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公派留学基金委


热门范文 2019-03-27 19:35:31 热门范文
[摘要]国家公派留学基金委(共4篇)访问学者如何通过国家留学基金委审核批准访问学者如何通过国家留学基金委审核批准现在申请国家留学基金委公派的访问学者非常多,尽管公派指标逐年增加,越来越多的人有机会申请公派,但是每个名额的申请依然存在着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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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公派留学基金委【一】:访问学者如何通过国家留学基金委审核批准

访问学者如何通过国家留学基金委审核批准

现在申请国家留学基金委公派的访问学者非常多,尽管公派指标逐年增加,越来越多的人有机会申请公派,但是每个名额的申请依然存在着不同程度的竞争。

为了避免错失出国的机会,进而影响以后的职称评定或科研安排。我们首先需要了解什么样的申请资料容易通过留学基金委的审批?以下几点提醒大家多加注意:

1. 国家

留学基金委的公派项目是针对海外学术交流,香港、澳门、台湾的学校和科研院所不被承认。

2 .学校

尽量申请知名度、综合实力及学科和专业实力强的学校(如世界排名TOP200的院校或机构)。

3 .导师

导师的学术地位和影响力尽量强,研究课题及项目尽量前沿,科研产出率高。

4 .申请者能力

申请者应注意提高自身科研和学术能力,如论文发表、项目经历、参与学术会议、提高研究技能等。同时一定要注意在申报公派项目时,将自己的学术背景,通过申请材料,充分地展现给评审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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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研究计划

最好和接收方教授共同讨论,双方研究方向关联性强且具体可行,如果能建立长期的合作关系最佳。

6 .申请批次

国家全额资助项目(1月申报)竞争激烈,申请者还可以选择青年骨干教师计划、西部人才、地方合作等其他批次的公派项目;特殊专业可以申请外语人才、艺术类人才等项目。

如果一次申请没有通过也不要轻易放弃,总结经验可以换个项目继续申请。审核过程是多方面综合考虑,不能因为一次失败而否定自己。

7 .外语成绩

留学基金委优先考虑有外语成绩的申请者,需要注意的是青年骨干教师计划需获得语言成绩证明后才有资格申请。

8 .邀请函

获得的邀请函应符合留学基金委的要求,具有以下必要的信息,包括但不仅限于:姓名、出国身份、出国起止时间、专业或研究方向、外方负责人签字与联系方式等。

总之,申请者要注意每一个申请环节,如果自身条件不够有把握,可以突出邀请方的强项,如:学校排名、导师知名度、研究方向匹配及前沿性等。在留学基金委的评分标准中,导师的学术背景及双方的合作内容占据评分总分的七成以上。

文章来源:知识人网

国家公派留学基金委【二】:2015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

2015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 2015年计划选拔各类国家公派留学人员25000名。

一、主要项目及选派计划

1. 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含博士后)项目3200人;www.shanpow.com_国家公派留学基金委。

2. 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8000人,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交流项目500人;

3. 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600人;

4. 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3400人;

5. 高校合作项目(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3000人;

6. 地方和行业部门合作项目2700人,其中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及地方合作项目2100人、与行业部门合作项目600人;

7.国际区域问题研究及外语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和政府互换项目(与有关国家互换奖学金计划)1650人;

8.国外合作项目1650人;

9.艺术类人才特别培养项目300人。

二、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1. 高级研究学者:留学期限为3-6个月;

2. 访问学者:留学期限为3-12个月;

3. 博士后:留学期限为3-24个月;

4. 博士研究生(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留学期限一般为36-48个月,具体以留学目的国及院校学制或外方出具的录取通知书/邀请信为准;

5. 联合培养博士生(攻读博士学位期间赴国外从事研究):留学期限为6-24个月;

6. 硕士研究生(赴国外攻读硕士学位):留学期限为12-24个月, 具体以留学目的国及院校的学制为准;

7. 联合培养硕士生(攻读硕士学位期间赴国外学习):留学期限为3-12个月;

8. 本科插班生(攻读学士学位期间赴国外学习、毕业设计或实习等):留学期限为3-12个月。

三、优先资助学科、专业领域

《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确定的经济和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确定的重点领域、重大专项、前沿技术、基础研究;人文与社会科学领域。

