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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烧烤怪谈]【烧烤怪谈】04·模仿
今晚来的客人,袁先生,是个正儿八经的精英,打败99.99%知乎用户的那种。他自己带了两瓶红酒,瓶子上画了个老鹰,看起来挺便宜,喝起来还不错。第二天我也想买点,就照着瓶子上的英文,在淘宝一搜,差点吓尿——2009年的Screaming Eagle,22500一瓶,比拉菲还贵得多。
这个世界上,吃过烤肥肠的人不少,但是拿两万多的红酒来配的,估计没有几个。
现在想起来,袁先生穿的衣服、拿的包、戴的表,肯定都是高级货,只是我太穷认不出牌子;他带了两部手机,一部是IPHONE 7,另一部怪模怪样的,应该就是传说中的VERTU了。
接下来,就是这位袁先生讲的,关于模仿的故事。
当袁先生还是小袁的时候,就赢在了起跑线上。他出生于北方一个省会城市,母亲是实权单位的局长,父亲在改革开放初期就下了海。到小袁上初中的时候,他们家花六十多万,买了一辆奥迪100;要知道那是九十年代初,普通人工资才几百块,当时买一辆奥迪,相当于现在买一辆私人飞机。
除了家境好之外,小袁其它方面也是优秀到爆炸。他的身高、相貌、学习成绩,样样都拔尖,更难得的是体育成绩非常好。当时流行一本漫画,叫做《足球小将》,主角叫大空翼——小袁,就是他们初中校队的大空翼。
总而言之,在那个灰扑扑的北方城市,小袁就是一颗光芒四射的明星。大部分男性在青少年时期,都会为了追求女性而烦恼;小袁的烦恼则是被女性追求,他情书都是一麻袋、一麻袋地收,校报只要有他踢球的照片,都会被哄抢一空,流传到外校。
甚至有社会上的大姐大——其实也刚成年,天天在校门口堵小袁,逼他跟自己谈恋爱。幸好,小袁回家跟妈妈说了之后,从此再没见到过大姐大。
这个世界上,有阳光就有阴影,有闪闪发光的明星,自然也有光线照不到的小石子,或者说得干脆点——老鼠屎。
在小袁读的一中,同学们家里大都非富即贵,只有一个例外——跟他同班的小宝。小宝爸爸是个酒鬼,前几年因为肝癌去世;自从妈妈改嫁后,他就一个人跟着奶奶相依为命。小宝之所以能来一中,是因为他早就去世的爷爷,在战场上救过副校长一命。只可惜,这个关照他的副校长,在小宝初一时就退休了。
小宝不光家境贫寒,而且因为长期营养不良,人长得又瘦又小,头发稀疏发黄,长得像根阳光照射不到的韭黄。他的体育成绩就不提了,文化课也是差得一塌糊涂,常年承包班里倒数前三的位置。
小袁跟小宝,就像是世界的两个极端,他们的人生不该有任何的交集。谁也想象不到,这样的两个人会成为朋友,甚至是从小玩到大、肝胆相照的发小。可是,事情就这么发生了。
那是初二的一天傍晚,小袁踢完球,跟几个队友走路回家。在离校门口不远的地方,他们看见几个外校的小混混,正在欺负一个穿着一中校服的学生。小袁一眼认出被欺负的是小宝,拿着球就冲了过去:“干嘛呢干嘛呢?”
剩下的几个队友,互相看了一眼,也跟了上去。
外校混混起初有点慌,但很快又嚣张起来。市里的混混圈有个常识,一中都是好学生,好学生都特别怂,不打架。只不过,在接下的十分钟,几个混混为了这一个常识,付出了惨痛的代价。
这次群架,除了躲在角落里缩成一团的小宝,其他人都挂了彩;小袁伤得最重,牙齿被打掉了一颗。不过回到家里,老袁不但没有责怪他,反而夸奖他见义勇为、挺身而出,认为这是必备的领袖气质——只不过,以后可以采取更有智慧的手段。袁妈妈心疼之余,特意问了那个被欺负的同学,还交代小袁要多照顾他。
有家里人出面摆平,加上又是初犯,学校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没有处罚打架的几个学生。老袁找了个周末,带小袁坐飞机到北京,找最好的牙科医生补了牙,不仔细看的话,根本看不出那颗牙是假的。
人生里第一次群架,对小袁的生活没有产生半点影响,他照常上学,照常踢球,照常被明恋暗恋的女生烦得肝儿痛。如果要说唯一的影响,那就是——小袁多了个好朋友。没错,就是那窝囊废小宝。
起初,跟在小袁身边的小宝,就像是一只畏畏缩缩、见不得光的小老鼠。小袁带着他一起去踢球——虽然只能在场边捡球,跟他一起做作业,还请他吃雪糕。一开始,不光别人不理解小袁,就连小宝也不理解小袁。从小到大没享受过关爱的他,对于小袁无缘无故的关心,充满了疑惑和恐惧。小宝觉得,等三分钟热度过去,小袁就会抛弃他,就像他的死去的爷爷、爸爸,就像他改嫁到外省的妈妈。
不过,小袁始终没有抛弃小宝,在他的坚持下,小宝一点一点地,从自卑里走了出来,小袁的朋友也慢慢接纳了这个新朋友。成绩虽然进步不大。但总算脱离了倒数。小宝脸上,不再总是一副担惊受怕的表情,开始有了笑容。阴暗处的一颗小石子,也终于感受到了阳光的温暖。
总而言之,小袁改变了小宝。
如今成了袁先生的小袁,一辈子都忘不了,他第一次带小宝回家时,对方的表情和眼神。原来世界上还有这么漂亮的家,宽敞明亮,一堆从没见过的家电,帮忙做家务的那个阿姨,原来却不是亲戚——在小宝自己家,只有低矮的屋顶,老得口齿不清的奶奶,随意乱放的杂物,家里弥漫着可疑的臭味,晚上连电灯都不舍得点。
在老袁跟袁妈妈的坚持下,小宝留在小袁家里,睡了一晚。
整个晚上,小宝都没有睡着;就是这个既短暂又漫长的夜晚,让他的人生观,发生了巨大的变化。
不甘心啊。
小袁拥有世界上最好的一切,他小宝一样都没有。凭什么?
