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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乡村医生养老保险:乡村医生养老待遇何时解决
建议状态: 已立案
编号:建议10235号
建议主题:乡村医生养老待遇何时解决
建议类别:民生类
上报部门:山西省
协办:卫生部财政部
建议人: pttlhn 政治面貌:群众
提交时间:2011-02-27 15:54:24
内容: 我国十三亿人口当中有八亿是农民,解决“三农”问题,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应该是国家关心的最大的公共利益。奔小康,必须先有健康;健康是一项基本人权。和谐社会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病者有其医”。“看病贵,看病难” 早已成为社会讨论的热点。尊敬的胡锦涛主席曾经说过:“卫生工作、是民生工作的重中之重。它关系到全国人民的生老病死的大事”。我国不少农村,特别是比较边远的山区缺医少药的现象依然存在,这显然无益于和谐社会的建设。政府作为和谐社会建设的引领者,应尽力促进医疗服务的社会公平,使、为农民治病的村医生无眼前之虑,无后顾之忧,从而更好地扎根农村,全身心地服务于基层,施医于农民。过去的“医改不太成功”,原因是用了占GDP5%的卫生总费用,只覆盖了占人口20%的卫生服务;公共财政在乡村医疗系统的投入甚少。为此党中央提出了医改新的指导方针。方针中提到:着重关注公共卫生、农村卫生和社区卫生服务的建设。要求做到“公平”、“效率”。中央十六个部委组成的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部际协调工作小组,为制定新医改方案奔忙。这一切,表明了党中央关注民生,一定要把这件实事办好的决心。广大人民群众,包括卫生工作者,都对此寄予极高的期望。做为长期工作在这次医改重点之一的农村卫生第一线的村医生,更希望医改能出台一个好政策,解决他们工作生活中的一些久拖未决的实际问题。1981年2月27号国务院下发了:国发【1981】24号《一九八一年二月二十七号国务院批转卫生部关于合理解决赤脚医生补助问题的报告的通知》。赤脚医生‘猫咬尿泡瞎欢喜’至今也没能落实。却落实了民办教师的工资和养老后顾之忧。乡村医生的问题至今却没有得到解决。相反乡村两级的医疗机构、被社会逐渐淡忘了。自深化医药体制改革以来、特别是实行新型合作医疗以来,在现有的、农村卫生服务三级医疗网络中的、乡镇医院这一级的困境已引起了社会的高度关注,并逐步得到了解决。村一级医疗机构的设施环境、也不同程度的得到了改善。但是乡村医生的工资和退休问题、特别是老赤脚医生的退休和养老问题、仍然没有明确的政策出台。其实、对村级医疗网络的建设,特别是村医问题,是个重大的民生问题,因为他们是党的农村卫生方针政策的直接执行者和落实者,关系到农民的生老病死的大事。由于村医待遇不合理,他们不得不担心老无所养的实际问题;村医人心浮动,后继乏人,已经严重地威胁到农村卫生服务网底的健全;老村医要求政府给予养老金,在岗村医要求改善待遇,“空白村”村民要求改善“看病难、看病贵”的呼声日益高涨。这不管是从破解“三农”,还是从“医改“的角度看,都是一个急需解决的农村社会问题。2010年元月13号出台的:农卫(2010)3号《卫生部财政部关于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意见》。其中第六条【完善补偿机制】中提出:【对乡村医生承担的基本医疗服务,结合现有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通过门诊统筹等方式给予补偿。对乡村医生所承担的公共卫生服务,地方人民政府根据乡村医生提供公共卫生的数量、质量和服务人口、范围等因素,制定具体的补助标准,并在全面考核评价的基础上,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核定补助。乡村医生养老保险可结合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多种方式予以解决】在中国这块古老的大地上哪个地区如果有:“人民在我心中”的领导、他们会很快办理。反之他们会一拖在拖。在补助方面、至今在多地区的落实问题、仍然是个瓶颈。农村卫生体制改革的主力军是乡村医生。是党的卫生方针政策不折不扣的执行者。久拖未决的、村医生的工资和养老的后顾之忧、不能解决,三级医疗网的网底、很难修复。如果这样下去广大村医将会辞职或转行他业。农村卫生改革工作将会受到影响。势必影响我国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发展。 乡村医生的概况 (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广大 村医生们从六十年代,响应党和政府的号召。为改变旧中国给农村带来的贫穷落后面貌、为了新中国的建设。加入了《赤脚医生》这支农村卫生队伍。从一个风华正茂的青年到满头银发的老乡村医生,几十年如一日奋斗在农村第一线,始终坚持讲究卫生、减少疾病,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广大乡村医生,以贯彻落实上级主管部门提出的工作要求为目标。以消灭各种危害人民健康的传染病为己任。从大搞爱国卫生运动开始、消灭四害、消灭传染病做起。如往水沟里撒药,消灭蚊子。往田间放药、消灭老鼠。往家庭和厠所里撒药消灭臭虫和苍蝇等。以及注射各种疫苗和送服各种预防药等。保证了人民的健康。