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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如何加强企业内部管理]中小企业如何加强内部控制
中小企业如何加强内部控制
[摘 要] 企业内部控制是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有效工具,也是企业的自动预警系统和维护系统。然而,目前我国的中小企业内部控制非常薄弱,加强中小企业的内部控制已经刻不容缓。本文分析了中小企业内部控制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探讨解决问题的对策。
1、企业内部控制的涵义及作用
内部控制是单位为了保证实现经营管理目标,在分工负责的前提下,组织内部经营活动而建立的各职能部门之间对业务活动进行组织、制约、考核和调节的方法、程序和措施,用以明确单位内部各职能部门的职责和权限,形成一个完整、严密的相互联系、相互协调、相互制约的控制系统的总称。按其控制目的的不同,内部控制可以分为会计控制和管理控制。内部控制的作用主要表现在:一是保证单位经济活动的合法性;二是有助于管理层实现经营方针和目标;三是保护单位各项资产的安全和完整,防止资产流失;四是保证业务经营信息和财务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2、中小企业内部控制的现状
改革开放后我国的中小企业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不断发展壮大起来。但在现阶段,它已暴露出许多与内部控制有关的问题,如企业信息危机、浪费严重等。审视我国中小企业内部控制的现状,让人心存忧虑。
2.1难以实行有效的公司治理结构
我国中小企业中相当一部分属于个体、私营性质,企业的投资者同时又是经营者,一些领导排斥并破坏如职责分离、授权批准等内部控制制度。因企业管理者的自身问题使得内部控制没有摆在企业重要的议事日程上,合理的公司治理机构难以有效建立,或者即便建立起来,也难以发挥应有的作用。
2.2 职责或职能牵制不够,关键控制点上往往缺乏应有的控制
中小型企业经营规模小,经营活动单一,人员配置和机构设置上不可能像大型企业部样做到专业对口、各司其职,往往一人身兼两职甚至身兼数职。机构职能模糊,从而造成岗位设置缺乏牵制性,各项制度缺乏应有的张力,使得制度不规范,执行不到位。
2.3 财务管理水平低下,财务信息失真
中小企业对内部控制制度未给予足够重视,导致其财务核算不规范,管理松弛,特别是在资产管理上暴露出许多弊端。(1)现金管理不严,造成资金闲置或不足。有的中小企业认为现金越多越好,使得现金闲置,有些企业的资金使用缺少计划安排,过多购置不动产,无法筹集到经营急需的现金,陷入财务困境。(2)应收账款周转回收缓慢造成资金收回困难。原因是没有建立严格的赊销制度,缺乏有力的催收措施,应收账款不能兑现或形成坏账。(3)存货控制薄弱,造成资金呆滞。许多中小企业月末存货占用资金往往超过其营业额的两倍以上,造成资金呆滞,周转不灵。(4)重钱不重物,资产浪费流失严重。不少中小企业的管理者,对原材料、半成品、固定资产等的管理不到位,资产浪费严重。
2.4 认识不到位,观念模糊
思想上的漠视是内控建设的重大障碍,根据现有的调查和了解,大多企业只重视投资经营,强调好的项目,却常常忽略与项目营运息息相关的内控建设。
3 、加强中小企业内部控制的措施
3.1提高管理者、广大员工对企业内部控制的责任感
内部控制的成败取决于企业员工的内控意识和行为,而企业管理者内部控制的自觉意识和行为是关键。笔者认为,首先,中小企业管理层应大力宣传内部控制的性质与重要性,认真组织和领导内部控制制度的设计工作,并以身作则,严格遵守控制制度。其次,中小企业的中层管理人员和广大员工是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者,应充分认识到各自工作岗位的重要性及对整个控制与管理的意义。只有这样,中小企业才能在用活政策、抓住机遇的同时,不断提高企业经营效率,向管理要效益。
3.2 改善公司治理,加强信息化建设
现代社会已进入了一个崭新的信息时代,建设良好的信息交流平台与顺畅的信息沟通系统,已成为我国中小企业内控制度不可或缺的内容,它将有助于中小企业及时把握其自身的运营状况和组织结构中所发生的各种情况,为企业的生产经营决策提供适时、全面和准确的各种信息,并使信息快速在有关部门和人员之间传递、反馈,从而大幅度提升企业内部控制的执行效率。因此,应改变传统的金字塔式的组织结构,使组织结构扁平化、开放化。根据其职能重新整合组织机构,减少组织结构中不必要的程序,提高管理效率,利用网络技术运用相关软件保证信息的及时传递、交流和沟通,及时发现问题,减少风险。
3.3 完善实物控制
实物控制是指为保护各种实物、有形资产的安全完整,防止舞弊行为而进行的控制,主要包括以下3个方面:(1)限制接近。要制定专门的内部控制制度,根据各种实物的性质和管理特点,合理确定允许接近的人员,并对限制接近的遵守情况进行严格的检查监督。(2)实物保护。保护企业实物的安全、完整,使实物免遭盗窃、损伤及其他意外损坏,确保实物的完整性。一般来说,应对各种安全防范措施定期检查,消除隐患,减少实物受损机会。(3)实物清查。结合企业自身特点,采取定期盘点或轮番盘存的方法,清查财产物资的实有数量,妥善处理盘盈盘亏,确保账实相符。
(2) [如何加强企业内部管理]试述加强应收账款的日常管理 2012.4.5 中华会计网校
试述加强应收账款的日常管理
2006-9-12 14:7
摘 要:当前,我国的应收账款的坏账损失越来越多,应收账款问题已严重影响了企业的正常经营活动和国民经济的发展,针对应收账款问题存在的现状,文章在分析不利因素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出了解决应收账款问题的办法和措施。
关键词:应收账款 日常管理 对策
应收账款是指企业因赊销产品或劳务而形成的应收款项,是企业流动资产的一个重要项目。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商业信用的推行,企业应收账款数额明显增多,对应收账款的管理已经成为企业经营活动中日益重要的问题。
一、应收账款问题存在的现状
据统计,由于我国企业间不讲信用,互相拖欠货物构成连环债链的资金总额已达3000到4000亿元,占全国流动资金的20%.从许多触目惊心的数据中,我们应该清醒地看到加强应收账款的管理问题已迫在眉睫,企业必须建立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强化应收账款的日常管理。对应收账款的运行状况进行经常性分析、控制,加强对应收账款的账龄分析,及时发现问题,提前采取对策,尽可能减少坏账损失。
二、应收账款问题的弊端分析
(一)降低了企业的资金使用效率
由于企业的物流与资金流不一致,发出商品,开出销售发票,货款却不能同步回收,而销售已告成立,这种没有货款回笼的入账销售收入,势必产生没有现金流入的销售业务损益产生、销售税金上缴及年内所得税预缴,如果涉及跨年度销售收入导致的应收账款,则可产生企业流动资产垫付股东年度分红。企业因上述追求表面效益而产生的垫缴税款及垫付股东分红,占用了大量的流动资金,久而久之必将影响企业资金的周转,进而导致企业经营实际状况被掩盖,影响企业生产计划、销售计划等,无法实现既定的效益目标。
(二)夸大了企业经营成果
由于我国企业实行的记账基础是权责发生制(应收应付制),发生的当前赊销全部记入当期收入。因此,企业的账上利润的增加并不表示能如期实现现金流入。会计制度要求企业按照应收账款余额的百分比来提取坏账准备,坏账准备率一般为3%~5%(特殊企业除外)。如果实际发生的坏账损失超过提取的坏账准备,会给企业带来很大的损失。因此,企业应收款的大量存在,虚增了账面上的销售收入,在一定程度上夸大了企业经营成果,增加了企业的风险成本。
