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十一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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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中共十一大篇1:中国共产党第十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中国共产党第十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发布时间: 2005-8-25 9:19:19 被阅览数: 578 次 来源: 中国千灯党教信息网文字 〖 大 中 小 〗自动滚屏(右键暂停) 图为大会现场。 1977年8月12~18日在北京举行。出席代表1510人,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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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十一大篇1:中国共产党第十一次全国代表大会

中国共产党第十一次全国代表大会
发布时间: 2005-8-25 9:19:19 被阅览数: 578 次 来源: 中国千灯党教信息网 文字 〖 大 中 小 〗自动滚屏(右键暂停)  
图为大会现场。
    1977年8月12~18日在北京举行。出席代表1510人,代表全国3500多万党员。华国锋主持大会并代表中共中央作政治报告,叶剑英作《关于修改党的章程的报告》,邓小平致闭幕词。大会通过了政治报告、修改党章的报告和《中国共产党章程》。大会总结了同“四人帮”的斗争,宣告“文化大革命”已经结束,重申在本世纪内把我国建设成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是新时期中国共产党的根本任务。但是,由于当时历史条件的限制和华国锋的错误影响,大会没有能够纠正“文化大革命”的错误理论、政策和口号,仍然坚持“以阶级斗争为纲”和“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错误理论,错误判定“四人帮”推行的是一种所谓“极右的反革命的修正主义路线”,强调中国共产党的任务是“反右”而不是纠“左”,继续肯定党内有“走资派”,并继续说像“文化大革命”这种性质的政治大革命还要进行多次等等,因而这次大会未能完成从理论上和中国共产党的指导方针上根本拨乱反正的任务。大会选举了新的中央委员会。
    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二中全会 1978年2月18~23日在北京举行。全会为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五届全国委员会的召开,作了政治上、思想上和组织上的准备。全会对中共中央政治局提出的各项文件进行了认真的讨论。会议通过《政府工作报告》、《1976至1985年发展国民经济10年规划纲要(草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改草案》和《关于修改宪法的报告》,决定提请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国务院总理和国务院其他组成人员、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政协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候选人名单,决定分别提请五届人大和五届政协会议讨论。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的新歌词,也决定提请五届人大会议讨论。
    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 1978年12月18~22日在北京举行。全会中心议题是讨论把全党工作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
    全会作出了从1979年起,把全党工作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的战略决策。在经济建设问题上,从纠正急于求成的错误倾向和全党要注意解决好国民经济重大比例严重失调等问题出发,必须采取一系列新的重大措施,对陷于失调的国民经济比例关系进行调整,对过分集中的经济管理体制着手认真的改革。
    全会重新确定了中国共产党的正确的思想路线,批判了“两个凡是”的错误方针,充分肯定了必须完整、准确地掌握和运用毛泽东思想的科学体系,高度评价了关于真理标准问题的讨论,确定了解放思想,开动脑筋,实事求是,团结一致向前看的指导方针。
    全会重新确立了中国共产党的正确的政治路线,果断地停止使用“以阶级斗争为纲”这个不适用于社会主义社会的口号,否定了中共十一大沿袭的“文化大革命”中的所谓“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以及“文化大革命”今后还要进行多次等“左倾”错误观点。
    全会重新确立了中国共产党的正确的组织路线,决定在组织上健全党规党纪,健全党的民主集中制,反对接受和制造个人崇拜,加强集体领导。
    全会还审查和解决了中国共产党的历史上一批重大冤假错案和一些重要领导人的功过是非问题,其中包括关于1959年庐山会议对彭德怀等人的错误批判和错误结论、关于薄一波等61人案件、关于“反击右倾翻案风”和天安门事件的错误文件,以及对邓小平1975年工作的评价。全会认为,过去那种脱离党和群众的监督,设立专案机构审查干部的方式,弊病极大,必须永远废止。
    全会提出了要注意解决好国民经济重大比例严重失调的要求,制订了加快农业发展的决定,同意将《中共中央关于加快农业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草案)》和《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试行草案)》发到省、自治区、直辖市讨论和试行。为把农业搞上去,必须首先在农村实行改革,推行联产计酬责任制。
    全会提出了健全社会主义民主和加强社会主义法制的任务。
    这些具有重大意义的转变,标志着党重新确立了马克思主义的思想路线、政治路线和组织路线,开始形成了以邓小平为核心的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
    全会增选陈云为政治局委员、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委员、副主席,邓颖超(女)、胡耀邦、王震为政治局委员;增补黄克诚、宋任穷、胡乔木、习仲勋、王任重、黄火青、陈再道、韩光、周惠为中央委员(1982年8月30日中共十二大预备会议予以通过)。
    为了维护党规党法,切实搞好党风,全会决定建立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全会选举产生了中纪委书记、常务书记、副书记、常委和委员。
    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五中全会 1980年2月23~29日在北京举行。全会的大部分议程是关于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以适应发展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通过7项决定:提前召开中共十二次代表大会;《中国共产党章程(草案)》;《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增选胡耀邦、赵紫阳为政治局常委,重新设立中共中央书记处,选举胡耀邦为中央委员会总书记,万里、王任重、方毅、谷牧、宋任穷、余秋里、杨得志、胡乔木、胡耀邦、姚依林、彭冲为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彻底为刘少奇同志平反,撤销八届十二中全会强加给他的“叛徒、内奸、工贼”的罪名和把他“永远开除出党,撤销其党内外的一切职务”的错误决议,撤销原审查报告,恢复刘少奇同志作为伟大的马克思主义者和无产阶级革命家、党和国家的主要领导人之一的名誉,因刘少奇同志问题受株连造成的冤假错案,由有关部门予以平反;批准汪东兴、纪登奎、吴德、陈锡联的辞职请求,免除或提请免除他们所担任的党和国家的领导职务;建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修改宪法第45条,取消公民“有运用大鸣、大放、大辩论、大字报的权利”的规定。
    中国共产党十一届六中全会 1981年6月27~29日在北京举行。全会一致通过《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决议》肯定了毛泽东的历史地位和毛泽东思想,实事求是地评价了建国32年来的功过是非,彻底否定了“文化大革命”和“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理论。全会一致同意华国锋辞去党中央主席和中央军委主席职务的请求。选举胡耀邦为中央委员会主席;赵紫阳、华国锋为中央委员会副主席;邓小平为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由胡耀邦、叶剑英、邓小平、赵紫阳、李先念、陈云、华国锋组成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增选习仲勋为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
    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七中全会 1982年8月6日在北京举行。全会决定1982年9月1日召开中共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全会审议并通过了中央委员会向中共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的报告和《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改草案)》,一致决定将这两个文件提交中共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审议。全会还讨论并通过了分别给我们党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刘伯承同志、蔡畅同志的致敬信。

中共十一大篇2:三、党的第十一次全国代表大会

三、党的第十一次全国代表大会
  2011年05月25日05:39
  十届三中全会和邓小平再次复职  粉碎“四人帮”后,根据形势发展的需要,提前召开党的第十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以便确定党的工作方针,选出新的中央委员会,已经势在必行。为此,1977年3月召开的中央工作会议通过了关于提前召开党的十一大的决定。  在全国局势逐步稳定的基础上,1977年7月16日至21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首先通过追认华国锋为中共中央主席、中共中央军委主席的决定;通过《关于王洪文、张春桥、江青、姚文元反党集团的决议》,决定开除王、张、江、姚的党籍,撤销他们的党内外一切职务。  这次会议最重要的成果,是邓小平再次复出,担任中央党政军领导职务。会议决定全部恢复“反击右倾翻案风”时邓小平被撤销的职务,即中共中央委员、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共中央副主席、中共中央军委副主席、国务院副总理、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长。  邓小平在会上作了复出后的第一次正式讲话。他首先表达了对为中国革命作出伟大历史贡献的毛泽东的崇敬,对领导粉碎和揭批“四人帮”的党中央的拥护。接着,他坦诚地表示了对于重新出来工作的心情,并再一次强调:“要对毛泽东思想有一个完整的准确的认识,要善于学习、掌握和运用毛泽东思想的体系来指导我们各项工作。只有这样,才不至于割裂、歪曲毛泽东思想,损害毛泽东思想。”“毛泽东同志倡导的作风,群众路线和实事求是这两条是最根本的东西”,“对我们党的现状来说,我个人觉得,群众路线和实事求是特别重要”[1]。邓小平对实事求是的倡导,有鲜明的针对性,有效地抵制了“两个凡是”的影响。  鉴于党的十大以来国内形势的重大变化,十届三中全会批准3月中央工作会议关于提前召开党的十一大的决定,并为大会的召开作了必要的准备。全会一致通过党的第十一次全国代表大会议程,讨论并基本通过第十届中央委员会的政治报告、关于修改党的章程的报告和党章修改草案,决定在1977年下半年的适当时间召开党的第十一次全国代表大会。  