不,不要误会,那个晚上之后,小宝并没有远离小袁,他们还是最好的朋友,甚至比以前更好了。应该说,从那个晚上以后,小宝想要成为另一个小袁。
小宝开始模仿小袁的一切。
无论是小袁说话的语气、走路的样子、甚至是爱用指甲掏耳朵的小毛病,小宝全都用心揣摩,然后有样学样。对于小宝的模仿,小袁一开始觉得好笑,接着是尴尬,再接着有一点生气,不过最后,也就随他去了。毕竟,小宝是他一手打造的最好的朋友,因为这点小事就闹掰,那也太不酷了。
袁妈妈给小袁买的衣服,全都按着小一号,给小宝也买了一份。这样他们一起走在街上,就像是年纪差了几岁的小兄弟。袁妈妈自己是满意的,她一直想再要个孩子,因为计划生育限制,未能如愿;只不过她这么做,客观上更助长了小宝的模仿。
除了体态跟衣服之外,小宝对小袁的全方位模仿,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首先是踢球,小宝不再满足于捡球,他强烈要求上场,并且要踢跟小宝一样的位置——前锋。在他的死缠烂打下,一中校队就有了双前锋,一个风格硬朗,另一个身材小速度快,像一只到处乱钻的小老鼠——竟然也能进几个球。
在学习上,小宝更是跟拼了命一样,像是要把小学六年、初中两年落下的功课,在初三短短的两个学期里,全部补回来。比决心更惊人的,是他这么做的结果——通过一年的努力,小宝考上了一中的高中部,继续当小袁的同学——也就是说,他可以继续呆在小袁身边,继续模仿小袁了。
袁家为两人举行了盛大的庆功宴,在市里最好的酒店摆了二十席。小袁考上一中是理所当然的事情,所以那天庆功宴的焦点,竟然落在了小宝身上。可以说,那此充满欢声笑语的庆功宴,让小袁众星捧月的生命里,第一次体会到了失落。
自从上了高中,小宝的个头开始疯长,到了高二那年,竟然长到了一米八三——不多不少,跟小袁一模一样。不过倒也不奇怪,小宝去世的爷爷、爸爸,都是大高个,他之前那么矮小,不过是营养不良,加上发育慢而已。
这样一来,小宝跟小袁就更加一样了。穿着一样的衣服,说话一样的语气,成绩跟踢球一样的棒,再加上小宝经常出入于袁家,被误认为两兄弟——甚至是双胞胎兄弟——也再正常不过了。
高二下学期,小宝的奶奶也去世了,袁妈妈索性把他接到家里,住在小袁隔壁房。两间房面积一样,装修一样,睡的床也好,阿姨做的早餐也好,统统都一样。不过是短短两年时间,小宝真的过上了跟小袁一样的生活——至少看起来是如此。
小袁也慢慢接受了这种变化,虽然小宝处处模仿他,但除此之外,一直对他很好,很尊敬,用言听计从来形容也不过分。就权当是多了个弟弟,再说了,爸爸妈妈表面上对小宝好,甚至有时会偏袒小宝,但私下跟小袁说过了——袁家一切都是小袁的,跟外人没任何关系。当然了,赞助小宝读完大学是可以的,国内任何一家都可以,但是毕业之后,就要靠他自己了。
而小袁呢,想去国内外哪所大学,随便;毕业之后,家里会动用所有资源,帮助他上升到更高的阶层。说到底,小袁跟小宝还是分处社会的两个阶级,天壤之别,这种实质性的差距,又岂是靠模仿能够弥补的。
这一切,小袁明白,小宝心里也明白,只是他从来不说。
两人就这么一起生活,一起学习,有合作也有竞争,至少在表面上,他们维持着一种脆弱的平衡。打破这种平衡的,是一个叫格格的转学生。
格格是从北京转学来的,说一口字正腔圆的北京话。她脸蛋好看,身材更棒,可惜学习一般,但是也没关系,因为她是艺术生。至于她为什么从北京转学过来,众说纷纭,有的说她爸是贪官被抓了,有的说她母亲离婚改嫁,这些说法反而为她增添了些神秘色彩,有一种公主落难的戏剧感。
那时候,《阳光灿烂的日子》刚播不久,所有人都觉得,格格就是里面的米拉。实际上,格格比米拉好看多了,比她白,身材也比她好,不过眼睛倒是一样的大。
格格从小练舞,身体的柔韧程度,让这群处于发育期的小伙子,不由得想入非非。她放学练舞的时候,各年级的男生都跑去偷看,其中就包括小宝。不光看她练舞,小宝还加入了追求格格的大军。
从初三以来,小宝习惯了处处模仿小袁,这一次追求格格,是少有的小袁没做,小宝主动去做的事。又或者说,小宝对小袁的模仿,已经厉害到了这样的地步——他清楚小袁会喜欢怎样的女生,所以率先追求格格,用小袁的方式,进行一次超前的模仿。
小宝的预感没错,小袁也开始注意到格格,并对她产生了好感。可惜到了这时,格格已经跟小宝在一起了,据说是连嘴巴都亲过了。这时候,小袁的失落感又一次涌来。从小到大,那么多喜欢他的女生,他都不太喜欢;第一次主动喜欢的女生,竟然被模仿者捷足先登。
小袁的心理有些复杂,他知道,如果自己也展开追求,有很高几率把格格抢到手。毕竟,他才是真正的小袁,那个优秀的小袁,天之骄子小袁,小宝说到底,不过是个处处模仿自己的冒牌货。
夜里他躺在床上,跟小宝一墙之隔,心里也同样冒出了三个字:“凭什么?”
