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不到位整改措施


热门范文 2013-06-19 14:18:43 热门范文
[摘要]管理不到位整改措施(共5篇)技术规章;管理;整改措施【摘 要】技术规章是工务系统设备维修作业的标准,也是保证运输安全、提高天窗作业效率的准绳。本文对站段技术规章管理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了整改措施。【关键词】技术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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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技术规章;管理;整改措施

【摘 要】技术规章是工务系统设备维修作业的标准,也是保证运输安全、提高天窗作业效率的准绳。本文对站段技术规章管理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了整改措施。

【关键词】技术规章;管理;整改措施

铁路技术规章制度是铁路技术设备(固定设备和移动设备)完成施工或制造且交付运营后,涉及行车组织(包括行车安全措施,非正常行车及故障应急处理办法等)和信号显示及技术设备的运用、管理,维修等方面的规章制度,是铁路运输安全管理的需要。建立“科学严密、统一规范、动态优化、具体可行”的技术规章体系,是确保技术规章的科学性、先进性及实施中的权威性、时效性,是确保铁路运输安全的前提和基础。

近年来,济南铁路局兖州工务段以安全为重点,以基本规章为依据,通过修、改、补、废工作,建立和完善了各项技术规章制度,增强了技术规章的系统性,严肃性和可操作性,但目前仍然存在技术规章制度管理不规范,内容不严密,规章间存在矛盾等问题。

一、技术规章管理现状分析

目前,针对我段技术规章管理的现状进行了总结分析,按照上级及我段技术规章制度管理细化办法的要求,技术规章管理采取归口管理和专业负责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行政办公室作为技术规章管理牵头部门负责总体工作,各专业科室负责进行技术规章的制定、修订和清理工作。

二、技术规章管理存在的问题

近期,我段进行了一次大范围技术规章清理工作,使我段技术规章的管理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但仍存在很多问题。

(一) 技术规章内容不严谨

各种技术规章、标准、办法不明确。由于受到管辖范围广,设备种类多等因素的制约,存在“细则不细”的问题,很多具体规定需要修订补充完善。

(二)专业部门之间不协调

1.各部门在贯彻上级基本规章的基础上,结合本部门工作特点,制定了一些专业技术规章。但由于缺乏沟通,各专业规章之间存在抵触或制定的同一性质的规章之间存在矛盾,文件缺乏一致性。尤其是在制定应急性和临时性规定时,制定的“土政策”、“土规定”缺乏全局意识和整体考虑。

2.部分科室文件起草与发文科室存在交叉(即发文科室非文件起草科室),在文件梳理过程中造成空挡或遗漏。

(三)专业规章文件格式不规范

文件起草人员对公文起草格式的具体要求不清楚、不明确。梳理中部分科室文件发文格式、标点符号使用不规范、文件中正文所标附件名称与附件实际名称不相符等问题比较突出。

(四) 技术规章制定不规范

部分科室文件以科室函的形式发布技术规章文件,根据路局公文处理办法 “站段实行一级发文,内设科室不允许发文”的要求,不允许科室以函的形式行文。

(五)技术规章时效性差

1.长期使用的文件中有“暂行”两字,因“暂行”文件有效期短,如长期使用应将文件及时修订,去掉“暂行”两字修订后重新发布。

2.发文科室对引用或依据的上级公文有效性掌握不熟练,在起草科室文件时未认真审核校对,引用的文件本身就已失效,造成所发文属于无效文件。

(六)技术规章落实差

各部门人员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对已制定的规章制度学习不够的现象,以致造成制定文件的随意性(与原文件重复或相抵触)及执行不彻底、落实不到位等情况仍然存在。

三、采取的措施

(一)加强规章制度建设

严格落实《铁路技术规章制度管理办法》按照归口管理和专业负责相结合的方式,遵循“谁制定,谁负责”的原则,从规章的起草、审核、会签、发布到存档程序,严格把关,从严审核。落实规章管理责任,建立健全规章管理体制。

(二)细化作业标准

对重要的作业进行全面梳理,明确作业流程和要求,发布简洁、使用、可操作,针对性强的作业标准、作业指导书,切实让职工明白“做什么、怎么做、做到什么程度”。

(三)保持规章动态完善

按照上级及段铁路技术规章制度管理细化办法的要求,每年6月底和12月底全面、系统地开展一次技术规章和相关技术标准的清理工作。通过对技术规章进行全面、系统地清理,把对技术规章和各种技术标准的清理归类,尽快提出现行有效、作废规章清单,形成部门有效、失效和废止的技术规章目录清单。由办公室汇总整理后公布。

(四)加强现行有效规章的学习

各部门通过对技术规章文件认真学习,提出哪些规章是与原有规定重复和抵触的,哪些关键问题还没有明确规定等等。

(五)加大日常检查监督力度

对与现场脱节、相互抵触、无法落实的规章,要立即废止或修订;对规章有明确要求却长期得不到落实的问题,要立即纠正;对违反基本规章的“土政策”、“土规定”,要立即停止;对现场情况发生变化、规章管理出现漏洞的,要立即制定完善措施。坚决杜绝规章制度相互打架的问题。严格日常检查和月度考核,确保技术规章制度管理规范化;做好车间规章制度管理、运用的指导,及时组织干部职工做好新发布技术规章制度的学习培训工作。

(六) 实行动态管理

结合路局文件精神,在段局域网开设《有效规章制度》专栏,保持动态更新,方便科室、车间查阅有效规章制度;及时修订、完善、发布段有效技术规章目录。

总之,做好规章制度管理工作是非常重要的, 它是安全生产的基础,安全生产重在预防,贵在坚持。从规章的管理入手,开展对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是落实预防为主方针,防范和减少各类事故的重要举措。只有制度化、规范化的管理,有效的制度,才能有严格的管理。建立一套完整的规章制定、维护、修改制度,让规章在运输生产安全中发挥更大作用,使我们的安全管理水平有一个更大的提高,是我们每一个铁路职工的责任和目标。

【二】:整改措施

一、医政管理方面

检查结果:

1、大部分科室建立了危重病人讨论本、死亡病例讨论本、医疗质量讲评记录本、医疗差错登记本、疑难病例讨论本、科主任自查记录本、业务学习登记本,记录的内容详实性、及时性有待提高,记录好的科室有感染科、消化科、普一科、儿科、眼一科、急诊科;医生交接班本大部分科室能够按时记录,只有个别医生漏记现象,个别科室的交接班本需更换已告知相关科室。骨二科建立了会诊记录本,将外院专家会诊的时间及患者相关资料记载,眼一科建立了科室内早会记录本,详细记录了相关内容。

2、科室质量管理体系应健全,医生对医疗核心制度掌握情况科室之间差距较大,普一科范主任主持全科学习核心制度手册及黑龙江省病历书写规范,医生回答问题流利,准确无误。www.shanpow.com_管理不到位整改措施。

3、各科室对开展的新技术、新项目缺乏全程追踪管理。

4、各科室的诊疗常规不完备,大部分科室只说有,但检查人员看不到。

5、急诊质量管理与督导标准要求差距较大。

6、对《黑龙江省病历书写规范》及《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相关知识掌握不到位。 整改措施:

1、各科室应完善检查缺失的各种工作记录,特别是死亡病例讨论、危重病人讨论、疑难病例讨论等记录本应按照黑龙江省病历书写规范的要求执行,内容应详实,有科学依据。

2、加强科室内质量管理体系,日常工作要有记录;采取医务人员自学的形式或以科室为单位,定期地组织学习医疗核心制度,使医务人员都能熟知本岗位的核心制度,能在工作中认真遵循(特别是手术分级管理制度各科室人员应掌握本科室的手术分级)。职能部门、科主任、护士长应定期考核和督查核心制度的执行情况。

3、应加强新技术引入制度,动态跟踪新技术应用情况和效果,科室应建立相关的登记资料,包括患者应有知情选择权、收集的病历应有记载,及时做出反馈意见如继续或停止此项目(即每一科研项目应每半年评估一次)。

4、各科室应有本科疾病收住院治疗的标准,门诊、急诊收住院时应有完整的记录,应做到就诊有序,一医一患,符合疾病的诊疗、技术操作常规。

5、应加大力度做好迎接省督导检查组的检查,建立健全重点环节安全管理制度、流程及相关记录,定期进行人员培训及应急演练,保证急诊设备齐备完好,每季度应有科主任主持的科室质量与安全会议,记录完整。

