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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司法考试一:2016司考结束,终于找到司考通过率低的根本原因!
2016司考结束,终于找到司考通过率低的根本原因!
9月24日、25日,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正式举行,这是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实施以来的第15次考试。据悉,今年国家司法考试的报考人数达58.8万余人,增幅为20%,实际参考人数为43.8万余人,
本次考试报考人员平均年龄28岁,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居民报考的有1045人,申请使用民族语言文字试卷报考的有1.2万余人,占报考人数的2.1%。全国31个省(区、市)及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共设置249个考区,501个考点,1.9万多个考场。
以下是2002-2014年司法考试合格分数线、放宽地区合格线和通过率如下(非官方数?A6?下(非官方数据,仅供参考):
年份
合格分数线
放宽地区合格线
通过率
2002
240
7.74%
2003
240
——
10.18%
2004
360
335
11.22%
2005
360
330
14.39%
2006
360
325
15.00%
2007
360
320
22.39%
2008
360
315
约27.00%
2009
360
315
约35%
2010
360
315
约14.29%
2011
360
315
约16%
2012
360
315
约12%
2013
360
315
约11%
2014
360
315
约10%
天下第一考:
人类没有任何考试的庞杂可以超越司考。15门学科,358万字的教材,290多个法律法规司法解释,220万字150万字的真题,700多万字的基础阅读材料这个量早已超越了人类的记忆极限。所以每一个敢于报名司考,并坚持考完的同学都是最棒的!(摘自:智合法律新媒体)
接下来,让我们看看,司法考试范围的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国家机关组织法、选举法、民族区域自治法、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授权法、立法法、国籍法等。
行政法:行政复议法、行政处罚法、行政监察法、政府采购法、国家公务员暂行条理。食品卫生法、药品管理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
民法:民法通则,合同法、担保法、婚姻法、继承法、收养法。
商标法、专利法、著作权法。著作权法实施条例、商标法实施细则,商法,商标法、公司法、证券法、票据法、保险法、企业破产法、海商法,经济法,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外资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乡镇企业法,中国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个人所得税法、税收征收管理法,预算法、统计法、会计法、计量法,产品质量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劳动法、工会法、矿山安全法、安全生产法。
自然资源与环境保护法,森林法、草原法、渔业法、矿产资源法、土地管理法、水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环境保护法、海洋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环境影响评价法。
刑法,单行法律法规的有关条款,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律师法、法官法、检察官法、仲裁法、监狱法。
以及各种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法理学、中国法制史、外国法制史、职业道德等等290多部法律。(罗列的法律未必严谨,切勿追究)
看到以上这些内容,您是不是已经被吓着了!
其实,这还不是最难的,还有更变态的就是答题,不再是“母亲和老婆同时落水先救谁”,也不再是“动物园老虎伤人案”,小伙伴们请看下面例题:
我们广大司考生为了应对考试,发挥了人类的聪明才智达到了极致,真是令人敬佩啊!请看这位前辈的谆谆教导。
这位前辈也是比较可爱的,但小编想到一个问题,万一是单身狗呢,可怎么办?怎么办?怎么办?
每年都有无数的司考生,加入这场残酷困难的挑战,只因为怀揣梦想!向所有参加司考的同学致敬,无论是否通过,你们都是英雄!
