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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管工作辞职【一】:员工离职管理规定及流程
员工离职管理规定及流程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离职管理,维护正常的人才流动秩序,特制定本规范。离职分为辞职、辞退、合同期满解除劳动关系、自动离职、协议解除劳动合同、退休等。 第二条 本规范适用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条 办理流程
一、辞职
1、辞职申请
有辞职意向的员工,应于辞职前至少30天向部门负责人提出辞职申请(试用期的员工须提前至少3天)。
部门负责人必须于接到辞职申请2日内与辞职员工积极沟通,对绩效良好的员工努力挽留,探讨改善其工作环境、条件和待遇的可能性。
确认辞职的员工应本人携带经部门负责人签字认可的辞职申请,到综合管理部领取并填写《员工辞职审批表》(附件1),需进行离职谈话的员工,普通岗位员工由其直接领导、部门负责人与辞职人进行离职谈话;重要岗位及公司管理岗位员工离职由部门负责人及综合管理部负责人、分管领导进行离职谈话,谈话内容详见《员工离职面谈表》(附件2),如有必要,可请其他人员协助进行谈话。
离职谈话清单应详细记录,经员工和谈话人共同签字,并分存公司和员工档案。
辞职员工因故不能亲临公司会谈,应通过电话交谈。
2、 辞职审核
离职员工填写《员工辞职审批表》,经部门负责人和分管领导批准后交综合管理部办理后续审批手续。综合管理部
须于接到《员工辞职审批表》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辞职审批工作。
3、辞职办理
员工辞职经审批后,由综合管理部通知办理如下手续: ① 综合管理部与离职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双方签订《云南省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和《云南省用人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并经劳动用工登记机关盖章生效;
② 综合管理部封存辞职员工社会保险,更新人事资料; ③ 综合管理部于公司薪酬核算日按照公司《薪酬管理规定》进行薪资核算,并由计划财务部进行现金核发; ④通知辞职员工所在部门,当离职人员再次拜访公司时,需按照公司会客规定办理。 4、辞职交接
员工辞职申请获准,所在部门应安排其他人员接替其工作和职责,辞职员工于离职前1个工作日办理辞职交接手续,填写《员工离职手续交接表 》(附表3),交接内容及各部门的职责如下:
①辞职员工所在部门:工作、工具、办公用品、资料等移交,并由部门负责人负责监交,如交接清单较多可另附清单;
②物业管理部:负责办理宿舍退宿等手续,由经办人及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
③信息部:对辞职员工的工号、网络账户等进行删除或注销,由经办人及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
④综合管理部:收回辞职人员的工作牌、临时卡、劳动合同手续、社会保险手续办理,由经办人及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
⑤计划财务部:对辞职员工借支状况进行审核,由计划财务部负责人签字确认;
二、辞退
1、部门负责人填写《辞退审批表》(附件4),并附相关辞退事由凭证,经分管领导批准后报综合管理部备案。
2综合管理部在3个工作日内进行辞退事由调查,并经本人确认后,报行政副总审核,总经理审批,重要岗位及管理人员辞退由总办会审批;
3、《辞退审批表》经批准后由综合管理部备案,并按劳动合同法办理相关手续,按辞职办理流程办理;
4、通知被辞退人员领取《员工离职手续交接表》办理离职交接手续,按辞职交接流程办理。
