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稿(合集五篇)


讲话稿 2024-03-25 10:52:37 讲话稿
[摘要]讲话,汉语词语,是指说话;发言;谈话,或者指演说和普及性的著作体裁。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在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稿(合集五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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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话,汉语词语,是指说话;发言;谈话,或者指演说和普及性的著作体裁。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在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稿(合集五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在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稿1

同志们:

阳春三月,再次将反腐败协调小组会议作为第一个单项工作会议,可见县委、县纪委对此项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关注。今天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中纪委、省纪委、市纪委和县纪委全会精神,重申中办发〔20xx〕10号文件,进一步加强我县反腐败协调机制建设,凝聚惩腐肃贪强大合力。刚才,xx同志组织学习了蒸反腐发〔20xx〕1号文件,玄武同志就我县党员干部出国(境)管理情况做了汇报。下面,我再讲三个方面的意见。

一、客观评价成绩,增强信心,坚定决心

近年来,我们向中央看齐,以刮骨疗毒、壮士断腕的决心和勇气,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不断减少腐败存量,遏制腐败增量,重构政治生态,反腐败压倒性态势正在形成。党委领导下的反腐败协调也呈现出“意识明显增强、线索明显增多、联络明显改善、合力明显凸现”等特点,对此,县委县政府和上级纪委比较满意,人民群众交口称赞。

一是明责任,敢担当,工作更加主动。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成员及办公室成员调整以后,呈现出既各尽其能、各展优势,又群策群力、合力反腐的良好局面。法院的协作意识得到增强,大力支持配合县纪委的涉刑人员专项清理;检察机关的配合力度持续加强,去年与纪委在突破大要案件上配合默契;公安机关移送的案件线索大幅提升,去年向县纪委移送了关于国家公职人员吸毒的问题线索60余条、其他线索6条,其中涉及国务院直属机构工作人员的案件线索1条;审计局在配合大要案件办理上做了大量有效的工作,向县纪委移送了一些案件线索。形成了多方位、深层次的协作配合,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法纪效果和社会效果。

二是建机制,严措施,协调更加顺畅。只有科学合理的体制机制作为“润滑剂”,各成员单位之间的配合才不会“卡壳”,才能凝聚合力,激发动力,增添效力。我们出台了《中共衡阳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规则》,建立了信息沟通、定期会商、线索移送、报告反馈、联合办案、责任追究等一系列制度;今天的会议上还下发了落实中办发〔20xx〕10号文件的配套文件,进一步细化、量化、具体化,进一步加强对反腐败协调小组成员单位的业务指导和统筹协调。

三是零容忍,无禁区,惩腐更加有力。20xx年,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247件,同比增长142.8%,县纪委监察局立案80件,处分乡科级干部47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8人。先后查处了胡平、魏祥辉、郑高生、华卫国、肖力升、李金彪等一批领导干部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县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14件,涉及23人;县人民法院审结职务犯罪案件12件,追究刑事责任21人。有力彰显了反腐败的雷霆攻势,体现了反腐败协调的强大合力。

四是追外逃,盯出逃,管理更加严格。自去年4月启动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以来,先后制订了一系列追逃、防逃、盯逃的制度。会同县委组织部、县公安局等部门开展了全县因私证照统一管理专项检查行动、全县违规办理和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专项治理行动。截至去年底,我县共计审批乡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43人,同比下降35%,且未发生外逃案件。

当前,全县反腐败协调工作呈现了运行有序、科学高效的良好局面,但存在的问题不容小视:有的成员单位思想不明、认识不清、行动不力;有的成员单位责任不到位、观念不强,对反腐败协调工作敷衍应付,个别单位在接到相关成员单位移送的案件线索后,拖延很长时间,直到上级部门查处后,才迟迟移送;有的疏于沟通,查处互通信息少,案件处理结果反馈不及时,月报年报不主动,即便其他成员单位主动提醒后,移送的资料和线索也不多不全,缺这少那;有的执纪执法部门甚至还存在拉关系抹案子、以案谋私等现象,在案件移交工作中隐瞒包庇,在案件查办时跑风漏气,在执法检查时轻罚轻处,客观上纵容了违纪违法行为;少数人不但不支持和参与反腐败工作,反而徇私枉法,纵容买卖信息和线索,搞假立功,有的甚至还直接策划、参与,致使有些调查对象以重大立功表现和投案自首为由,重罪轻判,更有甚者,有些执纪执法人员教唆违纪违法者怎样对抗纪律审查和法律惩处,为违纪违法者出谋划策;有的部门跑风漏气,刚一查账就通风报信。上述现象,造成了严重后果和不良影响,损害了党纪国法尊严。

成绩来之不易,经验弥足珍贵。回顾过去一段的工作,我们深切感到:必须坚持党委的统一领导。党中央提出要树立四种意识: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作为党政机关和司法机关,必须牢牢树立这四种意识,讲政治、讲纪律、讲规矩,一切向党中央看齐,听从党中央指挥。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成员单位必须牢固树立“四种意识”,按照县委的决策部署行动,才不会政治上走偏、立场上站歪,才能在与腐败的较量中步步为营、久久为功。必须增强通力合作的自觉性。两年来的实践证明,“自扫门前雪”式的单打独斗,或是袖手旁观,都不能取得最佳效果。各成员单位只有变“一家事”为“大家事”,变“要我抓”为“我要抓”,加强互联互通,实行集团作战、多兵种协作,才能形成对腐败分子的围剿之势,取得反腐败斗争的压倒性胜利。必须强化制度执行的刚性。命严方可肃兵威,令重始于正纲纪。反腐败斗争是真刀真枪、刺刀见红的斗争,开不得半点玩笑,来不得半点马虎。只有强化制度的刚性,使之成为习惯、化作本能,才能保证在与腐败分子的对抗中,占据优势,取得胜利。

二、明确协调重点,谋划在先,行动在前

腐败与反腐败,是一场生死较量,孤军奋战肯定是不行的,必须全党动手、全民动员,谁也不能退缩!我们要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大兵团”“多兵种”统一步调,凝聚共识,共同发力,形成拳头,稳准狠地打击邪恶,惩腐肃贪。为此,一定要把握今年反腐败协调的重点,该跨刀上马时决不拖沓,该冲锋陷阵时一马当先,该一剑封喉时决不手软。