6、利用科室业务学习或自学的方式,认真学习《规范》及《条例》的相关内容。

二、临床检验质量管理

检查结果:

一分院检验科:无生物安全管理小组,无比对实验及报告,检验报告单未执行手写签字制度。 二分院检验科:无报告发放及审核制度,无生物安全管理制度,室内质量控制不完整,无比对实验及报告,医院感染执行记录不健全,打印报告单未执行手写签字,无审核人签名。

三、病理质量管理

检查结果:

1、病理诊断检索系统不能正常运行,准备上新的电脑程序。

2、病理诊断未执行复核制度。

3、临床医生病理送检单填写不全面,如临床诊断、病历简要、送检取材部位都的空白。

四、临床输血质量管理

检查结果:

1、个别科室没有把受血者家属签字的输血治疗协议书保存在病例中。

2、个别临床医师不能认真详细填写临床输血申请单。

3、一定要用汉字填写输血前四项免疫学检验结果。

4、个别科室还存在不能及时将输血不良反应回报单和输血后的血袋在24小时内返回输血科的现象。

5、仍然存在输血指征偏宽的现象,应严格掌握输血适应症。

整改措施:

1、应严格执行“三单一书”的填写制度,认真用汉字书写相关内容,不得用符号代替汉字。

2、按照临床输血适应症应科学用血、合理用血,使成分输血百分率符合三级甲等医院的要求。

五、临床科室药事质量管理

检查结果:

1、药品不良反应报告第一季度为零,这是重大缺项。

2、药物敏感性实验与规范中标准70%相差甚远,主要原因有:二分院没有此项检查;一分院检查药物品种不多;医疗保险患者有单病种最高限价,做本实验后,医疗费用超标,扣本科室钱;有的检查结果与实际情况不完全吻合。

3、抗菌药物的三级管理重视或认识不足,有的科室对抗菌药物管理规范督促的不够,甚至不知道抗菌药物的三级管理是什么?

4、问卷调查与实地检查的个别问题:病例中围手术期预防用药违反抗菌药物管理规定使用氟喹诺酮类1例;开具麻精药品处方有空项或不准确(违反处方管理办法)。发现有的科室备有急救药箱的急救药品管理登记本,值得推广。

整改措施:

1、各科室加大对药品不良反应报告重要性的认识,工作中及时发现患者有异样的反应,及时填写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单上报至药剂科。

2、提高对药物敏感性实验认识,根据实际情况达标。

3、药剂科利用院报的相应空间做好宣传工作,各科室加强对抗菌药物三级管理的学习。

六、临床医疗质量管理

检查结果:

1、普遍存在的三级查房不规范的情况,个别科室疾病诊断依据不充分,无鉴别诊断或鉴别过于简单,有个别科室书写“诊断已明确,无需鉴别”。临床初步诊断、确定诊断签字不及时,首次病程过于简单。

2、危重病例无术前讨论,无沟通记录;病程记录过于简单,有的只写一句话,体现不出病程转归情况,主任查房签字不及时,病历记录中详实程度不够,尤其是上级医师查房的内涵欠缺,术后半个月无手术记录,术后一周无术后病程记录,告知书不完善;化验单的粘贴不规范;“三史”后面的家属及病人签字不及时。

3、一级质控缺失,流于形式。

4、手术科室普遍存在缺术前第一手术者查看病人的记录,个别科室手术记录书写不及时或由第一助手书写,但没有术者签名。

5、住院记录中辅助检查栏目空项较多,要求将门诊或外院的检查结果作以记载,并要求记载入院后24小时内应完成的检查结果和检查日期。病案首页乙肝、丙肝、艾滋病一栏填写错误,与化验单回报不符。

6、医疗表格使用混杂,个别科室使用的表格错误,没有医疗表格统一编码的序号。 整改措施:

1、各科室应安排好三级查房的医生(科主任一级、科室副主任为责任主治医师为一级,住院医生为一级,如分组副主任医师或主治医师直接管病人,住院医师与责任主治医师可为同一人,然后主任为一级),严格按照黑龙江省病历书写规范的要求执行,上级医师查房后要及时签字。

2、“三史”写完后应及时让家属或病人签字,按病历书写规范的时间要求执行。

3、加大一级质控力度,提高临床医师的责任心、病历书写的重视程度,提高医疗质量,防范医疗纠纷的发生,做到关口前移。

4、手术记录应当在术后24小时内完成,由术者亲自书写,特殊情况下由第一助手书写,应有术者签名。

5、严格执行黑龙江省病历书写规范的要求执行。

七、医疗影像质量管理

检查结果:

部分报告由于临床资料不详细,致影像报告内容部分缺项,部分报告书写使用圆珠笔。 整改措施:

临床医生在影像检查申请单时,应按要求详细填写相关内容,影像科书写报告时应使用钢笔或碳素笔,并应有审核人签名。

【三】:不严不实问题清单及整改措施

  “三严三实”简洁凝练、内涵丰富、指向明确,反映了新形势下党的建设的内在规律和本质要求,体现了世界观和方法论的有机统一、内在自律和外在约束的有机统一,为党员干部修身做人、为官用权、干事创业提出了明确要求。下面是关于不严不实问题清单及整改措施优秀范文,欢迎大家阅读借鉴。

  (一)在修身不严方面:

  理论学习仍存在重形式、轻成效的情形,浅尝辄止,不求甚解,学而不思,思而不深,学用脱节,不能学以致用。,通过会议或者宣读文件的形式进行学习传达,没有静下心来认真、踏实、原本的进行系统学习,也没有开展深入的研讨活动,学习成效难于保证;对于业务知识的学习存在“吃老本”现象,存在以干代学,特别是工作与学习发生矛盾时,常把学习当做“软指标”,学习时间和效果得不到保证;对于8小时之外的工余时间的学习更是少之又少,有关社评曾指出以后社会将淘汰的八类人,其中就包含“8小时以外不学习的人”,在工作和生活之余,我们对新知识、新政策、新规章等学习还不够,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还有待进一步提升。

  存在安于现状,不思进取倾向。近些年,我院取得了长足发展,经济指标、职工收入都逐年递增,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其中,有些干部觉得自我感觉良好,小富即安,固步自封,满足于守摊子、享清福,创新意识、进取精神消退。面对工作任务所带来的压力,有的被动应付,一味等上级出指示、等别人出经验;有的对待日常工作标准不高,满足于“交差即可”,甘于平庸混日子,心安理得熬年头,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不够;有的缺乏忧患意识和危机感,面对难题,能拖就拖、能推就推,对工作不够负责、不够用心,心思没有放在履职干事上。

  (二)在用权不严方面:

  存在一定程度公私不分、管理不到位的问题。有的干部在管理事务性工作时没有充分考虑业主需求和职工诉求,没有明确自己的职责,充分发挥管理和服务作用,做出草率决策和不负责任的部署,或者对上应付、对下敷衍,没有在树立院风、室风上做好引领作用。有的疏于管理、放纵下属,党风廉政建设和工作程序存在一定程度的走形式、走过场的现象。有的干部对部下工作要求多,统筹协调少,督促检查不到位,工作效率不高。

  (三)在律己不严方面:

  有的干部组织观念还需要进一步提升,对所存在的“四风”问题没有彻底整改到位。特别是作为设计服务单位,在企业化的经营模式中,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方面没有起到带头作用,还出现迟到早退、违反劳动纪律的情况。勤俭节约的思想还没有完全深入人心,在节约成本方面,还存在浪费的现象。

  (四)在谋事要实方面:

  深入基层调研不够。有些干部忙于事务性工作,深入工程现场、深入基层少,只通过听取简单的工作汇报来了解部门工作和项目进展,没有沉下心来进行深入分析。布置工作时有强行安排情况,缺少与职工面对面的交流,没有考虑实际困难,不能及时发现并解决工作中人员、技术、设备等方面问题。在管理工作中,需进一步加强激励机制的完善和创新,激发职工工作热情和创新激情,创造性开展工作。

  (五)在创业要实方面:

  存在缺乏担当、不敢直面问题的现象。有的技术人员不深入现场,存在闭门造车的现象,导致有些设计成果与现场出入很大,有些设计成果不能达到业主的期望,甚至个别成果出现技术质量缺陷,使后期实施较为被动。有些干部在遇到难点和问题时,怕担事、不担事。有的明哲保身,不求有功,但求无过,为了不出事、宁愿不干事,事来了踢皮球、当“二传手”。有的出工不出力,还有的上班时间炒股票、逛淘宝。有的对急难险重任务,畏难抵触,拈轻怕重,关键时刻卸挑子、重要关头掉链子。有的遇到矛盾和问题绕道走,只讲原则要求,就是不讲具体怎么办。有的处理违规做法,宁伤原则,不伤关系,瞻前顾后,不敢亮剑。

  监督落实力度不够。因为业务工作繁杂、项目众多,很多干部在部署工作中,常常存在通过会议形式协调解决问题、进行布置,而在落实环节上,推进、跟踪、督办的力度不够,缺乏锲而不舍、一抓到底、盯住不放的狠劲。对建立的部门考核制度还有待进一步完善,实际与工作的联系缺乏更紧密的结合起来,考核还一定程度缺乏差异性、针对性,没有充分发挥应有的作用。有些项目在管理上还有疏漏,存在技术把关不严,质量控制不到位等问题。

  (六)在做人要实方面:

  “三严三实”的核心思想是“忠诚、责任、担当”,就是要求我们做老实人、说老实话、干老实事,襟怀坦荡,公道正派。工作中,我们有些干部存在阳奉阴违、见风使舵、“打小报告”的现象,说一套做一套,乐于讲空话、干虚活,讲话有方向、有原则,就是没有行动表率。有的会上自我剖析信誓旦旦,会下我行我素。有的对上唯唯诺诺,对下颐指气使、势气十足,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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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上这些问题,存在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个人放纵、自我要求不严的问题,也有体制机制漏洞、外在约束不强的原因。但深究起来,根源上还是个人理想信念滑坡,事业心、责任心不强,“四风”问题整改不彻底,没有真正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政绩观这个“总开关”的问题。所有“不严不实”的问题,如果不高度重视解决,危害极大。对个人而言,自我放松,容易思想滑坡、行为堕落,一旦刹不住车,多年的努力奋斗、自我约束一夜清零;对党而言,我们的干部出问题,败坏党风政风,破坏党群干群关系,恶化政治生态,久而久之会削弱党的公信力,危害党的执政基础;对我院而言,“不严不实”的作风是我们干事创业的天敌,直接影响我院发展和全员和谐,最终伤害也是广大职工的切身利益、根本利益。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务必高度警醒,反躬自省,引以为戒。

  整改措施:

  (一)补足精神之“钙”,在理论学习上下硬功

  学习是提高思想认识的前提,是加强自身修养、提升自身免疫力的有效途径,是筑牢理想信念、补充精神之“钙”的重要基础。习总书记反复强调领导干部要把学习作为一种追求、一种爱好、一种健康的生活方式。希望大家见缝插针,利用好8小时外的时间,每天都坚持学文件、读书、看报、看电视,既重点充电,又广泛涉猎,日积月累,就会融汇贯通、学以致用,也会厚积薄发。

  当前,我们最迫切的是抓好以下四方面的学习:一是学习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抓好“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平台,领会核心要义,掌握精神实质,做政治上的“明白人”;二是学习法律法规。善于将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运用到岗位中,推动和保障我院发展;三是学习传统文化的精华。我们要在历史传统文化中汲取营养,增强我们做人的思想支撑、文化支撑和哲学支撑;四是学习业务知识。我们要充分结合实际业务,加大相关知识的学习,拓宽视野,拓展渠道,增强自己的业务能力和水平,增强服务首都的本领。

  (二)修身律己,在提升综合素养上有成效

  从古至今,我们中华民族就强调做官先做人,从政德为先。我们要深入学习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铸牢理想信念这个“主心骨”,把好思想和行动的“总开关”。做到是非面前分得清、名利面前放得下、关键时刻靠得住。要在岗位工作中,带头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带头弘扬中华优秀传统美德,带头恪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始终保持高尚道德情操和健康生活情趣。要坚守廉洁底线,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不为私利所困,不为私情所惑,真正做到一身正气、两袖清风,堂堂正正做人、干干净净用权、坦坦荡荡为官,永葆共产党清廉本色。

  (三)强化监督落实,在贯彻执行上见成果

  作为领导干部,我们要守好公与私、情与法、权与利的分界线,严守各项政策、法规,强化规章制度的监督落实,在贯彻执行上不偏向、不变质、不越轨、不出格。

  在我们的日常工作中,项目众多、业务繁杂,工作的推进往往要与上级部门、业主单位、主管科所多方面进行沟通,任何环节都不可忽视,有效的监督和落实,对工作开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要在建立和完善制度上下功夫,用制度来规范权力运行,加大制度贯彻执行的力度,在有些项目管理上存在的疏漏,要逐步完善,强化过程控制和流程管理。作为领导干部,要在工作中带领职工发扬锲而不舍、一抓到底、盯住不放的“钉钉子”精神,做好各项沟通协调工作,全力确保项目落地和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对逐步建立完善的部门考核制度,要在执行中广开言路、听取意见、弥补不足,切实发挥考核的激励保障作用,让职工切实感受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

  各级领导干部的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如何正确行使权力?首先是出于公心,自觉做到依法用权、秉公用权、廉洁用权。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要加快实现党务公开、政务公开的常态化、全覆盖。充分发挥纪检等监督部门的作用,强化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的部门和岗位的监管,坚决防止公权滥用。

www.shanpow.com_管理不到位整改措施。   (四)干事创业,在真抓实干、敢于担当上作表率

  实干是对领导干部履职尽责的基本要求。我们在贯彻落实“三严三实”的过程中,真抓实干,以优异的业绩来检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的成效。一是要坚持实事求是。我们要在做决策、抓工作时,吃透相关政策和文件精神,紧密结合国情市情,坚持从实际出发、问题导向,对症施策;二是要勇于担当。应该对“为官不为”感到羞耻,作为党的干部,我们在急、难、险、重任务前,关键时刻要不讲条件、不计得失、敢于承担、敢于负责;三是要真抓实干。对事关发展的大项目、难事、要事,就得拿出拼劲和韧劲,一抓到底、抓出成效。还要有“马上就办”的精神,用高效率和高质量赢得时间、赢得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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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不作为工作不在状态整改措施3篇

  俗话说,“无功就是过”。干部在工作中“不在状态”,虽谈不上违法乱纪、腐败腐化,却有涣散作风、松弛纪律之弊,这也是一种“不作为”,也是一种危害。本文是不作为的工作不在状态整改措施,仅供参考。

  不作为工作不在状态整改措施一

  近段时间,以治理庸官、懒官、“太平官”为目标,一些地方及部门对干部和管理者“不在状态”的问题给予了足够的重视。此举切中了时弊,顺应了形势发展对干部管理的迫切需要。作为组工干部,在干部“不在状态”这一问题上责无旁贷,为此,我们结合多年来从事干部工作所获取的信息和经验,略加梳理,成此陋文,意在抛砖引玉,与大家一同探讨。

  一、“不在状态”的几种主要表现

  1、和尚撞钟型。这类干部工作中,不思进取,缺少主意;被动应付,缺少办法;按部就班,缺乏活力;墨守陈规,缺乏创新。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怀有“无过便是功”的心态。学习上,不求上进,不求甚解。

  2、孤芳自赏型。这类干部工作时间长,资历比较老,自觉“世人皆浊我独清”,有怀才不遇之感,却又与世无争,工作小事不想干,大事干不了,挑刺找岔内行,独当一面困难。

  3、怨天尤人型。这类干部反感埋怨情绪较大,牢骚满腹,政治责任感差,不注重自身形象。有的在组织上入党,却没有在思想上入党,只想索取,不谈奉献,只图个人名利,不讲组织原则,不能正确看待改革进程中的新情况、新问题,不能很好地对待个人的进退去留。

  4、随波逐流型。这类干部似乎已看破红尘,作风飘浮,放任自流。有的自暴自弃,成天打牌玩乐;有的花天酒地,莺歌燕舞,不注意自身形象;有的惰性十足,自由散漫,上班时间不做正事,炒股、上网聊天、玩游戏等,下基层检查工作走马观花,游山玩水。

  以上“不在状态”的种种表现,有干部自身素质的问题,也有管理体制滞后的影响;有成长环境的困扰,也有社会风气的侵蚀。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原因:

  二、“不在状态”的主要原因

  1、干部自身要求不太严格。有些干部心态失衡,平时不学习、不钻研,成天混日子,贪逸恶劳,没有精神寄托,没有追求,缺少动力。有些干部不能自觉抵制社会上的不良风气,导致理想信念缺失,沉迷于打牌娱乐之中,不能一心放到工作上来。有些干部则削尖脑袋,挖空心思找关系,走后门,贻误工作。

  2、单位教育管理不尽到位。有些单位不注重对干部的培养教育,没有好的学风和作风,教育培训重形式轻内容,重声势轻效果。有些领导干部喜做老好人,使管理制度挂在墙上成为摆设,放任干部懒散“自在”。还有极个别的“一把手”不能率先示范和洁身自爱,导致上行下效,沆瀣一气。

  3、激励机制不够完善。一些单位主要领导思想因循守旧,工作求稳怕乱,不敢开拓创新,不能积极推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以致干部产生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干多干少一个样的错觉,众人吃“大锅饭”。由于职责不明确,优劣不分明,绩效没挂钩,逐步使一些干部形成了既无压力,又无动力,不思进取,不担责任的惰性。

  4、用人导向存有偏差。受社会不正之风的影响,一些单位和地方在干部的提拔使用上没有很好地体现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凭德才坐位子,以实绩论升迁”的用人导向。一些“金钱干部”、“关系干部”的高升重用,极大地挫伤了一些作风踏实、为人老实的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加上有的单位在用人上论资排辈,任人唯亲,在评奖评优上平衡照顾,轮流坐桩,人为地抑制了一些干部的健康成长和上进心。

www.shanpow.com_管理不到位整改措施。  三、对策探讨

  没有良好的精神状态作支撑,干事创业则会大打折扣,如何转变状态,我想讲几点建议与大家探讨。

  1、加强干部教育,切实强化责任理念。“腹有诗书气自华”,学习能改变一个人的精神状态。在这方面我们要向国内的一些知名企业学习,他们都有自己的企业文化,企业精神。海尔集团的张瑞敏提出“有缺陷的产品就是废品”的口号,对产品质量实行“零缺陷,精细化”管理,特别是通过“砸冰箱”事件,让广大职工深深震撼并深刻体会到“质量就是企业生命”的要义,也正是在这一文化的倡导和贯彻下,才有了海尔的奇迹。

  我们一个单位、一个地方也要通过多种形式对干部开展教育,倡导鲜明优秀的创业干事理念。对干部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加深对党的认识,不断提高他们的政治素养,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对他们进行道德教育,培养良好的道德修养与情操,增强大局意识和民本意识;对他们进行形势教育,激发他们爱国爱家的热情,树立忧患意识,增强紧迫感和危机感。学习要形成制度,要加强督查,光学不行,还要自我反思,自我查找,自我提高,要学以致用。检验学习的效果要看干部是否提高了思想认识,是否更新了观念,是否掌握了工作方法,是否创新了工作思路,是否转变了精神状态。

  2、拓宽用人“渠道”和畅通干部“出口”,努力形成良好的用人导向。要切实按照《干部任用条例》,严格干部选任程序,用好的作风选作风好的人,用科学程序选群众公认的人,拓宽选人用人的“渠道”。对中层干部的任用,要实行竞争上岗,做到“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对领导干部的选配,可以采取公开选拔、差额考察、民主推荐等形式,全面了解干部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和群众的信任程度,打破干部选任的神秘化和封闭式,真正做到选人用人上的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同时,要加大调整不称职干部力度,畅通干部“下”的“出口”。要积极推行干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制度改革,让不胜任现职的干部增强忧患意识,自加压力,迎头赶上。可推行考察考核淘汰制,凡年度考察定为基本称职的干部要实施组织诫勉,限期改正,连续两年定为基本称职或当年评为不称职的干部,要免职或降职使用。可确定任职期限,加大干部岗位轮换和任职交流力度,及时调整不宜再任的领导干部和口碑不好、群众基础较差的干部。对存有影响班子团结、作风飘浮、纪律松驰、打牌赌博、为政不廉等不良行为的干部,要发出诫勉通知书,分层次进行诫勉谈话,重点帮助教育,限期不改者,作下岗分流对象处置。通过竞争择优、留优去庸,真正使干部队伍焕发出新的生机与活力,干部的精神面貌充满阳光和朝气。

  3、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广大干部工作热情。要推行工作实绩与福利待遇、提拔使用、评奖评优相结合的激励机制。从点、面、线三个方面收集干部的分管工作和联点工作、中心工作在本单位或本系统的综合排位情况及实际完成情况,建立干部政绩档案,使干部政绩考核量化、细化。要积极推行干部持证上岗和挂牌上岗、工作定期汇报讲评、禁赌、考勤等制度,通过资格考试、考核评比、定期检查,规范干部的行政行为,树立干部良好形象。各地广播、电视等舆论媒体可设立“优秀干部风采”专栏,积极宣传优秀干部的先进事迹和感人精神,对各级涌现的优秀干部典型,要优先提拔重用。

  4、创新人才成长机制,促使优秀干部脱颖而出。要切实加强领导班子的民主集中制建设,积极探索干部管理、教育的新途径、新方法,使广大干部事业上顺心、待遇上欢心、感情上贴心。要按照以人为本的要求,全面推行“三奖两助”措施,即颁发“群众喜爱奖”,设立“工作委屈奖”,发放“扎根基层奖”,对在贫困偏远地区工作的干部予以补助,对特别困难的干部予以扶助,帮助一些干部解决一些自身无法解决的困难,从而激励干部奋发向上。要打破城乡界限,区域界限,将行政与事业、机关与乡镇适当进行交流。如果不是专技岗位,干部基本上都能胜任的一般性管理工作,就可以加大交流的力度,“不在状态就换人”,这样就能给干部以危机感和紧迫感,更加认真负责地做好工作。

  工作中最重要的因素是人,解放思想归根结底是要解放人、激励人,充分调动人的积极性,改变人的精神状态,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事业发展的关键在于人,只有把人的文章做活了、做好了,人的热情得到了充分的发挥,我们的事业才会生机勃勃,大有可为。

  不作为工作不在状态整改措施二:

  近年来,因行政不作为引起的纠纷已成为一个法律热点问题,对司法审判和行政执法造成不少困惑。目前我国法律对行政不作为的规制相对比较缺乏,如行政不作为主体的法律责任、行政相对人的救济途径等方面的规定都十分有限,本文拟从因行政不作为所引起的相关主体和责任人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方面进行探讨。

  一、行政不作为界定

  目前理论界对行政不作为没有统一的定论,法理学对于不作为是以行为和法定义务为标准定义的,作为是指行为人积极做出一定动作,直接或间接对客体产生作用;不作为是指行为人消极的、不做出一定动作,不对客体产生作用。[1]对于行政不作为的界定,则以此为基础产生了各种不同的看法,比较典型的意见主要有三种,即法定义务标准、实质不为标准、行为标准、可能性标准。

  (一)法定义务标准

  法定义务标准以是否违反法定的作为义务为标准,认为行政主体负有法定作为义务但违反该义务而未履行作为义务的行为构成行政不作为。[2]

  (二)行为标准

  行为标准分为实质不为和程序不为。实质不为标准,即以是否积极做出一定动作为一定行为为标准。认为行政主体消极地不做出一定动作,程序上虽“为”,但实质内容上“不为”,则仍构成行政不作为。程序不为标准,即以是否在程序上表现出积极状态为标准。认为行政主体只有在程序上表现出消极、不作为状态才构成行政不作为。反之,如在程序上表现出积极、作为状态,而不论实质内容上是否“作为”,都构成行政作为。[3]本文较赞同后一种说法,如在行政许可方面,行政主体拒绝或不予受理行为其实是对相对人申请的否定性处理,实为行政作为。

  (三)可能性标准

  可能性标准以是否具备作为的可能性为标准,认为行政主体只有在负有法定作为义务且具有作为的可能性或能力,而表现出不作为才构成行政不作为。可能性标准具有模糊性,较易成为行政主体不作为的托辞。除了不可抗力,行政追在具有法定义务下不能将能力风险转嫁的行政相对人,且不可抗力也只是免责因素,不影响行政不作为的定性。

