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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梅兰芳与孟小冬]孟小冬与梅兰芳分手的真实原因
提要:貌似“天作之合”的梅孟恋,一直风波不断。在梅兰芳的著作中,对于与孟小冬的往昔,只字不提。而孟小冬在与梅兰芳分手后,坚决与他再无来往,可谓恩断义绝。这对台上与台下的“才子佳人”在结合后,究竟发生了什么事,导致这样的悲剧收场?
梅兰芳与孟小冬 (资料图片)孟小冬 (资料图片)
貌似“天作之合”的梅孟恋,一直风波不断。在梅兰芳的著作中,对于与孟小冬的往昔,只字不提。而孟小冬在与梅兰芳分手后,坚决与他再无来往,可谓恩断义绝。孟甚至甩下一句,“我今后要么不唱戏,再唱戏不会比你差;今后要么不嫁人,再嫁人也绝不会比你差!”
这对台上与台下的“才子佳人”在结合后,究竟发生了什么事,导致这样的悲剧收场?
婚后 “金屋藏娇”
婚后,小冬开始有空虚之感。她终日无所事事,感到离开了舞台就像鱼儿离开了水一样。她向梅透露过想重返舞台的想法,梅却以“男主外女主内”“朋友会笑我连自己的太太也养不活”为由阻挡。当时不少戏院老板及戏迷见孟小冬突然没有消息,到处打探,冯总裁决定让“金屋”秘密乔迁至长安大戏院不远的内务部街的一条小巷内。当时的《北洋画报》上最早披露过梅孟结合的消息,梅出面辟谣,弄得报社十分狼狈,后来又登出了《梅伶近讯》说,孟现在居住的“金屋”是梅租给孟住的,两人不过是房东房客关系。
梅兰芳为了让孟小冬打发时光,想请余叔岩上门教孟小冬学戏,余以体质瘦弱为由拒绝了。但又碍于梅的面子,替小冬介绍了名师鲍吉祥。多年后小冬与梅分道扬镳后,拜余叔岩为师,五载悉心侍奉余叔岩直至余师去世,此是后话。
小冬自幼学戏,没有受过系统的文化教育,但她不甘心做个只知唱戏的伶人,她在小楼辟一间书房,设置红木书桌,笔墨纸砚,一应俱全。每日按时临窗习字、阅读戏本、白话小说,梅兰芳还手把手教她画梅兰竹菊,或谈论梨园掌故,或推敲戏词字韵,可谓其乐融融。此后小冬曾骋请一位国学老师学习书法,补习文化,所以后来她写得一手好字,即在此时打下良好基础。
梅兰芳二夫人福芝芳那边,早已知道梅已别筑外室,但她城府很深,半年多来,竟能不动声色,缄口不提此事,对梅的一切外部活动,仍如往常一样,不加干涉,安心主持家政。
而那一阵,梅常去的好友冯宅(冯耿光家)发生了一起离奇命案,凶犯是一个迷恋“冬皇”的男学生,因得知梅孟结合导致了孟不再登台,对梅十分愤恨,怀揣一把小手枪,阴错阳差,却开枪错杀了梅党中坚分子张汉举。凶手被抓后袅首示众三日,而躲在金屋的孟小冬却对社会上已闹得沸沸扬扬的此事浑然不知。
这次福芝芳见冯宅发生人命血案,丈夫差点丢了性命,这一切又都是为了孟小冬这个小妖精惹的祸,于是找到了攻击的口实,吵闹不休。社会上一时也闹得风风雨雨,流言四起,种种绯闻,扑面而来。
摆在梅面前的路不外乎有三条:第一,与孟分手。考虑到他们婚后还不到一年,彼此相爱,孟小冬在这件事上毕竟没有什么过错,于心不忍。第二,保持现状。外界舆论一概不予理会,至于名声也就不多考虑了。第三,逐渐淡化。这次发生的意外事件,人言可畏,但“金屋”还不能丢失。不过“大本营”绝对应扎在无量大人胡同,即福夫人这边。经过权衡考虑,梅兰芳选择了最后一条即“逐渐淡化”的道路。因此这次冯宅血案发生后,他没有马上再去孟小冬那边。
接下来梅兰芳除了不定期地接受一些演出任务以外,主要精力是投入“访美演出”的准备工作。这样梅兰芳也就有了充分的理由,向小冬解释暂时不能多来“金屋”的原因。他们之间的关系也不能公开向外透露,孟小冬还必须继续过着与外界相对隔绝、金屋藏娇的封闭式生活,这让孟小冬多多少少产生了不满的情绪。在戏台上演惯了男角的孟小冬,本来心态就十分高傲,争强好胜,如何能忍受这般精神上的压抑?因此,孟小冬对梅的不满情绪与日俱增。
报复 小冬天津复出
不久,又有一件事情使得孟小冬更加难以忍受。