(一)目标明确是精准打击的前提。英国有句谚语,“无目标的努力,有如在黑暗中远征。”首先要明确目标,进而实施精准打击。今年的工作目标概括起来就是“严查、严防、严追”:要重点查处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干部,三类情况同时具备的是重中之重。要特别注重快速、严肃查处县乡换届中跑官要官,行贿受贿,破坏选举的问题;严肃查处插手工程建设、土地和矿产资源出让,侵吞国有资产、扶贫资金,买官卖官、以权谋私、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等问题。严肃查纠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要下大气力查处“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进一步完善防逃、追逃、追赃工作机制,有计划、有重点、分层次地推进重点个案突破。加强国家公职人员出国(境)证照管理,强化盯逃防逃。对防范不力造成新发外逃的,严肃追究单位领导责任。

(二)行动迅速是克敌制胜的关键。孙子兵法有云,兵之情主速。反腐败协调,就是要最大限度地把各自专业优势、职能优势结合起来,形成一架行动迅速、运转高效的反腐利器。一是线索通报要更及时。实现高精准打击的前提,是及时、有效地掌握线索。各成员单位应在发现线索之初就相互通报、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在办案过程中发现案件当事人是党员或国家工作人员的,要在作出处理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纪检监察机关通报,并提供处理决定及相关证据材料;审判、检察、公安机关在办理案件中,发现涉案对象以外的其他党员或者国家工作人员涉嫌违反党纪政纪的案件线索,要在发现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并提供相关材料;纪检监察机关在办理案件中,发现被调查人涉嫌犯罪,要在作出移送决定并通知检察机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与检察机关完成有关移送工作。今年要开展公安系统问题线索“大起底”,对十八大以来特别是中办发〔20xx〕10号文件颁布以来的所有案件和案件线索开展“倒查”。要进一步规范审计问题线索移送的程序,建立通报移送、协作配合等工作机制。二是配合方式要更灵活。各单位都有独特的职能优势,纪检监察机关有纪律审查手段,公安机关有技侦追捕技术,检察机关有强制措施,审判机关可以提前介入,审计机关有审计职能,等等。各单位要在反腐败协调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变单兵作战为集团作战,实现优势互补、资源整合。要重点探索纪检机关在查处贪腐案件时,司法机关同步介入或提前介入的有效方式,既体现“纪法分离、纪在法前”的要求,又达到“纪法协同、相辅相成”的效果。任何部门不能“拖案子”“抹案子”,决不能因某一个部门工作拖沓、推诿扯皮而影响案件查办进程。对一些问题存在重大分歧的,必须坐下来协商解决,不能不了了之。要发挥司法监督的作用,法院判决有明显出入的,检察机关该抗诉要抗诉,不能不管不顾。三是指挥协调要更高效。协调小组办公室作为全县反腐败协调的日常办事机构,定期组织召开反腐败协调小组例会,听取成员单位的工作情况汇报,部署下一阶段工作,协调重大问题和重要案件,特别是工作中难以解决的重要问题。要强化对各成员单位落实反腐败协调小组议定事项抓落实的力度,防止空对空,杜绝打白条。对落实不力的,要启动问责程序。要切实加强对成员单位的检查指导,推动反腐败协调在我县多出经验、多出成果。

(三)及时沟通是组织协调的根本。去年,我们在涉刑专项清理中,发现一干部先后三次被判刑,却依然端着“铁饭碗”吃着“皇粮”。这种尴尬的局面,归根结底还是信息不对称,造成处理不及时。以后发现这种情况要追究相关部门的失职渎职责任,这是典型的不按中央〔20xx〕10号文件精神办事的行为,为什么不及时移送审判结果?到底在哪个环节卡了壳、断了线?因此,各成员单位要打破“条块分割”,实现信息沟通“无缝对接”。这里,我强调三点:一是审判机关依法对党员或者国家工作人员作出刑事判决(裁定)后,要在判决(裁定)生效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纪检监察机关通报,并提供裁判文书;二是检察、公安机关在办案过程中,对党员或者国家工作人员决定立案侦查或者不予立案、撤销案件的,应当在作出决定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纪检监察机关通报,对违法事实明显但证据不足的,要及时沟通会商,及时补充调查取证,决不能拖着耗着,推诿扯皮,不负责任,致使明显的罪案得不到应有的惩处,导致出现“漏网之鱼”;三是纪检监察机关发现案件线索或者收到审判、检察、公安机关通报、移送的案件和案件线索后,决定对党员或者国家工作人员立案调查并作出党纪政纪处分的,要及时向组织人事部门通报。其他需要各成员单位掌握和知晓的涉及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情况,也应当及时报告协调小组办公室。各成员单位必须每月向协调小组办公室报送汇总表月报,没有通报线索的也要零报告,每半年报送一次工作情况小结。

(四)严格执法是法治反腐的保障。法令行则国治,法令弛则国乱。严格执法,维护法纪刚性,是法治反腐的基本准绳和必要保障。我们坚持“霹雳手段惩腐败、菩萨心肠待同志”,但菩萨心肠不是说对违纪违法者包庇纵容,养痈遗患,而是要侠骨柔肠,维护公平正义。各单位在执纪执法过程中,也许会遇到上级压力,说情打招呼,但我们必须排除各种干扰和杂音,本着对党纪国法负责、对公平正义负责的态度,严格执法,秉公执纪,做到既经得起法纪和历史的检验,也对得起自己的良心。上级在指导下级办案时,也必须依法依规依程序,决不能干扰下级独立执纪执法。各成员单位要坚持原则,敢于担当,充分发挥党内监督、司法监督、行政监督、审计监督的作用,在发现明显较大出入时,该提出意见必须提出意见,该抗诉的要抗诉。如果我们不能做到一身正气、秉公执纪,无原则的一团和气,迁就忍让,当老好人,那将法纪又置于何地?今后一旦出问题,责任还得由你来担!2月22日,中央政法委公开通报7起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和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典型案例。这是自去年3月中央两办印发《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和《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后的再次公开通报,向违法违规者亮起“红牌”。这些乱打招呼的人受到了处理,如果我们盲从这些人的意见也会难逃其咎,必须引起高度警觉。另外,我要特别指出,打铁要靠自身硬。早在两年前,中纪委就提出要“清理门户”“抓内鬼”、严惩“灯下黑”,县纪委毫不留情,查处了一批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案件,近两年,共处分纪检监察干部6人,辞退1人,诫勉谈话2人。反腐败成员单位是反腐败的“排头兵”,同样必须加强自身建设,公正无私,廉洁自律,坚决防止以案谋私、徇情枉法、徇私枉法等行为;要深化作风建设,从一顿饭、一杯酒、一个红包抓起,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我们要创新方式,常抓常新,加大明察暗访力度,查处一批执纪执法机关顶风违纪的典型案件。