当年我们所付出的艰辛也得到了今天的验证---如天花、鼠疫、霍乱、血丝虫病、麻风病、百日咳、白喉、黑热病、血吸虫病、瘿脖子、婴儿瘫、疟疾、流脑、乙脑、等病有的在全国有的在地方已被消灭。其他传染病也得到了很好的控制。这是有目共瞩的事实。其工作效益和对党和对人民的贡献、用金钱是无法计算的。尊敬的陈竺部长对乡村医生是这样评价的:“乡村医生来源于农民,服务于农民,奉献于农民。他们以最朴素的情怀、最简单的设备、最优良的品格在农村一线为人民群众解除伤痛,护佑安康。他们走村窜户,不分昼夜,不怕疲劳,不惧风吹日晒,不计个人得失,以其平凡言行诠释了“医者仁心”的生动内涵,诠释了白衣天使的人生真諦,他们的功绩彪炳于卫生事业发展的史册。”在丝虫病、疟疾病和婴儿瘫病肆虐的年代、广大赤脚医生响应党的号召,对村民普查普治。始终坚持以人为本。我们带着开水,茶缸把疟疾药、丝虫病药或婴儿瘫糖丸等药、送到每家、每户、每人或田间地头,每个适龄人群人的手里,看服到肚。在消灭血丝虫病的年代,为了彻底消灭血丝虫病。广大赤脚医生给疫区群众或丝虫病人采血涂片。根据血丝虫在人体内的生活规侓,需要到晚上九点或十点后待村民熟睡时才能进行。采耳血、涂片、登记后一般都是忙到夜晚一两点钟才能回家。当时在山东省有一句民谣:“邹、藤、峄县粗腿大蛋”。这充分说明了地方病对人民生命财产的危害。现在四十岁以上的人、都可能见过或能回忆起、当时现症病人的痛苦形象。如血丝虫病人的橡皮腿、粗如树干、糙如树皮。阴囊鞘膜积液大葫芦。缺典造成的瘿脖子、在颌下大如第二个人头。脊髓灰质炎造成的婴儿瘫、只能爬行。和血吸虫造成的‘大肚瘟蛙人’等等。在消灭血吸虫病的年代,湖内灭叮螺一身泥、在村里、在病人家里为患者采血、采大便不嫌脏臭。解放前血吸虫病一度严重威胁和损害着我国湖北.湖南.江西.安徽.江苏.等五省、五湖区人民的生命财产。历代王朝和政府都无法消灭、一度被称为“瘟神”的血吸虫病。解放后、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在广大医务工作者其中包括赤脚医生的共同努力下一举消灭了这一危害人民健康的“温神”。在2003年一场突如其来的、比血吸虫病危害更大、来式更凶猛、很快死人的非典突袭我国。广大乡村医生和全国人民一道、响应党中央国务院的号召,投入抗非典战斗。那时正值小麦成熟的季节。村民们都忙着抢收小麦。广大乡村医生则响应上级的号召、到所在驻地的主要交通路口、和其他有关人员一起或单独设点、设卡检查来往车辆,记录来往车辆和人员地址。特别是对疫区方面来的车辆和人员和发烧的可疑人员、一个也不放过的消毒和送隔离站观察。有的乡村医生在所在的检查站点、离家远时、他们就几天不能回家。小麦成熟了他们就找亲戚朋友帮忙收割。郑州的一位乡村医生就是在非典中劳累过度,倒在了工作岗位上,而献出了宝贵的生命。在检查站、点检查时、如大医院的职工、他们则手戴着手套、面戴着口罩;消防人员还要带着头盔、防毒面具等。乡村医生则是赤手空拳。在吃饭的时候、消防人员和卫生院的职工、有工资还有补助。乡村医生则什麽都没有。但是、仍然按时圆满完成了上级交给的检查任务。(二)、坚持艰苦奋斗自力更生的方针为村民防病治病六十年代后期、广大赤脚医生经住了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冲击。没有参与文化大革命的文打、武斗,一心扑在钻研业务上和治病救人上。先后办起了第一次农村合作医疗,由于当时国民经济很不发达、再加上三年自然灾害,国家和村民都很穷、赤脚医生响应党的号召、坚持《三土、四自》运用一根针一根拔草、为村民防病治病。广大赤脚医生在中西医老师的教导下和制药厂的药剂师和制药师的教导培养下、学会了中药的运用和造药技术。跑遍了当地的大山小岭、自采、自制、自用中草药。有的地区的赤脚医生、艰苦创业,研制了疗效非常满意的纯中草药针剂、片剂、和散剂应用到临床。在山东薛城的一个地区的卫生室自1974----1981年、由于坚持了《三土、四自》一连七年村民就诊治病、一次只交五分钱挂号费,其他药费全免。困难户和五保户连五分钱的挂号都不收。受到了广大村民和领导的好评和爱戴。连年受到上级各级政府的表扬和奖励。被当时的卫生局局长、丁健局长讃誉说:“你们创造了农村合作医疗的奇迹;开创了中草药剂型改革的先河”。随着国民经济的不断好转和人民的生活不断提高《三土.四自》已不适应形势的发展和人民看病的需要。一九八二年接上级指示《三土、四自》停止。村民治病用药、全由卫生室的赤脚医生从卫生院购进或由卫生院写介绍信到医药材公司购进、全用国家正规药品为村民防病治病。大大的保证了人民的用药安全。直到1991年卫生院将卫生实行“两管五统一”药品全从卫生院统一购进,直到现在。关于村医生要求的工资和养老问题、领导总是说:“只要大家好好干、将来总有转正的机会”。或者说:“只要有转正的政策、我们马上执行等等。”乡村医生就一直盼到现在。二、社会分配不公、乡村医生的待遇不合理(一)、村医生没有社会地位广大乡村医生在各自的省份,为了消灭多发病、常见病、地方病、传染病。不论预防服药、还是接种注射疫苗等。还是到抗击非典,预防禽流感、预防手足口病。还是临床治疗。不论白天黑夜,风雨无阻。他们把毕生的精力都奉献给了农村卫生事业。政府一直没给个说法。医生是人类生命的工程师;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而在同一时期产生的民办教师已经转正有了归属。兽医也退休、一个月领两三千元不等的养老金、村干部。村电工、60岁以上的老人、种地买种子等等都有工资或补助。唯一就是一生心心苦苦为{人}防病治病的乡村医生没有任何补助、没有工资、没有退休养老,却还在苦苦的期盼。面临岁月的流逝,一批批老乡村医生怀着期盼和委屈的泪水相继离开了人间。深感社会分配的不公和无奈······。在与时俱进和谐发展的今天,我们期待医改的成功。给乡村医生带来生机和希望。尊敬的温总理也说过:“让人民的生活更阳光”。