三、自动离职
工资核算期内旷工累计达3天以上(含3天),或全年旷工累计达6天以上的(含6天),且不回公司报到者视为自动离职。员工自动离职,部门应及时以书面形式报综合管理部。
自动离职的员工,薪资计发按第七条第4项执行。
四、合同期满及协商解除劳动关系
合同期满双方不愿续签《劳动合同》,或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关系的,按辞职办理及辞职交接流程办理。
五、离退休员工离职按国家相关规定办理
第五条 在所有必须的离职手续办妥后,辞职员工于公司统一工资发放日到财务部领取工资。
第六条 公司可为正常办理辞职手续人员出具在公司的工作履历和绩效证明。
第七条 附则
1、已签署就业协议而合同期未满的大学生离职按协议约定办理;
2、自动离职或未正常办理离职手续导致公司无法正常解除劳动关系的,公司人力资源部会电话告知本人3日内回公司办理相关手续,逾期不办理的,公司将予以登报处理并强行解除劳动关系;
3、因离职人员的原因导致手续未清者,人力资源部不予出具《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五险一金”转移手续不予办理,直至离职手续办理完善;
4、自动离职或离职手续未按本规定办理完善者,公司所欠薪资在用于支付其手续办理期间社保等相关费用,并在其离职手续办理完善后予以结清,不足部分由本人承担;
5、若确因工作需要导致离职员工的离职日期延长时,须与员工协商一致后,重新填写员工的离职日期,并说明延迟原因。
第九条 本规范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1 编号:
辞职审批表
注:后附辞职
分管工作辞职【二】:离职管理制度
离职管理制度www.shanpow.com_分管工作辞职。
一、目的:为规范公司员工的离职管理,明确离职各环节的操作流程及相关权限,确保公司和离职员工的正当权益,制订本制度。
二、范围:公司所有员工,不论何种原因离职,均按照本制度办理。 三、离职类别与定义:
1、 辞职:是指在任职期间内,有员工提出提前终止劳动关系的行为。
2、 辞退:是指在任职期间内,按照公司制度,员工符合辞退条件的,公司提前终止与员工的劳动关系,予以辞退的行为。
3、 协商解除劳动关系:是指双方均可提出,经协商一致提前解除劳动关系,并签署解除协议。 4、 自动离职:是指在任职期间内,员工未经公司批准而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行为。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公司将按员工自动离职处理,并暂时冻结其工资:
1) 连续旷工3个工作日或者1个月内累计旷工达3个工作日,经劝诫无效者。 2) 未按正规手续申请离职而自行离开工作岗位者。 3) 已申请离职但未办妥离职交接手续而自行离开公司者。 四、离职办理程序
1、协商解除劳动关系程序
1)公司提出协商解除的,由所在部门负责人与员工面谈,明确告知其部门意向,行政人事部可提供必要的支持。
2)员工提出协商解除的,由所在部门负责人与员工面谈,进行充分的沟通,了解其离职的根本原因。
3)最后由行政人事部与员工进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签署解除劳动关系协议,员工填写《员工离职交接表》,并办理离职手续。 2、辞职程序
1)辞职申请的提出:员工申请辞职,须填写《员工离职申请表》,已转正员工需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部门负责人,试用期内的员工辞职,须提前三日通知行政人事部门。
2)辞职申请的审批权限:员工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直接由部门负责人审核,并由部门上报公司分管领导批准,行政人事部门最终审核。
3)员工辞职申请经公司审批同意后,方可办理相关离职手续。辞职申请由行政人事部保存。 3、辞退程序
