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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酸袅袅篇(一):【美文殿堂】韶华错/微酸袅袅
文——
韶华错
文/微酸袅袅(图片源自网络)
一生太短,而一瞬,太长。
本文刊载于《飞·魔幻》杂志2012.2C
春日的金玉城有一种乱花渐欲迷人眼的气息,绿色的护城河水风平浪静,浅金色的阳光在水面轻盈的跳跃,像活泼调皮的精灵。
阮安夏趴在马车的小窗边,挑起青色布帘的边角,新奇地望着阔别已久的金玉城,全然没有舟车劳顿的倦意。
她有七年没有回金玉城了。
七年前新帝登基,朝中关系错综复杂,各方势力暗中较劲,作为“保皇派”扛鼎之人的四王爷将妻女尽数安顿至江南老友处,只留下年长的长子在身旁。阮安夏随阿娘、奶娘离开时还只是个伶俐懵懂的女娃娃,而今归来,已是豆蔻年华的娇俏少女。
这次回金玉城,是因为她到了婚嫁的年纪,四王爷替她许了一门王孙贵族的婚事。
金玉城比之记忆里繁华喧闹了许多,但听来接她的大哥说,目前的局势并没有比七年前好多少。虽然朝中势力经过几轮大清洗已渐趋稳定,但朝野之外的反皇势力却接连崛起。
马车突然剧烈颠簸了几下,马匹的嘶鸣声响彻耳旁,阮安夏紧紧抓住窗旁突起的雕木才稳住身体,隔着马车的薄壁,她听到惊叫和喧闹的声音。
“福贵,出什么事了?”奶娘挑起帘子问前头的小厮。
“前边儿有个小娃子突然冲了出来,差点被马蹄踩到,幸好车夫反应快,又有个少侠身手敏捷,出手相助。现在没事了。”福贵回道。
果然马车随即又趋于平稳,好像刚才的意外只是一场错觉。
阮安夏掀起马车后部的卷帘,看到不远处有个白衣男子正在安慰一个哇哇大哭的孩子。马车一摇一晃的,她目光所及之物也是一摇一晃的,又逆着光,那男子的脸看不真切,只知道他对待孩童的侧脸温柔至极。
像是有所感应一般,那男子突然抬起头,望向阮安夏的方向。飞扬的剑眉,漆黑却明亮的眼眸,俊挺的鼻梁如山脊般坚毅,一张俊秀又不失英挺的脸孔猝不及防地落入她的眼帘,掉进她的心里。
阮安夏吓得手一松,卷帘落下来遮住窗外的一切,马车内又恢复了不甚明亮的光线。她缩在座椅上,手里捏紧绢帕,眼前那少年的影子竟一遍一遍在她眼前闪过。
十四岁的阮安夏养在深闺,虽然偶尔也淘气偷溜出府,但见过的男子少之又少,最熟悉的便是阿爹和大哥。但他和阿爹还有大哥一点都不同,不像他们常常一本正经,威严肃穆,好像肩负着天下苍生的存亡。
他飘逸的像一抹流云,洁净而倜傥,温柔地投影在她的心上。
两年后。
入冬之后的白日越来越短,夜幕降得一日比一日早,刚过申时,天空已是灰蒙蒙的,星子一颗接一颗的亮起来。
阮安夏这两日抱恙在身,在房里喝了几口白粥后就当用过晚膳,然后斜倚在窗下的软榻上翻了会儿诗词。没一会儿,眼皮便渐渐沉了起来。
她是被纷沓的脚步声和盔甲兵器撞击的声音惊醒的,燃烧的火把将重重人影映照在窗户纸上。
“砰砰砰”,急切的敲门声后是大哥的声音:“安夏,你在里面吗?”
不知怎么没看到贴身的丫鬟小玉,阮安夏起身去开门:“大哥发生什么事了?”
“宫里进了刺客,据说朝阮府方向逃了过来,朝廷已下令全城警戒,你也小心点。”大哥朝阮安夏房里看了几眼,一切都如常般平静。他又交待了几句,留下几个侍卫守护在她闺房门口,急匆匆的走了。
阮安夏关上门,走到隔断的屏风处脚边不知被何物绊了一下,差点摔倒。还没看清,冰凉的刀刃便贴上了她温热的皮肤。
“别动。”
她这才发现,刚才绊倒她的正是躺在地上的小玉,而此刻,她被人挟持了。
“她死了吗?”
阮安夏的冷静让尉迟歌有几分惊讶,他压低声音答:“只是晕了,过几个时辰就会醒来,你若保持安静,我保证也不会伤你……”
尉迟歌受了极重的伤,话未说完,只觉喉头一甜,吐出一口鲜血。
“你受了重伤吗?我房里有止血的药粉……”
“不用……”他拒绝,精神高度紧张,害怕自己一松懈就晕过去。
可,还是晕了过去。
阮安夏还在想着怎么从对方刀刃下不见血地逃离时,只觉得身体一沉,身体不由自主地向前倒去,还撞翻了雕花屏风——那刺客竟晕在她身上,陌生男子的气息让她不由气恼。他的脸就垂在她的肩膀旁,一扭头就能看到他的脸……
“郡主?”门外的士兵听到动静迅速戒备,但又不敢贸然闯入。
“……没事,我自己不小心撞倒了东西。有事我会喊你们的。”阮安夏在看清他的脸后,心跳陡然乱了节奏。
是他,记忆里那个惊鸿一瞥的白衣男子……
两年前他一身白衣,如一抹流云,桀骜而倜傥;两年后他身着黑色夜行服,鲜血濡湿衣襟,昏迷时仍紧皱的眉间有了些许凌厉阳刚的男子气。
他过了两日才醒。
阮府上下除了阮安夏的贴身丫鬟小玉,无人知她房里藏了个男人,不能叫大夫,手边可用的药物又非常少,她很怕他永远这样沉睡不醒。
“真搞不明白郡主你干嘛要救他!依我看把他交给王爷和郡君处治才是,谁知他是不是朝廷钦犯……不,我看他八成就是!”小玉记恨尉迟歌一掌打晕她,害她后颈痛了三天,每次帮他换药、给他喂食时总是骂骂咧咧,抱怨个不停。
“多嘴什么?我是不是把你这个死丫头宠坏了,在我面前越发无法无天了。”阮安夏笑着戳了一记她的脑门,“快去把这些染血的纱布找个没人的地方处理了。”
她看着小玉不情不愿地出了门,转身欲拉上布帘——这两日她将尉迟歌藏于一只巨大的樟木箱中,平日遮以布帘,有人串门时则干脆合上箱盖。
一双俊目若有所思地望着她,阮安夏被看得不自在的俏脸泛红。
“你醒了?”
“为什么你要救我?”他的声音还是哑的,一动便扯痛身上的伤口。
“你也随手救过很多人吧,你想过为什么吗?”阮安夏望着他,嘴角扬着清浅的笑花,“我知道你不是坏人。”坏人不会对一个素不相识的小孩露出那么温柔的神情。
“可我若落入你爹还有你大哥手里,必死无疑——如果我不是坏人,那他们是坏人咯?”他似乎存心要她难堪。
阮安夏确有几分恼怒了:“他们有他们的职责在身,你有你的国仇或者家恨,人有时就是这般身不由己,为何定要我分出好人坏人?”
尉迟歌的黑眸定定地望了她许久,然后闭上眼睛,轻声道:“郡主救命之恩,尉迟铭记于心。”
尉迟歌伤势稍好,阮安夏就将他当作小玉的远房表哥,让管家安排在府里做些杂役。因为郡主开了口,而小玉在下人间也颇有人缘,大家都狠照顾尉迟歌,他几乎无需做事,可以安心养伤,同时等待全城戒严的风头过去。
阮安夏有时会在后庭的花园里看到尉迟歌,他穿着青色的粗布长衫,一头柔顺乌黑的发随意的挽在脑后,衣袖卷至手肘,有一下没一下地松土,实则更像是出来晒太阳。
他看到阮安夏时轻浮地吹一记口哨,然后似笑非笑地望着她,那笑容,堪比日月之光华。
阮安夏有时会被他吓一跳,四处张望,害怕有旁人瞧见。
“你不怕别人看到偷偷告诉我大哥,然后他来取你人头吗?”她吓他。
尉迟歌在阮安夏气恼地神情下,气定神闲地折下一枝芍药,不偏不倚地抛到她的脚边。“怕死就不会有幸认识郡主了。”说罢背着锄头,留给她一个懒散的背影。
这人……阮安夏一时竟想不到合适的词形容他,她拾起脚边那支芍药,娇艳的粉色花颜映红了她的脸庞。
尉迟歌不告而别,或者,他是来道过离别的,只是阮安夏没有听到。
那天清晨,她在初春淅淅沥沥的雨声中醒来,枕边有一枚泛着柔软光泽的白玉,玉体洁白通透,握在手里似有脉脉的温度。
玉下还压了一张小条:等我回来。
因着那四个字,阮安夏坚信尉迟歌会再回来,只是她没想到会这么快。
四月的下旬,气温一天比一天升高,树木似乎在一夜之间爆出新绿,鹅黄的迎春花沉沉的缀满枝头。
这日,阮安夏在庭院荡着秋千,小玉跌跌撞撞地冲进来,一边嚷着:“郡主,郡主,他竟然来提亲啦!”
