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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公司租赁合同模板【一】:房屋租赁合同(物业公司)
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方:
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和承租方的权利与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
一、 出租的房屋
出租方将坐落在准噶尔路 33 号 友联办公楼东侧门面 房屋租给承租方使用(房屋面积为 340 平米)。
二、租赁期限
2.1租赁期为年,租赁期自月日至 月20日。
三、房款(租金、服务费统称)及缴纳期限
3.1 总房款/三年(,2015年6月20日至2016年6月20日为280000元/年;2016年6月20日至2017年6月20日为270000元/年;2017年6月20日至2018年6月20日为260000元/年。租金按照先交后用的原则,签订合同后五日内一次付清2015年6月20日-2016年6月20日一年房屋租金 280000 元整( 贰拾捌万 元整)。
3.2 担保金在合同签订五日内交清,担保期限为合同履行完毕或终止后一个月内,无违约责任和应承担出租方损失及欠费的,担保金退还。
3.3房款中包含物业管理费,水、电、暖气费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出租方代收代交。
3.4在经营过程中人为发生的室内水、电、暖等设施的维修费由承租方负责维修。
四、出租方职责:
4.1出租方保证对其所出租的房屋拥有合法产权和独立的处分
权,并且出租行为不存在任何法律障碍。
4.2租赁期间出租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质量,如因质量问题对承租方造成的损失由出租方负责并承担直接损失。
4.3出租方应为承租方提供政府依法审查所需要的产权证明。
4.4出租方有权遵照法律法规要求、政府规定及社区意见,对所涉及的安全、环境、卫生、人员健康、计划生育、用工状况等内容进行监督与指导。
五、承租方职责:
5.1承租方必须按约定的履行时间交纳租金。
5.2承租方必须合法经营,并自行办理经营必备的各种手续(包括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等),费用自理。
5.3、承租方在租赁期间对房屋进行装修、改建时,必须经过出租方的同意方可施工,其费用自理。承租方在三年租赁期内,将承租房屋向第三方转出租的,需经出租方同意,并且,第三方承租人不改变经营业务,必须履行本合同的各项条款,移交过程中停业期间,不延长租赁时间和扣减租金,仍执行原租赁期限和租金价格。
5.4、因使用不当或其他人为因素而使房屋或设施损坏的,由承租方负责赔偿或给予修复。
5.5、承租方在租赁期内,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各级政府有关综合治理、社会治安、计划生育、消防安全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及制度,如有违反,承租方承担一切责任。承租方必须按照本市有关规定,做好门前“三包”工作及冬季扫雪打冰工作。不得违反克拉玛依计划生育有关规定,如违反计划生育有关规定,后果由承租方自负。
5.6承租方雇来的外来人口必须持有克拉玛依公安局所属派出所办理的外来人口暂住证。
5.7承租方在租赁期内,使用烟火严格遵守安全规定,不得有误,否则一切后果由承租方自负。
5.8承租方应遵守法律、法规及克拉玛依有关规定,市局有关文件和规划对房屋进行拆除的,双方都应服从,本合同终止,费用及损失各自承担。
5.9承租方应安全经营,自行承担经营场所内的安全保卫责任,因承租方原因发生任何安全事故,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全部的事故责任及经济损失的赔偿。
5.10承租方有义务积极配合出租方定期不定期的进行各类安全、环境卫生、消防检查,接受出租方及政府、社区提出的各类不符合安全、环境卫生、消防规定的整改通知,按时整改。
5.11承租方应维护出租方声誉,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依法用工,保障雇员合法权益,避免人身伤害,承担相应责任。
5.12承租方“独立经营,自负其责”,与甲方不存在连带的经营、安
全、劳动用工等经济及劳务等责任,所有纠纷承租方自行承担;如因此造成出租方损害或损失的,承租方应当承担全部经济损失及相关费用。
六、违约责任:
6.1、承租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可以直接通知承租方解除租赁合同,其中有下列(1)(2)(3)情形的,承租方应按未付房屋租金(或未付各项费用)的双倍金额,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有下列(4)(5)情形的,承租方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并按年租金数额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
(1)承租方交付租金时间逾期(按合同约定的交付租金时间计算)3个月之久的;
(2)承租方未交付租金超过年租金一半的;
(3)承租房屋内所产生的应由承租方自负的水、电、暖等各项费用有一项费用或多项费用超过半年时间,未向有关部门交付的;
(4)承租房屋内发生过刑事案件或其它违法活动的(被公安机关文书确认为主),
(5)承租房屋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转租、承包给他人的。
6.2、出租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租人可以直接通知出租方解除租赁合同,并按已付年租金数额向出租方要求支付违约金:
(1)租赁房屋因出租方原因被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依法查封的;
(2)租赁房屋因出租方产权纠纷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的;
七、其他
7.1因城市规划拆迁、国家政策变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合同不能继续履行,双方损失各自负责。
7.2双方发生争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依法向克拉玛依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7.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7.4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两份。
出租方:
地址:
委托代理人:
电话:
单位账户:
单位开户行:
年 承租方: 地址: 企业法人或委托人: 电话: 日 年 月 月 日
物业公司租赁合同模板【二】:大宗物业租赁合同范本
大型物业租赁合同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中文:
地址: 省 市 县 街 号
营业执照/注册号码:
电话:
传真: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中文:
营业执照/注册号码:
地址: 县 街 号
电话:
传真: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及当地政府有关规定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名称、地址、面积
是由甲方兴建 坐落 县 街 号的 结构大厦。乙方承租该大厦第 层 单位(以下简称该物业)。该物业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详见当地政府测绘对报告。该物业仅作为 使用。
第二条 同意根据下列条款将该物业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愿意承租。 第三条 业内部之所有物
物业内部之所有物于租赁期开始之日起,一并交付乙方使用,租金已包括内部所有物的租赁费用,该物业内部所有物包括全部固定装置、地板、墙壁、天花板、窗户及设备(清单见本合同附件)。
第四条 及租赁期限
1.双方约定物业的租赁期限为十五年,自xxxx年xx月xx日起至xxxx年xx月xx日止;
2.双方约定租金为:前五年(即自xxxx年xx月xx日起至xxxx年xx月xx日止)每月 25元/平方米;以后每叁年租金递增 3 %(即自 xxxx年xx月xx 日起至xxxx年xx月xx日止每月25.75元/平方米;自xxxx年 xx月xx日起至xxxx年xx月 xx日止每月 26.52 元/平方米;自xxxx年xx月xx日起至xxxx年xx月xx日止每月27.32元/平方米;自xxxx年xx月x日起至xxxx年xx月xx日止每月28.14元/平方米) 。
3.租金每半年为一个周期,须在实际使用前三个月的第一天一次性支付于甲方。逾期缴付租金,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应付租金的百分之五向甲方缴付违约金。甲方的物业租赁税与乙方无关,甲方收取租金后开具收款凭证为准。
