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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音乐学院教务系统【一】:中国音乐学院教务处工作及岗位职责
中国音乐学院教务处工作及岗位职责
第一部分 教务处及各部门工作职责
一、教务处工作职责
教务处是在院长和主管教学副院长领导下,负责全院教学管理工作,组织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教学方面的方针、政策、规定和任务的主管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有:
1、执行上级的方针、政策,结合我院实际情况,拟定全院教学工作计划;制定有关教学方面的规章制度;开展调查研究工作,并会同有关部门提出教学工作的发展规划、专业的设置与调整、教学改革意见和建议,报请学院领导审定后组织实施。
2、组织制定各专业的教学计划、教学大纲,编制每学期的开课计划,并检查执行情况。
3、组织开展教学基本建设:学科(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实验室建设、实践基地建设、教材建设等。
4、参与制定年度本科招生计划并组织实施。
5、负责全院本科学生的学籍管理、成绩管理、毕业资格审核工作,办理学士学位的授予工作,以及访问学者、进修生、借读生、旁听生的接受、管理工作。
6、编排校历。
7、负责全院的排课、选课和教室调度,负责全院日常教学的动态管理。
8、组织教材选定,以及教材的订购、印刷和供应工作,组织多媒体教学课件的管理和建设工作。
9、会同全院有关部门组织安排学生的各类实践活动。
10、管理教室、琴房、阶梯教室、录音棚、乐器等教学设施。组织有关电教设备、软件的维护及升级换代。
11、协调各类课程的组织教学工作。
12、配合财务处,做好全校日常教学经费、实验室建设与改造经费、教学设备与软件购置经费、教改经费的预算及分配。
13、配合人事处核算教学人员编制,拟定师资的补充、调整、培养和提高方
案。
14、组织考务工作。
15、组织各类教学奖项的评选工作。
16、组织各类教学研究活动。
17、完成学院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各部门工作职责
(一)教务管理科
1、负责教学大纲的制定、修订工作。
2、负责课堂教学(讲座)、实践教学环节的组织管理工作。
3、负责校历制定管理。
4、根据全院普通本科专业的培养方案和指导性教学计划,组织各系(部)制定下一学期的教学工作计划,并组织各开课系(部)填写开课任务书。
5、负责每学期排课、选课、考试(含四六级考试)工作。www.shanpow.com_中国音乐学院教务系统。
6、负责本科学籍管理、成绩管理、毕业资格审查、学位毕业证书发放工作。
7、负责教室、琴房、阶梯教室等教学设施的调度管理,保证教学需要。
8、负责教学例会的组织工作。
9、负责教务处网站及综合教务管理系统的建设与维护。
10、完成其它相关工作。
(二)教研与教材建设科
1、本科专业建设(包括组织新专业申报及建设工作)。
2、课程建设:组织院、市、国家各级重点(精品)课程的申报、评审与管理;新开课、开新课管理。
3、教材建设:组织院、市、国家各级教材立项、评审与管理。
4、教学研究:组织院、市各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立项、评审与管理。
5、教育部、北京市“质量工程”各种项目的组织、申报、评审与管理。
6、学院教研文件建设及配套教育部、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各类文件建设工作。
7、组织院、市、国家各级各类教学评奖的申报评审工作。
8、教学引导经费的规划与使用。
9、完成其它相关工作。
(三)质量监控科
1、组织每学期教学工作检查。
2、对全校教师教学情况、学生学习情况进行评价、数据统计及分析。
3、负责组织学院专家听课、院系领导听课的落实,将有关情况及时反馈到各系(部),并在此基础上总结交流和推广教学经验。
4、负责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体系的建立与完善,制定落实各主要教学环节的质量与要求,组织教学质量评价和教学反馈信息的收集工作。
5、组织国家级、北京市级名师奖的申报、教学成果奖的评比。
6、协助人事处做好师资管理以及教学过失、教学事故的认定和处理工作。
7、完成其它相关工作。
(四)档案综合管理科
1、协调教务处各科室的工作。
2、负责教务处文件的起草、编号及归档工作。
3、负责教务处印章的管理和使用工作。
4、负责教务处组织的各种会务工作。
