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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路上读后感【一】:《在路上》读后感
《在路上》读后感
前几天就读完了这本著名的书,但想来想去,除了觉得美国人老土之外,竟然想不出要写什么,就只好加个读后感来装小学生了。
据说这本书的名气一贯是这样的:the book that everyone talks about and nobody reads。但我还是把它读完了。虽然许多说明都提到这本书是凯鲁亚克在20天时间内,连续奋战,甚至打字机都不换纸,而是用一整圈上百米长的纸连续地打出来的,但我却没有读出一气呵成的感觉,完全是零碎,可以在任何地方停下来也不会影响故事发展;又有人说这本书是他在很high的情况下写出来的,我不得不说,作者清醒得很,作品语言明确,结构清晰,只有顶多两处让人感觉到他有点发飘。看起来许多评论者都没有读过。
苏珊·桑塔格女士讲:真正的艺术能使我们感到紧张不安。有那么一两次,在读的过程中,我感觉到略有不安;现在读完好几天了,我仍然在想起它时略有不安,但说不出是哪里。
在书中,作者给自己的身份是退伍兵,上大学半路退学,交了几个朋友就到处乱跑;主角叫迪安,这位是个流浪汉,他爸就是流浪汉,他10来岁上就偷东西干坏事,没上过学,进少年管教所,出来后认识了几个各色人等,包括“我”所在的大学生的圈子,于是也试着讲点叔本华一类的话。这位的特点就是到处跑,跑到纽约,跑到洛杉矶,在东边结个婚,到西边再离个婚。
“我”主要就是跟着这位迪安在美国大陆上跑,并且经常处在没钱的境地,有时连饭都吃不上,要临时打工,或者趁人家小店不注意偷点面包,或者要带几个搭车的人来赚点汽油钱。就这么跑了三四回,最后一次又跑到墨西哥,迪安把生病的“我”扔下就自己跑了。然后就结束了。
整本书没有特别的大的故事,就是一点点讲在路上的事,从这一点看,我觉得他写作很强。但如果要想从中发现什么高深的东西出来,包括垮掉的理论,都是不太可能的事。他也没写什么美国大陆的美丽风光,能记得的不过是密西西比河岸上的荒草。倒是讲了一些人,但似乎除了他们这样乱跑的,以不明原因就一定要上路的人之外,其他人或者友好,或者邪恶,但对他们都很冷漠,完全处在两个世界。主要的事就是在路上的各类杂碎事情,但居然写了那么长。
有的评论说他们在追求什么精神层面的东西,我看不太出来,主角迪安完全是个小混混,就是爱到处跑,跟着他跑的“我”还有其他几位也基本一样,没有任何原因,只讲到想走
了,于是就走了。书到最后才讲到迪安的老婆等人围在一起数落他,他只是傻笑,也没有讲这种跑在路上到底有什么伟大意义。
这就是我目前的读后感。
想起来我的经历中倒也有一个月,就是高考完拿到通知书后的那个月,和四五个伙伴骑着自行车跑遍了全县各乡镇,有时一天骑行距离超过100里,有时候自己做饭,有时候在别人家长的异样眼光中喝酒,或者就在路边神聊,我们跑到其他同学家里去,把他们吓一跳,有的人会当场跟着我们跑上两天,有的人就不感兴趣,而我们也没有任何不好意思。咳,似乎就那么一个月,以后再也没有过。
在路上读后感【二】:在路上读后感
《在路上》读后感
不知道大家在读这本书的时候有没有注意到,《在路上》这本书刚开始时并不是一本书,而是当年特别流行的天涯论坛上的一个长贴,该贴一直是点击率最高的帖子。不说别的,只是作者这种自己不断分享不间断地写作的精神就是特别令人佩服的。
想想自己,在四年以前迷迷糊糊的进了法律这个专业。那时的自己,确实太年轻,心里有的依旧是童话中的故事,没有那么多的现实。大学的四年还好自己没有颓废的度过,想想大一大二,也是真的忙碌,不过忙碌总有忙碌的收获。大三可以算得上是大学里对学业最最认真的一年。还好,努力了6个月,顺利的通过了司法考试。怎么说呢,幸运之神总不会去眷顾那些毫无准备的人,当我们知道司考成绩之后,我和我的小伙伴都认为这是努力和运气的共同作用,二者综合具备,才能有一个不错的成绩。 进入律所差不多一个月的时间了,先读了一本书叫做《远见》,之后又读了谢长宇律师写的《在路上》这本书后,我知道,律师这条路很长,况且路上有太多的坎坷荆棘,稍不留神,就会受伤。但当你选择了这条路的时候,已经预料到了未来的难行,不去躲避,不断前进才是出路。 一、表面高大上,初始穷矮搓