阮安夏愣了愣,跳下秋千,提着裙摆一路飞奔,在长廊转口与大哥撞了个满怀,要不是他一把抓住她,她怕是要被撞飞出去。
“有人来提亲了?阿爹怎么说?”阮安夏着急地问。
大哥取笑她:“看你心急的,也不害臊……阿爹就是让我叫你过去看一眼,问问你的意思。”
王爷的掌上明珠,婚事本不该如此轻率,只是一年前阮安夏与一权臣之子联姻,还未洞房,新郎突然暴毙,一时间朝堂内外闲言碎语不绝于耳。
四王爷心疼女儿,接她回家,就当阮安夏从未嫁过,只是从此她的婚事成为一桩心病。这次尉迟歌上门提亲,看他一表人才,聘礼之丰厚也足见其家底和诚意,算是了了他一桩心事。
阮安夏到前厅的时候尉迟歌正起身告辞,四王爷似与他相谈甚欢,气氛融洽。
他还是老样子,丰神俊朗间有一抹挥之不去的懒散与飘逸,让人捉摸不定。一袭玄青色的长衫,金丝镶玉的腰带,衬得他越发清瘦颀长。
阮安夏望着尉迟歌的背影以为他没看她,谁知他步至中门,突然转身回望,似是知道她在看他,浅浅一笑。
“五月初五,天宝楼见。”他道。
原来忌于上次的变故,四王爷这次不敢仓促答应,尉迟歌便提出五月初五在天宝楼宴请阮家上下,算作正式定亲。
听阿爹说,尉迟歌出身江南大富之家,名门望族,曾有幸得阮安夏惊鸿一瞥,怀念至今,故多年后远赴金玉城,亲自上门提亲,聘礼丰厚的堪比王孙贵族。
他明明……阮安夏仍清晰的记得数月前尉迟歌浑身鲜血、昏迷不醒的样子,他是入宫行刺失败的刺客,怎摇身一变成江南富商?她心里有隐隐的不安,却被浓浓的喜悦所掩盖。
后来的数年间,阮安夏的梦境无数次重复五月初五那日的情景:天清云朗的春日天空在一瞬间被鲜血浸染,阿爹身中十几箭,如同一只人肉刺猬,阿娘被连砍七刀,而大哥则身首异处。
她浑身发抖地趴在马车的窗口,尉迟歌身着一袭血袍,手持一柄寒光凛冽的利刃,行至阮安夏眼前。她木愣愣地抬头望向他,血红的眼底燃起撕心裂肺的痛意。
“轮到我了吗……”声音消失于他覆住她双眼的掌心传来的温热气息。
“对不起。”
这世上最虚伪的三个字便是“对不起”,明知道是对方会痛却仍执意行之。
“这就是你的报答吗?”阮安夏落下泪来,滚烫的泪水灼痛尉迟歌的掌心。
阮安夏后来才知道尉迟歌的真正身份。原来他是近些年快速崛起的“反皇”势力中的翘楚人物,带领自己的几个异姓兄弟打拼天下,扩张迅速。接连兼并了几股流寇势力后占据了沿海一带的几个省份,俨然成为与当今朝廷的心头大患。
而他的野心,当然不仅仅于此。
所谓的拔刀相助,所谓的行刺失败误入阮府,怕通通都只是引她入瓮的一场局,牵连她阮家上下十几口。
每每想于此,阮安夏便如万箭穿心,痛不欲生。
阮安夏不吃不喝,如行尸走肉,肉体未亡,灵魂已然死去。尉迟歌起先陪在她身旁,防着她想不开寻死,逼她进食。
他告诉她:“是我无义,引你阮家上下入局,但你可知我若不这么做,三天后你爹将带领十万大军和几百门火炮南征,我死不要紧,跟着我的数千兄弟和无辜百姓怎么办?……那日我并未动手,只在混战中自保,因为我想若我当日死了,就当天要我还你的。”
阮安夏像具人偶,缓缓抬起头看他,苍白的脸上是嘲讽至极的笑容。
“但我对你,却是真的。”尉迟歌说,“那提亲,也是真的……如果你愿意……”
“滚!”她低吼出声,像一只压抑暴怒的豹子。
尉迟歌识相地不再言语,过了许久才轻声道:“我再来看你。”
杀父弑兄之恨何时能消?尉迟歌知道,这恨,怕是地老天荒也消不了了。正如十年前四王爷下令处死惊扰圣驾的妇人,而今妇人之子来与他们争夺这天下。
他不是没想过放弃所有一切,和阮安夏远走高飞,去一个没人认识他们的地方,男耕女织,过一种恬静安逸与世无争的生活。在阮府的无数次,他远远望着她巧笑倩兮,窈窕身姿,就想这样一辈子痴痴地看到老去,哪怕很多年后她鹤发鸡皮,他也会不改初衷。
但是只要一想到娘无辜惨死,甚至还株连亲族,他躲在地窖听着头顶上纷沓的脚步声,熟悉的哭喊呼叫声,头皮就一阵阵发麻,心脏就一阵阵揪痛。
当今圣上昏庸无能,朝廷腐败,贪官污吏横行,早已病入膏肓,只等这天下能人得而据之。师傅曾说他是天子之相,天朝盛世将由他开启,那么这便是他的职责。
他注定不会是只属于一个女人的男人,他天赐命格,是属于天下的。
这是他的命。
阮安夏半死不活的状态不知道持续了多久。也许有一年,或者两年,她记不清了,只记得在某个暖洋洋的春日,她幽幽地醒转过来,一抹日光直射她的眼底。敞开的窗外传来孩子银铃般欢笑的声音。
她起身走到窗前,看到尉迟歌几个拜把兄弟的孩子在玩捉迷藏,红扑扑的脸像一颗颗早熟的苹果。
春天来了,墙角的迎春花又开得郁郁葱葱,可是阿爹、阿娘,还有大哥却看不到了……
她不是还活着吗?蝼蚁尚且贪生,她死不了,那么就好好的活下去吧,替那些枉死的亲人们。
阮安夏似乎在一瞬间想通了所有。那天她坐在门边看着孩子玩闹直到他们散去,尉迟歌来看她时惊讶她脸上平和而有生气的神情。
“我在府里做丫鬟吧,给我些事做。”这些年来,她第一次主动开口与他说话,尉迟歌几乎受宠若惊。
“你不用……”他从来不是要她为奴为婢。
“我想有点事做。”
“……好。”
尉迟歌怕阮安夏对他仍有芥蒂,将她安排在不易见到他的厨房帮工,可有次撞见她双手烫起的水泡,才想起她毕竟是金枝玉叶,在阮府时得万千宠爱,哪做过什么家事。遂将她安排在他寝室的隔壁,作他的贴身丫鬟。
这两年尉迟歌的势力又扩张了数倍,与朝廷势成水火。如果两年前还有招安的希望,那么现在只有你死我亡一条路了。
最后的大战近在咫尺,有时候他甚至觉得自己能闻到战场上硝烟的味道,风刮过累累白骨,发出刺耳的呼啸声。这种错觉时刻折磨着尉迟歌,让他几乎无法睡一个安稳觉。而繁忙的战事,使他甚至很少回别院,所以所谓的“贴身丫鬟”,其实连见面都很少,不过是安个名义让阮安夏待在他随时方便看到的地方。而她若愿意,可以替他整理寝室,打发时间。
阮安夏第一次服侍尉迟歌入寝时,手指是发颤的。他低头看着她小心翼翼地解他的盘扣,脸上的线条不自知地融化成最柔软的样子。
“还是我自己来吧。”不止她不自在,其实他也浑身不舒服。一是多年来的征战生涯,习惯了自己的事自己做,二是因为服侍他的人是阮安夏。
他二十岁时第一个爱上的女人。
阮安夏垂手退在一边,接过他脱下的外衣挂在木架上,而后躬身退出。直到回到她自己的房间里,阮安夏才长长吁了口气。
有时候她真得恨自己,明明告诉自己放下仇恨但不代表忘记仇恨,却仍是控制不住靠近他时浑身战栗,有千万只蝴蝶从胸口冲撞着飞出去的悸动感觉。
空闲的时候,阮安夏也会和其他下人们聊聊天。
自从阮安夏成为尉迟歌的“附属品”之后,他们换过不下十处别院,通常都是普通的农家院子,偶也有收拾干净的别致庭院,而身旁的下人永远不变的只有老妈子张婶和马夫张伯,他们是一对老夫妻。
他们嘴里的尉迟歌是一个不容易接近又有威严的主子,心思缜密,永远会记得在他们各自生日的月份多发点饷钱。他们说很少看到主子笑,两次笑的时候都有阮安夏在场。
阮安夏羡慕他们成亲多年依然恩爱如初,举案齐眉。张婶拉着她的手,笑眯眯地说:“等外面太平一点,我想主子也会迎娶你过门的,你们也会像我们这样……我张婶看人不会错,主子会一辈子对你好的。”
阮安夏垂下目光,密密的睫毛遮盖了无法诉说的心事。
别院新来的杂役小丁在院角垒灶台,张婶这么说的时候,他抬眼看了几下阮安夏。
“没这福气,等下辈子吧。”阮安夏说。
下辈子,她希望尉迟歌和她一样,挑一家普通的人家投胎,做普通的男女,相见钟情,从此夫妻恩爱,白头偕老。没有什么国仇家恨,没有什么你死我亡,这天下爱归谁归谁,与他们何干?
过了没几日,别院的几间厢房陆续住进了陌生人,有的看起来五大三粗、铜铃大眼,如山贼匪寇,有的细皮嫩肉、弱不禁风如青衣书生,还有些长相极为普通,仿佛见过即望,脸上抓不住任何记忆点。
据说那些是尉迟歌的精锐死士,个个是一等一的高手,他们以戏团为掩护暂住别院,实则商议偷袭的计划,而若偷袭成功,取得当朝第一武将首级,那接下来便是一战生死的时刻了。
众人中那青衣书生最为和蔼亲切,对阮如夏似也格外留意,有时见她提水吃力,会主动上前帮她。为了表示谢意,她偶尔会帮他缝补衣衫,一来二去,旁人难免拿他们开玩笑。
尉迟歌第一次听闻时淡淡一笑,不着痕迹地瞥了一眼背对着他正折叠衣物的阮安夏,说:“你们别拿我的丫鬟说笑,她脸皮子薄的很。”
第二次则似笑非笑地看着阮安夏问:“何时我替你做主,许给小左如何?”小左便是那白面书生的称呼。
阮安夏没有回答,当作没听到,尉迟歌却当她默认,脸上的笑意撑不住,心里暗恼不已。——他以为她真的开始忘记父母之仇、弑兄之恨,时间抚平她心底的伤痕,而姑娘家,始终是要嫁人的。
第三次,他忍不住借小事责骂小左,搞得众人一同雾水,权当他心情不好,小左倒霉,皆不敢招惹他。
等他们的密会结束,众人散去,阮安夏才进门收拾。
尉迟歌仍在生闷气,气小左对阮安夏那路人皆知的心思,气自己竟然那么气小左对阮安夏那路人皆知的心思。
那天阮安夏照旧服侍尉迟歌入侵,端来洗脸水,挂好他的外袍,退至门口时才突然转身望着他,在盈盈的烛光下一字一句地说:“我不喜欢小左,更不会嫁给小左。我的心早就没了,给了一个不该给的人。”
尉迟歌呆若木鸡,过了许久才发现盆里的水早凉了。
局势又有了新的变化,原本的计划被打乱,刺杀第一武将后稳操的胜券又变得扑朔迷离,但朝廷也缺少反扑的实力。所以谋士团纷纷恳请尉迟歌登基为王,建立新的王朝,与朝廷分江而治,休养生息,待对方气数尽时,再一鼓作气,夺下金玉城。
尉迟歌问阮安夏:“若我为王,你可愿作我的后?”