符合辞退条件的员工,由其所在部门负责人/行政人事部提出申请,公司分管领导同意,行政人事部审核同意,总经理最后确认同意,方可做辞退处理。相关程序按公司提出协商解除程序办理。 五、离职手续
确定员工离职后,行政人事部与部门负责人协商安排其他人员接替其工作和职责,由离职员工的部门负责人安排工作交接事项,并安排其到行政人事部领取《员工离职交接单》,并按照顺序依次办理。
1、 工作交接
1)、将本人经办的各项工作、业务合同(协议)、保管或保存的各类实物或电子版的工作资料、文件、工具、办公用品等交部门负责人指定的人员,并要求交接人和部门负责人在《员工离职交接单》上签字确认。
2)、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将经受的各类项目、业务、个人借款等事项移交至指定的人员。 3)、以上各项交接须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备案后方可认定交接完成。 2、相关部门签字确认
1)、相关部门办事人员需要做好本部门与离职员工涉及的工作、物品、文件审核。
2)、员工离职交接,涉及各部门相关交接手续,各部门办事人员需认真负责地检查与审查离职员工与本部门涉及的工作事宜。
3)、离职员工必须亲自办理离职手续,并在双方确定的离职日期办理完交接手续。
4)、离职员工若在未办理或未办完交接手续而擅自离开公司者,公司不结算任何薪资。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公司有权通过法律手段追究其法律责任。 六、离职结算
1、结算条件:当交接事项全部完成,并经相关人员签字确认后,方可对离职人员进行相关结算。 2、结算项目:
1)非工作性质的个人借款在办理离职前一次还清。
2)物品损失赔偿金:在办理离职手续前,出现因个人原因造成文件或资料遗失时,视文件或资料的重要性确定应有移交人承担的经济补偿额度。
3)工资:离职员工在其完成工作交接和办妥离职手续后,公司将统一于次月工资结算日或奖金结算日支付。未完成工作交接和办妥离职手续者,公司有权冻结其薪资和奖励,直到办妥各项手续为止。
3、如员工应退回公司的款项大于公司应支付给员工的款项,则应在全部收回后才给予办理相关离职手续。 七、其他事项
对外劳动人事手续:1)根据离职员工的需求,行政人事部可出具离职证明。2)根据离职员工是否立即就业的情况,行政人事部出具解除劳动合同报告书或办理失业手续。 八、本制度从2014年4月开始执行。由行政人事部负责解释。
附: 《员工离职申请表》
《员工离职交接单》
离职申请表
员工离职交接单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分管工作辞职【三】:聘用与离职管理规定
1、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人员招聘、任用、考核、离职等的相关管理过程,有效的做好选人、用人,保证公司人才合理配置,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2、适用范围
适用公司所有的人员。
3、职责
3.1人力资源部负责本规定的制定、修改与解释,并组织实施。
3.2人事专员负责应聘、调动、合同的签订、转正、离职人员的相关手续的办理、呈批工作。
3.3各相关责任部门经理或车间主任、各科室科长,根据本规定负责下属人员需求的申请、面试、 复试及入职前的各项培训工作。
3.4各相关责任部门经理或车间主任、各科室科长,根据本规定负责下属人员离职的沟通、协调、 挽留、签批等工作。
3.4保安值班人员负责人员应聘、员工离职的接待、登记、上报、检查、放行。
3.5分管副总负责普通员工的聘用、薪酬福利及离职、解聘的审批。
3.6总经理负责办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中层管理或以上人员(含高级工程师)聘用、任命、 薪酬福利及离职、解聘的审批。
3.7财务部负责员工工资的核算及离职员工工资的结算工作。
3.8总经理负责本规定的审批。
4、内容
4.1聘用
4.1.1招聘组织