1928年春节过后,小冬突然收到一份由家人转来的天津《北洋画报》,登有一则消息说梅兰芳到天津演出,带着福芝芳一同出门还是第一次。福是1921年嫁梅的,原是京剧旦角演员,但自嫁梅以后一直在家。
孟小冬认为这完全是做给她看的,愤而离开“金屋”回娘家住了一段时期。
和梅结合刚刚一年,就出现这种难以愈合的伤痕,往后日子可怎么过?孟五爷说:“有什么不好办的,他能去天津唱戏,你为什么不能去唱?”小冬得了父命,见母亲也支持,便下了决心,准备天津演出。孟五爷让女儿暂时就住在家里,每天用心排练,自己亦常督促指导。一面去信与天津联系演出场地,另外又找曾经合作过的雪艳琴商谈能否再度合作。雪艳琴答应和她一起去天津。
天津方面听说孟小冬将要复出,正是求之不得,特别是主办《天津商报》“游艺场”的沙大风,更是大捧特捧,并辟“孟话”专栏,诗文不断,竟称孟小冬为吾皇万岁。小冬天津之行未演先热。本来那里就有一批她的老观众,阔别两年,盛况更是可以想见。因此登台之日,声势极盛。春和戏院,连日爆满。
小冬在津演出期间,下榻大华饭店,出入各种交际场合,均作男装,不敷脂粉,受到各界赞美。演出结束,又在津小住数日。当有人向她询问与梅关系时,她一律不予回答。
孟小冬擅自离开“金屋”,而且去了天津风风火火地演了十来天的戏,又在天津逗留数日;返北平后,仍回娘家居住。这一举动,无疑是对梅的一种示威、反抗。
本来梅兰芳带着福夫人到天津演出,也并非存心要气孟小冬的,或许是福夫人提出顺便跟着去天津旅行一趟。做丈夫的,也就不好拒绝。他想不到小报竟会登出如此消息,无意中刺伤了小冬的心。更使梅想不到的是孟小冬竟然会用这种办法针锋相对地来报复他。他第一次尝到了小冬的厉害。梅只好学《御碑亭》里的王有道,前往“孟家庄”接回了孟小冬,还被孟五爷话中带“刺”地教训了一番。不过,好说歹说,两人总算言归于好,之后,孟随梅到广州、香港、上海等地演出、游玩,二人感情复苏。
裂痕 戴孝风波
1930年,梅兰芳访美演出胜利归来,津平两地原已做好举行盛大集会热烈欢迎的准备,不料抵津之时,梅伯母逝世噩耗亦到。梅本兼祧大伯雨田一房(即两房合一子),雨田逝后,梅把伯母当作生母(梅4岁丧父,15岁丧母,即由伯父教养)奉养,而伯母在世时,对梅亦钟怜备至。梅返平后,即设灵堂,隆重治丧。
这天下午3时许,孟小冬得信剪了短发,头插白花,亦来到梅宅欲为婆母披麻戴孝。不意刚跨入大门,即被三四个下人拦阻。梅兰芳面露难色。当时福夫人怀胎已快足月,坐在灵堂恭迎前来吊丧的客人。梅只得说:“不看僧面看佛面。小冬已经来了,我看就让她磕个头算了!”福站了起来,厉声说:“这个门,她就是不能进!否则,我拿两个孩子、肚里还有一个,和她拼了!”
孟小冬万般无奈,哭着出了梅宅大门,发疯似地一口气奔回了娘家。说来可悲!小冬嫁梅已有3年,未入梅宅一步,院内假山,花园画廊,以及缀玉轩书房是个什么样子,连瞧都未能瞧过一眼。回到娘家,倒头便睡,就此一病不起。
1930年8月10日,小冬到了天津,寄寓皇戚詹家,延请中医调治。詹家女主人笃爱信佛,这对小冬影响极大,她和兰芳的婚姻,一次次受到刺激,已感身心疲惫,认为自己前世做了坏事,这才得到报应。为了摆脱烦恼,不再去和福二争宠斗气,她决心跳出这场不和谐的、难以忍受的“情爱”是非之地,整天不出大门,跟着女主人早晚焚起一炉香,潜心向佛。
8月12日梅兰芳办完丧事以后,不顾连日劳累,即趋车至东四三条孟宅看小冬,不想扑了个空。孟五爷认为梅兰芳无义,劈头盖脸一顿数落。梅讪讪离去,小冬三弟学科见姐夫哭得伤心,有些不忍,在兰芳出门上车前,便告诉他姐姐因病去了天津就医,地址不详。梅服丧期间,重孝在身,不便远行。于是他给《天津商报》记者叶畏夏写了封信,托他打听小冬在津的下落。
两个月后,即1930年10月下旬,天津朱作舟等发起举办为辽宁水灾急赈募款义演。梅兰芳、杨小楼、尚小云、孟小冬等均在被邀之列。孟小冬与著名坤旦华慧麟在明星戏院合演全本《探母回令》,上座极佳。所有演出场面川资,一切均由小冬自负。
