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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档案篇(一):云南省档案信息网
社会各界知名人士为云南省档案馆建馆50周年题词作画
2009年5月30日是云南省档案馆建馆50周年。五十年来,经云南省档案馆的几代工作者的不断积累探索,艰苦努力,无私奉献,挥洒汗水、奉献青春,取得了今天来之不易的成绩。在馆庆之际,社会各界名人纷纷为云南省档案馆建馆五十周年挥笔题词作画。
云南省人大常委会原主任尹俊题词:鉴古丰今
云南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张宝三题词:记录历史,传承文明
云南省文史馆馆员、著名诗人、文艺评论家、文化学专家张文勋题词:石渠天禄古文明,典籍传承万世珍,档案文书藏秘。阁千秋史鉴照后人。
云南省文史馆馆员、著名书法家、诗人、文学家赵浩如题词:文档漫搜续韦编,劫灰细栋也难诠,探珠滇海问金碧,造籍青山志史传,黑水金沙六诏梦,楼船铁柱几朝天,千年往事挂心处,长使前贤启后贤。
云南省文史馆馆员、著名作家、文艺评论家晓雪题词:历史鲜活重现,群星永放光芒。
云南省文史馆馆员、著名美术家、书法家、文学理论家杨修品题词:保存历史,见证风云。
著名学者孙官生题词:公元二零零九年,五月三十日,岁在已丑,春夏之交,欣逢云南省档案馆五十华诞。阳光明媚,惠风和畅,鲜花芳草,暗香浮动;群贤聚首,大家毕至,欢声笑语,宾至如归也。如此吉日良辰,赏馆藏之大观,阅骄人之业绩。谓自周之天府、汉之兰台、唐之史馆、宋元之架阁,及明之史宬 、清之大库以来,蓄积丰厚,傲视彩云南。逮及人民共和国,新宇顿开,五十年奋进,开放办馆,拓展资源,服务经济,资鉴社会,筑文明阶梯通峰巅,催智海风帆达彼岸,成果卓著而称辉煌矣。岂不乐乎!岂不歌乎!乃歌曰:“南国档案一枝花,藏逾百万有谁家?国学文章滇国史,重阳护国兴北伐。抗日解放多壮志,民族团结谁不夸。植物王国金属冠,科教文卫信息吧。文书史据终断案,经济效益和谐花。名人全宗耀星汉,千年滇史独一家。以法治档基础牢,鉴定统计是行家。科学管理堪规范,功能齐备网络化。噫嘻!滇池之滨兮,灿灿乎智力库;五华之麓兮,巍巍乎宝藏馆。富民兴滇五十年兮,档案家族一奇葩!”歌毕,品香茗,频举觞,赞曰:人之五十,壮年也;馆之五十,如日之中天也。前景无量,而贡献亦自无量矣!
著名学者黄桂枢题词:风云变幻历沧桑,日照南天赴远航;档案真言今作鉴,名人史事馆添香。
著名中医专家施慧题词:欣逢盛会在兰台,蓝天作证记春秋。
云南省文史馆馆员、著名诗人、作家题词:罗精荟典茂繁英,证古资今无价城。历验沧桑涵大远,千秋还看万珠明。
著名作家马瑞麟题词:三迤风云馆内藏,五十春秋写华章,字字掷地金石声,琳琅满屋飘书香。
著名舞蹈家刀美兰题词:热烈祝贺云南省档案馆成立五十周年 (硬笔书法汉.傣文对照)
著名电影表演艺术家王苏娅题诗二首:一、文豪挥就,洋洋洒洒抒半世纪,辉煌征程春华秋实。二、书卷浩淼,起起伏伏汇集五十载,岁月长河激情满怀。
云南省文史馆馆员、著名画家陈绕光、李秀夫妇为作云南省档案馆建馆五十周年作山水画一幅
著名中青年画家罗江作水墨画一幅,志贺云南省档案馆建馆五十周年并题词:存史资政。
著名青年僧侣画家释印严为云南省档案馆建馆五十周年作《百尺竿头节节高》画一幅
云南省文史馆馆员、著名篆刻书法家尹宝元为云南省档案馆建馆五十周年篆刻《云南档案》
云南档案篇(二):曾向荣:云南连环杀手档案
云南晋宁县晋城镇南门村村民张永明曾经是1978年一桩谋杀案的凶手,如今30多年过去了,他再次震惊乡邻,涉嫌杀害数位正处青春期的花季少年。本刊记者调查得知,张永明的哥哥在1980年代因为口角杀过人。还有村民称,其母亲和爷爷也曾经杀人,不过,这个说法的真伪目前无法核实。
大学生遇害