“曾经有份司考真题摆在我面前,我没有好好珍惜,如果上天再给我一份真题,我定能把它做透做穿,如果要为真题加上一个数量,我希望是近十年”,话虽戏谑,但它应该是司考生的心声。
司考的结束,是另一条法律人生路的开始,祝各位英雄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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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司法考试二:司法考试成绩公布,2016年最新司考机构排名
本周,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即将公布,考生们的心情开始变得复杂。由于司法考试极低的通过率,选择二战的考生不在少数。如何提高司考通关能力,怎样选择优质的司考机构成为困扰众多考生的难题。
日前一份国内司考机构星级榜单出炉,榜单结合行业大数据分析,综合师资力量、课程设置、配套服务、通过率等维度,详细梳理了国内十家主要司考培训机构的各项实力,希望能为广大考生报班提供参考。(注:以下机构按首字母排序)
从师资力量、课程设置两个维度来看,法大司考因为背靠中国政法大学,拥有着得天独厚的师资优势,之前长期对内招生、只接受团体报名的培训方式,使其可以专心研究司考教学,课程设置也日臻完善。紧随其后的万国司法,尽管曾遭遇过老师出走的情况,但系统化的课程设置、科学严谨的管理使其依然保持着竞争优势。值得一提的是,名噪一时的厚大司考因为大批老师的出走,核心竞争力大幅下滑,目前部分重心已经转到法硕方向。
通过率往往是考生最为关注的问题,也是行业“水分”较多的指标。本榜单发布结合了机构办学时长、历史培训人数、问卷调查等方面,法大、万国、众合等机构优势明显。相比行业新秀,拥有一定办学时长、课程体系完善的机构通过率更趋稳定。
其余配套服务、品牌影响力上,法大、厚大、万国、众合为第一梯队,其他机构相差甚远声量微弱。
综合以上五大维度评定,得益于优质的师资力量、完善的课程设置、较高的通过率,法大司考综合实力排名第一,紧随其后的是万国、众合、厚大、华旭、独角兽,指南针,后三名为中律、律智、瑞达。
2016司法考试三:必看(2016司法考试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公 告
(第164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及《国家司法考试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就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公告如下:
一、报名
(一)报名条件
1.符合以下条件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高等学校法律专业本科毕业或者高等学校非法律专业本科毕业并具有法律专业知识;
(5)品行良好。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所辖自治县(旗),各自治区所辖县(旗),各自治州所辖县;国务院审批确定的十四个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所辖县(县级市、区)和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县级市、区);山西、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等中部六省比照实施西部大开发有关政策的县(县级市、区)(不属于国家或者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的县级市、区除外);内蒙古、广西、四川、贵州、云南、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西部九省、自治区所辖县(县级市、区);重庆、陕西省(市)所辖县(包括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级市、区和享受民族自治地方政策的县级市、区);西藏自治区所辖市、地区、县、县级市、市辖区,可以将报名学历条件放宽为高等学校法律专业专科学历。放宽报名学历条件的适用以报名人员报名时户籍为准,报名时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的,可以申请享受放宽政策。
普通高等学校2017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者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报名的,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符合报考学历学位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已经办理报名手续的,报名无效。
(1)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国家机关开除公职或者曾被吊销律师执业证、公证员执业证的;
(3)被处以二年内不得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期限未满或者被处以终身不得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的;
(4)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形式骗取报名的。
3.已经领取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人员、已经领取B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但尚未取得高等学校本科以上毕业证书人员,不得再次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二)报名方式与时间
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实行网上报名方式。报名人员通过网上填报个人信息、上传照片、交纳考试费、下载打印准考证。
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报名时间为6月16日至7月5日。报名人员应当在规定期限登录司法部网站(http://www.moj.gov.cn),按照网上报名要求、流程及步骤进行网上报名。逾期不予补报。
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因不具备网络通讯条件或无法自行操作等原因不能完成网上报名的,可在报名期限内到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办理。
各地具体报名事项,特别是需要现场办理的报名事项由当地司法行政机关向社会发布公告。
报名人员可选择使用蒙古文、藏文、维吾尔文、哈萨克文、朝鲜文五种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试卷参加考试。内蒙古自治区设蒙古文试卷考点、考场,西藏自治区、青海省设藏文试卷考点、考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设蒙古文、维吾尔文、哈萨克文试卷考点、考场,吉林省设朝鲜文试卷考点、考场。
