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文明建设的技术路径就是


节日作文 2019-10-16 17:11:07 节日作文
[摘要]生态文明建设的技术路径就是篇(一):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的路径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的路径2015年03月16日 00:42 来源:学习时报 作者:庄稼汉 李宏伟 (作者系福建省环保厅党组书记、厅长;中央党校马克思主义理论教研部副教授)建设生态文明关键在于制度建设、根本在于制度建设。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只有实

【www.shanpow.com--节日作文】

生态文明建设的技术路径就是篇(一):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的路径


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的路径
 
 
2015年03月16日 00:42
 
来源:学习时报
 
作者:庄稼汉 李宏伟
 
(作者系福建省环保厅党组书记、厅长;中央党校马克思主义理论教研部副教授)
 
  建设生态文明关键在于制度建设、根本在于制度建设。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只有实行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才能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可靠保障。”
 
  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当前,生态文明制度设计缺乏统筹思维,制度碎片化现象突出,制度之间缺乏衔接,制度缺失严重。
 
  经济社会发展考核评价体系不合理。
部分地区仍然存在片面强调经济发展的现象,片面追求GDP的高速增长,过多依靠高投入、高消耗的粗放型经济发展方式,“先污染后治理”的现象没有根本扭转,在干部选拔任用上,重视经济发展情况的考核,忽视生态环境保护情况的评价。
 
  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追究体系不完善。
从地方政府的责任落实上看,还存在生态环境保护情况与干部选拔任用挂钩不紧的问题,过多看重经济社会发展的显性政绩而忽视生态环境保护的隐性政绩;从职能部门的责任落实上看,管发展也要管生态环境保护的要求、生态环境保护“一岗双责”的要求没有真正落实到位,“齐抓共管”变成环保部门“单家独斗”,“责任共担”变成环保部门“一家担责”;
从企业的责任落实上看,还存在“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现象。
 
  生态环境监管体系不健全。
在源头监管方面,还存在重项目环评、轻区域环评的现象,生态红线划定工作整体滞后等问题;
在过程监管方面,还存在在线监控体系覆盖面相对不足、排污许可管理不到位等问题;
在结果严惩方面,还存在以行政处罚代替法律追责、执法部门联动协作机制不健全等问题。
 
从三个方面建设生态文明制度
  加强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包括方方面面,重点要抓好三个方面的制度体系建设。
  建立完善符合生态文明要求的经济社会发展评价体系。
  完善经济社会发展考核评价体系,把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等体现生态文明建设状况的指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评价体系。
考核评价具有“指挥棒”作用,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先导制度。
全国不少地方做了有益探索,比如,福建省取消了对34个县市的地区生产总值考核,实行生态保护优先和农业优先的绩效考评方式。
 
  建立健全符合生态文明建设要求的责任追究体系。
 
落实最严格的地方政府属地责任。
新修订的《环保法》明确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行政区域的环境质量负责;国家实行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并将完成情况纳入地方政府考核内容,作为其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环保目标责任制是环境保护的龙头制度,是落实政府属地责任的重要抓手。
为进一步落实地方政府的属地责任,福建省环保厅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对市长环保目标责任考核内容进行全面改革。
坚持目标导向就是要推动属地责任的标准、要求从模糊向明晰的转变,制定各城市的空气质量考核要求时,明确各市空气达标天数比例必须达到95%以上,达不到要求的扣减分数,超过比例的相应加分,通过对空气质量目标量化考核,有效遏制了空气质量下降的趋势。
落实最严格的部门监管责任。如何强化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形成持续促进生态建设的长效合力,成为当务之急。
福建省率先进行了探索,出台了环保监管“一岗双责”暂行规定。一是明确了职责。除规定环保部门对环境实施统一监管外,还规定了省直44个相关部门和单位的监管责任。二是强化了问责。对环保工作没有落实到位的,追究相应的责任。
  落实最严格的企业主体责任。
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落实企业的环保管理责任制,将环境保护责任落实到每个生产环节、每个生产岗位;落实环保责任的奖惩制度,通过完善质控考核办法等考评机制,在企业内部形成环境保护人人有责的奖惩导向;落实企业内部问责制度,落实严格的责任追究措施,一旦发生环境问题,都要进行问责和处理,以此来强化企业的环保责任。
 