如果当别人问起你的职业时,你说自己是一名律师,你会从他人的语气中感觉到别人对自己的尊敬,其实律师行业不像外界看到的那样光鲜亮丽,刚刚开始进入这个行业的年轻人甚至都在考虑一个温饱问题,不论是从大学里读了四年的本科生还是从研究院里走出来的硕士,只要进入这个行业,前几年,都面临一个低收入的问题,这个问题很现实。也许五年之后你会光鲜亮丽,收入不菲,但那是由时间一点点积累出来的。我们知道,也曾听说过“中国百分之0.4的富人,掌握了中国70%的财富”,同样这句话在律师这个行业也是适用的。律师是一个层级分明的行当,知名律师拒接案子,新律师没有案子可以接。但是没有人愿意总是停留在低的层级,没有一个人愿意止步不前,不再前进。一个人的心态和作为,决定着这个人未来将位于哪个层次。
二、理想还是要有的,万一哪一天不小心实现了呢?我清楚地认识到不是每个律师都有机会成为大律师,但是我们还是应该对这个行业有个基本的判断,对自己的行业有个基本的定位,我们究竟要变成一个什么样的律师。当然,这个行业最基本的要求就是:不违反法律,不违反职业纪律,不违背道德良心,那样获得的收入是正当的。不诋毁同行,不沽名钓誉,不恶意炒作,能够获得社会的赞誉,那样的名也应该出。年轻人,在名利面前,请谨慎考虑,请珍惜自己的羽毛。而我们要做一个什么样的律师呢?做一个问心无愧的律师。不愧对自己的家小,让他们能有小康的生活;不愧对自己的客户,忠诚于他们的委托;不愧对自己的朋友同行,信守对他们的承诺;不愧对自己的良心,以自己是个律师而感到荣幸,不后悔自己当初的选择。 三、选择合适的律所与老师,抱着学习的态度,认真做好老师指派的任何一项工作。
《在路上》这本书提到年轻实习律师要去的律所应该是1、稍微有些名气;
2、稍微有些待遇;3、有一个好老师;4、和谐的工作环境;5、有学习发展的机会。首先,刚开始决定出门实习的我也是懵懂无助的,去了好几家律所谈实习的事情,但是最终还是选择了润超所,当初考虑到薪资待遇以及周五下班之后能不能赶回家的这些问题,后来,在律所待下来,不断了解到律所的文化、理念以及周围的这些同事,感觉到这是一个有潜力、有思想、有未来、有规划的律所。沉下心来好好学习,在这期间我们也去参与了一些案件,也遇到了很多困难,但我们慢慢地学习,不断地改变。争取把每一件工作都做得没有瑕疵。
律师行业是一个竞争激烈,不进则退的行业,一旦跨入律师行业均需经历不可逾越的“羽化”期。
《在路上》这本书将羽化期分为几个阶段,我觉这几个阶段任何一个阶段都不可逾越。我现在处在初级阶段,羽化初阶要一年左右的时间,在这段时间我要耐心的观察学习、积累经验和积攒人脉,不要盲目承办自己难以胜任的案件,在这一时期羽翼没有长成,强制飞翔可能导致当事人的利益受损,造成律所及个人的名誉损失,个人律师之路就此夭折。在律所积累一年后我们要准确定位,找好
自己的发展方向。等到能独立执业我们也不能忘记律所的培养,恩师的提携,整个过程我们一定要低调,切勿好高骛远,马失前蹄。
做事先做人,律师行业更是要求如此。我所在的润超所的老师就经常说:人品比能力重要,即使你的技艺再高,人品不行一切都是空的,当事人将案子交给你做更多的也是看中你的人品。在律所我会注意观察老师如何待人接物,为人处世,学习老师多思、多想、多听、多看、谨严、谨行的品质。同时要从工作的点滴中学习实务操作能力。装卷的过程就是一个全面了解案情及学习老师处理问题思路的过程,还能学到很多法律依据。跟着老师出庭,做好庭审笔录及案件总结,整体了解诉讼流程,分析案件适用的法律法规及争议焦点会在短期内有很大提升。这些原来法务工作难以接触到了。在润超所2个月我深切体会到跟着老师学习一定要注意以下几点:一、当着外人少说话;二、多揣摩老师的思路;三、听从老师的安排,发挥主观能动性;四、有付出才有回报,在学艺阶段不要跟老师讲价钱。
