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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关闭程序一:企业注销流程
企业注销流程 A 注销国、地税税务登记证(国、地税局) B 公司清算组备案(工商局) C 刊登注销公告(发行报纸) D 基本户注销(开户银行) E 工商局受理、注销(工商局) F 注销组织机构代码证(技术质量监督局) 一、 注销国、地税税务登记证 1、国、地税税务登记证 2、所有国、地税有关材料 3、备案公章 一般由公司财务人员办理,填写相关表格并交回所有材料后,等片管员通知。一般要查看公司帐本。 二、公司清算组备案 1、公司备案申请表(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加盖公司公章) 3、股东会关于成立清算组的决议(全体股东签署) 4、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三、刊登注销公告 登报45天后到企业营业执照发照机关办理注销手续。 四、基本户注销 1、公司营业执照正本(有些银行要工商、代码、国税、地税全套证件) 2、开户许可证 3、印鉴卡 4、印鉴卡上预留印鉴 5、支票本、电汇凭证等银行相关材料 6、销户申请书 一般由公司财务人员办理,一并办理基本户内余额转帐或取款手续。 五、工商局受理、注销 1、公开发行的报纸上登载执照注销声明的报样; 2、全部公章及公章准刻证 六、注销组织机构代码证 1、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 2、组织机构代码申报表 3、工商局注销回执公司注销流程 公司因下列原因之一的,应当自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1. 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2. 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时; 3. 股东会决议解散; 4. 公司因合并分立解散; 5. 公司被依法责令关闭。 公司申请注销登记,应由公司指定或者委托公司员工或者具有资格的代理机构的代理人作为申请人办理注销登记。企业所得税在国税交纳的企业应先办理地税注销手续,注销流程按先后程序共分为五个步骤分别为注销地税、国税、银行账户、工商登记、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统计证。(一) 注销地税流程1、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税务登记,领取并填写《纳税清算申请表》、《纳税清算登记表》各一式两份、《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一式三份。(其中《纳税清算申请表》要填最近三个整年度的纳税额)2、委托中介机构出具清税报告。3、持清税报告、《纳税清算申请表》、《纳税清算登记表》、《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及注销企业提供的税务登记(正、副本)、代码章、发票卡、IC卡、加密盒、空白发票(带齐退票及最后一张已开发票记账联)、上级主管部门或股东会撤销企业决定书、公章到地税注销部门办理注销手续。4、等待地税通知领取注销地税登记通知单。(在未领到注销通知前务必按期申报纳税)(二) 注销国税流程1、凭《地税注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到国税办理注销登记窗口领取并填写《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注销及走逃企业审批表》、《缴销专用发票申请表》。2、持填写完的以上各表,带齐2003年至注销日购买的所有新、旧版普通发票及最后一次购买的最后一本增值税专用发票到专管员处办理缴销发票手续。3、办完缴销发票后找专管员办理取消一般纳税人资格需报送资料如下:⑴填写业务报批单一式二份;⑵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一式二份;⑶税务文书领取通知单(受理文书名称:取消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审批表)一式二份;⑷注销及走逃企业审批表一式二份;⑸《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原件。4、请专管员进行纳税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待专管员取消一般纳税人资格后,到专管员处领取以下资料:⑴《评估报告》;⑵《业务报批单》;⑶《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⑷《注销及走逃企业审批表》。5、用A4纸打印注销申请书一份:没有格式限制、写清楚注销原因、加盖企业公章、法人签字。若是分支机构(或分公司)的企业还需提供一份董事会决议,要求法人及股东签字、加盖总机构(或总公司)公章。6、提交《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评估报告》、《业务报批单》、《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注销及走逃企业审批表》、注销申请书、税务登记正副本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发票购领薄到办理注销税务登记窗口。7、等待国税通知领取注销国税登记通知单。(未领到注销通知单前务必按期申报纳税)(三) 注销银行账户流程1、 填写注销银行账户申请表,经开户行报送中国人民银行审批。2、 提交开户银行许可证、未使用的现金支票、转账支票等资料到银行办理注销。(四) 注销工商流程1、领取《企业变更(改制)登记(备案)申请书》及《指定(委托)书》并填写完整。2、持《企业变更(改制)登记(备案)申请书》、《指定(委托)书》、注销银行账户通知单、公章、财务章、合同章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3、大约一周到工商领取注销工商登记通知单。备注: ① 独立核算的有限责任公司企业要先到工商做备案登记,并登报注销公告一次或三次(于注销工商登记前45日进行登报公告)和提供中介机构出具的注销清算报告。