5、收集掌握教务处教学工作中的情况,编写《教学工作简报》。
6、负责教务处的考勤管理、岗位津贴等发放工作。
7、负责教务处办公用品的管理工作。
8、负责教务处教学档案(含试卷、艺术档案等)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9、负责文件收发、传阅、保管及立卷归档工作。
10、负责学院学生使用教材的订购和发放工作。
11、负责各系自编教材、招生简章、试卷等材料的印制装订工作。
12、复印工作。
13、完成其它相关工作
教学资源管理中心
1、负责全院教室、琴房、阶梯教室、录音棚等教学和实践场所的规划、建设和管理。
2、负责全院乐器、计算机、多媒体等教学设备的使用管理。
3、负责教学资源专项经费的规划、使用与管理。
(五)琴楼与乐器管理科
1、负责制定和执行琴房、教室、运动场等教学场所使用的管理规章制度。
2、负责制定教学和实践活动使用乐器的各项管理规定。
3、为日常教学、考试、实践等各项教学工作提供乐器租借和使用的管理。
4、负责乐器的日常维护和维修工作。
5、完成其它相关工作。
(六)教学技术保障科
1、负责多媒体教学技术和设备的配置和使用。
2、提供多媒体课件制作的技术支持与保障。
3、协助学院完成各类活动的录音、录像工作。
4、完成其它相关工作。
(七)录音棚
1、完成学院与录音棚相关的教学工作任务。
2、完成各类上级部门安排的录音任务。
3、负责录音棚设备的日常维护与检修工作。
4、完成其它相关工作。
招生办公室
1、在院招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教育部、市教委关于高校招生工作的各项政策和学校的有关规定。
2、按时做好每年度招生计划的编制和修订工作,及时上报教育部并寄送各有关省、市、自治区高校招生办。
3、组织招生报名、考试及录取工作。
4、整理保存招生工作文件。
5、完成招生工作总结,提出改进工作措施。
(八)事务管理科
1、负责招生简章及招生宣传工作。
2、负责本科招生信息管理系统的开发、维护与使用工作。
3、负责招生报名、考试日程、考场安排及组织试卷命题、阅卷、评分等相关工作。
4、确定专业考试合格考生名单,并报送院招生委员会审核。
5、向各省高招办报送招生计划及专业合格考生名单。
6、收集专业合格考生文化课高考成绩,拟定各系文化课录取分数线和拟录取新生名单并报送院招生委员会讨论通过。
7、向各省高招办报送拟录取新生名单,完成网上录取工作并接收考生电子档案。
8、配合外办做好留学生考试及录取工作。
9、做好招生文件的整理、归档工作。
第二部分 教务处各岗位职责
一、教务处处长岗位职责
1、主持教务处全面工作,并向主管教学院长负责。
2、组织制定教务处年度和学期工作计划,并监督、检查计划执行情况。
3、负责教学组织、教学研究、教学管理和教学改革工作。组织各种教学改革与研讨活动,推动教育教学深入开展。
4、负责教学基本建设、专业建设、人才培养方案制定与实施。积极开展高等教育科学研究工作。全面落实学院专业发展和建设规划。
5、定期召开会议,传达上级的指示、分析研究教学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
6、根据院年度教学经费安排及各系(部)的实际需要,做好教学经费的分配使用;负责教学经费开支的审批;监督教务处的经费使用。
7、协助党组织负责人做好全处各级、各类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落实全处政治与业务学习计划。负责全处人员的政治、业务考核工作。
8、做好各科室之间以及教务处与各职能部门、各系(部)的协调配合工作。
9、完成学院交办的其它各项任务。
中国音乐学院教务系统【二】:中国音乐学院2013年本科教学大会实施方案
中国音乐学院2013年本科教学大会实施方案
一、教学大会宗旨及主题
大会宗旨: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及北京市高等教育教学相关文件精神,抓住机遇,积极响应国家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和建设文化强国对高等教育和人才培养提出的新要求和新挑战,围绕本科人才培养的定位展开深入思考和讨论,根据我院本科教学实际情况,统筹兼顾、集思广益,进一步明确本科人才培养定位,突出办学特色,夯实人才培养基础,强化实践创新教育,进一步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不断提高本科人才培养质量。
大会主题:“明确定位、内涵发展、突出特色、强化质量、加强实践、激励创新”。
二、教学大会任务及内容