随着医药卫生改革的不断深入和新型合作医疗制度的不断完善,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得到了实实在在的实惠。村民在村卫生室就诊,手持“诊疗磁卡”,或合作医疗证.看完病当场结算、可享受30%不等的医药费补偿,特别是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以来、村民更是对党的好政策赞不绝口。可是、村民们那里知道,不分白天黑夜为村民防病治病;把党的卫生方针政策的温暖、送到千家万户的乡村医生们,确没有工资,极低的待遇,没有退休养老。这种即要马儿快快跑、又要马儿不吃草的局面,何时能够得到解决?难道村医生是不食人间烟火的机器人????????多少年来,特别近些年来社会上对医学领域的偏见和对乡村医生的认识的不足。部分人认为乡村医生是:1、“学历低、技术落后、知识老化、是泥腿子医生”2、有自己的收入,有的成了暴发户,等等。对此我们进行了专门调查,调查结果如下:(1)、关于学历低的问题:广大村医生队伍诞生之初、其实是初、高中毕业的学生和回乡的知识青年或已经是当地民间的农村医生。经过大队村民委会的推荐、公社医院选拔后、进入卫生院以各种形式的《赤脚医生学习班》、系统或非系统的、业务学习或医学院校学习毕业后、再在临床实践后,才进入卫生室治病救人的。有的则是当了民办教师后又被村委调回、又委派当了赤脚医生的。后又经过1982年的县级复训认证,1987年的地区级考核认证,1992年的省级“三年系统化教育”考核认证,持证者都达到了中专医士或医师水平。其中的优秀者还考取了“主治医师”的中级职称。(2):关于有人说村医生成了暴发户和有自己的收入之说:{1}暴发户:一、没有,二:如果有、是个别医生把看病地点设在人口比较密集的地方或集市场处的医疗点。是世外桃源。{2}村医生有自己的收入之说:这是真实,但是,大部分地区对村医生实行了《两管*五统一》,去了医院的管理费、剩下的只够村医生的温饱。再去了繁多的杂项收费、有的连温饱都不够。大部分还在贫困线上,有的还处于特困。例如:山东省临沂市大岭镇62岁的赤脚医生周德俊在为村民治病的时候得了半身不遂,已经10几年了,现在已经完全瘫痪在床。因无养老金,有无其他收入,无人过问,靠好心的邻居送点饭吃。如枣庄市大甘林村的赤脚医生张裕勤、是山东省最早一批优秀乡村医生,村民看病不论白天黑夜随叫随到,对孤寡老人和无保护看病从不收钱。79岁高龄时、不能干在家,因无其他收入来源,生活无保障多次向有关部门要求养老待遇,都被“上级无政策”拒之门外。最后含着期盼和冤屈去了另一个世界。薛城区夏庄乡的72岁的赤脚医生孙晋厚在去卫生院开会的路上被一个肇事车碰死,肇事车逃跑,而无人过问,最后被其家人拉回家草草掩埋了。为人民服务几十年的赤脚医生死了、还不如一只鷄。如果是其他行业的职工在去上班的路上出了车祸则按工伤处理,赤脚医生则不行。悲哀。!泰安市东平县新湖乡范冈村的吴守振、1968年从部队转业回来即被村委推荐当了赤脚医生,干了大半生、至今已82岁高龄、还干着防保工作,生活无着落令人心寒。山亭区的63岁的赤脚医生孙茂文、为村民防病治病45年、至今生活无着落,一边还要捡破烂为生。河南省舞钢市尹集乡王庄村、赤脚医生王进财、在冬季下雪天夜间出诊,翻山越岭,为村民治病,在回来的途中跌入深山悬崖,冻死在山沟里。通许县坚岗镇的82岁的老赤脚医生吕修长、儿子死了、儿媳改嫁了,独自一人、还坚持预防工作,没有任何收入、生活无着落,令人心寒。杞县苏木乡赤脚医生段鑫杰,72岁还坚持在卫生防疫第一线,因无收入靠捡破烂为生。等等等等。几十年来广大赤脚医生不计报酬,在三级卫生网底上勤奋工作。为国家的建设作出了巨大贡献,为什麽得不到社会的阳光呢?!!!再说农村老百姓喂一头牛还补1000元,喂一头猪补100元。如果猪死了还补1000元。以人为本,关注民生的社会,难道赤脚医生还不如一头牛或一头猪的贡献大吗?中国的很多甲类、乙类传染病以及许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都是赤脚医生艰苦奋斗和积极配合、努力工作、被消灭和完成任务的。人心都是肉长的,难道赤脚医生的心就不应当得到社会的温暖回报吗?恳请政府领导关注我们赤脚医生的处境吧!我们是一级卫生网的网底,农村的合作医疗还要我们去做,我们的工作关系着亿万农民的身体健康、、、、、、。(二)、村医生的收入无保障1、首先,村医生担负的农村公共卫生任务,政府从来没给过合理的补偿和工资。主管部门只与村医生签订责任状,还得先交‘风险抵押金’才能上岗。乡村医生一直是一群“干活有人叫、吃饭没人管”的奇特失落群体。其次,为了照顾农民,政府把村级卫生所的收费标准定得极低,至今有的地区村级不让收挂号费。其他收费项目也极少,像量血压、测体温、产前检查甚至外科小包扎等都是免费的,治疗常见病,多发病所用的常用药只有15%极低的利润。对于这种低价位的、非营利的、带有公益性质的服务,国家也从未给村医生以任何的说法。如果碰上困难的乡亲,还得先赊帐,村医生们的手上差不多都有为数不少的死账、坏账。碰到危急情况必须马上转诊的,病家一时手头无钱,往往都是村医生掏腰包让病人先转院再说。还有更多的村医生、为了让卫生所正常运转,村医生只得和家人一起种责任田。搞付业,自己贴钱来维持。2005年“感动中国”的边陲女乡村医生,把办嫁妆的钱都贴进去为乡亲们服务,2006年“全国优秀乡村医生”王莲菊把爱人办养殖场赚来的钱拿来办卫生所的事迹,就是乡村医生和家人一起“以农养医、养公共卫生”的典型。而像这种事,在乡村医生队伍中是再平常不过的事。如此沉重的担子,放在乡村医生柔弱的肩上,一扛就是几十年。2、 有的地区自一九九一年对卫生室就实行了【两管*五统一】(1)、两管:{1}、业务统一管理。{2}、人员统一管理。(2)、五统一:{1}、人员统一调动、{2}、业务统一考核、{3}、进药统一渠道、{4}、卫生室的收入交卫生院 统一核算。{5}、收入补偿统一分配。