(三)加速了企业的现金流出
赊销虽然能使企业产生较多的利润,但若企业一味地追求利润最大化而采用大量的赊销方式,势必导致应收账款的风险的增加,同时并未真正使企业现金流入增加,反而使企业不得不运用有限的流动资金来垫付各种税金和费用,加速了企业的现金流出,主要表现为:
1.企业流转税的支出。应收账款带来销售收入,并未实际收到现金,流转税是以销售为计算依据的,企业必须按时以现金交纳。企业交纳的流转税如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资源税以及城市建设税等,必然会随着销售收入的增加而增加。
2.所得税的支出。应收账款产生了利润,但并未以现金实现,而交纳所得税必须按时以现金支付。
3.现金利润的分配,也同样存在这样的问题。另外,应收账款的管理成本、应收账款的回收成本都会加速企业现金流出。
(四)影响企业营业周期
营业周期即从取得存货到销售存货,并收回现金为止的这段时间,营业周期的长短取决于存货周转天数和应收账款周转天数,营业周期为两者之和。由此看出,不合理的应收账款的存在,使营业周期延长,影响了企业资金循环,使大量的流动资金沉淀在非生产环节上,致使企业现金短缺,影响工资的发放和原材料的购买,严重影响了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
(五)增加了应收账款管理过程中的出错概率
企业面对庞杂的应收款账户,核算差错难以及时发现,不能及时了解应收款的动态情况以及应收款对方企业详情,造成责任不明确,应收账款的合同、合约、承诺、审批手续等资料的散落、遗失有可能使企业已发生的应收账款该按时收的不能按时收回,该全部收回的只有部分收回,能通过法律手段收回的,却由于资料不完整而不能收回,直至到最终形成企业单位资产的损失。
三、解决应收账款问题的对策
(一)实施应收账款的追踪分析
应收账款一旦形成,企业就必须考虑如何按期足额收回的问题。这样,赊销企业就有必要在收款之前,对该应收账款的运行过程进行追踪分析,重点要放在赊销商品的变现方面。企业要对赊购者今后的经营情况、偿付能力进行追踪分析,及时了解客户现金的持有量与调剂程度能否满足兑现的需要。应将那些挂账金额大、挂账时间长、经营状况差的客户的欠款作为考察的重点,以防患于未然。必要时可采取一些措施,如要求这些客户提供担保等来保证应收账款的回收。
(二)认真对待应收账款的账龄
一般而言,客户逾期拖欠账款时间越长,账款催收的难度越大,成为呆坏账损失的可能性也越高。企业必须要做好应收账款的账龄分析,密切注意应收账款的回收进度和出现的变化。
通过对应收账款的账龄分析,企业财务管理部门可以掌握以下信息:有多少客户在折扣期限内付款;有多少客户在信用期限内付款;有多少客户在信用期限过后才付款;有多少应收账款拖欠太久,可能会成为坏账。
如果账龄分析显示企业的应收账款的账龄开始延长或者过期账户所占比例逐渐增加,那么就必须及时采取措施,调整企业信用政策,努力提高应收账款的收现效率。对尚未到期的应收账款,也不能放松监督,以防发生新的拖欠。
(三)建立完善的应收账款管理制度
应收账款管理工作做的好,首先应建立完善的应收账款管理制度,信用政策是应收账款管理制度的主要组成部分,包括信用标准、信用条件和收账政策三个方面。
1.信用标准是企业同意向用户提供商业信用而提出的基本要求,通常以预期的坏账损失率作为判别标准。如果企业的信用标准较严,只对信誉很好、坏账损失率很低的用户给与赊销,则会减少坏账损失,减少应收账款的机会成本,但这可能不利于扩大销售量,甚至是销售量减少;反之,如果信用标准较宽,虽然会增加销售,但会相应的增加坏账损失和应收账款的机会成本。信用条件是指企业要求用户支付赊销款项的条件,包括信用期限、折扣期限和现金折扣。
2.信用期限是企业为用户规定的最长付款时间,折扣期限是为用户规定的可享受现金折扣的付款时间,现金折扣是在用户提前付款所给与的优惠。提供比较优惠的信用条件能增加销售量,但也会带来应收账款机会成本、坏账成本、现金折扣成本等额外的负担。
3.收账政策是指信用条件被违反时,企业采取的收账策略。比如当企业应收账款遭到客户拖欠或拒付时,企业应当首先分析现行的信用标准及信用审批制度是否存在纰漏,然后对违约客户的资信等级重新调查摸底,进行再认识。对于恶意拖欠、信用品质差劣的客户应当从信用清单中除名,不再对其赊销,并加紧催收所欠,态度要强硬。催收无果,可与其他经常被该客户拖欠或拒付账款的同伴企业联合向法院起诉,以增强其信誉不佳的有力证据,对于信用记录一向正常甚至良好的客户,在去电发函的基础上,再派人与其面对面地沟通,协商一致,争取在延续、增进相互业务关系中妥善地解决账款拖欠的问题。企业在制定收账政策时,要在增加收账费用与减少坏账损失、减少应收账款机会成本之间进行比较、权衡,以前者小于后者为基本目标,掌握好宽严界限,拟定可取的收账计划。企业如果采用较积极的收账政策,可能会减少应收账款成本,减少坏账损失,但要增加收账成本。如果采用较消极的收账政策,则可能会增加应收账款成本,增加坏账损失,但会减少收账费用。在制定收账政策时,应权衡增加收账费用与减少应收账款机会成本和坏账损失之间的得失。
合理的信用政策应把信用标准、信用条件、收账政策结合起来,考虑三者的综合变化对销售额、应收账款机会成本、坏账成本和收账成本的影响。
(四)加强应收账款的日常管理工作
公司在应收账款的日常管理工作中,有些方面做得不够细,比如说,对用户信用状况分析,账龄分析表的编制等。
1.做好基础记录。了解用户付款的及时程度,基础记录工作包括企业对用户提供的信用条件,建立信用关系的日期,用户付款的时间,目前尚欠款数额以及用户信用等级变化等,企业只有掌握这些信息,才能及时地采取相应的对策。
2.检查用户是否突破信用额度。企业对用户提供的每一笔赊销业务,都要检查是否有超过信用期限的记录,并注意检验用户欠债总额是否突破了信用额度。
3.掌握用户已过信用期限的债务。密切监控用户已到期债务的增减动态,以便及时采取措施与用户联系,提醒其尽快付款。
4.分析应收账款周转率和平均收账期。看流动资金是否处于正常水平,企业可通过该项指标,与以前实际、现在计划及同行业相比,借以评价应收账款管理中的成绩与不足,并修正信用条件。
5.考察拒付状况。考察应收账款被拒付的百分比,即坏账损失率,以决定企业信用政策是否应改变,如实际坏账损失率大于或低于预计坏账损失率,企业必须看信用标准是否过于严格或太松,从而修正信用标准。
6.编制账龄分析表。检查应收账款的实际占用天数,企业对其收回的监督,可通过编制账龄分析表进行,据此了解,有多少欠款尚在信用期内,应及时监督,有多少欠款已超过信用期,计算出超时长短的款项各占多少百分比,估计有多少欠款会造成坏账,如有大部分超期,企业应检查其信用政策。
(五)加强企业内部控制
1.加强管理与监控职能部门,按财务管理内部牵制原则。
2.改进内部核算办法。分别针对不同的销售业务,分别采用不同的核算方法与程序以示区别,并采取相应的管理对策。
3.建立严明的资金回笼制度,成立专门收账机构,完善应收账款催收系统。
4.定期或不定期对营销网点进行巡视监察和内部审计。防范因管理不严而出现的挪用、贪污及资金体外循环等问题,降低风险。
5.建立健全公司机构内部监控制度。针对应收账款在赊销业务中的每一个环节,健全应收账款的内部控制制度。努力形成一整套规范化的对应收账款的事前控制、事中控制、事后控制程序。
根据应收账款管理制度,针对在企业应收账款分析中发现的问题采取相应的办法,解决公司在应收账款中出现的问题,加快公司的资金循环,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实现企业的效益目标。