三、落细落小落实,再接再厉,再创佳绩

上个月召开的中纪委六次全会上,习总书记提出了“两个没有变”“四个足够自信”重要论断,彰显了中央反对腐败的信心和决心。党中央对反腐败斗争是立下了军令状的,要以铁的信念、铁的纪律、铁的毅力、铁的举措,坚决打赢这场没有硝烟的战争,还人民群众一个朗朗乾坤。“军中无戏言”!冲锋号已经吹响,在座的各位一定要把思想、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一步不松、寸土不让,合力攻坚、决战决胜。

一要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民心是最大的政治,正义是最强的力量。我县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歪风邪气不断消散,清风正气不断上扬,好传统好作风不断回归。然而,战斗正未有穷期,反腐永远在路上。作为反腐败的主力军和先锋队,要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坚定政治立场不动摇,增强政治勇气不胆怯,聚焦政治任务不散光,担当政治责任不含糊。要坚持党委领导这个核心,纪委组织协调,这是政治责任,也是政治使命,于法有据、于位有责,不要心存怀疑,必须当仁不让,不负重托,主动作为,担负起反腐败协调组织责任。各成员单位必须坚持向中央看齐、向习总书记看齐,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看齐,上下同心,同频共振,以反腐败斗争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造福于民。

二要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要担当。各单位党委党组要把反腐败协调工作摆上重要工作日程,把反腐败协调工作作为履行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搞好责任分解,制定实施意见,把各项工作落实到具体部门、具体人员,层层传导压力。主要领导要切实承担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亲自抓好工作落实,要积极听取工作情况汇报,分析形势、研究问题、督促落实,既当指挥员,又当战斗员。具体负责的同志要对所承担的工作真抓实干,主动配合、支持开展反腐败协调工作。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出现问题必须追责。今后,责任追究是一种常态,而且追究的力度很大,处理很重。要坚决防止内外勾结、搞“假立功”的行为,一旦发现,严肃惩处。今年,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将对市县两级公安部门贯彻落实中办发[20xx]10号文件情况进行交叉检查,对检查情况在全市通报,对严重违反协作配合工作纪律的直接责任人和主要领导责任人要给予相应的处分,我们各成员单位要引起高度重视。

三要进一步树立创新理念。反腐败协调也是一项在深化中不断探索的工作。要积极应对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加强调查研究,积极探索新思路、新方法,并形成制度机制,使之内化于心、固化于制、实化于行。要善于总结提高,各成员单位既要注意总结过往工作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推动后期工作开展;又要深刻反思协调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注重形成正反两方面经验教训。进一步探索和改进工作方法,提升反腐败协调配合的科学化水平。要加强督促检查,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办公室要对各成员单位反腐败协调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指导、督促和协调。要加强学习交流,及时推介各成员单位的先进经验,促进各成员单位之间的学习交流,提升全县反腐败协调工作的整体水平。

同志们,起跑决定后势,开局决定全局。让我们以“衣上征尘犹未洗,跃马扬鞭再奋蹄”的激情,以“千淘万漉虽辛苦,吹尽狂沙始到金”的意志,以“黄沙百战穿金甲,不破楼兰终不还”的决心,在县委的统一领导下,齐心协力,密切配合,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深入推进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在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稿2

同志们:

近年来,在自治区纪委和地委、行署的正确领导下,地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从严治党的方针,在各职能部门的密切配合下,查办案件工作取得了重要进展,查处了一批违纪违法案件,取得了良好的法纪、社会和政治效果。但是,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违纪违法案件仍然易发多发,窝案、串案、案中案明显增多,有的案件涉案金额巨大,违纪违法情节严重、手段翻新、高智能化趋势明显。为此,我们要进一步提高认识,认清形势,切实发挥各执纪执法机关的职能作用,整合查办案件的力量,形成查办案件工作合力,优质高效地查办反腐败案件,不断取得反腐败工作的新胜利。下面,我代表地委对全地区反腐败查办大案要案协调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突出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的地位和作用。

党的十七大报告严肃指出,坚决惩治和有效预防腐败,关系人心向背和党的生死存亡,是党必须始终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胡锦涛同志在十七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明确提出:“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维护党纪国法的严肃性”。充分表明我们党反对腐败的坚定态度和坚强决心,对新形势下查办案件工作提出了明确任务和更高要求。因此,我们要进一步明确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工作的目的和意义,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充分发挥领导小组的协调作用,有效惩治腐败,维护地区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

一是要充分认识成立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是反腐败机制体制创新的需要。《党章》明确了纪委在反腐败工作中的组织协调职责,这是我们党在反腐败问题上与时俱进、积极进行体制机制创新的具体体现。纪委作为反腐败查办大案要案协调领导小组的牵头单位,要更好地从全局、战略和深层次上给党委当好参谋,对本地区、本部门的反腐败工作作出整体规划和决策。

二是要充分认识成立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是顺应发展的客观需要。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决定了这项工作必须要全党动手,各方面齐抓共管。我国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时间短、进程快,一些领域体制机制制度还不完善,尤其是适应新形势下惩治和预防腐败的法律体系还不健全,滋生腐败的土壤和条件依然存在,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势头还没有得到有效遏制。在党委领导下,对反腐败的重要问题进行协调,是多年来反腐败工作的一条重要经验,也是查办案件工作的一条重要经验。只有各部门团结协作,运用多方面的手段,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形成查办腐败案件的整体合力,才能相互拾遗补缺、堵塞漏洞,保证腐败案件的顺利查处;才能对腐败分子造成强大心理压力,使其不敢腐败。

三是要充分认识成立反腐败查办大案要案协调领导小组是坚定全党、全社会反腐败决心的需要。中央制定的《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年工作规划》,进一步明确了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要求、工作目标。贯彻落实《工作规划》,必须正确处理惩治和预防的关系,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预防腐败是以惩治腐败为前提和基础的,“三个更加注重”也是以“一个坚决”为前提的。因为查处腐败案件是反腐败最有力、最直接的行动,是惩治腐败的主要手段,也是人民群众评价反腐败斗争成效的重要标志。地区从年就成立了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表明了地委、行署绝不允许腐败分子有藏身之地的态度,就是要形成查处腐败案件的高压态势,狠狠打击腐败分子的嚣张气焰,鼓舞人民群众同腐败现象作斗争的信心。因此,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进一步统一对反腐败查办大案要案协调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不断强化反腐败查办大案要案工作的组织协调,形成反腐败查案工作的整体合力。