党的十届三中全会的各项决策、特别是关于重新恢复邓小平职务的决定,得到了全党和全国各族人民的热烈拥护。7月22日,全会公报公布的当晚,北京市不少群众自发走上街头表达自己的欣喜之情。23日,首都100多万军民怀着喜悦的心情冒雨举行庆祝游行,同时,十万各界群众在工人体育场举行盛大的庆祝集会,热烈欢呼党的十届三中全会的召开。全国各地也纷纷举行庆祝会。人们用“英明的决策、伟大的胜利”来称颂全会,用“全党欢呼,全军振奋,人民欣慰!”这样的词句表达对邓小平重新恢复工作的拥护。  邓小平的重新复出,顺应了党内外广大干部和群众的要求,有力地推动了各个领域亟待开展的拨乱反正的工作。  党的十一大的召开  1977年8月12日至18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北京召开。出席大会的代表共1510名,这时全国有党员3500多万。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华国锋代表中央委员会所作的政治报告;听取了叶剑英所作的关于修改党章的报告,通过了经过修改的《中国共产党章程》;选出了新一届中央委员会,当选的中央委员201名,候补中央委员132名。  8月19日,党的十一届一中全会选出中央领导机构。华国锋为中央委员会主席,叶剑英、邓小平、李先念、汪东兴为中央委员会副主席,并由他们组成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华国锋、韦国清、乌兰夫、方毅、邓小平、叶剑英、刘伯承、许世友、纪登奎、苏振华、李先念、李德生、吴德、余秋里、汪东兴、张廷发、陈永贵、陈锡联、耿飚、聂荣臻、倪志福、徐向前、彭冲为中央政治局委员,陈慕华、赵紫阳、赛福鼎?艾则孜为中央政治局候补委员。  十一大政治报告宣布,以粉碎“四人帮”为标志,“文化大革命”宣告结束。这次大会的历史责任,是要调动党内外、国内外一切积极因素,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为在本世纪把我国建设成为伟大的社会主义的现代化强国而奋斗。报告初步总结了揭批“四人帮”的斗争,批判了“四人帮”宣扬的“老干部是民主派,民主派就是走资派”等谬论,顺应了民心。但是,由于“文化大革命”造成的政治上、思想上的混乱难以在短时间内消除,报告仍然肯定了“文化大革命”,认为“这种政治性质的大革命今后还要进行多次”。对“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理论”,报告给予了高度评价,认为是“当代马克思主义最重要的成果”;对党在现阶段的主要任务,报告坚持“以阶级斗争为纲”,强调要“在两个阶级、两条道路的激烈斗争中,实现安定团结,巩固无产阶级专政,巩固和发展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胜利成果,以最终达到天下大治的目的。”  在讨论十一大政治报告时,一些同志对报告中某些“左”倾观点提出批评。有的同志反对提“无产阶级在各个文化领域实行专政”;有的同志说,毛泽东讲过“文化大革命”犯有“打倒一切、全面内战”的错误,而报告对“文化大革命”全盘肯定,高度赞扬,是不合适的;还有的同志针对报告中关于“社会主义历史阶段始终存在阶级斗争”的论断指出,“始终”的提法在理论上说不通。聂荣臻在书面发言中针对“两个凡是”的方针指出,我们学习和运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一定要掌握精神实质,把基本原理当作行动指南,坚决反对把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每一句话当作脱离时间、地点、条件的教条。然而,在政治报告定稿时,这些意见没有被接受,从而使“文化大革命”的一些错误理论仍然得到延续。  大会通过的新党章对十大的党章作了一些必要修改,把“在本世纪内,党要领导全国各族人民把我国建设成为农业、工业、国防和科学技术现代化的社会主义强国”写进总纲。叶剑英在修改党章的报告中着重指出,全党要保持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优良作风,特别要恢复党的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并使之不断健全。但新党章未能从根本上纠正十大党章中一些“左”倾错误观点,继续肯定了“以阶级斗争为纲”和“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等导致“文化大革命”的错误理论。  不过,已经重新参加中央领导工作的邓小平为拨乱反正作了又一次有力推动。他在大会的闭幕词中号召全党:一定要恢复和发扬毛主席为我们党树立的群众路线、实事求是、批评和自我批评、谦虚谨慎、戒骄戒躁、艰苦奋斗和民主集中制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在全党、全军、全国努力造成一个又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纪律又有自由,又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生动活泼,那样一种政治局面。邓小平的讲话,抓住了实现拨乱反正任务的关键。在他的倡导下,一个有利于解放思想、纠正“左”倾错误的氛围开始在党内外逐步形成。  党的十一大在揭批“四人帮”和动员全国人民进行现代化建设方面起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但限于历史条件,大会没能承担起纠正“文化大革命”的错误,为实现历史转折制定正确的路线方针这一任务。随后,在9月9日毛主席纪念堂落成典礼上,华国锋把党的十一大路线概括为:高举毛主席的伟大旗帜,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抓纲治国,继续革命,为建设社会主义的现代化强国而奋斗。  根据十一大通过的党章,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从1977年10月起相继召开新的一届党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党委。与此同时,在中央直属机关和中央国家机关及人民团体中,陆续恢复建立党委或党组。新产生的党委或党组,注意清除追随“四人帮”的帮派分子,起用了大批在“文化大革命”中被打倒的久经考验的老干部,使党在各地区、各部门的领导得到充实和加强。  国家政治生活正常秩序的恢复  同提前召开党的十一大一样,鉴于国家形势发生的重大变化,提前召开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对各级政权组织进行调整也势在必行。根据中央的部署,从1977年11月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先后召开新一届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新一届政府领导人。  1978年2月26日至3月5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北京举行。出席大会的代表共3456人。华国锋代表国务院作政府工作报告。大会选举叶剑英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宋庆龄等20人为副委员长;决定华国锋为国务院总理,邓小平、李先念等13人为副总理,并决定了国务院组成人选。同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相比,这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领导成员中,“文化大革命”中的造反派代表人物没有了,一些难以胜任国家领导工作的劳动模范代表改任了相应的工作,一批德高望重的老一辈革命家重新回到国家领导岗位。大会再一次重申了到20世纪末实现农业、工业、国防和科学技术现代化的奋斗目标,通过了重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这部宪法基本上恢复了1954年宪法中一些好的原则和内容,并且以根本大法的形式,规定全国人民在新时期的总目标是实现农业、工业、国防和科学技术四个现代化,建设社会主义的现代化强国。但是,它未能彻底纠正1975年宪法中的错误,仍然把“坚持无产阶级专政下的继续革命”列入历史新时期的总任务中,还保留了公民有“运用大鸣、大放、大辩论、大字报的权利”和将“革命委员会”作为“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执行机关”、“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等条款。  不过,这次大会在总体上还是推进了拨乱反正,对加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作了进一步动员,对国家工作正常秩序的恢复起了推动作用。大会恢复了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时撤销的最高人民检察院,选出了新的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从而使社会主义的法制建设开始得到恢复。1978年4月13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在全国普遍进行一次新宪法宣传教育的通知》,要求集中必要的力量和时间,对新宪法大张旗鼓地进行一次普遍宣传教育,以提高广大干部和人民群众的政治觉悟,加强社会主义法制观念。4月24日至5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全国人民司法工作会议,讨论了加强社会主义法制的问题。李先念在会上的讲话中要求,一定要通过揭批“四人帮”,把被“四人帮”破坏了的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恢复、发扬起来。5月24日,中共中央发出通知,要求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应立即建立组织,以便开展工作。根据宪法的规定,各地很快恢复建立了检察机关。6月20日,中共中央发出通知,决定成立由黄火青等六人组成的中央政法小组。这标志着党对政法工作的统一领导得到进一步加强。  1978年2月24日至3月8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五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在北京举行。这样的政协大会,已经有13年没有开过了。出席会议的委员有1862人。会议听取了第四届全国政协常委会的工作报告,选举产生了新一届政协领导成员。邓小平当选为第五届全国政协主席,乌兰夫等22人当选为副主席。政协组织在“文化大革命”期间基本停止活动。这次大会的召开,对于加强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及无党派代表人士的合作,巩固人民民主统一战线,恢复和健全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和政治协商制度,具有重要意义。邓小平在会上发表讲话强调,我国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时期,实现社会主义的四个现代化,是前所未有的伟大事业,是一场极其深刻的革命。我国革命统一战线必将在实现新时期总任务的斗争中,在向四个现代化的伟大进军中,发挥它的重要作用。  随着政协会议的召开,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陆续调整或重建组织机构,逐渐恢复正常工作。违反党的统一战线政策的若干错误开始有所纠正。在民族工作中,对少数民族地区影响重大的“新内人党”冤案[2]在1978年4月获得平反。在侨务工作中,开始纠正因所谓“海外关系”而歧视、迫害归国华侨和侨眷的现象,对广大侨眷、归侨采取一视同仁、不得歧视、根据特点、适当照顾的政策,充分调动他们社会主义建设的积极性。在宗教问题上,宪法规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得到重申,信教群众的正当宗教活动得到必要的保护和管理。在“文化大革命”中受到严重破坏的统一战线工作逐步得到恢复。  此外,1978年9月至10月,被拖延了十多年的共青团、工会和妇联的全国代表大会也相继召开,选举了新一届领导成员,并根据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任务的需要制定了新的工作章程。工、青、妇组织在国家建设和社会生活中重新发挥出应有的作用。鉴于共青团组织早已恢复,“文化大革命”中成立的红卫兵组织不再继续存在。同年10月27日,共青团中央十届一中全会通过恢复少先队的决议,红小兵组织即行撤销。  党的十一大和上述一系列会议的召开,使“文化大革命”中被打乱的党和国家政治生活的正常秩序逐步得到恢复,开始走上正常轨道。但党的指导思想仍然没有从根本上转变,党和国家的工作总体上还是处在徘徊中前进的局面。  注:  [1]邓小平:《完整地准确地理解毛泽东思想》(1977年7月21日),《邓小平文选》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42、45页。  [2]“新内人党”即内蒙古人民革命党。该党是1925年建立的坚持反帝反封建革命纲领的具有统一战线性质的党,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曾发挥过积极作用,1946年解散。“文化大革命”期间,康生、谢富治多次提出“新内人党”问题,将其作为攻击内蒙古自治区党政军领导人的依据,造成“新内人党”冤案。