总之,企业要很好地控制、管理应收账款,必须做到:第一、正确评估客户的资信,权衡信用成本与信用风险,提高应收账款的回收率;第二、积极建立灵活有效的收账措施,及时回收账款;第三、做好应收账款账龄分析,努力减少和防范呆账、坏账的产生。应收账款防范的好坏,既靠制度的保证,又靠措施的得力于否,还靠领导重视程度。诚然,不管企业采用怎样严格的信用政策,只要存在着商业信用行为,坏账损失的发生总是不可避免的。因此,企业要遵循稳健性原则,对坏账损失的可能性预先进行估计,积极建立弥补坏账损失的准备金制度。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应收账款可以计提坏账准备金。企业要按照期末应收账款的一定比例提取用于补偿因债务人破产或死亡,逾期未履行偿债义务,已无法收回的坏账损失,以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实践经验表明,越是制度完善、管理良好、措施得当的企业,应收账款的问题也就越少,应收账款的风险小,坏账损失也少;反之,问题也就越多,坏账损失发生也就越高。
(3) [如何加强企业内部管理]企业内部管理细则
企业内部管理细则第一章 管 理 大 纲
1.1 为了加强管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促进公司发展壮大,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管理细则。
1.2 公司全体员工都必须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和各项决定、纪律。
1.3 公司的财产属股东所有。公司禁止任何组织、个人利用任何手段侵占残破坏公司财产。
1.4 公司禁止任何所属机构、个人损害公司的形象、声誉和股价稳定。
1.5 公司禁止任何所属机构、个人为小集体、个人利益而损害公司利益或破坏公司发展。
1.6 公司通过发挥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和提高全体员工的技术、管理、经营水平,不断完善公司的经营、管理体系,实行多种形式的责任制,不断壮大公司实力和提高经济效益。
1.7 公司提倡全体员工刻苦学习科学技术文化知识,公司为员工提供学习、深造的条件和机会。努力提高员工的素质和水平,造就一支思想和业务过硬的员工队伍。
1.8 公司鼓励员工发挥才能,多作贡献。对有突出贡献者,公司予以奖励、表彰。
1.9 公司为员工提供平等的竞争环境和晋升机会,鼓励员工积极向上。
1.10 公司倡导员工团结互助,同舟共济,发扬集体合作和集体创造精神。
1.11 公司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公司的决策和管理,欢迎员工就公司事务及发展提出合理化建议。对作出贡献的公司予以奖励、表彰。
1.12 公司尊重科研人员的辛勤劳动,为其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提供应有的待遇。充分发挥其知识为公司多作贡献。
1.13 公司为员工提供收入、住房和福利保证,并随着经济效益的提高而提高员工各方面的待遇。
1.14 公司实行“按劳取酬”、“多劳多得”的分配制度。
1.15 公司推行岗位责任制,实行考勤、考核制度,端正工作作风和提高工作效率,反对办事拖拉和不负责任的工作态度。 ,
1.16 公司提倡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降低消耗,增加收入,提高效益。
1.17 维护公司纪律,对任何人违反公司章程和各项制度的行为,都要予以追究。
第二章 员 工 守 则
2.1 遵纪守法,忠于职守,克己奉公。
2.2 维护公司声誉,保护公司利益。
2.3 服从领导,关心下属,团结互助。
2.4 爱护公柳,节约开支,杜绝浪费。
2.5 努力学习,提高水平,精通业务。
2.6 积极进取,勇于开拓,创新贡献。
第三章 财 务 管 理
第一节 总 则
3.1.1 为加强财务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财务制度,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3.1.2 财务管理工作必须在加强宏观控制和微观搞活的基础上,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以提高经济效盐,壮大企业经济实力为宗旨。
3.1.3 财务管理工作要贯彻“勤俭办企业”的方针,勤俭节约,精打细算,在企业经营中制止铺张浪费和一切不必要的开支,降低消耗,增加积累。
3.1.4 公司及全资下属公司、企业(含51%股权的全费、内联企业)的财务工作,都必须执行本制度。其他中外合资合作及内联企业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二节 财务机构与合计人员
3.2.1 公司及下属独立核算的公司、企业设置独立的财务机构。非独立核算的单位配备专职财务人员。
3.2.2 公司设总会计师。
公司设计划财务部。计划财务部设部长、副部长。
下属独立核算的公司、企业设财务都。财务部设部长、副部长。
计划财务部及各财务部,根据业务工作需要配备必要的会计人员。
3.1.3 总会计师协助总经理管理好整个系统的财务会计工作,对全系统的财务会计工作负责。
总会计师主要职责如下:
(1)执行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主持编制并签署公司的财务计划、信贷计划和会计报表等,落实完成计划的措施,对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指导各项财务活动,考核生产经营成果,对总经理负责并报告工作;
(2)审查公司基建、投资、贸易等发展项目及重要合同,对可行性报告提出评估意见;
(3)负责全系统的资金融通调拨决策工作,经总经理或董事会签署后执行;
(4)审核下属公司、企业投资和效益的计算方案;
(5)编制公司员工工资、奖金、福利方案和股东分红派息方案;
(6)监督全系统的财务管理和活动;
(7)监督全系统的财务部门和会计人员执行国家的财经政策、法令、制度和遵守财经纪律,制止不符合财经法令、不讲经济效益、不执行计划和违反财经纪律的事项;
(8)对各级财务人员的调动、任免、晋升、奖惩等提出建议、评定,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9)负责搞好全系统财务人员的培训工作,提高财会人员的素质和业务水平;
(10)签署下属公司、企业的______万元以下贷款担保书。
3.2.4 计划财务都是公司的财务主管部门,除做好本部门各项业务工作外,负责从业务上对下属各级财务部门和会计人员进行领导、指导、检查、监督。
3.2.5 计划财务部部长领导计划财务部的工作,在总经理和总会计师领导下主持公司的财务工作。
计划财务部部长的主要职责是:
(1)主持计划财务部的工作,领导财务人员实行岗位责任制,切实地完成各项会计业务工作;
(2)执行总经理和总会计师有关财务工作的决定,控制和降低公司的经营成本,审核监督资金的动用及经营效益,按月、季、年度向总会计师、总经理、董事会提交财务分析报告;
(3)筹划经营资金,负责公司资金使用计划的审批、报批和银行借、还款工作;
(4)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会计人员对下属公司、企业进行财务检查,监督下属公司、企业执行财经纪律和规章制度;
(5)协助总合计师编制各种会计报告,主持公司的财产清查工作;
(6)参与公司发新项目、重大投资、重要合同的可行性研究。
3.2.6 计划财务部副部长协助部长工作,负责有关的财务管理工作。
3.2.7 下属公司、企业的财务部设部长,在经理领导下主持本单位的财务工作。财务部部长的主要职责是:
(1)主持财务部的工作,领导财会人员完成各项会计业务的工作;
(2)制订财务计划,搞好会计核算,及时、准确、完整地核算生产经营成果,考核计划执行情况,定期提供数据、资料和财务分析报告;
(3)参与投资、重大合同的可行性研究;