卫生院扣除卫生室纯收入的20%后、再返给卫生室作为乡村医生的补偿、乡村医生每月只可分得400--600元不等的补偿。请问当今世界400---600元够什麽用?。3、卫生院新招收的毕业生、安排到村卫生所工作,(实习)。他(她)们领着卫生院分得工资、还分摊卫生所的补偿。他们可以领到卫生院分的各种福利;乡村医生什麽福利都没有。他们和其他行业一样,是一天八小时工作制、有节假日、星期天;乡村医生是一天二十四小时全天候。什麽节假日都没有。他(她)们有的工作(实习)满一年、有的满两年、把乡村医生几十年的行医经验学会,就回卫生院工作去了。有的则在村卫生室附近租房、办起了“分院门诊部”或“社区门诊部”。他(她)们不搞防疫、不搞公共卫生、还列为合作医疗定点诊疗点,和乡村医生争饭吃。这无形就造成了卫生院和卫生室的矛盾。(三)、社会对赤脚医生分配不公就农村来说、村干部、民办教师、转业军人、电工、兽医、五保户、困难户、60岁以上老人、种地买种子等等都有工资或补助。唯独就没有赤脚医生的任何补助。不知道这是为什麽?难道赤脚医生不是中国的老百姓中的一员吗?!!!再说老百姓养一头牛还补助1000元、喂一头猪还补助100元、如果猪死了还补助1000元。以人为本、关注民生。难道赤脚医生就不如一头牛或一头猪的贡献大吗?为什麽牛猪都有补助而赤脚医生一直到现在没有任何补助呢?!!! 医学是经验科学、村医生队伍经过了几十年的第一线卫生服务实践,已经成为农村卫生工作的主力军。有一组数字显示、1995年、在乡镇医院就诊的人次是9.38亿人次,2001年是8.24亿人次。那麽8亿人口的广大农村其他人口哪里去了呢?当然不可能全部上、县级以上的医院就诊,而是全部都在村一级的医疗室里、被赤脚医生给治好了。也就是说,村医队伍目前的状况至少是一支“熟练的技工队伍”,是农村中弥足珍贵的卫生服务人才资源。党和国家不应当把他们抛弃!(四)、村医生承担着高风险高责任乡村医生在承担着低医疗收入的同时,也要承担着同行业的、高责任高风险。每天工作如覆薄冰、提心吊胆。出了事故有理没理都要破财。轻者几年白干,重者人身受到攻击。倾家荡产。身败名裂连累家人。三、村医生不合理待遇导至的严重后果(一)、村医生老无所养。乡村医生队伍目前平均年龄已经超过50岁,最老的已经80多岁。某省某县2006年统计,全县330名乡医中,工龄超过40年的就有112名,这一比例和其它县市也差不多。早在一九八一年以前至今、村医生们便不停地要求政府出台保障生活的政策措施。(一九八一年二月二十七号国务院批转卫生部关于合理解决赤脚医生补助问题的报告的通知)由于种种原因没能落实、主管领导们口袋里没钱,但农村卫生工作还得做好,便只好在每次考核发证的时候,一次又一次的对乡医们说:“只要大家好好干,总有专政的机会”。!领导换走了一批又一批,哄着村医生们一步一个脚印走到今天。用青春乃至全部心血,铸造了农村卫生事业的辉煌。乡村医生们也是人、他(她)们没白没黑的干、干到什麽时候是个头?什麽时候能得到解脱,得到自己的休息时间?但是自2005年,政府出台“乡村医生男60岁,女55岁即不予注册”规定以来,对退休乡村医生的退休金问题直到现在也没有明文规定。今年下发的:农卫发【2010】3号文、第六条中、、、、、、“乡村医生养老保险可结合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等多种方式予以解决”。现在快一年了至今没有落实。有乡村医生“请问咨询”了当地上级主管领导,领导回答说:“下边无法解决”。老乡村医生们从十几岁或二十几岁起,就满怀激情地为农村卫生事业辛劳付出一生,到头来没能得到体面的回报,这一窘境,令所有乡村医生们揪心!老乡村医生、盼政策落实、度日如年啊!!!!!(二)、村医人心思动,出现了“空白村”。据可靠消息透露,目前全国乡村医生总数为90多万。一支曾经多达几百万的队伍,已大量减员。就剩下的这不到100万,依然人心思动。一有机会,年轻些的谁都会马上改行。乡村医生职业成了公认的“鸡肋”。由于乡村医生的改行,已经导至了农村三级卫生网的网底,出现了15%左右的“空白村”。越来越多的“空白村”的村民也在抱怨“看病难、看病贵”了。为了缓解这一矛盾,2005年以来,政府出钱对“空白村”进行重建,一次性补助3000元,把原来的村医生叫回来,但由于收入过低,也是前脚补贴重建,后脚人走关门。有的“空白村”找了个有学历的毕业生去,虽然给予一次性补贴,但也因为收入不足以维持起码的生活而站不住脚。(三)、乡村医队伍后继乏人目前村生医队伍里40岁以下的已经极少,乡村医生的子女也极少愿意再当乡村医生。专业学校毕业生,连乡镇卫生院都不愿意去,更不说去村级卫生所了。以上事实证明,如何为农村三级卫生网打造一支“留得住、用得上”的卫生服务队伍,即是乡镇卫生院一级要解决的问题,更是村级同样刻不容缓的问题。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要做的事很多,而做好农村卫生工作,有效的保障农民健康,则是关系到农村的稳定和发展的大事之一。随着我国老龄化社会的到来,慢性病引起的残疾病人日渐增多,随着青壮年外出打工,留下了众多的“空巢老人”和“留守祖孙”。虽然,农村现在的交通已大大改善,农民口袋里也有了几个钱,农家摩托和拖拉机也增多了,这些都为农民生病上乡镇、上县市医院提供了条件。但农村毕竟地域广阔,这大病、小病统统往上跑,来回折腾,《难》,是肯定的,这往 反车费和陪护误工,也将大大提高就医成本。所以,农村需要政府越来越多的关爱。诸如“新农合”的资金投入。更需要政府提供一支有效守护农民健康的、卫生服务队伍。这支队伍不是别人、正是乡村医生。乡村医生、在“预防为主”方针的指导下,公共卫生一肩挑,一年365天全天候、为村民提供“简、便、廉、效”的医疗服务模式,即是符合中国国情的农村卫生服务模式。----又符合“人人享有卫生保健”目标,要求做到的“小病不出村”,这种模式。为此乡村医生仍然是农村卫生发展的一支重要力量、政府就要充分考虑村医生需要什麽?