二、互相支持,密切配合,加强查办大案要案的协作。

纪检监察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在协作办案中是一种相互配合的关系,谁也离不开谁,谁也代替不了谁,是建立在相互理解、相互信任、相互支持、团结协作基础上的一种有机组合。实践证明,没有多方的相互信任和支持,就不可能成功突破一批大案要案。近几年来,地区查处的李增军贪污受贿案、胡继荣违法发放贷款案、新天怡石材厂贪污窝案等,就是各部门密切配合、协作的成果。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一定要发扬这一优势,取得更大的成绩。

一是要互相支持,增强凝聚力。在协作配合过程中,各成员单位要坚持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相互信任,相互支持。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充分发挥各部门的职能作用,在调查取证、缉捕案犯、起诉审判等具体业务上,要互相尊重各职能部门的规定和程序,做到协调不包办,到位不越位。同时,各职能部门也要在职责范围内,对腐败案件的查处尽可能提供必要帮助。

二是要加强联系,互通信息。在办案过程中,如果各执纪执法部门之间信息沟通渠道不通畅、信息报送不及时,往往会贻误战机,影响案件的顺利查处,对惩治腐败极为不利。现在有的领导干部存在好人主义、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甚至有的单位还存在经济效益优先的思想,办事先考虑部门是否有利可图,组织领导办案工作不够得力,瞒案不报、压案不查的现象时有发生。刚才,大家对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线索通报制度也进行了讨论,如果没有意见,下发后各成员单位要严格根据这个制度,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及时互通情报信息,形成资源共享,提高办案效率。

三是要密切配合,优势互补。纪检监察机关的“两规”、“两指”措施,有利于查办和突破涉及领导干部的案件、案情复杂而犯罪线索不多的案件,但由于受到使用条件的限制,对案件涉及的非党、非监察对象,在其不肯配合调查的情况下,就难以达到目的。必要时,可以请求检察、公安部门在其职责范围内采取强制措施,使用技术侦查手段对人员进行布控、监听等。对一些经济案件,可以请审计开路,或进行案中审计。反过来,检察、公安、审计、工商、税务等机关如案情需要,对不便于采取强制措施或不便于正面接触的党员和监察对象,需要纪检监察机关使用办案措施的,纪检监察机关也要在职责范围内积极配合。要从办案全局和整体利益出发,发挥各成员单位的职能优势,变单兵作战为集团作战,握紧拳头,形成合力,合理使用和调配办案力量,合理分解任务,避免重复取证,造成资源浪费。

四是要恪尽职守,严守纪律。刚才,大家对《哈密地区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工作制度》展开了讨论,这些制度下发后,各成员单位要结合各自的工作规定认真贯彻落实,在坚持依纪依法办案、文明办案、人性化办案的同时,要严守各项办案工作纪律,特别是在办案过程中每个环节都要做好保密工作,绝不允许泄露案情,对违纪者一定要严肃查处。

三、创新思路,标本兼治,发挥办案工作在惩防体系中的作用

要认真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和《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年工作规划》,把惩治和预防两者有机结合起来,积极构筑惩防体系。我们在案件查处中要进一步创新办案工作思路,坚持依纪依法办案,坚持标本兼治,最大限度地关心和爱护干部。

一是要准确把握政策和策略的关系。查办反腐败案件工作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必须坚持党性原则,要秉公执纪、执法,实事求是,既要积极,又要稳妥,要始终把实现办案工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纪效果的统一作为我们追求的目标。办案工作实践证明,把政策运用好,有利于快速突破案件,提高办案效率;有利于区别情况作出处理,取得良好的办案综合效果。当前查处的大案要案,很多是涉案人员众多的窝案、串案,如果不加区别地一律从严惩处,既不符合我们党的一贯政策,也不利于尽快查清案件,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二是要正确把握和处理查与帮的关系。我们要继续坚持宽严相济、惩治少数、教育挽救大多数的办案政策。案件查处要继续立足于挽救和教育,对于主动坦白交待问题的可以减轻或免于处分;对于心存侥幸、拒不交待问题的,该立案的坚决予以立案,该移交的移送司法机关,坚决给予严肃处理。可以通过审理谈话、信访谈话等形式,帮助犯轻微错误的党员干部进一步改正错误,重新做人;可以通过查办的典型案例进行警示教育,帮助党员从思想源头上筑牢拒腐防线;可以通过办案发现一些根本问题,从制度上解决“不想腐败、不能腐败、不敢腐败”的问题。

三是要正确把握和处理惩治腐败与保障权利的关系。在查办案件的同时要始终注意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对犯一般性错误或违法情节轻微的,给予批评教育或适当处理,帮助其改正错误,决不能将其错误扩大化,失去教育挽救的机会。对经查清事实,确属被诬陷的干部,一定要主持公道,要公开予以澄清,给予保护,并支持他们大胆工作。

四、健全制度,明确责任,确保反腐败协调工作落到实处。

要进一步完善反腐败协调工作制度和机制,继续坚持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制度、执纪执法部门案件及案件线索相互移送制度,逐步建立案件通报、协助查办、责任追究等制度,保证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各单位要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作用,涉及案件定性、党纪政纪处理、法律处置问题,要严格按照各自的职责权限和有关规定进行办理;要严格落实案件移送制度,各部门案件或案件线索的移送、移交必须做到及时、到位,大案要案和重大典型案件必须做到信息共享、资源共享、成果共享。

同志们,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是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一个重要的战略机遇期,也是地区推进改革、迎接挑战、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非常重要的时期,反腐倡廉建设任务尤为艰巨。我们要认真贯彻中央、自治区和地区关于反腐倡廉建设的一系列决策部署,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扎实做好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工作,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为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和法纪保证。

在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稿3

 此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加强执纪执法部门的协调配合,形成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和整体合力,全面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实效。刚才,审计、财政、扶贫3个部门分别作了交流发言,总体感觉很好,工作推进措施实、办法多、效果好,都表现出了站高谋远、求真务实的工作精神,希望大家互相学习、互补经验,全力推进反腐败工作。富全同志就反腐败工作作了具体安排部署,我完全赞同,希望全县各级、各部门切实担当、主动作为,为反腐败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XX年以来,县委县政府始终以旗帜鲜明的政治立场、坚定无畏的政治勇气和坚韧不拔的政治定力,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了实质性成效,初步实现了不敢腐的目标,完善了不能腐的制度,构筑了不想腐的堤坝,基本形成了风清气正、崇廉尚实、干事创业、遵纪守法的良好政治生态。在此过程中,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紧跟中央和省州关于反腐败斗争的新部署、新要求,积极转变思维,发挥协调作用,持续加大惩治腐败力度,为扎实推进全县反腐败工作付出了大量心血。在此,我谨代表县委、县政府,向为全县反腐败斗争作出努力和贡献的各位同志表示衷心的感谢!