中共十一大篇3:中共十一大至十八大的三中全会公报(全文)


中国共产党第十一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公报
(1978年12日20通过)
 
中国共产党第十一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于一九七八年十二月十八日至二十二日在北京举行。出席会议的中央委员一百六十九人、候补中央委员一百一十二人。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主席华国锋,副主席叶剑英、邓小平、李先念、陈云、汪东兴出席了会议。华国锋同志主持了这次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
在全会前,召开了中央工作会议,为全会作了充分准备。
全会决定,鉴于中央在二中全会以来的工作进展顺利,全国范围的大规模的揭批林彪、“四人帮”的群众运动已经基本上胜利完成,全党工作的着重点应该从一九七九年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全会讨论了国际形势和外交工作,认为党和政府的对外政策是正确的,成功的。全会讨论了加快农业生产问题和一九七九、一九八○两年国民经济计划的安排,并原则上通过了相应的文件。全会审查和解决了历史上遗留的一批重大问题和一些重要领导人的功过是非问题。为了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全会决定在党的生活和国家政治生活中加强民主,明确党的思想路线,加强党的领导机构和成立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全会增选陈云同志为中央政治局委员、政治局常务委员、中央委员会副主席;增选邓颖超、胡耀邦、王震三同志为中央政治局委员。全会考虑到第十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以来党的生活实际变化和目前党的工作的迫切需要,决定采取临时措施,增补黄克诚、宋任穷、胡乔木、习仲勋、王任重、黄火青、陈再道、韩光、周惠九同志为中央委员,将来提请党的第十二次代表大会对这一增补手续予以追认。全会选举陈云同志为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一书记,邓颖超同志为第二书记,胡耀邦同志为第三书记,黄克诚同志为常务书记,王鹤寿等同志为副书记,并选举了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常务委员和委员。
全会认为,这次会议和会议以前的中央工作会议,在党的历史上具有重大的意义。在两个会议的整个过程中,大家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基础上,解放思想,畅所欲言,充分恢复和发扬了党内民主和党的实事求是、群众路线、批评和自我批评的优良作风,增强了团结。会议真正实现了毛泽东同志所提倡的“又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纪律又有自由,又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生动活泼,那样一种政治局面”。全会决定,一定要把这种风气扩大到全党全军和全国各族人民中去。
(一)
全会对于中央在二中全会以来十个月的工作表示满意。全国揭批林彪、“四人帮”的政治大革命取得了伟大的胜利;国民经济得到了进一步的恢复和发展;全国出现了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我国外交政策得到了重大进展。所有这一切,都为全党把工作着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准备了良好条件。
全会指出,我国在发展国际反霸统一战线、发展同世界各国的友好关系方面,取得了新的重要成就。我国领导人今年内对朝鲜、罗马尼亚、南斯拉夫、柬埔寨、伊朗、缅甸、尼泊尔、菲律宾、孟加拉、日本、泰国、马来西亚、新加坡和亚洲、非洲、拉丁美洲、欧洲一系列国家的访问,中日和平友好条约的缔结,中美两国关系正常化谈判的完成,为亚洲和世界和平作出了重大贡献。但是战争危险仍然严重存在,我们必须加强国防,随时准备击退来自任何方面的侵略者。全会认为,随着中美关系正常化,我国神圣领土台湾回到祖国怀抱、实现统一大业的前景,已经进一步摆在我们的面前。全会欢迎台湾同胞、港澳同胞、海外侨胞,本着爱国一家的精神,共同为祖国统一和祖国建设的事业继续作出积极贡献。
毛泽东同志早在建国初期,特别在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以后,就再三指示全党,要把工作中心转到经济方面和技术革命方面来。毛泽东同志和周恩来同志领导我们党在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重大的成就,但是后来被林彪、“四人帮”打断了,破坏了。此外,由于我们对于社会主义建设缺乏经验,工作指导上发生了一些缺点和错误,也妨碍了党的工作中心转变的完成。现在,全国范围内揭批林彪、“四人帮”的群众运动已经基本上胜利完成,虽然少数地区和部门的运动比较落后,还需要一段时间来抓紧进行,不能一刀切,但是就整体来说,实行全党工作中心转变的条件已经具备。因此,全会一致同意华国锋同志代表中央政治局所提出的决策,现在就应当适应国内外形势的发展,及时地、果断地结束全国范围的大规模的揭批林彪、“四人帮”的群众运动,把全党工作的着重点和全国人民的注意力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这对于实现国民经济三年、八年规划和二十三年设想,实现农业、工业、国防和科学技术的现代化,巩固我国的无产阶级专政,具有重大的意义。我们党所提出的新时期的总任务,反映了历史的要求和人民的愿望,代表了人民的根本利益。我们能否实现新时期的总任务,能否加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并在生产迅速发展的基础上显著地改善人民生活,加强国防,这是全国人民最为关心的大事,对于世界的和平和进步事业也有十分重大的意义。实现四个现代化,要求大幅度地提高生产力,也就必然要求多方面地改变同生产力发展不适应的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改变一切不适应的管理方式、活动方式和思想方式,因而是一场广泛、深刻的革命。我们国内现在还存在着极少数敌视和破坏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反革命分子和刑事犯罪分子,我们决不能放松同他们的阶级斗争,决不能削弱无产阶级专政。但是正如毛泽东同志所说,大规模的急风暴雨式的群众阶级斗争已经基本结束,对于社会主义社会的阶级斗争,应该按照严格区别和正确处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的方针去解决,按照宪法和法律规定的程序去解决,决不允许混淆两类不同性质矛盾的界限,决不允许损害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所需要的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全会要求全党、全军和全国各族人民同心同德,进一步发展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并且立即动员起来,鼓足干劲,群策群力,为在本世纪内把我国建设成为社会主义的现代化强国而进行新的长征。
(二)
为了迎接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伟大任务,会议回顾了建国以来经济建设的经验教训。会议认为,毛泽东同志一九五六年总结我国经济建设经验的《论十大关系》报告中提出的基本方针,既是经济规律的客观反映,也是社会政治安定的重要保证,仍然保持着重要的指导意义。实践证明,保持必要的社会政治安定,按照客观经济规律办事,我们的国民经济就高速度地、稳定地向前发展,反之,国民经济就发展缓慢甚至停滞倒退。现在,我们实现了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恢复和坚持了长时期行之有效的各项经济政策,又根据新的历史条件和实践经验,采取一系列新的重大的经济措施,对经济管理体制和经营管理方法着手认真的改革,在自力更生的基础上积极发展同世界各国平等互利的经济合作,努力采用世界先进技术和先进设备,并大力加强实现现代化所必需的科学和教育工作。因此,我国经济建设必将重新高速度地、稳定地向前发展,这是毫无疑义的。
全会讨论和原则同意一九七九、一九八○两年的国民经济计划安排,建议国务院在修改后提交明年召开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讨论通过。会议认为,这个计划安排是积极的可行的。会议指出,粉碎“四人帮”以后,我国国民经济恢复和发展的步子很快,一九七八年的工农业总产值和财政收入都有较大幅度的增长。但是必须看到,由于林彪、“四人帮”的长期破坏,国民经济中还存在不少问题。一些重大的比例失调状况没有完全改变过来,生产、建设、流通、分配中的一些混乱现象没有完全消除,城乡人民生活中多年积累下来的一系列问题必须妥善解决。我们必须在这几年中认真地逐步地解决这些问题,切实做到综合平衡,以便为迅速发展奠定稳固的基础。基本建设必须积极地而又量力地循序进行,要集中力量打歼灭战,不可一拥而上,造成窝工和浪费。
会议指出,现在我国经济管理体制的一个严重缺点是权力过于集中,应该有领导地大胆下放,让地方和工农业企业在国家统一计划的指导下有更多的经营管理自主权;应该着手大力精简各级经济行政机构,把它们的大部分职权转交给企业性的专业公司或联合公司;应该坚决实行按经济规律办事,重视价值规律的作用,注意把思想政治工作和经济手段结合起来,充分调动干部和劳动者的生产积极性;应该在党的一元化领导之下,认真解决党政企不分、以党代政、以政代企的现象,实行分级分工分人负责,加强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的权限和责任,减少会议公文,提高工作效率,认真实行考核、奖惩、升降等制度。采取这些措施,才能充分发挥中央部门、地方、企业和劳动者个人四个方面的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使社会主义经济的各个部门各个环节普遍地蓬蓬勃勃地发展起来。
会议深入讨论了农业问题,同意将《中共中央关于加快农业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草案)》和《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试行草案)》发到各省、市、自治区讨论和试行。
全会认为,全党目前必须集中主要精力把农业尽快搞上去,因为农业这个国民经济的基础,这些年来受了严重的破坏,目前就整体来说还十分薄弱。只有大力恢复和加快发展农业生产,坚决地、完整地执行农林牧副渔并举和“以粮为纲,全面发展,因地制宜、适当集中”的方针,逐步实现农业现代化,才能保证整个国民经济的迅速发展,才能不断提高全国人民的生活水平。为此目的,必须首先调动我国几亿农民的社会主义积极性,必须在经济上充分关心他们的物质利益,在政治上切实保障他们的民主权利。从这个指导思想出发,全会提出了当前发展农业生产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和经济措施。其中最重要的是:人民公社、生产大队和生产队的所有权和自主权必须受到国家法律的切实保护;不允许无偿调用和占有生产队的劳力、资金、产品和物资;公社各级经济组织必须认真执行按劳分配的社会主义原则,按照劳动的数量和质量计算报酬,克服平均主义;社员自留地、家庭副业和集市贸易是社会主义经济的必要补充部分,任何人不得乱加干涉;人民公社要坚决实行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制度,稳定不变;人民公社各级组织都要坚决实行民主管理、干部选举、帐目公开。会议认为,在今后一个较长时间内,全国粮食征购指标继续稳定在一九七一年到一九七五年“一定五年”的基础上不变,绝对不许购过头粮。为了缩小工农业产品交换的差价,全会建议国务院作出决定,粮食统购价格从一九七九年夏粮上市的时候起提高百分之二十,超购部分在这个基础上再加价百分之五十,棉花、油料、糖料、畜产品、水产品、林产品等农副产品的收购价格也要分别情况,逐步作相应的提高。农业机械、化肥、农药、农用塑料等农用工业品的出厂价格和销售价格,在降低成本的基础上,在一九七九年和一九八○年降低百分之十到十五,把降低成本的好处基本上给农民。农产品收购价格提高以后,一定要保证城市职工的生活水平不致下降。粮食销价一律不动;群众生活必需的其他农产品的销价,也要坚决保持稳定;某些必须提价的,要给予消费者以适当补贴。会议还讨论了加强农业科学教育、制定发展农林牧业的区域规划、建立现代化的农林牧渔业基地、积极发展农村社队工副业等重要问题,决定采取相应的措施。
