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ww.shanpow.com--学生评语】
台州学院教务系统网【一】:台州学院教务处文件
台州学院教务处文件
台学院教发?2014?41号
关于公布2013学年第2学期学生转专业名额
和考核录取办法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有关学生:
根据《台州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台学院发?2014?35号)有关规定,在符合学校规定的转专业基本原则的基础上,各二级学院上报了各专业的转入名额和考核、录取办法,经学校核准,现予以公布。
若报名人数不超过最低名额,则全部免试录取(专业限报的除外)。若报名人数超过最低名额,且不超过学院上报的名额,原则上应全额录取(专业有特殊考核要求的除外)。若报名人数超过学院上报的名额,则由各二级学院根据公布的考核办法和录取办法进行考核和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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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学生在原专业同年级的平均学分绩点排名比例得出的分数”的计算公式如下:
分数=100-(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原专业同年级总人数)*100。
附件:1.学生转专业考核录取办法及名额一览表
2.台州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表
3.台州学院学生转专业汇总表
4.2012级学生转专业范围一览表
教务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14年6月25日
台州学院教务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14年6月2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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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学院教务系统网【二】:台州学院教务处文件
台州学院教务处文件
台学院教发?2009?97号
关于举办台州学院第三届大学生程序设计
竞赛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班级:
为丰富校园生活,培养大学生的创新思维和利用计算机分析问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造就大学生的综合素质,促进学院之间的交流,提高全校学生计算机应用水平,我校将于2009年11月1日(周日)举行“台州学院第三届大学生程序设计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组织
主办单位:台州学院教务处
承办单位:台州学院数学与信息工程学院
二、参赛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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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我校全日制在册的本、专科学生均可参赛(获省赛三等奖及以上的同学可以参赛但不参与评奖),要求熟悉C或C++语言,有程序设计基础,英语阅读能力强。
三、报名方法
欲报名的同学请事先注册台州学院评判系统(
附件:台州学院ACM程序设计竞赛规则
二○○九年十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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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竞赛 程序设计 通知
台州学院教务处 2009年10月1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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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学院教务系统网【三】:台州学院学生课外学分管理办法
台州学院学生课外学分管理办法