心态决定成败,保持乐观积极的心态。刚进入律师行业可能一切都不如自己所愿,如果消极面对,那只能说明你不适合这个行业,消极的心态的人在任何行业都难以成为精英。罗马不是一天可以建成的,任何事物的发展都要经历一个过程,才能从量变达到质变。成功律师与普通律师的差别不止在于学问和技能,很多差距来自于历练。任何行业的新人都切记眼高手低,我原来做过一段时间法务,但是到了律所也不轻视老师分配的任何一件小事,因为我知道,什么事都不严谨的结果就是什么事都做不好,要想成为成功律师就要戒骄戒躁,埋头学习。俗话说的好“不想当将军的士兵不是好士兵”,任何一个进入律师行业的人都想成为顶级大律师,但我们也应该知道“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每一个成功律师都付出了自己的精力和血汗。与其羡慕别人的成功,不如脚踏实地的完成每一项工作,时时反思,不断进取。总之,作为实习律师,我们应该保持“谦和、积极、淡定、独立”的心态,保持进取之心,脚踏实地地从容进取。
任何从事律师行业的人都要有对法律的忠诚与遵守的基本态度。作为实习律师还要遵守以下行为准则:www.shanpow.com_在路上读后感。
(一)管好自己的嘴;律师行业有其特殊性,当事人将案件委托给律师更多的是基于信任,谨言慎行的律师更能体现出律师的专业性。记得又一次跟老师参加一次商务谈判,对方的成员中后面坐着一个年轻人,他们的领导在阐述观点的时候,那一位年轻人总在小声的附和并嘀咕着什么,内容一点没听懂,我当时心里就觉得这么严谨的场合这样嘀咕有点不合时宜,在座的各位老师和领导们是不是也会不习惯呢。这件事也让我反思警惕自己一定要管好自己的嘴。这就要求我在实习的时候应该多看少说,不公开谈论当事人委托的事务;不公开评价当事人;老师在场时不随便插话;不夸夸其次;不诋毁其他同事,只有这样我的律师之路才走的有方向感、踏实。
(二)做好自己的事;“静坐常思己过,闲谈莫论人非”,古人常说“慎独”,这些千古名言都首先要求我们做好自己的事,不要在背后议论他人。在律所里,这就要求我们做到以下几点:一、不要插手别人的案子;二、不参与律所的人事纠葛;三、对自己的老师负责;四、和同事保持良好的协作关系。“人不是一个孤立的岛屿”,只要踏入社会就会有各类的人事纠葛跟利益冲突,律师行业是一个充满竞争性的行业,冲突也是存在的。我们要做的的就是按部就班完成老师分配的任务与其他同事良好协作,提高工作效率,不要因为我们行动迟缓拖团队的后腿。
做好知识储备。“法律的生命不在于逻辑而在于经验”。律师是专门解决实际问题为成就的职业,我们刚进入律师行业懂得就是法条,仅仅靠法条是解决不了世界问题的,我们要选定一个专业的方向,我进入律所2个月跟着老师参与几个案子的庭审,深知自己懂得太少,要学习的很多。原来的法务基础,我选择在民商法方向深入学习,我会珍惜每一次参与案件的机会,更加认真的学习建立完善合理的知识结构。润超所的老师经常跟我们说要多读好书,特别是多读古典名著,这些书是历史的沉淀的精华,能培养我们成就大气的涵养和底蕴。
四、在实践中潜行
一名刚进入律所的新人除了要有积极的心态,主动学习的态度,还更应该在实践中不断提升自己。“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我进入律所后更深刻体
会到法律远不止背法条那么简单,认识到自己很多不足,在老师的指导下学到了很多。
润超所的实习律师在实习期间都会做以下工作:
1、信息收集,了解最新的法律法规、律师行业的动态、客户行业的最新动态、本所的最新消息,收集证据。对于收集到的最新法律法规,律所的同事们都会与大家共同分享、探讨,共同提升,在这种氛围下,我们这些实习律师提升很快。
2、文书撰写,指导老师会让我们独立撰写起诉状、答辩书、财产保全申请书、管辖异议申请书、证据目录等文书,并对我们写的文书修改指正。到了润超所后我才知道文书的格式与表达是十分重要的,任何一份文书都是律师深思熟虑后写成的。
3、指导老师会带着我们开庭,我们要完成庭审笔录、案情分析报告、办案小结,这些文件可以让我对案情有整体的的了解,分析案情,反思案件,锻炼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举一反三。刚进入律师我对这一类工作还是觉得很新奇、很享受,完成这些小事都觉得很有成就感,个人感觉做这些事很充实。