全会指出,城乡人民的生活必须在生产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改善,必须坚决反对对人民生活中的迫切问题漠不关心的官僚主义态度。同时,我国经济目前还很落后,生活改善的步子一时不可能很大,必须把有关的情况经常告诉人民,并在人民和青年中继续加强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革命思想教育,各级领导同志必须以身作则。
(三)
会议认真地讨论了文化大革命中发生的一些重大政治事件,也讨论了文化大革命前遗留下来的某些历史问题。会议认为,解决好这些问题,对于进一步巩固安定团结的局面,实现全党工作中心的转变,使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万众一心向前看,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为四个现代化努力,是非常必要的。
会议指出:一九七五年,邓小平同志受毛泽东同志委托主持中央工作期间,各方面工作取得很大成绩,全党全军和全国人民是满意的。邓小平同志和中央其他领导同志一道,按照毛泽东同志的指示,对“四人帮”的干扰破坏进行了针锋相对的斗争。“四人帮”硬把一九七五年的政治路线和工作成就说成是所谓“右倾翻案风”,这个颠倒了的历史必须重新颠倒过来。会议指出:一九七六年四月五日的天安门事件完全是革命行动。以天安门事件为中心的全国亿万人民沉痛悼念周恩来同志、愤怒声讨“四人帮”的伟大革命群众运动,为我们党粉碎“四人帮”奠定了群众基础。全会决定撤销中央发出的有关“反击右倾翻案风”运动和天安门事件的错误文件。
会议审查和纠正了过去对彭德怀、陶铸、薄一波、杨尚昆等同志所作的错误结论,肯定了他们对党和人民的贡献。会议指出,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必须遵循毛泽东同志一贯倡导的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的原则。只有坚决地平反假案,纠正错案,昭雪冤案,才能够巩固党和人民的团结,维护党和毛泽东同志的崇高威信。在揭批“四人帮”的群众运动结束以后,这个任务还要坚决抓紧完成。会议一致认为,采取这些步骤,正是完整地、准确地掌握毛泽东思想的科学体系的表现,正是高举毛主席旗帜的表现。
会议认为,过去那种脱离党和群众的监督,设立专案机构审查干部的方式,弊病极大,必须永远废止。
会议对民主和法制问题进行了认真的讨论。会议认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集中统一的领导,需要严格执行各种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资产阶级派性和无政府主义必须坚决反对。但是必须有充分的民主,才能做到正确的集中。由于在过去一个时期内,民主集中制没有真正实行,离开民主讲集中,民主太少,当前这个时期特别需要强调民主,强调民主和集中的辩证统一关系,使党的统一领导和各个生产组织的有效指挥建立在群众路线的基础上。在人民内部的思想政治生活中,只能实行民主方法,不能采取压制、打击手段。要重申不抓辫子、不扣帽子、不打棍子的“三不主义”。各级领导要善于集中人民群众的正确意见,对不正确的意见进行适当的解释说服。宪法规定的公民权利,必须坚决保障,任何人不得侵犯。
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须加强社会主义法制,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具有稳定性、连续性和极大的权威,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从现在起,应当把立法工作摆到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重要议程上来。检察机关和司法机关要保持应有的独立性;要忠实于法律和制度,忠实于人民利益,忠实于事实真相;要保证人民在自己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允许任何人有超于法律之上的特权。
(四)
会议对进一步继承和发扬毛泽东同志所倡导的马克思主义学风,即坚持唯物主义的思想路线问题,展开了深入的讨论。会议一致认为,只有全党同志和全国人民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指导下,解放思想,努力研究新情况新事物新问题,坚持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我们党才能顺利地实现工作中心的转变,才能正确解决实现四个现代化的具体道路、方针、方法和措施,正确改革同生产力迅速发展不相适应的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
两年来,通过深入揭批林彪、“四人帮”的斗争,纠正了被他们颠倒的许多思想理论是非。但是,现在还有不少同志不敢大胆地实事求是地提出问题和解决问题。这种状态是在一定的历史条件下形成的。全会要求全党同志和全国人民要继续打破林彪、“四人帮”的精神枷锁,同时要坚决克服权力过于集中的官僚主义、赏罚不明现象和小生产的习惯势力的影响,以利于人人解放思想,“开动机器”。
会议高度评价了关于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问题的讨论,认为这对于促进全党同志和全国人民解放思想,端正思想路线,具有深远的历史意义。一个党,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如果一切从本本出发,思想僵化,那它就不能前进,它的生机就停止了,就要亡党亡国。
会议着重指出:毛泽东同志在长期革命斗争中立下的伟大功勋是不可磨灭的。如果没有他的卓越领导,没有毛泽东思想,中国革命有极大的可能到现在还没有胜利,那样中国人民就还处在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官僚资本主义的反动统治之下,我们党就还在黑暗中苦斗。毛泽东同志是伟大的马克思主义者。他对于包括自己在内的任何人,始终坚持一分为二的科学态度。要求一个革命领袖没有缺点、错误,那不是马克思主义,也不符合毛泽东同志历来对自己的评价。党中央在理论战线上的崇高任务,就是领导、教育全党和全国人民历史地、科学地认识毛泽东同志的伟大功绩,完整地、准确地掌握毛泽东思想的科学体系,把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普遍原理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具体实践结合起来,并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加以发展。
全会认为,对于文化大革命,也应当历史地、科学地、实事求是地去看待它。毛泽东同志发动这样一场大革命,主要是鉴于苏联变修,从反修防修出发的。至于实际过程中发生的缺点、错误,适当的时候作为经验教训加以总结,统一全党和全国人民的认识,是必要的,但是不应勿忙地进行。这既不影响我们实事求是地解决历史上的一切遗留问题,更不影响我们集中力量加快实现四个现代化这一当前最伟大的历史任务。
(五)
根据党的历史的经验教训,全会决定健全党的民主集中制,健全党规党法,严肃党纪。
华国锋同志在会上着重强调了党中央和各级党委的集体领导。他提议:全国报刊宣传和文艺作品要多歌颂工农兵群众,多歌颂党和老一辈革命家,少宣传个人。全会完全同意并高度评价华国锋同志的提议,认为这是党内民主生活健全化的重要标志。全会重申了毛泽东同志的一贯主张,党内一律互称同志,不要叫官衔;任何负责党员包括中央领导同志的个人意见,不要叫“指示”。会议指出,一定要保障党员在党内对上级领导直至中央常委提出批评性意见的权利,一切不符合党的民主集中制和集体领导原则的做法应该坚决纠正。
会议认为,国要有国法,党要有党规党法。全体党员和党的干部,人人遵守党的纪律,是恢复党和国家正常政治生活的起码要求。党的各级领导干部必须带头严守党纪。对于违犯党纪的,不管是什么人,都要执行纪律,做到功过分明,赏罚分明,伸张正气,打击邪气。
全会选举产生了以陈云同志为首的由一百人组成的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这是保障党的政治路线的贯彻执行的一个重要措施。纪律检查委员会的根本任务,就是维护党规党法,切实搞好党风。
全会指出,通过粉碎“四人帮”两年来的努力,全党、全军和全国各族人民的团结有了极大的加强,觉悟有了极大的提高。华国锋同志关于“既要解决问题,又要稳定局势”和“思想再解放一点,胆子再大一点,办法再多一点,步子再快一点”的号召,已经深入人心。只要全党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本领,继续坚持实事求是,坚持群众路线,既勇于创造新的经验,又保持谦虚谨慎的态度,充分调查研究,实行精心指导,不打无准备之仗,不打无把握之仗,就一定能够加快实现新时期的总任务,任何困难都不能阻止党和人民的胜利前进。
明年是伟大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三十周年。十一届三中全会号召全党同志、全军指战员和全国各族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各党派和无党派爱国民主人士:我们在明年把工作中心转入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并取得应有的成就,将是对建国三十周年的最好献礼。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毛泽东思想的旗帜下,团结在以华国锋同志为首的党中央周围,为根本改变我国的落后面貌,把我国建成现代化的伟大社会主义强国而奋勇前进!
中国共产党第十二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公报
(1984年10月20日通过)
中国共产党第十二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一九八四年十月二十日在北京召开。
全会一致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这个决定,根据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实际相结合的原则,阐明了加快以城市为重点的整个经济体制改革的必要性、紧迫性,规定了改革的方向、性质、任务和各项基本方针政策,是指导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纲领性文件。
全会还一致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第十二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关于召开党的全国代表会议的决定》。全会决定于明年九月召开党的全国代表会议,会议的议题是:(一)讨论和通过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七个五年计划纲要的建议;(二)增选中央委员会成员等组织事项。
出席这次全会的中央委员会委员和候补委员三百二十一人。中央顾问委员会委员,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以及地方、中央各有关方面的主要负责同志共二百九十七人,列席了会议。会议由中央政治局常委胡耀邦、邓小平、赵紫阳、李先念、陈云同志主持。叶剑英同志因病未出席会议。
全会之前,举行了六天的预备会议。
全会号召全党、全军和全国各族人民,认真学习《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以充分的信心和勇气,切实有效地进行工作,努力夺取改革的全面胜利,为更好地开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局面而奋斗!
中国共产党第十三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公报
(1988年9月30日通过)
 
中国共产党第十三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于1988年9月26日至30日在北京举行。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赵紫阳、李鹏、乔石、胡启立、姚依林主持了这次全会。