下面,我就进一步加强我县反腐败工作,讲三点意见。

一、坚定信心决心,始终保持惩腐肃贪的坚强政治定力

“民生在勤,勤则不匮;党存于廉,廉乃大兴”。新中国成立以来,我们党高度重视反腐倡廉工作,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反腐力度前所未有,充分彰显了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猛药去疴、重典治乱的决心。如果大家关注“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微信公众平台,就会发现中纪委每周都会发布违纪问题和查处案件,这不仅是对违纪案件的简单公示,更体现了党中央坚决查处违纪违法、贪污腐败,整治不良风气,持续开展反腐斗争的信心决心。

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指出:“经过4年努力,腐败蔓延势头得到有效遏制,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但同时也强调:“全面从严治党仍然任重道远,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需要经历砥砺淬炼的过程,要继续在‘常和长、严和实、深和细’上下功夫”。6月7日,省委在乐山市召开全省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会议,省委常委、纪委书记王雁飞在会上强调:“全省纪检机关将集中一段时间,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可以说,从中央到省委反腐的高压态势不会变,力度不会减、节奏不会变、要求不会松,将进一步加大拍打“苍蝇”、整治“微腐败”力度,切实净化群众身边的不良风气。

目前,从全县总体态势看,各级领导干部的作风得到全面转变,遵纪守法的意识不断增强,拒腐防变的自觉基本养成,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和社会风气逐步形成。但从当前的社会大背景和周边态势来看,反腐败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不良风气的渗透影响依然存在,各部门要时刻保持高度警觉,充分认识反腐败协调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强化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坚定反腐决心,高举反腐败利剑,健全反腐机制,凝聚反腐败力量,做到有案必查、违法必究,切实用好反腐成效,形成强大震慑。

二、紧跟形势任务,切实筑牢防腐反腐的多重有力防线

“上不愧党勤政之根,下不愧民廉政之源”。反腐败协调小组成员单位要紧跟形势任务,认真履职尽责,密切协作配合,把“反腐倡廉”作为宣传教育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强化教育引导,织密监督网络,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和制度防线。纪委监察、宣传教育、组织人事、工青妇等部门要携起手来,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群众积极参与的反腐宣教机制,扎实做好“反腐倡廉”宣教活动。宣传部门要挖掘一批本县的先进人物和典型案例,制定一套密切联系X实际的宣传资料,形成“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的良好效应。文化部门要探索文化反腐,把廉政文化纳入大文化格局,极力营造遵纪守法、清正廉洁的文化氛围。县纪委要牵头组织,相关部门要极力配合,尽快落实“阳关问廉”栏目,增强群众反腐信心和倡廉意识。今年年初,县纪委和县妇联联合开展的“廉洁文化进家庭”专题讲座,就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教育性,对营造良好家庭环境具有很好的现实引导作用。

要协调力量,强化对民主集中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落实集体领导、分工负责、重要情况报告、述责述廉述法、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信访处理、诫勉谈话、询问质询等监督制度,切实加强和改进对主要领导行使权力的制约监督,确保党内监督落到实处、见到实效。要在时间、形式和内容上有效整合各类专项督导资源,围绕县委重点工作,重点针对扶贫领域、工程建设、干部作风以及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或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用好“自查、公示、审计、整改、总结”五步督导法,开展“有方向、多层面、深层次”的督导,力争达到既能自查自纠、解决问题,更能及时督导、总结经验。

在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稿4

 同志们:

今天这次会议是市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成员调整后召开的第一次会议。刚才,xx同志对市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  年以来的工作进行了全面回顾和总结,对今后的工作提出了很好的建议,我完全赞同。在此,我代表市委、市政府,向为全市反腐败斗争作出努力和贡献的各位同志表示衷心的感谢!同时,希望各成员单位再接再厉,密切配合,团结协作,共同把反腐败斗争推向深入。下面,我就进一步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反腐败协调工作讲三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反腐败协调工作的重要性

当前,由于经济社会发展中一些领域体制机制还不够完善,违纪违法现象仍然易发多发,涉及的领域越来越宽,空间越来越广,且手段翻新诡秘,新形势新情况不断出现,这就要求我们携起手来,团结合作,发挥各执纪执法机关职能,形成查办违纪违法案件的合力,优质高效地查办各类腐败案件,不断取得反腐败工作的新胜利。

(一)加强反腐败协调是贯彻落实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的重要内容。党的十五大以来,我们党确立了“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司其职,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这是我们党在坚持不懈地反腐败实践中总结形成的一条重要经验,是加强党的领导,发挥党的政治优势,形成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整体合力的重要保证。坚持反腐败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只有各部门团结协作,运用多方面的手段,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形成查办腐败案件的整体合力,才能相互拾遗补缺,堵塞漏洞,保证案件的顺利查处,才能对腐败现象和腐败分子造成强大压力和态势,使其不敢腐败。

(二)加强组织协调是抓好反腐败斗争的重要保证。《党章》与党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都明确了纪委在反腐败工作中的组织协调职责,这是我们党坚定不移反对腐败的重要组织保证。纪委作为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的牵头单位,必须履行好职责,把握主动性,注重规范性,敢于组织,善于协调,调动各方各界力量和积极性,努力使各种职能和手段优势互补,形成整体合力,才能有效惩治腐败,保持对腐败的高压态势。

(三)加强反腐败协调是增强突破案件能力的重要手段。近年来,腐败案件日趋复杂,作案手段更加隐蔽。客观地讲,仅靠一个部门、一种手段,是难以快速突破案件的,必须坚持在党委统一领导下,通过组织协调,把各执纪执法机关的人力资源、信息资源、职能资源有效地组织起来,综合运用,形成反腐败工作合力,才能快速有效突破案件。加强反腐败协调,有利于各成员单位之间的信息沟通与共享,及时移送案件和案件线索,为查处各类违纪违法案件提供线索保障;有利于优化办案资源配置,形成上下联动、互相支持、协同配合的办案格局,集中人力、物力、财力突破大案要案;有利于发挥各成员单位的职能优势,综合运用各种手段,提高办案效率和办案质量。

二、突出重点,切实履行反腐败协调工作职能

要认真执行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工作运行机制,全面落实联席会议制度,执纪执法部门案件及案件线索相互移送制度,严格案件通报、协助查办、责任追究等制度,保证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发挥其在惩治腐败中的重要作用。