  建立健全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的监管体系。
 
 深化源头监管。
 
一是将区域规划环评作为促进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手段,对于布局在流域上游地区、城市上风向、居民密集区等环境敏感区的项目,采取更加严格的审查措施,采用更加先进的治理设施,落实更加严格的环保要求,强化区域布局和产业布局的底线思维和环境约束。
同时,严格项目环评,从严从紧控制“两高一资”、低水平重复建设的项目,从源头堵住高污染高风险企业。
二是严格环境准入。
结合地方实际,在印染、皮革、造纸、水泥等行业制定并实施高于国家标准的排放标准。
三是严格环保红线底线。
根据区位条件和资源禀赋,将陆域红线划分为生物多样性保护红线、重要湿地保护红线等9类红线,将海域生态红线分为海洋自然保护区、海洋特别保护区等4个类型。对红线区实行最严格的管控措施,禁止一切与生态保护无关的开发建设活动,通过划定红线,筑牢安全防线、守住环保底线,用“线”来划“限”,来定规则、定规矩。
 
  创新过程管理。
 
一是严格执行排污许可证制度,实现管理规范化。
福建省制定出台了排污许可证管理办法,将工程项目环保竣工验收作为排污许可证申领的条件之一,以取得排污许可证为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必备条件,加强对污染源的监督管理,有效控制好减少排污总量,规范排污行为。
二是加强监测预警,实现管理精细化。
建设水质、空气等环境因子的自动化监测系统,以先进的技术手段,实现对环境质量变化的及时掌控。对于环境质量的异常波动,强化监测预警、倒查环境隐患。
三是严密监控,实现管理动态化。
扩大污染源在线监控覆盖面,对企业的排污行为做到全程监控。同时,推进污染源监控数据的信息公开,发挥社会的监督作用,实现过程监管的公开透明。
 
  强化结果严惩。
一是严厉打击。采取不定时、不打招呼,直奔现场、直接取证的措施,严厉查处各种违法排污行为。
二是严厉惩处。对环境违法企业,不仅从经济上严查重罚、限期治理,还要充分运用“两高司法解释”,对于达到入刑标准的案件要坚决移送、毫不手软,不以行政处罚代替刑事处罚,强化重典治污的威慑力。
三是严密机制。建立环保、公安、检察、法院等部门联动执法协作机制,提高案件办理水平,确保案件办理效果,加大宣传力度,提升法律敬畏意识。
 
  (作者系福建省环保厅党组书记、厅长;中央党校马克思主义理论教研部副教授)