4、装卷,每个律所的案卷都要装订备案,润超所的装卷十分规范,装卷不是简单的将纸质材料装订起来,通过装卷不仅能了解案情,我方律师与对方律师的思路,还能看到法官判决的依据、判决思路及争议焦点等。
五、在润超所的学习体会
我很感激润超所的老师给了我到律所锻炼提升的机会,作为实习律师,我在这两个月的实践中我体会颇多,老师给我的每一次参与案件纠纷处理的机会我也很珍惜,以后的工作中我会努力做到以下几点以便更好的向老师学习,与团队协作。
在路上读后感【三】:读美国著名小说《在路上》有感
我还年轻,我渴望上路
--读美国著名小说《在路上》有感
一.调研目的
1957年,美国著名作家杰克?凯鲁亚克发表了他的个人第二部小说《在路上》,这部小说后来被视作所谓“垮掉的一代”的精神宣言书。作为“垮掉的一代”的代言人凯鲁亚克,其代表作《在路上》一经问世即令舆论哗然,毁誉参半。不可否认的是,此书影响了整整一代美国人的生活方式,公认为60年代嬉皮士运动的经典。它是一部关于勇气、尝试和生命的不确定性的小说。就像这本书的至理名言“我还年轻,我渴望上路”,带着满满的期待开始了我的暑期“读寓行”活动。
二.调研的主要方法
读:第一遍粗读;第二遍精读。
寓:读完后思想总结,让自己思想跟随作者一起遨游。
行:来到深圳这样一个陌生的城市,开始一个人的行走。
三.调研对象
认真品味完《在路上》后,去深圳开始一个人的行走。
四.内容及分析
《在路上》是杰克?凯鲁亚克的第二部小说,是多年前凯鲁亚克本人作品主要代表,并称为“垮掉的”那一代最清晰、最重要的表述。一群美国青年,漫无目的地漂泊在美国大地上。他们过着一种脱离了惯常轨道的生活,酗酒、吸毒、四处流浪。他们介乎流氓与圣徒、浪荡子与朝圣者之间。没有信念的信念,就是他们的宗教。在西方古典文化走向黄昏的背景下,这些文化游离分子在路上投下的长长的身影,则是对古代东方哲人和游方僧的片面模仿。主人公迪安?莫里亚蒂半夜三更喝得烂醉,在街头喊出了他们的困惑和质问:“人类啊,你的道路是什么样的呢?无外乎是圣童的道路,疯子的道路,虚无漂渺的道路,闲扯淡的道路,随你怎么样的道路。”这或许可以理解为一种现代主义风格的哈姆雷特式的质问。“垮掉的一代”游走在路上,只有行走,没有目标,混合着颓废与反叛的双重精神,构成了二战后一代人的精神特质。
《在路上》的出版,在当时的美国乃至西方世界,都是一个重大的精神事件。当时的中国人并没有机会了解这一事件。在这一年,中国人有更多的事情要做。况且,“在路上”www.shanpow.com_在路上读后感。
有什么值得可说的呢?《我们走在大路上》就是那个时代的中国人的精神宣言。尽管都在道路上行走,但后者是阳关道,前者是独木桥,彼此泾渭分明。
事实上,在几年之后,《在路上》就有了中文节译本,译者署为石荣,1962年由作家出版社出版。不过,这个译本是作为内部发行的“黄皮书”中的一种,只有极少数人能读到。这一阅读禁忌,让广大中国民众失去了一个了解西方资本主义社会腐朽没落的机会,并很可能因此而缺乏抵御西方没落的“文化病毒”之感染的免疫力。此后的情况的确证实了这一点。 经过“文革”高潮时期的混乱,一些内部发行的“黄皮书”流落到民间,其中就包括《在路上》。一批经历过“文革”造反运动的年轻人,以炽烈的热情秘密传阅着这些“黄皮书”。据当事人回忆,他们甚至手抄了这部几十万字的作品。尽管流传的范围并不大,仅限于北京、上海知青群体中的少部分人,但引发的精神裂变的力量却是难以估量的。一些人被书中那些被禁锢的思想和情感所蛊惑。时为知青的芒克、彭刚等人在看了《在路上》后,甚至模仿着离开知青点,去四处流浪。当然,他们很快穷途末路,不得不求助于当地警方,才得以返回。这些人当中的一部分,日后成为中国当代文化史上的重要角色,如北岛、多多、芒克、赵振先等“今天派”群体。
对于1970年代初的这些知青来说,“在路上”,显然并不是当时主流观念中的那种被组织起来的集体行走,也不是在某种狂热信念驱使下的“文革”大串联,而是一种对惯常道路的偏离和叛逃,是行走在漫无目的的迷途中的怅惘和游移,还混杂着一丝朦胧的希望、一种漂渺的诱惑和冲动。但他们还称不上是“垮掉的一代”,而更像是“迷惘的一代”。