5月9日,云南省昆明市晋宁县晋城镇南门村记者云集,当地群众骑着摩托车呼啸赶来。他们的目的地只有一个:南门大街225号——张永明的老宅。
邻居们盖起了楼房,张永明的平房被挤压在逼仄的空间。记者从其邻居家中观望,张家老宅大约有20多平方米的面积,里面堆满了杂物,纸箱、塑料瓶子、小凳子,一盏灯泡孤零零地悬在空中。房子的墙角,堆了许多砖头。邻居家用自来水,但张永明用的是水井。
当天,昆明警方发布公告,警方在张永明住处查获失踪大学生韩耀的手机、电话卡、银行卡和相关证件。通过对现场提取检材进行鉴定,警方确认韩耀已经被害。
张永明涉嫌杀人被刑拘,昆明警方组织警力对张家老宅展开挖掘。现场记者目睹,警方从张家老宅和菜地里提出了好多个蓝色编织袋,袋子里的骨骼清晰可见。因为调查需要,警方还抽干了张家的水井。
张永明曾经是1978年南门村一桩凶杀案的凶手,如今30多年过去了,他再次震惊乡邻,涉嫌杀害数位正处青春期的花季少年。
昆明警方未透露韩耀的遇害地点,但可以确定的是,他的失踪地点,位于南门村南门大桥边的一条土路。这里距张永明的住宅直线距离约1公里,距他的菜地更是仅有几百米。南门村村民称,张永明经常推着一辆平板车,从老宅到菜地,从菜地到南门大桥边,平板车的长度恰好可容下一个人的大小。30多年前,最早被杀死在张家的杨树荣,即是张永明用平板车把尸体推到村外掩埋。
张永明喜欢养小狗,租住在其隔壁的李叔开(音)称,有时候在半夜里,张永明会把电视音量调得很大,狗叫声也随之传开,也许他想遮掩什么。张永明和邻居、村民素无来往,极少有人跟他说过话。
韩耀的被害,撕开了晋城连环失踪案的内幕。19岁的韩耀是云南昭通镇雄县人,今年6月即将从云南工商管理学院毕业,他在昆明一家公司实习,公司把他派到晋宁县晋城镇的工地勘探地基。
4月25日早7点,韩耀和其他同事一起来到工地。上午8点半左右,工地负责人郭乃强让韩耀走回宿舍取文件。从工地到宿舍,步行大约20分钟。然而,直到上午10点,韩耀还未回到工地。打他电话,却是关机。
当晚,公司打电话到韩耀家里,问韩耀是否已回家。韩耀的母亲成联艳听闻后心急如焚,第二天从昆明市区赶赴晋城,到派出所报警。
有目击者看到韩耀到宿舍取了文件,然后抄近路返回工地。南门大桥边的土路是他的必经之地。这条土路曾是南门村民出入的要道,现已废弃。本刊记者勘查韩耀失踪地点,它的一侧是车水马龙的214省道,另一侧是暂未开通的四车道柏油路,不远处还在修建一条铁路。
韩耀的叔叔韩伟对本刊记者称,韩家人坚信韩耀不会离家出走。他们把这条土路找个了遍,垃圾堆、路边小树林翻了个底朝天,却未发现任何蛛丝马迹。
不过,成联艳从住在此地的张林辉家人口中得知,这条土路上失踪过好多人,仅南门村,李汉雄、谢海俊、陈涛等3个孩子先后在此地失踪,而土路旁的鑫云冷库,失踪了采云伟、胡兴越、刘熙等3名员工,其失踪地点同在这一区域。他们都是10多岁的男孩子,正处在青春期。
最早在这片神秘区域失踪的孩子,是家住南门村的李汉雄。2007年5月,12岁的李汉雄从自家菜地回家,必须经过这条土路。彼时,用于储存蔬菜的鑫云冷库还没建立,那是大片田地。
韩耀家人连续走访了四位丢了孩子的家属,详细询问其年龄、失踪时间、失踪地点、联系方式等信息,随后制作出一张寻人启事。
失踪案数年未破,失踪者同为10多岁的青少年,失踪地点都离张永明菜地仅几百米远……这起青春期少年连环失踪案,经过当地媒体报道后,最终惊动了昆明警方。昆明市、晋宁县两级公安局成立了专案组。专案组迅速确定嫌疑犯为张永明,并派员暗中跟踪。
5月2日和3日下午,张永明在古滇文化公园凉亭里下棋时,脸色有些反常,这被坐一旁凑热闹的蒋志全看在眼里。蒋志全告诉南都周刊记者,那两天,凉亭的人比往常多,几位便衣站在人群里观察张永明。蒋志全解释,他因叔叔在警局任职,所以认得这些便衣。
5月3日下午开始,失踪者家属陆续接到通知,到晋城派出所做DNA鉴定。
失踪的青春期少年
虽然警方尚未公布最新案情,但相同的失踪地点、相近的年龄以及警方对张家老宅和菜地的连续挖掘,种种因素暗示着,这些孩子或许都已经遇害,嫌疑犯可能是张永明。