叶畏夏也是生行票友,与孟小冬本来就熟,凭他新闻记者的职业洞察力,很快就找到了小冬在津所住的地方。起先小冬心灰意冷,看破红尘一心念佛,任凭叶君游说,誓不与梅兰芳相见,更未采纳叶的主张,与梅合演《探母回令》。叶原想借同台合演《探母》,从中调解,使孟梅重归于好,因小冬坚决不允而改和华伶合作。又因赈灾义演,慈善之举,小冬无法推托,接着又和尚小云合演了一场《四郎探母》。但她就是不答应再与梅兰芳公开同台、旧调重弹。梅也只有苦笑忍受。
正当孟梅感情处在几乎破裂的时候,小冬母亲因不放心女儿在津吃斋念佛,专程到津探望。叶畏夏抓住这一大好时机,硬是说服老太太做小冬的工作,并将老夫人接到梅兰芳下榻的英中街利顺德饭店,精心安排让梅氏向孟母叩拜求援。老太太本来就非常喜欢这位温厚柔顺、和蔼可亲、人称“梅大爷”的女婿,现在见他又如此百般哀求,并保证往后决不再让小冬受气,也就满口答应。
在母亲的开导与朋友的解劝下,小冬终于破涕为笑,一场风波,始告平静,并于12月16日在天津法租界马家口的春和大戏院演完一出义务戏《捉放宿店》后,小冬随兰芳和母亲返回北平。
梅孟这次表面上的和解,并未能达到真正相互谅解,不过是变成了相互忍耐。接下来,他们又维持了大约半年之久“貌合神离”的夫妻关系。
分手 两败俱伤
梅孟真正分手的时间,当在1931年7月,是在6月5日梅兰芳第三次率团赴香港演出结束折回上海,参加了6月9—11日三天杜月笙祠堂落成典礼返抵北平以后。
其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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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二:[梅兰芳与孟小冬]梅兰芳与孟小冬
互相倾慕 日久生情 1926年,梅兰芳的感情生活中还出了个插曲。这便是社会议论颇多的“梅孟之恋”,女主角是当时名满京华的老生演员孟小冬。 孟小冬比梅兰芳小13岁,祖父孟七是与谭鑫培同时代的著名文武老生兼武净演员,后从北方迁至上海。父亲孟鸿群工文武老生,她生在上海,受家庭熏陶,自小喜好唱戏,父亲看准她的天赋,打小就让她拜师学艺。她因聪慧,又下过苦功,年仅7岁就两次搭班去无锡演出。14岁时在上海乾坤大剧场演出。这期间,她不但应工老生,连武生也唱。18岁到北京后,拜陈秀华为师,专攻余派老生戏。至于拜余叔岩为师,得其亲授,那是后话,1938年的事了。 1925年,北京第一舞台有一场盛大的义务戏,大轴是梅兰芳、杨小楼的《霸王别姬》,倒二是余叔岩、尚小云的《打渔杀家》,倒三就是孟小冬和裘桂仙的《上天台》,连马连良、荀慧生等名角的戏都排在前面,可以说这场演出对孟小冬来说意义重大。从此,她在京城声名鹊起,以后的营业戏卖座几乎与梅兰芳、杨小楼、余叔岩相持平。 因为梅兰芳与孟小冬都是名伶,所以他俩的恋情广受关注,传说也多。关于这场恋爱是如何发生的,有的说是梅兰芳身边的朋友为了某种目的撮合的,有的说是梅太太福芝芳因身患沉疴,而预先安排。如此等等,并无实据。其实最有可能的原因即是两人同台演戏,配合默契;台下互相倾慕对方的才华,经常交流艺术,日久生情。 1926年8月28日的《北洋画报》上有署名“傲翁”者撰文说:“小冬听从记者意见,决定嫁,新郎不是阔老,也不是督军省长之类,而是梅兰芳。”当天的《北洋画报》上还刊发了梅、孟各一张照片,照片下的文字介绍分别是“将娶孟小冬之梅兰芳(戏装)”、“将嫁梅兰芳之孟小冬(旗装)”。这可能是媒体最早一次对梅孟恋情作肯定报道。次年2月,梅孟双双相偕从上海返回北京,梅孟关系似乎更得到了证实。总之,梅兰芳与孟小冬的新屋设于东城内务部街的一条小巷内。 分手原因 众说纷纭 梅孟之恋虽因他二人在世人眼中特别般配而被称颂一时,却终未能长久。两人分手的原因也是众说纷纭,有些说法迹近小说情节,甚为可笑。 