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家代表


政治试题 2019-08-02 01:58:55 政治试题
[摘要]法家代表一:法家代表人物介绍法家代表人物介绍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大批判组秦始皇嬴政 秦始皇姓嬴名政(公元前二五九年—前二一○年),是新兴地主阶级杰出的政治家。他崇尚法家,反对儒家,厚今薄古,勇于革新,是统一中国的第一个人,在我国历史上起过重大的进步作用,被后来的进步思想家赞为“千古一帝”。公元前二四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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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家代表一:法家代表人物介绍

 
法家代表人物介绍
 
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大批判组
 
 
秦始皇嬴政 
 
秦始皇姓嬴名政(公元前二五九年—前二一○年),是新兴地主阶级杰出的政治家。他崇尚法家,反对儒家,厚今薄古,勇于革新,是统一中国的第一个人,在我国历史上起过重大的进步作用,被后来的进步思想家赞为“千古一帝”。
 
公元前二四六年,嬴政即位为秦王的时候,正值战国末期,我国自春秋开始的由奴隶制向封建制的过渡已基本上完成。但是还存在着封建诸侯割据混战的局面和大量的奴隶制残余势力,奴隶制随时都有复辟的可能。这种情况严重地危害着新兴封建制度,给人民造成极大的灾难。如何结束诸侯割据混战的局面,实现中国的统一,进一步扫除奴隶制残余,是当时历史发展的要求。
 
嬴政继王位时只有十三岁,吕不韦继续任相国,总揽大权。吕不韦扶植起来的宦官嫪毐(làoǎi音涝矮)很受太后的宠信,权势也很大。吕不韦纠集了以儒生为主的门客达三千余人,拥有奴隶万余人;嫪毐也有门客千余人,奴隶数千人。这两个大奴隶主又勾结了一伙反动官僚,形成一股疯狂的尊儒反法的复辟势力。
 
公元前二三八年,秦王政二十二岁,按照秦国的制度该是他亲政的时候了,他便到祖庙所在地雍(今陕西凤翔)举行冠礼,准备亲掌政权。就在这个关键时刻,嫪毐在太后和吕不韦的支持下,发动了武装政变,进攻秦王政留宿的蕲年宫,妄图杀害他,篡夺王位。秦王政坚决镇压了这次政变,处决了嫪毐和参与叛乱的高级官僚,软禁了太后。第二年,又查办吕不韦,吕畏罪自杀。秦王政铲除了这股复辟势力之后,任命李斯为廷尉(最高司法长官),又重用魏人缭为国尉(最高军事长官),组成一个以法家为主体的新的领导核心。这场反复辟斗争的胜利,巩固了法家路线在秦国的统治地位,为统一中国准备了条件。
 
公元前二三○年,秦灭韩,秦王政开始了统一中国的事业。此后十年间,相继灭了魏、楚、赵、燕、齐等国。接着进兵南方和西南地区。又北击匈奴,修建了“万里长城”,以保卫中原地区的经济、文化,保卫初步建成的多民族的统一的封建国家。
 
秦王政在公元前二二一年统一全国以后,即改称号为“始皇帝”,进一步实行政治、经济改革。
 
首先,改革政治制度,在全国范围内废除了奴隶制时代遗留下来的“世卿世禄”制(“世”就是世袭)和“分土封侯”制。在中央采用“三公九卿”制,由皇帝选择有才能有功劳的人做公、卿,分掌行政、军事、司法、财政等事;在地方上采用郡县制,把全国分为三十六郡,直属中央政府。国家的军政大权和主要官吏的任免权都掌握在皇帝手中。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的建立,对于巩固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对于发展封建经济、文化都有重大的意义。
 
其次,进一步在经济、文化领域进行改革。公元前二一六年,颁布“使黔首自实田”的法令,让百姓自报占田数量,按亩纳税,使封建土地所有制在全国范围内合法化。废除六国旧货币和旧度量衡,以原秦制为基础,制定了新的统一的货币和度量衡。在全国修筑驰道(车马大道),统一车轨,密切各地之间的经济、文化联系。
 
废除六国的文字,制定规范化文字,叫做小篆(又称为秦篆),推行于全国。这一系列的改革,促进了各个地区经济、文化的发展和各民族间的经济、文化的交流,巩固并加强了封建国家的统一。
 
秦始皇的每一项重大改革,都遇到保守势力的激烈反对。当时的阶级斗争和两条路线斗争是十分激烈的。公元前二一三年,儒生博士淳于越利用秦始皇大宴群臣的机会跳了出来,公开指责秦始皇,攻击秦王朝的政治制度,叫嚷要废除郡县制,恢复分封制度。秦始皇针对淳于越的反动言论,发动了声势浩大的反击。丞相李斯揭露儒生们不学今而学古,以古非今,毁谤朝政,惑乱百姓,要求始皇严加制止。他还建议“焚书”,就是除秦国的史书以外,六国的史书一律烧掉;《诗》、《书》、百家语除博士官收藏的以外,私人的藏书都集中到郡烧掉;有敢谈论《诗》、《书》的弃市(杀头示众),以古非今的灭族(杀全家),不烧医药、种树等书。秦始皇批准了李斯的建议。儒家鼓吹复辟的大量的所谓“经典”,在全国各地化为灰烬。第二年,又由于儒生们制造谣言,攻击秦始皇和秦王朝的制度,秦始皇下令坑杀了犯有严重罪行的四百六十个儒生。秦始皇的“焚书坑儒”措施沉重地打击了反动的复辟势力,对于巩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起了重要的作用。
 
李 斯
 
李斯(?—公元前二○八年),楚国上蔡(今河南省上蔡县)人,著名法家荀况的学生。他看到只有变法比较彻底的秦国,才能统一中国,实现自己的政治理想,于是便到了秦国。
 
在李斯任秦的客卿时(客卿是当时各个封建割据国家授给外来人的高级职务),秦国以宗室大臣为代表的复辟势力搞了一个“逐客”的阴谋,企图把协助秦始皇推行法家路线的客卿全都赶走。李斯看穿了这个阴谋,向秦始皇上了一封著名的《谏逐客书》,列举秦国历史上商鞅等外来法家人物的巨大贡献,指出如果不加区别地赶走外来的人,让他们替别国去出力,那就等于“借兵给寇仇,送粮给盗贼”,帮助了敌人。秦始皇因此撤销了“逐客令”,恢复了李斯的官职。在制定统一全国的战略的时候,李斯提出了各个击破的建议,得到秦始皇的赞赏。
 