至今,和张永明同住南门村的李玉东,仍盼望儿子李汉雄早日归来。一家人把5年的苦盼淋漓尽致地写进门前的对联里,“每逢佳节倍思亲,儿在外面想双亲”,横联写着“盼子早归”。
失踪那年,李汉雄12岁。他调皮好动,学习成绩在班上排名靠后,但在长辈眼中,是个聪明的孩子。如果儿子活在父母膝前,他已经17岁,念高一了。
2007年5月1日,学校放假,小学五年级学生李汉雄到家里的菜地帮父母干活。种菜是当地农民的主要收入来源,来自广东等地的中间商来到晋城,把菜发往外地销售。虽然大多数利润为中间商挣得,但种菜比种水稻更有利可图。
刚入五月,云南的天气已颇为干热,火热的阳光炙烤着地面,太阳底下热,树荫下和屋子里凉。9时30分,李玉东心疼这个唯一的孩子,叫他先回家。快到中午,夫妻俩回家后,发现儿子不在,就打电话问儿子的舅舅,舅舅告知,外甥没过来。李玉东有些着急,赶紧往自家的菜地赶,没找到儿子,只看见他的蓝色夹克丢在菜地里。
李玉东回忆,儿子失踪后,他到晋城派出所报案。警方做完笔录后对他说,“有线索的时候通知我们”。他花1200元在晋宁县电视台播发寻人启事,几年来曾去过邻近的几个县寻找,仍一无所获。
根据失踪者家属反映的信息,李汉雄失踪后的第二个月,云南晋宁小海乡人、17岁的苟建伟走失。2010年,有两位少年在晋城镇失踪。失踪人数最多的是2011年,有7位青少年突然消失,2012年失踪的青少年有3位。
本刊记者获得的一份失踪者名录显示,从2005年5月29日张树华失踪,至2012年4月25日韩耀突然消失,云南晋宁县晋城镇陆续发生17起失踪案,其中15人是年龄在12岁到22岁之间的男孩,另有两人分别为37岁和80岁的男性。今年4月8日在上述17位失踪者中,两人可确认为智障人士或有精神病史。
数年前的案件迟迟未破,各种流言已经在5万多人口的晋城镇不胫而走。有人说他们被掳进黑砖窑做苦工,也有人说他们被人体器官贩子抓走。前一种说法并非没有依据,一位名叫雷玉生的青年,在邻近乡镇的街上被人拖进一辆面包车,在黑砖窑被强迫劳动18天后,于4月25日逃出生天。
据不完全统计,晋城镇有30多家砖窑厂,这给警方排查带来一定难度。在张家老宅的警戒线外,一位警员对记者说,当地派出所对砖窑进行过排查,但他没有透露排查的结果。
当地多位和记者聊天的人士,都抱怨家乡糟糕的治安状况。这个滇池边的小镇,吸毒者据说达几百人,镇上时常发生偷盗案件。一位杂货店店主对记者称,他有一次几乎被人拖上一辆面的。孩子上小学都必须接送,家长不敢大意。
上午杀人,下午下棋
张永明的父母过世多年,大哥早年到邻县做上门女婿,大姐嫁到外地。张永明生病住院需做手术,没有家属签名,最后是南门村村委会主任周彬签的。
5月12日,在知情者的指引下,本刊记者在南门村挨家寻找张永明二嫂余会仙(音)。她主动露面,称张永明之事跟她家没有任何关系, “我的脸已经被丢尽了”。余说,两兄弟一直没有来往,四年前二哥死的时候,张永明甚至没去看一眼。
村民称,张永明的二哥小名叫“能荣”,年轻时也曾因杀人坐过牢。1980年代,张家二哥在市场上跟邻村的村民发生纠纷,用锄头朝对方头上扫去,对方头颅落地,“眼睛还在眨动”。
余会仙承认丈夫打死过人,但她解释说,“那是打架”。
在采访中,多位村民对记者称,张永明的母亲在解放前杀过人。南门村一位老人甚至说,张的爷爷也曾经杀人。不过,这些说法的真伪都无法核实。
56岁的张永明至今未婚,身高约1米75,看上去比实际年龄老,偏瘦,但骨架子大。从1997年出狱至今,张永明独居在晋宁县晋城镇南门大村225号的祖屋里。
出狱后,南门村给张永明分了地。头几年,张显得特勤快,他天天扛着锄头往地里跑,还开荒种菜。
一天凌晨二时,有村民发现,张永明在村口幽幽地坐着,一声不吭,看起来毛骨悚然。他常拿着一把锄头,在村里游荡,村民没人敢和他说话。
2008年,南门村部分土地被征,其中也包括张的田地。村小组组长邱国庆住在张家对门,他说,张永明分四次拿到3万元征地款,很满意。有了这笔钱,张永明不再种地。
