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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终稿)
“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管理办法
为明确公司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运作(以下简称:“三重一大”事项)决策范围,规范公司“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程序,确保“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科学、民主、规范,有效防范决策风险,保障厂和公司及股东利益,根据公司章程、股份公司《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以及《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等相关规定,结合厂和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1.1 本办法规定了“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原则、范围、决策形式、决策程序及规则、决策执行、决策监督和责任追究。
1.2 本办法适用于厂和公司董事会、党委会、党政联席会、总经理办公会和厂长办公会(统称决策机构,下同)对厂和公司“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管理。子(分)公司、事业部应参照执行。
2 “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原则
2.1 依法决策原则。“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党内法规、党的纪律和有关方针政策,保证决策内容和决策程序的合法合规。
2.2 集体决策原则。“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必须由参与决策人员依据各自的职责、权限和议事规则,集体讨论决定。
2.3 民主决策原则。“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特别是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事项,应当征求企业工会的意见,并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
式听取职工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2.4 科学决策原则。“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必须加强前期调研论证和相关咨询,增强决策的科学性、务实性和高效性,减少决策失误。
3 重大事项范围
厂和公司“三重一大”事项的主要范围包括: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运作。
3.1 重大决策事项
主要指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厂和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公司董事会、党委会、党政联席会、总经理办公会和厂长办公会决定的事项。主要涉及厂和公司改革发展稳定、重大经营管理举措、关系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宜,具有全局性、方向性和战略性的重大问题,包括以下事项:
3.1.1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重要决定的重大措施;
3.1.2 厂和公司的发展方向、经营方针,中长期发展规划等重大战略决策事项;
3.1.3 厂和公司改制重组、兼并、合并、分立或者变更,国(境)外注册公司、投资、收购或购买上市公司股票,国有产权转让等重大资本运营管理事项;
3.1.4 20万元以上(单项或单批)净资产损失核销和资产处置(不含废旧物资处置),债权债务重组、资产置换等重大资产(产权)管理事项;
3.1.5 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经营计划、重大人才引进计划、年度工作报告,财务预算、决算,内部机构设置、职能调整,重要规章制度的制定、
修订及废除,拓展新产业、开发新产品方案,以及100万元以上的重大诉讼、仲裁,重大设备、安全环保事故和50万元以上质量事故的处理方案等重大经营管理事项;
3.1.6 绩效考核、薪酬分配方案、基本工资、福利、公积金、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事项;
3.1.7 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决定和重要部署,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企业文化、群团工作方面的重要举措;
3.1.8 按规定应向上级报告、请示的重大决策事项;
3.1.9 其他重大决策事项。
3.2 重要人事任免事项
主要指涉及厂和公司直接管理的领导人员的职务调整,包括以下事项:
3.2.1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厂和公司直接负责管理的领导人员选拔具体标准的制定、任命、解聘;
3.2.2 控股、参股企业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和财务负责人等领导人员的推荐或委派;
3.2.3 向上级推荐领导人员人选的确定;
3.2.4 其它重要人事任免事项。
3.3 重大项目安排事项
主要指对厂和公司资产规模、资本结构,盈利能力以及装备、技术状况产生重要影响的项目的设立和安排。包括以下事项:
3.3.1 100万元以上计划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3.3.2 对外担保、抵押以及5000万元以上的融资;
3.3.3 重大技术引进、技术转让项目;
3.3.4 其他重大项目安排事项。
3.4 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
厂和公司年度预算内的和已决策的重大决策事项、重大项目安排事项的资金调动和使用,按照厂和公司《货币资金支出管理规定》执行。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主要包括:
3.4.1 200万元以上与生产经营有关的预算外资金调动和使用;
3.4.2 对外捐赠、赞助;
3.4.3 其他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
4 “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形式 厂和公司“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的形式为董事会、党委会、党政联席会、总经理办公会和厂长办公会。按照会议议事规则,经集体研究做出决策。