全会听取并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总书记赵紫阳代表中央政治局作的报告。
全会同意中央政治局对我国当前政治经济形势的分析,批准中央政治局向这次全会提出的治理经济环境、整顿经济秩序、全面深化改革的指导方针和政策、措施。
全会确定,把明后两年改革和建设的重点突出地放到治理经济环境和整顿经济秩序上来。当前,我国总的经济形势是好的,但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也不少,突出的是物价上涨幅度过大。为了创造理顺价格的条件,为了经济建设持续、稳步、健康地发展,必须在坚持改革、开放总方向的前提下,认真治理经济环境和整顿经济秩序。治理经济环境,主要是压缩社会总需求,抑制通货膨胀。整顿经济秩序,就是要整顿目前经济生活中特别是流通领域中出现的各种混乱现象。在这两方面都要采取坚决有力的措施。治理经济环境,整顿经济秩序,必须同加强和改善新旧体制转换时期的宏观调控结合起来,必须同努力增加农副产品、适销的轻纺产品以及能源原材料等方面的有效供给结合起来。治理经济环境和整顿经济秩序是长期要注意的大问题,最要紧的是明后两年一定要抓出成效。明年价格改革的步子较小。务必确保明年的物价上涨幅度明显低于今年,明年一切工作都要服从这一点。
全会指出,必须有领导有秩序地推进相互配套的全面改革。不理顺价格就谈不上真正确立新经济体制的基础,但深化改革又不仅仅是一个价格改革问题,而是多方面的综合改革。在多方面的综合改革中,应当特别注重深化企业改革,尤其是大中型国有企业的改革。明年企业改革必须抓紧。一要进一步推动政企分开,使有条件的企业真正放开经营,二要认真完善承包制,进行以公有制为主体的股份制试点和发展企业集团试点。通过建立在国家宏观控制下的企业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的机制,提高经济效益。那些对治理通货膨胀有重大作用的改革要抓紧推进。
全会指出,为了保证治理经济环境、整顿经济秩序和深化改革任务的顺利完成,必须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挥我们的政治优势。要特别强调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和党的纪律,特别强调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同时,通过治理环境、整顿秩序和深化改革的实践来加强党的建设,提高党组织的战斗力,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要以治理环境、整顿秩序和深化改革为中心内容,进行一次广泛、深入的形势教育,并以此作为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新起点,要充分发挥民主监督的作用,并运用法律的、制度的、纪律的、教育的手段,综合治理,克服腐败现象,保持党政机关的廉洁。
全会强调指出,发展生产力是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四项基本原则是我们立国之本,改革开放是我们的总方针总政策。任何时候都必须牢牢掌握党的基本路线的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我国十年改革的成就是巨大的,改革为国民经济注入了强大的活力,促进了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提高了人民的生活水平。没有改革,我国就不会有这十年的大发展。现在要总结经验,克服困难,继续前进。全会号召:全党全国各族人民更加紧密地团结起来,统一思想,统一行动,艰苦奋斗,增产节约,努力完成这次全会提出的各项任务,夺取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更大胜利。
全会原则通过了《关于价格、工资改革的初步方案》,建议国务院在今后五年或较长一些时间内,根据严格控制物价上涨的要求,并考虑各方面的实际可能,逐步地、稳妥地组织实施。
全会还原则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企业思想政治工作的通知》。
出席这次会议的,有中央委员165人,候补中央委员103人,列席会议的,有中央顾问委员会委员184人,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67人,不是上述三个委员会成员的有关方面主要负责同志63人。 
中国共产党第十四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公报
(1993年11月14日)
中国共产党第十四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于1993年11月11日至14日在北京举行。
出席这次会议的中央委员182人,候补中央委员128人。有关负责同志54人列席了会议。全会由中央政治局主持,中央委员会总书记江泽民同志作了重要讲话。
全会审议并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决定》共五十条,分十个部分: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面临的新形势和新任务;二、转换国有企业经营机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三、培育和发展市场体系;四、转变政府职能,建立健全宏观经济调控体系;五、建立合理的个人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制度;六、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七、深化对外经济体制改革,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八、进一步改革科技体制和教育体制;九、加强法律制度建设;十、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为本世纪末初步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而奋斗。全会认为,《决定》把党的十四大确定的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和基本原则加以系统化、具体化,是我国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总体规划,是九十年代进行经济体制改革的行动纲领,必将对我国的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全会认为,在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指导下,经过十五年改革,我国经济体制发生了巨大变化。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多种经济成份共同发展的格局初步形成,农村经济体制改革不断深入,国有企业经营机制正在转换,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迅速扩大,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广泛展开,计划经济体制逐步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过渡。改革解放和发展了社会生产力,推动我国经济建设、人民生活和综合国力上了一个大台阶。以邓小平同志1992年年初重要谈话和党的十四大为标志,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事业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改革开放迈出新的步伐,宏观调控取得积极成效,经济蓬勃发展,社会政治稳定。我们要紧紧抓住国内国际的有利时机,加快建立社会市场经济体制的进程,实现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的发展。
全会指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同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结合在一起的。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就是要使市场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为实现这个目标,必须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份共同发展的方针,进一步转换国有企业经营机制,建立适应市场经济要求,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建立全国统一开放的市场体系,实现城乡市场紧密结合,国内市场与国际市场相互衔接,促进资源的优化配置;转变政府管理经济的职能,建立以间接手段为主的完善的宏观调控体系,保证国民经济的健康运行;建立以按劳分配为主体,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收入分配制度,鼓励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先富起来,走共同富裕的道路;建立多层次的社会保障制度,为城乡居民提供同我国国情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这些主要环节相互联系又相互制约,构成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框架。
全会强调,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一项开创性的伟大事业。要毫不动摇地坚持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和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以是否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是否有利于增强社会主义国家的综合国力,是否有利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作为决定各项改革措施取舍和检验其得失的根本标准。在推进改革的过程中,必须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改革开放、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相互促进,相互统一;尊重群众首创精神,重视群众切身利益;实行整体推进和重点突破相结合。各级党委和政府要用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路线统揽全局,把更大的精力集中到加快改革上来。当前要紧紧抓住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市场体系和金融、财税、计划、投资、外贸等重点领域的改革,制定具体方案,采取实际步骤,取得新的突破。
全会指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加快现代化建设步伐,必须坚持和改善党的领导,加强党的自身建设。要用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武装全党,提高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方针政策的坚定性和自觉性。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经济发展的要求,积极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法制建设。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切实抓好廉政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巩固和发展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
全会号召,全党同志和全国各族人民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和党的十四大精神指引下,同心同德,锐意改革,自力更生,艰苦创业,为在本世纪末初步建立起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实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二步战略目标而努力奋斗! 