4. 租金不包括管理费、市政设施使用费、电话费及其他费用。
5.租赁期满后,若甲方将物业继续对外出租,乙方在同等条件下具有优先租赁权。
第五条 管理费
1. 租金不包括有关该物业的管理费。管理费由乙方按该物业管理公约的规定,向甲方或甲方聘任的管理公司缴付。管理费每月缴付一次,管理费于每月的第一天缴付。逾期缴付管理费,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当按月管理费的百分之五向甲方或甲方聘任的管理公司缴付违约金。
2. 甲方及/或其聘任的管理公司有权根据该物业管理公约在租赁期间内调整管理费,乙方应按时缴付新调整的管理费,不得异议。
3. 若因不可抗力、罢工、政府行为或其他非甲方所能控制的原因导致管理服务终止或受影响,乙方不得拒交管理费。
第六条 市政设施使用费、水、电、煤气费、电话费及其他市政设施使用费用由乙方承担。因乙方逾期缴付而造成被有关部门停水、电、煤气、停止电话,后果由乙方自负。
第七条 保证金
1. 乙方应于签署本合同时向甲方支付人民币xx万元的保证金。乙方还应在起租时间三天内向甲方缴付下列保证金:
(1) 三个月租金保证金;
(2) 三个月管理费保证金;
(3) 三个月水费保证金;
(4) 三个月电费保证金;
(5) 三个月电话费保证金。
甲方有全权决定以上(2)至(5)项保证金的金额及增收其他甲方认为需要的保证金项目。
在乙方交付上述保证金时,定金将自动转为乙方应缴保证金的一部分。
2. 若甲方调整管理费,保证金额将作出相应调整,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七日内向甲方支付原保证金与新保证全的差额。
3. 定金及以上保证金用作保证乙方履行本合同的所有条款。乙方违反其中任何条款,甲方可于定金及/或保证金中扣除其因此而遭受的一切损失及所支付的开支。若定金及/或保证金不足补偿甲方损失及所支付的开支,由此引起的一起责任由乙方承担。超过一个月差额部分未支付给甲方,甲方有权终止向乙方提供管理服务及市政设施如水、电、气等,直至上述情况完全纠正为止。
4. 在乙方全面履行本合同全部条款及政府规章的条件下,甲方应当于租赁期满或于本合同提前解除及乙方将该物业以空置状态交还甲方或于甲方计清及扣除乙方拖欠甲方款项之日(以后者为准)三十天内,将保证金或其余款无息返还给乙方。
第八条 该物业用途
乙方不得将该物业用于本合同规定以外的任何用途。乙方保证不改变该物业用途。
第九条 不得分租等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该物业转租、转让、分租、转借给任何第三者或与其互换房屋使用。
第十条 装修及改建
1.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对该物业进行任何扩建或改建、装修及/或改变该物业的外观及结构,或改变及/或增加固定设备。乙方获准进行装修及改建时,应事先将设计图纸交甲方审批同意,遵照大厦装修指南的规定施工。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审批设计图纸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期满后,乙方须将装修及改建后的设施无偿归甲方所有或按甲方的要求恢复该物业的原状,所有费用由乙方负担。
2. 若乙方对该物业作出的改动、扩建或拆除,因违反政府法规,被政府有关部门要求恢复原状或作出行政处罚时,不论事先是否已获得甲方同意,均由乙方承担责任。甲方因此所受的任何损失由乙方全额赔偿。
第十一条 保险
乙方必须于起租时间七日内自费向甲方认可的保险公司为该物业购买有关的保险,险种及保额由甲方确定。
第十二条 正常使用及维修该物业
1. 乙方应爱护和正常使用该物业及其设备,如发现该物业及其设备自然损坏,应及时
通知甲方,否则甲方无须上门维修。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检查和维修该物业,因延误该物业维修而造成甲方或第三者的人身、财产遭受损害的,乙方负责赔偿。
2. 因使用不当或人为造成该物业或设备损坏的,乙方应负责赔偿或修复,并负责下列涉及该物业维修项目的费用:
(1) 排水管、厕所、化粪池的清理疏通;
(2) 饮用水池清洗及垃圾池清理;
(3) 门窗玻璃及小五金的更换,分电表或无分电表的表内电线、电闸、灯头、插座等更换和分水表以内水管、龙头更换;
(4) 室内墙面的粉刷和天花板等的粉饰;
(5) 因使用安装超水、电表容量需增容的增容费。
3. 除以上规定外,乙方亦须自费负责保护及维修该物业内部及其内部之所有物(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附件列出之所有物)。