不过,最终小袁还是没有出手。首先当然是学业为重,毕竟马上就要高三了,早恋会影响学习。其次,小宝这一辈子里,大概就这么一件他有而小袁没有的东西,如果抢走的话,小宝也太可怜了。
事情就这么过去了,小宝跟格格开始早恋,成绩稍微有点下滑,但是不算严重,考上个重点本科问题不大。小袁开始备考托福,准备到美国上大学,在九十年代的中国,出国留学算是一件很光彩的事。模仿者和被模仿者,正按照预定的人生轨道,按部就班地前进。
直到发生了那件事。
自从初三以来,小宝每一处都模仿小袁,而且模仿得很成功。只有一件事,是他从头到尾,无论如何都模仿不来的——游泳。
在还没上小学的时候,有一晚小宝爸爸喝醉了酒,回家打老婆,把小宝吓得哇哇直哭。爸爸一直不喜欢这个小老鼠一样的儿子,索性把他夹在腋下,扔到了屋背后的池塘里。等到小宝妈妈哭天喊地叫来邻居,下去把小宝捞上来时,他差那么一点就要断气了。从此以后,小宝就对水有了深深的恐惧,别说去游泳了,就算从河边走过都不敢。
小袁的游泳技术很好,他带着小宝去了几次泳池,想要教他学会游泳。可是无论小袁怎么劝,小宝双手都不敢离开泳池边缘,每次都是无功而返。最后一次小袁实在是没办法了,趁小宝不注意,一脚把他踢进了游泳池。
小宝大惊失色,在泳池里扑腾了几秒,然后一股黄色的液体,从他泳裤里慢慢渗出。那是个一米四深的泳池,而小宝当时也有一米六了。
小袁也吓了一跳,赶紧把小宝拉到岸边,从此以后,两个人再也不提游泳的事了。
小袁万万没想到,高二暑假的一天,小宝主动提出,自己要学游泳。原因很简单,格格约他一起去游泳,他第一次没好意思说自己不会游泳,以后就再也开不了口。格格约了好几次,小宝没法再推脱,定了下周一起去游泳馆。
看见小宝提起勇气学游泳,小袁也挺开心的,正准备一起去游泳馆,小宝却提出,要到水库去游。他说自己想过了,之前学不会游泳,是因为游泳池水太少,浮力太小,水库的水深、浮力大,更好学。
小袁稍微有点犹豫,问小宝不怕溺水吗?
小宝一副豁出去的表情,说自己不怕,反正有小袁呢。
小袁想想也是,自己水性那么好,救个小宝不在话下。
两人就带了泳衣泳裤,瞒着家里人,一起去了郊区的水库。一开始还挺好的,小宝真的下定决心,克服了恐惧,用一下午的时间,学会了踩水跟换气。太阳快要落山了,小袁提出要回家,明天继续,小宝却急于求成,一心要学会蛙泳。
意外就在这时发生了。
小宝用蹩脚的蛙泳姿势,游离了岸边,脚下踩不到地,他内心的恐惧又开始占了上风;一下子没换好气,呛了两口水,他就开始扑腾着往下沉。
本来也没多大事,毕竟离岸边没多远,小袁很快就能把他拖回去。万万没想到,就在这个节骨眼上,小袁竟然抽筋了。他深知如果现在过去救小宝,结局就是两个人一起淹死,无奈之下,他只好一边大声呼救,一边眼睁睁地看着小宝往下沉。
傍晚的水库空无一人,等到一个打渔的人路过,跟小袁合力救起小宝时,他已经不行了。
还没满十八岁的小宝,就这么淹死在水库里。
小袁哭得声嘶力竭,内心痛苦万分,毕竟如果他能谨慎一些,不带小宝来水库学游泳,或者关键时刻没有抽筋,小宝怎么都不至于会死。
小宝的葬礼,是袁家为他举行的,他改嫁的妈妈从别的省份过来,在葬礼上哭了几分钟,最后连骨灰都没领走。
最难过的人是小袁,在悲伤跟自责的双重打击下,他整整一星期没有好好吃饭,瘦得脱了型。他本以为自己会后悔一辈子,直到他从小宝房间里,找到了一本模仿笔记。
这个笔记本,记录着从初三到现在,小宝观察、模仿小袁的所有心得;跟小袁所想象的完全不同,小宝在写这本笔记时,语句充满了嫉妒和狂乱。小宝打心里认定,小袁和袁家人对自己的好,只是施舍和怜悯,是体现优越感的另一种方式。说到底,小宝的想法也没错。
在笔记本里,小宝甚至恶毒地诅咒小袁,希望他从这个世界上消失。
而最可怕的内容,写在笔记本的最后几页。小宝原来早就背着小袁,偷偷学会了游泳,他让小袁带他去水库,计划好假装溺水,然后要趁小袁救他时,从上往下勒住他,把他溺死在水库里。可惜人算不如天算,小袁吉人天相突然抽筋,而小宝也不知道出了什么问题,假戏真作,自己溺死在水库里。
按照笔记本的记载,小宝甚至还计划好了,等小袁淹死之后,他要怎么用卓绝的耐心,来缓解小袁父母的悲伤和怒气,赢得他们的信任,承诺自己会像亲生儿子一样照顾他们,然后得到原本将要给予小袁的一切。
在笔记本的最后一页,小宝写下了这么一句话:模仿的最高境界,是取而代之。
小袁看得浑身发冷,他万万没想到,自己差点就被淹死在水库里;自己对小宝那么好,却是引狼入室,养了条伺机吃人的白眼狼。他本打算把一切公之于众,又想着小宝人已经死了,还是保全他的名声,把一切烂在自己肚里。最后,小袁回到了小宝淹死的水库,在岸边烧掉了笔记本,然后回到了正常的人生轨道。
只是,从此他的身边,再也没有一个亦步亦趋的模仿者。
关于模仿的故事,就讲到这里。
楚记烧烤的包间里,袁先生的电话响了,他对我做了个抱歉的表情,然后接起电话,笑眯眯道:“好好,老婆大人,我这就回去,你先哄小格格睡觉。”
接着,他喝掉最后一口红酒,准备起身告辞。
我盖上笔记本电脑,突然想到:“对了,当时你为了救小宝,被打掉的牙齿是哪一颗?”