建议:特提出如下建议:1.正确评价乡村医生工作的重要意义,给乡村医生应有的社会和经济地位。2.承认乡村医生资质、解决劳务关系。3、村卫生室的房屋、门窗、水、电、暖、凉、笔、墨、纸、桌、椅、床、电脑、 打印机等应有卫生院购买和维修。4、55岁以上的乡村医生已经年老眼花耳聋、在考试方面应给于倾斜或免考制定全国统一的村医生退休机制和养老机制。凡是男年满60岁以上在岗;女55岁以上在岗的乡村医生办理退休,发放退休养老金。6、对六·七十年代参加赤脚医生的乡村医生他们年龄已高被卫生院劝退的、国家也应当给他们一定的补偿,这样才能体现以人为本的和谐社会。 这样给退休的乡村医生发放养老金,让乡村医生老有所养。 让在岗的生活有保障。风险系数降低。人心稳了,农村卫生岗位有了吸引力,“留得住、用得上”的队伍也就不愁后继乏人了。这样也可以顺理成章的,将村医和村级卫生所, 纳入新农村合作医疗体系,为今天的合作医疗降低报销门坎,扩大受益面。乃至将来的“全国合作医疗或免费医疗”打下扎实的基础。这是发展农村医疗卫生的根本。取信于民、生于民!得民心者得天下!得民心者万古长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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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乡村医生养老保险:2017全国村医养老补助大汇总!
来源:基层医师公社 雪娇
一直以来,收到到朋友们最多的咨询就是村医的养老政策问题,比如国家有没有出台最新的村医的养老政策?我们这里有没有退出补助?退出补助是多少,等等一些与村医养老挂钩的问题。
今天再次和大家说说这个事情,其实早在2015年国务院办公厅就印发过这样一个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13号,其中第十六条提到要完善乡村医生养老政策:
各地要支持和引导符合条件的乡村医生按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的乡村医生,可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对于年满60周岁的乡村医生,各地要结合实际,采取补助等多种形式,进一步提高乡村医生养老待遇。
所以截止目前,对乡村医生的养老问题,唯一统一的、已经实施的办法就是各地都在执行满60周岁的乡村医生退出后给予一定补助的政策,也有部分省已经给乡村医生交养老保险了,下面小编汇总了全国大部分省市(未含上海、港澳台)已经出台的政策,让大家对自己和同行的养老问题一目了然!
北京:村医每月养老金770元以上2016年3月25日印发的《北京市关于加强村级医疗卫生机构和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方案》。北京市财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北京市自2008年起将符合条件的乡村医生纳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目前乡村医生平均每人每月领取养老金水平为770元以上。
今后将鼓励引导符合条件的“新人”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政府参照灵活就业人员最低缴费标准给予适当补助,不符合条件的可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已纳入本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老人”,适当提高补助金额。
山东:退出村医后每月20元
为离岗和老年乡村医生发放生活补助山东省卫生计生委、财政厅、人社厅联合出台《关于解决老年乡村医生生活补助问题的实施意见》,《意见》明确,自2015年1月1日起,按乡村医生在村卫生室工作每满一年每月补助20元的标准,为离岗和老年乡村医生发放生活补助。《意见》同时要求建立规范的乡村医生退出机制。
新疆:乡村医生全部上养老保险
去年5月新疆下发《关于做好乡村医生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将于2016年底前,将解决全疆乡村医生参加基本医疗保障工作,并且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副主任阿依夏木·玉努斯介绍说,在岗的乡村医生都要纳入到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年满60周岁的乡村医生,不管在岗还是退岗,都要纳入到企业职工养老保险。
贵州:三类乡医可上养老保险2016年8月4日,从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贵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计生委联合下发《关于乡村医生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符合条件的乡村医生可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按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三类乡村医生可以参加养老保险:
第一类,按照 《贵州省卫生厅关于大力推进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的实施方案》,全省通过实施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乡镇卫生院与乡村医生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
第二类,具有贵州省户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及以上,未领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且2007年12月31日及以前在我省村卫生室工作的乡村医生
第三类,未到达上款规定年龄即离开乡村医生岗位的人员,可自愿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达到规定退休年龄,累计缴费满15年及以上的,按规定享受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待遇。
河北:赤脚医生退出后最高每月400元
从河北省卫生计生委获悉,从2016年起,户籍仍然在河北省的、1987年12月31日前进入村医疗卫生机构从事预防、保健和一般医疗服务并在岗连续服务满5年以上(含5年)的乡村医生,只要截至2016年1月1日年满60周岁,就可领养老补助。
省卫生计生委、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日前印发的《原“赤脚医生”养老补助办法》规定,原“赤脚医生”养老补助采取按工龄补助的形式,原则上服务年限每满一年每月补助20元,最高不超过每月400元,具体标准由各县(市、区)制定,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适时作出调整。各县(市、区)已妥善解决且高于此标准的,按所在县(市、区)原有标准执行。
对于在岗乡村医生而言,2015年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 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完善乡村医生养老政策。各地要支持和引导符合条件的乡村医生按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的乡村医生,可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黑龙江:乡医退出后每月200~300元2015年07月13日,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其中完善乡村医生离岗退养政策。对乡村医生(年龄60周岁以上)离岗退养后给予政策补助,当地应按照国办发2015〕13号文件要求,在维护社会稳定,兼顾相关群体补助政策的情况下,自行制定补助标准及实施细则,补助标准应在高于200元,低于300元的范围内,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省里不制定统一的政策和标准。对特别困难的县(市、区),省政府通过转移支付的方式给予适当补助。
吉林:对年满60周岁的乡村医生,采取补助等多种形式
2015年12月18日,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省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完善乡村医生养老政策。分类解决我省乡村医生养老保险问题。对聘用到乡镇卫生院统一管理的在村卫生室执业的执业(助理)医师,按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对目前在村卫生室执业的乡村医生(持有《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可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考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后,可与乡镇卫生院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对年满60周岁的乡村医生,采取补助等多种形式,妥善解决生活保障困难问题,进一步提高养老待遇,具体办法另行制定。(牵头部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配合部门:省财政厅、省卫生计生委)
辽宁:退出后乡医补助标准由各地政府制定