阮安夏看着他的脸孔,忍不住伸手去抚摸他鬓角早生的华发:“若我为后,你可否特令为我父兄修一座墓冢?”
尉迟歌脸上出现歉疚的神色,他握住她的手,再次说出那三个字:“对不起。”他将阮安夏搂在怀里,双臂箍紧,像怕她逃走一般。
“我承诺,将给你的父兄修一座最华丽的墓冢,而于你,将给你一场世间女子皆艳羡的婚礼。从前是我欠你,今后我会加倍的偿还给你,如果这辈子不够,那么还有下辈子,下下辈子……”
龙凤花烛流着赤红的泪,雕龙绘凤的红木巨榻上铺着猩红洋毯,正面设着大红金钱蟒引枕,秋香色金线蟒大条褥,阮安夏身着金丝绣成的凤炮喜服,端坐其上。
尉迟歌推开门,跌跌撞撞地走进来。“安夏,安夏,我的安夏……”他一声接一声地叫唤着,一抬手便掀开了喜帕。
“你真美。”他喃喃地伸出手,却不敢触摸她的脸孔。
她望着他,神色平静,看不出悲喜,似在看一个无关紧要的人。
“今天,我好高兴……”尉迟歌摇摇晃晃地在她身旁坐下,并未像之前张婶所传授的闺房之事般急吼吼地将她推倒。他像是想好好与她说说话,哪怕醉意朦胧,舌头大得转不过弯来。
“你可知,我有多久没这么高兴了……不,自打我娘无辜惹祸,而家族里的人死的死,散的散……十岁时流落街头,受尽白眼,寒冷的冬天,只有一件长褂,还在与乞丐争食时撕破了……这些年我四处征战,未曾睡过一个安稳觉……其实我不怕辛苦,但我怕孤独,怕背叛,怕被离弃……只有看到你的时候,我心里是安静的……安夏,我以为你永远都不会原谅我,谢谢你原谅我……”
阮安夏渐渐出现动容的神色,但她也只是扶尉迟歌躺下:“早点休息吧,皇上。”
今日是他们的大喜之日,亦是他登基之时。
春宵一刻值千金,而尉迟歌却沉沉睡去。阮安夏在铜镜前坐下,摘下头上的凤冠,披散如瀑的墨色长发,擦尽脸上的脂粉。铜镜中逐渐出现一张素净的脸,两道无法去除的泪沟提醒着那段行尸走肉般的日子。
窗外火光映天,锣鼓声、打斗声、喧嚣声阵阵。不时有人发出惨叫,空气里渐渐弥漫开鲜血的腥气。而无论窗外如何吵闹,尉迟歌却未曾被惊动。他只是翻了个身,呼吸依旧平稳绵长。
阮安夏爬上床,像只安静的猫咪一般躺在他的身旁,尉迟歌下意识地搂住她,嘴里还喊着她的名字,嘴角的笑显示他正在做一个甜蜜的梦。
就让他再快活一个梦吧,就让她在他的怀里放纵自己的心吧。他们都只有今日这一个夜晚了。
这杀戮的夜,真长啊。
阮安夏醒转过来时发现身旁的床铺是空的,她猛地惊坐起来,却发现尉迟歌好端端地站立在她的面前,依然是一身锦皇的龙袍,贵气逼人。
“你怎么……”
“我怎么没有成为阶下囚是吗?是不是让你很失望?”尉迟歌问道。
阮安夏像想到了什么,浑身控制不住地战栗起来,颤声问:“你早就知道了?”
“我这么注意你的一举一动,怎会不知道你和小丁的那些小把戏。”那杂役小丁,实为朝廷细作,被派来与阮安夏接头,好与朝廷军队里应外合。
“你骗我……你又骗我!”阮安夏失控地朝尉迟歌扑过去,被他一闪身躲掉。
“你骗了我一次又一次,我真是大傻瓜……”她趴在冰凉的地上,眼泪大颗大颗地落下来。
尉迟歌以为自己能狠下心肠对待利用他对她的感情,企图毁灭他的女人,最终却发现对她,他始终怜惜多过痛恨。他早已知道她与小丁将在喜宴的酒水中添加迷药,待药性发作,守城的叛军将打开城门,引朝廷军队长驱直入,直捣黄龙,将他们一干叛贼处死。他将计就计,引君入瓮,而后关门打狗。
而不到最后一刻,他都期望阮安夏能有一丝心软,跟他说一声“快走……”
她没有,她只是安静地躺在他的身旁,将他们散开的长发系于一处,然后握紧他的手,好像他们真能做一对恩爱的结发夫妻。
不可能了,再也不可能了……其实早在他设陷让她爱上他,然后以定亲之名害死她的父亲、她的兄长时,就该知道他们之间的故事已然落幕。
是他亏欠她在先。
“对不起。”他又说了这三个字,而她最恨这三个字。
“你没有对不起我,是我愚蠢,还以为对你来说,爱情能与野心一较高下。我错了,我真的错了……”阮安夏站起身,又哭又笑。
“安夏……”尉迟歌只叫出她的名字,阮安夏突然推开门冲了出去,他下意识地伸手,只握住一片虚无。
“来人啊,快给我追上她!只可生擒,不可伤她一丝一毫!”尉迟歌几乎是气急败坏地大吼。
而阮安夏却是在笑的。
她飞奔在隆聚殿前的长廊上,越过那半人高的朱红色围栏,纵身一跃——那宫殿本是依山而建,两侧皆是悬崖峭壁,因其地势易守难攻被选为新宫的最好选择,却也成全了阮安夏一心求死的心意。
遒劲的青松在清晨的薄雾中越发苍翠欲滴,这山风真凉啊,吹得她的白色裙袖咧咧作响,刮痛她的皮肤……
“不要……不要啊!”晚到一步的尉迟歌被人拉着才没有同时飞扑出去,阮安夏的脸孔在他的视野里迅速缩小,随即与突起的岩石相撞,瞬间血肉四溅,未给他留一丝一毫的时间与念想。
“我居然让你骗了一次又一次,我真傻,是不是?”这是阮安夏飞跃出去时留给尉迟歌的最后一句话,那时她的脸上甚至是有笑容的。对她来说,那是早应该奔赴的死亡,而今终于得以解脱,不必再背负着沉重的恨与爱,自然是欢喜的。
他是她走在一条河边时听到的歌声,来自对岸,但是她没有船可以摆渡。她凝神细听,错过了自己的船只。
她还记得经年之前的五月初五,尉迟歌锦衣玉颜,灿若星辰的眼眸一眨不眨地望着她,问她:“不知郡主可否下嫁于我为妻?”他的袖尾扫到茶杯落地,瞬间四分五裂。
她来不及道出那声“我愿意”,满天的嫣红的鲜血便弥漫开来。
一生太短,而一瞬,太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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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酸袅袅篇(二):悦读 | 《少年的脸上有花开》文/微酸袅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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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的脸上有花开
文/微酸袅袅
一、小镇时光
宋之暖第一份正式工作的月薪是3200元钱,现金。
她揣着32张粉红色的纸币,就像怀揣着一个五颜六色的梦,走在马路上的脚步也格外轻盈。她走过天桥,穿过马路,经过市中心最大的商场时,看到橱窗里有一只精致小巧的犀牛皮包包,在温柔而明亮的射灯照射下熠熠生辉。
是她喜欢的样子,也是她适合的款式和大小。
宋小暖知道这家商场的商品都很贵,但她还是不由自主地停下脚步,在橱窗边看了几秒钟。直到目光扫过旁边的价目表,她才愣了愣。
——很多,很多个零。
瞬间的复杂心情让她突然就想起了李小楠,想起了何嘉乐,想起陈欣韵……以及她在小镇上度过的那些时光。
那些慢吞吞的,折射着阳光般灿烂金色的少年时光。
宋之暖直到初二才知道班里坐倒数第二排,眼睛小的好像永远没睡醒的男生叫李小楠。原因还是因为他买了整套的正版漫画带到教室借给同学看,把所有人都给震惊了。
2003年的小镇少年大多都是穷孩子,买一本十几二十块钱的小说书要存一个星期的零花钱,随便一套就上百的漫画书简直就是奢侈品。
所以即使很久之后,当宋之暖看到橱窗里昂贵又中意的物品时,总是会忍不住想起她第一次在何嘉乐抽屉里发现整套漫画书时的心情——那种混合着惊讶、希冀、渴望还有轻微自卑感的复杂情绪是那么的相似又直接。