  结合前两种定义,本文认为行政不作为是指行政主体负有法定的行政作为义务,但未在法定或合理期限内完全履行该义务的违法行为。其内涵包括四点:第一,是一种违法行为。第二,行政主体须负有法定的行政作为义务。第三,迟延履行,即未在法定或合理期限内履行义务。对于期限的具体规定,有法定期限的须在法定期限内履行;没有法定期限的则须综

  合考虑事件难易程度、客观条件、惯例、有无法定阻却性事由等确定合理期限。第四,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

  二、行政赔偿责任

  (一)行政赔偿责任必要性分析

  我国《国家赔偿法》第3条、第4条中规定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造成相对人人身或财产损害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从该规定可以看出对于因行政不作为造成相对人损害的法律并未有明确规定由国家承担赔偿责任,因此,实践中因行政主体行政不作为造成行政相对人损害的,请求国家赔偿仍然存在一定难度和法律依据。但是从国际情形和社会发展趋势以及法治政府的内在要求来看,对于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因行政不作为引起的行政赔偿责任理应明确纳入国家法律规定之中。

  1、国际发展趋势之必然要求。所有建立国家赔偿制度的国家中没有完全排除行政不作为的赔偿责任的例子,如美国《联邦侵权求偿》第1346条规定,政府雇员在职务或工作范围内的疏忽或错误的作为或不作为引起的财产或人身损害属于国家赔偿范畴。[4]在英国行政法中行政不作为属于实质越权的一种,公民对于行政不作为所造成的损害可以请求赔偿损失。[5]行政不作为引起的行政赔偿责任显然已成为国际发展趋势,顺应这一趋势是我国法制改革的必经之路。

  2、全面落实宪法原则之必然要求。我国宪法第41条定,公民享有因行政主体侵犯公民权利获得赔偿的权利。 而现行《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等公法律对于行政不作为所引起的行政赔偿责任均无明确规定,这是现行法律体系的空白和漏洞。增加行政不作为所应承担的行政赔偿责任的具体规范成为全面落实宪法原则的内在要求。

www.shanpow.com_管理不到位整改措施。  3、规范政府权力之必然要求。有权必有责,权力、义务和责任应当基本平衡。如果行政主体经常怠于履行法定义务,各类行政不作为的违法行为没有相应的责任承担机制,这样既对相对人的权益保护不力,同时增长了权力被滥用的几率,助长了权力腐败的滋生,阻碍了法治化的进程。依法行政,建立良好的权力制约机制,合理规范政府权力就应该对违法的行政作为和行政不作为的责任追究进行全面规范。

  4、充分保障行政相对人合法权利之必然要求。一般而言,行政相对人在行政不作为案件中处于弱势地位,其因行政主体不作为所受的损害在没有行政赔偿责任的规制下,相对人的权益就很难得到充分保障。因而,行政不作为的行政赔偿责任的确立对于充分保障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利就显得尤为重要和迫切。

  (二)行政赔偿责任构成要件

  1、主体条件是负有法定行政作为义务的行政主体。此种法定义务首先必须是有法律的明确规定,具有国家强制性;其次这种义务是在行政管理和服务领域所产生的义务;再者它是一种积极的作为义务。此种法定义务的产生条件则既包括应当事人申请而产生,也包括行政主体依职权而产生。这里的行政主体既包括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也包括授权或受委托机关及其工作人员。

  2、行为条件是行政不作为客观存在。如上所述,行政不作为客观存在包括迟延履行、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即行政主体不在法定或合理期限内完全履行法定义务都构成行政不作为。

  3、后果条件是须给特定的行政相对人造成损害,且行政不作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第一,损害必须是现实存在的、确定的,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但是对于间接损失而言必须是可以确定的、一定会发生的损失。第二,损害的必须是相对人的合法权益。相对人的行为和权益必须是合法的,非法行为和权益不受保障,更无法得到赔偿。第三,损害对象必须是确定的行政相对人。对于不确定的公众所产生的损害,行政主体不承担赔偿责任。第四,行政不作为与行政相对人的实际损害之间有因果关系。有人认为,凡行政不作为是造成损害的直接原因,则行政主体应承担赔偿责任;若不作为知识损害扩大的外部条件,则行政主体不承担赔偿责任。[6]那么,此种因果关系究竟是指直接原因还是间接原因,是外部原因还是内部原因,实践中既不好裁量和认定,也无法对各种具体的复杂情形的案例作出全面、合理的归纳。本文认为,只要行政主体没有积极履行法定义务并客观上造成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受损,就推定行政不作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这种认定其价值在于,有利于行政相对人请求赔偿,并促使负有法定作为义务的行政主体积极地履行法定义务。

  4、无法定的免责事由。如不可抗力、意外事件。不可抗力,即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无意志无意识的行为,不能成为法律行为”[7] ,因而意外事件即非行为人故意或过失而引起损害后果的事件也能成为免责事由。此外,紧急避险、相对人承诺以及相对人已完全获得直接侵权人赔偿的情况下,行政主体的行政赔偿责任也可能得以免除。

  三、主要责任人或直接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1、纪律处罚

  并非所有的行政不作为都需要行政赔偿。如对于尚未造成相对人损害后果的迟延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的行政不作为,在尚有履行必要性及可能性的前提下,一般可通过行政复议机关或人民法院责令行政主体在一定期限内履行法定义务。但此种情况仍有必要对具体负责执法职责的执法人员进行责任追究,如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等处罚。

  2、刑事责任

  刑事法律对于行政不作为构成犯罪的规定大多在第九章渎职罪中,针对具体的行政不作为犯罪的规定如动植物检疫失职罪、环境监管失职罪等,针对不具体的行政不作为犯罪的规定如徇私舞弊罪、玩忽职守罪。虽然这些具体刑事法律条文中并未出现“行政不作为”字眼,但其实所规制的都是行政不作为犯罪,其犯罪主体也都是行政机关及其委托、授权机关的主要负责人或直接责任人。渎职犯罪中未将行政不作为明确单独列条定罪,其缺陷在于针对行政不作为的特殊性,将有可能致危害性较大的行政不作为责任人置身于刑事处罚性之外,成为法律漏洞。因此,将行政不作为在渎职罪中单独定罪有利于完善行政不作为人员的刑事责任。

  行政不作为是一种违法行政行为,此种行为不仅侵害了行政相对人及国家、社会利益,也是一种行政权力制约失衡的表现。实践中,大量行政不作为致使行政相对人权益受损却很难甚至无法得到救济,构架完善的行政不作为主体及其直接或主要责任人的法律责任体系,如在《国家赔偿法》、《公务员法》及刑事法方面明确有关行政不作为惩处的法律规定,将能减少行政不作为的发生,有效制衡行政权力,从而加强了对公民、法人、组织及社会利益的保护。

  不作为工作不在状态整改措施三:

  (中华先锋网讯)为从严整治“为官不为”问题,增强各级党政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近日,省纪委机关和省委组织部印发了《党政领导干部不作为不担当问责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针对全省县级以上(包括县级)党政领导干部,明确列出应当问责的15种不作为不担当情形,同时对问责的方式和适用情况作出了具体规定。

  应当问责的8种不作为情形

  1、对中央及各级党委、政府决策部署传达贯彻不及时、措施不得力、落实不到位、效率低下,或者打折扣、做选择,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受到省、市、县通报批评的;

  2、精神萎靡不振,工作不在状态,消极怠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不认真履职的,该批办、交办事项不及时办理,该限时办结事项未在规定时限内办结,贻误工作,受到省、市、县通报批评或者被投诉经查实的;

  3、对群众反映强烈、上级明令督查并要求整改的问题,或者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自查发现的严重问题,在职责范围内不及时解决,或者因为措施不力导致问题重复出现,没有明显改观的;

  4、不思进取、安于现状,不想事、不干事,年度重点工作未完成目标任务,或者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工作打不开局面的;

  5、作风漂浮、好大喜功,不认真调查研究、科学论证,脱离实际盲目决策,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的;

  6、不能认真履职尽责、创造性开展工作,对改革发展稳定问题不重视、不研究,被动应付,缺乏有效措施,工作严重滞后的;

  7、组织领导能力弱,业务素质和决策水平低,导致不作为的;

  8、其他不作为的情形。

  应当问责的7种不担当情形

  1、对新一轮辽宁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中怕担风险、畏首畏尾,有难度的事不愿干,有风险的事不敢干,没先例的事不肯干,影响事业发展的;

