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ww.shanpow.com--学生评语】
【一】:在校学生学籍证明开据指南 - 合肥学院
【二】:合肥学院学分制
合 肥 学 院
学
分
制
宣
传
手
册
教务处编制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
目 录
合肥学院学分制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试行) ......... 3 合肥学院国际合作教育与交流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修
订) ........................................ 23
合肥学院学分制实施办法(试行) .............. 30
合肥学院学生学业考核管理办法(修订) ........ 41
合肥学院选课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 52
合肥学院学分制暨选课问答 .................... 58www.shanpow.com_合肥学院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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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学院学分制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试行)
为加强学院教育教学管理,维护教学秩序,提高教学质量,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合格人才,根据国家教育部2005年3月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一章 管理模式
第一条 学院本科实行学分制管理模式,包括实施学分制培养方案、选课制、弹性学制等各项制度。学分制是一种以学分为计量单位衡量完成学业状况的教学管理制度。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就可以毕业。
第二条 学院本科实行弹性学制。学生一般在4年内完成人才培养方案规定各教学环节,达到毕业条件者准予毕业;也允许学生因特殊原因,申请提前或延期毕业。提前、延期毕业须办理相关审批手续。提前、延期毕业的时间以学年为单位。实行弹性学制后,修业年限为3至7年。
第二章 入学与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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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应持本院录取通知书和有关证件,按学院规定的报到日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报到的新生,应向所在系请假,并附原单位或所在街道、乡镇证明(病假须附县级以上医院证明),请假一般不得超过两周。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四条 新生入学后,学院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符合招生条件者,由学院区别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到取消入学资格。
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学院立即取消其学籍。情节恶劣的,报请有关部门查究。
第五条 在体检复查中发现患有疾病的新生,经学院指定的医疗单位诊断不宜在校学习的,由本人书面申请,所在系签署意见后报教务处批准,可以保留入学资格一年。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不具有学籍,不享受在校学生的待遇。
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应在下一学年开学前一周内持县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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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医院治疗康复证明向所在系提出书面入学申请,经学院指定的医疗单位复查合格后,重新办理入学手续。复查不合格或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六条 每学期开学时,学生应按学院规定的时间办理注册手续。因故不能如期注册者,应当履行暂缓注册手续。
未按学院规定缴纳学费或者其他不符合注册条件的不予注册。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助学贷款或其他形式资助,办理有关手续后注册。
第三章 学业修读、考核与成绩记载
第七条 学分是用于计算学生学习量的一种计量单位。学习量包括课堂教学、实践、辅导和学生自主学习等时间。每16课时(28学时学习量)计1学分。课程(模块)学分以学期计算。各专业毕业总学分由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确定。
