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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纪检监察杂志篇(1):《中国纪检监察》杂志电子刊即日起上线
《中国纪检监察》杂志电子刊即日起上线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杂志 发布时间:2015-05-06 0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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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后,《中国纪检监察》杂志将继续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进一步聚焦中心、突出主业,改进报道方式,围绕工作落实和社会热点,在深度报道上下功夫,切实提升刊物的政治品质、理论品质、专业品质,力争以优异的成绩回报社会各界读者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的厚爱。杂志的历史数据也将分期分批陆续上线,敬请关注。
中国纪检监察杂志篇(2):中国纪检监察杂志
强化不敢腐 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
坚定不移反对腐败,党心民心所向,兴党兴国之举。在三年“打虎拍蝇”形成强大震慑基础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作出“力度不减、节奏不变,持续保持遏制腐败的高压态势”的部署,再次彰显了有腐必反、有贪必肃的坚定决心。
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尺度不松——
踩着不变的步伐,持续保持高压态势
“党中央坚定不移反对腐败的决心没有变,坚决遏制腐败现象蔓延势头的目标没有变”。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掷地有声,敲响了“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定音鼓。
形势决定任务。党中央对形势的判断没有变,旗帜立场不会变,我们的目标任务就不能变。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老虎”“苍蝇”一起打,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是不变的立场;保持高压态势,遏制腐败蔓延势头是不变的任务。
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发布的消息中,今年上半年,至少16名中管干部因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每个月都有高官落马,“打虎”步伐从未停顿。特别是全国两会期间,十二届全国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王珉被查,3月16日和4月6日,卢子跃与王阳、杨鲁豫与苏宏章分别被公布接受组织调查,两次出现“一日打两虎”。另外,至少17名中管干部受到党纪处分,其中14人被开除党籍,13人因涉嫌犯罪被移送司法机关,网友评价称,“用实际行动彰显反腐决心坚如磐石”。
“打虎”不放松,“拍蝇”也绝不手软。“苍蝇”级的“微腐败”,同样是侵害群众利益、腐蚀党的肌体、危害社会稳定的大祸害。按照中央纪委六次全会部署,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向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亮剑。中央纪委坚持每月“月初见”,对典型案件持续通报曝光,截至7月初,共通报上半年查处案件623起。
近日,各地陆续公布反腐“半年报”,一组组数字再次印证了“打虎拍蝇”力度不减。今年1至6月,北京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1298件,增长50.1%,给予党纪政纪处分968人,增长53.7%;山西全省共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2510件,处理2740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616人。
反腐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既要有猛药去疴、重典治乱的决心,又要有滴水穿石、抓常抓长的耐心。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减存量、遏增量任务艰巨。对此,党中央始终保持清醒认识,紧锣密鼓的惩腐行动,体现了一以贯之的政治定力和常抓不懈的责任担当。
紧盯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
突出惩治重点,越往后执纪越严
今年上半年,在中央纪委对违纪中管干部的通报中,出现了“妄议中央大政方针”“培植私人势力”等新提法。舆论认为,新提法紧扣正风反腐的重点工作,体现了管党治党的方向和要求。
我们党进行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有立场、有目标,也有重点。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工作报告指出,严肃查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党员领导干部,三类情况同时具备的是重中之重。面对依然严峻复杂的反腐败斗争形势,只有抓住主要矛盾、突出惩治重点,才能进一步强化震慑、遏制效果。
今年上半年查处违纪人员的通报,频繁可见“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等字眼。中央纪委公开通报的17名中管干部中,有11人存在这一问题,既印证了党中央对形势的正确判断,又释放了“伸手必被捉”的强烈信号。
在省(区、市),纪检监察机关紧盯一把手等“关键少数”,一些身处关键岗位或手握重要权力的领导干部因触碰纪律红线受到惩处。比如,今年1至6月,广东全省查处地厅级干部68人,其中正厅级干部37人;湖南省纪委共立案42件,涉及省管干部29人;天津市仅前5个月就对40名局级干部立案审查。
认识在实践中深化,执纪审查的“靶子”也越发明确,针对性不断增强。今年以来,各级纪检机关以《党纪处分条例》为尺子,重点查处违反“六项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行为,加大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审查力度。邓崎琳“干扰、妨碍巡视工作,对抗组织审查”,周来振“不按规定上交个人因私护照、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实践证明,惩治这一手不仅紧抓不放、利剑高悬,而且越往后越严、紧、硬。
抓早抓小、纪严于法、纪在法前——
用好“四种形态”,做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
今年上半年,四川省成都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开展谈话函询或要求在民主生活会上作说明1736人,给予党纪轻处分或组织处理574人,给予党纪重处分或重大职务调整262人,涉嫌违法被移送司法机关26人。
“让咬耳朵、扯袖子,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大多数,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的是少数,而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只能是极极少数。”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提出,为执纪审查工作明确了四道刻度,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从“盯违法”转向“盯违纪”,从“抓大求全”转向“快查快办”,治病树、拔烂树、护森林。