像是一分钟前还垂着眼皮发困的人,突然被不知哪来的拳头直击命门,一个激灵清醒过来。
何嘉乐说:“这可不是我的,李小楠借我看的,他的收藏品之一。”
宋之暖不由抬头多看了正在埋头抄作业的男生几眼——小平头,条纹衫,黑色运动裤,看不出品牌的篮球鞋,侧脸的皮肤白皙细腻的好像女生。
原来他叫李小楠,宋之暖发现在那之前,她对他的印象真的接近于零。
李小楠实在太平凡了,平时沉默寡言,存在感微弱,他好像也没有什么朋友,总是独来独往。同桌何嘉乐是他接触最多的人,但一天将近十个小时坐下来,他们说得话不会超过二十句。
何嘉乐曾经很大声地当众评价过李小楠。
“他呀,就是个闷葫芦,如果这个世界上只剩下我和李小楠的话,我会在所有危险来临前先被活活无聊死了。”
这并不算是一个正面的评价,但李小楠一直对何嘉乐很大方仗义,所有新漫画都先借给他看,从家里拿了好东西都会和他分享。
很多人都说,李小楠是班草何嘉乐的“小跟班”。
二、四人合照
小镇的初中校园里,家境殷实并不会成为被人另眼相看的原因,最受欢迎的男生永远是长相恰巧也不错的超级资优生或者体育特长生。
没有女生会在乎对方家里有钱没钱,她们只是呆呆望着对方站在黑板前演算题目,或者个子高挑的男生在篮球场上投进一个三分,就能花痴的尖叫出声。
校园里的生存法则和校园外完全不同,若干年后当宋之暖第一次因为贫穷遭到白眼时,她突然意识到校园生活的美好和简单。
她想后来的何嘉乐应该也会很怀念他的中学时代,因为那个时候的他走在校园的任何角落都有女生偷偷看他,桌肚里塞满来自陌生人的小字条和礼物,球场上他永远是目光的最中心——这样的风光岁月,他后来好像就再也没有过了。
宋之暖翻看当时的合影,照片上的何嘉乐笑容灿烂的好像被阳光洗过一样,唇角和眼眉都弯成美好的弧度,挺直的鼻梁搭配他略方的下巴,少年的清俊中还有几分男人的硬朗感觉。
照片中的宋之暖和死党陈欣韵手拉着手站在中间位置,青春飞扬的脸上挂着少女羞涩的笑容。
四个人里只有站在宋之暖身边的李小楠站得笔直,像一棵僵硬的树,努力挤出来的笑容像被风吹歪了的氢气球。
拍这张照片的相机是李小楠从家里偷出来的高档单反相机,何嘉乐摸索了很久才学会对焦,宋之暖和陈欣韵在等待的过程中一边叽叽喳喳说着班里的趣事,一边损他:“你到底会不会啊?别把小楠的相机整坏了啊?”——那时候他们四个,关系已经非常之好了。
三、“四人帮”初建
宋之暖和陈欣韵从小一起长大,感情自然是好,又因为陈欣韵和何嘉乐是前后桌,两人打打闹闹渐渐熟悉,经常三人行。而李小楠从何嘉乐的免费“小跟班”晋升为他们“四人帮”之一,却是因为宋之暖的关系。
那天他们三人照常一起在学校食堂吃饭,何嘉乐在和陈欣韵聊刚刚结束的数学考试,为了一道选择题的答案争论不休。
“之暖,你选A还是选C?”陈欣韵算了三遍,答案都是C,她觉得一定是何嘉乐做错了。
“啊?我选的好像是B吧。”宋之暖漫不经心地拨着饭粒回答,注意力却落在她斜前方、隔了两张长餐桌的李小楠身上。
他忘了打汤,放下饭盒后又离开去打例汤的队伍后排队。隔壁班两个坏胚子王成和吴浩杰恰好坐在他身旁的位置,贼眉鼠眼的对看一眼,心有灵犀的一个打掩护,一个拍死了一只桌子上的苍蝇,然后飞快地拌在李小楠的菜里。
李小楠那天打了一个梅干菜烧肉,整盘乱糟糟的梅干菜,三两块肉,不仔细看根本发现不了翻搅在里面的死苍蝇。
旁边也有人看见了他们的恶作剧,但要么是忌于那两人的“武力”,选择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要么就是同样抱着看好戏的心情。
李小楠这样的类型在小镇的初中里并不少见,他们是沉默而隐忍的大多数,因为善良和软弱又没有什么朋友帮忙出头,最容易被欺负和侮辱。
他端着汤碗走到自己的位置前坐下,拿起筷子准备开动,完全没有发现任何异样。
恶作剧即将得逞的王成和吴浩杰猥琐地掩嘴偷笑,没防备宋之暖突然走过来,从李小楠的眼皮子底下抽走了那份饭菜,然后倒入他们的饭盒里。
“请你们。”她居高临下地看了他们一眼,然后拽住李小楠的袖子说,“过来一起吃。”她领着他回到她原来的位置,让他坐在何嘉乐的身边,又起身去打了份饭。
之前他们三人的菜都是拼着吃的,不在乎再多一个人。
“嘿,发生什么事了?”何嘉乐一头雾水地看看李小楠,又看看宋之暖。
李小楠也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充满不安地回头看看正望着他们这个方向的王成和吴浩杰。
“别回头看他们,也别怕他们。”宋之暖平静地边吃边说,“他们在你饭里拌苍蝇,理亏在先,不敢怎么样的。如果他们欺负你,我挺你。”
李小楠愣了愣,然后低下头默默扒了口饭。
他的表达能力真的挺不好的,他也是在很久之后,才知道在那个瞬间充盈他心间的那种澎湃情绪就是感动。
何嘉乐也颇气愤,他拍拍李小楠的肩膀说:“太贱了,以后我们四个一起,看谁敢欺负你。”当时他无非也是随口一说,或许也只是为了将来差使李小楠更加方便,但谁知那天之后,李小楠真的成了他们四人小组无法分割的一部分——因为他总是能在某些时刻,提供给其他三个人最需要的东西。
甚至宋之暖一度觉得,李小楠就像是他们的哆啦A梦,有个百宝箱一样的神秘口袋,予取予求。
四、一“甩”惊人
初二时的宋之暖不算是什么好学生,成绩一般,操行一般,不和其他女生拉帮结派,唯一的死党陈欣韵好像是她与外界沟通的桥梁。
何嘉乐曾经盯着宋之暖的脸说:“其实仔细看,你长得也不错……不过你总是这么冷漠孤僻,也不知道摆脸色给谁看,不熟悉的人都给吓跑了。”
宋之暖白他一眼:“要你管。”何嘉乐的无边魅力只能蒙一蒙低年级女生,还有班里那些瞎了眼的花痴女,对她来说一点吸引力也没有。
“我们之暖是冷艳的美,你品味太俗,不懂欣赏。”陈欣韵挽住宋之暖的胳膊声援她。
何嘉乐撇撇嘴说:“我也是以好朋友的身份提醒她,不要那么孤僻,快乐一点、合群一点不好吗?”
宋之暖没搭理他,埋头写作业,过了好久才轻声说:“有你们就够了。”
何嘉乐和陈欣韵正凑在一起讨论一道化学题,好像没有听见,只有坐在宋之暖对面的李小楠抬起头,望着她动了动嘴唇,但最终所有的声音都消失在午后温热的空气里。
夏天快要到了呢,花都要开好了吧?窗外的阳光铺天盖地洒满整座校园,每一张年轻的笑脸都像一朵轻盈的花。
初二快结束时,一直低调行事的宋之暖突然成了全校瞩目的女生,因为她把吴浩杰给打了。
一米六的女生对一米七五的男生,90斤的体重对140斤的体重,而结果是宋之暖赢了。
在学校操场的塑胶跑道上,她拽住吴浩杰的手用力一甩,块头不小的男生竟然整个人摔了出去,脸朝下地趴在地上,半天没起来。陈欣韵捂着嘴站在一边,眼睛瞪得又圆又大。
宋之暖自己也没想到会造成这样的局面,她僵硬而尴尬地呆了几分钟,然后虚张声势地问:“你,起来,不要装。”
因为上次食堂的事,吴浩杰对宋之暖一直“记挂”在心,偶尔在学校里碰见了就忍不住想找她麻烦。
比如故意拦住她的路,比如假装失手把篮球砸她头上,比如在楼上拍打满是灰尘的扫把,让楼下经过的女生落一身污物……
这一次两班同时上体育课,男生踢足球,女生测试一百米短跑。宋之暖和陈欣韵一起跑过终点时,吴浩杰嘴贱的和身旁的男生挤眉弄眼地说:“波~涛汹涌哦!”还故意用手比出女生胸部的弧度,脸上有猥亵的表情。
男生们哄笑作一团。
陈欣韵脸皮薄,在瞬间涨红了脸,胸口因为刚做完剧烈运动而起伏不定,更显得曲线明显。
宋之暖气不过,对着吴浩杰冷冷地说:“道歉。”
吴浩杰当然不会乖乖听话,一副“你咬我啊”的欠扁表情,摇头晃脑地说:“我说什么了吗?我为什么要道歉?”