(一)建立健全办案协作机制,提高突破大案要案能力。纪检监察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在协作办案中是一种相互配合的关系,谁也离不开谁,谁也代替不了谁,是建立在相互理解、相互信任、相互支持、团结协作基础上的一种有机组合。市反腐败协调小组办公室要充分调动各成员单位,特别是各级纪检监察、审判、检察、公安及审计机关的力量,营造合力反腐的工作氛围。

一是整合资源,优势互补。要根据案件性质和进展情况,及时通过会议组织协调有关事项,有效整合执纪执法机关的办案资源,充分利用各种办案手段,共同参与办案,缩短办案时间,降低办案成本,确保办案质量。

二是及时沟通,协调一致。在办案过程中,执纪执法机关在案件管辖、案件性质、处理方法、办案方式等方面产生分歧时,要及时提请协调小组办公室召开会议进行协调,避免不必要的“内耗”,提高办案效率。

三是互相支持,增强凝聚力。在协作配合过程中,各成员单位要坚持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相互信任,相互支持。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充分发挥各部门的职能作用,在调查取证、缉捕案犯、起诉审判等具体业务上,要互相尊重各职能部门的规定和程序,做到协调不包办,到位不越位。同时,各职能部门也要在职责范围内,对腐败案件的查处尽可能提供必要帮助。

(二)建立健全联系沟通机制,维护执纪和执法的统一。各成员单位要打破“条块分割”的工作观念,建立反腐败信息沟通和共享机制,发挥1+1大于2的合力优势。今天我在这里表个态,对于我们纪检监察机关查办的涉嫌犯罪的案件,该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的我们一定会及时移送;检察院的渎侦、反贪部门所侦查的党员和国家公职人员的犯罪案件和作出不起诉决定的案件材料要及时报至检察院纪检组,再由纪检组交由纪检监察机关审查、处理;法院对于作出生效判决、裁定的党员和国家公职人员的违纪违法案件也要通过纪检组及时移送到市纪委进行党政纪处理,要做到随判随送;公安局各部门查办的涉及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的治安案件和经济犯罪案件要及时报送市纪委,公安局纪委要担负起这项工作,要注意收集、统计和筛选公安系统包括各派出所查办的所有涉及到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的违纪违法案件,及时报送市纪委;审计局要将本单位的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和在审计中发现的违纪违法案件线索及时移送纪检监察、公安、检察等机关进行审查处理;组织部要将在组织考核中发现的党员干部的违纪违法线索交由市纪委进行审查处理,同时,组织、人事部门还要认真落实对于给予党政纪处理或法律制裁的违纪违法对象的装档、工资职级等待遇的执行,该除名的除名,该降级的降级,该降职的降职,要做到及时办理,不留死角。

这里我要强调一个问题,就是违纪违法对象的身份认定问题。违纪违法对象是否国家公职人员,各执法机关应该能够确定,对于涉及对象是否党员,各执法机关不太注重,可能在案件移交时出现漏洞。对于这个问题,我希望各单位的具体办案部门要通过渠道查询求证,或者交由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落实,待身份确定后,再进行移交。市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充分发挥各成员单位联络员的作用,及时收集、掌握全市重点案件及案件线索办理信息,搞好工作衔接。要健全完善移送制度,加强对案件和案件线索移送的监督检查,督促各成员单位积极参与和共同努力,实现执纪执法工作的衔接统一。今后,对案件线索的移送工作实行月报,月报表已发到同志们手中,各成员单位的联络员要切实履行职责,每月底前按时报送有关案件及材料。

(三)建立健全协调督办机制,确保办案质量和办案效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各成员单位要采取有力措施,加大督办力度,督促各执纪执法机关坚决查处腐败案件,有效遏制腐败行为的蔓延势头。

一要加强线索排查。各成员单位特别是检察、公安、审计等部门,要加大对本系统管辖的重点案件线索的排查力度,定期向市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市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各成员单位报送的案件线索进行登记、汇总和分析,提出全市重点案件和重要案件线索名单,报市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处理。

二要加强案件督办。对全市重点案件和重要案件线索,市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要逐案建档,明确办案负责人、部门分管领导和市级联系领导,实行领导包案和跟踪督办制度。案件负责人要定期向联系领导和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案件进展情况,协调领导小组要定期向市委汇报。

三要加强协调指导。市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全市重点案件、重要案件线索查处以及市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提请协调事项的协调指导力度,协助解决疑难复杂问题,确保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廉洁办案,提高查办案件工作的整体水平。

三、强化措施,切实提高反腐败协调工作水平

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作为反腐败斗争的领导组织,其工作水平,直接关系到全市反腐败斗争的成效。市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各成员单位要采取有效措施,不断提高履职能力,进一步树立反腐败协调工作权威,努力增强反腐败协调工作效果。

(一)强化领导,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作用。要认真做好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发挥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核心作用,进一步完善工作报告制度。各成员单位每季度要向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管辖范围内的市委管理的党员干部的案件线索和正在调查、侦查的案件情况以及本系统反腐败工作的综合情况。各成员单位在对市管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立案调查(侦查)、采取强制措施、作出处理决定前和对党员干部违纪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党政纪处理和追究法律责任后,应将处理结果等有关信息及时报告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定期向各成员单位通报工作开展情况。

(二)健全制度,切实规范反腐败协调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积极加强调查研究,适时制定、修改和完善有关制度,逐步规范协调的事项范围、方式方法和适用程序,进一步提高反腐败协调的实际效果和工作效率。要深入调查研究,继续探索完善开展案件协调、案件移送和案件督办工作的具体办法和措施,提高惩治腐败的整体水平。要认真落实“三个更加注重”的要求,加强对带有普遍性的违纪违法行为和反复发生问题的领域和行业的剖析和研究,积极改革创新体制和机制,制定治本措施,从源头上治理腐败。要健全完善协调小组会议、工作报告、领导包案和跟踪督办等制度,进一步树立和提高反腐败协调工作权威,形成反腐败工作合力。

(三)注重创新,切实提高反腐败协调工作水平。反腐败协调工作的核心是协调。要通过加强协调,消除工作分歧,形成反腐合力,实现执纪、执法协调一致,提高办案效率和惩治效果。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反腐败协调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不断完善协调制度,丰富协调手段,提高协调效果。要加强对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工作的检查和指导,进一步提高协作观念和配合意识,防止各自为战、各行其是;要鼓励工作创新,注意发现、总结和推广成员单位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以点带面,推动整体工作水平的全面提高。刚才xx同志提出了很好的建议,下半年,我们要通过组织各项活动,通过各种载体,切实增强我们各成员单位之间的相互了解和沟通,要搞一些具体的、有意义的活动,比如说,通过开展优质案件的剖析活动,来总结交流和发现当前在管理上以及制度建设上存在的一些问题和漏洞,通过深刻剖析,制定完善制度,堵塞漏洞,延伸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这只是其中的一项活动,我们还要多开展一些活动,具体的由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来进行操作,希望各单位要积极参加,以此达到推进反腐败协调工作的有序开展。

同志们,新时期反腐败斗争形势严峻、任务艰巨、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各成员单位一定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反腐败协调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在市委的统一领导下,齐心协力,密切配合,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推动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再上新台阶、再创新辉煌而不懈努力!