此后,他开始成为古滇文化公园的常客,几乎每天下午来这里下棋。他一般是中午12点多抵达,下午5点半离开。随身背一个包,包里装了一副象棋和扑克牌。
坐在一群用下棋和打牌打发时光的老年人中间,张永明和旁人没有什么区别,其举止亦无不正常之处。
“他棋风好,不悔棋,也没跟人吵过架。”一位和张永明下过棋的老人称。
这位知情者称,张永明的棋艺和自己旗鼓相当,两人互有输赢,但张下棋的路数不大一样,他喜欢把炮放在起始位置,直接攻入对方阵地。
张永明也玩扑克牌。他看上去很谦让,经常在打完一局后起身,让给晚来的牌友玩。
但在采访现场,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人士回忆,1997年,张永明出狱后没多久,有一次突然用锄头猛砸他的中巴车,“不知道他为什么这样。我骂了他,但不敢找他赔”。
吊诡的是,韩耀的失踪时间是在上午9时至12时之间。这不由得令人猜想,张的时间安排是上午像狩猎一样去杀人,吃完午饭后,再到公园里像退休的老人一样悠闲地下象棋。
李玉东最早怀疑张永明和自己儿子的失踪有关,是在2011年12月,又一位少年成为张永明的目标。当月的一个晚上,快到10点,晋宁二中高中生张建云下晚自习回家。出校门后要走过一条大路,然后再右拐,转到一段小路上。就在离家不到50米的地方,这个17岁的男孩被人从后面用皮带勒住了脖子,往前拖走了几十步。
本刊记者现场目测,事发地点距张永明的住宅仅100多米。一位目击者对本刊记者称,当晚她听到响动,觉得脚步声不对劲,便透过窗户大喊:“是哪个?”张建云回答:“这有个贼。”她赶紧下楼,看到张永明正用皮带勒着孩子的脖子往后退,结果被路旁的树根一绊,摔倒在地,闻讯赶来的两个小伙子将其按住。
有人报了警,但张永明辩称,只是跟孩子闹着玩的。因为张建云没有受伤,警方做了笔录后,就把张永明放了。
此事传到了李玉东夫妇的耳朵里。李玉东称,2011年12月15日,他找到晋城派出所反映此事,认为儿子李汉雄的失踪和张永明有关。但他得到的回复是,“张永明脑子有问题”。随后,李玉东又到晋宁县信访,要求派人跟踪张永明,但他得到的回复是,“张永明对张建云没造成伤害,不能抓人”。
李玉东称,还有一件事更坚定了自己的判断,此事发生地点也在南门大桥边,那里正是儿子的失踪地点。2008年,家住南门村凤凰山村小组的15岁男孩杨明归,上学途中经过南门大桥边张永明的菜地,张永明佯称让杨明归帮忙抬树,乘其不意从其身后突然勒住杨明归的脖子。杨明归死命挣脱,才得以幸免,不过,杨家人并未就此事报警,李玉东是在张建云事件后才得知。
村里人都知道,30多年前,张永明曾勒死过邻村一个16岁的少年,还曾在半夜用菜刀乱砍那时候他唯一的好朋友陆土荣。
陆土荣对本刊记者回忆,他和张永明是小学同班同学,两人关系很好。张永明没什么朋友,但愿意跟陆土荣一起玩。1974年12月的一个晚上,张永明邀陆土荣到家里玩,吃完饭后,两人睡在一张床上,张的父母睡另一张床。
半夜时分,陆土荣突然感到脸上一阵剧痛,原来,张永明正拿着菜刀对他疯砍,脸上、脖子和额头上皆被砍中。后来张永明被他父母拉住,陆土荣才捡回一条命。张永明被关了半年后被放出,两人再无联系。
如今,陆土荣的脸上、脖子上,疤痕仍清晰可见。
最早的被杀者
记者见到80岁的杨凯时,他正坐在晋城镇广济村三节桥村村口的大树前。这里距离南门村大约5公里,1949年后属于呈贡县的地界,后划入晋宁县。
如果不是被张永明杀害,杨凯的长子杨树荣已经50岁了。这位参加过边境剿匪的解放军老兵,保卫了新政权,后来却未能保护自己的儿子。
他已记不清儿子遇害的准确年份,一旁的村民回忆,案发时间是在1978年冬天,杨树荣16岁。
杨凯认识张永明的父亲张德清(音),两人1958年曾一起修筑铁路,但交往不多。那年,全国范围的大饥荒波及云南,杨凯经常吃不饱。两年后,长子杨树荣出生,经常跟父母挨饿。