①一般人才招聘工作:由人力资源部负责拟定招聘计划并组织实施,人员需求部门参与招聘
测评的技术设计和部分实施工作。
②高级人才的招聘:由总经理直接领导(特殊情况可授权他人负责),人力资源部负责协助。
4.1.2人员补充申请
①人力资源部每年年终下发《部门年度人力需求计划表》;各部门根据业务发展、工作需要和
人员使用状况,严格合理填写人员年度需求表,送人力资源部核实,人力资源部对信息核实汇总并编制《年度人力需求计划》报总经理批准。
②各部门对于因人员调动或其它原因造成人员短缺的临时需求,在确认内部调配难以满足情 况下,需提前20天申报人力需求,填写《人员需求申请表》,以书面(经部门最高主管签核) 的形式向人力资源部提出补充申请。
③人力资源部在三个工作日内回复用人部门,并由人力资源部送分管副总或总经理批准后实 施招聘作业。
④人力资源部通过发布招工广告、介绍所、人才市场、电视信息频道及报纸网络等媒介向外 发出招聘信息及内部员工介绍等形式实施招聘作业。
4.1.3录用原则
①录用条件:员工的录用根据公司各部门的需要(品德、学历、水平、业务常识、技能等相 关工作经验等)录用员工。
②录取原则: 公司录用员工坚持公开招聘、平等竞争、择优录用、先内后外的原则。 ③聘用原则:公司注重岗位人员的任职资格,采取人尽其才、人事相符的聘用原则。 ④无歧视原则:无种族、宗教、性别、年龄及残疾等区别。
4.1.4招聘方式:分为内部招聘和外部招聘
①招聘方式的选择:根据人才要求和节省招聘成本等因素来综合考虑采取招聘的方式。
②内部招聘:中层管理职位以下实行推荐(部门推荐)、个人申请;中层管理以上职位实行 竞聘方式。经用人部门申请,人力资源部考核,依程序上报后对空缺岗位实施竞聘作业。 ③外部招聘:外部招聘工作的组织以人力资源部为主,其他部门配合。必要时公司高层领导、 相关部门参加。外部招聘要根据岗位和级别的不同采取有效的招聘渠道。外部招聘人员来源 可来自内部职工引荐、职业介绍所介绍、人才交流机构现场招聘以及联系各类院校组织招聘
应届毕业生。
④委托猎头公司招聘:对公司高级管理和技术岗位可委托猎头公司招聘。
4.1.5招聘面试程序与流程
①普通员工
a、由前台文员接待面试人员,填写《员工资料履历表》。
b、人事专员检查《员工资料履历表》相关填写要素是否齐全(特别注意紧急联系人、紧急联 系人电话、家庭电话、本人联系电话等),检查身份证、毕业证、技术等级等证书的有效性。 c、人事专员面试(含工作经验、工作技能、个人综合素质、品质等)。
d、人事专员携带《员工资料履历表》与应聘人一起带至相关部门主管或车间主任处进行复试, 部门主管面试或复试后须签署面试或复试录用意见。复试合格后的人员由人事主管签字确认 (含薪资待遇、入职时间等确认)。
e、经确定录用的应聘人员,人事专员负责跟踪到岗时间(入职须携带物件等)。
f、新员工报到:办理入职相关事宜(含考勤注册、厂牌的办理;须内宿安排宿舍及用餐事宜)。 g、新员工入职:由人事专员做入职培训(内容含:公司简介、工作时间、试用时间、休假及 请假流程、薪资福利、劳动纪律、住宿、用餐须知、安全事项)。
h、入职人员经培训后由人事专员带至相关部门主管安排工作(介绍作息时间、班次、打卡、 喝水、吸烟、用餐、上厕所地点、各岗位注意事项及安全操作规程等)。
②办公管理人员、文员、技术人员
a、面试人员填写《员工资料履历表》。
b、人事专员检查《员工资料履历表》相关填写要素是否齐全(特别注意紧急联系人、紧急联 系人电话、家庭电话、本人联系电话等),检查身份证、毕业证、技术等级等证书有效性。 c、人事主管、经理初试(了解应聘人的基本情况:含工作经验、工作技能、个人综合素质、 品质等)。
d、需求部门主管复试(专业笔试、技能现场演示操作)并确认。
e、分管副总经理或总经理委托之人员复试并确认(含薪资待遇、入职时间等的确认)。 f、人事专员通知考核合格应聘人员入职,并按普通员工f 、g、h项办理入职事宜。 ③主任、科长级或以上人员(含高级技术人员)
a、人事主管接待面试人员填写《员工资料履历表》。
b、人事主管检查《员工资料履历表》相关填写要素是否齐全(特别注意紧急联系人、紧急联 系人电话、家庭电话、本人联系电话等),检查身份证、毕业证、技术等级等证书的有效性。 c、人力资源经理初试(了解应聘人的基本情况:含工作经验、工作技能、个人综合素质、品 质等)。