(4)负责编制会计报表,主持清查财产;
(5)执行财经法令、制度、决定,坚持原则.增收节支,提高经济效益;
(6)监督、检查资金使用、费用开支及财产管理,严格审核原始凭证及账表、单证,杜绝贪污、浪费及不合理开支。
3.2.8 财务部副部长协助部长工作,负责分管的财务工作。
3.2.9 各级财务部门都必须建立稽查制度。
出纳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3.2.10 财会人员都要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各司其职,互相配合,如实反映和严格监督各项经济活动。
记账、算账、报账必须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账目清楚,日清月结,按期报账。
3.2.11 各级领导必须切实保障财会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和履行职责。
3.2.12 财会人员在办理合计事务中,必须坚持原则,照章办事。对于违反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的事项,必须拒绝付款、拒绝报销或拒绝执行,并及时向上缓财务部门报告。
公司支持财务人员坚持原则,按财务制度办事。严禁任何人对敢于坚持原则的财会人员进行打击报复。公司对敢于坚持原则的财会人员予以表扬或奖励。
3.2.13 财会人员力求稳定,不随便调动。
财会人员调动工作或因故离职,必须与接替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离职,亦不得中断会计工作。
被撤销、合并单位的财会人员,必须会同有关人员编制财务、资金、债权债务移交清册,办理交接手续。
移交交接包括移交人经管的会计凭证、报表、账目、款项、公章、实物及未了事项等。
移交交接必须监交。下属公司、企业一般财会人员的交接,由本单位领导会同财务部部长进行监交;财务部部长的交接,由计划账务部部长会同本单位领导进行监交;计划财务部部长的交接,由总经理合同总会计师进行监交。
第三节 会计核算原则及科目报表
3.3.1 公司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人员职权条例》、《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财务通则》等法律法规关于会计核算一般原则、会计凭证和账簿、内部审计和财产清查、成本清查等事项的规定。
3.3.2 公司采用国家规定的会计制度的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并按有关的规定办理会计事务。
3.3.3 记账方法采用借贷记账法。记账原则采用权责发生制。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人民币同其他货币折算,按国家规定的会计制度规定办理。海外企业应选定一种货币为记账本位币。
3.3.4 合资企业所发生的债权、债务、收益和费用等应按实际收付的货币记账,同时应选用一种货币为本位币,将所有外币折合成本位币记账和编制财务报表。
3.3.5 一切会计凭证、账簿、报表中各种文字记录用中文记载,必要时可用外国文字旁述;数目宇用阿拉伯数字记载。记载、书写必须使用钢笔,不得用铅笔及圆珠笔书写。
3.3.6 公司对公司资本坚持资本确定,资本充实的原则。
3.3.7 公司各单位收益与费用的计算,实行分级核算,按部设账。
对同一时期的各项收入及与其相关联的成本、费用都必须在同一时期内反映,如应付工资、应提折旧等均按规定时间进行,不应提前或延后。
3.3.8 公司采用的会计处理方法,前后各期必须一致,非董事会同意,任何人不得随意改变。
3.3.9 凡与公司合作经营的企业,应按合同规定的资本总额、出资比例、出资方式,在规定期限内投入资本。具体如下:
(1)以现金役脊的,应以收到或汇入开户银行的日期和金额作为记账依据;
(2)以厂房、设备、原材料等实物投资的,应结合同规定并经检验核实的实物清单、金额、收到实物的日期作为记账依据;
(3)以专有技术、专利权等无形资产作投资的,应以合同规定的金顿和日期为记账依据;
(4)各方交付的出资额,应由政府批准的注册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出具验资报告后,据以发给出资证明。
3.3.10 公司向其他单位投出的资金,应按投出时交付的金额记账,所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应在投资损益科目中入账,在利润表中单独反映。
3.3.11 公司对境外的投资或在境外购置房屋等固定资产,必须经董事会批准后方可行。
3.3.12 长期借款的利息支出,应根据使用单位用款时间计算利息。
3.3.13 公司以单价2000元以上、使用年限1年以上的资产为固定资产,分为5大类:
(1)房屋及其他建筑物;
(2)机器设备;
(3)电子设备(如手提程控电话机、复印机、电传机等);
(4)运输工具;
(5)其他设备。
3.3.14 各类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为:
(1)房屋及建筑物35年;
(2)机器设备(含室内装修)10年;
(3)电子设备、运输工具5年;
(4)其他设备5年。
固定资产以不计留残值提取折旧。固定资产提完折旧后仍可继续使用的,不再计提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要补提足折旧。
3.3.15 购入的固定资产,以进价加运输、装卸、包装、保险等费用作为原价需安装的固定资产,还应包括关税及工商税等。作为投资的固定资产,应以投资协议约定的价格为原价。
3.3.16 固定资产必须每年盘点一次,对盘盈、盘亏,报废及固定资产的计价必须严格审查,按规定经批准后,于年度决算时处理完毕。
(1)盘盈的固定资产,以重置完全价值作为原价.按新旧的程度估算累计折旧入账,原价减累计折旧后的差额转入公积金。
(2)盘亏的固定资产,应冲减原价和累计折旧.原价减累计折旧后的差额作营业外支出处理。
(3)报废的固定资产的变价收入(减除清理费用后的净额)与固定资产净值的差额,其收益转入公积金,其损失作营业外支出处理。
(4)公司对固定资产的购入、出售、清理、报废及内部转移等都要办理会计手续。并设置固定资产明细账进行核算。
3.3.17 凡单项债权(不论境内外)账龄超过1年仍未回收时,各核算单位按年度提取10%的比例提取坏账准备金。
3.3.18 公司主要的会计报表有如下几种:
(1)资产负债表(年、季、月);
(2)损益表(年、季、月);
(3)股息红利分配方案(年度);
(4)财务状况变动表(年度);
(5)专用基金明细表(半年);
(6)固定资产增减变化表(月);
(7)银行贷款增减变化表(月);
(8)现金出纳月终盘存表(月);
(9)提取坏账准备金明细表(月);
(10)应收、应付和预付款项明细表(月)。
第四节 资金、现金、费用管理
3.4.1 计划财务部和各财务部要加强对资产、资金、现金及费用开支的管理,防止损失,杜绝浪费,良好运用,提高效益。
3.4.2 银行账户必须遵守银行的规定开设和使用。银行账户只供本单位经营业务收支结算使用。严禁出借账户供外单位或个人使用,严禁为外单位或个人代收代支、转账套现。
3.4.3 银行账户的账号必须保密,非因业务需要不准外泄。
3.4.4 银行账户印鉴的使用实行3章分管并用制。即:财务章由出纳保管。经理私章和会计私章由本人各自保管,不准由1人统一保管使用。印鉴保管人临时出差时由其委托他人代管。
3.4.5 银行账户往来应逐笔登记入账,不准多笔汇总记账,也不准以收顶支记账。各单位应按月与银行对账单核对,未达收支,应作出调节表逐笔调节平衡。