具体任务:回顾自2008年本科教学评估以来近五年的本科教学工作,总结本科教学取得的经验和成绩,奖励和表彰各级各类本科教学奖项及优秀教师、团队;寻找和分析目前本科人才培养面临的差距和问题,研讨和明确未来本科教学和人才培养的新理念、新思路和新举措,针对如何进一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提出新的要求,对下一个阶段的本科教学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具体内容:深入开展本科教育教学思想讨论;研讨制定中国音乐学院本科人才培养标准;完善细化本科培养方案和指导性教学计划;制定实施中国音乐学院本科生英才计划(含卓越音乐人才计划、创意创新项目支持计划、艺术实践星光计划);修订本科生教学管理相关条例;总结和表彰2008年以来本科教学获奖人员。
三、教学大会领导小组 组 长:赵塔里木、闫拓时
副组长:宋飞、韩立萍、倪赛力、景抒展
成 员:各系主任、郭彪、陈钢、辛虹、曲学选、马磊、吕刚、田雪梅、胡心印、姜泓、李钢、刘恩娜、吴哲、孙生明、陈虹才
四、教学大会会议相关工作阶段性安排 教学大会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个阶段:部署、宣传、研讨、准备阶段,时间4月中旬至6月上旬; 第二个阶段:教学大会实施和召开阶段,会议时间:2013年6月21日(周五),会议地点:国音堂音乐厅,参会人员:全体教师及与教学相关的行政部门人员;
第三个阶段:教学大会相关会议精神、政策和制度实施阶段,时间为教学大会后。
附件一:教学大会具体分工及职责
附件二:教学大会前期准备阶段主要任务 附件三:教学大会相关工作安排时间表
附件一
教学大会具体分工及职责
一、执行组组长:郭彪、陈钢、辛虹、曲学选、马磊。成员:刘恩娜、李钢、
范仲萍、肖南、贺艳艳、许静、樊华。
负责拟制大会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教学大会各项工作,组织起草有关报告、决议等重要文件;
二、宣传组组长:田雪梅。成员:李雪霏。
负责拟制大会宣传、报道计划,编印宣传资料,拟制大会的宣传标语,做好大会期间的宣传报道工作;
三、保障组组长:胡心印、吕刚。成员:孙生明、陈虹才、物业公司经理。 负责会议期间的经费、保障、安全保卫等工作,负责与会人员的用餐等各项后勤保障工作,以及负责会场布置、会务用品购置等;
四、秘书组组长:刘恩娜、吴哲。成员:许静、贺艳艳、刘颖、何瑞、刘萱、樊华、彭双印、李野、各系秘书。
负责准备会议文件和资料、做好会议记录、编写会议纪要及会议简报等; 五、会务组组长:李钢。成员:范仲萍、肖南、何玮玮、高蔚霞、郝贺、杨柳、马克林、佟秋明、雷舸。
负责大会期间各类会议会务组织、执行等具体会务工作。
附件二
教学大会前期准备阶段主要任务
一、教育教学思想讨论。学院及各系组织召开关于本科人才培养的讨论会议,
总结2008年以来的本科教学工作,深入研讨本科教学工作,统一思想,形成共识,并就下一步的人才培养工作提出相关措施。学院及各系组织教育教学思想讨论之后,召开教学经验交流会、各系主任做主题发言,时间至少20分钟。
二、开展本科人才培养标准讨论。访谈校领导、各系主任、退休教师、骨干教师和中青年教师代表、学生代表、知名校友、行业专家。教务处负责访谈文字的记录、整理和成稿;艺术实践处负责录像、剪辑和制作相关视频资料片(30分钟和10分钟两种)。
三、制定实施“中国音乐学院本科生英才计划”(简称“国音英才计划”)。制定出台以下三个管理办法:
1、中国音乐学院本科生卓越人才培养计划; 2、中国音乐学院本科生创意创新项目资助计划; 3、中国音乐学院艺术实践星光计划。
四、完善和细化培养方案和指导性教学计划。对2008年以来的本科生人才培养方案和指导性教学计划进行细化和完善。
五、修订本科生教学管理条例。重点修订《中国音乐学院本科生学籍管理条例》、《中国音乐学院本科生考勤与请假管理规定》等相关文件。
六、表彰教学获奖团队及教师。整理2008年以来来学校所获得本科教学相关奖项,并将其整理成册;表彰获得国家和北京市级教学奖项的教师及团队。www.shanpow.com_中国音乐学院教务系统。
附件三
教学大会相关工作安排时间表
段 动阶段
任务 动员部署工作
时间 具体工作安排
负责部门
负责人www.shanpow.com_中国音乐学院教务系统。
召开动员大会,部署本
4.17 科教学大会相关工作,下
发实施方案
4.17
各系组织教育教学思想讨论
学院开展教育教学思想讨论
召开教学经验交流会、
院办、教务处
彪
陈钢、郭
教
育教学备阶段
制定本科
-4.28 5.2-5.31 6.1-6.15 4.17-5.1
各系 教
务
各系主任 郭彪、刘恩娜
郭彪、刘恩娜、各系主任
郭彪、曲
思想讨论
处、各系
教
务
各系主任发言(20分钟) 处、各系
确定访谈对象、制定访谈提纲
教
务
处、艺术实学选、许静