还在梅孟相恋中,发生了一桩震惊整个京城的“血案”,梅兰芳差点丢了性命,事情经过是这样的: 纨绔子弟王惟琛一直单恋孟小冬,始终得不到小冬回报,正在百般愁苦之际,听说小冬已被梅兰芳“抢了去”,一时想不开,一天突然闯入梅宅,欲找梅兰芳理论。当时已近正午,梅兰芳和冯幼伟等几个朋友正在吃午饭,佣人进来通报,说有一个“身穿浅色西装,文质彬彬,年约20岁左右,一看就是个大学生模样的人”要见梅大爷。在座的北京《大陆晚报》经理张汉举自告奋勇,对梅兰芳说他先出去看看那人有什么事,说完,便离座随佣人走出餐厅往客厅走去。 张汉举来到客厅,以为找几句托词就可以把王惟琛打发掉,谁知还未等他开口,就见王惟琛从口袋里掏出一把手枪,抵住张汉举,叫道:“你叫梅兰芳出来见我!”张汉举到底也是见过世面的人,他很快就稳定了情绪,回说梅兰芳出去了。王惟琛自己也很紧张,听说梅兰芳不在家,便颤声要求张汉举转告梅家,要梅家先掏出5万块钱,赔偿他失去女朋友的精神损失。枪口下的张汉举大声呼唤佣人,让他们转告冯幼伟,赶快去筹款。 其实,早在王惟琛掏出手枪的那一刻,就有佣人忙不迭地奔到餐厅通知了梅兰芳、冯幼伟。此时,听王惟琛说要钱,冯幼伟一面打电话通知军警督察处,一面通知银行迅速提出5万元现款。 钱送到时,军警也已包围了梅宅。当佣人将钱扔进客厅后,王惟琛将张汉举挟做人质,好使他安全离开梅家。走到大门外,王惟琛这才发现军警不仅包围了梅宅,连周围屋顶上都有荷枪实弹的军警,因为过于紧张,他手中的枪响了,张汉举重重地倒在了地上。一见人质已死,军警们众枪齐发,顷刻间,王惟琛被打成了蜂窝状,当场毙命。 王惟琛的死算是咎由自取,张汉举却死得冤枉。梅兰芳对张汉举之死深感歉疚,他不仅包揽了张汉举的后事,而且还赠送给张家位于麻草园的房屋一幢,现金二千元。 后来梅孟分手,有人便将这两件事说为因果——梅兰芳受“血案”的刺激而离开孟小冬。其实这又是人们的猜想。 人的感情是复杂的,故不应简单视之。梅孟分手未必只有一个原因,但直接原因只有一个,那就是梅兰芳听说在他访美期间,孟小冬身边另有感情介入。梅兰芳对孟小冬并未明媒正娶,孟小冬对梅兰芳也就不负有婚姻意义上的责任,这段感情遂告终结。 有史料说,1931年,在孟小冬聘请的郑毓秀律师和上海的杜月笙的调停下,梅兰芳给孟小冬4万块钱为赡养费。 其实是梅兰芳访美的次年回到北京时,得知孟小冬在天津欠了债,于是给了她几万块钱。由此可见梅兰芳为人的厚道及情义。 孟小冬后来嫁给了杜月笙,1949年5月随杜去了香港。杜月笙去世后,孟小冬在家收徒教戏。1967年秋移居台北,10年后并发肺气肿与心脏病去世。 (摘自李伶伶著《梅兰芳全传》一书,中国青年出版社2002年2月出版)
篇三:[梅兰芳与孟小冬]梅兰芳与名伶孟小冬的风流情史
不料未及寒暄,王惟琛早已沉不住气了,拔出枪来,抵住张汉举,嘴里道:“我不认得你,你叫梅兰芳快些出来见我,他夺了我的未婚妻,我是来跟他算账的,与你不相干。”
梅兰芳分别与两位妻子和睦相处,一切看来都还美满,可就在1926年,也就是梅、福结婚5年后,又一个女人介入了梅兰芳的感情生活,这就是社会议论颇多的“梅孟之恋”,女主角是唱老生的孟小冬。
孟小冬名若兰,字令辉,艺名小冬。她祖籍山东济南,1908年12月9日出生在上海一个京剧世家。祖父孟七,是与谭鑫培同时代的著名文武老生兼武净演员,为了生计,率家从北方迁到上海。他的5个儿子都子承父业,进入京剧行。孟小冬的父亲叫孟鸿群,因排行老五,人称孟五爷,工文武老生及武净,孟小冬是他的长女。
孟小冬生长在这样一个京剧世家,自小耳濡目染,对演戏十分爱好,同时又表现出戏曲天分。孟鸿群认准女儿是可造之材,打小就让她勤学苦练,并且拜师学艺。孟小冬因聪慧好学,进步很快,1914年,才只有6岁的孟小冬,便开始搭班去无锡演出了。8 岁那年,她又正式拜舅父(一说姑父)仇月祥学习孙(菊仙)派老生,12岁时在无锡新世界正式登台,14岁时在上海乾坤大剧场演出,因扮相俊美,嗓音洪亮,引人注目。这期间,她不但应工老生,连武生也唱。1924年,孟小冬辗转北上,先至天津,后到北京。