  2、对影响经济发展环境、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妨碍社会管理秩序等违法行为不制止、不查处。受到省、市、县通报批评的;

  3、对怕担责任、不敢果断决策,导致群体性、突发性事件处置不当,造成事态扩大和恶劣影响,受到省、市、县通报批评的;

  4、对在职责范围内监管不力、处置不当,发生重大事故、事件、案件的;

  5、对应由几个地区或者部门共同办理的事项,主办地区或者部门不主动牵头协调,协办地区或者部门不积极配合,推诿扯皮,致使工作延误的;

  6、怕得罪人,对直接管辖的地区、部门、单位的领导班子成员或者下属出现严重违法违纪行为,不及时制止或查处的;

  7、其他不担当的情形。

  问责的方式和适用

  1、本办法所列应当问责的情形,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或者责令作出检查;情节较重或者群众反映强烈、造成恶劣影响的,给予组织处理。组织处理的方式包括调离岗位、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降职等。组织处理情况,应当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2、有本办法所列问责的情形,应当给予党纪处分的,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及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党纪处分;应当给予政纪处分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同时使用。

  4、受到问责的党政领导干部,取消当年年度考核评优和评选各类先进的资格;受到调离岗位处理的,一年内不得提拔;受到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处理的,一年内不得重新担任与原职务相当的领导职务,两年内不得提拔;受到降职处理的,两年内不得提拔;同时受到纪律处分的,按照影响期长的规定实行。

  引咎辞职和受到责令辞职、免职、降职处理的党政领导干部,应当综合考虑其以往一贯表现、资历、特长等因素,合理安排工作岗位或者相应工作任务,并同时确定相应的职级待遇。受到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影响期满后拟重新任用的,在作出决定前,应当征得上级组织人事部门同意。

  《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中办发【2009】25号)所列问责情形,根据该文件规定方式实行问责。

  5、充分发挥群众和舆论对党政领导干部不作为不担当的监督作用,对群众举报和新闻媒体曝光的党政领导干部不作为不担当问题,要及时调查核实,并按规定严肃处理。

  6、对乡(镇、街道)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实行问责,适用本办法。

  对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县级以上党委、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高等院校,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领导成员的问责,参照本办法执行。

  7、本办法由中共辽宁省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8、本办法自2014年11月10日起施行。

【五】:不敢为+不会为+不想为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随着教育实践活动的深入开展,我们感到,当前“为官不为”问题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不想为、不会为、不敢为”——有的在一个方面突出一些,有的三个方面兼而有之。本文是学习啦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不敢为+不会为+不想为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仅供参考。

  不敢为+不会为+不想为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篇一:

  今年,市委、市政府在开展“三争”决战年活动中,强调全市党员干部要树立更加蓬勃向上的朝气,创业创新的底气,敢作敢为的胆气。通过全市上下的努力,全市干部队伍担当意识、敢为意识、争优意识得到了明显的提升,但“不敢为、不想为、不会为、乱作为”等“为官不为”的现象还时有发生。为此,积极开展“为官不为”问题专项整治,进一步加强全市各级党政机关的领导力、执行力、落实力建设,还是当前全市干部队伍建设的重中之重,这既是对中央“三严三实”精神的具体落实,也是开展“三争”教育主题系列实践活动的必然要求。

  一、“为官不为”情况现状

  1.不敢为

  主要表现为三个“怕”:

  一怕工作失误,不敢冒风险。担心踩到红线、触犯规则,把“不出事”作为最大原则,坚持中庸主义,工作无创新;

  二怕触及利益,不敢得罪人。该监管的不监管,该处置的不处置,该作为的不作为;

  三怕媒体炒作,不敢成焦点。不善于、不习惯在媒体关注和公众监督下推进工作。

  2.不想为

  主要表现为两个“看”:

  一是看热闹,摆老资格,看别人干,推脱本职工作,凡事能躲就躲,能避就避,能推就推,工作热情减弱,安于现状,不思进取;如:有部分50、60等股级、副科级干部,认为自己升职无望或即将退休,工作无热情,得过且过。

  二是看材料,在办公室听汇报、看材料,很少深入基层、了解具体情况,人浮于事,对基层工作不了解,不掌握,不热爱,缺少调研精神和实践精神,下命令做决定全靠“拍脑袋”,凭经验。如某单位对土地性质实际为农用地(园地、耕地)作为工业用地申报审核把关不严,让某企业占地违建长达十年之久,被《今日聚焦》栏目曝光,对全市“三改一拆”、转型升级和作风效能等造成了不良影响。

  3.不会为

  主要表现为三个“不”:

  一是面对新业务无所适从,对深化改革、调整结构、转变方式等新任务不熟悉、不学习、不钻研,不仅效率低,成效差,而且返工率高。如某单位未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进行仔细研究,将多只项目未经招标直接委托施工单位施工;

  二是面对新困难不知所措,遇到没有参考案例的新问题,新情况,不会利用理论工具科学分析,准确决断,合理解决,总是躲避矛盾,选择绕过;

  三是面对新形势束手无策,靠吃喝处感情、拉关系跑项目等传统打法不能用的情况下,老办法不能用,新办法想不出,只能干瞪眼,干着急。

  4.慢作为

  主要表现为两个慢:

  一是对于上级的决策部署执行慢。缺乏雷厉风行、马上就办的气魄,作风拖沓,工作推一下动一下,不主动,不积极。严重影响政府的行政效能,错失抢抓发展的良机。如某单位在违建处置工作中在上级多次督办和市委、市政府领导批示督办的情况下,仍采取了拖延态度,对全市干部作风及“三改一拆”工作造成了不良影响;

  二是对于群众反映强烈、急需办理的事情处理慢,不急群众之所急,想群众之所想。能立刻办理的不立刻办理,能马上解决的不马上解决。办事程序繁琐,审批手续复杂,政策规定不透明,宣讲解释不到位,让群众来回跑,甚至把慢作为当成是谋取单位或个人利益的手段。

  二、“为官不为”现象产生的原因

  1.官僚主义“作怪”

  只看重“官位”,没有把自己当成人民公仆,怕担责,怕失去既得利益。有的认为“现在管得这样严,干事越多,出错几率就越大,犯不着去冒险”,乃至“不出事”的思想“挂帅”,为了不出事,宁愿不干事;

  随着中央出台八项规定,到频出数十条禁令,权力逐渐被关进笼子,做事用权受到制约,一时无法“适应”,找不到“为官”的感觉,失去了干事的“动力”,时常以“为官不易”作为“为官不为”借口。

  2.惯性思维“作祟”

  不深入实际,深入群众。不善于研究新情况、新问题,思维僵化,依法办事意识不强,不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矛盾,跟不上时代。

  习惯了长久以来听汇报、发指示的工作方式,唯我是从,凭感觉决策,凭经验办事,新形势下开展工作老办法不管用,新办法不会用。

  3.监管行为“遭绑”

  监管过程中卖人情。因为私人关系,对于发现的为官不为现象不指出,不通报,不处置,听之任之,甚至欺上瞒下,包庇纵容。

  监管过程中收受贿赂。面对存在的问题“装聋作哑”,甚至被要挟和绑架,导致不能作为。

  4.绩效评价“作秀”

  机关事业单位的绩效考核机制不够完善,特别是对干部个人的年度考核远没有达到应有的管理效应,许多时候走了形式,存在领导干部“自己给自己打高分”的情况,导致考核、评议成为“作秀”。

  一些单位存在“不干事就不会犯错误、少干事就会少得罪人,不得罪人考核评价就很好”的现象,“为官不为”的人反而考核结果优秀,打击了为官有为,要为的人的积极性。

  三、开展“为官不为”问题专项整治的对策建议

  1.落实三严三实,树立“为官一任,造福一方”执政理念

  (1)加强干部理想信念教育。

  通过补足精神之“钙”,培育“为官有为”信念,坚持把“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作为每个领导干部的为官准则,提升执政为民的“精气神”,增强担当为民之责。

  (2)树立干部正确人生价值观。

  要增强党员干部“乱云飞渡仍从容”的政治定力,坚守“为官一任,造福一方”的执政理念,恪守甘当公仆的为民情怀,正如习大大在浙江任书记时所说:“我们的各级领导干部是人民的勤务员,我们的职权是人民赋予的,我们的责任就是向人民负责。所以,每一个领导干部都要拎着‘乌纱帽’为民干事。”加大“清廉为官、事业有为”的宣传力度,树立先进典型,激发干事热情,为干事者撑腰,为敢闯者壮胆,为想干事、能干事、干实事的干部提供广阔的发展舞台。