2016年2月27日,辽宁省卫生计生委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方案》,善乡村医生养老政策。与所属地区政府办乡镇卫生院实施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其乡村医生与乡镇卫生院实行聘任制度并签订正式用工合同的,可以按事业单位临时聘用人员身份参加当地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按现行政策参保缴费和享受待遇。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的乡村医生,可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对于年满60周岁的乡村医生,根据服务年限,采取补助等多种方式妥善解决其保障和生活困难问题,具体措施由当地政府结合实际制定。(责任单位:各市政府,省卫生计生委、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天津:乡村医生自行参加养老保险
2015年7月 天津市卫生计生委市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完善村卫生室和乡村医生的补偿保障政策。对乡村医生承担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进行合理补助。
将乡村医生纳入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体系。乡村医生可根据个人缴费能力和参保意愿,按规定自行选择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对于年满60岁的乡村医生,采取补助等多种形式,进一步提高其养老待遇。乡村医生应按规定参加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享受相应的医疗保险待遇,以及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城乡居民生育保险和全民意外伤害附加保险待遇。
山东:村卫生室工作每满一年每月补助20元
2016年8月,山东省卫生计生委、财政厅、人社厅近日联合出台《关于解决老年乡村医生生活补助问题的实施意见》,《意见》明确,自2015年1月1日起,按乡村医生在村卫生室工作每满一年每月补助20元的标准,为离岗和老年乡村医生发放生活补助。《意见》同时要求建立规范的乡村医生退出机制。
《意见》规定,此次补助的对象要求是现为山东省户籍,新中国成立后至2011年6月30日已进入山东省内村卫生室,或曾在山东省内村卫生室连续从事乡村医生工作1年以上(含1年)的,年满60岁的离岗乡村医生。目前在岗的60岁以上的乡村医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办理离岗手续,之后即可按以上标准领取生活补助。
江苏:地方给予补助,鼓励村医参加养老保险
2015年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创新基层卫生人才培养使用机制的实施意见,各地要支持和引导符合条件的乡村医生按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对因年龄较大或已离岗未纳入社会养老保险,由地方政府给予适当补助的乡村医生,可逐步提高补助标准。建立乡村医生退出机制,确有需要的地区,村卫生室可以返聘乡村医生继续执业。
安徽:乡医工作30年,每月不低于330元
2015年7月27日,安徽省卫生计生委、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关于认真做好退出村医生活补助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现为安徽省农业户籍(含原属农业户籍,因地域划转、征地拆迁或购买城镇户口的),具有相应的执业资质,2009年底前进入生产大队合作医疗站(卫生室)或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许可的村卫生室(含村改居的原村卫生室),从事村医工作累计超过3年(含3年)
2014年12月31日前已退出村医岗位或在岗已年满60周岁,未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从到龄(年满60周岁)且退出的次月起发放补助(不满60周岁退出的村医,从到龄的次月起发放补助;年满60周岁退出的村医,从退出的次月起发放补助)。因刑事犯罪、被吊销执业证书或违反国家政策规定被辞退、开除的,不享受此项补助。
补助标准
符合上述条件的退出村医补助,按其60周岁前从事村医工作年限计算补助标准:
1.累计满3年的,每人每月补助不低于30元;
2.累计超过3年至满6年的,每人每月补助不低于60元;
3.累计超过6年至满9年的,每人每月补助不低于90元;
4.累计超过9年至满12年的,每人每月补助不低于120元;
5.累计超过12年至满15年的,每人每月补助不低于150元;
6.累计超过15年至满18年的,每人每月补助不低于180元;
7.累计超过18年至满21年的,每人每月补助不低于210元;
8.累计超过21年至满24年的,每人每月补助不低于240元;
9.累计超过24年至满27年的,每人每月补助不低于270元;
10.累计超过27年至满30年的,每人每月补助不低于300元; 11.累计超过30年的,每人每月补助不低于330元。
各地要按照不低于上述最低标准,制定当地执行标准;现发放标准超过本标准的,按照就高不就低原则以当地标准执行。
福建 :按月发放老年乡村医生退岗养老生活补助2016年1月11日,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卫计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15〕163 号,建立乡村医生退出机制。对已达到公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卫技人员法定退休年龄且不具备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老年乡村医生,由个人申请,经县级卫计部门审批办理退岗注销注册手续。
各地应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农村居民生活水平,研究制定当地老年乡村医生退岗后的养老生活补助政策,按月发放老年乡村医生退岗养老生活补助。符合企业职工参保条件但拒不参保的乡村医生不能享受老年乡村医生养老生活补助。
河南:退出后给予补助2015年11月20日,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 ,善乡村医生养老政策。各地要支持和引导符合条件的乡村医生按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的乡村医生,可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对符合领取生活补助条件的老年乡村医生,按规定标准发放生活补助。省级财政依据2013年各地卫生、财政、监察、审计四部门联合审核上报的2012年度老年乡村医生人数,将省级应负担数列入转移支付补助基数,以后年度因人员增加所需资金由省辖市、县(市、区)财政负担。
浙江:政府缴纳一定比例的保险,帮助乡村医生参加保险
2015年10月27日,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综合考虑乡村医生工作的实际情况、服务能力和服务成本,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保障乡村医生合理的收入水平。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动态调整乡村医生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定额补助等各渠道补助标准,逐步提高乡村医生的待遇水平。对偏远山区、海岛的村卫生室要适当增加补助。各地要认真落实国家和省有关乡村医生养老保险政策,切实保障乡村医生按照规定享受养老待遇。
据了解浙江是由政府缴纳一定比例的社保经费,帮助乡村医生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或参照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
山西:给予每人每月100元的生活补贴
2015年9月,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完善乡村医生养老政策。各地要积极引导符合条件的乡村医生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对符合相应待遇领取条件的乡村医生按月发放社会养老金。符合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在岗乡村医生,继续按每人每月30元的标准享受政府的专项缴费补助。
进一步落实老年退养乡村医生的补助标准,对符合退养条件的乡村医生,给予每人每月100元的生活补贴(不离岗不享受)。缴费补助和退养补助,省级财政负担50%,市县负担比例由各设区市自行确定。支持和引导乡村医生比照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
江西:退出后村医,每月300元
2015年3月22日,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完善乡村医生养老政策。支持和引导符合条件的乡村医生按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与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等建立或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注册乡村医生,应按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乡村医生个人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其他乡村医生,可按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有条件的地方政府可给予适当补贴。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的乡村医生,可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提高老年乡村医生养老生活补贴标准。对离岗退出的老年乡村医生养老生活补贴标准增加到每月300元,增加所需经费按照属地原则由当地财政负担。
宁夏:根据工作年龄核算
2015年12月01日,宁夏卫计委发布关于做好离岗乡村医生生活补助的通知:
一、补助范围及对象
(一)自2004年1月1日《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施行以来注册、离岗时年满60周岁及以上且健在的已离岗乡村医生和将要离岗的乡村医生。
(二)自2004年1月1日《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施行以来注册、离岗时未满60周岁且健在的离岗乡村医生。
(三)2004年1月1日《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施行前,取得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乡村医生证书、已经离岗且健在的乡村医生。
二、补助标准及方式
(一)对2004年1月1日《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施行以来注册、离岗时年满60周岁及以上且健在的已离岗乡村医生和将要离岗的乡村医生,按其从事乡村医生工作起,累计到年满60周岁止实际工作年限×15元/月的标准,逐月发给生活补助。
(二)对2004年1月1日《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施行以来注册、离岗时未满60周岁且健在的离岗乡村村医,按其离岗前实际从事乡村医生年限每年500元,给予一次性生活补助。
(三)对2004年1月1日《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施行前,取得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乡村医生证书、已经离岗且健在的乡村医生,按其离岗前实际从事乡村医生年限每年300元,给予一次性生活补助。
陕西:符合条件的发放养老补助年龄达到60周岁的乡村医生,继续按照新农保加工龄补贴政策规定发放养老补助,并按规定予以递增
2015年9月,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完善乡村医生养老政策。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积极引导和支持乡村医生参加户籍所在地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符合条件的乡村医生,可按规定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年龄达到60周岁的乡村医生,继续按照新农保加工龄补贴政策规定发放养老补助,并按规定予以递增。
重庆:满60周岁给予补助
2016年2月,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
落实乡村医生多渠道补助政策。各区县(自治县)要足额落实乡村医生专项补助、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一般诊疗费补助、基本药物制度补助、村卫生室运行补助等资金,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经绩效考核后及时兑现,保障乡村医生合理收入。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乡村医生工作实际,动态调整乡村医生补助标准。
完善乡村医生养老政策。各区县(自治县)要支持和引导在岗乡村医生按规定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妥善处理好年满60周岁的乡村医生养老问题,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湖北:退出补助标准及具体办法由各地结合实际自行制定
2015年12月31日,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进一步加强村卫生室和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
完善养老政策。各地要支持在岗乡村医生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引导符合条件的在岗乡村医生以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乡村医生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15年的,可延长缴费至满15年,其中,延长缴费5年后实际缴费年限满10年的,可一次性缴费至满15年,并办理退休手续,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各地要按照国办发〔2015〕13号文件要求,在兼顾其他相关群体补助政策的情况下,对具有乡村医生资质、从事乡村医生工作10年以上、到龄从村卫生室退出的乡村医生给予适当补助,补助标准及具体办法由各地结合实际自行制定,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湖南:老年村医给予每月生活补助2015年8月14日,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2015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湘政办发〔2015〕52号,对艰苦边远地区乡村医生加大补助力度。落实《关于做好老年乡村医生生活困难补助发放工作的通知》(湘政办发〔2014〕102号),按规定及时发放老年乡村医生生活困难补助。
补助标准:
(一)在全省所辖县市区乡村医生岗位上曾经连续工作5至8年(含5年)的,每人每月发放生活困难补助60元。
(二)在全省所辖县市区乡村医生岗位上曾经连续工作8至12年(含8年)的,每人每月发放生活困难补助90元。
(三)在全省所辖县市区乡村医生岗位上曾经连续工作12年以上(含12年)的,每人每月发放生活困难补助120元。
今后可视经济发展和物价变动情况适当调整补助标准,各县市区可结合实际在不低于省定标准的基础上制定本地执行标准。
四川:乡村医生可以自己参加养老保险
2015年8月,《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市(州)和县级政府要支持和引导劳动年龄内的乡村医生按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符合退休条件的按规定领取养老金。乡村医生也可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建立乡村医生退出机制,原则上年满65周岁的乡村医生应退出乡村医生岗位,最高不超过70周岁。
广西:每月15元逐步提高
2015年,自治区财政筹措乡村医生养老补助资金5677万元,支持落实乡村医生养老生活补助政策。对2014年底年满60岁及以上在岗或曾在岗现离岗的乡村医生(含赤脚医生)和2014年底年满45周岁执业服务到年满60周岁时执业服务年限达到20年以上的乡村医生,按其每执业服务满一年每月给予15元养老生活补助等,进一步提高乡村医生养老待遇。
2015年12月08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要求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有关妥善解决乡村医生养老生活补助的规定,切实提高乡村医生养老保障水平;有条件的地方可逐步提高补助标准。
支持和引导符合条件的乡村医生按照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对不属于职工养老保险覆盖范围的乡村医生要积极引导其在户籍地 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云南:离岗给予生活补助
2015年8月,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乡村医生退出。各地要结合实际,建立乡村医生退出机制。原则上年满60周岁的乡村医生不再在村卫生室执业,如情况特殊可延长工作年限,村卫生室可以返聘乡村医生继续执业。
各地要切实保障离岗乡村医生的生活待遇。乡村医生按照政策规定办理了退出手续并参加了养老保险的,按照规定领取养老保险金。本意见实施前已离岗的乡村医生,由各地安排专项资金对其发放离岗生活补助,具体补助办法由各州、市人民政府和滇中产业新区管委会制定。(各州、市人民政府,滇中产业新区管委会负责)
西藏:满60周岁给予补助
完善乡村医生养老政策。各地要支持和引导符合条件的乡村医生按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的乡村医生,可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对于年满60周岁的乡村医生,各地要结合实际,采取补助等多种形式,进一步提高乡村医生养老待遇。
青海:满60岁村医退出每月补助20元
2015年11月,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1、完善乡村医生养老政策?支持和引导乡村医生积极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有条件的地区,对村医个人缴费给予适当补贴?符合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鼓励其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2、建立老年乡村医生生活补贴政策?
从2016年1月1日起,对截止2015年12月31日前年满60周岁(包括60周岁以上的老村医),且在乡村医生岗位连续工作5年以上的人员,根据实际服务年限,按每满一年每月给予20元的生活补贴(如某村医已在村医岗位工作15年,其年满60岁后每月领取生活补贴300元)?
年满60岁后返聘或延长工作年限的,不得重复享受村医报酬和老年生活补贴;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年满60岁后不得享受老年生活补贴?2016年1月1日前已超过60周岁的老村医,除按规定发放当年的生活补贴外,不再补发以前年度的老年生活补贴?发放老村医生活补助经费,由省和市(州)县财政各按70%?30%的比例分担?
3、完善老年村医的养老服务政策?将60岁以上老村医纳入政府购买养老服务范围,其中:居家和入住养老机构的生活困难老村医,每人每月分别按150元和500元的标准提供养老服务?