3.4.6 财会人员办理信汇、电汇、票汇(含自带票汇)、转账支付等付出救项,一律凭付款审批单办理。付款审批单应附入付款凭证记账备查。
付款审批单由项目经办人负责办理报批。付款审批权限如下:
(1)属预付货款、定金的,10万元以下的(含10万元)由下属公司、企业正、副经理和财务部部长共同审批;10万元以上至30万元的(含30万元)由总会计师审批;30万元以上至50万元的(含50万元)由总会计师和主管副总经理或总经理助理共同审批;50万元以上至100万元的(含100万元)由总经理审批;100万元以上的由董事长审批。
(2)属贸易贷款的,100万元以下的(含100万元)由下属公司、企业正、副经理和财务部部长共同审批;100万元以上至200万元的(含200万元)由总会计师审批;200万元以上至300万元的(含300万元)由总会计师和主管副总经理或总经理助理共同审批;300万元以上至500万元的(含500万元)由总经理审批;500万元以上的由董事长审批。
(3)属自带汇票的,10万元以下的(含10万元)由下属公司、企业正、副经理和财务部长共同审批;10万元以上至50万元的(含50万元)由总会计师审批;50万元以上至100万元的(含100万元)由总会计师和主管副总经理或总经理助理共同审批;100万元以上至200万元的(含200万元)由总经理审批;200万元以上的由董事长审批。
(4)属购置、维修固定资产的,3万元以下的(含3万元)由下属公司、企业正、副经理和财务部部长共同审批;3万元以上至10万元的(含10万元)由总会计师审批;10万元至100万元的(含100万元)由总经理审批;100万元以上的由董事长审批。
同一项目(含同一笔贸易)应按合计总额报批,不准为逃避审批而分列报批、支付。
报上级审批的项目,上报单位应先提出初审意见;由总经理、董事长审批的,先报总会计师审查。
对违反上述规定的付款,财务人员有权且必须拒绝支付,并及时向上级请求处理。
3.4.7 根据已获批准签订的合同付款的,应严格按合同规定的期限付出,不得早付或迟付,也不准改变支付方式和用途,非经收款单位书面正式委托,也不准改变收款单位(人)。
凡委托其他单位(人)代付款的,一律上报总经理批准。
3.4.8 各单位应建立资金回笼情况的跟踪制度。凡付出款(物)5万元以上的,各单位财务必须逐项跟踪资金回笼情况,并按月汇总后上报计划财务部、总会计师和总经理。对到期的应收资金,各单位应督促经办人员及时催收;发现问题的,应及时上报请示处理。
3.4.9 各单位库存现金不得超过3000元,超过部分当天下午存入银行。禁止坐支营业收入现金。
3.4.10 一切现金往来,必须收付有凭据,严禁口说为凭。
3.4.11 严禁代外单位或私人转账套现和大额度(5000元以上)支付往来或贸易现金。严禁各单位私设小钱柜。
3.4.12 严禁将公款存入私人账户,违者按贪污论处。
3.4.13 现金日记账必须用固定的一本账,严禁使用两本账或账外有账。
3.4.14 各单位会计每月终要会同出纳员盘点现金库存一次,保证钞账相符。盘点表应随同会计报表一起上报。
3.4.15 领用空白支票,必须注明限额、日期、用速及使用期限.并视金额大小按第六十四条审批规定报批。所有空白支票及作废支票均必须存放保险柜内。严禁空白支票在使用前先盖上印章。
3.4.16 正常的办公费用开支,必须有正式发票,印章齐全,经手人验收人签字,经经理或其授权人批准后方能报销付欺。
3.4.17 商品运杂费、保管费、包装费、介绍费、手续费等,必须注明商品批次及购销发票号码,经经理批准后才能报销。其中对介绍费和手续费,经办人还须另付合同书和说明报批:2000元以下的由下属公司、企业经理审批,2000元至1万元的由总合计师审批,1万元以上的由总经理审批。
3.4.18 业务费实行包干制,按实现利润的比例提取,由经理掌握使用。提取的比例由总经理确定。提取后应专款专用,不得私分、贪污。
公司本部各部、室的业务费,由各部、室部长(主任)审核,1000元以下由总会计师审批报销,1000元以上的由总会计师签署后报总经理审批报销。
公司本部员工的差旅费,由各部、室部长(主任)审核,2000元以下的由总会计师审批报销,2000元以上的由总会计师签署后报总经理审批报销。
3.4.19 探亲差旅费、医疗费等按国家的规定报销。
3.4.20 非生产性的特殊开支,如赞助金、会费等在福利基金列支,2000元以下由下属公司、企业经理审批,2000元以上至5000元的由总会计师审批,5000元以上由总-经理审批。
3.4.21 各单位购置固定资产(包括维修、租用),必须先立项、作出预算,报经批准后才能购置。其中,属专控商品的,还必须报经专控部门批准后才能购置;非专控商品,按第六十四条审批权限规定经批准后才能购置。
3.4.22 各单位对中、长期投资要选好投资项目,节约投资费用,缩短投资回收期,提高投资效益。各单位财务必须对投资的可行性报告提出评估意见,并加强对投入产出资金的管理。任何投资,均须按第六十四条审批权限规定经批准后才能投入。
3.4.23 各单位所创的外汇限于进出中贸易使用。其他外汇买卖的价格由总会计师根据市场情况审定一个最低、最高价,所进行的外汇买卖均不得低于审定的最低价、最高价。
3.4.24 严禁下属公司、企业为外单位(含合资、合作企业)或个人担保贷款。
3.4.25 严格资金使用审批手续。会计人员对一切审批手续不完备的资金使用事项,都有权且必须拒绝办理。否则按违章论处井对该资金的损失负连带赔偿责任。
3.4.26 有关资金使用的审批,如审批人员出差时,由其指定代理人代为审批。
批件必须附入有关发票、单据后入账备查。
第五节 工资及奖金
3.5.1 公司实行“按劳取酬”、“多劳多得”的分配制度。
3.5.2 公司员工年度工资及资金总额,由总经理按章程的规定拟订。
3.5.3 员工的工资标准和奖励方法,由总会计师提出方案,报总经理审定。
3.5.4 下属公司、企业实行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挂钩的工资制度,具体办法由总会计师拟订,报总经理审定。
3.5.5 下属公司、企业的资金按下达的利润基数及实际完成的利润额分别提取,采取平时预提、年终结算的方法,提取比例由总会计师拟订,报总经理审定。
3.5.6 实行全员承包经营与经理任期目标责任制的下属公司、企业,其工资及奖金的提取和分配,按《承包合同书》的规定执行。
第六节 税收及利润分配
3.6.1 公司及下属公司、企业依法向国家缴纳税金.不准偷税漏税。
3.6.2 税后利润的分配按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七节 利润上交和库存物资财务管理
3.7.1 下属公司、企业应上交公司的利润(含基数利润和分成利润),必须当年12月底前上交70%,余下30%在下午3月底前交清。对不按时全额上交单位,公司按银行同期贷款利息最高利息率加30%计收利息。
3.7.2 仓库必须建立严密的出入库制度和保管规范,每月向财务都门报送—次库存报表,报表同时抄送上级财务部门。
3.7.3 仓库每月由会计会同仓库管理人员进行一次实物盘点.井编制出库确物资盈亏表,盈亏表同时抄报上级财务部门。
3.7.4 对库存物资的盘盈盘亏,仓库不得自行作财务处理。盘亏在1000元以下者(含1000元),由所在单位财务部审核,报经理审批后处理,1000元以上至5000元的(含5000元)须呈报会计师审批后处理,5000元以上的由总理审批后处理。
第八节 会计凭证和档案保管
3.8.1 各下属公司、企业必须加强对发票的管理,安排专人负责发票的登记,领用、清理、核对工作。严禁为外单位或个人代开发票,违者处发票额15%以上的罚款和扣发1—2个月的奖金,情节严重的追究法律责任。
3.8.2 会计凭证必须内容真实、手填完备、数字准确、不得涂改、挖朴。如事后发现差错,也必须由经办人负责划双红线并盖章进行更正。
3.8.3 会计档案必须按月装订成册,妥善保管,不得丢失,至少保存15年。采用电子计算机记账的,机器储存和输出的会计记录视同会计账薄.应专人负责妥善保管,至少15年。