中国共产党第十五届中央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公报
(1998年2月26日通过)
中国共产党第十五届中央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于1998年2月25日至26日在北京举行。
出席这次全会的有,中央委员192人,候补中央委员149人。有关负责同志列席了会议。中央政治局主持会议。中央委员会总书记江泽民同志作了重要讲话。
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央政治局提出,经与党内外协商形成的,拟向九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推荐的国家机构领导人员人选名单和拟向全国政协九届一次会议推荐的全国政协领导人员人选名单,决定将上述两个名单分别向九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和全国政协九届一次会议主席团推荐。全会审议通过了《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建议国务院将这个方案提交九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
全会认为,开好九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和全国政协九届一次会议,对于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大精神,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把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面推向21世纪,具有重要意义。
全会指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必须坚持和完善这些制度。要加强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积极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继续发挥人民政协作为党领导的统一战线组织在团结社会各界群众中的重要作用。
全会强调,机构改革,是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是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联系的迫切需要,是党和国家领导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也是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必须坚定不移、积极稳妥地搞好政府机构改革。通过改革,建立办事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的行政管理体系,完善国家公务员制度,建设高素质的专业化国家行政管理干部队伍,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有中国特色的行政管理体制。
全会全面分析了我国目前的经济形势,认为总的形势是好的。中央关于经济工作的决策和部署是完全正确的,全党要认真贯彻执行。面对亚洲一些国家发生的金融危机,最根本的是要做好国内的经济工作,增强承受和抵御风险的能力。我们有比较雄厚的物质技术基础,有适合我国国情的正确的理论、路线、方针和政策,有能够驾驭各种复杂局势的中央领导集体。只要全党同志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基本纲领,紧紧依靠人民群众,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认真解决前进中的突出问题,就一定能够保持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良好势头。
全会指出,实现今年的各项任务和十五大制定的跨世纪发展目标,关键在于提高干部队伍的素质和水平。各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加强学习,在实践中增长才干,以坚韧不拔、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投入到各项工作中去。要创造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良好环境,造就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
全会号召,全党和全国各族人民更加紧密地团结起来,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在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下,齐心协力,开拓进取,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事业中不断创造新的业绩。 
中国共产党第十六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公报
(2003年10月14日通过)
中国共产党第十六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于2003年10月11日至14日在北京举行。
出席这次全会的有,中央委员188人,候补中央委员154人。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和有关方面的负责同志列席了会议。
全会由中央政治局主持。中央委员会总书记胡锦涛作了重要讲话。
全会听取和讨论了胡锦涛受中央政治局委托作的工作报告,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修改宪法部分内容的建议》并决定提交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吴邦国、温家宝分别就《建议(讨论稿)》和《决定(讨论稿)》向全会作了说明。
全会充分肯定十六届一中全会以来中央政治局的工作。一致认为,中央政治局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十六大精神,既保持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又从实际出发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积极开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局面,团结带领全党全国人民战胜前进道路上的各种困难和风险,夺取了防治非典工作的阶段性重大胜利,保持了经济较快增长和各项事业全面发展的良好势头,巩固了奋发向上、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
全会高度评价十一届三中全会特别是十四大确定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目标以来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在理论和实践上取得的重大进展。强调为适应经济全球化和科技进步加快的国际环境,适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形势,必须按照十六大提出的建成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更具活力、更加开放的经济体系的战略部署,加快推进改革,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为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注入强大动力。要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的要求,更大程度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强有力的体制保障。
全会强调,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主要任务是:完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建立有利于逐步改变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的体制,形成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机制,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完善宏观调控体系、行政管理体制和经济法律制度,健全就业、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制度,建立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机制。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必须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十六大精神,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方向,坚持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坚持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坚持统筹兼顾,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
全会认为,要坚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发挥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积极推行公有制的多种有效实现形式,加快调整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要适应经济市场化不断发展的趋势,进一步增强公有制经济的活力,大力发展国有资本、集体资本和非公有资本等参股的混合所有制经济,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使股份制成为公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需要由国有资本控股的企业,应区别不同情况实行绝对控股或相对控股。要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管理和监督体制,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加快推进和完善垄断行业改革。要大力发展和积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允许非公有资本进入法律法规未禁入的基础设施、公用事业及其他行业和领域。非公有制企业在投融资、税收、土地使用和对外贸易等方面,与其他企业享受同等待遇。要改进对非公有制企业的服务和监管。
全会认为,产权是所有制的核心和主要内容。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有利于维护公有财产权,巩固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有利于保护私有财产权,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有利于各类资本的流动和重组,推动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有利于增强企业和公众创业创新的动力,形成良好的信用基础和市场秩序。这是完善基本经济制度的内在要求,是构建现代企业制度的重要基础。要依法保护各类产权,健全产权交易规则和监管制度,推动产权有序流转。
全会认为,土地家庭承包经营是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核心,要长期稳定并不断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依法保障农民对土地承包经营的各项权利。农户在承包期内可依法、自愿、有偿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完善流转办法,逐步发展适度规模经营。要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保证国家粮食安全。按照保障农民权益、控制征地规模的原则,改革征地制度,完善征地程序。要完善农产品市场体系,把通过流通环节的间接补贴改为对农民的直接补贴,切实保护种粮农民的利益。要加大国家对农业的支持保护,深化农村税费改革,切实减轻农民负担。要大力发展县域经济,加快城镇化进程,逐步统一城乡劳动力市场,形成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的制度,为农民创造更多就业机会。
全会认为,要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市场,大力推进市场对内对外开放,大力发展资本和其他要素市场,促进商品和各种要素在全国范围自由流动和充分竞争。要增强全社会的信用意识,形成以道德为支撑、产权为基础、法律为保障的社会信用制度。要继续完善国家宏观调控体系,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切实把政府经济管理职能转到主要为市场主体服务和创造良好发展环境上来。要加强对区域发展的协调和指导,积极推进西部大开发,有效发挥中部地区综合优势,支持中西部地区加快改革发展,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鼓励东部有条件地区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要深化投资体制改革,分步实施税收制度改革,推进财政管理体制改革,深化金融企业改革,健全金融调控机制,完善金融监管体制。要深化涉外经济体制改革,完善对外开放的制度保障,更好地发挥外资的作用,增强参与国际合作和竞争的能力。
全会认为,要把扩大就业放在经济社会发展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和政府促进就业的方针,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努力改善创业和就业环境,鼓励企业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要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加大收入分配调节力度,重视解决部分社会成员收入差距过分扩大问题。要加快建设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健全失业保险制度,继续改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完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全会认为,要深化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制改革,创新工作机制,营造实施人才强国战略的体制环境,加快国家创新体系建设,构建现代国民教育体系和终身教育体系,促进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协调发展,提高公共卫生服务水平和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应急能力。要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合理划分中央和地方经济社会事务的管理责权,加快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全面推进经济法制建设,加强执法和监督,确保法律法规的有效实施。
全会认为,建成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我们党在新世纪新阶段作出的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的决策,是对全党新的重大考验。全党要充分认识肩负的历史责任,自觉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新形势,改革和完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不断学习新知识、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继续探索社会主义制度和市场经济有机结合的途径和方式。要切实加强和改进党风廉政建设,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坚决抵制各种不良风气的侵蚀,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要着眼于我国基本国情,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把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和社会可承受的程度统一起来,确保社会稳定和工作有序进行。要积极稳妥地推进政治体制改革,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巩固和壮大爱国统一战线,加强思想政治工作,为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提供强有力的政治保证。
全会强调,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保持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长治久安的法制基础。实践证明,现行宪法是一部符合我国国情的好宪法,在国家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生活中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保障了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应该保持稳定。同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依照法定程序,把十六大确定的重大理论观点和重大方针政策写入宪法,有利于宪法更好地发挥国家根本法的作用。
全会指出,修改宪法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立足我国国情,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严格依法办事,做到有利于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有利于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有利于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有利于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有利于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