——三秒钟之后,他趴在了地上。
全世界好像都在瞬间安静下来,每个人都只能听到自己的呼吸声。
过了很久,吴浩杰才缓缓的从地上爬起来,他对宋之暖说:“你够狠。”脸上甚至还有笑,带着些诡异的“英雄惜英雄”的感觉。
“神经。”宋之暖骂了一句,然后转身离开。她走过李小楠身前时发现他满头都是汗,好像比她还紧张。
不过他没有追上来,只是望着她,直至她消失在视野里。
陈欣韵挽住她的胳膊、连连拍着胸口说:“刚才吓死我了!我多怕吴浩杰蹦起来揍人、我听人说他很凶的,脾气又坏。”
“不怕。”宋之暖安慰陈欣韵。她其实不怕吴浩杰揍人,她害怕的是自己失手让他受了什么重伤,老师会让她喊家长。
宋之暖的命门,是“喊家长”——因为她没有家长。
五、宋之暖的秘密
整座小镇只有一所高中,且高考升学率低得可怜。陈欣韵上学第一天就告诉宋之暖:“我的目标是三年后去省城念那座全国都闻名的重点高中。”
陈欣韵出生书香门第,父母都是老师,从出生起就被细心栽培,打小就是同龄人中最醒目耀眼的小孩。她看过的书比宋之暖听过的流行歌曲还多,在宋之暖还没想过小镇之外的生活时,她已经知道自己的未来不在这小小的镇上。
宋之暖和陈欣韵从幼儿园起就是同班同学,可两人的人生轨迹却完全不同。
宋之暖的爸爸妈妈常年在大城市打工,只有过年时才回家一趟,一年365天里她和他们相处的时间短的只有三天。
陪伴她度过那些漫漫成长时光的只有年迈的奶奶,她满头白发,身躯伛偻,却还是每天推着小车出去卖煎年糕和茶叶蛋。
她直到十二岁之后才渐渐知道原来家里境况真的那么坏——早年爸爸投资失败,不止输掉了原本拥有的一切,还搭进去整个未来,以致将来30年每年都有数目不小的债务要偿还。
或许是因为宋之暖的出生伴随着厄运吧,爸爸对她一直不亲。小时候的宋之暖笨笨地凑过去蹭他的腿,会被不耐烦地推开。
后来她就学会做一个安静又沉默的小孩,不惹麻烦,不发出声音,让一切都看起来风平浪静的样子。
何嘉乐常常嘲笑她“面瘫”,但从来没试图了解过原因,连陈欣韵对她家里的事也是一知半解,只有李小楠似乎是个例外。
有一阵奶奶常常说起一个好心的男生,他每天都会来关照她的生意,遇上城管抓小贩,还会帮她推着小车跑得飞快。
宋之暖起先没放在心上,过了很久之后才在路边偶然看到奶奶和李小楠有说有笑的准备收摊。
原来那个“好心的男生”就是李小楠。
宋之暖请李小楠喝三块钱一杯的“芒果爽”——用黄色的芒果味调料调出来的果汁饮料,加半杯冰块,是年少记忆里的消暑利器。
“你怎么找到我奶奶的?”宋之暖咬着吸管问。
“没找。”李小楠木讷地说。
“别说你一看到就知道是我奶奶……或者做好人好事就碰巧了?”宋之暖顿了顿,才又慢悠悠地说,“我才不信。”
李小楠憋了一会儿,坦白说:“我在老师办公室无意中看到过你的家庭资料……我想帮助你,因为你曾经帮助过我。”
宋之暖低头喝饮料,果汁好凉,用力吞一大口下去,好像会一路冰透心底。
“你千万不要误会,觉得我好像是在‘同情’你,或者‘施舍’你,”李小楠着急地解释,“我就是……就是……想要用让你不会觉得不舒服的方式帮帮你。”
“嗯,我知道了。”宋之暖点点头,把空的饮料杯捏成扭曲的形状,然后“啪”一声丢进垃圾桶。
“谢谢你”
夏日的夕阳余温脉脉,就像女生那一刻被一阵温柔潮水包裹住的心情。
六、雪中送炭
曾以为遥遥无期的中考很快就汹涌而至,当其他人都在忙着做最后冲刺时,宋之暖一个人往返在医院和学校之间。
之前下大雨,奶奶为了多赚一点钱,还是坚持推着小车出去,结果在回家的路上狠狠摔了一跤,右腿粉碎性骨折,脊椎好像也出了点问题。
宋之暖得知这个消息后第一时间给她的爸爸妈妈打电话。
遥远的电话那头,爸爸的声音听起来很着急,可是在说到什么时候回来照顾奶奶时他却支吾起来。
他们在大城市工作生活,压力大,节奏快,根本没办法请假回家。
“我知道了,我会好好照顾奶奶的。”宋之暖说完后飞快挂上电话。她在电话亭里待了很久,很久之后才意识到自己浑身都在发抖。
她很害怕,害怕奶奶会因此离开,害怕从此只剩下她一人,孤零零的面对之后的漫长人生。
宋之暖吸了好几口气,才重新站起身拨电话。
第一个电话给陈欣韵:“欣韵,我这里有点事,你能出来陪陪我吗?……啊,这样啊,对啊,我忘记明天还有考试了。那你忙……嗯,我没事,我自己处理好了。”
第二个电话,打给何嘉乐:“……哦,你在你伯伯家接受特别辅导啊……没事,我就是打电话问问你干嘛。那我挂了啊。”
宋之暖几乎要放弃了,想了想,最后一个电话拨给李小楠。
“……你现在忙不忙?……我需要借点钱,我奶奶摔伤了,要钱动手术……”
十五分钟后,宋之暖独自坐在医院的手术室门口,空而长的走廊尽头传来一阵凌乱的脚步声,然后喘着粗气的李小楠就出现在她面前。
他喘了好几口气,才从口袋里拿出厚厚一沓百元纸币塞在宋之暖手里,问:“够不够?”
七、莫愁前路无知己
奶奶没事,但是从此都得依靠拐杖走路,再也不能去摆路边摊了。
接奶奶出院那天中考成绩放榜,宋之暖做完午饭,和奶奶一起吃完后才去学校拿成绩单。
陈欣韵和何嘉乐都考得不错,女生得偿所愿可以离开小镇了,而男生也压着线考上了小镇上唯一的那所高中。
宋之暖听到陈欣韵对何嘉乐说:“你高中可不要偷懒,希望三年后我们可以在北京见。”她一直都是一个很有目标的女孩。中考后离开小镇去省城,高考后离开省城去北京,这些都是陈欣韵早就写好的人生计划,并且一定会实现。
宋之暖考得一如所料的糟糕,分数只够勉强去上一所末流的中专。
十五岁,原本是应该充满希望的年纪,可是她踮起脚往前望去,前方除了漆黑以外什么都看不清。
“喂,李小楠,你考得怎么样?高中去哪念?”陈欣韵问道。
还没等李小楠自个回答,何嘉乐已经抢先一步说道:“他呀,考什么样都没有关系,反正他爸一定有办法把他弄进你一直想去的那所学校的。”
“啊,真的吗?省城那所高中不是只招全省前两百名的吗?”陈欣韵惊讶。
何嘉乐晃晃手指头,对她说:“孩子,你太年轻了。”
李小楠并不解释,他只是笑笑,然后转过头问:“你呢,宋之暖?你以后有什么打算?”
“去读个厨师、护士之类的职业学校,然后早点出来工作吧。”宋之暖状若平静地说,“我考得不行,早点赚钱也好。”
就像很久很久之前陈欣韵和何嘉乐一起讨论题目是选A还是选C,可宋之暖却选择了和他们都不一样的B。
其实也不是她选择了“B”,而是在那一刻,她没有其他选项可以选。
那天黄昏,他们四个约了一起去学校附近的大排档吃烧烤、喝啤酒。
橘色的暗淡灯光下,肉越吃越多,酒越喝越顺口,回忆着那些不会再回头的青涩往事,陈欣韵突然“哇”一声哭了出来,她说:“这次说再见,不知道还有没有再见的机会?”不止她要去省城念高中,连她的家人也会一起搬迁到省城,她和小镇的关系几乎被就此切断。
宋之暖喝得有些晕晕乎乎的,可是她还是注意到陈欣韵问这句话时好像是在问所有人,可是眼神却牢牢地盯着何嘉乐。她一直以为陈欣韵和她一样,只是把何嘉乐当作一个有趣又爱耍贱的朋友,原来并不是这样。
何嘉乐红着眼眶,举杯轻轻碰了碰大家的杯子,然后笑着说:“想我们就回来啊,机会要自己创造嘛。”
分别时陈欣韵让宋之暖在同学录扉页上写一句话。“这是最重要的位置,我留给你了,好好想想写什么啊。”
宋之暖想了想,提笔写了14个字:“莫愁前路无知己,天下谁人不识君。”
八、你能做到得可不止这样
宋之暖上得末流中专里聚集了各种各样奇怪的同学,但他们有个最大的共同点,就是不爱学习。上课睡觉讲话,下课生龙活虎,女生要么打扮的花枝招展、时刻准备招惹男生注意,要么沉默的猛看言情小说和漫画书,完全不关心现实世界在发生什么。
宋之暖也曾随波逐流的“堕落”过一段时间:没完没了的翘课,整日整夜泡在网吧里看没有营养的电视连续剧,喜欢躺着,却常常睡不着觉。
有一次她凌晨还在上网,亮着头像挂着QQ,李小楠意外地冒了出来。
“你怎么还在上网?我临睡前你在,醒来后你还在?”
“不上网能干嘛?”
“你现在在哪?”
“网吧。”
“为什么不回寝室睡觉?”
“心情不好。”
“为什么心情不好?”
“没钱。”
“……”
过了一会儿,宋之暖看到李小楠的QQ头像再次亮起来,她点开一看,上面只有两个字:“账号。”
她以为他在开玩笑,结果打了账号过去,睡一觉醒来后账户上就多了三千块钱。
一个星期后,宋之暖收到一个十几斤重的包裹,打开后都是最新最实用的学习类书籍。
李小楠给她留言,说:“我认识的宋之暖,能做到得可不止这样。”
九、最初和最后的拥抱
宋之暖自己也不知道是因为李小楠这句话还是她实在厌倦了无聊而空虚的放纵生活,反正没多久她就从中专退学了,找了所对学生要求不高的高中借读,一点一点捡起曾被她丢掉的知识。
因为之前落下了太多功课,她不得不留级,四年后才参加高考,所幸结果不坏,考到了上海一所二本类的热门学校。
而那个时候,陈欣韵已经是大洋彼岸哥伦比亚大学的大二学生了。或许她真的太忙了,忙着写各种报告和论文,忙着参加各种校园派对和聚餐,忙着和金发碧眼的异国少年谈恋爱——反正她离开小镇后就再也没和任何人联系。
她忘了和何嘉乐的“三年之约”,似乎也忘了年少时光里的“四人帮”友情,她在更广阔的世界里拥有了更璀璨的人生。
不知该庆幸还是该唏嘘,何嘉乐也没有遵守那个“三年之约”。他高中时让一个女生怀孕,闹得人尽皆知后被学校开除,之后也没有继续求学,帮着家里人打理水果店的生意。
宋之暖在大三的寒假参加了何嘉乐的婚礼,在借用的学校食堂里,他举着酒杯四处敬酒,新娘跟在他身后,低眉顺眼地浅笑。
非常平凡的女孩,年纪很小,一笑就露出两颗尖尖的虎牙,全然没有何嘉乐学校里那些“绯闻女友”的夺目光彩。不过那个时候的何嘉乐也不是旧时光里风华正茂的少年了,他开始发胖,又因为生意繁忙而渐渐疏于打理外表,清秀的脸庞渐渐有了油腻的质感。
那天的婚礼李小楠也参加了,他来时婚礼已经开始,他在全场熄灯时进来坐在宋之暖身边,灯亮时吓了女生一跳。
他倒没怎么变,还是一样的沉闷和不显眼,小小的眼睛好像从来都没睡醒过。
“还以为你不会来了。”
“怎么能不来呢?我早就定好了机票,谁知道晚点四个小时。”
宋之暖夹了块酱汁排骨,很突然地问:“以后我结婚,你也会不远万里的赶来吗?”