案发前,杨树荣在盘龙寺附近的一处砖窑里烧瓦,比他大6岁的张永明也在那里。有一天,杨树荣帮生产队卖米,把18元卖米钱放在贴身口袋里。
根据杨凯的讲述,就在当天,张把他儿子骗到家中,勒死了他。
长子失踪,杨凯焦急万分,生产队发动村民寻找,还去派出所报了案。很快,杨树荣的尸体在南门村附近被人发现,他整个身子蜷缩,被人塞在一处新挖的洞穴里,衣服和鞋子被脱掉,手脚被折断。当时,几只乌鸦在新挖墓穴的上空盘旋哀号。
这桩失踪案半个月后即告破,逃至邻近澄江县的张永明被抓获。杨凯赶到张永明的家中,发现儿子的衣物被张永明母亲的头巾包裹着。张永明被晋宁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但后改为有期徒刑。张坐了19年牢,于1997年出狱。
杨树荣被杀后的头几年,杨家人多次至昆明中院上诉,但对方的答复是“等待通知”,然后就杳无音信。1980年代,张永明二哥杀人后,受害者家属对判决结果不满,曾找到杨家,劝说其联名上诉,但杨凯觉得,张家在中院有人,没有参加。
三节桥村一位老人告诉记者,张永明的母亲曾救过一位下放官员的命,此人后官至昆明中院的领导。但该说法没有得到证实。
5月13日下午,本刊记者来到晋城派出所核实采访,遇到晋宁县县委宣传部副部长李雁遐。李雁遐在此坐镇,设立媒体接待站,她称,具体案情要联系昆明市公安局。
本刊记者发稿前,张家的宅院仍被警戒线包围,昆明警方也未发布最新案情。张永明究竟涉嫌谋害哪些失踪者,还无定论。
据称,失踪者的家属都曾报案,但仅有一家拿到报案回执单,其余家属表示在派出所做完笔录,仅在报案一周后接到过警方电话,询问失踪者是否找到。据多位家属反映,报案时派出所还强调,这些青少年都已成年,可能是离家出走,难以认定为失踪,无法立案。
警方解释并非没有依据。14岁以下儿童失踪必须立为拐卖儿童案件开展侦查。上述失踪者除李汉雄时年12岁,其余失踪者年龄皆超过14岁。
一位了解警方内部运作的人士称,辖区内屡屡出现家属报案人口失踪,这一状况若通过公安刑案系统统计上报,昆明市公安局不可能不加以重视。如果尽早重视,势必减少受害者人数。
除了失踪者的家属,杨凯也关心这个案子的进展。他希望,30多年前的杀子之仇,终能得到法律昭雪。
“现在的法律太宽了,”杨凯讲的方言晦涩难懂,但这句话听起来很真切,“如果毛主席在,张永明早就被枪毙了。”
失踪者名录
韩耀 男,云南昭通镇雄县人,2012年4月25日在晋城镇鑫云冷库附近失踪,已证死亡,时年19岁; 胡兴越 男,云南宣威双河乡人,2011年8月7日在晋城镇鑫云冷库附近失踪,时年16岁; 采云伟 男,云南晋宁晋城镇人,2012年2月19日晋城镇鑫云冷库附近失踪,时年17岁; 刘熙 男,云南宣威人,2011年1月在晋城镇鑫云冷库附近失踪,时年17岁; 陈涛 男,云南晋宁晋城镇人,2011年9月30日在晋城镇南门大桥附近失踪,时年16岁; 李汉雄 男,云南晋宁晋城镇人,2007年5月1日在晋城南门大桥附近失踪,时年12岁; 谢海俊 男,云南晋宁晋城镇人,2011年1月27日在晋城镇失踪,时年16岁; 张聪林 男,云南曲靖人,2011年11月6日在晋城镇南门大桥附近失踪,时年22岁; 江晓松 男,云南晋宁晋城镇人,2005年10月17日到晋城镇失踪,时年18岁; 马云龙 男,云南石林人,2011年11月12日在晋城南门大桥附近失踪,时年22岁; 陆加龙 男,云南宣威人,2008年3月25日在晋城镇南门大桥附近失踪,时年17岁; 郝云华 男,2012年4月3日在晋城镇走失; 周勇 男,云南晋宁晋城镇望鹤街人,2010年1月2日在晋城镇南门大桥失踪,时年15岁; 苟建伟 男,云南晋宁小海乡人,2007年6月失踪,时年17岁; 赵晋 男,云南晋宁县安江镇人,2010年底在晋城镇失踪,时年18岁; 李蚊才 男,云南晋宁县晋城镇南门大村人,2011年11月9日在南门村附近失踪,时年80岁; 张树华 男,云南晋宁县新街乡大西办事处,2005年5月29日失踪,时年37岁。