生态文明建设的技术路径就是篇(二):生态文明建设的实践路径


  生态文明源于对发展的反思,也是对发展的提升。研究生态文明实践上的有关思路,很有必要。
  释放新的经济增长动力
  发展知识产业与环境产业。以可持续发展和生态经济发展模式为基础,以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共同最大化为依据的知识产业和环境产业,在本质上体现经济持续增长和环境保护的完美结合,是一种经济与环境达到双赢的产业形态,将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
  知识产业发展的直接结果,是减少发展对基本物质资源的需要,替代物质资源,优化国民经济产生要素,倍增国民经济增长。中国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需要环境产业相应的迅速发展作为基础性保障条件和必要性支撑条件。作为战略性新兴产业之一,环境产业是环境保护的物质基础和技术保障,是推进节能减排的重要支撑。同时,环境产业具有全方位渗透特性和高科技支撑特性,全方位、多层次渗透于国民经济的各个环节,其发展可带动相关产业技术升级和产业结构调整,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获得持续经济增长的重要保障条件。
  深化改革释放生态文明建设的制度红利。生态文明建设的高度社会化和高度市场化,决定了生态文明建设决不是单纯的技术问题,它本质上是社会问题,涉及到各方面利益关系的问题。这就需要通过制度建设才能把生态文明的理念转化为实践,通过规范的制度建设才能处理好生态文明建设中的各种复杂关系,才能对个体的行为形成约束和激励。生态文明制度建设主要包括三大类型的制度:第一类属于主要解决整个社会宏观领域的问题的政府监管性制度。如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决定》指出要划定生态保护红线,通过制定节能减排目标并以此为创新转型的重要突破口。第二类是以市场主体交易的形式使社会保护生态环境的成本最小化来实施的制度,如碳排放权、排污权、水权交易等制度。第三类是主要解决微观领域和局部范围中责任追究和赔偿问题的补充救济性制度,如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追究制度、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等。
  建设生态文明同时要改革生态经济的运行体制。生态经济的本质特征决定了生态经济要有特殊的资源配置方式。生态经济运行应以计划配置为主导,计划配置与市场配置、自然配置相协调的多元配置机制。生态经济领域起主导作用的计划配置根本不同于遵循行政长官意志高于一切原则的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的高度集中计划机制,而是遵循人、社会与自然界协调发展规律,最大限度满足人类全面需要的计划配置。
  重构经济社会发展体系
  转型需求结构——加强生态环境建设扩大内需。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增长过程中的需求结构演进符合工业化初中期阶段需求结构演进逻辑,经济增长绩效较好。资本年均增长率是所有要素中最快的,达到了12.4%,资本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超过75%,拉动经济增长接近8个百分点。经济发展现状及发展趋势表明,中国经济发展即将进入后工业化阶段,调整需求结构促进中国经济持续均衡增长的重点在于:依赖提高消费需求增强经济增长的持续性及稳定性,依赖适度的投资需求和出口需求扩张,优化投资结构和出口结构,以保持一定的经济增长速度。
  生态环保建设需求巨大,是稳增长的重要引擎。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中国将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加快城镇治污设施、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工程、国家十大重点节能工程、重点防护林和天然林保护工程建设。“十二五”时期中国生态环保投入将达到3.4万亿元,并可带动更大规模的相关基础设施、技术、设备和服务需求,这对于激发内需、优化结构能够发挥多重、叠加和持久的效应。
  缓解社会主要矛盾的主要方面——增加满足民众需要的生态型公共产品。生态型公共产品供给不足已成为近年来群体性事件多发,造成社会不稳定的重要诱因之一。经过30多年的经济高速增长,在大多数经济产品已经过剩而生态型公共产品却供给不足的情况下,政府已具备强大的经济实力和雄厚的财政基础,应将提供满足民生需要的生态型公共产品作为重要职能之一,确立政府主导型的生态经济战略,取经济之长,补生态之短,推动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
  概而言之,生态文明建设的实践思路应是:发展以可持续发展和生态经济发展模式为基础、以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共同最大化为依据的知识产业和环境产业,把生态文明理念转化为实践,处理好各种关系,构建富有约束和激励机制的相关制度,改革生态经济的运行体制,释放新的经济增长动力;把加强生态环境建设作为扩大内需促进增长的重要措施,提高消费需求增强经济增长的持续性及稳定性,提高政府供给生态型公共产品的绩效,满足民生需要缓解社会主要矛盾,重构经济社会发展体系。
  (作者单位:武汉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生态文明建设的技术路径就是篇(三):水十条|探索水生态文明建设五大基本路径