四、资助内容

一般为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生活费,对部分人员可提供学费资助。具体资助内容、标准等在录取时确定。

五、申请人基本条件

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学成后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

2. 具有中国国籍,须为高等学校、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机关、科研机构的正式工作人员或优秀在校学生。

3. 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

4. 身心健康。

5. 申请时年龄满18周岁。

6. 申请时应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的相关要求。

7. 国家留学基金资助范围不包括以下人员:

①已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且在有效期内的人员;

②曾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未经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擅自放弃且时间在5年以内的人员;

③曾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放弃且时间在2年以内的人员;

④已获得国外全额奖学金资助的人员;

⑤已取得国外永久居留权的人员;

⑥正在境外工作的人员;

⑦正在境外学习的人员;

⑧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回国后工作尚不满五年的人员。

有关项目有特殊规定的,按项目规定执行。

8. 符合所申请项目的其他要求(请登录国家留学网

同一时段内仅限申报一个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在已申报项目未公布录取结果前,不接受申请人申请其他项目。

六、申请、评审及录取

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符合申请条件者,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按规定的程序和办法申请。

国家留学基金委将根据相关项目要求,组织专家对申请人材料进行评审,并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确定录取人员名单。申请人可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

1. 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含博士后)项目:1月5日-1月15日申请,3月公布录取结果。

2. 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3月20日-4月5日申请,5月公布录取结果。

3. 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3月20日-4月5日申请,5月公布录取结果。

4. 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项目申请时间:12月1日-15日;人选申报时间:第一批4月21日-5月5日申请,5月公布录取结果;第二批9月20日-9月30日申请,10月公布录取结果。

5. 高校合作项目(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第一批4月6-20日申请,5月公布录取结果;第二批9月20-30日申请,11月公布录取结果。

6. 地方和行业部门合作项目:

- 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及地方合作项目:4月6-20日申请,

8月公布录取结果。

- 与行业部门合作项目将根据相应项目规定另行公布。

7. 国际区域问题研究及外语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和政府互换项目(与有关国家互换奖学金项目)另行公布。

8. 国外合作项目将根据相应项目规定另行公布。

9. 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3月20日-4月5日申请,5月公布录取结果。

七、派出及管理

1. 被录取人员须在留学资格有效期内派出。凡未按期派出者,留学资格将自动取消。

2. 对留学人员实行“签约派出,违约赔偿”的管理办法。留学人员派出前须在国内签订并公证《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交存保证金、办理《国际旅行健康证明书》,按相关要求办理派出手续。

3. 留学人员自抵达留学所在国后十日内凭《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资格证书》、《国家公派留学人员报到证明》向中国驻留学所在国使(领)馆办理报到手续后方可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

4. 留学人员在国外留学期间,应遵守所在国法律法规、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的有关规定及《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的有关约定,自觉接受国内推选单位和驻外使(领)馆的管理,定期向推选单位和驻外使(领)馆提交研修报告,学成后履行按期回国服务义务。www.shanpow.com_国家公派留学基金委。

八、本简章由国家留学基金委负责解释。

国家公派留学基金委【三】: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介绍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介绍

一、 项目概况

为贯彻落实人才强国战略,推进高水平大学建设,增强为建设创新型国家服务的能力,2007年起,国家在重点建设的高水平大学中实施 “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等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一流的学生,到国外一流的院校、专业,师从一流的导师留学学习。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负责项目的组织和实施。www.shanpow.com_国家公派留学基金委。

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重点支持留学人员前往教育、科技发达国家和地区的知名院校、科研院所、实验室等机构。重点支持《人才规划纲要》、《科技规划纲要》确定的重点支持学科、前沿技术、基础研究、人文及应用社会科学领域。培养一批国家急需的具有国际视野、通晓国际规则,能够参与国际事务和竞争的高层次专门人才。留学目的地不包括港澳台地区。

国家留学基金为公派研究生提供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规定留学期间的奖学金生活费,包含伙食费、住宿费、交通费、电话费、书籍资料费、医疗保险费、交际费、一次性安臵费和零用费等。

国家对公派研究生实行“签约派出,违约赔偿”的管理办法。公派研究生按期回国后应在国内连续服务至少两年。

二、主管部门

1.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主要负责单位有:国家留学基金委、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驻外使(领)馆等。职责分别为:

国家留学基金委:发布选拔办法、评审录取、签订协议、交存保证金、派出后异动管理等

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行前培训、照会和经济担保办理、签证代办、国际机票订购等

驻外使(领)馆:派出后管理、发放奖学金生活费等

2.我校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主管部门为:研究生院、人事处、国际合作处。职责分别为:

研究生院:前期宣传通知、组织申报、发放录取材料、派出后管理、回国报到等

人事处:确定上报名单、回国后提取保证金审核等

国际合作处:拓宽合作渠道、网上申报审核、代签署推荐意见等 学校负责选拔推荐工作;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评审并确定拟选派人员名单,经教育部审核批准后予以公布。

三、 项目类别

目前已有的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包括: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与有关国家互换奖学金计划、国际区域问题研究及外语高层次人才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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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项目、中美富布赖特联合培养博士生项目、日本政府(文部科学省)博士生奖学金、国际组织实习项目等项目及其它合作项目。各类别的申报要求、申报时间、材料要求不同。

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一般包括攻读学位和联合培养两类。一般分为博士研究生(攻读博士学位)、联合培养博士生、硕士研究生(攻读硕士学位)和联合培养硕士生几个类别。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留学期限一般为36-48个月,联合培养博士生的留学期限为6-24个月;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12-24个月,联合培养硕士生3-12个月(根据项目具体规定执行)。

四、 申报条件

申请人应根据各项目的要求判断自己是否符合申报条件,包括年龄限制、专业要求、培养类别、外语水平、层次(本/硕/博)、年级等几个方面。申请时应为就读高校的全日制在读学生,培养类别为定向或委培类的研究生无法申报该项目。

要求申请人获得国外高校免学费的offer后方可申报,否则需要申请留学基金委的学费资助,通过后方可被录取。留学基金委对一小部分攻读学位申请人提供学费资助:对人文及应用社会科学专业和部分国家急需学科、专业,赴国外一流高校,一流专业从事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中的重点领域及其优先主题、重大专项、前沿技术、基础研究学习的留学人员提供学费资助,但比例较小。

五、 申报范围

以上留学基金委的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均面向高校学生。 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还面向全国及在国外就读的自费留学人员、国内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机关、科研机构的正式工作人员选拔。该项目2014年计划选派7000人出国留学,其中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2500人,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4500人。

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还面向行政机关、事业单位、高等职业院校在职人员选拔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该项目2014年计划选派350人出国留学。

联合培养类别只允许在校研究生申报。

六、选拔标准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三个一流”的要求——选拔一流的学生,到国外一流的院校、科研机构或学科专业,师从一流的导师,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

从申请人的资格、综合素质、发展潜力、出国留学必要性、学习计划可行性、品德修养及身心健康情况等方面进行审核。

申请人综合素质和发展潜力:包括教育背景、学习成绩、专业基础、科研能力、工作业绩、国际交流能力等。

- 出国留学的必要性和研修计划的可行性:包括拟留学专业是否属国家留学基金优先资助学科专业或国家发展急需专业,与国内所学

专业的关联程度及在国内外研究水平的差距,学习计划的必要性及可行性。

- 拟留学单位及留学专业情况:包括拟留学单位的世界认可度,留学专业是否为该单位的优势或特色学科。

- 国外导师情况:包括学术背景、影响力及相关工作经历。 - 国内单位推荐意见/专家的评审意见及申请材料的准备情况等也将作为专家评审的重要依据。

七、派出渠道

可通过推选单位或个人自行联系国外留学单位派出;亦可利用国家留学基金委与国外教育、科研机构合作协议派出。留学基金委的合作协议多数都包含免学费的内容,可以充分利用。

对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重点支持申请人通过国内外导师间已有的科研合作项目/渠道赴国外学习,实现国内外真正意义上的联合培养。

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主要通过国内高校的中外合作项目派出。

八、申请流程

申请人须经过受理单位(即我校)进行申请,国家留学基金委不受理个人申请。申请人须严格遵守我校研究生院发布的有关通知中的时间安排,逾期不予受理。

国家公派留学基金委【四】:2013年留学基金委公派留学联培评分标准-条件审核评分标准-小木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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