公元前二二一年,秦始皇刚统一中国,丞相王绾(wǎn音宛)就要求分封秦始皇的儿子们为诸侯。李斯挺身而出,引用春秋战国的历史教训,指出“置诸侯不便”。
 
秦始皇采纳了李斯的建议,否定了分封制,在全国范围内推行在秦国早已实行的郡县制,分天下为三十六郡,直属中央政府,从而巩固了刚刚实现的统一局面。
 
公元前二一三年,儒生博士淳于越攻击郡县制度,鼓吹恢复分封制,妄图复辟奴隶制。李斯严厉地驳斥了他的谬论,说:“以前的各个朝代都各有自己的制度,这并不是它们故意要彼此不同,而是因为时代不同了,统治的方法也就应该有所不同。”他还建议严厉镇压以古非今的孔老二的徒子徒孙们。秦始皇根据李斯的建议颁行了焚书令,沉重地打击了儒家复辟势力。
 
李斯嫉妒、排挤韩非;对以宦官赵高为代表的复辟势力篡夺政权,没有进行坚决斗争,这些是李斯的污点。但是他在秦始皇当政的整个时期,一直处于主要的辅佐地位,对全国统一和封建制的进一步巩固,作出了很大的贡献。
 
汉高祖刘邦
 
汉高祖刘邦(公元前二五六年—前一九五年),沛(今江苏省沛县)人,曾当过秦的乡村小吏。秦末陈胜、吴广领导农民起义时,他起兵响应,是农民起义军的领袖之一。陈胜、吴广失败后,他继续领导农民军,推翻了秦二世的统治。秦朝灭亡后,出身于旧贵族的项羽大搞复辟倒退,自称“西楚霸王”,裂土分封了十八个王国,妄图恢复战国时期诸侯割据称雄的旧局面。刘邦是一个大法家,他反对分裂,经过“楚汉战争”,战胜了以项羽为首的复辟势力,重新统一中国,继续实行由秦始皇开创的地主阶级中央集权制度,促进了封建经济、文化的发展。
 
刘邦在用人方面,也坚持法家路线。他“不好儒”,说“为天下安用腐儒?”他主张凡是有才能的人,不管什么出身,都按功行赏,量才录用,“爵以功为先后,官以能为次序”。项羽用人“非诸项,即妻之昆弟”,讲究"亲亲”原则,这是地地道道的儒家路线。因此,许多有才能的人,如陈平等,在项羽手下得不到重用,转到刘邦方面,成为刘邦的谋士、将领。
 
刘邦建立汉朝后,基本上采用了秦朝的政治、经济制度,即所谓“汉承秦制”。在政治制度方面,中央政府仍然是在皇帝之下设置“三公九卿”,分掌行政、军事、司法、财政等事;地方政府有郡守、县令等官吏,其职掌和组织与秦朝相同。在楚汉战争期间,刘邦为争取一些军事集团的支持,不得不以承认他们为诸侯王作为交换条件。在打败了项羽之后,为了巩固统一,加强封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刘邦在七年中,相继粉碎了韩信、彭越等六个诸侯王的叛乱阴谋。刘邦消灭了六个异姓王后,虽另分封了刘氏子弟为王,希望利用亲属关系以加强统治,但同时又规定,王的太傅(高级顾问)和王国丞相必须由中央委派,没有中央的虎符,诸侯王不得擅自发兵。用这些办法把王国的部分政权和军权集中到中央。
 
为了继续打击复辟势力,扶植新兴地主阶级,刘邦下令把六国旧贵族和其他地方豪强共十多万人迁到长安附近,以加强控制。他又推行“以有功劳行田宅”的法令,把大量的田地和房屋奖给有功的将吏士卒,扩大了新兴地主阶级的力量。他还实行重农抑商政策,奖励垦荒,发展农业生产;宣布凡因饥饿卖身为奴婢的人,一律解放为农民;对于商贾(大多数是商业奴隶主),规定不许他们穿丝织品、乘车骑马,不许携带兵器,不许做官,并加倍征收他们的人口税。这些都是发展封建经济、打击奴隶制残余势力的有效措施。
 
刘邦反对儒家的“礼治”,崇尚法治。他叫丞相萧何整理秦朝的法律,加以增删,制定了《汉律》九章。《汉律》基本上保存了《秦律》的面貌,是我国封建社会早期的重要法典之一。它对于镇压奴隶主残余势力,巩固地主阶级统治和发展封建经济,起了重要的作用。
 
刘邦死后,吕后掌权。她“为人刚毅”,曾“佐高祖定天下”,当政后,继续推行了法家路线。
 
汉文帝刘恒景帝刘启
 
汉文帝刘恒(公元前一七九年—前一五七年在位),是刘邦的儿子,“本好刑名之言”,强调用法治维护中央集权的封建国家,说“法者,治之正”。他接受法家贾谊的建议,继续推行重农抑商的政策,认为“农,天下之本”,鼓励勤耕勤织,发展封建经济;对于商人,坚守“不得为官”的禁令。
 
西汉初期,诸侯王割据势力虽经刘邦加以限制,但权力仍然很大,同中央政权存在着尖锐的矛盾。诸侯王在封国内不但有权自行征收赋税、摊派徭役,而且实际上掌握行政大权,严重威胁着汉朝中央政权。为了解决这个矛盾,贾谊提出了“众建诸侯而少其力”的办法,就是在诸侯王国内多封王的子孙,使大的王国分成若干小国。每个王国势力就减弱了。文帝重视并接受了这个建议,把领地最大的齐国分成六个小国,又把淮南国分成三个小国,初步实行了削弱诸侯王势力的措施。
 