李小楠几乎没有思考就脱口而出:“大风大雨我都来。”
其实宋之暖不需要李小楠的回答就知道他的答案会是什么,因为这些年他一直都是这么做的。只要他知道她需要什么,他就会立刻给予——无论是物质,还是他的时间。
一年前宋之暖的奶奶过世,她在葬礼上哭得东倒西歪,泣不成声,在她身边忙前忙后,偶尔安慰地拍拍她的肩膀的人正是李小楠。
他们甚至有了相识以来的第一个拥抱,微热的余温隔着衣料传递过来,坚实有力的怀抱像一个渴望已久的港湾,让宋之暖哭声渐止,心里渐渐觉得踏实。
十、我们都一样
同一所大学的学生也可能过着截然不同的生活,宋之暖选择了其中最艰苦的一种。她保持高三时的学习强度,并利用业余时间打工贴补生活开销,毫无悬念的包揽系里四年的一等奖学金。
大四实习时她的月薪就超过三千,毕业时顺利签约成为总裁特助,薪水涨了三倍。
在热闹而喧哗的大城市里,超过一万的起薪并不算低了,但宋之暖还是常常觉得捉襟见肘,隔几个月就涨一次的房租和家里还不清的债务是她永恒的梦魇。
只能加倍努力工作,争取一切升职机会,甚至不得不违心卷入办公室政治的战局——为了让自己过得好一些,宋之暖放弃了一些曾经坚守的原则。
三十岁那一年,她成为整个公司最年轻的总监,也是五个总监里唯一没有海外背景的一个。
总裁非常非常喜欢她,说她身上好像有一种挖掘不尽的生命力,她让一切都充满可能。
只有宋之暖知道,她为得到今天的一切,付出了多少代价——所有娱乐时间,所有私人空间,甚至还有一位或许可以携手一生的知心爱人。
宋之暖偶尔会登录人人的旧账号,偷偷去看看陈欣韵的近况。她不写日志但是爱发照片,各个国家,和各色人种在一起,脸上有钻石般明亮而美丽的笑容。其实她和宋之暖一直供职于同一家公司,只是宋之暖在中国公司,而陈欣韵在法国总部。
她们从幼儿园起就是同班同学,直至如今依然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但无论宋之暖多努力,她始终是较暗淡无光的那一个。她甚至想她当初之所以会仗义地帮李小楠出头,或许正是因为在潜意识里她明白自己和他其实是同一种人——始终被忽视的。
李小楠是何嘉乐的小跟班,而她又何尝不是陈欣韵的小跟班?
不同的是李小楠软弱,任人欺凌,而她是被冻硬的小柿子,若有人敢挑衅,她会毫不客气的还以颜色。
十一、青春正好
李小楠结婚那天,宋之暖盛装出席。
她是伴娘,亦是整场婚礼的策划,她发誓要让李小楠的婚礼轰动整座小镇,让所有参与者惊艳。
李小楠倒是不在乎这些,但依然任由宋之暖安排。
婚礼一如所料的成功,李小楠从未像那天那样,一次性得到那么多注视和赞赏的目光。他高兴极了,喝了一杯又一杯,直至将自己灌醉。
酒宴结束后,他和宋之暖席地坐在舞台的台阶上聊天。
他说:“之暖你知道吗?我从小到大都没有什么朋友,就算某个阶段看似有朋友,但很快也就不联系了,你是唯一一个一直一直对我这么好的……”
他说:“我曾经以为朋友就是不断对对方好,因为害怕失去所以努力讨好……直到那次你帮我出头,我才知道原来刻意讨好而保持的友情不算友情……”
他说:“我告诉你一个秘密之暖,我曾经想过要追你,因为我喜欢你很久很久……可是后来想,如果失败了,那么我连唯一一个朋友都没有了,这个风险真的太大了,我承担不起。”
他说:“你现在那么出色,那么优秀,一定有了更多更厉害的朋友,更出色的喜欢你的人……我除了有几个我爸给我的钱,其他什么都没有……以后可能也没什么能帮得上你的了,但是,如果有困难,记得找我李小楠。”
李小楠被伴郎扶着去洞房了,而宋之暖却抱着胳膊独自一人在空旷而华丽的酒店大厅里哭得不能自制。
流水带走了少年的金色光阴,时间改变了我们脸上的青涩与稚嫩,那些最珍贵的感情像蚌用娇嫩的身体包裹粗粝的沙石孕育珍珠,最终都成了生命里最美好的回忆。
宋之暖离开酒店,独自走在小镇的街头,穿过那长长的林荫道。
在昏暗路灯的尽头,她似乎看到有四个少年少女,穿着一样的白衬衫和黑色短裤,牵手勾肩的站在一起,笑得明媚娇艳,青春正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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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酸袅袅篇(三):微酸袅袅《格格的挽歌》

《格格的挽歌》
文/微酸袅袅
阿姆说,阮家的儿女必然出类拔萃,往人堆里一放,随便瞅一眼,最耀目的那个便是。
那时我还小,傻傻的问阿姆,什么是出类拔萃?
阿姆揽我在她软软香香的怀里,捏捏我的胖脸颊笑着说,木秀于林便是出类拔萃。
其实我仍是不懂什么叫“木秀于林”,当然更不知道它的后一句是“风必摧之”。我只是咯咯地笑,骨碌碌的大眼睛偷看着那个比我还瘦小的背影。
他是新进宫的小公公吧,看似唯唯诺诺地站在大内总管林公公面前,脑门儿几乎要被对方戳穿。从我的角度看过去,能看到他尖削的下巴和抿紧的嘴角。
或许是因为我的眼神太过直接,他微微侧过脸来瞥了我一眼,那轻轻的一瞥,却犹如凶猛的小兽,有一股嗜血的狠劲。
“啪!”林公公用力扇了他一巴掌,“我在和你说话呢,东张西望什么!宫里是你这种贱骨头想怎样就怎样的地方吗?也不称称自己的斤两!”
门外的动静终于惊动了阿姆,她蹙起两道柳叶眉,扬声问:“小林子,怎么了?”
林公公立刻掸袖作揖,恭敬地走近两步头也不抬地答:“回太后娘娘的话,奴才正教训不懂事的呢。那孩子进宫也有一阵了,还是粗手粗脚。”
“叫什么啊?看样子比初夏也大不了多少。”
“贱骨头还不快进来......”他还在门口磨蹭,林公公忍不住又骂了出来,但碍于太后——也就是我阿姆的面,声调压得很低。
他和林公公一样,弓着身子走到堂前,端端正正地跪下来磕头:“奴才给太后娘娘,永仪格格请安。”
“小林子,这孩子不还挺有规矩的嘛......你抬起头来。”阿姆说。
我安静地趴在阿姆怀里,看着他慢慢抬起头。他与我年纪相仿,但瘦得厉害,显得一双如湖水般幽深的眼睛分外醒目。
阿姆似乎也是愣了一下:“这孩子,到有一双好眼睛......你叫什么名字?”
“回太后娘娘的话,小的没有名字。”无视林公公想要代答的意愿,他不卑不亢地回答。
“没有名字......”
“叫小春子吧。”我淘气地看着阿姆说,“他的衣服绿油油的,像春天里的油麦菜。”
阿姆极为开心的大笑起来:“我的小初夏,你的小脑袋里真是装满了层出不穷的怪念头......好吧,你从今天起就叫小春子吧。记住,这是永仪格格赐你的名,以后见了格格要好生伺候好了。”
小春子磕头谢恩,可是抬起头来时有飞快的瞥了我一眼,那眼神里是如烟雾般薄薄凉凉的轻蔑和不屑。
我是永仪格格,闺名阮初夏,我的阿姆——也就是太后娘娘,是我爹爹的姐姐,我们阮家最引以为傲的女人。十四岁进宫,十六岁诞下太子,十八岁封后,三十岁先帝崩,太子即位,她晋为太后,从此统领后宫三千,一人之下万人之上,尽享荣华富贵,连带着阮家上下一百三十七口全都加官进爵。
我是阿姆自小便疼爱的阮家丰子辈末子的小女儿,我很小的时候爹爹就因战事驻守边疆,三年前传来战死沙场的讣文。阿姆心疼我年纪小小就没了爹,每个月余就差人接我进宫,所以我虽不是宫中的人,却有不少的时光是在宫闱之内度过的。
初遇小春子那年我七岁,刚刚开始自以为不再是孩子的年纪,懂得用阿姆对我的宠爱做一些无伤大雅的小坏事。比如捉弄漱玉阁的宫女、太监们,整的他们鸡飞狗跳、叫苦连连,可偏又不敢得罪我,我再怎么胡闹,他们也只是跟在我身后紧张的收拾烂摊子。
渐渐地,我就对除了小春子之外的人都失去了兴趣,因为除了他,没有人敢忤逆我,再讨厌我也只是柔顺地垂下头去。而小春子不,他也趋炎附势,他也会像其他人那样在阿姆面前装乖装听话,但是只要阿姆不在,他就敢用力推我,甚至拽我的发髻。
小春子比我大两岁,刚开始时瘦得像只猴,个子还没我高。在宫里住了几年后,他还是瘦,却是结实的瘦,浑身是硬硬的腱子肉,我再没办法像小时候那样把他踹翻在地。
有一次我嫌弃御厨做的糕点不好吃,扔了满地。小春子站一旁算是服侍我,但他冷哼一声,斜看着我,好像我是全世界最讨厌的人一样。
我不喜欢他的眼神、他鄙视的神情、他骄傲扬起的下巴,我气得把桂花糕砸在他的脸上:“我不许你这么看我!”
“我怎么看你了?”他反问。
“你......你......你很不尊重我!好像我是个讨厌鬼!”
“你本来就是个讨厌鬼,难道你以为你很讨人喜欢吗?”小春子送我好几个白眼,“除了你的太后娘娘,你问问整个后宫,谁喜欢你永仪格格?简直就是无法无天的小霸王。”
“你胡说你胡说!”我冲过去对他拳打脚踢,“他们都喜欢我,他们必须喜欢我,你也必须喜欢我!”
小春子被我捶打得节节败退,最后也烦了,推了我一下:“滚一边去!”
那时嘉历七年的夏天,小春子十六岁,我十四岁,他轻巧地一推,我整个人竟飞了出去,后脑勺撞到红木雕花的桌脚,瞬间就让我眩晕,疼得头皮发麻。
我摸了摸伤处,指尖竟是湿的,拿到眼前看时才发现猩红一片。
小春子呆愣在那里,宫女小荷端了新出炉甜食进来,看到这个情景吓的尖叫起来。
那次我受伤之后,匆匆赶来的除了太医和阿姆,竟然还有一黄衣少年。他一直站在太医边上看着我,穿一件透金丝的黄色长袍,居高临下但并不盛气凌人,眼底泛着温温的笑意。
我躲在被子里,只露出一双小眼睛,看看他又看看阿姆,然后再看看一直跪在堂前的小春子。
小春子被林公公扇了好几个巴掌,脸颊又红又肿。若是那些寻常的宫人,早就吓得求饶不止,可他仍像平常那般沉默平常,只是偶尔朝我的方向瞥几眼,似乎有点自责和内疚。
这个发现让我心情大好,脑袋好像也不怎么痛了。我扯扯阿姆的袖子,可怜兮兮地看着她说:“阿姆,今天都是初夏不好,调皮撞破脑袋,害您担心了。初夏以后再也不闯祸了,好好背三从四德、四书五经,像玉姐姐那样做个才女好不好?”