2015年,备受瞩目的《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简称“水十条”)正式出台,这是继《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之后,我国污染防治领域又一项重大的纲领性文件。“水十条”为当前和今后较长一段时期内水生态文明建设勾勒了一幅清晰明了的路线图,必将对我国推进整个生态文明建设和美丽中国建设,乃至经济社会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的转变产生重要而深远的影响,意义重大。
生态文明建设的基本路径是生态经济建设、生态政治建设、生态文化建设、生态社会建设和生态产品建设。其中,发展循环经济、低碳经济和绿色经济,强化政府环境责任、施行绿色政绩考核和政府环境问责,研发资源高效利用和循环利用的新技术和新工艺,发展环保NGO、壮大环保公众参与,加强环境治理和生态修复等,应成为我国当前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核心举措。“水十条”指出了水生态经济建设、水生态政治建设、水生态文化建设、水生态社会建设和水生态产品建设五大基本路径。
关于水生态经济建设,“水十条”从产业结构、经济布局等深层次问题入手,强调把水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作为经济发展的刚性约束,提出了调整产业结构、优化空间布局、推进循环发展等多项具体政策措施,着力推动经济结构转型升级,建立新的发展模式。譬如,在地下水易受污染地区优先种植需肥需药量低、环境效益突出的农作物;在地表水过度开发和地下水超采问题较严重的地区,适当减少用水量较大的农作物种植面积,改种耐旱作物和经济林;推行推进生态健康养殖等。《计划》还高度重视发挥市场经济作用,指出要根据水资源有偿使用的原则,理顺价格和税费政策,推行环境税征收和资源税改革;发展环保设备融资租赁业务,引导社会资本投入水环境保护;推行绿色信贷,重点支持循环经济、污水处理、水资源节约、水生态环境保护、清洁及可再生能源利用等领域,加强环境信用体系建设,加强环保、银行、证券、保险等方面的协作联动,鼓励涉重金属、石油化工、危险化学品运输等高环境风险行业投保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发展环保产业,规范环保产业市场,加快发展环保服务业,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
关于水生态政治建设,“水十条”指出要强化地方政府水环境保护责任;加强部门协调联动,建立全国水污染防治工作协作机制;严格目标任务考核,签订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落实“一岗双责”;分流域、分区域、分海域对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进行考核,并将之作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对未通过年度考核的,要约谈省级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有关负责人,提出整改意见;对不顾生态环境盲目决策,造成水环境质量恶化等严重后果的领导干部,给予组织处理或党纪政纪处分,离任的也要终身追究责任。
关于水生态文化建设,“水十条”指出要整合现有科技资源,加强基础研究和前瞻技术研发,特别是要加快研发重点行业废水深度处理、生活污水低成本高标准处理、海水淡化和工业高盐废水脱盐、饮用水微量有毒污染物处理、地下水污染修复、危险化学品事故和水上溢油应急处置等技术;完善环保技术评价体系,加强共享平台建设,推广示范先进适用技术等等。
关于水生态社会建设,“水十条”指出要依法公开环境信息;加强社会监督,为公众、社会组织提供水污染防治法规培训和咨询,邀请公众全程参与重要环保执法行动和重大水污染事件调查,公开曝光环境违法典型案件,健全举报制度,积极推行环境公益诉讼;构建全民行动格局,树立“节水洁水,人人有责”的行为准则,加强宣传教育,支持民间环保机构、志愿者开展工作,倡导绿色消费新风尚等。
关于水生态产品建设,“水十条”指出要全面控制污染物排放;强化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防治地下水污染;深化重点流域污染防治,加强良好水体保护,加强近岸海域环境保护;采取控源截污、垃圾清理、清淤疏浚、生态修复等措施,整治城市黑臭水体;加强河湖水生态保护,限期恢复侵占自然湿地等水源涵养空间;保护海洋生态,实施海洋生态修复。
来源:中国网
2015年4月16日国务院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水十条”,下称计划),计划提出到2020年,全国水环境质量得到阶段性改善,污染严重水体较大幅度减少,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持续提升,地下水超采得到严格控制,地下水污染加剧趋势得到初步遏制,近岸海域环境质量稳中趋好,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水生态环境状况有所好转。《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从全面控制污染物排放、推动经济结构转型升级、着力节约保护水资源、强化科技支撑、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严格环境执法监管、切实加强水环境管理、全力保障水生态环境安全、明确和落实各方责任、强化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十个方面开展防治行动。
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现将《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                           2015年4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水环境保护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事关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当前,我国一些地区水环境质量差、水生态受损重、环境隐患多等问题十分突出,影响和损害群众健康,不利于经济社会持续发展。为切实加大水污染防治力度,保障国家水安全,制定本行动计划。
总体要求: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以改善水环境质量为核心,按照“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原则,贯彻“安全、清洁、健康”方针,强化源头控制,水陆统筹、河海兼顾,对江河湖海实施分流域、分区域、分阶段科学治理,系统推进水污染防治、水生态保护和水资源管理。坚持政府市场协同,注重改革创新;坚持全面依法推进,实行最严格环保制度;坚持落实各方责任,严格考核问责;坚持全民参与,推动节水洁水人人有责,形成“政府统领、企业施治、市场驱动、公众参与”的水污染防治新机制,实现环境效益、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多赢,为建设“蓝天常在、青山常在、绿水常在”的美丽中国而奋斗。
工作目标:到2020年,全国水环境质量得到阶段性改善,污染严重水体较大幅度减少,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持续提升,地下水超采得到严格控制,地下水污染加剧趋势得到初步遏制,近岸海域环境质量稳中趋好,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水生态环境状况有所好转。到2030年,力争全国水环境质量总体改善,水生态系统功能初步恢复。到本世纪中叶,生态环境质量全面改善,生态系统实现良性循环。
主要指标:
到2020年,长江、黄河、珠江、松花江、淮河、海河、辽河等七大重点流域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总体达到70%以上,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均控制在10%以内,地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总体高于93%,全国地下水质量极差的比例控制在15%左右,近岸海域水质优良(一、二类)比例达到70%左右。京津冀区域丧失使用功能(劣于V类)的水体断面比例下降15个百分点左右,长三角、珠三角区域力争消除丧失使用功能的水体。
到2030年,全国七大重点流域水质优良比例总体达到75%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总体得到消除,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总体为95%左右。
一、全面控制污染物排放
(一)狠抓工业污染防治。取缔“十小”企业。全面排查装备水平低、环保设施差的小型工业企业。2016年底前,按照水污染防治法律法规要求,全部取缔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小型造纸、制革、印染、染料、炼焦、炼硫、炼砷、炼油、电镀、农药等严重污染水环境的生产项目。(环境保护部牵头,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土资源部、能源局等参与,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落实。以下均需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落实,不再列出)
专项整治十大重点行业。制定造纸、焦化、氮肥、有色金属、印染、农副食品加工、原料药制造、制革、农药、电镀等行业专项治理方案,实施清洁化改造。新建、改建、扩建上述行业建设项目实行主要污染物排放等量或减量置换。2017年底前,造纸行业力争完成纸浆无元素氯漂白改造或采取其他低污染制浆技术,钢铁企业焦炉完成干熄焦技术改造,氮肥行业尿素生产完成工艺冷凝液水解解析技术改造,印染行业实施低排水染整工艺改造,制药(抗生素、维生素)行业实施绿色酶法生产技术改造,制革行业实施铬减量化和封闭循环利用技术改造。(环境保护部牵头,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参与)
集中治理工业集聚区水污染。强化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出口加工区等工业集聚区污染治理。集聚区内工业废水必须经预处理达到集中处理要求,方可进入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新建、升级工业集聚区应同步规划、建设污水、垃圾集中处理等污染治理设施。2017年底前,工业集聚区应按规定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并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装置,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提前一年完成;逾期未完成的,一律暂停审批和核准其增加水污染物排放的建设项目,并依照有关规定撤销其园区资格。(环境保护部牵头,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等参与)
(二)强化城镇生活污染治理。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改造。现有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要因地制宜进行改造,2020年底前达到相应排放标准或再生利用要求。敏感区域(重点湖泊、重点水库、近岸海域汇水区域)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应于2017年底前全面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建成区水体水质达不到地表水Ⅳ类标准的城市,新建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要执行一级A排放标准。按照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要求,到2020年,全国所有县城和重点镇具备污水收集处理能力,县城、城市污水处理率分别达到85%、95%左右。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提前一年完成。(住房城乡建设部牵头,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等参与)
全面加强配套管网建设。强化城中村、老旧城区和城乡结合部污水截流、收集。现有合流制排水系统应加快实施雨污分流改造,难以改造的,应采取截流、调蓄和治理等措施。新建污水处理设施的配套管网应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投运。除干旱地区外,城镇新区建设均实行雨污分流,有条件的地区要推进初期雨水收集、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到2017年,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建成区污水基本实现全收集、全处理,其他地级城市建成区于2020年底前基本实现。(住房城乡建设部牵头,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等参与)
推进污泥处理处置。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应进行稳定化、无害化和资源化处理处置,禁止处理处置不达标的污泥进入耕地。非法污泥堆放点一律予以取缔。现有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应于2017年底前基本完成达标改造,地级及以上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率应于2020年底前达到90%以上。(住房城乡建设部牵头,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环境保护部、农业部等参与)
(三)推进农业农村污染防治。防治畜禽养殖污染。科学划定畜禽养殖禁养区,2017年底前,依法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提前一年完成。现有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要根据污染防治需要,配套建设粪便污水贮存、处理、利用设施。散养密集区要实行畜禽粪便污水分户收集、集中处理利用。自2016年起,新建、改建、扩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要实施雨污分流、粪便污水资源化利用。(农业部牵头,环境保护部参与)
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制定实施全国农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治方案。推广低毒、低残留农药使用补助试点经验,开展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和统防统治。实行测土配方施肥,推广精准施肥技术和机具。完善高标准农田建设、土地开发整理等标准规范,明确环保要求,新建高标准农田要达到相关环保要求。敏感区域和大中型灌区,要利用现有沟、塘、窖等,配置水生植物群落、格栅和透水坝,建设生态沟渠、污水净化塘、地表径流集蓄池等设施,净化农田排水及地表径流。到2020年,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覆盖率达到90%以上,化肥利用率提高到40%以上,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覆盖率达到40%以上;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提前一年完成。(农业部牵头,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水利部、质检总局等参与)