3.8.4 会计档案保存期满需销毁时,应抄具清单.报总经理、董事会、主管部门和税务机关同意后,才能销毁。
第四章 人 事 管 理
第一节 总 则
4.1.1 为进一步完善人事管理制度,根据国家有关劳动人事法规、政策及公司章程之规定,制定本制度。
4.1.2 公司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法规,在劳动人事部门规定的范围内有权自行招收员工,全权实行劳动工资和人事管理制度。
4.1.3 公司对员工实行合同化管理。所有员工都必须与公司签订聘(雇)用合同。员工与公司的关系为合同关系,双方都必须遵守合同。
4.1.4 公司劳动人事都,负责公司的人事计划、员工的培训、奖惩、劳动工资、劳保福利等项工作的实施,并办理员工的考试录取、聘用、商调、解聘、辞职、辞退、除名、开除等各项手续。
第二节 编制及定编
4.2.1 公司各职能部门、下属公司、企业,用人实行定员、定岗。
4.2.2 公司职能及部门及下属公司、企业的设置、编制、调整或撤销,由总经理提出方案,报董事会批准后实施。
4.2.3 下属公司、企业下属机构的设置、编制、调整或撤销.由经理提出方案,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4.2.4 因工作及生产,业务发展需要、各部门、下属公司、企业需要增加用工的,必须按4.1.2、4.1.3之规定,履行手续后方准实施。
特殊情况必须提前聘用员工的,一律报总经理审批。
4.2.5 下属公司、企业督雇用临时工人的,必须提前2个月作出计划报劳动人事部审批,批准后由劳动人事部统一向劳动管理部门申请指标,按核准的指标及指定的地点雇用临时工。严禁无指标雇用临时工。
4.2.6 劳动人事都负责编制年度用工计划及方案,供总经理参考。
第三节 员工的聘用
4.3.1 各部门、下属公司、企业对聘用员工应本着精简原则,可聘可不聘的坚决不聘,无才无德的坚决不聘,有才无德的坚决不聘,真正做到按需录用,择才录用,任人唯贤。
4.3.2 公司聘用的员工.一律与公司签订聘用合同。
4.3.3 各级员工的聘任程序如下:
(1)总-径理,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
(2)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总会计师等高级职员,部门主任(部长)及下属公司、企业经理,由总经理提请董事会聘任;
(3)部门副主任(副部长)、下属公司、企业部经理及会计人员,由总经理聘任;
(4)其他员工,经总经理批准后,由人事部及下属公司、企业经理聘任。
上述程序也适用于各级员工的解聘及续聘。
4.3.4 各部门、下属公司、企业确需增加员工的,按如下原则办理:
(1)先在本部门、本公司、企业内部调整;
(2)内部无法调整的,报请劳动人事部在公司系统内调配:
(3)本系统内无法调配的,由用人单位提出计划,报总经理批准后,由劳动人事部进行招聘。
4.3.5 新聘员工,用人单位和受聘人必须填写“聘用员工登记表”,由用人单位签署意见。拟订工作岗位,经劳动人事都审查考核,符合聘用条件者,签订劳动合同。
4.3.6 新员工正式上岗前,必须先接受培训。
培训内客包括学习公司章程及规章制度,了解公司情况,学习岗位业务知识等。
培训由劳动人事都和用人单位共同负责。
员工试用期间,由劳动人事都会同用人单位考察其现实表现和工作能力。
试用期间的工资,按拟定的工资下调一级发给。
4.3.7 员工试用期满15天前,由用人单位作出鉴定.提出是否录用的意见,
经劳动人事部审核后,报总经理审批。决定不录用者试用期满后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节 工资、待遇
4.4.1 公司全权决定所属员工的工资、待遇。
4.4.2 公司执行董事会批准实行的工资制度。
4.4.3 公司按照“按劳取酬、多劳多得”的分配原则,根据员工的岗位、职责、能力、贡献、表现、工作年限、文化程度等情况综合考虑决定其工资。
4.4.4 员工的工资,由决定聘用者依照前条规定确定,由劳动人事部行文通知财务部门发放。
4.4.5 公司鼓励员工积极向上,多做贡献。员工表现好或贡献大者,所在单位可将材料报监察部及有关部门审核,经总经理批准后予以提级及奖励。
4.4.6 公司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员工办理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等保险。员工享有相应的保险待遇。
4.4.7 公司执行国家劳动保护法规,员工享有相应的劳保待遇。
4.4.8 员工的奖金由公司、下属公司、企业根据实际效益按有关规定提取、发放。
第五节 假期及待遇
4.5.1 员工按国家法定节假日休假。因工作生产需要不能休假的,节日按日工资300%、假日按日工资200%计增发给加班工资或安排补休。
4.5.2 员工按国家规定享有探亲待遇。具体如下:
(1)员工在公司工作满1年后,开始享有探亲待遇;
(2)与配偶不住在一起的,又不能利用工休假日团聚的,1年可探望配偶1次30天,另按实际需要给予路程假;
(3)与父母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利用工休假日团聚的,未婚员工探望父母1年1次20天,已婚员工4年1次20天,另按实际需要给予路程假;
(4)员工探亲按国家有关规定报销往返路费,超过规定的费用自理;
(5)探望配偶或未婚员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由所在单位负担;已婚员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在本人月标准工资30%以内的,由本人自理,超出部分由所在单位负担;
(6)员工请假探亲必须由所在单位统筹安排,经人事部核准;未经核准的按旷工处理。生产单位员工探亲尽可能安排在春节统一放假;
(7)员工探亲期间的伙食费、住宿费、行李托运费以及参观游览等费用,均由员工处理,不得报销。
4.5.3 婚假:法定婚假3天,晚婚(男25周岁、女23周岁)假13天,异地结婚可适当另给路程假,假期内工资照发。
4.5.4 产育假:
(1)女23周岁以下生育第一胎的,产假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生育时难产的(如剖腹产、Ⅲ度会阴破裂等)可增加产假30天;
(2)女24周岁以上生育第一胎的,产假120天;难产可增加30天:
(3)凡在生育期间内已办理“独生子女证”者另增加90天;产后结扎的另增加21天;
(4)产假期满后若有实际困难,经本人申请,单位领导批准,可请哺乳假至婴儿1周岁,哺乳期间发给75%的工资;
(5)产假期间,工资照发.不影响原有福利待遇。
4.5.5 节育手术假:
(1)取环休息l天;
(2)放环休息3天;
(3)男结扎休息7天;
(4)女结扎休息21天;
(5)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休息15—30天;流产后结扎增加21天;流产假期1年内不能超过2次;
(6)怀孕4个月以上引产休息42天;引产后结扎增加21天;
(7)以上假期内工资津贴照发。
4.5.6 员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丧假3天;异地奔丧的适当另分路程假。假期内工资和津贴照发。
4.5.7 员工按国家规定享有年休假的,由劳动人事部会同各单位统筹安排员工休假。因工作需要不能享受年假的,增发200%的工资。
第六节 辞职、辞退、开除
4.6.1 公司有权辞退不合格的员工。员工有辞职的自由。但均须按本制度规定履行手续。
4.6.2 试用人员在试用期内辞职的应向劳动人事部提出辞职报告,到劳动人事部办理辞职手续。
用人单位辞退试用期人员,须填报“辞退员工审批表”,经批准后到人事部办理辞退手续。