根据《台州学院实施学分制的原则意见》与《台州学院学生学分制学籍管理条例》等文件精神,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高素质人才,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课外学分是学校对学生在第一课堂外实施的一系列创新和技能活动中取得的成果给予一定的学分,是衡量学生综合能力与全面素质的一个重要标准,并作为毕业的必修学分(本科6学分,专科4学分)计入学生毕业总学分和成绩档案。
第二条 课外学分的组成及计分标准。
(一)学术科技创新活动
1、各类学术科技竞赛(周晓薇)
国家级:一等奖计6学分,二等奖计5学分,三等奖计4学分,优胜奖、鼓励奖、参赛奖等计2学分。
省部级:一等奖计4学分,二等奖计3学分,三等奖计2学分,优胜奖、鼓励奖、参赛奖等计1学分。
校级:一等奖计2学分,二、三等奖计1学分。www.shanpow.com_台州学院教务系统网。
院级、社团:三等奖以上计0.5学分。
2、发明专利和公开发表论文(高婷)
①被SCI、SSCI、EI检索计5学分, 国内一级学术期刊计4学分,国内二级学术期刊计3学分,国内三级学术期刊计2学分,国内四级学术期刊计1学分;增刊降一级计分,国内四级增刊不计分。
②取得发明专利计5学分,取得实用新型专利计3学分,取得外观设计专利计2学分。
③承担纵向课题并完成:国家级计5学分,省级计4学分,市级计3学分,校级计2学分,院级计1学分。
④第二作者以50%计,其他合作者不计分。
3、专题讲座(高婷)
专题讲座由各学院确定开设计划,并组织实施。学生在校期间听取专题讲座每次计0.1学分,5次以上给予相应学分,不足5次不计学分。
(二)文体竞赛活动
文体竞赛活动包括文化艺术、体育两大类竞赛活动,分集体项目和个人项目,按照活动等级和获得奖项给予学分。
国家级:一等奖计6学分,二等奖计5学分,三等奖计4学分,优胜奖、鼓励奖、参赛奖等计2学分。
省部级:一等奖计4学分,二等奖计3学分,三等奖计2学分,优胜奖、鼓励奖、参赛奖等计1学分。
校级:一等奖计2学分,二、三等奖计1学分。
院级、社团:三等奖以上计0.5学分。
(三)社会实践和社会工作
1、社会实践活动是指学生利用课余时间进行的实践活动,如“三下乡”活动、青年志愿者活动、跟随导师做实验等。社会实践活动要求有详细材料,实践单位证明,实践报告,并有校内相关组织推荐证明。
①参与学校、二级学院组织的社会实践(两周以上),计1学分,获校级表彰计2学分,获省级表彰计3学分;学生个人参加暑期社会实践,每周计0.5学分,每一假期最高计1学分。
②注册志愿者参加志愿服务活动满40个小时以上的,计1学分。
③理工科学生假期或课余时间跟随导师做实验,每学期(在实验室工作4周以上)计1学分。(周晓薇)
④参与每个开放性实验项目计0.5学分,每生每个学期最高计1学分。(周晓薇)
2、社会工作是指学生担任校内外各级组织的活动。
①获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员)等荣誉称号的,国家级计3学分,省级计2学分,市级计1学分,校级计0.5学分。
②被评为市级以上(含市级)学生优秀社团,核心成员(不多于5名)计1学分;被评为校级 “星级”社团,核心成员(不多于5名)计0.5学分。
③参与校内教学管理服务,根据教务处公布的考评结果,任期内工作合格的学生教学信息员计1学分。www.shanpow.com_台州学院教务系统网。
(四)获得各类技能等级证书的一系列技能性活动
①参加各类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考试并获得相应证书者,按二级(技师)、三级(高级工)和四级(中级工)三档分别给予3、2、1学分。(周晓薇)
②全国计算机软件水平考试通过者,按高、中、初三级分别给予3、2、1学分。(张意丽)
③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核合格者给予1学分(音体美本科、专科标准为四级)。(张意丽)
④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三级及以上给予1学分。(张意丽)
⑤其他各类执业资格证书(如驾照等)给予1学分。
对于获奖集体项目成员,相关部门可以根据学生表现酌情予以不同学分,但最高学分不得超过上述规定的相应奖项学分。全国高等数学竞赛、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全国语言文字大赛等群众性个人参赛的竞赛项目以及市级竞赛课外学分加分标准参照校级竞赛加分标准。如果同一学生同一项目获多项奖项,不得累计加分,只取最高分。各类无设置奖别的竞赛,第1名按一等奖计,第2、3名按二等奖计,4-8名可根据实际情况按三等奖计。
第三条 课外学分评定时间为每年9月份,各学院于每年9月初负责学生课外学分的认定工作,并将认定材料汇总后于9月中旬报教务处。毕业班评定时间为每年4月份。
第四条 课外学分评定程序