1925年6月5日夜,孟小冬在北京前门外大栅栏三庆园首演,剧目为全本《探母回令》,演出获得巨大成功。这一年的8月,北京第一舞台有一场盛大的义务戏,大轴是梅兰芳、杨小楼的《霸王别姬》,倒二是余叔岩、尚小云的《打渔杀家》,倒三就是孟小冬和裘桂仙的《上天台》,连马连良、荀慧生等名角的戏都排在前面,可见这场演出对孟小冬来说意义何等重大。从此,她在京城声名鹊起,以后的营业戏卖座几乎与梅兰芳、杨小楼、余叔岩相持平。
正值妙龄的孟小冬生一双大眼,鼻子直挺,嘴唇饱满,从五官到脸颊的线条,于女子的圆润中,又隐现男子的直硬。眉目之间常常带了一丝忧郁,闲坐时,满是处子的娴静;回过神来,则又透露出一股迫人的英气。她的扮相俊逸儒雅,姿态柔美又不失阳刚;她的嗓音高亢、苍劲、醇厚,全无女人的棉软与柔弱,听来别有韵味。天津《天风报》主笔沙游天非常欣赏孟小冬,在文章中称之为“冬皇”,这一称号随即便被公众接受,“冬皇”美誉一时四传。
梅孟之恋若在常人,其实就是一件很寻常的事,只不过他二人皆是京城名角,连起居衣着芝麻大的事情都为众人所关注,恋情自然更是街谈巷议的好话题,报刊当然无例外地特别起劲,两人恋情发展的每一步,都是引人入胜的好新闻。
关于这场恋爱是如何发生的,有的说是梅兰芳身边的朋友为了某种目的撮合的;有的说是梅太太王明华因身患沉疴,而预先安排。比如署名“傲翁”的作者曾在天津《北洋画报》上写的一篇文字中就说:梅娶孟这件事,“最奇的是这场亲事的媒人,不是别人,偏偏是梅郎的夫人梅大奶奶。据本埠大陆报转载七国通讯社消息说道:梅大奶奶现在因为自己肺病甚重,已入第三期,奄奄一息,恐无生存希望,但她素来是不喜欢福芝芳的,所以决然使其夫预约小冬为继室,一则可以完成梅孟二人的夙愿,一则可以阻止福芝芳,使她再无扶正的机会,一举而得,设计可谓巧极。不必说梅孟两人是十二分的赞成了,听说现在小冬已把订婚的戒指也戴上了。在下虽则未曾看见,也没得工夫去研究这个消息是否确实,只为听说小冬已肯决心嫁一个人,与我的希望甚合,所以急忙地先把这个消息转载出来,证实或更正,日后定有下文,诸君请等着吧!”
“傲翁”这样写文章,写这样的文章,实在是很不负责任的,而且在未曾提供确凿证据的情况下,单凭道听途说,就把梅兰芳发妻王明华说成一个死之前还要设计害人的狠毒女人,如此随意败坏他人名誉,实在过分。其在文章中,不止一处说“听说……”,挑明消息来源不实,连题目都写的是“关于梅孟两伶婚事之谣言”,似乎并未以假充真,蒙骗读者,实则玩的是“春秋笔法”,一面说明是谣言,一面却将谣言传播出去了,自己却又不用负责,逃掉了干系,委实危害不浅——不仅对于梅兰芳及其家人,对于读者也会产生误导。因为他把“梅大奶奶”为梅孟做媒一节,写得绘声绘色,不怕人不信。也果然后来就有写孟小冬的人对此加以引用,更做实了这段传闻。
其实不用多猜测,梅孟之恋的发生,虽然当事人特殊情况种种,也总不外乎两情相悦、两性相吸而已。对艺术的共同的热爱与追求,两人同台演戏配合默契,台下互相倾慕对方的才华,经常交流艺术,如此产生感情,是再自然不过的了。
1926年8 月28日的《北洋画报》上,“傲翁”又撰文说:“小冬听从记者意见,决定嫁,新郎不是阔佬,也不是督军省长之类,而是梅兰芳。”当天的《北洋画报》上还刊发了梅、孟各一张照片,照片下的文字分别是“将娶孟小冬之梅兰芳(戏装)”、“将嫁梅兰芳之孟小冬(旗装)”。这可能是媒体最早一次对梅孟恋情作肯定报道。次年2 月,梅孟双双相偕从上海返回北京,梅孟关系似乎得到了证实。总之,梅兰芳与孟小冬的新屋设于东城内务部街的一条小巷内。
梅孟之恋虽因他二人在世人眼中特别般配而被称颂一时,却终未能长久。之中原由众说纷纭,最富戏剧性色彩的当属收录在《京剧见闻录》中的一篇文章,据说作者曾与梅兰芳交谊深厚。他这样写道:“当时梅跟孟小冬恋爱上了,许多人都认为非常理想,但梅太太福芝芳不同意,跟梅共事的朋友们亦不同意。后来梅的祖老太太去世,孟小冬要回来戴孝,结果办不到,小冬觉得非常丢脸,从此不愿再见梅。有一天夜里,正下大雨,梅赶到小冬家,小冬竟不肯开门,梅在雨中站立了一夜,才怅然离去。所以二人断绝来往,主动在孟。”