“文革”结束后,官方媒体也发现了年轻一代人对于人生道路的焦虑。一场关于“人生之路”的大讨论由是展开。1980年,《中国青年》杂志上发表一篇署名“潘晓”的“读者来信”,标题为“人生的路呵,怎么越走越窄??”。当信仰的虚热退烧之后,年轻一代精神虚脱,已经无力上路。这些被信念的道路抛弃的孤儿,在歧路上啜泣。主流文化对《在路上》式的精神难题的积极回应,是将青年规劝到国家经济建设的“新长征”大道上,鼓励他们沿着校园“熟悉的小路”晨读,在“画着大问号”的小道上勤奋工作,借此建立起新的理想主义价值体系和乐观主义人生态度。但也依然有人不爱在人群拥挤的路上行走。
1990年《在路上》又出了两种版本,1990年漓江出版社出版的陶跃庆、何晓丽译本,1998年漓江出版社出版的文楚安译本。据称,后者为全译本。我们终于得以完整地一览凯鲁亚克这部名作的全貌。然而,与此同时,“在路上”精神经过了1990年代“小资”式的柔性化之后,开始变得亲善起来。这一代人的精神时尚,既不是垮掉和堕落,也不是浪漫和希望,而是混合了波希米亚和布尔乔亚两种文化精神的所谓“背囊族”的文化消费。他们也将
《在路上》奉为精神教科书。“背囊族”行走在康庄大道上,既不是无望的自我放逐,也不是愤怒的精神叛逃,更不是未知的心灵历险。相反,它成为一种时尚,一种结合了旅游、健身、休闲等诸多时尚元素的流行运动。道路成为一种时尚消费品,被“背囊族”的捷足所消费。
1970年代生人组成的麦田守望者乐队,其精神毕竟是塞林格和凯鲁亚克的混合物,另一方面,其演唱风格则像是崔健和“小虎队”的媾合。一首《在路上》听上去就是对崔健的柔软化模仿。从精神柔软化的层面上讲,“背囊族”一代人的生存状态看上去像是“在路上”,而也有人将其本质描述为“在床上”。过一种舒适、慵懒、安全的“床上”生活的同时,又渴望有某种冒险刺激。“在路上”只是其在有安全保障前提下的惯常生活的一次小小的越轨,是为自己百无聊赖的日子准备的一份鲜美的调味品。总体上说来,称得上是一次有益于身心的愉快旅程。小资歌手许巍的专辑《在路上??》,唱出了这种慵懒中的几分忧郁的情绪。 不过,这些歌手的“在路上”主题,虽然损失了“垮掉的一代”的那种痛苦的反叛精神,但尚且保持某种“在路上”的外表,那种茫茫然无所事事的漂泊感。另一种“在路上”却把这种漂泊感也抛弃了,在路上成为追名逐利的奔忙。2006年,中央电视台的“赢在中国”真人选秀节目的主题歌,名字就叫《在路上》。歌手刘欢以其嘹亮的歌喉唱道:“那一天/我不得已上路/为不安分的心/为自尊的生存/为自我的证明/路上的辛酸已融进我的眼睛/心灵的困境已化作我的坚定/在路上 用我心灵的呼声/在路上 只为伴着我的人/在路上 是我生命的远行/在路上 只为温暖我的人/温暖我的人”。这种温情脉脉和循循善诱的励志辞令,包含着成功与财富的郑重承诺。被这种承诺所鼓舞,追逐名利的人们匆匆上路,投入到一场“在路上”的表演当中。在刘欢的清越歌声里,精神的伤痛被成功的承诺所治愈,“在路上”的内在焦虑和撕裂感被修复。表演者实际上是在听从表演和成功的诱惑和召唤,但在表面上装成一副“无为在歧路”的表情,并为自己的姿态所感动。于是,“在路上”不再是一曲无奈和焦虑的哀歌,而变成了一幕热烈的享乐主义的精神喜剧。
在2007年时,当人们开始纪念《在路上》发表50周年的时候,回望半个世纪以来《在路上》所引导的蜿蜒曲折的精神小径,应该是饶有兴味的事情。作为这个纪念的前奏,上海译文出版社在2006年10月推出了由著名翻译家王永年先生翻译的《在路上》的中文新译本。据称,该出版社还有出版“杰克?凯鲁亚克作品系列”的计划。这些出版计划,当然会在读者中引起某种反响。然而,当我们穿过半个世纪的光影变幻而瞩目当下的路标,《在路上》的精神之旅似乎也已经走到了尽头。这些纪念也将成为一个时代的精神葬礼上的时尚狂欢。 《在路上》50年了,凯鲁亚克如果健在,也85岁高龄了。可是他依然很年轻,而年轻的我
们似乎早已衰老。