  (3)提高干部理论联系实际能力。

www.shanpow.com_管理不到位整改措施。

  严格要求领导干部主动弯下身子,深入基层,从实际出发,联合实际情况下政策,出决策,培养领导干部特别是年轻领导干部敢于担当责任,直面矛盾,脚踏实地,真抓实干的工作作风,诚实对人,忠诚于党,对党对人民要真心实意,做老实人,说老实话,办老实事,恪守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

  2.加强效能监督,健全“多元参与,治庸问责”监察制度

  (1)强化“治庸问责”制度。

  进一步加大整治“四风”力度,对工作“不作为、慢作为、不落实、中梗阻”等“为官不为”现象开展专项整治,强化“治庸问责”。对一般干部的“不为”问题,要通过强化首长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责任追究制等制度的执行来保障。

  (2)构建多元参与监督网。

  加强人大、政协的监督作用,引入媒体、社会舆论等监督力量,通过“今日聚焦”等栏目,对“为官不为”情况进行曝光,鼓励网络合法言论自由,纪检监察部门开设专门针对领导干部的投诉举报渠道,形成“不为”就追责问责的约束机制。

  (3)深化红黄牌警示督办制度。

  严格实行干部召回和责任追究制度,组织人事、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巡视监督,对该作为却不作为的干部严肃处理,对群众不满意的干部坚决撤换。对那些为官不为、尸位素餐者,要敢于亮剑,立场坚定,态度坚决,果断查处。严格追究“不作为”行为责任,对玩忽职守、渎职失职,情节严重,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科学绩效考评,完善“为官有为,不敢不为”工作机制

  (1)落实群众满意度测评制度。

  把办事公开、依法办事、规范办事和办事效率等纳入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的绩效考核,实行业务限时办理制度,群众满意度测评制度,坚持把“裁判权”交给群众,让管理服务对象来监督管理者,使“不作为”的人和事充分曝露出来,促进不断整改。

  (2)转变年度考评模式。

  年度考核转为上级集中考核和下级评议并重,突出平时考评,增加群众评价比重。对勇于担难担责的干部,重点培养,优先选用,鼓励创业,宽容失误,明确把“敢于担当”列入民主测评重要内容。

  (3)强化“为官敢为”保障制度。

  对于在实际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挑战、新机遇,鼓励领导干部“摸着石头过河”,使用新方法,运用新对策,引入新思路,对于大胆创新,勇于实践,敢于担当的行为要大力支持,对于在具体探索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错误,尽可能的给予宽容和免责,在全市上下积极营造敢于争先、勇于争优的“敢为”氛围。

  “实绩论英雄,不当老好人,不做太平官”,对于在工作中敢于打破常规、锐意进取并取得相应成效的,实行加分制度。以此来消除“恐惧症”,强化“为官敢为”的保障,真正让“为官有为”者敢有为,有所为。

  不敢为+不会为+不想为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篇二:

  通过参加我镇组织的“想不想、敢不敢、能不能、会不会解放思想、改革创新”活动学习,使我的思想得到了进一步的解放,认识有了进一步的提升,对这次解放思想讨论活动的重要性、必要性有了新的提高。可以说,开展这次解放思想讨论活动,讨论是形式,解放思想是手段,破解难题、促进发展才是真正目的。我个人认为,只有思想的大解放,才能换来事业的大发展。下面是我的几点学习体会。

  我认为:开展“想不想、敢不敢、能不能、会不会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学习,要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就必须结合自己的本职工作,把省、市有关会议、文件要求和省、市主要领导讲话精神落实到具体工作实践中去,学以致用,学用结合,解放思想,开拓进取。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创新工作思路、创新工作举措、创新工作方法、使自己的工作取得新成效。要重点把握好以下六个方面:

  一、要始终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必须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各项工作,不断提高党员干部政治业务素质和业务工作能力,进一步推进依法治国进程,提升“党建工作为局中心工作服务、工作建议为领导科学决策服务、党政机关为基层服务”的水平,使党的事业与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党建工作与优质服务和谐互动,各项工作与基层、社会公众服务和谐共进。

  二、要始终坚持解放思想、更新观念,以开阔的视野引领工作又好又快发展。要真正把解放思想落实到加快各项工作又好又快发展的实践中,落实到提高服务水平的过程中,落实到为领导科学决策的成效中,使解放思想成为党员干部不懈的精神追求,成为引领工作又好又快发展的动力源泉。

  三、营造团结共事氛围,突出全局共同发展能力。团结就是力量。团结就能克服一切困难,取得成功,团结是无坚不摧的力量。我镇各项工作任务重,责任大,我片上有5个村,要和各村相互团结,密切配合,才能把工作搞得更好。

  四、突出争先进位走在全县的前面。争先进位是科学发展的前提,能否争先进位,首先要在思想上先人一步。一方面,必须牢固树立忧患意识,保持清醒的头脑,看到自己存在的不足,主动出击、争先进位,才能以高度自觉的责任感、奋发有为的使命感和时不我待的紧迫感,始终把加快发展作为全部工作的主题。另一方面,必须强化机遇意识。能不能抓住机遇,是加快发展的关键。差距会在失去机遇中扩大,优势将在抢抓机遇中形成。只有增强机遇意识,善于在发展变化中捕捉机遇,善于在解放思想中创造机遇,才能充分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条件,激发一切可以激发的活力,以三步并作两步走的效率,赢得争先进位、加快发展的主动权。

  五、要始终坚持开拓创新,不断增强事业发展的动力。我们要保持和发扬创新的勇气和精神,不断增强党员干部的创新能力。主动适应形势任务的发展和变化对工作提出的新要求。要始终保持旺盛的创新力,用创新的思路、创新的方法,大胆探索,攻坚克难。

  六、要树立勇于担当意识,提升砥砺奋进能力。没有压力就不会产生动力。当前政府体制改革是服务型政府,来自不同方面压力和新情况、新问题接踵而来。当前,我们要树立勇于担当意识,在勇于担当过程中体现责任、体现本领,在科学发展的改革大潮中敢为人先,相互勉励、互相激励,不断推进奋进发展的能力。

  不敢为+不会为+不想为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篇三: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唯有用制度监督、规范、约束、制衡权力,才能制约党员领导干部“不能为、不敢为、不想为”。 不能为。通过制约权力和惩治滥用权力行为来保证权力的正确运行,是监督和纪律的最主要功效。执纪监督的过程,就是规范行为的过程,就是纠偏补正的过程,就是侧重从加强事前、事中监督的角度,强化正面教育,预警在先,对领导干部的从政行为加以限制和规范,通过严格制度规范约束让其“不能为”。 不敢为。执行纪律,案件查处要严,“老虎”、“苍蝇”一起打,既坚决查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又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从事后查处的角度,加强反面教育,使党员领导干部充分认识到违法违纪的危害,树立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理念,通过强化警示作用使其“不敢为”。

  不想为。“物必自腐,而后虫生”。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必须首先从思想教育这个基础抓起,要加强党的纪律入手,要以三个“绝不允许”为标线,提前筑牢官员拒腐防变防线,才能保证领导干部做到位高不擅权、权重不谋私。只有不断提高党员领导干部的思想境界、监督意识和纪律观念,通过增强自身“免疫力”促其“不想为”。

  十八大提出了建设廉洁政治的目标,习总书记的重要讲话朝这一目标迈出的关键和坚实的一步。只有不断强化“不能为”的制度建设、“不敢为”的惩戒警示和“不想为”的素质教育,努力把反腐倡廉的工作抓实做细,才能让反腐败工作更为持续深入,取得实效,确保实现干部清廉,政府清正、政治清明。

  随着教育实践活动的深入开展,我们感到,当前“为官不为”问题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不想为、不会为、不敢为”——有的在一个方面突出一些,有的三个方面兼而有之。

  一是“不想为”。有些干部安于现状,看摊子、守位子,推着干、看着干,工作热情减弱,进取意识淡化;有的习惯于在办公室听汇报、看材料,深入基层、深入实际少,研究具体工作、具体问题少;特别是一些任职时间较长的干部觉得船到码头车到站,不愿再吃苦挨累,不求有功但求无过。