4.6.3 员工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后,双方都必须严格履行合同。员工不得随便辞职,用人单位不准无故辞退员工。
4.6.4 合同期内员工辞职的,必须提前1个月向公司提出辞职报告,由用人单位签署意见,经原批准聘用的领导批准后,由劳动人事部给予办理辞职手续。
4.6.5 员工未经批准而自行离职的,公司不予办理任何手续;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4.6.6 员工戏用人单位认为其现工种不适合的,可向劳动人事部申请在公司内部调换另一种工作。在调换新工作半年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公司有权予以解聘、辞退。
4.6.7 员工必须服从组织安排,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凡有违反并经教育不改者,公司有权予以解聘、辞退。
4.6.8 公司对辞退员工持慎重态度。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不得辞退合同期未满的员工。确需辞退的,必须填报“辞退员工审批表”,提出辞退理由,经劳动人事部核实,对符合聘用的领导批准后,通知被辞退的员工到劳动人事都办理辞退手续。未经劳动人事都核实和领导批准的,不得辞退。
4.6.9 辞退员工,必须提前1个月通知被辞退者。
4.6.10 劳动合同期满,合同即告终止。员工或公司不续签劳动合同的,到劳动人事都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4.6.11 员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后果严重或者违法犯罪的,公司有权予以开除。
4.6.12 员工辞职、被辞退、被开除或终止聘用,在离开公司以前,必须交还公司的一切财物、文件及业务资料,并移交业务渠道。否则,劳动人事都不予办理任何手续,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4.6.13 公司对被辞退及未获公司续聘的员工,按其在公司的工龄计算每年发给其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不满1年的按1年计。
第七节 附 则
4.7.1 公司下属各公司、企业的人事管理,均适用本制度。
4.7.2 本制度由劳动人事都负责执行。劳动人事都门可依据本制度制订有关实施细则,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第五章 行 政 管 理
第一节 总 则
5.1.1 为完善公司的行政管理机制,建立规范化的行政管理,提高行政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使公司各项行政工作有章可循,照章办事,制定本制度。
第二节 文件收发规定
5.2.1 公司文件由指定的拟稿人拟稿,属董事会秘书核稿,属公司文件由办公室主任拟稿。文件形成后,属董事会的由董事长签发,属公司的由总经理签发,属党内的由党委书记签发。
5.2.2 属于秘密的文件,核稿人应该注“秘密”字样,并确定报送范围。秘密文件按保密规定,由专人印制、报送。
5.2.3 已签发的文件由核稿人登记,并按“ 企、董、党、工、团、妇”等内容编号后,送文印室打印。
5.2.4 文件由文印室负责校对,并送拟稿人核稿入审查合格后,方能复印、盖章。
5.2.5 文件由办公室负责报送。送件人应把文件内容、报送日期、部门、接件人等事项写清楚,并报告报送结果。
5.1.6 经签发的文件原稿送保密(档案)室存档。
5.2.7 外来的文件由办公室专人负责签收。签收人应于接件当日即按文件的要求报送给有关部门,不得积压迟误,属急件的.应在按到后即时报送。
第三节 文印室管理规定
5.3.1 文印室人员应遵守公司的保密规定,禁止非文印室人员进入文印室,不泄露工作中接触的公司保密事项。
5.3.2 打印文件,应按文件收发规定由主管领导签署,电报、传真、复印由部门主任(部长)签署。
打印文件,发电报、传真、电传,复印文件资料,均需分类逐项登记,以备查验。
文印室人员必须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每项打字、电报、电传、传真、复印任务, 不得积压迟误。工作任务紧张时,应加班完成。工作中如遇不清楚的地方,应及时与有关人员校对清楚。
5.3.3 电报、电传、传真、文件、复印件应及时发进给有关人员。因积压迟慢而致工作失误、损失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5.3.4 复印机由专人管理,非专管人员不准乱开机复印。
5.3.5 原则上不接受外单位、个人的资料打印、复印,如确定需要,经办公室主任批准后办理登记收费手续。
收费标准按市场价格由计划财务却确定。收据由计划财务部出具。所收取的费用按旬上交计划财务部。
5.3.6 文印室应每月统计核算费用上报办公室,同时抄报计划财务部。
5.3.7 文印室人员应爱护各种设备,节约用纸,降低消耗、费用。各种设备应按规范要求操作、保养,发现故障,应及时报请维修,以免影响工作。
5.3.8 严禁私事使用传真电话。违犯者除补交电话费外,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罚款处理,屡教不改者予以除名。
第四节 计算机中心管理规定
5.4.1 计算机中心人员遵守公司的保密规定,禁止非计算机中心人员进入电脑室。输入电脑的信息属公司机密,未经批准不准向任何人提供、泄露。违者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理。
5.4.2 计算机中心人员必须按照要求和规定采集、输入、输出信息,为领导和有关部门决策提供信息资料。
采集、输入信息以及时、准确、全面为原则。
5.4.3 信息载体必须安全存放、保管,防止丢失或失效。任何人不得将信息载体带出电脑室。
5.4.4 计算机中心人员应爱护各种设备,降低消耗、费用。对各种设备应按规范要求操作、保养。发现故障,应及时报请维修,以免影响工作。
5.4.5 计算机中心应每月统计核算费用上报办公室,同时抄报计划财务部。
5.4.6 严禁将电脑用来私人学习或玩游戏。违犯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罚款处理或行政处分;屡教不改者予以除名。
5.4.7 计算机中心设备应由专业人员操作、使用。禁止非专业人员操作、使用,否则,造成设备损坏的应照价赔偿。
第五节 办公用品使用规定
5.5.1 公司各部门所需的办公用品,由办公室统一购置,各部门按实际需要领用。
5.5.2 各部门专用的表格格式,由办公室统一订制。
5.5.3 办公室用品只能用于办公,不得挪作他用或私用。
5.5.4 所有员工对办公用品必须爱护,勤俭节约,杜绝浪费,禁止贪污,努力降低消耗、费用。
5.5.5 购置日常办公用品或报销正常办公费用,由办公室主任审批,购置大宗、高级办公用品,必须按财务管理规定报总经理批准后始得购置。
第六节 电话使用规定
5.6.1 电话为办公配备、使用。私事打市内电话不得妨碍联系公务。
5.6.2 禁止员工为私事拨打长途电话。违者除补交长途电话费外,给予罚款处理。确有急事者,应先请示部门领导同意,并按邮电部门规定交长途电话费。
5.6.3 联系业务时应尽量减少拨打长途电话,降低费用。
第七节 车辆使用管理规定
5.7.1 公司车辆必须为公司业务服务,部门公务用车,由部门领导先向办公室(车队)报告,说明用车事由、地点、时间、办公室(车队)根据需要统筹安排派车。
5.7.2 职员因公务需要经车队安排可以派车。 .