通过查阅资料,我了解到:“垮掉的一代”是出现在美国五十年代的一个作家群体。维系他们的主要是私人的朋友关系,他们的观念不尽相同,但互相影响很深。(现在认为的中心成员是杰克·凯鲁亚克、艾伦·金斯堡、和威廉·伯罗斯。“垮掉的一代”这个词是凯鲁亚克1948年“发明”的,但凯鲁亚克对于这个词的含义要强调的是,处在社会底层,作为异类,潦倒,的特别的神圣性和至福感。凯鲁亚克从来没有让批评家们相信“垮掉的一代”基本上是“信仰宗教的一代”,但《在路上》的任务实际上是在“寻求”,他们寻求的特定目标是精神领域的。虽然他们一有借口就横越全国来回奔波,沿途寻找刺激,他们真正的旅途却在精神层面,如果说他们似乎逾越了大部分法律和道德的界限,他们的出发点也仅仅是希望在另一侧找到信仰。
五.主要体会与思考
生存是什么?生存是——不断从我们身上排除任何会趋向死亡的东西。生存是——对即将就木的人,可怜的人和年老的人毫不留情。也就是一种持续的谋害。尼采在《知识》中这么写。这样,人们的责任其实就是在谋害对方,是一种自私自利的表现。当然尼采的言论并不一定是正确的。但责任看的太重一定不是什么好事。为了获得责任,有的人选择受人摆布,有的人选择一意孤行,受人摆布者若是没得到甜头就逐渐转变成一意孤行者,反之亦然,这就形成了我们丰富多彩的社会生活,不管怎么看都是病态的。所以,我们可以这么看,凯鲁亚克应该是很负责任的写了《在路上》这样一个不负责任的作品。导致美国出现了垮掉的一代。矛盾的东西总是无法诠释清楚,所以有了《圣经》。
我认为最理想的生活方式可以比喻为两种:在一个绝对协调的世界里,一种是被关在笼子里,却饱吃饱住,这是物质的绝对满足;另一种是在笼子外面,但需要冒着性命去未知的领域给笼子内的人和自己找食物,不过他们拥有更宽广的世界,这是精神的绝对满足。《在路上》描述了第三种生活方式,吃饱了从笼子里逃出来,跑去外面送死。吃饱证明你有生活,愿意去送死证明你有理想,既有生活又有理想活着似乎很有意义。但责任告诉你,你的理想是追求第一种或第二种生活方式,这永远是个悖论。你若追求第一种,你的送死显得毫无根据。若是第二种,你又愚蠢到否定自己。所以,大多数人都是不负责任地在为责任埋单,这种压力让活着显得没有什么特别的意义,只是为了消费生命。www.shanpow.com_在路上读后感。
《在路上》书中有一句名言:“我还年轻,我渴望上路。”这句话充分地反应出了凯鲁亚克对于青春的态度和理解。年轻的心总是不安分的,年轻总想让人感觉与众不同,超凡
脱俗,年轻总 有发泄不完的精力。年轻的人儿总幻想着创造出一番让后人津津乐道的伟绩。 于是年轻的我们开始象夸父追日一样追逐幻想。也许《在路上》根本就不是一本小说,它所有的激动人心之处,只在于它的真实。“远走高飞”这个词,总是对年轻的心有着太大的诱惑,再没有什么比“为所欲为”更令人神往的事情了:半夜搭乘陌生人的汽车,陌生的城镇,新鲜的朋友,彻夜的狂欢,酒精,眩晕,睁开双眼后看见的黎明,一望无际的大平原,不见尽头的公路,等等,就算是将这一切写下来,也要采取最激烈的方式,而年轻的冲动与热力,就像熔岩一样,从字句的背后,从纸张之下,喷涌而出。对于凯鲁亚克来说,年轻,有什么不可以?年轻,就是用来放肆的!而杰克"凯鲁亚克的幸运在于,他不需要面对年轻之后的事情。看看《在路上》那段忧伤的结尾吧:“??除了衰老以外,谁都不知道谁的遭遇??”或者,我们不需要知道谁在年轻之后的遭遇,相比那种没有青春期,生下来就已经成熟,年纪轻轻却已经学会了圆滑世故的人,再激烈再荒唐的青春,也不需要后悔!我们忘记一切,只是想上路,去感受这个真实的世界,那些真实的人,他们各自不同,但都极其精彩的生活,真实地记录下来,或者忘记。世界并不因为我们自由的流动而美好,但我们可以通过自由的流动而美好,但我们可以通过自由的流动来检验和感受这个在我们面前越来越自由的世界。也许自由和真实,才是这本书在中国得以流行的原因。
六.结束语
很喜欢里面的一句话:我还年轻,我渴望上路!在这里我送给我的深圳个人驴行以及临近毕业时一句话:我还年轻,我就要上路。
在路上读后感【四】:《在路上》读后感
《在路上》读后感
1951年4月,在路上奔波了七年的杰克 .凯鲁亚克用了三个星期的时间打完了一卷一百二十英尺长的单杯行距打字纸,这就是《在路上》一书的手稿。凯鲁亚克不会料到,这本书会成为世俗叛逆与抗争者历久弥新的圣经、“垮掉的一代”灵魂人物的心灵自传,更不会想到这本书在半个世纪后遥远的中国还会掀起热潮。
