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ww.shanpow.com--结婚对联】
【一】:职工请假的规定
职工请假的规定
为了进一步健全请假制度,提高出勤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上级的有关规定,现对本公司职工的请假办法规定如下:
一、婚假
1、 职工本人结婚的,可给婚假。
2、 婚假期限,符合法定婚龄结婚的,婚假最多不超过3天。男女双方各按法定婚龄推迟三年以上结婚的,增加婚假12天(不包括再婚)。婚假自领取结婚证之日起,一年内有效(以结婚证为准)。
3、 婚假不超过期限的,工资照发,超过的,其超过时间按事假处理。
4、 职工需到外地(对方所在地)结婚的,可以根据旅途往返所需的时间,另外给予路程假,工资照发。
5、 请婚假的手续,本人须在7天前提出申请,填具请假单,由所在部门同意,报公司领导审批同意后随考勤表一并报公司综合管理部备案。
二、丧假
1、职工直系亲属或岳父母、公婆死亡的,可给丧假。
2、丧假最多不超过三天。
3、丧假不超过期限的,工资照发;超过的,其超过时间按事假办理。
4、职工需到外地办理丧事的,可根据旅途往返所需时间,另外给予路程假,工资照发。
5、请丧假的手续,本人在请假前填具请假单,报所在部门审批,请假单随同考勤表一并报公司综合管理部备案。
三、产假、哺乳假和计划生育假
1、 产假:女职工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指预产期前15天休假);难产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在休产假时,晚育的男职工可以给5天至7天的护理假,护理假期间待遇按公假处理。
2、 妊娠三个月内自然(人工)流产的,给予产假20天至30天;三个月以上七个月以下自然或人工引产的,给予产假50天;七个月以上早产的按正常
产假处理。
3、 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女职工,产假满后,抚育婴儿有困难的,经本人申请,部门领导同意,报综合管理部批准后,可申请哺乳假,时间为一年(包括产假),产假以外哺乳假工资按本人工资的80%发给,不影响晋级,调整工资,并计算工龄。
4、 计划生育假:放置宫内节育器休息2天;取宫内节育器当日休息一天;输精管结扎休息7天;单绳输卵管结扎休息21天;产后结扎输卵管按产假另加14天。职工因配偶接受节育手术需要照顾的,经手术单位证明,所在单位可以给予3天至7天的假期。
5、 符合计划生育的产假(生育及一次流产),产假期间停发工资,按规定发放生育津贴;其它产假和计划生育假期间的工资照发。
6、 女职工非婚生育的,不能按照劳动保险条例的规定享受生育待遇。其需要休养的时间不应发给工资。
7、 请产假和计划生育假的手续,本人填具请假单,附医院或诊所开给的产假、计划生育假证明,经公司综合管理部审核后,报部门同意后,经公司领导审批同意随考勤表报公司综合管理部备案。
四、探亲假
1、 本单位工作满一年的正式职工,与配偶、父母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亲假待遇。家在宁波大市范围内的职工,不能享受探亲假。
2、 探亲假期限:职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为30天;未婚职工探望父母,原则上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每四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
3、 探亲假期是指职工与配偶,父母团聚的时间,另外,根据实际需要给予路程假。
4、 探亲假期间工资照发。
5、 大、中专毕业生在见习期间不能享受探亲规定的待遇;期满转为正式职工后,上半年转正的可享受探亲规定的待遇。下半年转正的,从下年度起享受探亲规定的待遇。
6、 探亲路费报销:乘火车的(不包括旅游专列),不分职级,一律报硬座位费。年满50周岁以上并连续乘火车48小时以上的,可报销硬席卧铺费。乘轮船(指普通客轮)报四等舱位费。乘汽车一律不得乘旅游、豪华空调车。职工探亲不得报销飞机费。
7、 请探亲假的手续,本人须在7天前提出申请,填具请假单,经综合管理部审核,交所在部门同意后,在5天前报公司领导审批。
五、 病假或工伤假
1、职工本人因病或非因工负伤,经医生诊断证明不能工作的,准予请病假。工伤假除按上述规定外,还需作相应的工伤鉴定。
2、职工请病假须凭市医保定点医院病假诊断证明及病历卡。病假证明随同考勤表一并报公司综合管理部备案。
3、为了保证通信连续、畅通,便于及时安排好班务,非急性病请病假,须在上一天的上午下班前将病假诊断证明交所在部门,经审核批准后方能请病假;急性病请病假,应在患病后的二小时内可由亲属代向所在部门请假,书面、口头、电话均可,但须于次日补交急性病的病假诊断证明。
4、职工去外地结婚、办理丧事、生育、探亲等假期满后,应及时消假,按时回局上班。如在假期期满后患病,急性病凭外地医院诊所的急诊诊断书和病历卡证明,准予请病假。非急性病的诊断证明无效,假期按事假办理,弄虚作假的,按旷工论处。
5、病假期间的工资:
A:六个月以内:
连续工龄 发工资比例
工龄不满二年 本人工资60%
已满二年不满四年 本人工资70%
