监督,确保评定工作透明公正。

  第十六条 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须建立县、乡、村三级档案管理制度。

  第十七条 各级民政部门要对属于扶贫对象的农村低保对象,及时与扶贫部门进行制度、政策、信息等方面的衔接。

  第十八条 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实行动态管理。家庭收入无明显变化的低保对象应保持相对稳定,对收入超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每年审核调整一次,形成有进有退的动态管理机制。

  第十九条 县级民政部门统一安排,乡镇人民政府具体负责,对阶段性丧失劳动能力的低保对象,每年摸底排查一次,并将结果作为其是否继续享受农村低保的依据。

        第四章资金筹集、管理与发放

  第二十条 农村低保资金和工作经费由各级政府分别按规定比例和保障需要的原则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安排。

  第二十一条 各级人民政府分配农村低保资金时,应向贫困地区尤其是特困县、乡、村倾斜。

  第二十二条 农村低保资金按季度发放。民政部门按照实际保障人数将相关材料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核后,资金由财政社保专户拨入惠农专户,通过“一折统”进行发放。

  第二十三条 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以县(市、区)为单位进行核算和管理,实行专项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

  第二十四条 监察、审计等部门要依法对农村低保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五章责任追究

  第二十五条 县级以上民政部门是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主管部门,对执行本办法负主要责任。

  第二十六条 乡镇人民政府对辖区内低保对象的审核和日常管理工作负直接责任。

  村民委员会受乡镇人民政府委托,对本村低保对象调查摸底和民主评议工作的公开、公正负直接责任。www.shanpow.com_浙江农村低保标准。

  村民小组受村委会委托,要做好对农户收入的摸底排查和比较排序工作。

  第二十七条 从事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或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一)无正当理由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拒不受理的;

  (二)违反规定为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办理低保手续的;(三)贪污、挪用、扣押、拖欠低保金的;(四)其他违规违纪行为的。

  第二十八条 采用虚报家庭收入、伪造证明材料等不正当手段骗取农村低保金的居民,情节较轻的由县(市、区)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给予批评教育,追回冒领的低保金;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

  移交司法机关处理。扰乱民主评议秩序,故意撕毁公示文件,对低保工作人员进行人身攻击和侮辱谩骂的,应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第二十九条 县(市、区)民政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在全省范围内通报批评:(一)不严格执行政策规定,工作严重失误造成不良影响的;(二)违反政策规定弄虚作假的;(三)对群众来信来访处理不当,引发集体上访、越级上访及其他恶性事件的;(四)低保金未按规定及时足额发放的;(五)在工作检查中发现并查实的其他违规问题。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条 各市(州)、县(市、区)可依据本办法,结合当地工作实际,制定具体的操作规程。

  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自2010年11月1日起施行。

【五】:农村低保标准有哪些

  农村低保线标准是指维持农村贫困居民最低生活需求的标准。按照我县农村居民维持基本生活所必需的吃、穿、住费用,适当考虑燃料费用,参照2006年县统计局农村住户抽样调查数据,确定我县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年人均纯收入700元。农村低保线标准根据当地经济发展状况、物价指数以及财政承受能力等因素的变化适时进行调整。

  农村低保的对象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是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农村居民,主要是因病残、年老体弱、丧失劳动能力以及生存条件恶劣等原因造成生活常年困难的农村居民。

  标准确立依据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按照能够维持当地农村居民全年基本生活所必需的吃饭、穿衣、用水、用电等费用确定,并报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备案后公布执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要随着当地生活必需品价格变化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适时进行调整。

  资金来源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的筹集以地方为主,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将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列入财政预算,省级人民政府要加大投入。地方各级民政部门要根据保障对象人数等提出资金需求,经同级财政部门审核后列入预算。中央财政对财政困难地区给予适当补助。

  申请条件

  1、凡具有本市正式农业户口,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户籍所在区县当年农村低保标准的农村居民均属保障范围。

  2、夫妻一方持有本市农业户口,其配偶及子女为外省市或本市其他区县农业户口,在现居住地定居一年以上,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所在区县当年农村低保标准的人员

  3、其他符合享受农村低保待遇的人员。

  4、具有正常劳动能力,无正当理由拒绝劳动而造成生活困难的人员以及采取规避法律(法规)行为造成无经济来源、生活困难的人员不属于农村低保范围[1] 。

  办理程序

  农村低保金的申请、审核和审批

  申请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一般由户主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村民委员会受乡(镇)人民政府委托,也可受理申请。受乡(镇)人民政府委托,在村党组织的领导下,村民委员会对申请人开展家庭经济状况调查、组织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后提出初步意见,报乡(镇)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后,报县级民政部门审批。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民政部门要核查申请人的家庭收入,了解其家庭财产、劳动力状况和实际生活水平,并结合村民民主评议,提出审核、审批意见。

  在核算申请人家庭收入时,申请人家庭按国家规定所获得的优待抚恤金、计划生育奖励与扶助金以及教育、见义勇为等方面的奖励性补助,一般不计入家庭收入,具体核算办法由地方人民政府确定。对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申请情况和对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民主评议意见,审核、审批意见,实际补助水平等情况要向社会公示。

  农村低保金的发放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原则上按照申请人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与保障标准的差额发放,也可以在核查申请人家庭收入的基础上,按照其家庭的困难程度和类别,分档发放。
 

农村低保标准相关文章:

1.农村低保标准有哪些

2.2015年农村低保最新标准

3.2015晋城农村低保每个月有多少钱

4.哪些人不能享受低保

5.苏州市城乡低保标准调整

6.怎么申请石家庄低保

 

本文来源:https://www.shanpow.com/rc/18944/

《浙江农村低保标准.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文档为doc格式

相关阅读
  • 赴浙江学习乡村振兴心得体会感悟发言 (锦集7篇) 赴浙江学习乡村振兴心得体会感悟发言 (锦集7篇)
  • 学习浙江千万工程经验心得体会研讨材料范文汇总五篇 学习浙江千万工程经验心得体会研讨材料范文汇总五篇
  • 参观浙江红船心得体会精选五篇 参观浙江红船心得体会精选五篇
  • 学习践行浙江千万工程经验案例言讨发言五篇 学习践行浙江千万工程经验案例言讨发言五篇
  • 浙江理工大学 杭州麦扑文化创意有限公司【创业计划】范文(精选7篇) 浙江理工大学 杭州麦扑文化创意有限公司【创业计划】范文(精选7篇)
  • 2020年浙江省物业管理条例全文范文汇总四篇 2020年浙江省物业管理条例全文范文汇总四篇
  • 2023浙江成考录取分数线是多少(合集2篇) 2023浙江成考录取分数线是多少(合集2篇)
  • 浙江2023年成人高考专升本录取分数线精选2篇 浙江2023年成人高考专升本录取分数线精选2篇
为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