阿姆本来眉头紧蹙,听我这么一说不由得笑出来:"你呀......你玉姐姐那种才女,是你想做就能做的吗?"
玉姐姐就是永玉格格,我二伯的二女儿,琴棋书画无一不通,自幼就是我们这一代阮家儿女中的佼佼者,每个人都说她像极了阿姆小时候,日后定时人中龙凤。
我见阿姆高兴,不由得寸进尺:“阿姆,虽然今天是初夏自己不小心所以撞破了脑袋,可是小春子这个奴才,却也不是没有责任的。”我顿了顿,清晰的感觉到有两道炙热的目光从外头直射了进来,“能不能请阿姆把这个小奴才赐给初夏,让他一辈子都得伺候我赎罪?”
阿姆有些犹豫,因为这不合规矩。一直没说话的黄衣少年突然开口道:“这有什么大不了的事,额娘您就答应她吧。”他边说边看着我,那柔和的目光像初秋的日光,温良干燥。
“瞧瞧,你面子真大......那就准了吧,以后小春子就是你的奴才了。”
我欢天喜地地跪在床上谢恩,仰起脸的时候还不忘冲那黄衣少年眨眨眼,露出开心至极的笑容。或许是我笑的太过张狂,没了大家闺秀该有的风范,他竟一时愣了一愣。
小春子在磕头谢恩,声音里没有一丝波澜,听不出是高兴还是不喜欢——反正我是高兴的就行了。
小春子成了我的小跟班,我的小影子,我的左膀右臂,到哪儿我都带着他。我喜欢欺负他看他吃瘪的样子,也喜欢他背着人偷偷给我一肘子,让我吃痛又不会受伤,然后抿抿嘴角露出一个高深莫测的得意笑容。
我们互相打击,可是不知道为什么,我看到小春子心里就觉得踏实,无论多黑的夜都不会害怕,因为我知道小春子嘴上不留情,但他一定会拼了命保护我,这是属于我们之间的奇怪默契。
我十五岁那年春天,皇上远赴岳山行成人大礼,正式独立执掌国事。同年秋,圣旨下达阮家,我们全家人跪在堂前听旨。
林公公用细细的嗓子宣布永仪格格进宫封为良人——这是成为皇上并肩女人的第一步,受宠幸后即晋为妃子,三年后综合妇德,母仪及所出各方面的因素,将在众妃子中选出皇后的最终人选。
我垂着头,忽听到自己的名字,然后是代表结束的“钦此”。众人虽略微惊讶,仍是整齐的三呼万岁。
“圣旨上说了我什么?”我稀里糊涂的磕头谢恩,扭过脸问小春子。
他一脸苍白地看着我,随即吹下眼睑磕头到:“恭喜主子,您要进宫了。”
“进宫?”我茫然地站起身,玉姐姐已经掩面离开。可她在转角处微微侧过脸来,两道冰凉的眼神像锋利的暗器般钉在我的灵魂上,好像在问我:‘你也配?”
是,除了阿姆的宠爱,我是阮家最没出息的,最淘气爱玩的小女儿,而她从懂事起就肩负着再续阮家辉煌的重任,我凭什么与她争?
晚上我辗转难眠,索性起身,蜷缩着身体坐在长廊的美人榻上呆呆的望着头顶一轮明月。
小春子在院子里的桃树下练拳——每天深夜,他都会在那里,一为强身健体,二以防夜袭歹人。
那天小春子的拳打得七零八落,后来他干脆跑到我身旁也坐了下来。
我问他:“皇上是想娶我为妻吗?他会喜欢我吗?”
小春子沉默了半响,才闷声答:“会,他会喜欢你。”
我扭头看着小春子,看着他幽深漂亮的眼睛说:“可是我不要他的喜欢啊,我喜欢的人不是他啊。”
小春子艰难地移开了目光,缥缈的声音在夜色中像一吹即散。他说:“你会喜欢他的......他是天子,普天之下没有女子不会爱他,你也一样。"
"那么你呢?"
“我?”
“你喜欢谁呢?”我望着廊前檐下一朵开得正盛的牡丹,轻声问。
夜色会让人勇敢。
小春子起先是沉默,然后作揖告退:“格格别开玩笑,奴才是个......哪有那个资格......奴才告退了。”
刚入宫的良人合住在皇宫西边的锦苑里,每人都配有一名贴身宫女,只有我除了宫女翠羽,还有小春子——他原本就是公里的太监,我进宫他便也进宫继续跟着我。
宫里特地派了师傅叫我们繁文缛节和琴棋女红,每天都有不同的课程要修习。我向来不爱受约束,常常被师傅罚。
因为边疆纷争再起,皇上一直没有翻任何一个两人的牌子,平静又无趣的日子很快就走到了第二年初夏。
所有该修习的课程都暂时告了一段落,良人们各自找法子打发时间,无非就是坐在一起绣绣鸳鸯,畅想一下皇上的长相,为人。
我闲不住,七月二十那天午后,我叫了小春子一起溜出秦天门,一口气跑到西株湖旁的柳树荫下才敢大口大口喘气。
“没人看到咱们吧?”我气喘吁吁地问。
小春子摇摇头,跳下水走几步,拔开浓密的荷叶,一只小小的木船便露了出来:“我托人费了好大的劲找的旧船,补好了原先的破损处,还是能用的。”
“哈哈,我就知道你最好了!”我跳上小船,因为害怕被路过的宫人看到,干脆双手枕着后脑,在小船上躺了下来,而小春子则是身体没入水中,只露出一个脑袋,然后边游边推着小船慢慢穿过层层荷叶。
天是蔚蓝而辽远的,云是洁白而轻巧的,荷花的清香随着微风阵阵袭来,水波荡漾的声音美得像首歌。我不由得轻轻哼起童年时的歌谣。
“江南可采莲,莲叶何田田。鱼戏莲叶间,鱼戏莲叶东,鱼戏莲叶西,鱼戏莲叶南,鱼戏莲叶北......”我越唱越入神,竟没发现船离岸越来越远,离河心岛越来越近。
“大胆!歌者何人?”一声暴喝将我从恬静的美景中惊醒。情急之下我竟忘了良人偷逃出锦苑是大罪,傻乎乎地站起身,一眼便看到了凭栏眺望的男子。我一下就记起他来,是最初我磕破后脑勺时随阿姆来看我的黄衣少年。
见是熟人,我放下心,露出大大的笑容冲他挥手“对不起,打扰你了。”
他还是记忆里温润如玉的模样,笑着说:“不打扰。”
那冲她暴喝的卫兵似乎还想说什么,却被那黄衣少年阻止,他招了招手,让我靠岸,请我在河心岛吃荷叶粽子,还有各种精致的甜点
“你一定是什么王亲贵族吧?阿姆说只有皇家子孙才能踏入河心岛这机密之地。”我边吃边说,“对了你叫什么名字?我小名叫初夏,不过他们都叫我永仪。”
“我叫霍云歌。”
“喀喀......”我猛烈地咳嗽起来,惊骇地瞪大眼睛,“你说什么?”
“我叫霍云歌。”他抿一口清茶,看一眼我。
我再怎么无知,总归还是知道当今圣上的名讳的,我也终于明白为什么我会莫名其妙的被下旨进宫了。而当我被裹得像粽子一样抬进华清正宫时,我气得要死。
我瞪着霍云歌,也就是当今的天子说:“凭什么你看我一眼,随便点点手指头,我的人生就要因此改变?凭什么你想要我做你的女人,我就得像只粽子一样屈辱地躺在这里?”
霍云歌的手指攀上我的腰侧。
“你干吗?”
他利索地解开绳索,然后背过身去:“你可以拒绝的......等有一天你自己心甘情愿。”
我将信将疑地穿上素衣,坐在床边望着他的背影。
过了很久,我没有叫他回头,她真的就没有回头。
“喂。”我拍了拍身边的床榻,“你......皇上过来坐坐呗,站着多累,我们聊聊天吧。”
他这才转过身,依言走到我身旁坐下。
我细细看他温柔的眼角眉梢:“你真不像个天子。”他与我想象中威严的皇上有十万八千里的差距。
“你也不像个臣子。”他故意装生气瞪我,然后又轻叹了口气,“朕大约真的不适合当这一国之主,父皇也说过朕缺少君王的魄力和霸气,可谁知他去得那般早,只留下朕这一线血脉。”
那天晚上云歌和我说了许多许多的话,他孤独寂寞的童年,他乏味苦闷的少年,他可以预见的灰色青年、中年和老年。说到后来我便困了,抱着被子疲倦地睡了过去。
我再也没有回锦苑,皇上赐了离华清正宫最近的一座偏殿给我,正式封我为仪妃。
我头昏脑胀地接了旨、谢主隆恩,又被一群宫女折腾开折腾去地换上妃子的珠钗头冠和层层裙衫,累的我腰酸背疼,临近黄昏才闲下来。
看到小春子我才想起问他昨日下午去了哪里——我上了湖心岛后就再没看到他。
“奴才怕有毁仪妃娘娘清誉,所以当时躲在水底没有现身,见娘娘无恙便自行回来了。”
“这里又没什么旁人,你和我这般装腔作势做什么?”我想小春子没有旁人还装模做样,伸手要去拉他,而他竟然躲开了。
“娘娘今非昔比,珍重啊。"他躬身作揖,我这才发现从刚才到现在,他一直垂着眼睫,没有抬头看我一眼。
“小春子......”
“娘娘现在可是皇上第一个,也是唯一一个妃子,宫人们都说皇上看您时的眼神软的像是晨曦的光一般......娘娘日后定会成为这后宫之主。以前是奴才不懂事逾距,以后再不会了,免得落人话柄。”
“什么话柄不话柄的,我只是想要个像以前那样和我说笑的好朋友啊,不行吗?”
“娘娘,奴才命贱,担不起。”
我勃然大怒,扬手想要扇他却硬生生收住手掌风——我竟不舍得打他。
小春子在我心里是不同的,是和所有人都不同的。
云歌夜夜都翻我的牌,三千粉黛独宠我一人。尖酸刻薄的好事之徒传我是妖孽传世,所以迷得当今圣上神魂颠倒,可是只有我和他知道,我们夜夜只是聊天下棋,对酒当歌。
又过了三个月,云歌要批阅的奏章越来越多,他的眉头也越来越紧锁。听说北面夷人卷土重来,联合原本就猖獗的蚩尤一族,三十万大军压境,边疆战事吃紧。有臣子上书奏请调遣天都十万御林军紧急援助边疆。
“可若派了十万御林军远征,天都守卫空虚,若出了什么不测......后果可是不堪设想啊。”
我不懂战事,天真地说;“若是这般,那便从其他城池抽调援军不就成了?”