第八条 课程(模块)学习实行选课制,学生修读所选课程(模块)考核合格,即可取得该课程(模块)的学分。学生应接受教师的指导,根据所学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选课规定进行选课,并按照所选定的课程(模块)完成学习。未经选课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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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合肥学院学生评教活动实施方案(试行)
合肥学院学生评教活动实施方案(试行)
院政办【2006】31号
学生评教是学生在教学活动中主体地位的体现,是对教师教学态度、教学效果评价的重要依据,是激励教师提高教学水平的重要手段。为充分发挥学生在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中的主体作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完善我院院、系、专业三级学生评教组织,建立一套科学、系统、规范的学生评教系统。
二、组织领导
成立合肥学院学生评教活动领导小组(另行文)。
三、实施办法
(一)学生评教组织和管理
1.学生评教组织
依托院学生会学习部建立院学生评教中心,依托系学生会学习部建立学生评教分中心,班级学生教学信息员组成专业评教小组。构建院、系、专业三级学生评教组织。
2.学生评教工作的管理
教务处负责学生评教(含网上评教)指标体系的建立,负责汇总学生评教结果,统计并写出分析报告。依靠院、系两级教学督察人员加强对学生评教工作的业务培训和指导。
学生处负责网上评教工作和毕业生质量跟踪调查的组织、落实,充分利用各系健全的学生辅导员队伍,正确引导,精心组织安排、实施每学期结束前的网上评教工作和毕业生质量调查跟踪。
团委、系团总支负责院、系、专业三级学生评教组织的建设和管理,不断提高各班学生教学信息员的组织、协调能力,把他们培养成评教工作的中坚力量。同时,加大对学生评教活动的宣传力度,提高学生对评教活动的认识。
(二)学生评教的主要内容
1、主要评价教师在教学活动中教风和和教学态度、方法、效果,教书育人等方面的情况。
2、反映学生对教学活动和相关职能部门的意见、建议和存在的问题。
3、反映学生在学习方面存在的困难和学风问题。
4、协助教学管理人员和教学督察人员开展评教和教师评学活动。
(三)学生评教方式
1、常规评教
常规评教主要以填写《合肥学院学生评教信息反馈表》和《合肥学院课堂教学情况学生测评表》为主,定期召开不同类型的学生座谈会和毕业生跟踪调查为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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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网上评教
利用教务管理系统中的网上评教模块对本班级开设课程的授课教师进行评价。
3、电子邮箱和电话评教
学生可利用信箱、电子邮箱和电话,及时反映教学活动及教学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建议、意见。
4、活动评教
教务处、学生处、团委以学生评教组织为依托,开展“我最喜爱的老师”等学生喜闻乐见的活动,丰富学生评教的形式。
四、学生评教信息反馈机制www.shanpow.com_合肥学院教务处。
(一)院三级学生评教组织应充分利用院、系学生会学习部做好学生评教信息反馈工作。
1、系、专业学生评教组织根据教学活动中的实际情况,严肃、公正、认真、负责地填写《合肥学院学生评教信息反馈表》,及时统计、整理、汇总报系教学部门并逐级上报各评教组织。
2、院学生评教中心根据系、专业开展的评教情况和学生反映的问题,及时、认真地统计、整理、汇总定期报送教务处、学生处和团委。
3、各级评教组织定期召开不同类型的学生座谈会,开展形式多样的评教活动。归纳整理学生反映的问题。期初、期中、期末应分别报送学生评教情况总结报告。
4、各级评教组织和学生可利用信箱、电子邮箱和电话及时反映教学活动及教学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建议、意见。
①教务处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电话:2159032 ②学生处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电话:2159043 ③团 委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电话: 2159066
5、开展不同形式的毕业生跟踪调查。根据各行各业对毕业生反映的情况,掌握我院过去教学活动中存在的问题,总结经验,完善和提高我院的办学水平和教学质量。
(二)学生评教信息处理和反馈方式
教务处、学生处、团委和各系(部)根据学生评教反映的信息,及时深入到教学一线了解、调查、核实情况,必要时进行考评,并认真汇总、分类、整理、分析、总结。研究处理措施,及时传递到有关院领导、职能部门、相关系(部)和教师、学生。对学生评教反映的信息主要通过以下四种方式反馈。
1、定期汇编《合肥学院学生评教信息汇总一览》和《学生评教信息统计分析》;
2、定期印发《合肥学院学生评教信息简讯》(每学期三期);
3、学生评教信息专题分析报告;
4、利用校园网、院报、广播等公共平台发布学生评教信息。 —2—
【四】:合肥学院2016年暑假留校学生管理办法的通知
关于2016年暑假留校学生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系:
为了给2016年暑假留校学生创造良好的学习生活条件,体现以人为本的理念,保障学生安全,确保学校安全稳定,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申请范围