学生欲取得课外学分,须经本人申请,认真填写《台州学院课外学分申请表》(社会实践课外学分不需填,由二级学院审定即可),还需提供相关资料(获奖证书、文件或杂志原件复印件等),并由专业(指导)教师鉴定,二级学院查实后,交相关部门审核,最后由教务处批准认定。经批准后分别记入学生成绩档案,学分成绩一律记为“合格”。
第五条 二级学院应成立学生课外学分审定领导小组,负责课外活动和学分的审定工作,各审定单位应把每次学分的审定情况在相关工作网站公布,以便监督。
第六条 凡经查实弄虚作假者,取消该项目所得学分,对有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对情节严重者,按作弊处理。
第七条 未列入本细则的课外活动内容及其学分认定,须向教务处申报,经审核认定后方可计课外学分。
本办法自2010级学生开始试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表1:台州学院学生课外学分认定项目要求及学分评定标准;
附表2:台州学院学生课外学分申请表。
台州学院教务系统网【四】:台州学院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指标体系
附件1:
台州学院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指标体系www.shanpow.com_台州学院教务系统网。
说明:
1.教师教学工作总业绩分Y=Y1+Y2+Y3。
2.二级学院双肩挑人员参加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除教学工作量给予相应减免外,其余标准均相同。从事行政管理岗位的双肩挑人员的考核,除教学工作量不考核外,其余标准均相同,考核结果不占二级学院指标。
3.当教师教学工作量大于所在二级学院教师平均教学工作量1.5倍时,按1.5倍计算。教书育人获奖分和指导学生获奖分,满分各5分;教学研究与改革业绩分,满分15分。教学效果中的学生测评分和二级学院测评分均以百分制计分。
4.教学业务奖一般指由教育部及下属司局、省教育厅及下属处室、学校组织发文的教学奖项(包括教学奖、教坛新秀奖、多媒体教学比赛奖、青年教师教学技能比赛奖等等)。教材奖和教学成果奖指由教育部、省教育厅、学校组织发文的奖项。若教学业务奖和教材奖所设置奖励不分等级,则取二等奖的分值作为计算分值的标准。
5.学科、技能竞赛指部分国际竞赛(包括美国大学生数学模型竞赛、国际大学生机械设计竞赛、美国大学生程序设计竞赛等)、全国性竞赛(包括数学建模竞赛、电子设计竞赛、英语演讲竞赛、“挑战杯”科技作品竞赛、“挑战杯”创业计划大赛、电子设计竞赛嵌入式专题赛、广告艺术设计大赛、全国周培源大学生力学竞赛、结构设计竞赛、机械设计创新设计大赛、英语竞赛、化学实验竞赛、电子商务竞赛等),以及省教育厅组织的各类大学生科技竞赛(包括浙江省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数学建模竞赛、机械设计竞赛、程序设计竞赛、多媒体设计竞赛、结构设计竞赛、财会信息化竞赛、电子商务竞赛、英语演讲竞赛、师范生教学技能竞赛、数控技术竞赛、模具设计竞赛、汽车维修竞赛、计算机工程竞赛、物流控制竞赛、旅游服务竞赛等)。
6.教师指导学生学科竞赛、体育竞赛、艺术竞赛获奖,计算业绩分时,各学生(代表队)的获奖只计算排名前三位的指导教师,且对同一学生(代表队)只对最高奖励等级进行计分。
7、设立教学研究与改革基本业绩分(8分),教师符合下列条件,便可得到教学研究与改革基本业绩分:关心专业建设,对本专业的人才培养有建设性的意见,积极参与人才培养计划的修订和完善,参加课程建设的立项与建设,探索新的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参与教学大纲的制订与完善,选择适用性较强的优秀教材,积极参与实验室建设和实习基地建设,认真指导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积极参加教研活动,完成听课任务。
8.专业、课程、教材、实验室、基地、教改项目等教学建设项目,国家级指教育部、财政部等立项发文的项目,省级指省教育厅、财政厅立项发文的项目,校级是指学校立项发文的项目。在研的教学建设项目不包括已到期、但尚未完成而延期的项目。
9.多人合作的各类教学建设与改革项目、论文、教材、教学奖励和指导学生竞赛等,加权系数由排名第一的负责人(或主编)按承担任务多少协商确定,或所得分按下列比例分摊:二人共同完成按6:4,三人按5:3:2,四人按4:3:2:1,五人按4:2:2:1:1。总分等于相应分摊得分。对多次立项或获奖的项目按最高等级进行计分。
10.期刊级别以《台州学院学术期刊定级标准》(台学院发[2003]10号)为依据。
11.重点专业建设周期:国家级、省级5年,校级3年;精品课程建设周期:国家级、省级2年,校级1年;优秀课程和合格课程建设周期1年,评估验收后计分;双语课程建设周期1年;其他项目除有文件明确规定外,国家级、省级建设周期3年,校级1年;建设周期为1年的项目,待结题后计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