袁先生用指甲掏着耳朵,似乎在努力回忆。
几秒钟后,他灿然一笑:“哎呀,真是不好意思,那么多年前的事,有点记不太清了。”
包间昏暗的灯光里,他一口光洁整齐的牙齿,白森森的,有点吓人。
(2) [烧烤怪谈]【烧烤怪谈】02·前任
那天酒醒之后,我一度怀疑昨晚发生的一切,都只是个梦;又或者,是我自己编造出来的情节。毕竟,我太渴望一个能红的小说题材,太期待一份稳定的收入了。所以,什么楚记烧烤、楚爷、单麦威士忌,还有每周三的神秘面谈,都不过是我喝醉后的幻想。
打消我的疑虑,把梦境连接到现实的,只是区区一条微信:“老蔡,醒了吗?我把合同电子版发给你,先看看。”
发送这条微信的,正是我昨晚刚加的好友——楚爷。
我马上打开了她发的PDF,在小小的手机屏幕上,寻找我最关注的那一串数字。楚爷给我的印象很慷慨,但我真没想到,她慷慨到了这个地步;这合同里定的工资,比我当游戏策划时还高——而我所需要做的,不过是每周写一篇故事而已。
更让我吃惊的是,我找遍了整份合同,也没看见楚爷对故事版权有什么要求。也就是说,这些故事写出来之后,无论是出版还是卖影视版权,收入全由我来分配。当然,我肯定会分一部分给楚爷,但那是出于我的感激,而不是合同的规定。
总之,这是一份极度不平等的合同,只不过占便宜的那一方是我。
我挠了挠头,想起昨晚断片之前,楚爷所说的那个字眼。
契约。
别说是契约了,就算她把这叫做卖身契,来一百份我都签。
我还注意到,合同上甲方的公司名,并不是楚记烧烤、楚记餐饮什么的,而是一个叫楚门的互联网公司;给我定的岗位,则是高级文学顾问。看起来,楚爷说的没错,她开烧烤店不求赚钱,只是为了好玩,她还有其它能挣钱的产业。
回复了楚爷一句没问题之后,我一把搂过旺柴,怒搓狗头,哈哈大笑:“有肉肉吃啦!”
旺柴可能搞不清楚状况,但是我很清楚,接下来的一年里,一人一狗的伙食费都有着落了,更不用担心被赶出这间公寓。
很快就到了周三,约定的时间是晚上十点,但我九点半就到了店里。然而,楚爷却没在店里。
上次见的服务员小哥,自我介绍叫小岚,他说楚爷今晚应该不来了,但是没关系,她已经把一切都交代好了。小岚把我领进店内的包间,又把盖好章的合同拿给了我。我当即签好一式两份,一份还给小岚,一份隆重地放进公文包里。这可是一年的房租跟狗粮啊。
小岚收好合同之后,又陆续端上来满桌的烧烤,其中有一个串他特别介绍了下,叫做“震天海鳗鱼”,总之就是严选多大条的鳗鱼,经过什么调料腌制,碳烤到多一分则柴少一分则韧的火候。我当即试了一串,鳗鱼皮酥脆,鳗鱼肉的油脂含量恰到好处,带着海盐的清爽,确实非常美味。
除了烧烤之外,桌上还放了半打福佳白,以及半打福佳玫瑰——没错,楚爷跟我剧透过了,今晚来给我讲第一个故事的,是一名小姐姐。
楚爷的原话是这样说的:“特别美哦。”
真是期待呢。
小岚刚离开没多久,包间的门帘又被掀开,一个小姐姐低头走了进来。当她抬起脸,向我露出一个微笑时,我有一种被击中的感觉。这小姐姐长得也……太好看了!这样像从电影海报上走下来的仙女,出现在烟火缭绕的烧烤店,容易让人产生不真实感;当然,除非这家烧烤店,是楚记烧烤。
接下来两秒发生的事,让我意识到,在楚记烧烤,惊喜都是双份上的。
在这个小姐姐身后,又闪身进来另一个小姐姐,一样的大长腿、细腰、长发,仙女般精致的脸,总体感觉却比前一个要更年轻,也更活泼。
如果巅峰时期的林志玲打9分,这两个小姐姐,肯定都在8.5分以上。仔细来说,先进来的那个小姐姐,美得比较高级,甚至有些曲高和寡,像是大表姐刘雯那种范,不是每个人都接受得了;而后面进来的小姐姐,属于平易近人的美,就是上到居委会大妈,下到幼儿园小朋友,都会夸她漂亮的那种。
我一个死宅兼不入流作者,哪里见过这样的场面,顿时紧张得说不出话来,勉强笑了一下,心里最担心的一件事情是——她们走错包间了。
幸好,先进来的小姐姐拉开椅子,等后进来的小姐姐坐下后,她也坐到了桌对面,并且笑着对我说:“你好,我们是来讲故事的。”
我这才松了一口气,突然又更紧张起来。接下来的一个小时,这个小小的包间里,就只有我跟两名天仙一样的小姐姐。按照理论上的概率,这两名小姐姐中有一名单身的几率,达到了50%;还有25%的可能性,是她们两个都单身。如果我跟其中任何一个,有哪怕是一点点发展关系的可能……
想到这里,我顿时口干舌燥,抓起桌上的一杯啤酒,仰头一饮而尽。
两个小姐姐像是见惯了男人的紧张,不以为意,开始自我介绍。
先进来的小姐姐说:“叫我Jackie。”
我挠头问:“Jackie不是男的名字吗?”
后面那个小姐姐抢答道:“Jack才是啦,Jackie是中性的,男生女生都能用。另外,我是Vivian啦。”
Vivian接下来的举动,在我熊熊燃烧的欲火上,浇了一盆冷水——她抱住Jackie的手,笑眯眯地说:“也是Jackie的女朋友。”
我目瞪口呆道:“女、女朋友?是那种女朋友吗?”
Jackie大大方方地一笑:“没错,就是那种女朋友。我们在一起两年了,你呢,那么大反应,该不会是恐同吧?”