d、总经理复试并确认(含薪资待遇、入职时间、综合素质等的确认)。
e、入职由人力资源经理根据普通员工f 、g、h项的入职流程协助人事专员办理入职事宜。
4.1.6体检
①公司指定特殊岗位的工作人员必须在入职前(在公司指定的医院)进行指定项目的体检,并向人力资源部出示体检证明。只有经证明其健康状况适合工作者,方可依照劳动合约被公司录用。
②公司指定特殊岗位的员工应当在规定的时间进行身体健康体检(时间为1-2年一次),以保证公司的全面卫生质量。如员工患传染病或其他疾病,将被调任其他职位或在治疗期间暂停 工作。
③应聘人员体检费用自行承担,工作满一个月后由人力资源部统一报销;工作期间的体检及 费用由后勤管理部门统一安排、统一报销。
4.1.7以下情况均将被视为不符合录用条件
①曾经被本公司开除或未经批准擅自离职者。
②判处有期徒刑,尚在服刑者;被剥夺公民权力者;通辑在案者。
③经公司指定医院体检不合格者。
④未满16周岁者。
⑤有欺骗、隐瞒行为者。
⑥患有精神病或传染病者。
⑦酗酒、吸毒者。
⑧不具备政府规定的就业手续者。
⑨亏空、拖欠公款尚未清偿者。
⑩工作能力不符合要求者。
4.1.8聘用规定
①本公司实行亲属回避制度: 凡在本公司有亲属关系的应当如实申报,否则将视为欺骗行为。 一般情况下员工的亲属(如父母、岳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等)不得在同一部门工作(特殊情况必须经总经理批准)。
②如员工与公司另一名员工结婚,公司管理部门有权调动任何一方的工作部门或工作地点。 ③公司是员工唯一的雇主。
④员工在为公司服务期间不得在其他任何公司或机构从事兼职或专职工作。
⑤未经批准,员工不得为其他任何公司或机构从事商业活动(即使是无偿的)。 员工希望为其他个人、企业、各类机构临时工作,应该获得公司事先书面批准(公司有权随时撤销上述批准)。
⑥未经批准,员工首次接受其他报酬时,亦将被视为其主动向公司提出辞职。
⑦背景调查:应聘与经济有关的职位人员(如司机、业务、采购、财会人员等),根据需要人力资源部负责其背景调查,核实应聘人员家庭情况、验证有效证件、个人工作前期工作情况、其他公司离职情况调查等。条件允许时要到应聘人员家庭进行家访。www.shanpow.com_分管工作辞职。
⑧岗位说明书编制:各部门主管、车间主任(或各部门负责人)、岗位工作人员、人力资源部 共同编制《岗位说明书》,作为新进员工岗前培训和劳动合同附件之用;人力资源部至少每年 一次考察《员工岗位说明书》的适宜性,必要时进行修改,修改后的《岗位说明书》经审核 批准后重新发布。
4.1.9入职手续办理
①如实填写相关人事资料表格、按入厂须知或制度规定的培训要求签名确认;
②递交体检合格证明书原件;
③核对并递交学历证书原件或其他技术职称原件(含特殊岗位操作证);
④核对并递交身份证原件、当地政府规定的各类就业证件原件,交彩色寸照近照4张; ⑤需要办理的其他手续;
⑥办理厂牌;
⑦办理考勤事宜;
⑧住宿人员由后勤管理部门分配宿舍(不住宿人员必须向人力资源部申请并签定外宿安全协议书)。
4.1.10入职培训
①入职培训:由人力资源部专员对入职新员工进行入职培训:内容含企业文化、企业简介、 规章制度、薪酬福利(含吃、住)、作息时间、注意事项、环境卫生等培训。
②岗前培训:由用人部门组织对新员工进行岗前安全学习培训、操作岗位技能培训、质量意识培训、环境卫生培训,各岗位操作流程培训(新员工须用人部门主管确认该员工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③产品知识培训:管理人员及相关新入职人员需要培训产品专业知识,由生产技术部门或业务部门负责培训、考核。
4.1.11试用
①新聘员工一般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按地方政府和劳动合约的有关规定予以确定。新员工试用期原则上不超过三个月。试用期内认为不适合本岗位工作时,可申请调换岗位,如三次调换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辞职必须提前3-7日提出申请批准,可解除双方劳动合约,按试用期标准结算工资。