汉初,还面临着北方匈奴奴隶主侵扰的问题。匈奴的骑兵经常到汉的西北一带大肆掠夺,甚至进攻到首都长安附近,使农业生产和人民的生命财产不断遭受巨大损失。但是汉初由于经济力量不足,诸侯王割据势力还很强,对匈奴只能派兵作适当的防御,而无力反攻。
 
文帝在防御匈奴方面作了很大的努力,他改革了边防军轮换制度,实行了“募兵备边”政策,并且移民充实边境,屯田筑城,又奖励富人向边境输粟,增加粮食储备,大大加强了边防的力量。并多次派兵,抗击匈奴。他还大力提倡民间养马,准备训练众多而精强的军马,发展骑兵,更主动地打击匈奴的侵略。
 
景帝刘启(公元前一五六年—前一四一年在位),是刘恒的儿子。他“不任儒”,强调法治的重要,主张以吏为师。他说“法令度量,所以禁暴止邪也。”又说“夫吏者,民之师也”。当时法家晁错继贾谊之后进一步建议削减诸侯王一部分封地,收归中央直接统治。景帝接受了这个建议,进行“削藩”,地方割据势力吴王刘濞(bì音必)便联合其他六个王,以“请诛晁错,以清君侧”为名,发动“七国之乱”,武装反抗中央,妄图夺取皇位。景帝派周亚夫率兵迅速平定了叛乱,随后即下令把诸侯王官吏任免权完全收归中央,又把诸侯王的官吏大加裁减,压低其职权,并规定“诸侯王不得复治国”,王国的行政由中央任命的官吏处理。经过这次改革,国家统一显著加强了,中央集权走向巩固。
 
景帝除集中力量打击割据势力外,在贯彻执行重农抑商政策,部署防御匈奴及准备反攻匈奴等方面,也都取得了成绩。
 
贾 谊
 
贾谊(公元前二○○年—前一六八年),洛阳人。西汉初年著名的政论家、文学家。先后做过博士、太中大夫、长沙王太傅和梁怀王太傅等一类顾问官。他多次上书提出法家主张,受到汉文帝的重视。他的著作经后人整理成《新书》十卷。
 
西汉初年诸侯王封地很大,力量很强。贾谊敏锐地觉察到这个问题的严重性,尖锐指出,汉中央和诸侯王的关系,就象一个人得了手足肿胀病一样,“一胫(小腿)之大几(差不多)如要(腰),一指之大几如股(大腿)”,如不抓紧解决,“必为锢疾(难治的病)”。怎么解决呢?他建议,对这些顽固势力必须用中央政权的“权势法制”给以打击,缩小它们的封地,削减它们的权力。只有这样,诸侯王才不敢轻易叛乱,才能保证中央政权统治全国,“如身之使臂,臂之使指,莫不制从”。这个建议后来为汉王朝所采纳,对封建的中央集权制的进一步巩固起了重大作用。
 
贾谊重视农业生产,注意贮粮备灾,主张统一币制,由国家铸钱,从经济上巩固中央集权的西汉王朝。
 
当时,奴隶制的匈奴侵扰北方,贾谊主张抵抗侵略势力,他指出“匈奴嫚侮侵掠”,“为天下患”,提出了设置专门官职对付匈奴。在对外问题上,贾谊是一个爱国主义者。
 
贾谊年轻时写过一篇《过秦论》,总结秦统一六国又迅速灭亡的历史教训。在这篇文章中,贾谊继承了法家历史进化论的观点,肯定商鞅变法的进步性,认为秦始皇“奋六世之余烈”(继承和发扬了商鞅变法后秦国六世基本执行法家路线形成的威力)统一了中国,是由于客观形势决定的,当时不但“天下之士,斐然向风”,新兴地主阶级及其知识分子十分拥护,就是普通老百姓也是欢迎的。他指出,正是在这个基础上,秦始皇灭掉了六国,又南取百越之地,北击匈奴,使“胡人不敢南下而牧马”。但是《过秦论》中有些观点是错误的,例如他没有认识到秦始皇“焚书坑儒”是一场镇压复辟势力的严峻斗争,对此作出了错误的评价。但从贾谊整个思想和对内对外政治主张看,他是汉初法家代表人物之一。
 
晁 错
 
晁错(公元前二○○年—前一五四年),颍川(今河南省禹县)人,汉初著名政治家。历任博士、御史大夫(副丞相)等职,很得汉景帝的信任,号称“智囊”。
 
汉景帝时,中央集权的封建国家和地方割据势力即诸侯王之间的矛盾更加尖锐。晁错继承贾谊的思想,向景帝提出了“削藩策”,建议削减甚至取消他们的封地,特别要首先打击力量最强、野心最大、准备搞叛乱的吴王刘濞。这个建议被景帝采纳。晁错著书三十篇,谈削弱诸侯王割据势力和更改法令等事。诸侯王对“削藩”十分恐慌,对晁错进行恶毒攻击。晁错的父亲听到后,从家乡赶来,对他说:“你打击诸侯王,使皇帝和他的兄弟、亲属的关系都疏远了,你自己也遭到怨恨,甚至晁氏一家都要被你连累!你为什么要这样干?”晁错回答说,“不如此,天子不尊”,意思是,不这么干,中央集权制度不能巩固。他的父亲说:“我不忍看到全家遭祸!”回家就自杀了。但晁错毫不动摇,表现了他坚定的法家立场。不久,吴王刘濞等七国割据势力果然起兵叛乱。他们打着杀晁错以“清君侧”的旗号,实际上是要篡夺帝位。这时,原吴王濞的丞相、后打入汉中央政权的内奸袁盎(áng音昂)挑拨离间,对晁错进行陷害,致使景帝刘启平叛的决心一度动摇,晁错被杀。但景帝不久就又下决心平叛,割据势力的叛乱仅三个月就被平定了,从此,中央集权制度进一步加强。
 
对于匈奴,晁错主张断绝和亲,坚决抗击。他建议一方面在边防地区大量积谷,招募人民安家落户,发展农业生产;另一方面修筑城堡,加强守备,抓紧军事训练,以便有效地抵御匈奴的侵扰。
 
晁错提出的政治、经济主张和对匈奴的政策,进一步发展了文帝时的法家路线。晁错死后,他的这些政策和主张继续得到推行。(原载于《人民日报》1974年6月19日)