调整种植业结构与布局。在缺水地区试行退地减水。地下水易受污染地区要优先种植需肥需药量低、环境效益突出的农作物。地表水过度开发和地下水超采问题较严重,且农业用水比重较大的甘肃、新疆(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河北、山东、河南等五省(区),要适当减少用水量较大的农作物种植面积,改种耐旱作物和经济林;2018年底前,对3300万亩灌溉面积实施综合治理,退减水量37亿立方米以上。(农业部、水利部牵头,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部等参与)
加快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以县级行政区域为单元,实行农村污水处理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有条件的地区积极推进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和服务向农村延伸。深化“以奖促治”政策,实施农村清洁工程,开展河道清淤疏浚,推进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到2020年,新增完成环境综合整治的建制村13万个。(环境保护部牵头,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农业部等参与)
(四)加强船舶港口污染控制。积极治理船舶污染。依法强制报废超过使用年限的船舶。分类分级修订船舶及其设施、设备的相关环保标准。2018年起投入使用的沿海船舶、2021年起投入使用的内河船舶执行新的标准;其他船舶于2020年底前完成改造,经改造仍不能达到要求的,限期予以淘汰。航行于我国水域的国际航线船舶,要实施压载水交换或安装压载水灭活处理系统。规范拆船行为,禁止冲滩拆解。(交通运输部牵头,工业和信息化部、环境保护部、农业部、质检总局等参与)
增强港口码头污染防治能力。编制实施全国港口、码头、装卸站污染防治方案。加快垃圾接收、转运及处理处置设施建设,提高含油污水、化学品洗舱水等接收处置能力及污染事故应急能力。位于沿海和内河的港口、码头、装卸站及船舶修造厂,分别于2017年底前和2020年底前达到建设要求。港口、码头、装卸站的经营人应制定防治船舶及其有关活动污染水环境的应急计划。(交通运输部牵头,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部等参与)
二、推动经济结构转型升级
(五)调整产业结构。依法淘汰落后产能。自2015年起,各地要依据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及相关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结合水质改善要求及产业发展情况,制定并实施分年度的落后产能淘汰方案,报工业和信息化部、环境保护部备案。未完成淘汰任务的地区,暂停审批和核准其相关行业新建项目。(工业和信息化部牵头,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等参与)
严格环境准入。根据流域水质目标和主体功能区规划要求,明确区域环境准入条件,细化功能分区,实施差别化环境准入政策。建立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监测评价体系,实行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已超过承载能力的地区要实施水污染物削减方案,加快调整发展规划和产业结构。到2020年,组织完成市、县域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现状评价。(环境保护部牵头,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海洋局等参与)
(六)优化空间布局。合理确定发展布局、结构和规模。充分考虑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重大项目原则上布局在优化开发区和重点开发区,并符合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鼓励发展节水高效现代农业、低耗水高新技术产业以及生态保护型旅游业,严格控制缺水地区、水污染严重地区和敏感区域高耗水、高污染行业发展,新建、改建、扩建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实行主要污染物排放减量置换。七大重点流域干流沿岸,要严格控制石油加工、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医药制造、化学纤维制造、有色金属冶炼、纺织印染等项目环境风险,合理布局生产装置及危险化学品仓储等设施。(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牵头,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等参与)
推动污染企业退出。城市建成区内现有钢铁、有色金属、造纸、印染、原料药制造、化工等污染较重的企业应有序搬迁改造或依法关闭。(工业和信息化部牵头,环境保护部等参与)
积极保护生态空间。严格城市规划蓝线管理,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应保留一定比例的水域面积。新建项目一律不得违规占用水域。严格水域岸线用途管制,土地开发利用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要求,留足河道、湖泊和滨海地带的管理和保护范围,非法挤占的应限期退出。(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牵头,环境保护部、水利部、海洋局等参与)
(七)推进循环发展。加强工业水循环利用。推进矿井水综合利用,煤炭矿区的补充用水、周边地区生产和生态用水应优先使用矿井水,加强洗煤废水循环利用。鼓励钢铁、纺织印染、造纸、石油石化、化工、制革等高耗水企业废水深度处理回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牵头,水利部、能源局等参与)
促进再生水利用。以缺水及水污染严重地区城市为重点,完善再生水利用设施,工业生产、城市绿化、道路清扫、车辆冲洗、建筑施工以及生态景观等用水,要优先使用再生水。推进高速公路服务区污水处理和利用。具备使用再生水条件但未充分利用的钢铁、火电、化工、制浆造纸、印染等项目,不得批准其新增取水许可。自2018年起,单体建筑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新建公共建筑,北京市2万平方米、天津市5万平方米、河北省10万平方米以上集中新建的保障性住房,应安装建筑中水设施。积极推动其他新建住房安装建筑中水设施。到2020年,缺水城市再生水利用率达到20%以上,京津冀区域达到30%以上。(住房城乡建设部牵头,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环境保护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等参与)
推动海水利用。在沿海地区电力、化工、石化等行业,推行直接利用海水作为循环冷却等工业用水。在有条件的城市,加快推进淡化海水作为生活用水补充水源。(发展改革委牵头,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海洋局等参与)
三、着力节约保护水资源
