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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贫困户脱贫标准篇一:2017年国家贫困户标准出炉
2017年国家贫困户标准出炉,这些农民到底算不算贫困户现在我们国家富强了,要开始提升大家生活质量,特别是为了帮扶农村,农民,各种惠农政策扶持。还对一些特别困难的农民进行监理档案卡,进行精准扶贫,各种政策对这精准扶贫户倾斜,尽量让这类农民早日实现脱贫致富,奔向小康。显示大图精准扶贫在2016年,国家就对今年扶贫户制定一个标准,按照农民每年人均收入低于2300元以下的农民进行扶贫帮扶。对于像收入在低于贫困标准的,在对义务教育,医疗住房等问题困难的农民纳入贫困户进行帮扶。农村人的开销分为两种情形:1)在老家生活的农村人,收入来源比较薄弱,开销最大的就是孩子开销和家人看病才是大头,如果能够解决这两点,平时家庭开销勉强还能撑得过去,但是万一家庭有一人生病住院,虽然有医保很有可能就要负债了。2)在外务工的农民现在年轻人基本都选择外出务工,但是这些在外务工的农民,看上去每月有不错的工资,同样要承担孩子教育经费和家里老人养老问题,同时在城市每天生活各种开销也是一笔不小的开支。国家对精准扶贫户的标准是每人年均收入2300元,如果一家有6口人,那么2300*6= 13800元,虽然在农村对于一家6口人来说,虽然老人孩子没有收入,就算农民夫妻2人一年万把块的收入也不是什么难事。但是作为农村农民来说,一年万把块要涉及到老人养老看病,小孩子教育,这农村夫妻来说,还真的不是件容易的事,国家给予这些人帮扶,让快速进入脱贫致富。按照2016年国家制定的小康生活水平,一线城市年收入10万,二线以下城市8万元,各位看官,对于农村一家6口之家年均收入万元算不算多,这到底算不算贫困户,欢迎在评论区讨论交流。PS:本文图片来源网络了解更多农业新政策,农业现状,农业补贴、农村政策、农村信息关注“喜人说三农”:搜索微信公号ID:xiren988
2016年贫困户脱贫标准篇二:精准脱贫标准
精准脱贫标准
黄
昂(整理)
精准扶贫的落脚点是精准脱贫。怎样才可以认定脱贫,现整理一下有关标准:
一、贫困户、贫困人口脱贫标准
1、农村贫困人口精准脱贫原则标准:《扶贫刚要》规定:2020年实现“两不愁、三保障”即:农村贫困人口不愁吃、不愁穿,农村贫困人口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有保障。(贫困户
“八有”:一是有安全住房;二是有安全饮水;三是有基本农田;四是有增收产业;五是至少一人有技能资质证书;六是有基本社会保障;七是实现家里有余粮;八是实现手头有余钱。)
2、具体经济指标标准:我国现行脱贫标准是农民年人均纯收入按2010年不变价计算为2300元,2014年现价脱贫标准为2800元。综合考虑物价水平和其他因素,逐年更新按现价计算的标准。按每年6%的增长率调整测算,2020年全国脱贫标准约为人均纯收入4000元。折算成人均可支配收入10000元。
3、贫困户按五个一批脱贫标准:扶持生产和就业发展一批,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自我发展能力全面提升,每户都有一项以上增收致富的主业,掌握一门以上就业创业技能。户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高于全省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
移民搬迁安置一批。有安全稳固住房,人均安全稳固住房面积等于或大于25平方米。
低保政策兜底一批。每人每年保障性收入超过同期国家扶贫标准。
医疗救助扶持一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达到98%以上;就医报销比例提高10%以上;降低贫困户大病保险起付线,提高大病保险报销比例;加大医疗救助力度,提高医疗救助标准;贫困人口享有更加均等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
教育培训帮扶一批。适龄儿童接受9年义务教育;两后生技校专业就读;主要劳动力接受了技能培训。
基本公共服务主要指标达到小康水平。道路通达,出行方便;饮用安全水,有条件的接通自来水;有简易卫生厕所;有安全的农村电网,有通讯设备,有线广播电视入户,接通互联网。
注:国家的社会扶贫、行业扶贫、专项扶贫所有支持资金都要统计进入帮扶资金收入。
二、贫困村脱贫主要标准为:贫困户96%以上,脱贫、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全省平均水平70%以上、村集体经济收入达到5万元以上;基础设施较为完善,生产生活条件显著改善;贫困村基本公共服务主要指标达到全省平均水平(每个贫困村达到”十有”标准,即:一是有主导产业;二是有专业合作社;三是有教学点和卫生室;四是有敬老院和幼儿园;五是有综合性村民活动场所;六是有金融网点覆盖;七是有综合商业服务;八是有硬化的通村公路,九是有良好的村容村貌;十是有集体收入)。