法家代表二:法家


法家 开放分类: 中国传统文化中国古代文学流派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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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非子法家是先秦诸子中对法律最为重视的一派。他们以主张“以法治国”的“法治”而闻名,而且提出了一整套的理论和方法。这为后来建立的中央集权的秦朝制定各项政策提供了有效的理论依据,后来的汉朝继承了秦朝的集权体制以及法律体制,这就是我国古代封建社会的政治与法制主体。
法家在法理学方面做出了贡献,对于法律的起源、本质、作用以及法律同社会经济、时代要求、国家政权、伦理道德、风俗习惯、自然环境以及人口、人性的关系等基本的问题都做了探讨,而且卓有成效。
法家主要代表人物有商鞅、申不害、韩非子、李斯等。 目录
  1 学派来源
2 背景介绍
3 发展历史
4 哲学体制
5 代表人物
6 治国之道
7 主张思想
8 历史作用
9 相关词条
10 参考资料
 韩非子
法家是先秦诸子中对法律最为重视的一派。他们以主张“以法治国”的“法治”而闻名,而且提出了一整套的理论和方法。这为后来建立的中央集权的秦朝制定各项政策提供了有效的理论依据,后来的汉朝继承了秦朝的集权体制以及法律体制,这就是我国古代封建社会的政治与法制主体。 法家在法理学方面做出了贡献,对于法律的起源、本质、作用以及法律同社会经济、时代要求、国家政权、伦理道德、风俗习惯、自然环境以及人口、人性的关系等基本的问题都做了探讨,而且卓有成效。法家主要代表人物有商鞅、申不害、韩非子、李斯等。
 
法家 - 学派来源
中国战国时期以法治为思想核心的重要学派。其思想先驱可追溯到春秋时的
法家
、子产,实际创始者是战国前期的李悝(约前 455~前395)、商鞅、慎到、申不害等。战国末期的韩非子是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他建立了完整的法治理论和朴素唯物主义的哲学体系。 法家思想同中国封建土地关系的产生与发展相联系,是地主阶级取代奴隶主贵族统治的理论表现。在奴隶社会中,“礼”是奴隶主贵族统治的政治体系和道德规范。春秋以来,周礼逐步失去了原有的威力,旧有的典章制度随之衰落。为适应封建土地关系发展的需要,奴隶主贵族中出现了一批改革家,如齐国的管仲、晋国的郭偃、郑国的子产等人。他们颁布法令与刑书,改革田赋制度,促进封建化过程,成为战国时期法家学派的思想先驱。管仲和子产既强调法制, 又重视道德教化。 在哲学上,他们表述了一些唯物主义的观点,管仲及其后继者提出“天不变其常,地不易其则”的观点,子产则提出“天道远,人道迩,非所及也”的命题,承认自然界有其客观的规律,反对天人感应的迷信观念。 战国初期,封建制在各诸侯国相继建立,应经济、政治、思想领域全面变革奴隶制的需要,产生了新兴地主阶级的法家学派。这一学派的思想家在理论上各有特色,在方策上亦各有别,但都主张以“法”治国。讲学于稷下学宫的齐国法家,继承发展了管仲的思想,汲取了黄老之学,主张法礼并重,先德后刑,因道生法,形成了一套较为温和的法治理论。《管子》中的法家著作和帛书《经法》、《十六经》、《称》、《道原》等是他们的代表作。而秦晋两国的法家则主张严刑峻罚,反对礼义说教,专重于法、术、势,奖励耕战,富国强兵,力并天下。他
法家
们是法家中激烈而彻底的一派,政绩显著。历史上通常把秦晋法家视为先秦法家学派的主要代表。 秦晋法家的创始人之一李悝,任魏文侯相,提倡“尽地力之教”,主张大力发展农业生产,调整租谷,创“平籴”法,兼顾农人与市民的利益。他还收集当时诸国刑律,编成《法经》 6篇;《盗法》、《贼法》、《囚法》、《捕法》、《杂法》、《具法》。《法经》为中国古代第一部较为完整的法典。与李悝同时期的吴起先在魏国进行兵制改革,后又在楚国进行政治改革,“明法审会,损不急之官”,“使封君之子孙三世而收爵禄”,打破旧贵族的世卿世禄制,强迫旧贵族徙边垦荒,奖励“战斗之士”。后来,商鞅在秦实行两次变法,主要内容是:开阡陌封疆,废除井田制度;承认土地私有,奖励农战,凡勤于耕织而多缴粟帛者可改变原来身份;有军功者可授以爵位;实行郡县制;主张用严刑重罚以杜绝犯罪。但是他排斥道德教化,轻视知识文化的作用。他用发展观点看待历史,提出“反古者不可非,而循礼者不足多”,“治世不一道,便国不法古”。 商鞅重“法”,申不害则重“术”。“术者,因任而授官,循名而责实,操杀生之柄,课群臣之能者也,此人主之所执也”(《韩非子·定法》)。为了防备大臣操纵权力、玩弄法柄,申不害建议最高统治者必须用术,君主应以“独视”、“独听”、“独断”的手段来实行统治。他认为,“独视者谓明,独听者谓聪。能独断者,故可以为天下主”,君主“方寸之机正而天下治,故一言正而天下定,一言倚而天下靡”。君主个人的言论和主张可以决定国家的兴亡,表明了专制独裁主义的思想。 慎到是法家中强调 “势” 治的一派,主张君主可以“握法处势”,“无为而治天下”。他从“弃知去己”的观点出发,提出“大君任法而弗躬,则事断于法矣”。他以法为最高准则,提倡“官不私亲,法不遗爱,上下无事,唯法所在”
法家
(《君臣》),强调“法”必须和“势”相结合,把君主的权势看作行法的力量,所谓“贤智未足以服众,而势位足以缶贤者”,但他又认为国家的存亡并非全由君主一人的力量所决定。“亡国之君非一人之罪也,治国之君非一人之力也”。他承认“法”也不是一成不变的,提出“守法而不变则衰”。 战国末期的韩非集秦晋法家思想之大成,将“法”、“术”、“势”三者糅合为一,又吸收道家思想,将法治理论系统化。他主张加强君主集权,剪除私门势力,“以法为教”,厉行赏罚,奖励耕战。在历史观方面,他提出“不期修古,不法常可”,“事异则备变”的观点,把历史的发展分为上古之世、中古之世、近古之世和当今之世。在哲学上,用唯物主义观点改造老子关于“道”的学说,指出“道者,万物之所然也,万理之所稽也。理者,成物之文也”。认为道是万物发展的总规律,理是个别事物的特殊规律。强调人必须遵循客观的规律进行活动。在认识论方面,他提出“参验”的方法,以“功用”的实际效果检验人的言行,认为“无参验而必之者,愚也;弗能必而据之者,诬也”。这种把“参验”作为判别知识真伪的思想,对中国古代唯物主义认识论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法家学派的法治理论对春秋战国之际进行封建化的改革以至秦始皇统一六国,建立中央集权专制的封建国家起了重大的作用,并成为秦王朝的统治思想。到了西汉以后,独立的法家学派逐渐消失,其法治思想被吸收到儒学的体系中,德刑并用,成为维护地主阶级专政的有力工具。但是,先秦法家对以后的一些唯物主义者和进步思想家仍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法家 - 背景介绍 法家
西周封建社会的运转,依靠的是两项权利原则:礼和刑。“礼”针对贵族,“刑”针对普通百姓。在西周封建社会礼里,各种社会关系主要依靠个人接触和个人关系来维持。天子、诸侯都生活在社会金字塔的顶尖,与普通百姓没有直接关系,而与百姓打交道的人,则是一些下级诸侯和小贵族。诸侯国之间的交往称为“礼”,而贵族依靠“刑”迫使庶民服从。到了东周时期,社会各阶层原有的僵硬界限逐渐被打破,大国之间侵略,兼并;这在春秋五霸、战国七雄之中可以得到印证。各国领导人都想在弱肉强食的残酷竞争中保存自己的国家,强大国家军事、政治、经济实力,强化国家的统治,就需要中央集权。面对这样的形形势,儒家、道家、墨家等各派都力图解决君王的各种问题,可是都过于理想化,不切合实际。各国君王爱听的不是怎样谋求民众的安居乐业,而是如何解决当前的严峻的国际形势。就这样,一班“方术之士”登上了历史的舞台。有一些人为他们鼓吹的统治方略提供理论依据,这就构成了法家的思想主张。有一种对法家的误解,认为他们主张法学,其实,法家主张组织领导极权主义的理论和方法。
 