(八)控制用水总量。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健全取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体系。加强相关规划和项目建设布局水资源论证工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城市总体规划的编制、重大建设项目的布局,应充分考虑当地水资源条件和防洪要求。对取用水总量已达到或超过控制指标的地区,暂停审批其建设项目新增取水许可。对纳入取水许可管理的单位和其他用水大户实行计划用水管理。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用水要达到行业先进水平,节水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运。建立重点监控用水单位名录。到2020年,全国用水总量控制在6700亿立方米以内。(水利部牵头,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部等参与)
严控地下水超采。在地面沉降、地裂缝、岩溶塌陷等地质灾害易发区开发利用地下水,应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严格控制开采深层承压水,地热水、矿泉水开发应严格实行取水许可和采矿许可。依法规范机井建设管理,排查登记已建机井,未经批准的和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自备水井,一律予以关闭。编制地面沉降区、海水入侵区等区域地下水压采方案。开展华北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超采区内禁止工农业生产及服务业新增取用地下水。京津冀区域实施土地整治、农业开发、扶贫等农业基础设施项目,不得以配套打井为条件。2017年底前,完成地下水禁采区、限采区和地面沉降控制区范围划定工作,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提前一年完成。(水利部、国土资源部牵头,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部等参与)
(九)提高用水效率。建立万元国内生产总值水耗指标等用水效率评估体系,把节水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地方政府政绩考核。将再生水、雨水和微咸水等非常规水源纳入水资源统一配置。到2020年,全国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比2013年分别下降35%、30%以上。(水利部牵头,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等参与)
抓好工业节水。制定国家鼓励和淘汰的用水技术、工艺、产品和设备目录,完善高耗水行业取用水定额标准。开展节水诊断、水平衡测试、用水效率评估,严格用水定额管理。到2020年,电力、钢铁、纺织、造纸、石油石化、化工、食品发酵等高耗水行业达到先进定额标准。(工业和信息化部、水利部牵头,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质检总局等参与)
加强城镇节水。禁止生产、销售不符合节水标准的产品、设备。公共建筑必须采用节水器具,限期淘汰公共建筑中不符合节水标准的水嘴、便器水箱等生活用水器具。鼓励居民家庭选用节水器具。对使用超过50年和材质落后的供水管网进行更新改造,到2017年,全国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12%以内;到2020年,控制在10%以内。积极推行低影响开发建设模式,建设滞、渗、蓄、用、排相结合的雨水收集利用设施。新建城区硬化地面,可渗透面积要达到40%以上。到2020年,地级及以上缺水城市全部达到国家节水型城市标准要求,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提前一年完成。(住房城乡建设部牵头,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水利部、质检总局等参与)
发展农业节水。推广渠道防渗、管道输水、喷灌、微灌等节水灌溉技术,完善灌溉用水计量设施。在东北、西北、黄淮海等区域,推进规模化高效节水灌溉,推广农作物节水抗旱技术。到2020年,大型灌区、重点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任务基本完成,全国节水灌溉工程面积达到7亿亩左右,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55以上。(水利部、农业部牵头,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参与)
(十)科学保护水资源。完善水资源保护考核评价体系。加强水功能区监督管理,从严核定水域纳污能力。(水利部牵头,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等参与)
加强江河湖库水量调度管理。完善水量调度方案。采取闸坝联合调度、生态补水等措施,合理安排闸坝下泄水量和泄流时段,维持河湖基本生态用水需求,重点保障枯水期生态基流。加大水利工程建设力度,发挥好控制性水利工程在改善水质中的作用。(水利部牵头,环境保护部参与)
科学确定生态流量。在黄河、淮河等流域进行试点,分期分批确定生态流量(水位),作为流域水量调度的重要参考。(水利部牵头,环境保护部参与)
四、强化科技支撑
(十一)推广示范适用技术。加快技术成果推广应用,重点推广饮用水净化、节水、水污染治理及循环利用、城市雨水收集利用、再生水安全回用、水生态修复、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等适用技术。完善环保技术评价体系,加强国家环保科技成果共享平台建设,推动技术成果共享与转化。发挥企业的技术创新主体作用,推动水处理重点企业与科研院所、高等学校组建产学研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示范推广控源减排和清洁生产先进技术。(科技部牵头,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农业部、海洋局等参与)
(十二)攻关研发前瞻技术。整合科技资源,通过相关国家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加快研发重点行业废水深度处理、生活污水低成本高标准处理、海水淡化和工业高盐废水脱盐、饮用水微量有毒污染物处理、地下水污染修复、危险化学品事故和水上溢油应急处置等技术。开展有机物和重金属等水环境基准、水污染对人体健康影响、新型污染物风险评价、水环境损害评估、高品质再生水补充饮用水水源等研究。加强水生态保护、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水环境监控预警、水处理工艺技术装备等领域的国际交流合作。(科技部牵头,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农业部、卫生计生委等参与)
(十三)大力发展环保产业。规范环保产业市场。对涉及环保市场准入、经营行为规范的法规、规章和规定进行全面梳理,废止妨碍形成全国统一环保市场和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健全环保工程设计、建设、运营等领域招投标管理办法和技术标准。推进先进适用的节水、治污、修复技术和装备产业化发展。(发展改革委牵头,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海洋局等参与)
加快发展环保服务业。明确监管部门、排污企业和环保服务公司的责任和义务,完善风险分担、履约保障等机制。鼓励发展包括系统设计、设备成套、工程施工、调试运行、维护管理的环保服务总承包模式、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等。以污水、垃圾处理和工业园区为重点,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牵头,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等参与)