又有人说两人分手是因为震惊京城的一桩“血案”。
关于这件事,当时京、津大小报刊纷纷在显要位置予以报道,天津《大公报》的标题是:“诈财杀人巨案”;北京《晨报》的标题为:“北京空前大绑票案,单枪匹马欲劫梅兰芳,冯耿光宅中之大惨剧”,更几乎用了整幅版面,详细报道事件经过;《北洋画报》配以罪犯被枭首的相片……
这件案件,因为它的轰动效应,给梅兰芳与孟小冬带来了很大影响,有人甚至将他二人的日后仳离,也归结于此,因为福芝芳说了句,“大爷的命要紧”,使梅兰芳痛下决心离开孟小冬,回到福芝芳身边去。而孟小冬,在事过6年之后,还在为此遭人诟詈,以至气得在报上刊登启事,洗刷自己,警告他人。
这桩案件的过程虽然有些离奇,可是就案件本身来说并不复杂,警方不仅当场将罪犯击毙,案件也很快处理完毕。可是,就是这样一个看似简单的案件,却又因了不为人知的缘故,竟变得扑朔迷离。
这桩“血案”的真凶到底是谁,迄今仍有两个版本,令人难下结论。
版本之一来自报刊对案件的报道。各报刊的报道虽然略有出入,但大体情节相差不大:
1927年9月14日下午两点多钟,有一个穿西装的年轻人,开始在北京无量大人胡同梅兰芳住宅门口徘徊,晚上9点左右,梅兰芳的司机发动了停在门口的汽车,到东四9条35号冯耿光家,去接与众友人在那里为黄秋岳祝寿的梅兰芳。年轻人见了,拼命在后面追赶。司机到了冯宅,便将这个奇怪的年轻人的举止说给其他来宾的司机及冯宅看门人听。
大家便到门口去向年轻人问究竟,答是家里有急事,来向梅老板求救。大家见他衣着整洁,面目清秀,不像是一个无赖,问他姓名,答叫李志刚。便有一位仆人去上房通报梅兰芳。梅兰芳说,我并不认识此人。坐在一边的张汉举便起身走出来察看。
李志刚见到张汉举,脱帽鞠躬后说,他与梅兰芳的确不认识,但他祖父与梅兰芳有旧,现已逝世3天,停尸在床,无钱入殓,因此求助于梅兰芳。一边说着,欷歔不已。张汉举说,你与梅兰芳既不相识,他怎么帮助你呢?如果找个介绍人,或者把情况写清楚,这样比较有效。李志刚便从口袋里取出一封信,交给张汉举,同时又挥泪跪下,样子十分可怜。张汉举把他扶起来,读了信后,便拿了信到上房给梅兰芳及在座的人看。
众人读了信,起了恻隐之心,于是凑了约两百元,由张汉举转交。张汉举也并不是个见不得眼泪的人,并未轻信李志刚,他拿钱在手,嘴里道,我要到他家去看一看,如果是真的,我再把钱交给他。说着,他来到门外,把李志刚叫到门内的走廊下,问他住址。答是东斜街。张汉举说,好极了,我住在西斜街,你稍等一会儿,等宴席散了,我同你一道到你家去看看。李志刚说,我肚子很饿。张汉举便给了他5元的钞票一张。李志刚却不肯收,只说,从早晨到现在,粒米未进,现在只想吃东西。张汉举便叫仆人拿了些残羹剩饭,给李志刚在门房吃。
夜里11点,席终人散,张汉举与画家汪蔼士及李志刚一同乘汽车往西城驶去。汪系搭便车顺路回家。当车行至东斜街口时,李志刚忽然凶相毕露,从腰间掏出一把旧式左轮手枪来,向张、汪二人明言他前面的话都是假的,他的目的是要向梅兰芳索要5万大洋。命张、汪尽快为他设法,否则手枪侍候。在他的逼迫下,汽车重又开回冯宅。此时梅兰芳已经回家去了。
李志刚不让张、汪下车,只命车夫进去报告。冯耿光拿了500元给车夫,李志刚不收,说,5万元一块钱也不能少。车夫重又入内,如此往还几次,终未谈妥。这时,适有两个巡警由西口走来,李志刚以为是冲着他来的,于是挟持张、汪二人进入冯宅。后在与闻讯赶来的军警对峙中,汪蔼士借机得以逃脱,而张汉举则被李志刚开枪打死,李志刚也丧命军警枪下,随后李志刚被枭首示众。
各报刊都说劫匪叫李志刚;将罪犯枭首示众的京师军警联合办事处在张贴的布告中也称其为李志刚;几年后孟小冬在刊登的《启事》里也说是“李某”。看来罪犯姓李名志刚无疑,实则未必,因为有人言之凿凿地说,案犯叫王惟琛,发案的地点不是冯宅,而是无量大人胡同的梅家!
