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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纪检委通报王谦篇1:甘肃省庆阳市政府原副市长王谦严重违纪被“双开”
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2017-12-05 1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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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甘肃省纪委消息:日前,经甘肃省委同意,甘肃省纪委对庆阳市政府原副市长王谦涉嫌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经查,王谦在任环县县长、县委书记和庆阳市副市长期间,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对国家扶贫政策消极应对,转移、隐匿违纪违法所得,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参与公款吃喝;违反组织纪律,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利用职务影响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为他人提供帮助并收受财物;违反廉洁纪律,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违反规定从事营利活动;违反工作纪律,干预、插手建设工程项目等市场经济活动;违反生活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所送财物,数额巨大,涉嫌受贿犯罪。王谦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价值观念扭曲,私欲膨胀,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并涉嫌违法犯罪,尤其是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造成恶劣影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甘肃省纪委常委会议审议并报甘肃省委、省政府批准,决定给予王谦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王谦简历
王谦 庆阳网 资料图王谦,男,汉族,1963年9月出生,甘肃宁县人,甘肃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1983年7月参加工作,1985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7年10月任镇原县副县长;2002年11月任镇原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2006年12月任环县县委副书记、县长;2010年1月任环县县委书记;2015年2月任庆阳市副市长、环县县委书记;2015年5月任庆阳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2017年3月任庆阳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原系省第十二届人大代表,庆阳市第四届人大代表。(甘肃省纪委) (原题为《甘肃省庆阳市政府原副市长王谦严重违纪被“双开”》)
甘肃省纪检委通报王谦篇2:甘肃省纪委通报8起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
省纪委通报8起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
每日甘肃网-科技鑫报讯 日前,省纪委通过甘肃廉政网通报8起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
张掖市山丹县李桥乡东沟村党支部书记王财、村委会主任陈瑜套取低保资金问题。2013年,山丹县李桥乡东沟村虚报套取低保资金27880元,用于村级开支。2015年8月6日,王财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陈瑜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古浪县泗水镇上四坝村西庄组原组长李万生违规发放低保等问题。2013年,泗水镇上四坝村西庄组在低保发放过程中,违规收回本应由低保对象个人享受的低保金共计11531元。2014年3月,泗水镇上四坝村西庄组在低保对象评议过程中,李万生擅自将其不符合评定条件的哥哥确定为拟享受对象,违规享受低保金2674.2元。2015年7月,李万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追缴。
平凉市泾川县丰台乡盖郭村违规使用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问题。2013年1月,乡财政所通过惠农“一折统”按照每户10500元的标准给21户农户兑现危房改造项目补助资金。2015年7月11日,盖郭村党支部书记盖志英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庆阳市镇原县开边镇兰沟行政村违规使用扶贫专项资金问题。2014年3月,开边镇兰沟行政村高岔自然村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建成农宅40户。 2015年7月29日,开边镇兰沟村党支部书记张波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定西市安定区巉口赵家铺村重复享受危旧房改造补助资金问题。负责赵家铺村危房改造工作的驻村干部兼党支部第一书记杨雄、党支部书记张万银在对危房改造项目实施户未进行深入细致地调查核实,致使赵家铺村村民张某某、曹某两户各重复享受危旧房改造补助资金11500元。2015年6月10日,杨雄、张万银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追缴。
陇南市康县漆树沟村党支部书记何明俊违规发放低保金问题。2013年漆树沟村在评低保时,将何明俊儿子何瑞宏评为一类低保,何瑞宏从2013年10月至2014年3月,共领取低保金3078元,何明俊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甘南州夏河县麻当乡政府副乡长王晓菊虚报冒领、套取涉农资金问题。王晓菊受到开除党籍、撤销行政职务处分,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乡党委书记贡保才旦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乡党委副书记、乡政府乡长张永清受到行政记大过处分;乡纪委书记陈顺清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临夏州和政县卜家庄乡白杨沟村党支部书记张龙截留残疾人建房补助款问题。2015年3月17日,白杨沟村党支部书记张龙从残疾人常某某的“一折统”上提取了14500元残疾人建房补助款,将6000元给了常某某,剩余8500元私自存放,拟用于支付村上“一事一议”修路欠款。2015年8月25日,张龙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记者吴少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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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纪检委通报王谦篇3:甘肃省纪委通报5起腐败问题 平凉一村文书为自己办低保
省纪委通报5起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
每日甘肃网4月1日讯(记者徐兴波)甘肃省纪委4月1日通报了5起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分别是:
1.酒泉市金塔县东坝镇三上村党总支书记何生泉(公务员)乱收费、贪污集体资金问题。2012年4月至2013年1月,何生泉借申报农村危旧房改造补助资金之机,违规向8户申领农户收取费用共1600元,用于村干部个人消费;利用职务便利贪污村集体资金6361.5元。何生泉受到留党察看一年、行政降级处分,违规收取的费用退还农户,贪污的集体资金已追缴。
2.张掖市甘州区党寨镇财政所所长马德华挪用专项资金问题。2013年1月,马德华将2012年度和2013年度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未按要求造册发放到应享受补助政策的农民手中,将其中157万元违规直接转入该镇3个村村主任“一折统”账户,将296.8万元借给该镇下辖5个村,用于村民住宅小区公共设施建设。马德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挪用的专项资金整改后,发放给危房改造户。
3.庆阳市合水县老城镇寺塬村党支部原书记周志辉虚报冒领退耕还林补助款问题。2003年,周志辉利用职务之便,在其个人名下虚报退耕还林面积14.3亩,从2003年至2013年共冒领国家退耕还林补助款21736元。周志辉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违规套取资金已收缴财政。
4.天水市秦州区杨家寺乡党委原副书记、纪委书记赵永明等人违规收受现金问题。2013年4月,杨家寺乡煤湾村党支部原书记邵利仁、文书邵和平向危房改造户和低保户收取“好处费”共计42000元,用于送礼和私分。其中,送给原包村领导赵永明5000元、驻队干部闫志强3000元,邵利仁分得21000元,邵和平分得13000元。赵永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过处分,闫志强受到党内警告、行政记过处分,邵利仁受到开除党籍处分,邵和平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违规收受资金已全部退还危房改造户和低保户。
5.平凉市静宁县雷大乡范堡村原文书范高兴违规为本人办理低保问题。2014年1月至2015年6月,时任静宁县雷大乡范堡村文书范高兴违反规定程序,私自为自己办理低保,违规领取低保金5944元。范高兴受到免职处理,违规领取低保金已收缴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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