云南档案篇(三):云南省名人档案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云南省名人档案的管理,更好地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服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云南省档案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名人指在某一领域、行业、学科做出过重要贡献,产生巨大影响,并得到社会和历史认可的历代云南籍或在云南工作活动过的非云南籍著名人物。主要包括:
(一)担任过省级以上领导职务的党政领导及其他政界知名人士(包括相当级别的各民主党派的领导人、无党派民主人士的领导人);
(二)被授予少将以上军衔或担任过军以上领导职务的军人;亲身参与、经历过某些重大活动、获中央军委英模荣誉称号和其他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著名军人;具有较大影响的革命烈士;
(三)做出过突出贡献和有重要影响、有较高社会知名度的企业家、实业家;全国劳模、省部级劳模、“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
(四)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及在某一科学技术领域有突出成就的专家、学者;国家级和省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国家科学技术奖获得者;
(五)在国内外有重要影响、成就突出的云南各民族的文学家、艺术家、教育家;
(六)在国际、国家级赛事上取得突出成绩并做出重要贡献的云南体育界人士;
(七)著名社会活动家、宗教界著名人士、少数民族知名人士、著名民间艺(匠)人;
(八)长期在云南工作和生活过的、对本地社会发展做出一定贡献及产生重要影响的著名华侨、外籍人士;
(九)对国家和社会有突出贡献、在国内外有重要影响的其他著名人士。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的名人档案是指名人在长期的工作、学习和生活中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和利用价值的不同载体形式的档案材料。
第四条 名人档案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云南省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全省名人档案工作的规划、管理、监督和指导。云南省档案馆设立“名人档案库”,是永久保存云南省名人档案的中心。
第二章 征 集
第五条 名人档案的征集原则:名人在工作、学习和生活中形成的,真实反映其一生经历和贡献的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的各种载体形式的文件材料均应征集归档。
第六条 名人档案的征集内容:
(一)反映名人各方面情况的基本材料,包括名人自己填写、撰写的各种原始记录,组织考察形成的各种文字及声像材料。
(二)反映或影响名人生活、工作及社会环境的补充性材料,包括其亲属、社会关系、所在工作单位提供、撰写的与其有关的文字材料。
(三)各级组织部门、宣传机关对名人进行的宣传、评价性的文字材料、证书、奖品、奖状及声像材料。
第七条 名人档案的征集方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云南省档案条例》及其他法规进行征集,具体方式有:
(一)国家综合档案馆对名人及其档案情况进行摸底登记,积极主动地建立联系,有计划地开展征集工作;