  二是“不会为”。有些干部一方面对深化改革、调整结构、转变方式等新任务不熟悉、不学习、不钻研,开展工作不得要领、无所适从;另一方面在“擦边球”、“闯红灯”、搞规避变通、靠吃喝处感情、拉关系跑项目等传统打法不能用的情况下,新的办法不多、工作思路不宽,有的甚至束手无策。

  三是“不敢为”。主要表现为“三怕”:一怕工作失误、冒风险。担心踩到红线、触犯规则,把“不出事”作为最大原则。二怕触及利益、得罪人。担心引火烧身、担心承担责任,畏首畏尾、缩手缩脚、患得患失。三怕媒体炒作、成热点。不善于、不习惯在媒体关注和公众监督下推进工作。

  追根溯源,深入剖析“为官不为”问题的成因

  “为官不为”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突出表现,与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密切相关,是“四风”的综合反映。认真分析产生“为官不为”的深层次原因,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

  理念信念不够坚定,党的宗旨意识淡化。无论哪种“为官不为”,归根结底是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出了问题。“三观”改造没有做到坚持不懈、深入持久,加强党性修养的自觉性和主动性降低,对个人的荣辱得失看得重,对事业的兴衰成败看得淡。群众观念没有牢固树立起来,没有真正解决好“为了谁、依靠谁、我是谁”的问题。

  责任担当意识不强,缺乏开拓进取精神。一些干部觉得要求严了、“束缚”多了,感叹工作越来越不好干、官越来越不好当,产生了明哲保身的错误思想,想当“老好人”“太平官”,不敢动真碰硬,遇到矛盾就绕,遇到问题就躲,缺乏攻坚克难的勇气,工作上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有的存在盲目攀比思想,比收入、比舒适、比待遇,导致心理失衡、行为失准、工作失职,不仅助长了奢靡之风、违反了纪律规定,而且意志消退、贻误了事业发展。有的在一些重大问题上存在按部就班、求稳怕乱思想,害怕承担风险,不敢打破常规,导致一些工作没有实质性突破。

  能力水平欠缺,没有干事创业的过硬本领。一些干部不是不想作为,而是存在“能力恐慌”“本领恐慌”,缺乏真本事、硬功夫,导致工作上力不从心。有的科学发展观树得不牢,发展理念和方式比较落后,没能随着形势发展需要自觉转变思想观念,在经济工作中更多沿用传统思维方式,采用市场经济的思路不宽、办法不多。有的法制观念淡薄,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不高,不能做到严格依法办事、按规矩办事。有的“排斥”媒体,不善于在新闻媒体特别是互联网等新兴媒体监督下工作。

  对新形势、新要求不适应,把“改作风”和“敢担当”、把“干净”与“干事”人为对立起来。面对当前反腐高压态势和正风肃纪要求,一些干部感到被束缚了手脚,“规矩多了、什么也干不了”。其实,转变作风、提倡“干净”,是为了洗澡治病、轻装上阵,是为了更好地“干事”,不能拿大胆“干事”替“不干净”找理由,更不能以“干净”为“不干事”找借口。这种人为地把二者对立的思想,不仅是对使命职责的消极逃避,也是对改进作风的误解误读。

  对症下药,有针对性地解决干部“为官不为”

  针对教育实践活动中查摆出的“为官不为”问题,我们在中央第六督导组和第七巡回督导组的指导下,坚持以解决思想问题为核心,以强化纪律约束为重点,以完善制度机制为根本,以解决突出问题为抓手,以营造良好环境为保障,深挖病根、找准病灶,综合施治、对症下药,充分调动和激发了广大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把开展活动形成的优良作风转变为推动事业发展的强大力量。

  端正思想,引导为官有为。我们坚持把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问题放在首位,切实解决干部思想上“贫血”、精神上“缺钙”、行动上“乏力”的问题,筑牢“为官有为”的思想基础。我们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省委举办6期省管主要领导干部集中轮训班,确定10个专题、开展讨论活动2700多场次。我们把学习弘扬焦裕禄精神这条红线贯穿教育实践活动始终;同时,组织开展向我省汪洋湖、翟树全等先进典型学习活动。我们大力开展“狠抓落实年”活动,推动干部更加重落实、敢落实、善落实;深入开展大讨论活动,推动干部转变思维方式、转变工作模式。省委、省政府还要求把防汛抗洪、抗震抢险和灾后重建作为践行群众路线的重要考场,在重大灾难面前考出理想信念、为民宗旨和转作风、抓落实的实际成效。

  打消顾虑,鼓励大胆作为。随着教育实践活动的深入开展,干部作风有了明显改进,但个别干部在思想上也产生了一些错误认识,必须有针对性地加以解决。我们着力消除“为官不易”的认识误区,切实向干部讲清楚,现在不让做的这些实际上都是党的宗旨、章程、原则、规定所不允许的,现在所做的只是正本清源。我们着力消除怕触红线的思想负担,明确提出克服“怕”字,核心是要按规矩办事,关键是要依法行政、秉公用权,只要是符合中央精神的、符合改革方向的、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就大胆去做。我们着力消除畏难退缩的不良倾向,省委、省政府明确指出,敢于担当是干部的基本素质,体现干部的党性觉悟,引导干部以更加饱满的热情和积极的态度投入到工作中去。

  树立导向,指导正确作为。我们把树立正确导向作为推动干部“为官有为”的核心要务,着力引导干部行有所循、行有所止。为树立科学的工作导向,我们提出把全面改革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各个领域各个环节,全力推动创新发展、统筹发展、绿色发展、开放发展、安全发展“五大发展”的工作思路。为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我们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新时期好干部标准,提出突出选用“四种类型”干部,即突出选用党性强的干部、敢担当的干部、有本事的干部、有实绩的干部,引导各级干部改进作风、崇尚实干。为树立明晰的考评导向,我们改革完善干部考核评价制度,对市州、县域考核指标作了较大调整,减少发展速度和规模指标的权重,增加质量和效益指标的权重。

  提高本领,促进善做善为。有本领才能有作为。我们紧密结合事业发展需要,突出干部履职尽责急需,不断加大干部教育培训力度,去年下半年以来,累计脱产培训党政干部16.9万人次,使他们不仅“为官有为”,而且“为官善为”,着力提高全面深化改革、依法行政、联系服务群众和推动振兴发展的本领。

  严肃问责,督促必须作为。对虽干事但不干净的要处理,对虽干净但不干事的也要问责。省委、省政府建立了黄牌警示台账制度和明察暗访制度。去年以来,全省纪检监察机关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具体规定精神问题495起、处理600人;通过开展行政监察查办案件106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23人,追究违纪资金7202.4万元。我们还严肃查处去年相关安全生产事故中的责任人,对89名干部作出党纪政纪处分,对52人追究了刑事责任。

  强化整改,纠正错误行为。解决“为官不为”,必须标本兼治,从解决突出问题入手,攻克作风顽疾,树立正确的导向和风气。我们在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中,分4个批次确定71个问题清单,开展了15项专项治理;第二批活动中,明确市县党委班子要着力解决7个方面重点问题、6个关注度高的共性问题,同时开展11个专项整治,以“钉钉子”精神抓好“为官不为”突出问题的整改落实。

  完善制度,规范从政行为。制度管长远、管根本,治本还要靠制度。我们先后出台了《关于建立强化工作落实长效机制的意见》等7个制度文件,就解决干部不作为、工作不落实问题提出明确要求、作出具体规定,进一步完善了责任机制,进一步完善了考核机制,进一步完善了问责机制,逐步建立推动“为官有为”的长效机制。

  营造氛围,倡导奋发有为。一个风清气正的干事氛围,对“有为”者是激励,对“不为”者是约束。教育实践活动中,省委常委和省级领导干部带头认真学习、带头深入查摆、带头认真整改。省委大力倡导和形成“清廉、敬业、和谐、务实、创新、学习”六种风气,并下发了《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具体规定》,从10个方面对弘扬新风正气提出了32条具体要求。为建设良好政治生态,省委、省政府要求各级干部要从自身做起,真正做到坚守正道、弘扬正气,襟怀坦白、光明磊落,坚持原则、恪守规矩,严肃纲纪、疾恶如仇,艰苦奋斗、清正廉洁。

本文来源:https://www.shanpow.com/news/46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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