中国音乐学院教务系统【三】:【中国音乐学院专业】中国音乐学院招生网站-中国音乐学院分数线
【中国音乐学院专业】中国音乐学院招生网站-中国音乐学院分数线
院校名称:中国音乐学院 院校代码:10046 办学地址:北京市朝阳
区安翔路1号
邮政编码:100101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艺术院校
办学类型:全日制主管部
门: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办学层次:本科联系电话:
010—64887367/64879806 &nb
sp; 传真:010—64879806 本科招生网址:
她是我国唯一一所以中国民族音乐教育和研究为主要特色,培养从事民族音乐理论研究、创作、表演和教育的高级专门人才的高等音乐学府,素有“民族音乐家的摇篮”、“民族音乐殿堂”的美誉。 学校音乐类各学科、专业、层次设置齐全,拥有音乐与舞蹈学博士、硕士学位和艺术学硕士(MFA)授予权,建有“音乐与舞蹈学”博士后流动站,是“接受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院校”;专业分布为音乐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音乐表演三大类,设有音乐学系、作曲系、声乐歌剧系、中国民族器乐系、音乐教育系、钢琴系、艺术管理系、指挥系、管弦系、音乐科技系、社会科学部等11个教学单位,另设有继续教育学院和附中,形成了重点突出、特色鲜明的结构框架和多层次的办学体制。 学校现有教职工383 高考派—高考志愿填报专家
名,其中专任教师228名;在校普通本科生1334人,研究生(博士、硕士)524人,留学生9人。 学校名师荟萃,教学、科研力量雄厚。 共有国家级教学名师2位,北京市教学名师7位,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41人,国家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3人,国家级优秀教学团队1个;拥有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3个,教育部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1个,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1个,北京市重点学科1个,目前承担国家级重点科研项目3项;师生共获国家级优秀教学成果奖3项,金钟奖59项,文华奖113项,文化部创新奖1项,文化部文化艺术科学优秀成果奖2项。 学校办学条件优越,总占地面积39999平米,所有教室全部实现多媒体化,拥有世界一流的计算机作曲教学设备,和亚洲地区最先进的录音棚;建有两百多间供学生使用的琴房,并配有大批世界一流的钢琴和高品质的民族乐器;2008年建成集艺术教育、创作实践、对外交流、展览陈列于一体,专业化、现代化的多功能音乐演出场所——国音堂,成为京北地区一处重要文化设施。 学校坚持开放性办学方针,先后与美国、英国、法国、德国、奥地利、俄罗斯、日本、韩国以及港澳台等数十个国家和地区开展友好往来和文化交流,并同一些世界一流艺术院校和音乐机构建立了长期的合作关系,每年聘请外国专家数百人来校讲学,为促进中外音乐文化交流,为“民族音乐发扬光大,走向世界”发挥了重要作用。 建校五十年来,学校已先后培养了樊祖荫、乔建中、吴文光、吴雁泽、德德玛、彭丽媛、宋祖英、张也、阎维文、张维良、宋飞、吴碧霞等在业内外有重要影响力的音乐人才,向海内外输送各专业优秀毕业生近一万名,为中国民族音乐的继承、发展和弘扬做出了重要贡献。 面向未来,学校将继续秉承中国民族音乐艺术传统,汲取世界音乐文化的优秀成果,以建设“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高等音乐学府为目标,以培养民族音乐人才及弘扬民族音乐文化为己任,励精图治、开拓进取、不断创新,努力把中国音乐学院建设成为具有鲜明中华民族特色和时代精神的,“中国民族音乐高层次人才的培养基地,中国民族音乐科研和信息的中心,中国民族音乐对外交流和传播的窗口”。 二、招生专业、学制、名额专 业系 别专业方向学 制招生名额音乐学音乐学系音乐学本科五年15音乐科技系音乐声学/乐器学/录音与扩声本科四年12电子音乐制作本科 高考派—高考志愿填报专家