Vivian在一边补刀:“恐同即深柜喔。”
我一边压抑住失落的情绪,一边还要否定她们的怀疑,讪笑道:“没有啦,我是直男,但没有恐同,性取向什么的,是人的自由嘛。我刚才确实有点意外,是因为,呃,身边比较少弯的朋友。”
是因为我能跟其中一个小姐姐谈恋爱的几率,下降到了0%。
为了缓解尴尬,我掀开桌上老掉牙的Thinkpad,咳了两声:“那个,不如开始讲故事吧……对了,是谁来讲?”
两名蕾丝边小仙女相视一笑,异口同声道:“一起讲。”
Jackie喝了一口啤酒:“我要讲的,是一个关于前任的故事。”
Vivian假装生气地补充:“就是她前女友啦。”
Jackie摸了摸她的头发:“好啦宝贝,别吃醋了,我现在心里只有你。”
Vivian在她脸上亲了一口:“这还差不多,么么哒。”
以前的天女是散花的,我对面的两个天女是撒狗粮的,作为单身狗的我,差点汪一声就要哭了出来。对于这种虐狗行为,我虽然非常气愤,却也毫无办法,只能狠狠又灌了一杯啤酒。
接下来,故事的上半部分,是由Jackie主讲的,但时不时被Vivian打断。我综合她们两个的话,记录在笔记本上,再整理成了稿子。以下的故事里,我把Jackie简称为J,Vivian简称为V。
V跟J是在一场展览上认识的,V是观众,J是参展的艺术家。V非常喜欢J的作品,两个人加了微信。当时V是有男朋友的,但过不了多久,男朋友出轨被抓现行,V于是找J哭诉。J开了两瓶滴金(这时我问了一下,滴金是“贵腐”名庄,而贵腐则是一种甜度很高的白葡萄酒),两个人都喝高了,稀里糊涂地吻到了一起。
这时候J跟V坦白,她其实是一个女同性恋,而且在第一次见面时,就爱上了V。V因为好奇,也为了报复男朋友,跟J度过了不可描述的一晚。没想到就在这晚,J用手指跟香舌,为V打开了新世界的大门,让V体验到了从来没有的愉悦。
(“那天晚上我才知道,原来男人都是渣渣。”说这句话的时候,J还不屑地看了我一眼。)
于是两个狗女女,不对,两个真心相爱的同性恋人,就走到一起了。通俗来说,就是V被J掰弯了。
J早在国外留学的时候,就跟家里人出柜了,所以没有任何障碍;V则是在J的鼓励下,跟男友坦白并分手,跟始终无法接受的家里人闹翻,然后搬进了V宽敞的复式公寓。从此,公主跟公主一起,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但是好景不长,一件诡异的事情发生了,打乱了她们欢快美满的协奏曲;这个不和谐的音符就是——跟踪狂。
这个跟踪狂,是V先发现的。从去年10月开始,无论两人是去吃大餐、看电影、或者是逛街,总之只要她们一起约会,V就会发现一个身穿黑色连帽衫、黑色运动裤、黑色鞋子,戴一副墨镜,还把帽子拉得严严实实的人,尾随着她们。
有时是在餐厅遥远的另一桌,有时是在超市的货架后,有时会出现在地下车库的阴暗角落。但是,每当V惊慌失措地告诉J时,那个跟踪狂,瞬间就会消失不见。
J认为是V压力太大,产生了神经衰弱,带她去看很贵的心理医生,并且放下手头的工作,陪她去了趟马尔代夫的白马庄园。
(后来我上网查了一下,白马庄园是LV旗下的渡假岛屿,去一趟人均要10万块。)
就在那风光旖旎、天堂一般的热带岛屿上,最恐怖的事情发生了。一天早上,V跟J在水屋后面的浅海玩浮潜,一片欢声笑语中,V看见那个跟踪狂,正站在另一家水屋的阳台上,无声地关注着她们。
在那么热的岛上,跟踪狂还是一袭黑衣,把帽子拉得严严实实;明亮的阳光下,那人脸色苍白,墨镜反射着令人目眩的光。
V当即就吓得尖叫起来,一边把头埋进J的胸里,一边用颤抖的手指着那人。这一次,黑衣人没有再回避,J也终于实打实地看见了他。
相比于V的惊恐,J就显得要镇静得多。在及胸的海水中,她站得稳稳当当,跟那黑衣人对视了两分钟。终于,是后者先转身进了房间。
然后,J轻轻拍着V的后背,柔声安慰道:“宝贝别怕,我会处理好的。”
故事讲到这里,Vivian停了下来,嘟嘴看着她的另一半;Jackie好笑地看着她,揶揄道:“哎呀,小宝贝,还吃醋呢?”
Vivian哼了一声:“老实交代,你当时就知道那是你前任……”
Jackie喝了一口啤酒:“我跟你说过啦,真的是到那时才知道的,别生气了么么哒。”
我见她们两个又再大撒狗粮,恨恨地狂喝啤酒,又撸了好几串烤鳗鱼。这时候我注意到,Vivian面前的盘子上,连一根竹签都没有;不仅如此,她杯里的啤酒,似乎也一口没动过。
我招呼道:“那个,Vivian你不试下吗,烧烤还不错哦。”
Vivian盯着我手中的烤鳗鱼,眼神充满了渴望,却摆手道:“不吃,减肥呢。”
我不由得好笑,原来她这种天仙级的人物,也会有地球人的困扰。更何况,她全身上下除了胸,还有哪里肥了?