全会强调,当前,我国的发展正处在一个关键时期,全党同志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按照中央的要求和部署,切实抓好发展这个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切实做好关心群众生产生活的工作,切实维护社会安定团结,切实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尤其要加强作风建设,做到为民、务实、清廉,团结带领广大人民群众扎扎实实地做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各项工作。
全会号召,全党同志和全国各族人民,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引下,全面贯彻十六大精神,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开拓进取,扎实工作,不断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为建成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而努力奋斗。 
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公报
(2008年10月12日通过)
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于2008年10月9日至12日在北京举行。
出席这次全会的有,中央委员202人,候补中央委员166人。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和有关方面负责同志列席了会议。党的十七大代表中从事农业农村工作的部分基层同志和研究农业、农村、农民问题的部分专家学者也列席了会议。
全会由中央政治局主持。中央委员会总书记胡锦涛作了重要讲话。
全会听取和讨论了胡锦涛受中央政治局委托作的工作报告,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回良玉就《决定(讨论稿)》向全会作了说明。
全会充分肯定党的十七届一中全会以来中央政治局的工作。一致认为,中央政治局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一中、二中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团结带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紧紧抓住发展机遇,积极应对来自国际国内形势复杂变化和自然界的严峻挑战,奋勇夺取抗击南方部分地区严重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和四川汶川特大地震抗震救灾斗争重大胜利,成功举办北京奥运会、残奥会,圆满完成神舟七号载人航天飞行任务,全面推进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社会安定团结大局得到巩固和发展。
全会全面分析了形势和任务特别是经济形势,强调我国总体形势是好的,经济保持较快增长,金融业稳健运行,我国经济发展的基本态势没有改变。当前,国际金融市场动荡加剧,全球经济增长明显放缓,国际经济环境中不确定不稳定因素明显增多,国内经济运行中也存在一些突出矛盾和问题,我们必须增强忧患意识、积极应对挑战。最重要的是要把我国自己的事情办好。要更加自觉、更加坚定地抓好发展这个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更加自觉、更加坚定地推动科学发展,坚定信心、冷静观察,多管齐下、有效应对,采取灵活审慎的宏观经济政策,着力扩大国内需求特别是消费需求,保持经济稳定、金融稳定、资本市场稳定,保持社会大局稳定,做好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继续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全会研究了新形势下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若干重大问题,认为在改革开放30周年之际,系统回顾总结我国农村改革发展的光辉历程和宝贵经验,进一步统一全党全社会认识,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大力推动城乡统筹发展,对于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全会指出,农业、农村、农民问题关系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在革命、建设、改革各个历史时期,我们党坚持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我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始终高度重视、认真对待、着力解决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成功开辟了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道路和社会主义事业发展道路。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作出把党和国家工作中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实行改革开放的历史性决策。我们党全面把握国内外发展大局,尊重农民首创精神,率先在农村发起改革,并以磅礴之势推向全国,领导人民谱写了改革发展的壮丽史诗。农村改革发展的伟大实践,极大调动了亿万农民积极性,极大解放和发展了农村社会生产力,极大改善了广大农民物质文化生活。更为重要的是,农村改革发展的伟大实践,为建立和完善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进行了创造性探索,为实现人民生活从温饱不足到总体小康的历史性跨越、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作出了巨大贡献,为战胜各种困难和风险、保持社会大局稳定奠定了坚实基础,为成功开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积累了宝贵经验。实践充分证明,只有坚持把解决好农业、农村、农民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坚持农业基础地位,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坚持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坚持保障农民物质利益和民主权利,才能不断解放和发展农村社会生产力,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全会指出,当前,国际形势继续发生深刻变化,我国改革发展进入关键阶段。我们要抓住和用好重要战略机遇期,胜利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就要更加自觉地把继续解放思想落实到坚持改革开放、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上来,毫不动摇地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继续解放思想,必须结合农村改革发展这个伟大实践,大胆探索、勇于开拓,以新的理念和思路破解农村发展难题,为推动党的理论创新、实践创新提供不竭源泉。坚持改革开放,必须把握农村改革这个重点,在统筹城乡改革上取得重大突破,给农村发展注入新的动力,为整个经济社会发展增添新的活力。推动科学发展,必须加强农业发展这个基础,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和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农村繁荣,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支撑。促进社会和谐,必须抓住农村稳定这个大局,完善农村社会管理,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证农民安居乐业,为实现国家长治久安打下坚实基础。
全会认为,我国农村正在发生新的变革,我国农业参与国际合作和竞争正面临新的局面,推进农村改革发展具备许多有利条件,也面对不少困难和挑战,特别是城乡二元结构造成的深层次矛盾突出。农业基础仍然薄弱,最需要加强;农村发展仍然滞后,最需要扶持;农民增收仍然困难,最需要加快。我们必须居安思危、加倍努力,不断巩固和发展农村好形势。
全会认为,我国总体上已进入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发展阶段,进入加快改造传统农业、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的关键时刻,进入着力破除城乡二元结构、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的重要时期。我们要牢牢把握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和当前发展的阶段性特征,适应农村改革发展新形势,顺应亿万农民过上美好生活新期待,抓住时机、乘势而上,努力开辟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的广阔道路,奋力开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崭新局面。
全会强调,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作为战略任务,把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作为基本方向,把加快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作为根本要求,坚持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方针,创新体制机制,加强农业基础,增加农民收入,保障农民权益,促进农村和谐,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全会提出,到2020年,农村改革发展基本目标任务是:农村经济体制更加健全,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基本建立;现代农业建设取得显著进展,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明显提高,国家粮食安全和主要农产品供给得到有效保障;农民人均纯收入比2008年翻一番,消费水平大幅提升,绝对贫困现象基本消除;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进一步加强,村民自治制度更加完善,农民民主权利得到切实保障;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明显推进,农村文化进一步繁荣,农民基本文化权益得到更好落实,农村人人享有接受良好教育的机会,农村基本生活保障、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更加健全,农村社会管理体系进一步完善;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农业生产体系基本形成,农村人居和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可持续发展能力不断增强。
全会强调,实现上述目标任务,要遵循以下重大原则:必须巩固和加强农业基础地位,始终把解决好十几亿人口吃饭问题作为治国安邦的头等大事;必须切实保障农民权益,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农民根本利益作为农村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必须不断解放和发展农村社会生产力,始终把改革创新作为农村发展的根本动力;必须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始终把着力构建新型工农、城乡关系作为加快推进现代化的重大战略;必须坚持党管农村工作,始终把加强和改善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作为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政治保证。
全会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推进农村改革发展作出了部署,强调要大力推进改革创新,加强农村制度建设;积极发展现代农业,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加快发展农村公共事业,促进农村社会全面进步。
全会提出,实现农村发展战略目标,推进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必须按照统筹城乡发展要求,抓紧在农村体制改革关键环节上取得突破,进一步放开搞活农村经济,优化农村发展外部环境,强化农村发展制度保障。要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健全严格规范的农村土地管理制度、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建立现代农村金融制度、建立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制度、健全农村民主管理制度。
全会提出,发展现代农业,必须按照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要求,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推进农业科技进步和创新,加强农业物质技术装备,健全农业产业体系,提高土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劳动生产率,增强农业抗风险能力、国际竞争能力、可持续发展能力。要明确目标、制定规划、加大投入,集中力量办好关系全局、影响长远的大事。要确保国家粮食安全、推进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加快农业科技创新、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建立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扩大农业对外开放。要加强农业标准化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严格全程监控,切实落实质量安全监管责任,杜绝不合格产品进入市场。
全会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必须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范围,发展农村公共事业,使广大农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要繁荣发展农村文化、大力办好农村教育事业、促进农村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和环境建设、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加强农村防灾减灾能力建设、强化农村社会管理。
全会强调,推进农村改革发展,关键在党。要把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作为主线,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推进农村党的建设,认真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增强各级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不断提高党领导农村工作水平。要完善党领导农村工作体制机制,强化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农村工作综合部门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的农村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坚持把农村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在政策制定、工作部署、财力投放、干部配备上切实体现全党工作重中之重的战略思想,加强对农村改革发展理论和实践问题的调查研究,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要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以领导班子建设为重点、健全党组织为保证、三级联创活动为载体,把党组织建设成为推动科学发展、带领农民致富、密切联系群众、维护农村稳定的坚强领导核心。要加强农村基层干部队伍建设,着力拓宽农村基层干部来源,提高他们的素质,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调动他们的工作积极性。要巩固和发展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改进党员教育管理,增强党员意识,建设高素质农村党员队伍。要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推进农村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弘扬求真务实、公道正派、艰苦奋斗的作风,以维护农民权益为重点,围绕党的农村政策落实情况加强监督检查,切实纠正损害农民利益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处涉农违纪违法案件。广大党员、干部要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关心群众疾苦,倾听群众呼声,集中群众智慧,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努力创造实实在在的业绩。
全会按照党章规定,决定递补中央委员会候补委员王新宪为中央委员会委员。
全会审议并通过了《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于幼军同志问题的审查报告》,决定撤销于幼军中央委员会委员职务,确认中央政治局2008年9月5日作出的给予其留党察看两年处分。
全会号召,全党同志要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锐意改革,加快发展,在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进程中努力开创农村工作新局面! 