②试工期(又称适应期),试工期内无论任何原因离职只能享受结算基本工资待遇(试工期普
工员工3天,其他人员5天)。www.shanpow.com_分管工作辞职。
③新聘人员试用期满前,由各部门主管或车间主任进行考核,考试合格者由部门主管为其申请转正(车间由本车间主任负责申请转正)。试用期内如发现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可随时依法解除劳动关系。如员工因违反公司的各项劳动纪律、规章制度及法律、法规,公司立即停止其试用期机会。
④工龄时间的计算:试用人员试用合格,其工龄自试用起始之日起计算。
⑤试用期转正式员工后,合同期内员工要终止劳动合约,普通员工需提前一个月申请(管理、技术人员须提前45-60日申请),违约扣一月底薪作为赔偿金;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员工与公司可续签劳动合同。
⑥新录用员工报到后,公司凭其提供的合法用工证明与其签署劳动合同书。在试用期满之前,(4.1.9)条款所规定手续仍无法齐备的,将被视为不符合录用条件,依照公司相关规定,公司将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⑦新进技术人员、文员、办公管理人员依公司需求条件进行招聘,一般以同岗位有经验者为招聘对象,试用期待遇依面谈给定的薪资计算。试用期满由部门最高主管、人力资源部及总经理对其进行考核,合格者予以留用,转为正式员工,按正式员工计算待遇。不合格者依情形采取延长试用期或辞退等方式处理。对延长试用期者,待遇依试用期待遇计算,至期进行再考核(延长试用期最长不超过1个月),考核不合格者不予留用(特殊情况须经总经理批准)。
4.2调动
4.2.1因工作需要,结合员工意愿和实际工作能力,可以公司内部办理岗位调动,由员工填写《员 工异动申请表》,经相关各级领导审批后生效(人力资源部执行)。
4.3离职
4.3.1辞职
①试工期离职:所有新入职员工试工期内离职享受基本工资待遇(普通员工3天,技术、管理人员试工期5天),不享受其他福利待遇。
②试用期内辞职:试用期内第一个月员工辞职需提前3天(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提前5天)书面申请,第二个月须提前7天(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提前15天)书面申请。
③试用期满转正后辞职:普通员工辞职需提前30天书面申请,特殊部门(经济管理类、技术类和高层管理人员)人员辞职需提前45-60天书面申请,不依规定期限辞职,需扣取1个月的工资(抵扣合同违约金)。
④工作满2年以上的个别员工有特殊原因需紧急辞职的,必须经总经理核准同意后方可提前 办理离司手续。
⑤任何原因辞职都必须向人力资源部呈交离职申请(离职申请书必须要有本部门直属主管、 部门主管签批),否则不上班将按旷工处理。
⑥辞职程序:辞职员工本人申请(由部门主管至人力资源部领取员工离职表转申请人)→经直属主管、部门主管签批→报人力资源部复核→分管副总审批(科长、主任级以下)→总经 理核准(科长、主任级或以上人员)→人力资源部(通知办理离职手续)
4.3.2辞退
员工因严重违反规章制度(规定),违法乱纪,故意违反合理、合法之命令或工作安排、工 作效率低、表现差、擅离职守,工作业绩、技能等未能达到公司要求,经教育、警告无效,公司将立即给予辞退(违纪人员公司按规定处罚后)处理,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公司有绝对权力立即辞退: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触犯国家法律者。
2)旷工超过2天和当月累计旷工2次者。
3)半年内记过2次,年度内记过3次者。
4)涂改工卡、单据、虚报工时,伪造账目、印信、报表、欺骗公司等不良行为者。
5)犯有瞒骗和不诚实、品行不端者。