不过话说回来,人家爱减肥也好,爱增肥也好,跟我这单身狗没有一毛钱关系。想到这里,我慢条斯理地享用完手里的烤鳗鱼,又喝了整一杯啤酒,继续听她们讲故事。
刚才故事的上半部分,是Jackie开头讲的,但讲着讲着,就被Vivian抢去说了;而从现在开始,完全是Vivian一个人在讲,Jackie只是坐在旁边,一边微笑,一边用充满爱意的眼神注视她。
如同完全没必要的减肥一样,Vivian同时拥有出奇旺盛的表达欲。要等她把这个故事讲完,我才能明白其中的原因。
接下来,便是故事的下半部分。
J带着V回了房间,好言慰藉,然后又给了V一场升天般的爱抚,让她情绪平息下来。等V疲倦睡去后,J便离开了房间,直到吃晚饭的时候才回来。
果然,再接下去的几天里,V再也没看到那个跟踪狂,也就渐渐忘记了这回事,两人又过了几天只羡鸳鸯不羡仙的日子。不光是在岛上,即使回到国内之后,那个跟踪狂也没有再出现。可是,V又发现了另外的情况。
有一次J在洗澡,V拿起J的手机,想要看下午拍的照片,却发现密码错误。V心里咯噔了一下,却把手机放回原处,更没有跟J提起。之后她留心观察,发现J经常在微信上跟某人聊天,只要V一靠近,J就赶紧把手机放下,顺势用手指一划,再一点——把聊天记录删掉了。
终于有一次,两人在外面喝咖啡,V借口让J帮忙拍照,然后趁J不注意,直接抢过她的手机,说是要看看拍得怎样。看到J一脸局促,V便打开了她手机里的微信。果不其然,里面有没来得及删的聊天记录,而那个聊天的人,赫然便是J的前任。
这样一来,V就全都明白了。
虽然在一起的日子里,J没怎么提起她的前任,但是V还是从各种痕迹,拼凑出这位前任的大致模样。前任当然也是个美人,跟J一起在美国留学,也在那个时期开始相恋,回国后又好了一段时间。似乎没有任何预兆,两人突然就分手了。虽然V问过几次,但J一直拒绝说她们分手的原因,现在看来,一定是两人旧情为了,所以前任才会这么捣乱。
没错,之前那个一身黑衣的跟踪狂,就是J的前任!
前任之所以这么做,可能是对J爱得太深,但也可能有更险恶的居心,就是她想通过这样的方法,把V吓出神经病,然后再跟J复合。
那一次在马尔代夫,J一下就认出了前任,在抚慰好V之后,便去跟前任谈判。不知道是义正言辞地训斥,或者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还是用同样的方式“抚慰”了前任(说到这里的时候,Vivian又瞟了Jackie一眼),总而言之,J把前任劝走了,当天就离开了白马庄园。
作为交换,J一定是答应了前任,回来之后要跟她保持联系。所以才会出现后来的情况,J总是背着V在偷偷聊微信。
搞清了真相后,V当即就把J的手机摔碎,不管这是在公众场合,当场大哭起来。J使劲浑身解数去哄V,却在听她说完原因后,扑哧一声笑了出来。
“怎么可能是她?”
J当时是这么说的。
证据如此确凿,J却还想要抵赖,V不由哭得更凶了。J又好气又好笑,实在没办法了,便跟V说:“我发誓,微信里真的不是我前任,如果你还是不相信的话,我们一起回家,我给你看证据。”
V想看J还有什么花样,一路梨花带雨,跟着J回了她们同居的公寓。V心想,如果J还是想靠手指跟舌头解决问题,这次一定不会让她得逞。
万万没想到,J却把V带到了复式公寓楼上,那一间永远锁着的收藏室。这个收藏室,在她们卧室的正上方,里面放着J最重要的作品。V在公寓里住了一年多,无数次哀求也好,威胁也罢,J都从来不肯打开收藏室的木门,让她参观里面的作品。
这一次,J却破了例。
站在收藏室的门口,J对V说:“做好心理准备哦。”
V点点头,J便输入密码,按下指纹,打开了那间恒温恒湿的收藏室。
J的前任,好端端地呆在收藏室里。
全身赤裸。
以人体标本的形式。
(听到这里,我浑身汗毛立了起来。这都是什么鬼……)
故事的开头就说了,J是一名艺术家,但她不是画家,也不是雕塑家,而是圈内非常有名的先锋艺术家。同时,J也是个非常出色的女标本师,这正是她的作品区别于他人,在艺术界名声大噪的原因。V第一次去看的展览,便是J的各种装置艺术,组成元素是她亲手制作的标本,包括老虎、鸟、河马等动物,以及——人体标本。
前任由于深爱着J,不想在平庸琐碎的生活里,逐渐消磨掉两人的热情,眼看着自己的躯体日渐老去,便提出了一个疯狂的建议——她要实行自杀。然后,把遗体交给J,让她亲手制成标本,作为J最重要的作品,存放在收藏室里。如此一来,前任便能以最美丽的姿态,永远占有J艺术生涯、精神世界的一席之地,能让J永远爱着她。
J当然拒绝这突破道德底线的念头,但是前任心意已决,准备好了遗书等相关一切,然后趁J出国办展的期间,用最不损害死后容貌的方式,在公寓内自杀了。J回国之后痛不欲生,但为了满足前任的遗愿,便照着她所说,亲手制作了收藏室内的这个标本。
(听到这里,我壮着胆子,表示了一下疑问——还有这种操作?J说当然没那么简单,前任自杀后,把遗体捐给了某研究机构,J通过相熟的博物馆去申请,制作成标本之后,再从博物馆里“借”出来。)
每当夜深人静,J便会悄悄来到楼上的收藏室,摩挲前任的秀发和皮肤,注视着她宛若在生的眼睛,跟她重复那些山盟海誓。而这个时候,V往往正在楼下的卧室里,甜美地沉睡。
“好美。”
这是第一次亲眼见到前任的V,发出的由衷赞叹。
当然了,前任在自杀之前,无论饮食、运动、睡眠上,都做了充足的准备;再经过J的精心制作,最后呈现出来的标本,每一寸肌肤、每一缕头发,都是无比的完美。总之,标本那恬静而永恒的美好,绝不是深陷在烦恼中的活人能比拟的。
好了,既然前任变成了一件完美的艺术品,好好地呆在在收藏室里,那么跟踪狂也好,微信上用前任号码的人也好,都不可能是前任本人了。J解释说,那人是前任的亲生弟弟,因为接受不了姐姐的死,才会做出这样不理智的举动。
至于J用微信跟他聊天,也是担心他病情加重,不停地加以劝慰。所幸,前任的弟弟的情绪越来越平稳,答应不会再打扰J跟V的平静生活。
误会解除了之后,J跟V重归于好,又开始过上了没羞没臊的幸福生活。要说跟以前唯一的不同,那就是楼上的收藏室空了,前任的标本,被抬到了楼下卧室的床前。一件完美的艺术品,确实要更多的关注。
接下来的日子里,前任跪坐在卧室的床边,像一尊沉默的大理石雕像,注视着J跟V卿卿我我、翻江倒海,也看着她们吵架拌嘴,伴着她们安然入睡。前任脸上是永恒的微笑,眼神里的温柔也永不熄灭,像是真正的神祗,慈爱地俯瞰着尘世的爱人。
关于前任的故事,就这样结束了。
作为唯一的听众,在敲下最后一个句号时,后背已经被汗湿透,嘴角也止不住地抽搐。
坐在桌对面的这两个女人,不光是天仙一样的美女,更是恶魔一样的变态啊。
Vivian长舒了一口气:“讲完了呢。”
Jakie爱怜地抚摸着她的头发:“辛苦啦。”
Vivian吐了一下舌头:“才不辛苦呢,再说了,这是最后一次,以后再也不用说那么多话了吧。”
Jackie没有说话,只是充满爱意地看着Vivian。
我合起老掉牙的笔记本:“好,两位的故事我都记下来了,那今晚……”
Jackie回过头来,礼貌地对我说:“我们就先回去了,Vivian要早点休息。”
两人起身的时候,Vivian却突然想起一般,对我说:“那个,有机会的话,要不要到我们家作客?”