《在路上》一书本身就像一次在路上的驾车旅行,行文流畅、节奏明快,作者写得淋漓,我们读者读得也是爽快。书中各种情节如窗外的风景纷至沓来又飞速驶去,“车”在不停地腾跃转拐,我们这些“乘客”眼花缭乱手足失措气喘吁吁,直到最后“车”嘎然而止,我们方得大呼过瘾。
1957年,《在路上》出版后,美国售出了亿万条牛仔裤与百万台煮咖啡机,并且促使无数青年人踏上了漫游之路,也拉开了“垮掉的一代”登上历史舞台的大幕。《在路上》一书刻画了“垮掉的一代”面貌状态,反映了那些不甘世俗勇于抗争者的心声,并“启蒙”指引了一代又一代的年轻人。
这本书的价值首先在于它的时代意义。美国二战后歌舞升平、一边繁荣,但物质的富裕却常会带来精神上的贫瘠。在大多数人们自满自得的同时,总有一些人不甘堕落红尘不愿坠人流俗,“垮掉的一代”于是应运而生。“垮掉的一代”不是要垮掉,而是恰恰相反,他们想抗争想寻求自我。“寻求,他们寻求的特定目标是精神领域的。虽然他们一有借口就横越全国来回奔波,沿途寻找刺激,他们真正的旅途却在精神层面;如果说他们似乎逾越了大部分法律和道德的界限,他们的出发点也仅仅是希望在另一侧找到信仰。”即使他们吸毒、大搞同性恋无非也是希望能在与上帝的直接接触中找回自我。“在路上”便是对他们这种生活方式、这种精神状态最佳形容。是的,他们一直在路上,一直在寻找精神家园的路上。他们目光如炬,心胸炽热,风雨不懈,义无反顾,即使疯疯癫癫跌跌撞撞也仍然值得我们这些俗人尊敬。而如今时空转换到了正逢盛世的中国,此书的流行风靡也就不足为奇了。
《在路上》是时代的、美国的,更是永恒的、普世的。一本书如果能够称得上经典能够不朽,那往往是因为它触及到了我们人类的根本。《在路上》一书正是如此,它不仅仅是一本游记一本自传,更涉及到了人生的一个根本命题——人生的状态,即人是怎样活着的,应该怎样活着。
人生其实就是一段旅程,我们都是这个世界的行人、过客。“我们在看风景,看风景的人也在看我们。”用《在路上》书中的原话说,“道路就是生活。”每个人都会有各自的道路,“你的道路是什么,老兄? ——乖孩子的路,疯子的路,五彩的路,浪荡子的路,任何路。 那是一条在任何地方,给任何人走的任何道路。到底在什么地方,给什么人,怎么走呢?”书中的主人公迪安如是问。他走的是一条疯狂冒险的路,虽然一路颠簸流离却是兴高采烈。而我们的路在哪,目的地何方,应该怎么走?这是《在路上》一书迫使我们思考的问
题。
从这个层面上讲,我们每个人都在路上,都在寻寻觅觅、停停走走。《在路上》这本书不仅是一个时代的路标,更应是每个人人生的指南。它其实也已经告诉了我们上述问题的答案,即听从内心的召唤,坚定地走自己的路。个人如此,一个国家也应当如此。
想起一位朋友的空间,她的空间注释着:一路走来,这样无奈,这样精彩。仔细想想,用这句话概括《在路上》里的迪安的折腾也是比较适当的,再仔细想想,这句话用在许多人身上也是没错。每一个心跳迟缓又还疼痛的人,每一个沉没在生活下又在扑腾的人,每一个孤独着又不甘寂寞的人,每一个忧伤着又自我逗乐的人,你们都在路上,因为你们总觉得远方在远方,路上在路上,一定存在一种意义,值得你们一直跋涉。
在路上读后感【五】:在路上读后感
《在路上》是杰克·凯鲁亚克的第二部小说,在极度的时尚使人们的注意力变得支离破碎,敏感性变得迟钝薄弱的时代,如果说一件真正的艺术品的面世具有任何重大意义的话,该书的出版就是一个历史事件。为你整理编辑在路上读后感,欢迎阅读。
在路上读后感(一)
看过作者前两本书的,感觉挺好的。但是后来发现作者对另一个人写的同样是北大出版的书在当当有吹捧的评论,那本书我看过的,个人觉得不好。就开始对作者的印象质疑了一点点,今天是原本打算买这本书的,但真害怕再有特别通俗的语言表达出来一点也不具体的事实了。毕竟吗,很多律师也不可能把很多本质写出来的。本人看过的几本书,向大家推荐一下,也算是给大家买书规避一个风险吧:因为本人刚刚开始做实习律师5个月,前期阶段看过很多书,还真不错,名单如下:《富人离婚三十六计》,语气写的风格有些和谢长宇差不多,可读性很强。应该不比他前两本差;《在职管理日记》、《离职管理日记》这两本书也是比较可读性很强的,分别用两个半小时可以读完吧,网上如果运气好的话,可以找到部分电子版。《劳动合同法实务操作》王桦宇写的,并且这是一套,由不同的作者写的,里面有几本还是可以看看的,比如说:《劳动合同条款设计及违法成本计算》本人已经基本看完了。感觉对《劳动法》感兴趣的可以看一下。接下来,有时间整理好读书笔记后,开始准备看《税法》方面的书了。