② 全民所有制、合伙制、分支机构和分公司类型企业注销工商登记不用提供登报注销公告和清算报告。(五) 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统计证注销 领到工商注销通知单后,持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和统计证到工商办理注销手续即可一、 清算、注销的必要性公司歇业后未注销登记,也无清算组织负责清理债权债务的,公司和清算主体为共同诉讼主体;公司歇业后,被登记主管部门注销登记,但无清算组织负责清理债权债务的,负有清算之责的主体为诉讼主体。因此,只有经过合法的清算、注销程序,公司才能从法律意义上消灭,公司及负有清算责任的清算主体才能免除相关的法律责任。二、 清算(一) 清算程序1、由公司股东会作出公司解散的决议,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2、股东会作出公司解散决议后15日成立清算组。清算开始之日(决议解散之日)起十日内,书面通知登记机关、税务部门、劳动部门及开户银行。3、到工商行政管理局领取《清算指南》、《清算报告书写格式》、《清算备案申请书》等表格,办理清算组备案。4、在工商局认可的报刊上刊登清算公告。5、制作清算开始日的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6、办理国税、地税完税证明。7、清算公告满三个月后,制作清算结束日的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8、制作清算分配方案。9、由清算组制作清算报告、清算期内收支报表和各种财务帐册,报股东确认。(二) 说明:1、清算组●有限责任公司清算组由全体股东组成,也可选任注册会计师、注册律师或其他熟悉清算事务的专业人员作为清算组成员,清算组成员不得少于三人。●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清算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清缴所欠税款;■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清算组成员应当忠于职守,依法履行清算义务,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清算组成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2、清算组备案自清算开始之日起15日内须提交备案的材料:●股东会关于公司解散的决议;●清算组成立文件;●清算组各成员的基本材料;●有社会中介机构专业人员参加的还应提交授权委托书。3、清算通知与清算公告、债权登记●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三次。●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九十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权人申报其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清算组核定债权后,应当将核定结果书面通知债权人。●书面通知和清算公告应包括企业名称、住址、清算原因、清算开始日期、申报债权的期限、清算组的组成、通讯地址及其他应予通知和公告的内容。4、清算财产●清算开始时公司所有的或者经营管理的财产;●清算开始后至清算终结前公司所取得的财产;●应当由公司先使的其他财产权利。注:■公司内属于他人的财产,由该财产权利人通过清算组收回。■已作为担保物的财产,由债权人以提保财产为限优先受偿,未受偿部分视同非担保债权。担保物价款超过所担保的债务数额的部分,属于清算财产。5、清算费用●清算组成员和聘请工作人员的报酬;●清算财产的管理、变卖及分配所需要的费用;●清算过程中支付的诉讼费用、仲裁费用及公告费用;●清算过程中为了维护债权人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支付的其他费用。6、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立即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公司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7、清算方案●清算财产拨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员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税款;■企业债务。●企业未到清偿期的债务,也应予以清偿,但应当减去未到期的利息;●清算方案应经股东会确认;●清算财产清偿后的剩余财产,按投资比例分配给股东;●因债权争议或诉讼原因致使债权人、股东暂时不能参加分配的,清算组应当从清算财产中按比例提存相应金额。8、清算报告清算报告经确认后,视为已解除清算组的责任。但清算组有违法行为的,不在此限。三、 注销登记(一) 注销登记程序1、自清算报告被确认之日起十日内,清算组应当将清算报告及表册报工商行政管理局备案并申请注销登记。2、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注销登记后,清算组应当公告企业终止。(二) 说明:1、 清算组将清算报告及表册呈报备案时须提交的材料●清算报告备案登记表;●股东会通过的关于公司解散的决议;●《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股东会确认的企业清单开始日的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股东会确认的公司清算结束日的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税务(国税、地税)完税凭证原件、复印件;●清算组出具的经股东会确认的清算报告(一式两份,要求清算组成员签名,股东会确认)。2、申请公司注销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明。●公司清算组织负责人签署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股东会通过的关于公司解散的决议;●股东会确认的清算报告;●《企业法人营执照》正、副本及公章;●清算组织成立的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三次的报样;●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证明;●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企业关闭程序二:公司注销程序