五年3音乐教育系音乐教育本科四年36艺术管理系艺术管理本科四年25(其中文科17理科8)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作曲系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本科五年20音乐表演声乐歌剧系演唱(民族唱法)本科五年30演唱(美声唱法)本科五年30国乐系中国乐器演奏本科四年56钢琴系钢琴本科四年15电子管风琴本科四年1管弦系管弦乐器演奏本科四年58指挥系合唱指挥本科五年2乐队指挥本科五年2注:1、作曲系招收具有良好音乐基础与潜质的考生。 前两年统一学习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方面的基础课程,第三年可选作曲、电子音乐作曲、视唱练耳专业方向;第四年作曲专业学生还可选作曲技术理论专业方向。 2、演唱专业方向只招收民族唱法和美声唱法的考生。 3、中国乐器演奏专业方向招收演奏唢呐、管子、笛子、笙、打击乐、二胡、板胡、琵琶、筝、阮、三弦、扬琴、古琴、柳琴、箜篌的考生。 4、管弦乐器演奏专业方向招收演奏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竖琴、长笛、双簧管、单簧管、巴松、萨克斯管、圆号、小号、长号(包括次中音长号、低音长号)、大号、打击乐的考生。 5、各专业方向具体招生名额
可根据生源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三、录取规则(一)文化课分数线:参照北京市当年艺术类录取分数线和我院考生的文考成绩情况确定我院录取分数线。 (二)我院根据考生专业成绩、文化课考试成绩和政审、体检结果,在考生文化课总分达到我院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并注意相关科目成绩,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平衡、择优录取。 其中作曲系正常系列考生中,文化课达到北京市一本线的首先录取,一本线以下的考生在考生文化课总分达到我院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队录取;作曲系艺术特长生要求考生文化课在一本线以上,通过者按专业排名录取。 艺术管理专业方向考生文化课成绩 高考派—高考志愿填报专家
达到录取分数线,外语成绩达到90分,按文化课总分加专业二三试分数的合计成绩排队录取。 考生录取通知书将在8月15日前寄发考生本人。 四、学费、助学贷款、奖学金及就业(一)学费标准:音乐学、音乐科技、音乐教育、艺术管理、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每学年8000元,演唱、中国乐器演奏、钢琴、电子管风琴、管弦乐器演奏、指挥每学年10000元。 根据学院安排,入住1号学生公寓的学生住宿费每学年750元,入住2号学生公寓的学生住宿费每学年900元。 北京生源一律走读。 (二)奖学金及困难学生助学措施:学院将根据国家的有关资助政策实行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助学金、勤工俭学等方式解决困难学生学习困难。 国家助学贷款按照规定,每年最高额度不超过6000元。 (三)学生毕业后,根据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就业。 五、毕业 学生在学院规定的学习年限内,按照培养方案要求修满学分,德、智、体达到毕业要求,经系审查,教务处复查合格后,准予毕业,发给中国音乐学院毕业证书,证书种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学士学位。 六、附则(一)声乐歌剧系新生入学后进行声带检查。 (二)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我院将进行政治、专业、体检复查,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有营私舞弊行为者,取消学籍,退回原地区。
(三)学生入学后使用的乐器(除钢琴、大件打击乐器外)由学生自备,确有困难者可向学校租赁。 (四)考生考试期间食宿、旅费自理。 中国音乐学院招生办公室2014年4月9日 。
中国音乐学院重点专业:
中国音乐学院全景地图:
中国音乐学院历年分数线:
中国音乐学院报考指南:
高考派—高考志愿填报专家
中国音乐学院招生计划:
中国音乐学院人气校友:
高考派—高考志愿填报专家
中国音乐学院教务系统【四】:中国音乐学院
中国音乐学院
2013年在职人员攻读艺术
硕士学位
招
生
简
章
中国音乐学院
一、培养目标