乙方如违反本条或因使用不当或人为造成损坏,应负责修复并赔偿甲方的一切损失。
4. 甲方有权根据需要于任何时候进入及视察该物业,记录该物业内的所有物品及进行任何检查、测量、维修及施工。若乙方不按照甲方的通知立即对该物业进行本合同约定应由乙方负责的维修或其他工程,甲方可单方面强制维修或进行施工,乙方必须充分合作,有关施工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三条 保护该物业
1. 乙方应在租赁期内自费负责将该物业及其内部之所有物保持完好状态,要爱护和正常使用该物业及其内部之所有物,并于租赁期满或本合同提前解除时将该物业及其内部之所有物以完好状态交还甲方。
2. 乙方不得损害该物业的任何部分。如该物业因乙方或乙方的访客、雇员、代理人、借用者的行为受到任何损害,致使甲方遭受损失,乙方应全额赔偿。
3. 因乙方的行为或过失或因该物业爆炸或溢出水、烟、火或气体而导致大厦任何部分损毁,应由乙方负责修理及恢复原状,有关赔偿、费用及开支应由乙方负责。
4. 乙方应采取一切防范措施,使该物业免于受火灾、水浸、风暴、台风等或其他类似的破坏。
第十四条 甲方紧急进入该物业
如遇火警或其他紧急情况,甲方及其代表有权未经乙方批准进入该物业灭火及保护财物。
第十五条 服从法规及管理公约
1. 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及房地产管理的各项规定,接受当地房地产管理机关的监督、管理。
2. 乙方须遵守及服从该物业管理公约或根据管理公约制订的管理规则(以下一并简称“管理公约”)。乙方应全额赔偿甲方因乙方违反以上规定而遭受的任何损失。
第十六条 乙方赔偿损失
1. 如因乙方违反本合同任何条款造成或引起甲方或第三者的任何损失(不论是财物或人身,故意或过失),均由乙方赔偿。
2. 所有乙方的访客、雇员、借用人、代理人的过错及行为.均视为乙方的过错及行为,乙方应负全责。
第十七条 甲方有权招租等
在租赁期满前三个月内,甲方有权在该物业的外墙张挂把该物业招租或出售的告示及其他甲方认为需要张挂的资料,乙方不得提出异议或干涉。
第十八条 合同解除
1. 如发生下列任何情况:
(1) 乙方逾期10天仍未缴付(不论甲方曾否催交)租金及/或管理费及/或其他本合同项下乙方应缴费用;
(2) 乙方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经甲方指出后20天未改正的;
(3) 乙方破产或清盘或无力偿还其债务;甲方有权重新占有该物业或其部分及单方面以书面形式解除本合同,本合同的解除将不影响甲方所有在本合同项下向乙方请求赔偿的权利。
甲方并可从乙方按本合同支付的保证金内扣除甲方因上述情况所受的所有损失及开支。
2. 如发生上述情况的(1)或(2),甲方有权终止向乙方提供管理服务及市政设施如水、电、气等,直至上述情况完全纠正为止。
3. 租赁期内,如乙方未征得甲方同意而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乙方除赔偿甲方的损失外,还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两个月租金的违约金。
第十九条 交还该物业
1. 如甲方根据本合同条款解除本合同,乙方应于收到甲方解除通知时搬出该物业并将其恢复至原有的空置状态交还甲方(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一切有关费用由乙方负担。
2. 如甲方因任何理由无法将解除本合同的通知送达乙方,或乙方接到通知后拒绝迁出
物业公司租赁合同模板【三】:物业租赁合同示范文本
出租人:
承租人: 合同编号: 租赁协议
出租人: (以下简称甲方)
住 所:
通讯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承租人: (以下简称乙方)
住 所:
通讯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营业执照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可依法出租的商品房的相关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租赁范围
第一条:租赁单元
乙方愿意承租,甲方同意出租位于宁德市 桑通宾馆 (以下简称该物业);该物业可用作酒店、餐饮、茶艺居、商铺等法律允许范围内的正常使用。
第二条:租赁面积
该物业的租用面积(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包含无偿使用的1楼电梯口区域和走道区域和7楼天台,详细见附件);租赁期内,双方同意不对该单元的面积及租金作调整。
该单元的平面图(附件一)只作方便鉴别之用。