已满四年不满六年 本人工资80%
已满六年不满八年 本人工资90%
已满八年及以上 本人工资100%
B:连续六个月以上或累计153天以上:
连续工龄 发疾病救济费标准
工龄不满一年 本人工资40%
已满一年不满三年 本人工资50%
满三年及三年以上 本人工资60%
6、工伤假工资照发
六、事假
1、职工因个人事项,必须本人亲自料理需请假的,可核给事假。
2、事假期限按实际需要先服从生产情况下可能核给。
3、事假期间不发工资。
4、请事假的手续,本人须在7天前(特殊情况除外)提出申请,填具请假单,报所在部门审批。职工请事假在3天以内由部门审批,3天以上由公司领导审批。请假单随同考勤表一并报公司综合管理部备案。
七、疗养、休养假
公司或上级部门组织的疗养或休养可准予假期。
疗养、休养期间,工资照发。
凡去疗养或休养的职工必须经所在部门同意,报公司和相关部门审批,职工休养假期联系单随考勤表一并报公司综合管理部备案。
八、调遣假
职工异地调动,在起程前进行准备和赴调后安置家务的假期属调遣假。 调遣假期间,有家属随同迁移的以不超过6日为限,没有家属随同迁移的以不超过2天为限(途中所需行程时间按实际需要计算,不计假期)
调遣假不超过期限的工资照发。超过的,其超过时间按事假办理。
九、年休假
1、安排职工休假是为了调动广大职工的劳动积极性,更好地完成生产任务,因此,各部门应以不增加编制和定员、确保生产任务为前提,妥善安排好职工的年休假。
2、休假职工的范围及条件如下:www.shanpow.com_请假一年未上班职工福利发不发?。
A、参加工作满一年,不满五年的职工,每年休假三天;(当年六月底前满一年的,可安排当年休假,七月一日以后满的从次年起享受。)
B、参加工作满五年,不满十年的职工,每年休假一周;
C、参加工作满十年,不满二十年的职工,每年休假十天;
D、参加工作满二十年以上的职工,每年休假两周;
E、全国劳动模范、省级劳动模范,不论参加工作年限的长短,均享受年休假两周待遇,有突出贡献的知识分子,经公司领导批准可适当放宽工龄限制,年休假最多不得超过两周。
3、按国家有关规定享受探亲假、婚丧假、生育假的职工,不影响享受年休假待遇。
4、对接受的复退、转业军人,下半年接收的不享受当年休假待遇。对于上半年调入的职工,可享受相应的年休假待遇(在原单位已安排过休假的除外)、下半年调入的职工,当年不享受休假待遇。
5、况之一者,不再享受当年休假待遇:
A、旷工。
B、享受三个月及以上哺乳假。
C、违反计划生育规定。
D、病、事假累计超过三个月或工伤假超过半年。
E、受各种处分并正在处分期间的职工;对个别职工因表现不好或经常不完成生产任务的。
F、本年度内已安排疗养或休养。
G、全脱产学习满一年的职工(累计学习满半年不满一年,年休假减半)。 H、享受当年休假后,发生上述情况之一的,则不再享受下年度的休假待遇。
6、休假时间的计算包括公休假日,不包括法定假日;休假期间工资照发,各种福利待遇不变。
十、其他
1、领导请假,由公司领导批准;员工请假3天以内由部门领导批准,3天以上的由部门同意后报公公司领导批准。
2、月以上的,其病愈要求复工的,必须取得医院复工的证明,经综合管理部审核同意后,才能准予恢复工作。职工连续请病假在六个月或累计153天以上,其病愈要求复工的,必须证明,经综合管理部审核后,并于次月报公司讨论研究同意后,准予恢复工作,并按原工种试工三个月。试工期内如旧病复发或累计休
【二】:事业单位职工请假制度
篇一: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请销假规定
机关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请销假规定(试行)
第一条 为进一步
加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严肃工作纪律,规范请销假制度,维护机关事业单位正常
工作秩序,根据《公务员法》、《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临
夏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请销假规定(试行)》。
第二条 请销假坚
持事先请假、事后销假、分级负责、严格管理和按管理权限、程序审批的原则。干部职工因
病因事请假,必须履行请销假手续。请假应以书面请假为准,请病假要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特殊紧急情况来不及书面请假的,应先电话请假,后补办请假手续。若遇特殊情况超假的,
应办理续假手续。请假期满返回工作岗位后,要及时办理销假手续。对于既无正当理由,又
未办理续假手续的按旷工处理。
第三条 本规定适
用于除教育、卫生系统以外的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全体工作人员。教育局所属各学校、卫生局
所属各医院一般干部职工请销假制度依照本规定,根据本系统实际情况自行制定。
第四条 县委任命
的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50周岁的主任科员、由科级领导职务转任的正副科级干部,年初
向县委组织部写出书面说明后,暂不纳入本规定管理。
第五条 请假类别
及待遇
(一)带薪年休假
机关、事业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各单位