三、贫困县脱贫的主要标准为:贫困县贫困发生率、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人均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等达到国家规定标准。实现贫困县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幅度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基本公共服务主要领域指标接近全国平均水平。
附件:精准(反贫进档、脱贫出档)识别《六评》操作标准
一、评生活条件(评分标准:25分)
评分内容
及分值
评分标准
标准值
住房条件
(6分)
砖混房
6分
砖瓦房
3分
土坯房
2分
D级以上危房
1分
人均住房面积
(6分)
50平方米以上
6分
20-30平方米以上
3分
20平方米以下
1分
家居消费
(5分)
较高(有彩电、冰箱、洗衣机、摩托车、淋浴器等中高档消费品四件以上)
5分
一般(有中高档消费品两件以上)
3分
很差(1项或没有中高档消费品)
1分
出行条件
(3分)
通组硬化路
3分
通组路未硬化
2分
未通路
1分
饮水条件
(2分)
有集中供应的安全饮用水
2分
有安全饮用水,但不集中供水
1分
饮水有困难
0分
用电条件
(3分)
已进行农网改造
3分
没有农网改造
1分
二、评经济收入(评分标准:20分)
评分内容
及分值
评分标准(上年度人均值)
标准值
经营耕地
林地面积
(4分)
耕地50亩或林地80亩以上
4分
耕地20亩-50亩或林地40--80亩
3分
耕地3亩或林地10亩以下
1分
特色产业
收益
(4分)
20000元以上
4分
10000-20000元
3分
5000-10000元
2分
1000元以下或无
0分
劳务经济
收益
(8分)
30000元以上
8分
15000-30000元
6分
5000元-15000元
4分
5000元以下
2分
补贴收入
(4分)
(含粮补、生态林补助、低保、优抚等各类补贴)
粮补、生态林补助2000元以上
4分
粮补、生态林补助1000—2000元
3分
低保、优抚补贴1000元以下
2分
无补贴
0分
三、评劳动能力(评分标准:20分)
评分内容
及分值
评分标准
标准值
劳动力占
家族人口数
(5分)
3个以上
5分
2个
3分
1个
2分
没有劳动力
0分
健康状况
(10分)
家族成员健康
10分
主要劳动力健康,其他有残障或病患
6分
主要劳动力患有疾病,部分丧失劳动力
4分
家族成员残障或常年多病
2分
劳动技能
(5分)
劳动技能较强
5分
劳动技能一般
3分
劳动技能差
2分
四、评教育负担(评分标准:10分)
评分内容
及分值
评分标准
标准值
教育负担
(10分)
1000元以下
10分
1000-5000元
8分
5000—15000元
4分
15000元以上
2分
五、评社会保障(评分标准:5分)
评分内容
及分值
评分标准
标准值
社会保障(指农村
养老保险、医疗
保险、低保等)
(5分)
全部参加
5分
参加2项以上
3分
参加1项
2分
没有参加
0分
六、帮扶成效(评分标准:20分)
评分内容
及分值
评分标准
标准值
1、“雨露计划”2、危房改造3、低保4、大病救助5、公共设施受益6、移民搬迁7、旅游扶贫8、社会其他保障9、产业扶贫、金融扶贫、社会资助等扶贫项目(20分)
全部享受
20分
享受6项以上
15分
享受4项
10分
没有享受
0分
1、把握“七不准进”原则:1、有大中型农用、工程用的机械设备、运输车辆的农户;2、有小汽车等高档消费的农户;3、有大量资金投入的产业大户4、近年新建住房200平方米以上或已购商品房的农户;5、本人或直系亲属任村干部或国家工作人员的农户;6、全家整体外出打工连续三年以上的农户;7、折户、拼户对象。凡是属于“七不准进”对象要直接删除出档。
2、根据“六评法”,把握进档和出档原则,根据总分100分的“六评法”进行评分。各村按评选得分由低至高在贫困户指标范围内确定贫困对象,填写《动态管理进档摸底花名册》进行公示;对2014年已进档此次评分在70分以上的对象,及“七不准进”对象要删除出档,填写《动态管理出档摸底花名册》进行公示。
3、根据“六评法”,出档识别为脱贫。帮扶≠救济
扶贫≠包富
脱贫≠致富
2016年贫困户脱贫标准篇三:贫困户脱贫验收标准及程序
根据《国务院扶贫办综合司关于做好2017年度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开办司发〔2017〕36号)规定,贫困人口退出须实现“家庭人均纯收入稳定超过国家现行扶贫标准,不愁吃、不愁穿,饮水安全、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安全有保障”。在自查评估贫困户是否达到脱贫标准时,要综合衡量“收入+两不愁三保障”、饮水安全等因素。
一、关于“两不愁”
“两不愁”指农户吃饭和穿衣有保障,能够稳定实现不愁吃、不愁穿。主要评判依据:
1.“不愁吃”,指根据居住地饮食习惯,农户有能力通过自产或自购,满足口粮需求及补充一定的肉、蛋、豆制品等必要营养食物;饮水有保障。
2.“不愁穿”,指根据居住地环境,农户有能力自主购买或通过亲属购买,做到四季有换季衣服、日常有换洗衣服。穿衣主要靠社会捐赠、接济的,不属于穿衣有保障。
二、关于“三保障”
“三保障”指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安全有保障。
1.义务教育有保障
农户享有义务教育的权利。贫困户家庭中,没有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辍学的,认定为义务教育有保障(因自身身体原因不一上学的除外)。
2.基本医疗有保障
(1)建档立卡贫困户新农合、大病医疗保险和补充保险、大病救助等健康扶贫政策实现全覆盖,能够看得上病、看得起病。
(2)患重病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按规定得到了补助报销。
3.住房安全有保障
在评估时点,农户居住房屋达到住建部门规定的A、B级标准的,视为住房安全有保障。易地扶贫搬迁户入住视为住房安全有保障。
没有房屋的农户,长期居住在子女家、亲戚朋友家或敬(养)老院及稳定租房居住的,视为住房安全有保障。
跑风漏雨、水淹开裂等造成不适宜居住的,进行重点核实。
三、关于人均纯收入
脱贫户家庭人均纯收入应稳定超过国家现行扶贫标准,我市要求原则上要达到4000元以上。退出时,以下项目计入家庭人均纯收入:
1.家庭经营收入
主要包括种养殖业收入、经果林经营收入和其他家庭自主经营收入(家庭经营超市、商店、小卖部、饭店、幼儿园、养老院、工厂、建筑队、货车运输、客车运输等收入)。纯收入计算要扣除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家庭经营费用支出、生产性固定资产折旧、税金和上交承包费用等。
2.工资性收入
指家庭成员受雇于单位或个人,靠付出劳动而获得的收入。简要理解为务工或其他工资性收入。外地务工,要扣除房租、日常生活支出等相关花费。
3.财产性收入
指家庭向其他机构单位提供资金或将有形非生产性资产供其支配,作为回报而从中获得的收入。主要包括利息、股息、租金、红利、土地征用补偿等。
4.转移性收入
贫困县退出评估检查中,长期性、有稳定来源的转移性收入计入家庭人均纯收入,短期性、临时性收入不计入。
计入家庭人均纯收入的项目,包括:(1)离退休金;(2)赡养金;(3)五保金和一年及以上低保金;(4)养老金;(5)长期抚恤金;(6)稳定性的补贴收入(如退耕还林还草补偿款、生态林补贴、农业综合补贴等);(7)残疾补贴;(8)三年以上的资产性收入(如土地整治、旅游园区、光伏、设施农业、水力发电、矿产等);(9)其他具有稳定长期的转移性收入。
不计入家庭人均纯收入的项目,包括:(1)政府为支持贫困户发展产业发放的现金及实物,如产业项目补助资金、奖励资金等,种子、种苗、种畜、化肥、农药等;(2)危房改造补贴;(3)易地扶贫搬迁补助;(4)扶贫小额信贷;(5)保险赔付资金;(6)临时性慰问金;(7)临时救助金;(8)帮扶干部给予的帮扶资金;(9)社会各界给予的帮扶赠与、捐助资金;(10)亲友偶尔赠与的资金;(11)医疗报销、大病救助补助资金;(12)教育补贴;(13)“雨露计划”补助;(14)“两后生”职业培训专项计划补贴;(15)一年期以下的低保;(16)其他。
四、退出负面清单
负债不能退出:农户因易地扶贫搬迁负债超过1万元的或因危房改造发生大额负债的,不能作为脱贫处理。
“三保障”不满足不能退出:饮水和住房安全未保障、易地扶贫搬迁户未入住、帮扶成效不显著等情况的贫困户不能退出。
当年纳入的不能退出:今年新增少部分因灾返贫和其他需要纳入的贫困人口不能当年脱贫,但2017年6月-8月动态调整新增加的贫困户在系统中算2016年纳入的贫困户,2017年达到脱贫条件的可以脱贫。
五、退出程序
根据省扶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湖北省贫困人口脱贫、贫困村出列、贫困县“摘帽”实施办法〉的通知》(鄂扶组发〔2016〕26号)规定,贫困人口脱贫程序为:
第一步:民主评议。由村“两委”组织相关人员召开民主评议公议,按照年度贫困人口脱贫计划,初步拟订贫困人口脱贫名单。
第二步:核实认可。贫困人口脱贫名单经村“两委”、驻村工作队核实,得到拟脱贫贫困人口认可。
第三步:公示公告。脱贫名单经拟脱贫贫困人口认可后,在村内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天。公示无异议后,公告脱贫,并于次年1月前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销号。
贫困人口脱贫验收,实行“一普查二抽查三核查”。乡镇对村申报的贫困人口进行普查,县开展抽查,市(州)开展抽样复查,省级开展核查。
附:脱贫户家庭收入与支出情况调查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