为繁荣和发展我国文化事业,不断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健全和完善国家艺术专门人才培养体系,培养适应社会、经济、文化和艺术事业发展需要的高层次、应用型艺术专门人才,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决定在我国设置艺术硕士专业学位(Master of Fine Arts,缩写为MFA)。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13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3]20号)下达的招生计划,我院2013年面向全国招收攻读艺术硕士(MFA)专业学位研究生75人(其中“管弦系乐队学院”招收30人,其他各专业共计招收45人)。
二、招生条件及对象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2、2013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具有艺术实践经验;或者2008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专科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有5年(含)以上艺术实践经验并获得省部级以上创作或表演奖励者也可报考。专科毕业考生录取人数不超过本校当年招生限额的10%。
3、报考考生,年龄为45周岁以下。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我院规定的体检标准。
三、招生专业
在职艺术硕士专业招生研究方向请参看附件1。
四、联考报名、现场确认与资格审查
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
考生于6月20日—7月10日登录全国统一报名网站“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以下简称学位网,网址
考生于7月12日—15日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护照)、学历和学位证书以及《2013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到各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的现场确认点,缴纳报名考试费,核验并确认报名信息。报名信息经考生签字确认后,一律不得更改。考生于10月17日后可在学位网下载准考证。
五、专业考试报名、现场确认与资格审查 重要说明:报考“管弦系乐队学院”的考生可以兼报管弦系“全日制专业学位型”研究生。其他专业方向一律不得与我院招收的 “全日制专业学位型”、“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硕士研究生考试兼报。
1、网上报名时间:2013年9月17日—9月19日,考生登录“中国音乐学院硕士生网上报名系统”(网址
2、现场确认时间:2013年10月16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4:00);地点:中国音乐学院。(报考我院的考生都务必按时到本院进行现场确认)
3、考生应在专业考试报名之前,自行登录“学位网”下载本人《2013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本人签名后将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然后按要求将《2013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资格审查表》、相关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件等在报名时提交我院研究生处进行资格审查。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资格审查时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专科学历在报名时需提交省部级以上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报名考生须交二寸免冠照片三张(黑白和彩色均可),填写《中国音乐学院在职艺术硕士研究生报名表》。
5、报考“作曲”方向的考生须提交本人创作的三部作品(其中包括一部带钢琴伴奏的艺术歌曲、一部三个声部以上的室内乐作品和一部大乐队作品,作品应附录音,乐队作品也可以是电子版录音或MIDI小样)。不提交作品的报考者不能参加专业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