申请暑假留校住宿的学生为参加认知实习、三下乡、各类科技和知识竞赛、辅修双学位及考研(考研需持有考研辅导班发票)学生,其他学生均不再留校。
二、申请及审批程序
1.符合申请资格的学生自愿向所在系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合肥学院假期学生留校住宿申请表》。
2.各系对申请者的资格进行审查,与获批准的学生签订《合肥学院学生假期留校安全责任协议书》。
3.为了及时稳妥安排留校学生的住宿事宜,由各系汇总后一次性申报,过期不再补办,学院不接受个人提出的住宿要求。 三、住宿地点
为了便于管理、伙食提供,申请留校住宿的学生由学生处统一安排。
四、日常管理
1.各系要加强对留校学生的日常管理,制定切实可行的管理方案,成立由主管学生工作的书记(或副书记)、辅导员组成的暑假留校学生临时管理机构,明确一名系部领导负总责,安排临时班主任,成立临时班级组织,指定临时班干部、临时寝室长,加强教育,严格管理。各系要对留校学生加强组织纪律和安全教育。
2.各系要安排值班老师加强对留校学生的管理工作。
3.学生处及各物业根据各系提供的申请假期留校住宿的具体人数安排住宿。
4.实行信息及时上报制度,学生个人遇到问题或困难,要及时主动向所在系和辅导员反映;各系对于学生中出现的异常情况要及时处理并上报有关部门。
5.学生处、公管处、保卫处等部门将对各系部的日常管理情况进行检查。 五、暑假留校学生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凭出入证出入校园、学生公寓、学习场所。
2.遵守宿舍管理规定,按学院指定宿舍住宿。遵守作息制度,按时就寝。不在外租房住宿,不在宿舍留宿他人,宿舍按时熄灯、锁门。 3.严格遵守请销假制度,做到有事请假,服从学院考勤管理。 4.严禁从事传销等非法活动。
5.严禁到校内外水塘、湖泊、河流等地游泳。www.shanpow.com_合肥学院教务处。
6.严禁使用热得快、电饭锅等违章大功率电器,确保生命财产安全。 7.自觉遵守学院相关管理规定。 六、其它事项
1.暑假期间留校学生的食宿由公管处负责安排,教室由教务处负责安排。 2.各系将留校学生名单以临时班级为单位加盖公章,于7月5日下班前报学生处,同时报送本系暑期老师值班表及联系电话。
3.住宿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合肥学院学生公寓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违反规定者学院将给予相应处理并取消暑期住宿资格。
4.《合肥学院假期学生留校住宿申请表》、《合肥学院假期留校住宿汇总表》和《合肥学院学生假期留校安全责任协议书》见附件,或在学生处网页下载。
附件一:《合肥学院假期学生留校住宿申请表》 附件二:《合肥学院假期留校住宿汇总表》 附件三:《合肥学院学生假期留校安全责任协议书》 合肥学院
2016年6月16日
附件一
合肥学院假期学生留校住宿申请表
系别: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注:此表系部留存
附件二
合肥学院 系 年 期学生留校住宿汇总表
附件三
合肥学院学生假期留校安全责任协议书
为明确学校和学生在假期留校期间的安全责任与义务,保障学生的安全,维护学校的稳定,根据有关规定,特拟订如下安全责任书。本安全责任书由学校与学生签订。
一、假期期间,学生留校必须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学生家长、辅导员和系部同意并签订安全责任书,办理相关住宿手续后,方视为学生在假期期间正式留校。未经学校同意,学生不得自行滞留学校或者自行到校。学生留校期间发生人身、财产损害事件,且学校行为并无不当的,后果由学生本人承担。
二、学生在假期留校期间,应严格遵守《学生手册》及学校其他各项安全管理规定,有义务听从学校指挥,服从学校管理,不允许学生单独在一间寝室居住,由学校统一安排调整寝室。增强安全防范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并向学校做出安全承诺。
三、假期留校期间,学生应严格遵守《住宿管理规定》。学生必须凭出入证进入学生公寓,并按规定住宿。出入证限由学生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违反规定并给学校及他人造成人身财产损失或其他后果的,由出借出入证的学生本人承担责任。
四、学生在假期留校期间必须按照规定在学校住宿,不允许到校外租住房屋,自行租房造成的后果由学生本人负责。
五、假期留校期间,学生从学校外出要遵守交通法规,因违反规定发生交通事故或出现其他意外事件,造成人身伤亡或经济损失的,由学生本人负责。
六、学生在假期留校期间,在校内外发生违法犯罪、扰乱社会治安行为的,责任自负。 七、学生在假期留校期间,不得到水塘、河流、水库、湖泊等地游泳玩耍,由此造成意外的,由学生本人负责。
八、学生在假期留校期间,要爱护公共设施和设备。损坏者应照价赔偿,对故意损坏公物的除赔偿外,学校将从重处理。
九、学生在假期留校期间,应妥善保管好个人财物,如因个人保管不善的原因造成损失或丢失的,责任自负。
十、学生在假期留校期间,由于其他在学校管理职责范围外,因学生本人或他人行为造成的安全事故或人身伤害、财产损失事故的,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一、此安全责任书一式两份,学生本人、学校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自签订之日起,即具有法律效力。
家长签字(或电话记录): 辅导员签字: 学生签字: 院系盖章: 学生联系电话:
家庭联系电话: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