法家 - 发展历史
韩非子之前,法家分三派。一派以慎到为代表,主张在政治与治国方术之中,“势”,即权力与威势最为重要;一派以申不害为代表,强调“术”,政治权术;一派以商鞅为代表,强调“法”,法律与规章制度。韩非子认为“不可一无,皆帝王之具也”。明君如天,执法公正,这是“法”;君王驾驭人时,神出鬼没,令人无法捉摸,这是“术”;君王拥有威严,令出如山,这是“势”。
法家 - 哲学体制
法家
法家的历史哲学观相对于其他哲学流派完全是一种全新、革命的观点。儒家、墨家、道家三家虽然思想主张各有不同,但是具有一种共同点:人类社会的黄金时代在过去,而不在将来。自古代的“黄金时代”以来,历史在逐渐退化,因此,人的拯救不在于创新,而在于回到古代。这就是三家的“历史退化观”。三家的这种观念,来源于中国依循过去经验的传统思维方式。中国人大多是农民,农民通常被耕种的土地所束缚,很少外出旅行。农民种地,按时令变化耕耘种地,只需凭借过去经验,遇到新事,就想过去有什么经验可以依循。孔子喜欢援引古代权威周文王和周公来支持自己的学说,这对后世韩愈等许多哲学家有较大的影响。墨子与儒家争辩,援引比周文王、周公更古老的夏禹;孟子为能凌驾墨家之上,往往援引尧舜,传说中比夏禹更古老的圣王。道家为能胜过儒家和墨家,请出伏曦、神农等三皇五帝比尧舜更早几百年。法家是先秦各哲学流派中最后出现的一派,他们认为,每个时代的变化都有其不得不变化的原因,因此只能现实地对待当今世界。古代地人民比较淳朴,只是当时物质条件的低下所造成的,古代人民的品德未必普遍高于当代人民。古者,“人民少而财有余,故民不争。……今人有五子不为多,子又有五子,大父未死而有二十五孙。是以人民众而货财寡,事力劳而供养薄,故民争。”韩非子曾对守株待兔的故事做了评价:今欲以先王之政,治当世之民,皆守株之类也。“是以圣人不期修古,不法常可,论世之事,因为之备。”商鞅也提过:“世事变而行道异也。”
 