公司注销程序
一、公司清算组织负责人签署的《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领取); 二、公司清算组织负责人签署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领取); 三、公司清算组织成立文件: 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东(大)会关于组织公司清算组织的决议;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盖章(
一、公司清算组织负责人签署的《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领取);
二、公司清算组织负责人签署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领取);
三、公司清算组织成立文件:
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东(大)会关于组织公司清算组织的决议;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盖章(单位股东)或签字(自然人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董事签字。国有独资公司提交出资人关于组织公司清算组织的文件;
法院宣告公司破产或行政机关依法责令公司关闭的,提交法院或者行政机关关于组织公司清算组织的文件;
四、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东(大)会决定公司注销的决议;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盖章(单位股东)或签字(自然人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董事签字。
国有独资公司提交出资人决定注销的文件。
法院宣告公司破产或行政机关依法责令公司关闭的提交法院的裁定文件或行政机关的决定。
五、经确认的清算报告:
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东会关于确认公司清算报告的决议;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盖章(单位股东)或签字(自然人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董事签字。
国有独资公司提交出资人关于确认公司清算报告的文件。
法院宣告公司破产或行政机关依法责令公司关闭的提交法院或者行政机关确认公司清算报告的文件;
六、税务机关关于办理税务登记注销的受理证明;
七、开户银行的销户证明;
八、《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九、公司在报纸上刊登的三次清算公告。
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一般均应提交原件;
提交复印件的,均应由被委托人签名并署明“经核对,本复印件与原件一致”。
企业关闭程序三:公司关闭(停业)与注销操作规程
关闭一家公司,必须依照法定程序关闭,不能让其处于吊销状态,因为随着电子政务的展开,国家已在逐步建设与完善个人诚(征)信管理系统,如果一家公司系被政府吊销,而非公司自身申请注销,将严重影响公司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甚至董事长(含执行董事)的个人信用,最起码在五年至三年内不允许设立新的公司,如果这类人需要出国时,也可能因相关国家需要出具相关的诚信证明而因有污点导致无法获得签证。
因此,公司在计划关闭后,经本人的经历,请尽可能按如下规程操作:
1、国税注销
去国税申请办理相关的注销手续,申请者如果觉得自身的财务管理混乱,即没有按照财务管理要求建议账册(尤其普通纳税人,对财务管理的要求更高),可以考虑试着咨询一下税管员(必须在决定请代理公司之后再试着征询税管员的意见,否则当申请人请税管员介绍代理机构,而最后又没有请其介绍的代理公司时,结果风险更大),请其介绍一家会计类代理公司代为办理相关的税务注销手续,可能成本更低,也更为快捷。只是,请注意:
①有些国税部门需要提交“会计鉴证报告”,即第三方的清算报告,如果是税管员要求的,并且态度强硬要求出具,那没有办法,可以请税管员介绍一家相关的鉴证(清算)报告。获得此鉴证(清算)报告后,在地税注销中也用得上;
②有些地方的分公司清算时,税管员可能不要求第三方的清算报告,此时,代理公司会与申请清算公司协商公关事宜。
③需要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
2、地税注销
在国税注销后,才能申请地税注销。申请地税注销时,地税局专管员会要求提供如下材料:
①近三年以来的在国税系统缴纳税款的凭证。如果,有些公司没有办理国税登记证的,此项可以省略。
②公司场地如果是租赁的,需要提供成立以来的租赁发票(即房产税发票),无法提供的,广东这边是要求补2000至3000元的房产税每年。
③有些地方的残废人基金是与地税绑在一块缴纳的,需要问清楚如何走程序。有些地方是按企业员工工资按比例征收的残废人基金。
④有些地方的社保金是由地税局代扣的,也请注意协调两者之间的关系。
注销国税与地税时请注意:
①有些地方的国税注销容易些,因为只需国税专员一个人签字就可以,公关时就只须与国税员一个人打交道。所以,有时国税注销时,只须提供历年财务报表,不须查账。
②现在大部分地税的注销都要查账,一般是查近三年的账。因为,地税注销仅一个税管员签字无法完成程序,还要经稽查人员查,然后是股长查,要经过几个人的清查,公关难度很大。
③尽可能提供最多的符合财务规范的账目给税管员查账,因为提供的材料越多,越可能懒得看,越少越容易看,也越能查出一些什么来。