(二)名人档案所有者将档案向国家综合档案馆捐赠、寄存;
(三)对其他档案馆、其他部门保管的名人档案进行复制或交换目录;
(四)对流散在省内外的名人档案进行征购、复制或交换。
第八条 名人档案的征集途径:
(一)与名人建立联系直接征集;
(二)向名人的亲属好友征集;
(三)向名人所在单位或组织征集;
(四)及时接收新近亡故名人的档案。
第九条 名人档案的交接程序:
(一)国家综合档案馆征集名人档案时应与移交单位或个人办理交接手续,填制清单一式两份,由档案馆与移交单位或个人各执一份;
(二)单位、个人向国家综合档案馆移交、捐赠名人档案时,由档案馆向移交、捐赠者颁发荣誉证书;
(三)向国家综合档案馆寄存的名人档案,由档案馆与档案所有者或其代理人办理寄存手续。
第三章 鉴定与整理
第十条 国家综合档案馆成立专家组对征集到的名人档案进行鉴定审查。
第十一条 名人档案的整理原则:遵循名人档案形成的客观规律,保持文件材料之间的内在联系,真实反映名人工作、学习和生活的本来面貌,便于保管和利用。
第十二条 名人档案的整理方法:
(一) 全宗划分:以每一位名人为单位设立全宗。
(二) 全宗内档案的分类:可分为纸质类、声像类和实物类。
1、纸质类包括生平传记、著作、手稿、学术论文、来往信件、题词剪辑、外事活动、出版物、报刊等纸质资料;
2、声像类包括照片、录音、录像及光盘等由磁性材料和感光材料制成的记录材料;
3、实物类包括奖杯、奖状、奖章、像章、证章、证书及纪念品等。
(三)全宗内档案的排列与编目:
1、在初步分类的基础上结合时间顺序对档案材料以件(册)为单位进行编排与装订,编页码,加盖或填写档号章(档号章一般应包括全宗号、名人姓名标识、盒号及此件档案在全宗内排列的顺序号等项目);
2、将名人档案材料按档号顺序装入名人档案盒,每盒所装数量可视具体情况而定,不同载体形式的档案材料一般不混装;
3、名人的字画及实物,应根据不同的形状与尺寸制作装具,与同一名人的其他档案一起编制档号;
4、名人的照片、录音录像带、光盘等档案的整理,可参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并与同一名人的其他档案一起编制档号;
5、盒号的编制:同一名人的档案材料按归档顺序装盒,编制流水号;
6、编制名人档案文件目录,主要项目有:全宗号、人名、盒号、件号、责任者、题名、日期、数量、载体形式等;
7、不同载体形式的档案异地存放时,应建立互见号。
第四章 保管与利用
第十三条 国家综合档案馆应采取有效措施,配备先进设备,科学保管名人档案,确保名人档案的安全,防止名人档案丢失或损坏。
第十四条 名人档案应建立全宗卷,内容主要包括:名人简介、档案内容及整理说明、历次征集档案的交接文据和目录清单、档案保管状况、调阅利用等情况的登记、统计记录。
第十五条 档案形成者或捐赠者需要利用本人捐赠、寄存的档案时,国家综合档案馆提供优先和免费服务。档案的捐赠或寄存者应及时向档案馆补充新形成的名人档案文件材料,以确保名人档案的完整性。
第十六条 档案形成者或捐赠者要求保密或限制使用的档案内容,国家综合档案馆应严格按照接收、捐赠手续或寄存协议,在对外提供利用时进行保密或限制使用;上述手续、协议中无明确保密或限制使用条款的,由档案馆按国家规定向社会提供利用。
第十七条 名人档案的利用形式:
(一)向有关单位或组织提供名人档案;
(二)与有关单位或个人联合开展对名人的学术研究;
(三)配合宣传教育及其他纪念活动,举办名人档案展览;
(四)为专家、学者的研究提供咨询与服务。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八条 各地州(市)县档案局可参照此办法制定实施细则。
第十九条 本办法由云南省档案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