法家 - 代表人物 法家
商鞅:原名卫鞅,也叫公孙鞅,战国时期卫国人。商鞅早年为魏国宰相公叔痤家臣。公孙痤病死后,魏王并没有重用商鞅。后来听说秦孝公下令求贤者,便携同李悝的《法经》到秦国去。通过秦孝公宠臣景监,三见孝公,商鞅畅谈变法治国之策,孝公大喜,商鞅得到了施展他变法理想的舞台。商鞅变法的主要内容为:建立新型的军功爵制,激励士兵奋勇杀敌;奖励耕织,保证了秦国后方粮草充足;制定新法,使得百姓各司其职,安分守己。秦国自商鞅变法后,迅速成为一个强大的诸侯国,为后世统一天下奠定了基础。韩非子:韩非是法家学说的集大成者。韩非本是韩国的王族贵人,但是,他的理论不被当时的韩王所采纳。在悲愤之下,写出了《孤愤》、《五蠹》、《内外储》、《说林》、《说难》等十余万言的著作。后来这些著作传到了秦国,秦王政看完后,发出了“嗟乎!寡人得见此人与之游,死不恨矣”的感叹。但韩非在出使秦国时,没有得到秦王政的信任,更被李斯、姚贾陷害,最后自杀于秦狱中。韩非虽然一生都没能施展自己的抱负,却著成了流传千古的《韩非子》。 
李斯:战国末年楚国人。早年为郡小吏,后从荀子学帝王之术,学成入秦。初被吕不韦任以为郎,后劝说秦王政灭诸侯、成帝业,被任为长史。秦王采纳其计谋,遣谋士持金玉游说关东六国,离间各国君臣,又任其为客卿。秦王政十年(前237年)下令驱逐六国客卿。李斯上《谏逐客书》阻止,为秦王嬴政所采纳,不久官为廷尉。在秦王政统一六国的事业中起了较大作用。秦统一天下后,与王绾、冯劫议定尊秦王政为皇帝,并制定有关的礼仪制度。被任为丞相。他建议拆除郡县城墙,销毁民间的兵器,以加强对人民的统治;反对分封制,坚持郡县制;又主张焚烧民间收藏的《诗》、《书》、百家语,禁止私学,以加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统治。还参与制定了法律,统一车轨、文字、度量衡制度。秦始皇死后,他与赵高合谋,伪造遗诏,迫令始皇长子扶苏自杀,立少子胡亥为二世皇帝。后为赵高所忌,于秦二世二年(前208年)被腰斩于咸阳闹市,并夷三族。
法家 - 治国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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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家
、制定法律:“法者,编著之图籍,设之于官府,而布之于百姓者也。”法的作用是约束百姓的行为。而君王拥有权势可以惩罚违法之人,可以奖赏顺服王法的人。通过赏罚来督促百姓的理论依据是人性趋利避害。同时韩非子不补充道:“夫圣人之治国,不恃人之为吾善也,而用其不得为非也。恃人之为吾善也,境内不什数;用人不得为非,一国可使齐。为治者用众而舍寡,故不务德而务法。”圣人治国,不是要人人为善,而使人人不作恶,国家便能太平。君王治国,应着眼于大多数,而少数人无关宏旨。所以着力于执法,非立德。据此推论,君王只需掌握法律和威势,不需要特殊德才能和品德,以法治民,非以德感化民众,这是徒劳的。2、循名而责实:这是法家对“正名”的解释。君王需要有一套驾驭臣子的权术。而担任一定职务的官吏有责任去完成其职务所要求的各项工作。君王的职责是把某项名义的职务授给某人,这项职务所要求的工作已经在相关法律中明确规定,君王只关心某个官吏是否恪尽职守,至于怎样完成工作要求,是臣子本身的事,不需要君王指导。君王要做的只是:完成任务有赏,完不成任务受罚。关键是君王如何选择合适人去担任某项职务。“为人臣者陈而言,君以其言授之事,专以其事责其功。功当其事,事当其言,则赏;功不当其事,事不当其言,则罚。”这样,能者居上位,无能者淘汰。3、因此,总的说来,法家并不寄希望于通过教育将大众改造成新人。而是通过从实际出发,制定法律,配以君王的权术与威势,统治臣民。那为何韩非子对“立德”的文化教育如此不屑呢?其根源在于韩非子深信人性恶。因为他是荀子的学生。
 
法家 - 主张思想 法家
反对礼制:法家重视法律,而反对儒家的“礼”。他们认为,当时的新兴地主阶级反对贵族垄断经济和政治利益的世袭特权,要求土地私有和按功劳与才干授予官职,这是很公平的,正确的主张。而维护贵族特权的礼制则是落后的,不公平的。 法律的作用:第一个作用就是“定分止争”,也就是明确物的所有权。其中法家之一慎到就做了很浅显的比喻:“一兔走,百人追之。积兔于市,过而不顾。非不欲兔,分定不可争也。”意思是说,一个兔子跑,很多的人去追,但对于集市上的那么多的兔子,却看也不看。这不是不想要兔子,而是所有权已经确定,不能再争夺了,否则就是违背法律,要受到制裁。 第二个作用是“兴功惧暴”,即鼓励人们立战功,而使那些不法之徒感到恐惧。兴功的最终目的还是为了富国强兵,取得兼并战争的胜利。 “好利恶害”的人性论:法家认为人都有“好利恶害”或者“就利避害”的本性。像管子就说过,商人日夜兼程,赶千里路也不觉得远,是因为利益在前边吸引他。打渔的人不怕危险,逆流而航行,百里之远也不在意,也是追求打渔的利益。有了这种相同的思想,所以商鞅才得出结论:“人生有好恶,故民可治也。” “不法古,不循今”的历史观:法家反对保守的复古思想,主张锐意改革。他们认为历史是向前发展的,一切的法律和制度都要随历史的发展而发展,既不能复古倒退,也不能因循守旧。商鞅明确地提出了“不法古,不循今”的主张。韩非则更进一步发展了商鞅的主张,提出“时移而治不易者乱”,他把守旧的儒家讽刺为守株待兔的愚蠢之人。 “法”“术”“势”结合的治国方略:商鞅、慎到、申不害三人分别提倡重法、重势、重术,各有特点。到了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韩非时,韩非提出了将三者紧密结合的思想。法是指健全法制,势指的是君主的权势,要独掌军政大权,术是指的驾御群臣、掌握政权、推行法令的策略和手段。主要是察觉、防止犯上作乱,维护君主地位。 法家思想和我们现在所提倡的民主形式的法治有根本的区别,最大的就是法家极力主张君主集权,而且是绝对的。这点应该注意。法家其他的思想我们可以有选择地加以借鉴、利用。
 
法家 - 历史作用

法家
家是先秦诸子中对法律最为重视的一派。他们以主张“以法治国”的“法治”而闻名,而且提出了一整套的理论和方法。这为后来建立的中央集权的秦朝提供了有效的理论依据,后来的汉朝继承了秦朝的集权体制以及法律体制,这就是我国古代封建社会的政治与法制主体。 法家在法理学方面做出了贡献,对于法律的起源、本质、作用以及法律同社会经济、时代要求、国家政权、伦理道德、风俗习惯、自然环境以及人口、人性的关系等基本的问题都做了探讨,而且卓有成效。 但是法家也有其不足的地方。如极力夸大法律的作用,强调用重刑来治理国家,“以刑去刑”,而且是对轻罪实行重罚,迷信法律的作用。他们认为人的本性都是追求利益的,没有什么道德的标准可言,所以,就要用利益、荣誉来诱导人民去做。比如战争,如果立下战功就给予很高的赏赐,包括官职,这样来激励士兵与将领奋勇作战。这也许是秦国军队战斗力强大的原因之一,灭六国统一中国,法家的作用应该肯定,尽管它有一些不足。
 