在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稿5

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党的建设工作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会议的任务是,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及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落细落实市委、区委党建会议精神,安排部署今年党建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参加会议的有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机关各支部书记,各部门负责人,各村和各社区党组织书记,“两新组织”党支部书记,基层党务工作者。在座的每一位同志都是从严治党的责任人,肩负着管党治党的历史重任,因此,我们要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政治担当和政治自觉,扛起主责主业,当好“承包户”,耕好“责任田”,层层抓好落实,为X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刚才,X、X、X3位同志代表镇党委、纪委对20xx年党的建设工作、组织、宣传统战以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讲得都很细很具体,我完全同意。会后,大家要结合各自实际认真抓好落实。下面,我结合X当前形势任务,讲三方面意见。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不断增强抓好党建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压力和紧迫感源于三点:

1.外在形势任务要求。X年是非常重要的一年,我们要迎来建党99周年、建国71周年,大事多、喜事多,同时敏感点也多。同时,市、区、镇也面临着众多发展任务,X上下正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以X之为全力助推X发展。全区也进入发展的快车道、X建设步入全面实施阶段。我镇也面临着诸多任务,党的建设、机构改革、经济发展、安全稳定、房屋拆迁、城市管理、项目建设等等,每一项工作都事关地区发展稳定,每一项工作都不容懈怠,每一项工作都离不开党的坚强领导。因此,加强党的建设是改革发展任务中的重中之重、也是前提保障。

2.X自身发展要求。X要发展,还要更好更快地发展,这是全镇上下广大党员干部的共同期盼,也是市委、区委赋予我们的政治任务。发展,就必须要有一个团结有力的领导班子,就必须要有一支冲锋陷阵的党员干部队伍和一支听党指挥、有战斗力的基层班子和党员队伍。这一切,都来源于、依靠于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因此,X上下要牢固树立抓党建就是抓发展,抓好党建是本职,抓不好党建是失职,不抓党建是渎职的理念,将抓好党建作为最大的政绩,切实负起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

3.全面从严治党大环境要求。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在党中央、市委、区委的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不断加大管党治党力度,不断推动X改革发展稳定,以实际行动诠释对党忠诚。但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X党建工作还存在不少薄弱环节:如有的基层党组织履行主体责任的意识还不够强;组织建设、基层基础工作还存在薄弱环节;有的党员干部作风、状态、能力还不能适应形势要求;镇村干事创业、爬坡较劲的氛围还不那么浓厚;个别党员干部违法违纪案件仍有发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还需进一步加强等等。全面从严治党、筑牢组织基础是解决这些突出问题的唯一路径。

二、打响“五大攻坚战”,推动基层党的建设全面上水平

结合区委要求,我X党的建设工作总体思路是“一三五”:一是全面压实从严治党这一主体责任;三是在提升基层党组织凝聚力,提升广大党员干部战斗力,提升全镇上下向心力三方面上精准发力,心是核心、是轴心,核心是党中央,这个轴心就是镇党委,向心力就是向党中央看齐、向党委看齐,向发展大局看齐!做到上有号令,下有行动!五是全面打响“五大攻坚战”,形成从严治党的强大气场,推动X党的建设工作再上新水平。

(一)打响政治建设攻坚战

1.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一是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新修订的《处分条例》和《问责条例》,严格执行《X关于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规定》和《X关于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规定》,把落实“两个维护”作为最高政治原则和最重要的政治纪律,做到对党忠诚老实,始终与上级党组织保持高度一致。二是以实际行动诠释对党忠诚。推动党员干部以实际行动对党忠诚,始终与党中央、市委、区委保持高度一致,做到从重点难点任务入手,从日常工作做起,从具体问题抓起,推动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落实。

2.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抓住两个关键,一是抓制度执行,认真遵守民主集中制,坚持“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重大问题请示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谈心谈话、批评与自我批评等党规党纪,不断提高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二是抓专项整治。持续整治圈子文化、码头文化、好人主义,推动党内政治生态净化修复向深度掘进。

3.不断加强党性锻炼。作为基层干部,在埋头干的同时更要抬头看,所谓的“看”就是政治觉悟、政治能力、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在大是大非面前能够站稳立场、稳住心神,急难险重关头能够挺身而出、冲锋陷阵!同时,不断提高政治站位,跳出“一亩三分地”的狭隘思想,树立“全镇一盘棋”的思想,放下小我、心怀大局,不计个人得失,不图一己私利,服从组织、服从集体、服从中央,把党和人民赋予我们的政治责任,体现在本职工作中,落实到具体行动上。

(二)打响思想建设攻坚战

1.认真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依托三个平台,一个是主题教育平台,持续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做好规定动作,选好自选动作,确保取得实效。二是理论学习平台,创新中心组理论学习,办好“干部大学堂”,用好“学习强国”APP平台,开展“千名支部书记讲党课”等主题活动,不断强化对党员干部群众的思想政治引领。三是新媒体平台。充分运用政府客户端、微博、微信公众号、手机短信等媒介,全方位多渠道宣传党的最新理论成果。

2.不断加大舆论宣传力度。抓住两个要点:一个是上传另一个是下达,上传就是进一步加强与区级、市级媒体的沟通交流,加大正面宣传力度,敢于发声、善于发声,稳居宣传的第一梯队,为X发展加油鼓劲,积极宣传报道群众中涌现的先进典型和感人事迹,讲好“X故事”、凝聚“X力量”,弘扬“X精神”。下达就是及时将党的理论、路线、方针和政策传达到基层,创新内容、形式和手段,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听党话、跟党走。

3.进一步强化意识形态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切实担负起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做好各级各类媒体舆情应对工作。不断完善镇村(居)两级网信工作体系,全面强化网评工作,用正确舆论占领群众思想阵地。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以深化文明城区创建工作为着力点,全面落实文明城区测评体系各项指标,深入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扎实推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三)打响作风建设攻坚战