④在请代理公司时,可能难以请到与国税及地税关系同时较好的公司,此时要注意考虑分开请,分别由国税专员或地税专员介绍为宜。只是合在一块请代理时,综合性代理费可能低些。
⑤在没有正式注销前,无论地税还是国税均要按正常报税,否则将按天每税种进行处罚,广东惠州是20元每个税种每天。
⑥银行重点查核公司基本账户里资金流动与公司账目是否相符。由此,管理大型的集团公司或总公司管理下属的子、分公司的财务监督时,需要及时(至少一年或半年)督促下属公司对照银行打出来的对账单将相关凭证根据会计管理规范整理妥当,以备公司注销或税务稽查时使用。
⑦注销税务登记证书后,请及时要求税务机关出具“注销通知书”。
⑧不要因为申请注销的公司是小规模纳税人而觉得财务管理上松散些,在申请税务注销时,两者要求差不多。
⑨法人公司在办理注销前,均会要求在当地报纸公告注销通知,这是法定程序,一般要求两次以上。公告的样报需要保留5份以上。有些地方的分公司注销,也需要办理分公司注销公告。公告样报,在工商注销时,工商局会要求提供样报。
⑩需要在股东会决议中确定清算人员名单,或确定清算机构。
3、社保销户与残废人基金销户
有些地方的社保金和残废人基金是通过地税局代缴的,如广东肇庆,需要及时去残联办理相关手续。
公司决定关闭后,一定及时去社保局或地税局及时办理社保人员减员手续,有些地方在社保账户注销前需要保留一个人以上的人员处于正常状态,此时可以考虑保留那些愿意继续为公司服务的员工为续保人选。
如果,不及时向社保局提出减员或销户申请,未停保者的社保金将由公司承担,即使分公司注销了,将会要求总公司承担相关责任。
地税注销约一周后即可以去社保局申请办理社保账户注销手续。
4、工商注销
根据国家的相关管理规范,原本需要在注销所有的税务登记证后才能申请办理工商注销。办理工商注销一般需要提供股东会决议,分公司的注销需要总公司的股东会决议。如果在公司章程中获得有股东大会授权的,可以由董事会出具相关的决议。
工商注销申请书,请向工商局索取,必须用专门的格式文本,需要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签字,分公司的负责人签字不能替代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签字。其它表格也请向工商局索取。
有些地方,不管税务是否注销,可以直接申请工商注销。但此时有一个问题,在税务注销没有及时完成时,执照申请注销了,可能造成无证经营的后果,在某些程序中需要执照原件时,会有麻烦。
从申请注销至正式完成注销程序,如果材料齐全,约一周可以完成。
工商注销程序走完后,需要及时向工商局申请出具“工商注销证明”(也叫企业注销通知书),用于申请组织机构代码证注销。
如果,工商注销时间在每年法定的年检时间结束前没有完结,请注意及时办理年检手续,或申请停业手续。
5、组织机构代码证注销
用工商局出具的“注销证明”及复印件和办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直接去颁发组织机构代码证的技术监督部分申请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注销手续(最好携带公司行政章),一般即时可以办结。办结后,会有一个组织机构代码注销的证明出具给申请者,这是用于向银行申请销户的必备证明之一。
组织机构代码证是全国联网的,如果不及时办理注销手续,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的名字将进入黑名单,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将在五年至三年内无法申请到新的组织机构代码证,用此法定代表姓名办理的其它公司也将无法正常办理组织代码证年检手结,一个公司不完成年检,将牵动所有的相关公司年检问题。
6、银行销户
如果有一般账户,请在办理税务注销前办理一般账户注销,将一般账户上的资金转至基本账户上。
一般账户销户需要准备的材料:
①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正本)复印件一份;
②未用完的支票;
②委托书两份,一份是法人委托代理人办理销户,另一份是法人委托代理人(这些委托书最好事先去银行咨询清楚);
④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如果是法人本人办理则需两份),代理人身份证;
⑤印鉴卡;
⑥公章、财务章、法人章;
⑦营业执照正本及复印件、组织机构构代码证正本及复印件、税务登记证正本复印件一份;
⑧销户申请书;
以上复印件需A4纸复印并加盖单位公章。销户后三个工作日后销基本户。
基本账户销户需要准备的材料:
①开户许可证 ;
②销户申请书 ;
③剩余的支票 ;
④印鉴卡 ;
⑤法人身份证原件及两份复印件;盖公章 ;
⑥若非法人到柜台办理,请提供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两份复印件盖公章,及法人授权委托书;
⑦工商局出具的“企业注销通知书”(个别银行要国税、地税注销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
注:若公司不再营业,提供工商局的注销证明,可将剩余的资金以现金形式取出,若仍继续营业,则将资金转入公司同名账户,且基本账户将是最后一个撤销的,须先将所有一般账户撤销,将资金转入基本账户办理最后销户手续。
7、公司注销资料及印鉴移交
公司完成注销后,须将公司注销资料,尤其是公司的注销通知书、公司所有印鉴移交给总公司或集团公司指定的部门。
关闭公司的决定做出后,必须立即安排在职财务人员向税务部门申请税务注销手续,在税务登记证没有办理注销完手续前,不能允许财务负责人离职,否则因财务负责人的离职,将会有许多财务资料无法及时搜集到们而严重影响税务注销进程,会严重增加注销成本。即使是委托专业的代理公司办理注销业务,也必须让代理公司认为所需资料符合注销要求后才能让财务管理人员离职。
如果操作得当,一般两个月可以将整个注销程序走完,如果操作不得当,尤其是财务资料不齐全时,将可能拖至一年甚至数年难以完成注销,因税务注销程序拖得太久,其中有一个问题就是税务局扣税管员的绩效工资扣完了,此时税管员对于此公司注销抱无所谓态度了时,对税务注销的难度将增大。所以,不能拖,即使注销成本觉得高,也不如尽早及时注销。
上述操作规程,因各地相关部门的规定有差异,将有所不同。
原创者:吴跃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