说这话的人是袁世凯的女婿薛观澜,薛也住在无量大人胡同。那天,袁世凯的三公子袁克良(字君房)偕如夫人孙一清来访薛观澜,薛观澜回忆当时情景:
是日君房来到无量大人胡同,和我一见面,就很紧张地对我说:“这儿胡同口已经布满军警,我刚才遇见了军警督察处派来的人,他们说梅兰芳的家里出了事,我们一同出去看过明白再说。”于是,我和君房,速即走出大门口一看,只见梅家瓦檐上站着几个佩枪的军士,看来形势极其严重,胡同两头更布满军警与卡车,如临大敌的一般。因此君房的神经格外紧张起来,他在街头大声喊道:“畹华是我们熟识的人,他有性命危险,等我赶快去拿一管枪,把他救出来。”我们知道君房为人是说做就做,并非徒托空言。大家便赶忙上前拦阻,君房才慢慢镇静下来。不久我们就听得枪声如连珠……
薛观澜笔下的案犯穿着浅灰色西装,文质彬彬,面色渗白,年约20岁左右。后经他打听来的消息是,案犯的名字叫王惟琛,是京兆尹(相当于市长)王达的儿子,于北京朝阳大学肄业。王惟琛来到梅家的时候,梅兰芳正在午睡,看门人把王引到右面的会客室坐下,梅家熟客张汉举正在梅家,于是过来招呼王惟琛。不料未及寒暄,王惟琛早已沉不住气了,拔出枪来,抵住张汉举,嘴里道:“我不认得你,你叫梅兰芳快些出来见我,他夺了我的未婚妻,我是来跟他算账的,与你不相干。”
张汉举没被吓住,笑着对王惟琛道:“朋友!你把手枪先收起来吧,杀人是要偿命的,我看你是个公子哥儿,有什么事尽好商量。”王惟琛被他这一说,倒弄得手足无措起来,恼羞之下,忽然改口要起钱来:“梅兰芳既敢横刀夺爱,我可不能便宜了他,我要梅兰芳拿出10万块钱来,由我捐给慈善机构,才能消得这口怨气。”后经张汉举与他讨价还价,钱数降到了5万。王惟琛在等钱时,踱到会客室门口,忽然发现房顶上站了几个持枪的军警,知道上了当了,于狂怒之下连发两枪,将张汉举击倒在地。军警听见枪声,一拥而上,将王惟琛乱枪打死。
以上两种说法,一个是各报所载,一个是亲眼所见,到底哪一个是事实呢?有人一见当年报道案件的报纸,就武断地以为“王惟琛”一说是错的,殊不知警方若是为维护王达的名声,玩一个李代桃僵的把戏,骗过记者与公众,并不是一件十分困难的事情。事实上,似乎不排除有这种可能。否则,明明是一个事实清楚的案件,何以连凶犯姓名、发案地点都没有一个准确的说法呢?有人因此猜测,难道是两件完全不相干的事件,被混为一谈了?
罪犯的死算是咎由自取,张汉举却死得冤枉。梅兰芳对张汉举之死深感歉疚,他不仅包揽了张汉举的后事,而且还赠送给张家位于麻草园的房屋一幢,现金2000元。
后来梅孟分手,有人便将这两件事说为因果——梅兰芳受“血案”的刺激而离开孟小冬。其实这只是人们的猜想。
当然最可笑的,是有人将梅孟仳离的原因,归结于孟小冬“是个涉世不深、不足20岁的单纯幼稚姑娘,对一切事物都看得不深不透”。把个六七岁时就开始“跑码头”、在梨园行摸爬滚打长大的姑娘,说成一位养在深闺、菽麦不辨的温室花朵了,显然与事实不符,过于主观,且有故意为孟小冬开脱之嫌。
劫案对于梅兰芳的刺激,并不只于对张汉举之死的歉疚,他还承受了社会舆论的巨大压力。公众对于明星的态度向来如此,见男女台上般配,便热望及乐见其成为生活中的伴侣,也不管是否使君有妇,罗敷有夫,而一旦出现事端,则又横加责备。梅兰芳天津的一位友人来信慰问,梅兰芳在回信中这样写道:
……寒夜事变,实出人情之外。兰平日初不吝施,岂意重以殃及汉举先生,私心衔痛,日以滋甚。廼以戏院暨各方义务约束在先,不能不强忍出演,少缓即当休养以中怀惨怛,不能复支也。兰心实况,先生知之较深,正类昔人所言,盛名之下,其实难副,此时岂有置喙之地!已拟移产以赙张公,惟求安于寸心,敢(?)申于公论。至于流言百出,终必止于智者。兰在今日,只以恐惧戒省为先,向不置辩。
第三种说法是梅兰芳在访美期间,孟小冬不耐寂寞,又生出新的恋情。梅兰芳得知后,斩断了情丝。此说,很多“孟”派大不以为然,甚至根本不予承认。如果说支持此说的人因为没有公开“新的恋情”的确凿证据而不那么理直气壮、不那么具有说服力,因此授人以柄的话,那么,反对此说的人也不能因为如此就义正词严地断然否认,因为他们也不可能了解事实的全部。“新的恋情”是什么?显然不是结婚、公开同居,有的只可能是情愫暗生、眉目传情。既然如此,不明真相的人又如何能武断地说“是”或“不是”呢。