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公报
(2013年11月12日通过)
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于2013年11月9日至12日在北京举行。
出席这次全会的有,中央委员204人,候补中央委员169人。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和有关方面负责同志列席了会议。党的十八大代表中部分基层同志和专家学者也列席了会议。
全会由中央政治局主持。中央委员会总书记习近平作了重要讲话。
全会听取和讨论了习近平受中央政治局委托作的工作报告,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习近平就《决定(讨论稿)》向全会作了说明。
全会充分肯定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政治局的工作。一致以为,面对十分复杂的国际形式和艰巨繁重的国内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中央政治局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一中、二中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团结带领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着力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沉着应对各种风险挑战,全面推进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扎实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推动发展成果更多的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实现了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第一年的良好开局。
全会高度评价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35年来改革开放的成功实践和伟大成就,研究了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认为改革开放是党在新时代条件下带领全国各族人民进行的新的伟大革命,是当代中国最鲜明的特色,是决定当代中国命运的关键抉择,是党和人民事业大踏步赶上时代的重要法宝。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而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必须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全面深化改革。
全会强调,全面深化改革,必须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定信心、凝聚共识,统筹谋划,协同推进,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进一步解放思想、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解放和增强社会活力,坚决破除各方面的体制机制弊端,努力开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更加广阔的前景。
全会指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必须更加注重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加快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民主政治、先进文化、和谐社会、生态文明,让一切劳动、知识、技术、管理、资本的活力竞相迸发,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
全会指出,要紧紧围绕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加快完善现代市场体系、宏观调控体系、开放型经济体系,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推动经济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发展;紧紧围绕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深化政治体制改革,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发展更加广泛、更加充分、更加健全的人民民主;紧紧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社会主义文化强国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加快完善文化管理体制和文化生产经营体制,建立健全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现代文化市场体系,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紧紧围绕更好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深化社会体制改革,改革收入分配制度,促进共同富裕,推进社会领域制度创新,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快形成科学有效的社会治理体制,确保社会既充满活力又和谐有序;紧紧围绕建设美丽中国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加快建立生态文明制度,健全国土空间开发、资源节约利用、生态环境保护的体制机制,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现代化建设新格局;紧紧围绕提高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加强民主集中制建设,完善党的领导体制和执政方式,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全会指出,全面深化改革,必须立足于我国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个最大实际,坚持发展仍是解决我国所有问题的关键这个重大战略判断,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发挥经济体制改革牵引作用,推动生产关系同生产力、上层建筑同经济基础相适应,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全会指出,经济体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核心问题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
全会强调,改革开放的成功实践为全面深化改革提供了重要的经验,必须长期坚持。最重要的是,坚持党的领导,贯彻党的基本路线,不走封闭僵化的老路,不走改旗易帜的邪路,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始终确保改革正确方向;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一切从实际出发,总结国内成功做法,借鉴国外有益经验,勇于推进理论和实践创新;坚持以人为本,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发挥群众首创精神,紧紧依靠人民推动改革,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坚持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关系,胆子要大、步子要稳,加强顶层设计和摸着石头过河相结合,整体推进和重点突破相促进,提高改革决策科学性,广泛凝聚共识,形成改革合力。
全会要求,到2020年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上取得决定性成果,形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使各方面的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
全会对全面深化改革做出系统部署,强调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加快完善现代市场体系,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健全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建设,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推进文化体制机制创新,推进社会事业改革创新,创新社会治理体制,加快生态文明制度建设,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加强和改善党对全面深化改革的领导。
全会提出,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支柱,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根基。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都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必须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坚持公有制主体地位,发挥国有经济主导作用,不断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必须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激发非公有制经济活力和创造力。要完善产权保护制度,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推动国有企业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
全会提出,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是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基础。必须加快形成企业自主经营、公平竞争,消费者自由选择、自主消费,商品和要素自由流动、平等交换的现代市场体系,着力清除市场壁垒,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公平性。要建立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规则,完善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的机制,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完善金融市场体系,深化科技体制改革。
全会提出,科学的宏观调控,有效的政府治理,是发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优势的内在要求。必须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创新行政管理方式,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要健全宏观调控体系,全面正确履行政府职能,优化政府组织结构,提高科学管理水平。
全会提出,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科学的财税体制是优化资源配置、维护市场统一、促进社会公平、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制度保障。必须完善立法、明确事权、改革税制、稳定税负、透明预算、提高效率,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要改进预算管理制度,完善税收制度,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
全会提出,城乡二元结构是制约城乡发展一体化的主要障碍。必须健全体制机制,形成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工农互惠、城乡一体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让广大农民平等参与现代化进程、共同分享现代化成果。要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推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完善城镇化健康发展体制。
全会提出,适应经济全球化新形势,必须推动对内对外开放相互促进、引进来和走出来更好结合,促进国际国内要素有序自由流动、资源高效配置、市场深度融合,加快培育参与和引领国际经济合作竞争新优势,以开放促改革。要放宽投资准入,加快自由贸易区建设,扩大内陆沿边开放。
全会提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必须以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为根本,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更加注重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充分发挥我国社会主义政治制度优越性。要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发展基层民主。
全会提出,建设法治中国,必须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维护人民权益。要维护宪法法律权威,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健全司法权力运行机制,完善人权司法保障制度。
全会提出,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是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的根本之策。必须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运行体系,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廉洁政治,努力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要形成科学有效的权力制约和协调机制,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健全改进作风常态化制度。
全会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增强国家文化软实力,必须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进一步深化文化体制改革。要完善文化管理体制,建立健全现代文化市场体系,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提高文化开放水平。
全会提出,实现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必须加快社会事业改革,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更好满足人民需求。要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健全促进就业创业体制机制,形成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全会提出,创新社会治理,必须着眼于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增强社会发展活力,提高社会治理水平,维护国家安全,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要改进社会治理方式,激发社会组织活力,创新有效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体制,健全公共安全体系,设立国家安全委员会,完善国家安全体制和国家安全战略,确保国家安全。
全会提出,建设生态文明,必须建立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用制度保护生态环境。要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和用途管制制度,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实行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补偿制度,改革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体制。
全会提出,紧紧围绕建设一支听党指挥、能打胜仗、作风优良的人民军队这一党在新形势下的强军目标,着力解决制约国防和军队建设发展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创新发展军事理论,加强军事战略指导,完善新时期军事战略方针,构建中国特色现代军事力量体系。要深化军队体制编制调整改革,推进军队政策制度调整改革,推动军民融合深度发展。
全会强调,全面深化改革必须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确保改革取得成功。中央成立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负责改革总体设计、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各级党委要切实履行对改革的领导责任。要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立集聚人才体制机制,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鼓励地方基层和群众大胆探索,及时总结经验。
全会分析了当前形势和任务,强调全党同志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重大决策部署上来,增强进取意识、机遇意识、责任意识,牢牢把握方向,大胆实践探索,注重统筹协调,凝聚改革共识,落实领导责任,坚定不移实现中央改革决策部署。要按照中央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稳中有为,切实做好各项工作,保持经济社会发展势头,关心群众特别是困难群众生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继续扎实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努力实现经济社会发展预期目标。
全会号召,全党同志要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锐意进取,攻坚克难,谱写改革开放伟大事业历史新篇章,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不断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胜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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