法家 - 相关词条
中国、思想、流派、韩非子、法律、诸子百家
法家 - 参考资料
[1]、http://hi.baidu.com/mcshb/blog/item/0c2904d055a6518ca0ec9cdc.html[2]、http://www.ccnt.com.cn/wisdom/zhuzi/fa/fajiasx.htm[3]、http://zhidao.baidu.com/question/698377.html
[4]、《史记》 (西汉)司马迁著 http://guoxue.baidu.com/page/cab7bcc7/
[5]、《唐律疏议笺解》 刘俊文撰 中华书局 1996年
春秋战国学术流派
 儒家;道家;阴阳家;法家;名家;墨家;纵横家;农家;杂家
三教九流
 三教九流
 三教九流(亦作九流三教)泛指古代中国的宗教与各种学术流派,是古代中国对人的地位和职业名称划分的等级
 三教
 儒教、道教、佛教  九流
 儒家、道家、阴阳家、法家、名家、墨家、纵横家、杂家、农家注释与参考:
[1]^《史记》 (西汉)司马迁著
[2]《唐律疏议笺解》 刘俊文撰 中华书局 1996年

法家代表三:中国古代儒家、法家、道家、墨家、兵家的代表是谁?他们的代表作是什么?


                                                   一、儒家:  代表人物:孔子、孟子、荀子。作品:《论语》、《孟子》、《荀子》  儒家是战国时期重要的学派之一,它以春秋时孔子为师,以六艺为法,崇尚「礼乐」和「仁义」,提倡「忠恕」和不偏不倚的「中庸」之道,主张「德治」和「仁政」,重视道德伦理教育和人的自身修养的一个学术派别。  儒家强调教育的功能,认为重教化、轻刑罚是国家安定、人民富裕幸福的必由之路。主张「有教无类」,对统治者和被统治者都应该进行教育,使全国上下都成为道德高尚的人。   在政治上,还主张以礼治国,以德服人,呼吁恢复「周礼」,并认为「周礼」是实现理想政治的理想大道。至战国时,儒家分有八派,重要的有孟子和荀子两派。  孟子的思想主要是“民贵君轻”,提倡统治者实行“仁政”,在对人性的论述上,他认为人性本善,提出“性善论 ”,与荀子的“性恶论”截然不同,荀子之所以提出人性本恶,也是战国时期社会矛盾更加尖锐的表现。  二、道家:  代表人物:老子、庄子、列子。作品:《道德经》、《庄子》、《列子》  道家是战国时期重要学派之一,又称「道德家」。这一学派以春秋末年老子关于「道」的学说作为理论基础,以「道」说明宇宙万物的本质、本源、构成和变化。认为天道无为,万物自然化生,否认上帝鬼神主宰一切,主张道法自然,顺其自然,提倡清静无为,守雌守柔,以柔克刚。政治理想是「小国寡民」、「无为而治」。老子以后,道家内部分化为不同派别,著名的有四大派:庄子学派、杨朱学派、宋尹学派和黄老学派。   三、墨家:  代表人物:墨子。作品:《墨子》   墨家是战国时期重要学派之一,创始人为墨翟。   这一学派以「兼相爱,交相利」作为学说的基础:兼,视人如己;兼爱,即爱人如己。「天下兼相爱」,就可达到「交相利」的目的。政治上主张尚贤、尚同和非攻;经济上主张强本节用;思想上提出尊天事鬼。同时,又提出「非命」的主张,强调靠自身的强力从事。   墨家有严密的组织,成员多来自社会下层,相传皆能赴火蹈刀,以自苦励志。其徒属从事谈辩者,称「墨辩」;从事武侠者,称「墨侠」;领袖称「巨(钜)子」。其纪律严明,相传「墨者之法,杀人者死,伤人者刑」(《吕氏春秋·去私》)。   墨翟死后,分裂为三派。至战国后期,汇合成二支:一支注重认识论、逻辑学、数学、光学、力学等学科的研究,是谓「墨家后学」(亦称「后期墨家」),另一支则转化为秦汉社会的游侠。   四、法家:  代表人物:韩非、李斯。作品:《韩非子》   法家是战国时期的重要学派之一,因主张以法治国,「不别亲疏,不殊贵贱,一断于法」,故称之为法家。春秋时期,管仲、子产即是法家的先驱。战国初期,李悝、商鞅、申不害、慎到等开创了法家学派。至战国末期,韩非综合商鞅的「法」、慎到的「势」和申不害的「术」,以集法家思想学说之大成。   这一学派,经济上主张废井田,重农抑商、奖励耕战;政治上主张废分封,设郡县,君主专制,仗势用术,以严刑峻法进行统治;思想和教育方面,则主张禁断诸子百家学说,以法为教,以吏为师。其学说为君主专制的大一统王朝的建立,提供了理论根据和行动方略。   《汉书·艺文志》著录法家著作有二百十七篇,今存近半,其中最重要的是《商君书》和《韩非子》。   五、名家:  代表人物:邓析、惠施、公孙龙和桓团。作品:《公孙龙子》   名家是战国时期的重要学派之一,因从事论辩名(名称、概念)实(事实、实在)为主要学术活动而被后人称为名家。当时人则称为「辩者」、「察士」或「刑(形)名家」。代表人物为惠施和公孙龙。   六、阴阳家:  代表人物:邹衍   阴阳家是战国时期重要学派之一,因提倡阴阳五行学说,并用它解释社会人事而得名。这一学派,当源于上古执掌天文历数的统治阶层,代表人物为战国时齐人邹衍。   阴阳学说认为阴阳是事物本身具有的正反两种对立和转化的力量,可用以说明事物发展变化的规律。五行学说认为万物皆由木、火、土、金、水五种原素组成,其间有相生和相胜(葜)两大定律,可用以说明宇宙万物的起源和变化。