她调皮地一笑:“欣赏Jackie最伟大的作品哦。”
我自然知道她指的是什么,讪笑道:“谢谢,不过……”
Jackie也笑道:“成为我们家史上第一位客人,这可是天大的殊荣哦,老实告诉你,连楚爷也没获得我们的邀请呢。”
Vivian的眼神几乎让我招架不住:“来嘛,一定要来看看我们。”
转身离去之前,她耸了耸肩膀:“可惜到那时,我就没法陪你聊天啦,先说好,不准怪我哦。”
Jackie对我挥挥手:“晚安,下次见。”
包间的门帘被掀起,然后又重新放下。
我呆坐在椅子上,全身的生命力都被抽走,仿佛在被急速制成了标本。只有冰凉的汗液,顺着脖颈和后背,往下一直流、一直流。
Vivian从来到走,除了滔滔不绝地讲话,真的,一口东西都没吃过。
(3) [烧烤怪谈]【烧烤怪谈】23·优越 (附解析)
原创
2018-01-06
蔡必贵
鬼叔
今天晚上的客人,仿如一个野生的哲学家。
客人一坐下来,连寒暄都没有,就开始高谈阔论:“与其说,人类是莫名其妙、很容易产生优越感的一种生物,不如说,人类就是依赖优越感生存的。”
我听得一脸懵:“哈?你说什么?”
客人微微一笑,滔滔不绝地解释:“你看啊,这个世界上,富人看不起穷人,认为他们穷的原因是懒;但是,穷人也有自己的优越感,有钱人为富不仁,自己穷是因为善良。唯物主义者坚信,他们更了解世界的真相;与此同时,有信仰的人优越感满溢,对无神论者充满不屑跟怜悯。最近大家都在玩跳一跳,高分的觉得低分的手残,低分的认定高分的生活空虚。还有啊,这家偶像的粉丝,看不起追其他爱豆的团体,读理科的瞧不起文科生,用IOS的觉得买锤子的是傻逼,用微博的嘲笑知乎是在装逼,而这些反过来全都成立……”
客人看着正在挠头的我,意味深长地说:“一个作者,熬夜写出满意的作品,难免会有些沾沾自喜——你们快来看啊,我写得多好!但也总有些自以为高明、其实没看过几本书的读者,随手评论一句,切,这比某某差多了吧?这不就是抄什么的吗?如此一来,不管事实如何,他也能轻易获得美妙的优越感。”
我不禁皱眉道:“你说的这些,我也深有同感,可是……世上不是也存在着毫无优越感,自认是废物的人吗?”
客人摇了摇头:“不,并非如此。那些口口声声说自己是废物的人,其实也着微妙的优越感——我比你们早一步,认识到人类个体、以至于整个世界,到头来都是个悲剧。无论怎么拼命挣扎,也改变不了这个事实。正是有了这样的优越感,才能作为一个废物,心安理得地活下去。那些真正认为自己一无是处、不配活在这个世上的人,都已经自杀了。”
我实在不想听这一堆奇谈怪论,于是假装认同道:“你说的很有道理,不过,这跟我们今晚的故事有关系吗?”
客人不急不忙地说:“当然有,我接下来要讲的,就是一个关于优越感的故事。”
客人的故事里,一共有三个女高中生。
第一个叫小美,她人长得漂亮,身材也好,还从小学习舞蹈。但是小美的家境一般,学习成绩也只是中等。
第二个女生,我们叫她小钱。小钱家里很富裕,可惜“白富美”三个字里,她只占一个“富”字。小钱长得不好看,说到学习成绩,甚至还不如小美。
最后一个女生,就叫做小慧。小慧是个学霸,成绩不是年级第二,就是年级第一。只不过,她父母都是普通工人,自己长相也很一般,走在路上不会引起任何人注意。
小美、小钱、小慧,这三个女生,因为喜欢同一个偶像,成了很要好的朋友。
她们都很羡慕小慧:“我们成绩要是跟你一样,那就好了!”
她们也经常夸小美:“你怎么能这么美!一不小心就会被你掰弯!”