4.1 涉及经营管理和工程建设的重大决策事项、重大项目安排事项、大额度资金使用事项,主要采取董事会、党政联席会、总经理办公会或厂长办公会方式进行决策。
4.2 涉及党务的重大决策事项和重要人事任免事项,主要采取党委会或党政联席会方式进行决策。
4.3 决策采取票决、举手表决、口头表决等表决方式。
5 决策程序及规则www.shanpow.com_三重一大决策制度。
5.1 决策事项的提出。厂和公司“三重一大”决策事项,由相关职能部门或企业领导直接提出。职能部门提出的决策事项,经分管领导审核,并报企业主要领导同意后列入决策会议议题。
5.2 决策事项的论证。决策事项的承办部门应对决策事项进行科学论证,对涉及国家法律、法规的决策事项,应将项目分析报告提交企业法律顾问室进行法律审查;如需要事前做出资产评估或审计的,经厂和公司领导同意后可委托会计师(审计师)事务所进行评估或审计。在此基础上,编制决策事项的可研报告(或分析报告)以及备选方案。 5.3 征求意见。重大投资和工程建设项目,应当事先充分听取有关专家的意见。重要人事任免,应当事先征求纪检监察部门的意见。研究决定改制以及经营管理方面的重大问题、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事项、制定重要的规章制度,应当听取工会的意见,并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听取职工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5.4 已确定提交的决策事项,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做好准备工作,不履行或没有完成以上程序的,不得提交会议进行决策。
5.5 集体决策会议应按以下工作程序进行
5.5.1 准备材料。决定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应当提交决策材料。决策材料包括议题材料、可研报告(或分析报告)、备选方案、法律审查意见以及审计报告等。
5.5.2 通知与会。决策事项应当提前告知所有参与决策人员,并为所有参与决策人员提供相关材料。决策会议符合规定人数方可召开。
【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细则
公司党委、公司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规范企业决策行为,保证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提高决策水平,防范决策风险,确保企业各项战略部署全面落实,根据集团公司党委、集团公司《关于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及有关要求,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公司及公司所属各单位。
第三条 “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依法决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党内法规以及企业相关规定,保证决策内容和程序合法合规。
(二)坚持科学决策。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运用科学方法,进行决策的前期调研论证和综合评估,有效防范决策风险,增强决策的科学性,避免决策失误。
(三)坚持按权限决策。
1、公司党委会、常委会、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职代会按各自的职责和权限进行决策;
2、公司所属各单位党委(支委)会、职代会按各自的职责和权限进行决策。
(四)坚持民主决策。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根据职责、权限和议事规则,对“三重一大”事项进行民主决策。充分发扬民主,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决策。对涉及职工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应当广泛听取职工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第二章 决策范围
第四条 公司 “三重一大”事项决策范围包括:重大事项决 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及大额度资金的使用。
重大事项决策。主要指涉及企业改革发展稳定、重大经营管理战略、关系职工切身利益,带有根本性、方向性、长远性、全局性、战略性的重大事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企业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生产经营方针等重大战略决策事项;
(二)资产损失核销、重大资产处置、国有产权变动、利润分配和弥补亏损、增加和减少注册资本及国有资本收益等重大资产(产权)管理事项;
(三)年度投资计划、生产经营计划、财务预算和决算、业绩目标和企业年度工作报告;从事高风险经营,重要合同审批,内部机构、岗位、定员设置调整方案,重要改革方案和重要管理制度的制定、修改及废除;利润分配方案;涉及重大责任事故、公共事件、重大突发事件等重大生产经营管理事项;
(四)企业资产重组、兼并、破产、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国(境)外注册公司、投资参股、重大收购或购买上市公司股票;国有产权转让、投资大型项目等重大资本运营管理事项;
(五)业绩考核、薪酬分配方案、基本工资制度、各项奖金分配、劳动保护和劳动保险缴纳、福利以及其它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
(六)企业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决定和重要部署;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企业文化、群众工作方面的重要举措等重大党建和思想政www.shanpow.com_三重一大决策制度。
治工作事项;
(七)企业重要信息披露、发布及维护企业稳定重大事项;
(八)需要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决定的重大决策事项。 重要人事任免。主要指按权限管理的领导职务调整和重要奖惩,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权限内管理的领导人员选拔标准的制定、任用的提名和推荐;
(二)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和下属各单位班子成员的选聘、任免;
(三)公司后备干部的推荐上报;
(四)公司中层以上管理人员、所属各单位班子成员的重要奖惩以及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评选、评定与奖励等;