符合规定报名条件的现役军人,应当在规定期限通过全军政工网报名,相关工作由军队负责司法行政工作的部门具体组织。
(三)报名材料
报名人员报名时应当具有以下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
2.毕业证书。
毕业证书应当能够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网站查询或认证。
普通高等学校2017年应届本科毕业生须具有所在学校出具的格式证明(在司法部网站下载)和学生证。网上报名时,应上传格式证明电子照片。
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者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报名的,须具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3.申请享受放宽政策人员,须具有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户籍。网上报名时,应上传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电子照片。
4.电子证件照片。
报名人员应当提供符合规定格式(宽413像素×高626像素)要求的本人近三个月内彩色(红、蓝、白底色均可)正面免冠电子证件照片。此照片将作为本人准考证、考试成绩通知单、法律职业资格授予申请表、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唯一使用照片。
5.司法行政机关要求的其他材料。
报名人员应当如实、准确填报个人信息,对上述报名信息作出真实有效承诺。
(四)考试费
报名人员应当按照司法行政机关要求交纳考试费。网上交费截止时间为7月10日。考试费交纳成功后,报名人员不得更改报名地。
(五)准考证
报名人员可于9月9日至9月23日登录司法部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报名人员因不具备网络通讯条件或无法自行操作等原因,不能完成网上自行打印准考证的,可在准考证打印期限内到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办理。
二、考试
(一)考试时间
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时间为9月24日、25日。
试卷一:9月24日上午08:30—11:30,考试时间180分钟。
试卷二:9月24日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180分钟。
试卷三:9月25日上午08:30—11:30,考试时间180分钟。
试卷四:9月25日下午14:00—17:30,考试时间210分钟。
(二)考试内容、方式和科目
国家司法考试内容包括:理论法学、应用法学、现行法律规定、法律实务和法律职业道德。
国家司法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命题。司法部制定并公布的《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大纲》作为命题依据。
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采用闭卷、笔试方式。考试分为四张试卷,每张试卷分值为150分,四卷总分为600分。试卷一、试卷二、试卷三为机读式选择试题,试卷四为笔答式案例分析、法律文书、论述试题。各卷科目为:
试卷一:综合知识。包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法理学、法制史、宪法、经济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
试卷二:刑事与行政法律制度。包括: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试卷三:民商事法律制度。包括:民法、商法、民事诉讼法(含仲裁制度);
试卷四:案例分析、法律文书、论述。包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法理学、宪法、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商法、民事诉讼法。
(三)考试要求和纪律
应试人员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应试人员应当诚信参考,认真阅读《国家司法考试应试规则》和《国家司法考试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自觉遵守考试纪律,自觉维护考场秩序。
在实施考场安全管理系统的地方,考生应当按照当地司法行政机关发布的公告要求提前到达考场。
(四)试题参考答案异议
司法部于9月26日上午8时向社会公布考试试题,9月29日晚20时公布考试试题参考答案。凡对试题参考答案有异议的,可于9月29日晚20时至10月3日24时登录司法部网站,在“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试题参考答案异议专区”提出意见并说明理由。司法部组织专人汇总情况,整理意见,提交“试题参考答案审查专家组”研究论证。经“试题参考答案审查专家组”论证的参考答案为试卷评阅依据。
三、考试成绩与资格授予
国家司法考试实行全国统一评卷。
根据《国家司法考试实施办法》,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合格分数线由司法部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确定。11月下旬,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公布考试成绩。
参加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合格,经审核符合资格授予条件的人员,由司法部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具体事宜由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另行公告。
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适用范围及管理,按司法部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其他
香港、澳门、台湾居民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有关事宜,由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另行公告。报名人员可登录司法部网站查询。
现役军人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的有关事宜,按照司法部和中央军委政法委员会有关通知要求办理。
司法部制定并公布的《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大纲》可以作为应试人员备考依据。司法部和各地司法行政机关不举办考前培训班,也不委托任何单位进行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考前培训辅导。
司法部
2016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