5.7.3 下班后或节假日需用车的,必须事先报送用车计划给办公室(车队),否则按私事用车处理。
5.7.4 公司领导出差外地时,其车辆归车队统一保管(使用)。
5.7.5 外单位借车,需经办公室同意,总经理批准后由车队长安排。
5.7.6 车辆驾驶专人专车,专车专管。
5.7.7 车辆在下班后或节假日应在指定的地点停放,并采取必要的防盗措施。
5.7.8 车辆如需送厂修理,须事前报主管领导批准。
5.7.9 司机必须凭主管部门的派车通知出车,否则按私事用车处理。
5.7.10 使用车辆应办的各项手续由司机本人负责办理。否则,由此所引起的罚款、处理、损失等由本人负责。
第六章 合 同 管 理
第一节 总 则
6.1.1 为加强合同管理,减少失误,提高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6.1.2 公司各部门及下属公司、企业对外签订的各类合同一律适用本制度。
6.1.3 合同管理是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搞好合同管理,对于公司经济活动的开展和经济利益的取得,都有积极的意义。各级领导干部、法人委托人以及其他有关人民,都必须严格遵守、切实执行本制度。各有关部门必须互相配合,共同努力,搞好公司以“重合同、守信誉”为核心的合同管理工作。
第二节 合同的签订
6.2.1 签订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政策及有关规定。
6.2.2 对外签订合同,除法定代表人外,必须是持有法人委托书的法人委托人。法人委托人必须对本企业负责,对本职工作负责,在授权范围内行使签约权。超越代理权限和非法委托人均无权对外签约,但经总经理特别授权并发给委托证明书的例外。
6.2.3 签约人在签订合同之前,必须认真了解对方当事人的情况。包括:对方单位是否具有法人资格、有否经营权,有否履约能力及其资信情况,对方签约人是否法定代表人或法人委托人及其代理权限。做到既要考虑本方的经济效益,又要考虑对方的条件和实际能力,防止上当受骗,防止签订无效合同,确保所签合同有效、有利。
6.2.4 签订合同,必须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和“价廉物美、择优签约”的原则。
6.2.5 签订合同,如涉及公司内部其他单位的,应事先在内部进行协商,统一平衡,然后签约。
6.2.6 合同除即时清结者,一律采用书面格式,并必须采用统一的合同文本。
6.2.7 合同对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规定必须明确、具体、文字表达要清楚、准确。
合同内容应注意的主要问题是:
(1)首部部分,注意写明供需双方的全称、鉴约时间和签约地点。
(2)正文部分,注意:产品名称应具体写明牌号、商标、生产厂家、型号、规格、等级、花色、是否成套产品等;技术质量要求要明确、具体;数量要明确计量单位、计量方法、正负尾差、合理称差及自然损耗率等;运输方式及运费数额应具体明确;交(提)货期限、地点及验收方法应明确;违约责任有法定违约金的按规定写明,法律没有规定成规定不具体的,应具体写明约定的违约金数额、比例及计算方法。
(3)结尾部分,注意:双方都必须使用合格的印章 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不得使用财务章或业务章等不合格印章;注明合同有效期限。
6.2.8 签订合同,除合同履行地在我方所在地外,签约时应力争协议合同由我方所在区、县人民法院管辖。
6.2.9 签订购货合同应以现款为主,不准赊销;确需赊销或代销的,赊销金额在_____万元以下的由下属公司、企业经理审批,___万元至___万元的由总会计师和主管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审批,____万元以上的由总经理审批。
6.2.10 任何人对外签订合同,都必须以维护本公司合法权益和提高经济效益为宗旨,绝不允许在签订合同时假公济私、损公肥私、谋取私利,违者依法严惩。
第三节 合同的审查批准
6.3.1 合同在正式签订前,必须按规定上报领导审查批准后,方能正式签订。
6.3.2 合同审批权限如下:
(1)下属公司、企业对外签订的合同,除按规定须上报公司审查批准外,由公司、企业领导审批。
(2)下列合同由总经理或其授权人审批:
① 标的超过100万元的;
② 预付定金或预付货款超过10万元的;
③ 联营、合资、合作合同;
④ 重大涉外合同。
(3)下列合同由董事长审批:
① 标的超过500万元的;
② 投资100万元以上的联营、合资、合作、涉外合同。
(4)标的超过公司资产1/3以上的合同由董事会审批。
(5)法律事务部负责对下列合同进行审查:董事会、总经理委托审查的合同;内容复杂、较难掌捏,各企业要求提供法律帮助的合同。法律事务都主要负责审查合同条款、内容的合法性、严密性、可行性,提出意见供决策部门参考。
6.3.3 合同审查的要点是:
(1)合同的合法性。包括:当事人有无签订、履行该合同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合同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政策和本(制度)规定;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一致,权利、义务是否平等;订约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2)合同的严密性。包括:合同应具备的条款是否齐全;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是否具体、明确;文字表述是否确切无误。
(3)合同的可行性。包括:当事人双方特别是对方是否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条件;预计取得的经济效益和可能承担的风险;合同非正常履行时可能受到的经济损失。
6.3.4 根据法律规定或实际需要,合同还应当或可以呈报上级主管机关见证、批准,或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鉴证,或请公证处公证。 ’
6.3.5 合同的审批程序如下:
(1)申报。各企业的法人委托人在授权范围内对外签订合同,应事先填写“合同签约申报表”(一式两份),报本企业的领导审查批准。 (凡先经领导口头同意签约的,签约后需补办手续)。需报总经理、董事长审批的,应由该企业领导签署意见,随同合同初稿及有关资料、附件等,一并上报。
(2)审核。对送审的合同,应按规定的审批权限,由主管人员或有关人员认真审阅,必要时可进行调查研究,最后作出:批准、不批准;通知申报单位补报材料或进一步谈判。(应提出谈判的具体要求和注意事项)。
主管人在“申报表”上批写意见后,“申报表”一份及合同初稿留底,另一份“申报表”连同其他材料发还申报单位,由承办人按批准的意见办理。
第四节 合同的履行
6.4.1 合同依法成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一切与合同有关的部门、人员都必须本着“重合同、守信誉”的原则,严格执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确保合同的实际履行成全面履行。
6.4.2 合同履行完毕的标准,应经合同条款或法律规定为准。没有合同条款或法律规定的,一般应以物资交清,工程竣工并验收合格、价款结清、无遗留交涉手续为准。
6.4.3 各企业领导及签约人应随时了解、掌握合同的履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汇报。否则,造成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五节 合同的变更、解除
6.5.1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碰到困难的,各企业首先应尽一切努力克服困难,尽力保障合同的履行。
如实际履行或适当履行确有不可克服的困难而需要变更、解除合同时,应在法律规定或合理期限内与对方当事人进行协商。
6.5.2 对方当事人提出变更、解除合同的,应从维护本企业合法权益出发,从严控制。
6.5.3 变更、解除合同,必须符合《合同法》的规定,并应在公司内办理有关手续。
6.5.4 经上报主管机关批准的合同,在达成变更、解除协议前,应报原机关批准。
经上级主管机关见证或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鉴证的合同,在达成变更、解除协议后,应报原机关备案。
6.5.5 变更、解除合同,一律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包括当事人双方的信件、函电、电传等)。
6.5.6 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在未达成或未批准之前,原合同仍有效,仍应履行。但特殊情况经双方一致同意的例外。
6.5.7 因变更、解除合同而使当事人的利益遭受损失的,除法律允许免负责任的以外,均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并在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书申明确规定。
第六节 合同纠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