1.建设专业化干部队伍。一要科学选人用人。更加突出政治标准,认真落实“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加强干部经常性考察,以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和村级组织换届为契机,选优配强各级领导班子。二要突出实干导向。重在看一贯表现和全部工作,从巡视巡察、年度考核、经济责任审计、信访举报、群众评价等各个方面全面评价干部。三要提高能力素质。加大干部教育培养力度,结合不同岗位需求,积极开展干部专题培训。注重发现和储备年轻干部,重在政治历练和实践磨炼。加强干部队伍专业化建设,增强工作能力,提高工作水平。四是重视人才工作。建立人才目录,盘活人才资源,建立人才工作联系点,加强党委联系服务人才力度,努力营造爱才惜才、识才用才浓厚氛围。

2.充分激发干部积极性。一是正向激励。坚持领导干部带头,身先士卒、担当尽责,做到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着一级干。在要求干部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严格依法按纪办事的同时,也要对干部在政治上关心、精神上褒扬、工作上支持、心理上关怀,帮助干部消除后顾之忧,不断提升工作的精气神,全身心投入工作。二是容错纠错。准确把握习近平总书记“三个区分开来”重要要求,认真落实市委《X》,完善容错纠错机制,给那些一心一意干事、不谋私利的干部撑腰作劲。三是严管厚爱。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把干部的日常管理和关键时刻管理结合起来,把上级管理、班子管理、部门管理和自身管理结合起来。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坚持一碗水端平,让有为的有位、吃苦的吃香。加大监督和考核力度,形成工作好坏有考核、有说法、有做法的干事氛围。

(四)打响组织建设攻坚战

1.建强基层组织。一是加强基层支部建设。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以提升干事能力为目标,打造一批‘五个好’支部。同时,积极学习借鉴河北省正定县塔元庄村经验,将X村打造为首批试点,带动全镇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整体提升。二是整体推进各领域基层党建工作。实行“战区制、主官上、权下放”,推进党建引领基层治理体制机制创新落地落实。统筹抓好机关事业单位、农村、城市、社区、“两新”组织等领域党建工作,落实上级各项部署要求,进一步扩大基层党组织的有效覆盖,探索激活基层党组织工作的有效方法,延伸基层党组织的工作半径。三是创新工作招法。一句话,就是要做到心中有思路,手中有典型,身后有队伍,进一步明确党建工作思路,刚才也对全年党建工作进行了部署,目标已经明确,关键就是抓好落实。同时,要多选树和挖掘党建典型,X的党建有着一定优势,优势就是我们村两委班子的团结有力,优势就是我们有多个经济强村,优势就是在X发展、拆迁、建设的一线有一批想事干事、敢于担当敢于作为的优秀党员干部,对这些党员干部要大力的表彰和宣传。同时,我们要牢牢抓住支部书记和党务干部这支队伍,使他们成为推动党的建设的中坚和骨干。

2.提升基本能力。一要提升基层党员素质。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要求,严把发展党员“入口关”,下功夫解决农村社区基层后备力量不足和党员年龄老化等问题。二要提升基层工作能力。加强基层干部特别是年轻干部的实践锻炼,通过交任务、压担子,切实解决中层干部断层的问题。严格落实“X”、联系点帮扶、“X”等制度,增强党员干部服务基层的能力,深入开展“X”、“精准帮扶”等工作。三要增强服务群众能力。扎实推进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着力打造行政服务中心,认真解决关系群众利益的现实问题。

(五)打响纪律建设攻坚战

1.巩固中央八项规定治理成果。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深挖细查隐形变异“四风”问题。扎实开展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治理,严肃整治存在的突出问题,将工作落细落实落到经常。深刻认识作风问题的反复性、顽固性和艰巨性,发扬斗争精神,抓好日常监督管理,持续性进行专项治理,不断加大曝光力度和问责力度。

2.持续加大反腐败工作力度。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用足用好“第一形态”,有效运用提醒、函询和诫勉工作,推动监督执纪由“惩治极少数”向“管住大多数”拓展。深化以案促教、以案促改、以案促建,用足用好“六书两报告两建议”,搞好廉政警示教育。持续开展扶贫助困领域专项治理、民生领域专项整治,严厉打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

三、不断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党建工作制度体系

(一)全面落实党建责任制。强化三级责任的落实:强化各级书记的第一责任。倒逼各级支部书记自觉履行第一责任,镇党委将采取谈心谈话、听取汇报、实地督查、党员评议等方式,全面考核基层书记的履职成效。强化党建责任制。要把党建责任制逐级分解到党政班子成员、各村和责任部门,明确具体责任人,形成责任明晰、分工明确,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责任体系,激发全镇上下各级的力量去抓党建、抓落实。强化党建工作考核。严格执行基层党建考核方案,不断创新考核方式,可以参照每月考核方式,组成党建工作考核小组,通过季度考核或半年考核的方式,深入各村和各社区实地考核、集中打分。强化考核结果的公开和使用,与个人薪酬直接挂钩。

(二)突出针对性和实效性。注重“四个结合”:与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要求紧密结合。三分部署,七分落实。X年工作要点已经下发,关键是抓好落实。组织部门和各级党组织要逐项分解任务,与X“红色地图”无缝隙对接,进而督促责任部门按照目标逐步抓好落实。与镇村组织现状紧密结合,谋划工作不能空对空,落实工作不能两张皮,在落实中,各支部要结合实际、一板一眼地抓好落实。同时下大力气解决突出问题,如后备干部缺乏的问题、村级班子和党员队伍老龄化的问题等等,组织部门要牵头研究,一件一件去做,一点一点去抓。与发展大局紧密结合,深入对接当前X城市管理、经济发展、民计民生等现实工作,不能就党建抓党建,要谋划新的思路,出台新的举措,使党建发挥助推地区发展的核心作用。与党员干部群众期盼紧密结合,把群众利益摆在最高位置,提高发展意识、群众意识和服务意识,做到人往基层走、事往基层想、钱往基层投,真心赢得群众认可。

同志们,X十几年的发展实践证明,党的建设已经成为推动X城乡一体化发展的重要保障。党建抓得好,我们的地区才能风清气正、海晏河清,才能为发展提供不竭动力;党建抓得好,镇村干部队伍才能心齐气顺、不折腾、不掉队,心无旁骛地干事创业;党建抓得好,才能赢得群众的信任,形成支撑地区发展的强大动能。党的建设是前提、是动力、是法宝,更是保障!

我们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委、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忧患意识,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坚持一级带着一级干,一级做给一级看,团结一致,拼搏奋进,推动全镇党建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推动X实现绿色高质量发展,向党和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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