第三条:交付使用状况
1、甲方将为乙方承租的该物业提供与公共走道相通的大门、冷暖空调设备、消防设施、吊顶材料(矿棉板、龙骨、无光源的灯盘)及网络地板(及/或地毯)。乙方声明其在签署本合同前已经现场查看过该单元,对该单元及其现有装修及设施状况充分了解并表示满意。
2、乙方有权与他人平等使用甲方指定的公用区域,包括电梯、公共走廊,洗手间、大厅及其他公用设施。
第二章 租期
第四条:租赁期
本合同承租期限自 2015 年 1 月 25 日至 2027 年 1 月
年。
第五条:免租期及/或装修期
装修期共 6 个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装修期仅限于乙方用作装修;装修期内,乙方无需向甲方支付租金。
第六条:交接手续及时间
1、甲方应于年月日(下称“交付日”)前将该单元交付乙方;甲方根据本合同规定的标准向乙方交付该单元且经双方签署交付凭证,即视为甲方已履行将该单元合格地交付给乙方的义务。
如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日期将该单元交付乙方使用,免租期(及/或装修期)顺延,但最长不能超过30日。超过30日的视为违约。
2、乙方应于交付日到甲方及/或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下称“物业公司”)办理该单元的交接手续并按本合同的规定支付所有相关费用。
若乙方未于交付日前往甲方及/或物业公司办理该单元的交付手续,则自交
付日起至乙方实际办理交付手续之日止之天数将在乙方的免租期(及/或装修期)中扣减,但最长不能超过30日。
第三章:租金
第一条:租金
该单元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租金为人民币(含物业费) 30 元,
每月租金总计为人民币 元(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 角整)。
物业租金的付款方式为月付。
物业的递增方式;致2021年1月25日起每两年递增6%。
物业转让费为45万元整,5万元保证金。
第二条:租金支付日期及延迟利息
在整个租赁期内,除第一个月外,乙方应于每月 25 日(如到期日为法定节假日,则该到期日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前向甲方支付租金;逾期未支付的,每逾期一日,则乙方需按未支付金额日万分之二的标准支付滞纳金。
第三条:首期租金的支付
乙方承租该单元第一个月的租金应在本合同签署后十五日内支付。
第四章:保证金
第五条:保证金的数额及支付时间
于签署本合同后,乙方须在支付第一个月租金的同时向甲方及/或物业公司支付合计相当于壹个月的租金金额的保证金,以确保乙方遵守在本合同项下其必须遵守的一切条文规定;在整个租赁期内租赁保证金由甲方及/或物业公司保管,甲方及或物业公司无须向乙方支付保证金的利息。
第六条:保证金的退还
甲方及/或物业公司须于本合同期满终止或提前终止后,在乙方按本合同规定将该物业返还于甲方且结清本合同项下的所有款项后的三日内,把保证金无息退还给乙方。
第七条:保证金的补足
如乙方未能交纳其承租该物业期间应付的租金、物业管理费及其他各项费用,甲方及/或物业公司有权从保证金中扣除相应数额。乙方有义务在接到甲方及/或物业公司要求补足保证金的通知后十五日内补足相应数额;否则,甲方及/或物业公司有权按照本合同及的规定执行。
第八条 保证金的没收
租赁期间,非本合同规定的免责情况,乙方违约或中途擅自退租的,甲方及/或物业公司可按照第十二章第三十五条之规定没收乙方的保证金;甲方及/或物业公司仍有其他损失的,乙方还应继续负责赔偿甲方及/或物业公司的损失。
第五章:维修与修缮
第九条:甲方及/或物业公司的维修义务
1、租赁期间,乙方发现该物业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及/或物业公司修复;甲方及/或物业公司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一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及/或物业公司承担。
2、租赁期间,甲方及/或物业公司应保证该物业及其附属设施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状态;甲方及/或物业公司对该物业定期进行检查和养护,应提前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检查养护时,乙方应予以配合;甲方及/或物业公司应减少对乙方使用该物业的影响。
3、乙方须允许甲方及/或物业公司在提前通知乙方后,在尽可能不影响乙方运营的合理时间内进入该物业视察该物业的维修状态,盘点该物业内的附属物及进行必要的修缮及保养工程。