本文来源:https://www.shanpow.com/xx/493509/

《生态文明建设的技术路径就是.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文档为doc格式

相关阅读
  • 节日作文600字精选3篇 节日作文600字精选3篇
  • 中华传统节日作文(合集九篇) 中华传统节日作文(合集九篇)
  • 节日作文开头集合3篇 节日作文开头集合3篇
  • 节日作文600字范文汇总三篇 节日作文600字范文汇总三篇
  • 节日作文500字(锦集5篇) 节日作文500字(锦集5篇)
  • 中秋节作文200字-节日作文汇编9篇 中秋节作文200字-节日作文汇编9篇
  • 节日作文600字初二【二十一篇】 节日作文600字初二【二十一篇】
  • 节日作文300字左右锦集十六篇 节日作文300字左右锦集十六篇
为您推荐
  • 节日作文高二范文(通用13篇)
    节日作文高二范文(通用13篇)
    春天,又称春季,是四季中的第一个季节,指立春至立夏期间,含节气有立春、雨水、惊蛰、春分、清明、谷雨。是万物复苏的季节。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节日作文高二范文(通用13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 节日作文300字左右范文(精选十六篇)
    节日作文300字左右范文(精选十六篇)
    以下是小编整理的节日作文300字左右范文(精选十六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 最吸引我的节日作文范文十四篇
    最吸引我的节日作文范文十四篇
    中秋节,又称拜月节。中秋节自古便有祭月、赏月、吃月饼、玩花灯、赏桂花、饮桂花酒等民俗,流传至今,经久不息。中秋节以月之圆兆人之团圆,为寄托思念故乡,思念亲人之情,祈盼丰收、幸福,成为丰富多彩、弥足珍贵的文化遗产。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最吸引我的节日作文范文十四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 中秋节-节日作文1000字范文(精选16篇)
    中秋节-节日作文1000字范文(精选16篇)
    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中秋节-节日作文1000字范文(精选16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 节日作文高二(锦集15篇)
    节日作文高二(锦集15篇)
    春天,又称春季,是四季中的第一个季节,指立春至立夏期间,含节气有立春、雨水、惊蛰、春分、清明、谷雨。是万物复苏的季节。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节日作文高二(锦集15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 中国传统节日作文精选十七篇
    中国传统节日作文精选十七篇
    许多人都有写作经验,他们对写作并不陌生。作文必须围绕主题,围绕同一主题进行深入讲解。无论如何,我们应该避免杂乱无章,主题松散甚至没有主题。以下是小编整理的中国传统节日作文精选十七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 传统节日作文【汇编五篇】
    传统节日作文【汇编五篇】
    重阳节有登高的习俗,人们在这一天或赏菊以陶冶情操,或登高以锻炼体魄,给人生增添了无限乐趣。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传统节日作文【汇编五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 节日作文300字左右精选14篇
    节日作文300字左右精选14篇
    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节日作文300字左右精选14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 节日作文300字左右【十五篇】
    节日作文300字左右【十五篇】
    以下是小编整理的节日作文300字左右【十五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 清明扫墓作文-节日作文范文(通用19篇)
    清明扫墓作文-节日作文范文(通用19篇)
    传统,世代相传、从历史沿传下来的思想、文化、道德、风俗、艺术、制度以及行为方式等。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清明扫墓作文-节日作文范文(通用19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