今年1至6月,中央纪委处置反映中管干部问题线索中,谈话函询507件次;全国纪检监察机关谈话函询42341件次。这些数字反映出的,是执纪方式的转变,更是政绩观的转变。不以查办大案要案论英雄,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既有利于快速消减腐败存量,又能防止小问题演化为大问题,有效遏制腐败增量。
“实践‘四种形态’,绝不意味着放松高压惩治腐败。”河北省秦皇岛市纪委书记刘新宏说。“四种形态”覆盖所有的违纪情形,不是对严重违纪轻处分,更不是把涉嫌违法问题当作违纪来处理,而是对违纪问题无论情节多么轻微、涉及金额多么小,都要一寸不让。因此,抓早抓小、动辄则咎,纪委的责任不是轻了、而是更重了,执纪的力度不是小了、而是更大了。
“四种形态”既彰显铁腕反腐、惩前毖后的坚决态度,又包含严管厚爱、治病救人的良苦用心。对审查对象以“同志”相称,执纪审查从学习党章入手,重温入党誓词,唤醒对“激情燃烧岁月”的记忆。一句句发自肺腑的忏悔、一段段触及灵魂的剖析,正是执纪审查中用理想信念和政策感化的结果。任何犯了错误的干部,只要不讳疾忌医,都要促使其讲清问题、自悔自新。
审查对象的忏悔书,成为警示教育“活”的教材。天津市充分挖掘运用审查对象的忏悔书、给亲属的廉政家书、给单位的廉政忠告书等资源,以案释纪、以案促教,让更多党员干部知敬畏、明底线,力求达到惩处极少数、教育大多数的目的。
中国纪检监察杂志篇(3):中国纪检监察杂志
加强纪律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党的十九大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纳入党的建设总体布局,突显了纪律建设的重要性。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纪委全会上多次提出加强纪律建设要求,刚刚闭幕的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再次强调“要全面加强纪律建设,用严明的纪律管全党治全党”。
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将“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作为2018年重点工作进行部署。全面就是全方位,纪律教育、严格执纪、完善制度等一体推进;就是全覆盖,用严明的纪律管住450万个党组织和8900万党员;就是全过程,抓早抓小,在党员干部滑向违纪甚至违法深渊过程中层层设防,体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全面加强纪律建设,是五年来管党治党的实践经验总结,也是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的重要保证,为各级党组织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提供了具体抓手和目标方向。
增强纪律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使铁的纪律真正成为党员干部的自觉遵循。全会要求,开展经常性纪律教育,发挥先进典型引领示范和反面典型警示教育作用。教育是解决思想问题的有效手段。但在实际工作中,一些部门和单位的纪律教育内容未列入党章党规党纪,偏离方向;有的教育只局限在办辅导讲座、知识竞赛上,没有落实在党内政治生活的各方面等,使纪律教育效果大打折扣。纪律教育是各级党组织的政治责任。贯彻全会精神,就要按照十九大党章提出的要求,组织党员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进“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确保全党思想统一、行动一致。要开展经常性教育,把党章党规党纪作为党校、干部学院和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必修课;要发挥先进典型引领作用,让党员干部学有榜样、行有示范、赶有目标。对于纪检监察机关来说,就要加强案例剖析和警示教育,用身边人身边事开展警示教育。要提高警示教育的政治性,凡查结的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都在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开展警示教育,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举一反三,以案明纪,使更多的党员干部引为镜鉴。
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全面从严治党,必须把纪律挺在前面,用纪律的尺子管全党治全党。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是把纪律挺在前面的具体化,是防止党员干部滑向严重违纪违法深渊的“防护网”。全会强调,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强化日常监督执纪。深化,就是要对这一经过实践证明了的管党治党利器,珍惜、维护、坚持,并不断完善。全会提出了在早发现上深化、在分类处置上深化、在用好第一种形态上深化、在谈话函询上深化的“四个深化”要求。据了解,随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深入推进、国家监察法颁布实施,“四种形态”的基本原理也将应用到监察工作中。专业人士表示,“四个深化”概括起来,就是要把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同运用“四种形态”有机结合起来,把严管和厚爱结合起来,强化执纪问责、调查处置的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最大限度防止干部出问题,最大限度激发干部积极性。这无疑对执纪者的政策把握能力和做思想政治工作水平提出了更高要求。
建章立制,把制度的篱笆扎得更紧。制度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党的纪律体现在各项党内法规制度中。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坚持实践探索在前,总结提炼在后,组织制定修改90多部党内法规,管党治党的“螺栓”越拧越紧。党的十九大提出,把制度建设贯穿党的各项建设中,并将这一要求写入党章。根据党章对纪律建设所作新规定、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纪律建设的新要求,全会提出“有针对性地建章立制,把制度的篱笆扎得更紧”,并决定研究修改党纪处分条例、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等党内法规,制定党组决定党员处分事项工作程序,在思想教育、干部管理、监督检查等方面建章立制。记者从有关部门了解到,党纪处分条例将重点强化政治纪律,聚焦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七个有之”等内容进行细化完善;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群众身边腐败,以及充当涉黑涉恶“保护伞”等问题作出针对性规定。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将进一步强化纪检监察机关自我监督,健全内控机制,对执纪审查、执纪监督分设,请示报告、线索管理、立案审查等内容进行丰富完善,把地方实践探索出来的好经验好做法补充进来,并切实抓好制度执行。
全面加强纪律建设,主责在党委(党组)。党章赋予了包括党组在内的各级组织纪律处分的权限,各级党委(党组)就要敢抓敢管、严格执纪,发现苗头就提醒、触犯纪律就处理,使纪律始终成为带电的高压线。各级纪委是党的纪律检查机关,要按照党章赋予职责,发挥好“助手”作用,当好党章党规“守护者”、政治生态“护林员”,为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作出新的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