可以确定的是,此说显然暴露出泾渭分明的“梅”、“孟”两派。“梅”派出于保护梅兰芳,将两人分手的原因归于孟小冬;“孟”派却不甘如此,不能容忍心中的女神名誉受损,而奋起反击。在没有利益关系的外人眼里,孟小冬到底有没有新的恋情,很难说,或者说,不知道,或者说,不清楚。
有史料说,1931年,在孟小冬聘请的郑毓秀律师和上海闻人杜月笙的调停下,梅兰芳付给孟小冬4 万块钱为赡养费。也有人说,梅兰芳给孟小冬钱,是他访美后回到北京时,得知孟小冬在天津欠了债,于是给了她几万块钱。不管怎么说,给钱是事实。孟小冬收了钱,却似乎并不领情。
在两人分手两年之后,即1933年——显然,他们是1931年分手的,也就是梅兰芳访美归国后近一年,“血案”发生在1927年。这么说来,“血案”和分手似乎并没有必然的因果关系——且早已一个生活在天津、一个迁居到上海,孟小冬竟在天津《大公报》头版,连登3天“紧要启事”,似乎因为不堪忍受别人针对她的“蜚语流传,诽谤横生”,为使社会“明了真相”,而略陈身世,并警告“故意毁坏本人名誉、妄造是非、淆惑视听”的人,不要以为她是一个“孤弱女子”好欺负,她不会放弃诉之法律的“人权”云云。
本来孟小冬的这一公开声明,应是针对那些败坏她名誉的人的,可大概是那些人在她看来,是站在梅兰芳一边的,因此迁怒于梅兰芳,将他视作冤头债主,《启事》中,也就有点儿出言不逊了:
……经人介绍,与梅兰芳结婚。冬当时年岁幼稚,世故不熟,一切皆听介绍人主持。名定兼祧,尽人皆知。乃兰芳含糊其事,于祧母去世之日,不能实践前言,致名分顿失保障。虽经友人劝导,本人辩论,兰芳概置不理,足见毫无情义可言。冬自叹身世苦恼,复遭打击,遂毅然与兰芳脱离家庭关系。是我负人,抑人负我,世间自有公论,不待冬之赘言。
从这段话中,可以清晰地看出,梅孟分手,乃孟小冬自认为梅兰芳“负”了她。也就是说,她当初同意嫁给梅兰芳,是因为梅兰芳答应给她名分,但是后来,梅兰芳“不能实践其言”。换句话说,她嫁了之后,没有如愿得到名分。也看得出来,她是有些怨恨梅兰芳的。那么,梅兰芳该不该给她名分呢?究竟是不是梅兰芳出尔反尔呢?不论其他,但从法律上说,无论梅兰芳内心愿望如何,他都不可能给孟小冬名分。
民国时,法律虽然并不禁止纳妾,但反对重婚,推行的是“一夫一妻”制。既然娶妾并非婚姻,所以纳妾行为并不构成重婚。也就是说,在婚姻存续阶段,一个男人只能纳妾,而不能另外娶妻,否则,构成重婚。王明华去世后,福芝芳扶了正,成为梅兰芳法律上的妻子。在这种情况下,梅兰芳又娶孟小冬,孟小冬的身份从法律上说,只能是妾,而不可能是妻。
梅兰芳是一位爱惜羽毛的人,也一直努力做一个有情有义的人,何况他当时,名气、地位都如何了得,如今却被人公开骂作“毫无情义可言”,应是如何恼火;孟小冬这一来,将给他的名誉带来怎样程度的负面影响,应是如何气愤;而破口骂他的人,乃是自己曾经深爱过的,这又使他如何尴尬,都不难想见。他完全可以从维护自己的名声出发,撰文加以驳斥,可是他却没有那样做。由此即便不能足见他对孟小冬的情义,也足见他的涵养与宽容了。
孟小冬在《启事》里,加重语气说到那桩劫案:
数年前,九条胡同有李某,威迫兰芳,致生剧变。有人以为冬与李某颇有关系,当日举动,疑系因冬而发……冬与李某素未谋面,且与兰芳未结婚前,从未与任何人交际往来……冬秉承父训,重视人格,耿耿此怀,唯天可鉴。今忽以李事涉及冬身,实堪痛恨!
她说她“与李某素未谋面”,并非事实。有人言之凿凿地说,他们不但谋过面,而且李某还曾数次出入孟府。也许李某是单恋孟小冬,孟小冬对李某并无其他想法。但是,为解脱自己与“血案”的关系而杜撰“素未谋面”,显然不合适,也无论如何不能以时过境迁早已忘记了此人作为借口。
看得出来,孟小冬在此,只知自己怒不可遏,却不顾甚至不知梅兰芳也同样在为那桩劫案承受来自社会的巨大压力。她是如此任性与烈性,也使人略窥两人不得长久的部分原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