邹衍综合二者,根据五行相生相胜说,把五行的属性释为「五德」,创「五德终始说」,并以之作为历代王朝兴废的规律,为新兴的大一统王朝的建立提供理论根据。   《汉书·艺文志》著录此派著作二十一种,已全部散佚。成于战国后期的《礼记·月令》,有人说是阴阳家的作品。《管子》中有些篇亦属阴阳家之作,《吕氏春秋·应同》、《淮南子·齐俗训》、《史记·秦始皇本纪》中保留一些阴阳家的材料。   七、纵横家:代表人物:苏秦、张仪。创始人:鬼谷子。主要言论传于《战国策》   纵横家是中国战国时以纵横捭阖之策游说诸侯,从事政治、外交活动的谋士。列为诸子百家之一。主要代表人物是苏秦、张仪等。   战国时南与北合为纵,西与东连为横,苏秦力主燕、赵、韩、魏、齐、楚合纵以拒秦,张仪则力破合纵,连横六国分别事秦,纵横家由此得名。他们的活动对于战国时政治、军事格局的变化有重要的影响。   《战国策》对其活动有大量记载。据《汉书·艺文志》记载,纵横家曾有著作「十六家百七篇」。   八、杂家:  代表人物:吕不韦   杂家是战国末期的综合学派。因「兼儒墨、合名法」,「于百家之道无不贯综」(《汉书.艺文志》及颜师古注)而得名。秦相吕不韦聚集门客编着的《吕氏春秋》,是一部典型的杂家著作集。   九、农家:   农家是战国时期重要学派之一。因注重农业生产而得名。此派出自上古管理农业生产的官吏。他们认为农业是衣食之本,应放在一切工作的首位。《孟子.滕文公上》记有许行其人,「为神农之言」,提出贤者应「与民并耕而食,饔飨而治」,表现了农家的社会政治理想。此派对农业生产技术和经验也注意记录和总结。《吕氏春秋》中的〈上农〉、〈任地〉、〈辩土〉、〈审时〉等篇,被认为是研究先秦农家的重要资料。   十、小说家:  小说家,先秦九流十家之一,乃采集民间传说议论,借以考察民情风俗。《汉书·艺文志》云:「小说家者流,盖出于稗官。街谈巷语,道听途说者之所造也。」   诸子百家简述诸子百家中,儒家创始人孔子因继承三代中原文化正统,在诸子百家中脱颖而出。以致儒家学说不仅在诸子百家中地位显著,而且还成为传统文化的主流、核心内容,对中民民族精神形成产生了无与伦比的影响。事实上,我们可以说,儒家并非通常意义上的学术或学派,儒家学说是华夏民族的文化精华,也是华夏固有价值系统的一种表现。它已渗透传统文化的每一根毛细血管之中,极大地影响着中国文化的每一个领域。凡是从中国土壤里产生的学说思想、宗教派别,甚至是外来文化、外来宗教,都不能避免带上儒家文化的痕迹。于今而言,犹不止此。儒家思想亦对世界文化还产生了永久的影响(我们知道,日本和“四小龙”推崇儒学也是在它们已实现或者基本现代化后,为解决现代化所带来的信仰危机、道德滑坡问题而采取的补偏救弊措施。所谓“东南亚文化圈”,基本上就是以儒学为主体的文化构成模式。它有力地推动了东南亚的社会文明与进步。随着历史的发展,儒家伦理正在进入西方国家)。 关于对诸子百家的派别归类,司马谈列举了六家,“乃论六家之要指曰:易大传:‘天下一致而百虑,同归而殊途。“夫阴阳、儒、墨、名、法、道德,此务为治者也”(《史记·太史公自序》)。《汉书·艺文志》中的刘歆《七略》的诸子略分为十家:儒、道、阴阳、法、名、墨、纵横、杂、农、小说。除去小说家不谈,所以称“九流十家”。   诸子所以说是政治学派的总称,是因为其各家的基本宗旨大都是为国君提供政治方略。儒家主张以德化民;道家主张无为而治;法家主张信赏必罚;墨家主张兼爱尚同;名家主张去尊偃兵。汉代以后,墨家和名家成为绝学,农家独立成一门技术性学科,阴阳家演化为神秘的方术。因此对后来大一统王朝政治产生影响的只有儒、道、法。   诸子百家的许多思想给后代留下了深刻的启示。如儒家的“仁政”、“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恕道”;孟子的古代民主思想;道家的辩证法;墨家的科学思想;法家的唯物思想;兵家的军事思想等,在今天依然闪烁光芒。便是那“诡辩”的名家,也开创了中国哲学史上的逻辑学领域。我们可以、也应该鉴借儒家的刚健有为精神,来激励自己发愤图强;鉴借儒家的公忠为国精神,来培育自己的爱国情怀;鉴借儒家的“以义制利”精神,来启示自己正确对待物质利益,鉴借儒家的仁爱精神,来培育自己热爱人民的高尚情操;鉴借儒家的气节观念,来培育自己的自尊、自强的独立人格;也鉴借墨家的“兼爱”、“尚贤”、“节用”;道家的“少私寡欲”、“道法自然”;法家的“废私立公”等等思想。  十一、兵家。兵家主张运用武力通过战争来达到统一国家的目的.创始人是孙武兵家又分为兵权谋家、兵形势家、兵阴阳家和兵技巧家四类。  兵家主要代表人物,春秋末有孙武、司马穰苴;战国有孙膑、吴起、尉缭、魏无忌、白起等;汉初有张良、韩信等。今存兵家著作有《黄帝阴符经》、《六韬》、《三略》、《孙子兵法》、《司马法》、《孙膑兵法》、《吴子》、《尉缭子》、《将苑》、《百战奇略》、《唐太宗李卫公问对》等。各家学说虽有异同,然其中包含丰富的朴素唯物论与辩证法因素。兵家的实践活动与理论,影响当时及后世甚大,为我国古代宝贵的军事思想遗产。【出自】西汉·司马迁《史记·屈原贾生列传》:“贾生年少,颇通诸子百家之书。文帝召以为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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