云歌揉了揉我的头发,像我的二伯阮丰成那般,那时代表宠溺的动作。
“若是这么简单就好了......各诸侯割据多年,对天都每年都要征重税早有不满,只怕无人愿意应战啊!如今皇室真正能调动的军队,大约也只有十万御林军,和边疆的十五万远征军了。”
我想起曾无意中听到小春子和林公公谈论过战事,不由得不懂装懂,把小春子的看法说了出来:“那些诸侯不愿迎战是因为还没到生死存亡的阶段,如果天都真的有难,他们定是会出兵的的,所以天都抽调十万御林军远征,应该没什么问题吧。”
我不知道是因为我的随口一言,还是边疆战况激烈容不得再拖,云歌也无计可施——腊月二十,十万御林军出征北上,援助边疆。
记忆中那年的冬天格外冷,万里冰封,千里雪飘,宫闱内外白雪皑皑。我躲在阿姆炭火烤得足足的漱玉阁里,承欢漆下。
我已经有三日未见云歌,那天他也破天荒地没有在湖心岛夜见军机大臣,我们坐在一块儿向寻常人家般包着饺子,说着开春后的春猎,我扬言也要上场,与众王孙贵族一较高下。
小春子一开始在我身旁打下手,后来云歌出现他就不知去了哪里,我没有在意。
直到东边的天空被火光染红,远处传来喊杀的喧闹声。
“小春子......小春子......”我叫了几声都没人应,云歌走到门外,望着东边如火的天空脸上出现担忧的神色。我突然有了不祥的预感。
“小贵子,去打探......”他的话还未说完,就有穿着铠甲的士兵跌跌撞撞地从门口闯了进来。
“皇上,皇上不好了!阮相谋反,东门失,南门、西门也危在旦夕,他们就要打过来了!”
“什么!”云歌踉跄着后退几步,几乎是跌坐在椅子上。而阿姆和我几乎是和他同时惊叫出声——士兵口中的阮相是我们的亲人,我的二伯阮丰成,他竟.....他竟造反?
“还请皇上早做定夺......”
还定夺什么,无非是狼狈落跑一条路了。
众人跪了一地,我无助地望着阿姆:“到底怎么了,二伯怎么会......”
阿姆难过地摇摇头,作为阮家的骄傲,最位高权重的太后,她被自己的亲哥哥深深蒙在鼓里,心里的震动和痛苦自然是不言而喻的。
云歌还未决定是走还是留之时,漱玉阁的大门被人粗暴的踹开。叛军比预计的早了几个时辰就控制了整座宫闱。而在看清来人的脸孔时,我震惊的几乎撑不住自己的身体——是小春子......居然是小春子!
不,他不是小春子,他是叛军首领,穿着威风凛凛的银色铠甲,手里的锋刃上沾满了血腥,苍白的脸上是无数人的鲜血。
他神情冷峻,站在持着火把的叛军的最前头,笔直地朝我走过来。
“我不叫小春子,我有自己的名字,我叫慕容青。”他半垂着眼眸看着我。慕容曾是大姓,但在二十年前先帝登基之时就被斩杀或被驱逐,所剩无几,他是前朝皇族的后人。
“慕容青......好个慕容青......”我在叛军中还看到了林公公,如同闪电般划破漆黑的夜空,照亮我糊涂的心。
“你是故意的,你一直是故意的吧?接近我,做我的奴才......潜伏在阮家,与家伯密谋造反......推我接近湖心岛,接近皇上,窃取机密......故意与人畅谈军事让我听到,然后有机会借我之口转述给皇上......”我越说心越痛。
“在你心里,我只是一枚棋子,是吗?”
慕容青微微眯起眼睛,眼底有碎裂的月光。我看不出他的情绪,他只是看着我说:“对你,我有亏欠,但我并不亏欠这庸君,更不亏欠这天下,因为这原本就是我该得的......我不会杀你,甚至将保你一辈子荣华富贵。如果你愿意......”
“我不愿意!”我第一次在他面前跪下,向来只有他跪我,“我只愿求一死,换得阿姆和皇上周全。他们没有你那么深谋远虑,不然不会身边卧了一只老虎都无所知,所以留他们一命,并不会影响到你的江山社稷......念在我之前待你不薄,请你放过他们!”
慕容青垂首望着我,然后俯下身,身上的铠甲撞击发出清脆的冷金属的声音,燃烧的火把发出啪啪的爆破声。他捏住我的下巴强迫我抬起头与他对视,开口道:“你以为你是谁?还是高高在上的永仪格格吗?你没有与我讲条件的资格。”他的双臂如铁钳一般将我从地上抓起来,然后大声下令,“传令下去,将这前朝皇帝和前朝太后打入地牢,听候发落。其他皇族,杀无赦。”
“不——”我不知道自己流的是泪还是血,只是一瞬间,世界在我眼里模糊成血红的一片。
慕容青凑在我耳旁轻声的,但是咬牙切齿地说:“如果我说我嫉妒得发狂,你信不信?”
慕容青将华清正宫更名为德阳宫,而我仍处在那座离他最近的偏殿。他派了一支卫队名为看护我,实则将我软禁起来——不许外逃,不许会客,不许自尽。
我的自由、时间,甚至整个世界,都将由他说了算,就像曾经他是我的奴才时,我可以主宰他的世界一样。
可是那时候他从来都不听我的,我现在却没办法不从他的。
几乎每天,慕容青都会来探望我,有时候是阳光正好的午后,有时候是夜凉如水的深夜。
当夜风轻轻吹过吹过我的发梢,他带着微微的醉意在我身旁坐下,与我一起沐浴着皎洁的月光时,我常常会以为什么都未曾改变,我还是那个无忧无虑的阮初夏,而他依然是那个忠心耿耿的小春子。
也许是因为气氛太美好,他竟问我:“初夏,做我的皇后吧,和我站在一起。”
我心里疼痛至极,像被人狠狠拽了一下——他似乎很“不计前嫌”。
在我情窦初开的年纪,陪在我身旁的人一直是他,我纵容他的种种捉弄,任他在无人时直呼我闺名,无非是因为我喜欢他。就算长大后终于知道所谓“公公”并不是完整的男人,就算知道此生我们绝无可能在一起,可我的心里,对小春子的感情始终是美好的、纯洁的。
可慕容青,杀死了那个小春子,杀死了那份如水般纯洁的感情。
我请求道:“无论你要我做什么我都可以答应你,只要你放了阿姆和云歌。”
“云歌?”慕容青讽刺地笑起来,“叫得可真亲热......我说过,你没有资格与我谈条件。”
“如果阉人也能成为天子,我为什么没有资格与你谈条件?”我忍不住反唇相讥。
“阮初夏!”他双手钳住我的手臂,几乎要将我折断,“这些年来,你一直都是这么看我的是不是?你和他们一样,都在心里嘲笑我是个太监不是个完整的男人是不是?”他用力撕破我的衣襟,“今天我就让你看看,我到底是不是男人......”
三日后,新皇登基,废嘉历,改青历元年。
无人知道前朝的霍帝到底在何处,有人说他已被贬黜为民,有人说他已被秘密处死。
又过了三月,封后大典即将举行,皇宫内外一片喜色,新皇免十四主城税收三年,大赦天下。
新后是我的姐姐,曾经的永玉格格,不久后将是母仪天下的皇后娘娘。
她封后的前一天还特意来看我,居高临下地望着跪在地上的我说:“命运真是件有趣的事情,该是我的,抢也抢不走——妹妹你说是不是?”
我呆愣如水,毫无反应。
封后大典当天清晨,守备格外松懈,我逃出偏殿,穿过密林,攀着年少玩耍时发现的密道,爬到德阳宫顶——那是工匠修筑宫殿时特意留下来,以备后人修检时所用。
吉时已到,雍容华贵的新后从红毯的尽头慢慢地走过来,新帝遥遥的望着她,似鹣鲽情深。
我噙着一丝冷笑,坐在慕容青头顶的大梁上,唱起一首幽幽的挽歌,不祥至极。底下像炸开了锅般,永玉一把掀开珠帘,隔着遥远的距离,我仍能接受来自她的恨意。而慕容青则脸色苍白地望着我:“初夏......别做傻事。”
我止了歌声,道:“我最傻的事,便是曾爱过你。”
“你下来,任何事情我们好生说......霍云歌和你阿姆,我从未打算伤过他们性命,他们现在安好,你放心......你快下来!”
他焦急的神情像极了记忆里的小春子,那时候我淘气,喜欢以身犯险,他不止一次急白了脸,也是如这般暴躁不安。
我想念那个死去的小春子,还有我的爹爹,以及生死未明的阿姆和云歌。
我摸了摸自己的肚子,那里有尚未成型也永远无法成型的我的孩子。
哀莫大于死心。心都死了,身体还苟活于世何干?
“和这个世界说再见吧,孩子......”我闭上眼睛,不顾慕容青的嘶吼和众人的惊呼,从大梁上一跃而下。
慕容青竟然接住了我,他揽住我时我听到骨头折断的声音,那么清晰。
“没用的......我只求一死,早服了砒霜......”我在他怀里呕出一口鲜血,嘴角甚至有一丝心满意足的笑意。
我对云歌有愧,我对阿姆有愧,我对整个庆嘉皇朝和因此死去的无数宫人有愧,或许只有死亡,才能结束我的痛苦,才能救赎我的灵魂。
“别用你的死亡惩罚我......阮初夏,你是我忍辱负重,如狗一般存活时唯一的美好回忆。”慕容青双目爆红,泪水顺着他的脸颊不停滑落。
“回忆也会慢慢变得一文不值......没有什么......比得了眼前的快乐......”我微笑着闭上眼,鼻息间似乎有七月清新的河香隐隐浮动。
那是记忆中最美的夏天,最美的荷塘,我躺在一只破旧的小舟上,望着蓝天白云,你没在水中,推着我和小舟,向前....向前......
那天我唱了一首歌,而我其实只想告诉你,如果时光能在那一刻停驻,该有多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