她们还会这样对小慧说:“小钱真幸福,客厅比我家都大,摆得下三角钢琴,还能每年都去国外旅行。”
无论是在学校里,还是在学校外,三个人总是形影不离,情同手足。每个人都真心赞扬着另外两人,对于自身的优越之处,似乎总是视而不见。不过,她们偶尔也会暗自庆幸,幸好自己拥有其他人所不具备的优点,不然的话,活在这个世界上还有什么意义,更没有资格成为另外两人的知心好友。
无论如何,她们真心希望,彼此的关系可以永远维系下去。
但是,终于有一次,三人的友谊经受了巨大的考验。
那天晚上,三个女生去了偶像的见面会,散场的时候已经很晚了。三人打了辆的士回家,路上还在兴奋地讨论关于偶像的一切,夹杂对一位没能来参加见面会的朋友的惋惜。
谁也没有料到,出租车司机是个变态。
他趁三人不注意,把车开到了一个废弃的工地,并且从手套箱拿出了一早准备好的刀子。他命令三个女生下车,开诚布公地告诉她们,自己是一个大变态。想逃的话,可以尽管试试,但是跑得慢的一个、两个、或者三个,都会被放干血,悲惨地死在这栋烂尾楼里。
无论小美、小钱还是小慧,看着面目狰狞的出租车司机,以及他手中明晃晃的刀子,都丧失了逃跑的勇气。
最后是小美开口问:“大、大叔,你想怎么样?”
小美心里甚至豁出去,如果这个变态是求色的话,为了保护剩下二人,她可以牺牲自己。
小钱也站出来说:“不要伤害我们,你要多少钱?我让我爸给你。”
最聪明的小慧没有说话,而是在一边默默观察;据她分析,事情没有这么简单。
果然,这个出租车司机不要色,也不要钱;他的变态程度,远远超出了三个女生的预期。
变态大叔挥舞着手里的匕首,狞笑着说:“你们这些小女生,我最明白了。表面上很要好,嘻嘻哈哈的,这个也可爱,那个也好厉害。实际上呢,都觉得只有自己好,别人全是垃圾。是这样没错吧?”
小钱激动地反驳:“不是这样……”
对她这句话的回应,是她脸上被刀子割开的一条口子。细细的血珠渗出,凝结在伤口上。
空荡荡的烂尾楼,里回荡着少女的尖叫声。
事情发展到这里,即使小慧也无法再保持冷静,她颤抖着问:“您想要的是什么?”
大叔打量着面前的三个女生,面无表情地宣布:“你们三个,不是都很有优越感吗?今晚的规则是这样,你们轮流说出自己最优越的地方在哪。全部说完之后,由我来进行打分。排名第一、第二的,都可以安全离开,但是最不优越的那一名,哈哈哈哈……”
他突然狂笑起来:“将会被我一刀、一刀,慢慢捅死。”
在确定了大叔没在开玩笑、没在吓唬她们,经历了短暂的震惊之后,三个女生马上就开始背叛同伴,争先恐后,表达自己有多优越。刚才还是相互依偎的姐妹,现在都离得远远的,彼此打量的眼神里,充满了仇视和鄙视。
这个转变的速度之快,出乎她们自己的预料,甚至出乎变态司机的预料。
小美认为自己的优越之处,自然就是超乎常人的美貌。既然有了天赐的美貌,以后无论是事业也好,爱情也好,理所当然,都是唾手可得的。无论是父母留下的财富,还是拼死拼活得到的好成绩,在她的美貌面前,都是毫无价值的垃圾。
小钱相信,正是父母的财产,能然她得到更好的教育,解释心灵相通的伴侣,从而得到更为圆满、充实的人生。小美空有一副好皮囊,实际上浅薄无知,;小慧只知道埋头读书,最终无非成为有钱人所雇用的奴隶。说到底,财富才是最能让人产生安全感、优越感,最值得信赖的东西。
小慧对她们的说法嗤之以鼻。财富也好,美貌也好,全都是父母给予的,并不是自己努力得来。只有学习,终身不断的学习,才能让人脱颖而出,站在人类社会的顶端,俯瞰她们这些无知而渺小的生物。
在美貌、财富、知识哪一个最能体现优越感,这个问题上,三人的意见完全相左;但在另外一件事上,她们却保持了高度的一致。那就是,无论小美、小钱、小慧,都觉得自己是三个人中最善良的。并且,她们都举了同一个人作为例子。
三个人谁也无法说服谁,到最后不仅是吵了起来,甚至差点大打出手。
而在站在一旁的裁判,看着眼前的闹剧,却突然疯狂地大笑起来。
最后,他彻底戏弄了这三个女生,颠覆游戏规则,反而杀掉了他认为最有优越感的那一个,把剩下的人放走了。
说到这里,客人朝我笑了一下:“所以鬼叔,你知道我是三个人里的谁,而在多年前的那个晚上,被杀掉的又是哪一个吗?”
我喝了一口啤酒,缓缓道:“答案不是很明显吗?我有充足的理由相信,你是小慧——当然了,这只是你的化名。”
客人微笑点头,表示同意。
我按捺不住脸上的笑意,继续道:“那么,被杀掉的人是……”
在说出答案的同时,我内心深处的优越感,发出了巨大的轰鸣。
解析:
1、鬼叔说客人是小慧,因为她脸上没有刀疤,长得也不美。既然答案是小慧,读者进行简单的反推,也能知道鬼叔是根据什么判断出来的。
2、被出租车司机杀死的是他本人。那个晚上,他可以制定游戏规则并随意颠覆,决定三个女生的生死,所以他是当时最有优越感的人。
3、小美、小钱、小慧的小团体,其实还有第四个女生。这个女生就是毫无优越感的存在,作为另外三人嘲笑、奚落的对象,最后选择了自杀,因为也没法来偶像的见面会。“……她们还会这样对小慧说:‘小钱真幸福……”、“……并且,她们都举了同一个人作为例子……”都是在提示这个女生的存在。
4、出租车司机是自杀女生的父亲,他是来复仇的。但是破坏这三个女生的“友谊”,对他来讲已经足够。最后他选择自杀,因为支撑他生活下去的唯一优越感——乖巧可爱的女儿,已经离他而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