6)严重影响公司内部团结,蓄意煽动员工闹事或怠工、摆工的具体事实者。
7)盗窃他人钱物、公司物品情节轻微者。
8)对外勤怠工、受贿、辱骂用户和意图要求客户付小费及索取好处者。
9)利用工作职权,收受别人金钱、实物和教唆别人从事贪污者。
10)非经公司安排、许可,为获取额外收入对外提供与本职有关技术者。
11)出卖公司技术资料及商务情报者。
12)擅自借出公司技术、文件、零件、工具等资料给非公司员工或公众人士者。
13)因疏忽职守造成事故,使公司蒙受经济损失及其他一切损害公司利益者。
14)本公司内任何违反安全条例或从事任何足以危害安全活动者。
15)在公司内任何地方贿博和不道德行为者。
16)故意疏忽职守或拒绝接受部门主管合理合法之命令或指派工作者。
17)上班时间,未经部门主管批准而擅自离开岗位和公司者。
18)代替他人伪造出勤记录2次以上者。
19)在公司内殴打他人和互殴打的责任方情节轻微者。
20)对同事暴力威胁、恐吓、妨碍公司工作正常进行,经劝阻不悔改者。
21)利用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致使公司名誉受损者。
22)协助本行业其他公司为其雇用有关人士,因而损害公司利益者。
23)酒后上班三次以上者。
24)在公司范围内禁烟区吸烟三次以上经劝阻不改者。
25)有其他类似行为(或奖惩规定辞退情形)者。
4.3.3开除
员工因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规定)、工作疏忽造成公司重大经济损失,经查证属实情节严重,公司将立即给予开除处理(开除者不计发所有工资,特殊情况情况酌情处理),并保留(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权利。员在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公司立即给予开除处理:
1)利用本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致使公司信誉遭受重大损失有具体事证者。
2)贪污挪用公款,证据确凿者。
3)未经批准查阅工作范围以外档案,向外或无关人员泄露公司之机密资料(包括员工薪金)给公司造成严重危害或不良影响者。
4)故意破坏机件或损毁重要公物者。
5)参加非法组织,意图破坏公司有事证者。
6)在公司内互殴或殴打他人(情节严重)者。
7)不听各级主管人员的合理指挥,且行为粗暴情节严重查证属实者。
8)本人或唆使他人公然威胁主管或以暴力威胁同事有事证者。
9)调派工作,无故拒绝接受或有公然侮辱上级的行为者。
10)结伙纠众,扰乱公司秩序,具有事证者。
11)罢工、怠工或鼓动他人怠工,情节严重者。
12)在公司内聚赌或有伤风化的行为者。
13)私自留宿不良分子于公司或宿舍不听劝止,致发生事故者。
14)请假期间内往他处工作经查明属实者。
15)记大过满两次,且经公司核定者。
16)受雇期间填报虚假履历或使用虚假证件者。
17)故意损耗机器、工具、原料、产品及其他公司所有物品或故意泄露技术、商业秘密,使本公司蒙受较大损害者。
18)张贴、散发煽动性文字、图画、图书、足以破坏劳资感情者。
19)偷窃、盗卖同仁或本厂财物者。
20)酒后上班造成公司损失、事故者。
21)在公司内无故殴打他人者。
22)有煽动、摆工具体事实者。
23)因工作疏忽、玩忽职守,造成公司重大经济损失(5000元以上)者。
24)公司内大吵大闹,上班酗酒、打架者。
分管工作辞职【四】:职工离职管理制度
离职管理制度
制定目的:
为进一步完善离职办理流程,理顺离职交接工作事项,确保离职员工工作交接能系统、规范的进行,避免员工在离职交接工作过程中产生交接工作不清,接交人不知具体工作事项,影响员工正常离职及公司日常工作的开展。特完善《离职管理制度》。 适用范围及施行日期:
本制度适用公司各车间部门,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规范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