物业公司租赁合同模板【四】:公司物业租赁合同模板
租 赁 合 同
甲方: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
营业执照注册号: 联系电话:
乙方:1.个人姓名(中文) 性别:
居民身份证/护照号码:
联络通信地址: 邮编:
联络电话: 移动电话:
2.公司全称(中文) (英文) 法定代表人: 营业执照 联络电话: 移动电话: 联络通信地址: 邮编:
甲方作为出租人与乙方订立租赁合同。现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租赁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租赁物业的位臵、面积、经营业态
1.1甲方将位于 商业广场/购物中心 期 栋 号商
铺,共 平方米的场地出租给乙方。租金及相关费用均以套内建筑面积为基数计算,租赁区域平面图详见附件2。
1.2该物业经营业态为 ,经甲、乙双方协商,乙方在该物业经
营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变更其商号、经营业态、租赁区域的用途和在租赁区域经营的品牌、类别和模式。对该条款的违反将构成根本违约,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停止不符合本条款约定的任何行为直至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1.3乙方声明在签订本合同前已对租赁区域及其附属设施、设备状况,包括但不限
墙体、地面、天花板、水、电、通讯、空调、燃气等设施的各接口、布局和容量限度等内容已有充分了解,并同意接受该现状作为甲方交付使用的标准。
1.4甲方有权允许其他承租户在商业广场/购物中心内其他区域经营与乙方相同或
类似的业务。
第二条 租赁期限
2.1该商铺租赁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提供免租期 月,在免租期内乙方不需缴纳租金,但是需正常缴纳物业费及公共事
业等费用,租金应自 年 月 日起开始计算缴纳。
2.2租赁期限届满,乙方如欲续约,应在租赁期限届满的 3 个月前向甲方提出书
面申请,乙方未在前述期限内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的,视为乙方放弃优先承租权;若甲方同意续约,双方应另行签订书面续约协议;若乙方未在前述期限内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或乙方申请续约未获甲方同意,或双方就续约条件无法达成一致的,则本合同在租赁期限届满时自动终止,乙方应在租赁期限届满之日无条件将该租赁区域恢复原状(交付使用时状态)或甲方认可的状态。
2.3租赁期限届满后,若双方未达成书面续约协议而乙方擅自继续占用租赁区域的,
其占用不能视为本合同的延期或续订,甲方有权按本合同约定的日租金 2 倍计算向乙方收取占用期间的使用费,并有权开锁、换锁或清理租赁区域内的任何物品,由此产生的任何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 租金、其他费用及缴纳时间、方式
3.2本合同项下的租金支付方式为: ,乙方须提前 日(遇法定节假日
延迟至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向甲方一次性足额支付下期租金。
3.3、公共事业费
乙方在租赁区域内使用水、电等费用标准由甲方根据当地相关部门公布及调整为基准确定(损耗及公共区域的水电用量按乙方水电实际使用量与总量比例分摊),按照分装计量的小水表/小电表实际使用读数,每月向甲方支付有关费用,甲方出具相应财务收据;燃气、通讯、有线电视等所发生的其他一切公用事业的申请及服务费用,均由乙方根据其实际用量向相关公用服务部门直接申请并每月按时向相关部门缴纳。上述费用于租期起算日开始计算。双方确认,本合同项下乙方向甲方缴纳的各项能源费用均为甲方代相关公用事业部门收取,乙方对此予以确认。
乙方应按时缴纳相关的公共事业费,如因未交纳而造成的停电、停水、停电话等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解决并承担相应责任。
3.4若乙方拖欠租金及其他各项费用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应付而未付金额的
千分之三支付滞纳金(乙方对该条款认真阅读并了解其法律效应,甲乙双方一旦有纠纷,乙方不得否认该条款无效)。
3.5乙方将租金及其他各项费用以人民币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