根据工作情况进
行合理安排。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
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及以上的,
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
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1)职工依法享受
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2)职工请事假累
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3)累计工作满1
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4)累计工作满
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5)累计工作满
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年休假在1个年度
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
(二)病假 工作
人员因病无法坚持正常上班,经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诊断证明,认为必须治疗和休养的,可
请病假。在病假期间,继续享受所在单位的生活福利待遇。病假假期及待遇:
(1)病假在2个月
以内的,工资全额发放。
(2)病假超过2
个月不满6个月的,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从第3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工资按
基本工资的90%计发;工作年限满10年以上的,工资全额发放。
(3)病假超过6个月的当年不计算工龄,当年考核不定等次,不享受年终一次性奖金。并从
第7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工资按基本工资的70%计发,工作年限满10年以上的,
工资按基本工资的80%计发。
(4)工作人员因公
受伤,经医院诊断证明必须治疗和休养的,可请工伤假。工伤假期间工资全额发放。
(5)对身患癌症、
麻风、精神病等重大疾病,一时难以治愈的人员,凭州级以上公立医院医学鉴定证明并经县
人社部门调查核实后作特殊情况处理。须按管理权限,年初分别向组织、人社部门履行请假
手续。连续请病假满2年的,由单位做好本人思想工作后,上报组织、人社部门按有关规定
办理病退手续。采取欺骗等其他手段骗取病假无故不上班者,一经查实,按照有关规定予以
处理。
(三)事假 工作
人员需要处理私人事务的,可请事假。事假假期及待遇:
(1)事假每次原则
上应控制在 5 个工作日以内, 全年累计事假(不含用带薪年休假冲抵的事假天数)原则上
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
(2)全年累计事假
在15天以内,工资全额发放。
(3)全年累计事假
超过15天的,每多请一天事假扣发每日工作津贴和基本工资的50%(计算方式为:月工作津
贴和基本工资之和除以21.75天,再乘以50%)。www.shanpow.com_请假一年未上班职工福利发不发?。
(4)全年事假累计超过20天的,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累计超过30天的,本年度考核不
定等次,不享受年终一次性奖金。
(四)婚假 工作
人员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凭结婚证可请婚假3天;晚婚(男方25周岁、女方23周岁以上)
的,给予晚婚假30天;婚假以请假之日起连续计算。
(五)产假 女职
工因分娩和妊娠,可请产假。女职工正常产假期间,不影响原有福利待遇和评优选先,亦不
影响工资晋升。产假假期规定:
(1)女职工正常分
娩者(含提前分娩或超期分娩),凭准生证给予3个月(90天)产假,晚育、难产或双生的,
增加产假15天,在产假期满前领取了《独生子女证》的,产假延长50天。
(2)女职工妊娠3
个月内自然(人工)流产的,给予产假30天以内;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自然流产或人工引
产的,给予产假50天;7个月以上早产的按正常产假处理。
(3)男女双方均属
晚婚晚育(晚育指已婚妇女24周岁以上生育或晚婚后怀孕生育第一个子女)的,男方可享受
15天的护理假。
(4)大中专毕业生
在见习期休产假和病假的,其见习期要相应延长。
(六)丧假 丧假
是工作人员本人的配偶、直系亲属(指祖父母、父母、子女,包括公婆、岳父母)死亡时料
理丧事给予的
假期。丧假根据具体情况,由本单位领导批准,酌情给予5天以内的丧假。
(七)探亲假 配
偶、父母在外省居住的,不能在公休日团聚的,可请探亲假。工作满1年的工作人员,探望
配偶的,每年可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