甘肃:给上养老保险
甘肃省卫生计生委、省财政厅、省人社厅联合印发了《关于解决乡村医生养老问题的通知》。通知要求,从2016年1月1日起,甘肃省实行在岗村医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乡村医生与乡镇卫生院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后,应当依法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村医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15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按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有关规定发放,每人每月85元,工龄补助按每满一年月发放8元的标准执行。
从以上汇总消息我们可以看出,除了部分省份为村医缴纳养老保险,大多数乡村医生获得“养老金”只能通过这三个方向:
第一,满60岁乡医退出卫生室,国家给予补助,补助金额大约在400元左右;少数可返聘。
据2013年,国家卫生计生委下发《关于进一步完善乡村医生养老政策、提高乡村医生待遇的通知》可知,各地要结合实际,采取多种形式提高乡村医生养老待遇,确保其养老金收入不低于当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
所以各省份对村医退出补助一般不会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而条件好的省份退出补助确实会高些。
第二,未达到退休年龄的乡医,可以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府给予适当补偿。
第三,可根据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将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乡村医生纳入乡镇卫生院编制统一管理,从而获得养老保险。
从上面信息我们可以看到,目前北京、甘肃、贵州、新疆是为村医缴纳养老保险的,解决村医的后顾之忧;也有江苏、浙江等地由政府缴纳一定比例的社保经费,帮助乡村医生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或参照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剩下更多省市仍是以退出补助的形式解决老村医的养老问题。
你们当地的退出补助是多少?你同行的退出补助拿到手了吗?你是否交了养老保险?大家可以留言交流。
第三篇乡村医生养老保险:2016乡村医生养老待遇将提高 乡村医生养老保险实施办法
(原标题:官方:采取多种形式 进一步提高乡村医生养老待遇)
据国家卫计委网站消息,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务院扶贫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5部委日前联合印发《关于实施健康扶贫工程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提出,各地要结合实际,通过支持和引导乡村医生按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以及采取补助等多种形式,进一步提高乡村医生的养老待遇。
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务院扶贫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5部委日前联合印发《关于实施健康扶贫工程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指出,实施健康扶贫工程,对于保障农村贫困人口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推进健康中国建设,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实现到2020年让农村贫困人口摆脱贫困目标具有重要意义。中金网6月21日
指导意见提出,到2020年,贫困地区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农村贫困人口大病得到及时有效救治保障,个人就医费用负担大幅减轻;贫困地区重大传染病和地方病得到有效控制,基本公共卫生指标接近全国平均水平,人均预期寿命进一步提高,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传染病发病率显著下降。
指导意见提出,统筹推进贫困地区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深化贫困地区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协同推进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医疗机构控费、公立医院补偿机制改革,加强医院成本管理。
指导意见提出,拓展深化军民融合发展领域,驻贫困地区军队医疗机构要融入贫困地区分级诊疗服务体系。创新县级公立医院机构编制管理方式,逐步实行编制备案制。贫困地区可先行探索制订公立医院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办法,合理核定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总量,结合实际确定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比例,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制订符合基层实际的人才招聘引进办法,落实贫困地区医疗卫生机构用人自主权。
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分期分批对贫困地区乡村医生进行轮训,2017年前完成培训。各地要结合实际,通过支持和引导乡村医生按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以及采取补助等多种形式,进一步提高乡村医生的养老待遇。
加快健全贫困地区药品供应保障机制,统筹做好县级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药品供应配送管理工作。按照远近结合、城乡联动的原则,提高采购、配送集中度,探索县乡村一体化配送,发挥邮政等物流行业服务网络优势,支持其按规定参与药品配送。
乡医养老保险地方差异性大
由于国家未出台统一的乡村医生养老保险政策,故省级区域之间,同一省内的市县级之间政策不统一,政策差异性很大。如河南省对于在村卫生室工作10年以上的退休乡村医生每人每月发放300元的补助;陕西省按工龄每年4元的标准对退休乡村医生发放养老金;北京市将退休乡村医生纳入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范围,每人每月发放300元养老金;上海市按照该市小城镇社会保险标准,保障退休乡村医生每月不低于300元的养老金等。
就湖北省来看,各地也是五花八门。如蕲春县统一组织乡村医生参加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退休乡村医生每年可以获得4400元左右的养老金;汉川市将乡村医生纳入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保障范畴,退休乡村医生每年可以获得3900元左右的养老金。麻城市规定凡参加乡村一体化的乡村医生,到龄或因病离岗后,每人可按月领取300元生活费,去世后可领取5000元丧葬费和300元抚恤金。宜昌市下辖各县(市、区)组织乡村医生参加社会养老保险,按照社会平均工资按比例缴费,退休后按不低于社会平均工资的水平领取养老金。
乡村医生养老的建议
1、切实解决好乡村医生的基本社会保障。根据《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区别乡村医生的不同情况,实行财政统筹,分类施保。一是解决好乡村医生的基本医疗保险问题。比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相关政策执行,享受比农村合作医疗更加宽松的政策待遇。二是解决好乡村医生的养老保险问题。对在岗乡村医生,建议采取政府补助,个人适当缴费的办法,将其纳入养老保险统筹;对男60岁、女55岁以上的乡村医生由卫生部门进一步清查摸底,按照其从事公共卫生事业工作的年限,比照集体企业改制职工养老保险办法,由其个人一次性缴纳一定数量的养老保险金,纳入社会养老统筹,社保部门每月为其发放一定数额的工资,让其安享晚年。
2、整合农村基层卫生资源。将村级卫生室列入国家正式医疗卫生机构,纳入当地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站编制统一管理,按辖区人口数划拨卫生经费,按要求配置相关设备及医护人员;将村级卫生室建设纳入新农村建设规划,逐年加大投入,逐步改变村级卫生所房屋破旧、设备简陋、缺医少药的情况,为乡村医生创造更加优越的工作环境。
3、加强乡村医生人才队伍建设。加大对乡村医生的业务培训工作力度,创造条件积极鼓励乡村医生学习深造。将工作业绩突出的乡村医生逐步转制为国家正式卫生工作者,列入财政编制,享受国家规定同等学历、工龄档次的工资和福利待遇,根据工龄、职称核定工资标准,以所在乡镇为单位,政府财政补足发放。
4、加强村级卫生服务网点建设。将人口比较集中、设施相对完备、管理规范到位的村级卫生室纳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范畴,充分发挥其基层卫生服务保障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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