(五)高级技术、管理和技能人才的聘任;
(六)其他重要人事任免事项。
重大项目安排。主要指对企业生产经营和资产规模、资本结 构,以及生产设备、技术创新产生重要影响的项目的设立和安排,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重大投资项目、融资项目、担保等在50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
(二)计划外追加投资规模及项目;
(三)技术开发项目和基本建设项目;
(四)重要机械设备购置和重要物资采购等重大招投标项目;
(五)重大工程承发包项目,重大国际合作项目;
(六)重大合同签定事项;
(七)重大投资管理事项;
(八)其他重大项目的安排事项。
大额度资金的使用。主要指企业领导人员被授权额度以上资金的调动和使用,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年度大额资金使用预算:投融资计划、借款、贷款计划、对外担保、资本投资、固定资产投资、大宗材料、设备采购资金计划;单价在20万元及以上的固定资产购置;
(二)预算外额度在10万元以上的资金使用事项;
(三)10万元及以上大额非生产性资金使用,以及对外捐赠、赞助事项;
(四)资金额度在10万元以上的其他事项。
第五条 公司所属各单位“三重一大”事项决策范围包括:涉及本单位施工生产、项目管理、安全质量、物资设备管理、环境保护、党建工作、队伍管理、事关员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
(一)本单位发展总体部署的相关制度、办法的制定与修订 1、总体规划方案;
2、各项管理制度、规定和办法,包括:安全、质量、成本控制、设备物资管理、队伍建设、环境保护等。
(二)对项目施工生产计划、方案的制定与调整
3、施工生产总体计划、工程进度控制;
4、施工组织方案和变更、索赔措施;
5、年度预算、验工计价、竣工决算;
6、安全质量责任事故的防范措施及责任事故的处理。
(三)本单位党群工作方面的规定、办法的制定与修订
7、单位党组织工作责任目标及领导班子自身建设;
8、领导班子成员责任分工;
9、关键岗位人员的选聘;
10、党员干部的培养、教育、管理;
11、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12、工会、共青团组织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13、参加公司党代会代表候选人的推荐;
14、上级单位表彰的先进典型的推荐。
(四)项目“三项招标”的贯彻落实
15、架子队组建、临时工招募及劳动合同的签定;外部劳务队伍的选择、调整与清退,分包单价的确定,分包合同条款的审定;
16、固定资产的购置、租金在30000元及以上机械设备的租赁;
17、物资材料供应厂家的选择及价格确定。
(五)本单位相关经费的管控
18、对外工程款、租赁款、物资材料款的结算;非生产性开支在20000元及以上资金的使用;预算外资金在20000元及以上的使用;
19、事关员工利益的工资、奖金、加班补助等福利的发放;
20、本单位做出的奖惩决定,各项包保责任合同的兑现,推荐上级荣誉称号的授予及奖励事宜;
21、本单位机械设备的报废处理,废旧物品的处理。
(六)其他:
22、项目征地拆迁补偿费的确定与兑现;
23、各类事故的处理建议;
24、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
25、本单位领导班子认为应当集体研究决定的其他重要事项。
【三】: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
第一条 总 则
(一)为深入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和《关于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的实施意见》,规范公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决策行为,提高决策水平、防范决策风险。进一步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业,深入推进公司反腐倡廉建设,保障公司科学发展,根据集团公司要求,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二)‚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1、凡涉及企业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必须由领导班子集体作出决定
2、坚持依法决策,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党内规章制度及集团公司相关规定,保证各项决策合法合规。
3、坚持民主决策,领导班子成员要正确处理好民主与集中的关系,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集中指导下的民主与民主基础上的集中相结合,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要求进行决策,保证权力正确行使。
4、坚持科学决策,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解放思想,实事求是,重点强化决策的调研、论证、程序、执行、监督等关键环节,有效防范决策风险,增强决策科学性,避免决策失误。
5、坚持规范决策,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按照议事规则和各自职责、权限进行决策。
第二条 ‚三重一大‛事项的主要内容
(一)‚三重一大‛是指:公司重大决策事项、重要人事任免事项、重大项目安排事项和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
(二)重大决策事项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1、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集团公司重要决策、重要工作部署、重要指示的意见和措施。
2、公司发展方向、发展战略、经营方针、中长期发展规划等重大战略管理事项。
3、公司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工作报告、财务计划、预算、决算等重大生产经营管理事项。
4、公司改制、兼并、重组、破产或者变更、国有产权转让等重大资本运营管理事项。
5、公司资产损失核销、资产处置(资产出售、出借、出租、顶账等)、国有产权变动、利润分配和弥补亏损、缴纳国家税费等重大资产(产权)管理事项。
6、公司绩效考核、薪酬分配、福利待遇、招工减员、‚五险一金‛缴纳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
7、公司员工年度考核及奖惩的有关事宜。
8、公司重大安全、质量等事故及突发性事件的调查处理。
9、公司内部机构设置、部门职能调整方案及重要管理制度、工作流程的制定、修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