看到有一个比较合意的评论说:"是的,全无意义,我读这样的一本书的时候,与其说是为了寻找它的意义,还不如说就是看看而已,跟着四五十年代美国这群年轻的疯子在路上狂飙一样,我连滚带爬的把这本书一口气读完,好像从山坡上滚下来一样,什么也没记住,脑子里一片空白,兴奋异常,一想到老莫里亚蒂就想发笑,完全不深沉。"除去这最后半句,我基本同意他的感受。介绍中讲到作者是"垮掉的一代"的代表人物。对"垮掉的"这词,我最能联想到的是毒品和sex,然后是自然而然的萎靡不振和疯狂。在前言的叙述中,的确提到他们对毒品的滥用。而鉴于这是本传记式的小说,迪安的sexlife也的确十分混乱放纵。但是除去对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的关注,是否能从书中体会到作者的"试图用能给世界一些新意的眼光来看世界。试图寻找令人信服的…价值"的本意?很多的评论者看到了这个,体会到了那个。对资本主义工业社会的反思?对生命的重新审视和不断融入社会的尝试?我可想不出这么高级的词汇,我只能从一个女性的角度,发现比较适合女性理解的东西。全书我最喜欢的一段--"我们弯下腰,开始摘棉花。景色很美。田野那头是帐篷,帐篷…
在路上读后感(二)
《在路上》,是美国作者杰克 凯鲁亚克在五十年代写的第二部小说,世俗叛逆与抗争着历久弥新的圣经,“垮掉的一代”灵魂任务心灵自传,作者也因此被誉为“垮掉的一代人”的代言人。
正如本书首页推荐的那样:在极度的时尚使人们的,注意力变得支离破碎,敏感性变得迟钝薄弱的时代,如果是说一件真正的艺术品的面世,具有任何重大意义的话,该书的出版就是一个历史事件......
整部书描写的是一群不务正业的人,想到任何地方去查看不同的人,了解他人的生活状态和精神世界,他们一直在路上寻找,搭乘免费的火车、汽车旅行。没钱的时候,自己去做临时工,情况更差的时候只能求助了家人或朋友汇车票钱,攒够了旅行的费用就继续上路。常年跨越整个美国,喜欢去酒吧喝酒、听“曼博”音乐、找女人,喝的烂醉如泥,还抽大麻,拿现在的观点评判,纯粹是个社会混混、人渣,说他们颓废还算客气,所以说他们垮掉的一代人,再恰当不过了。
精神层面,他们一直在寻求,每个人都不满现状,更不安分着去为生活正常工作,他们寻求自由,在路上如流浪汉般,仍然精神抖擞。他们按照自己的目标,穿越整个美国,欣赏沿途的风景,勾搭遇见的姑娘,彻夜烂醉在达到的每个城镇的酒吧里,寻找刺激,毫无顾忌的相互自由。但是,他们对朋友真诚,彼此之间可以赤裸裸的交流,引用书中作者对迪安赤裸着迎接朋友时说的:“迪安可以赤裸裸的迎接任何一个人,哪怕他今天开门迎接的是总统,他可以赤裸裸的迎接整个世界。”他们真诚的对待身边的朋友,坦诚而不欺骗,尽情享受自己的人生,一直追逐着,享受在路上的自由。
回首自己处在的环境,世界越来越开放,地球越来越小,物质在不断富足,但是我们的圈子在不断缩小,精神生活更谈不上温饱。金钱在我们的生活中占据的位置越来越重,所谓的奋、拼搏,绝大部分是以金钱的数量来衡量标准。真到了人们所言的“不笑娼,只嫌贫”,那这个社会会如何?!?一直以来,我都以“简单生活、低调行事”来作为自己的基本人生格调,自己也似乎处于与世无争的状态,只做自己的事情,对周边的事情麻木,不追求衣着时尚但必须整洁,希望自己能以朴实、真诚的对待他人。现实却让我碰壁再三,让我更加迷茫,这个本不该是我这样一个已过而立之年人应该有的状况,相反应该人生目标更加清晰,方向更加明确。面对挫折,我只能告诫自己,是自己做的不够,是自己不够优秀,略带阿Q般的让自己坦然接受,其实又有几个人能做到始终如一的坦然,何况我这样一个凡人。
穷则思变,变则通!但愿,在今后寻求的道路上,有艰辛,更有喜悦!让心灵真正自由飞翔在属于自己的那片蓝天。——与千千万万在路上的朋友共勉。
在路上读后感(三)
前几天就读完了这本著名的书,但想来想去,除了觉得美国人老土之外,竟然想不出要写什么,就只好加个读后感来装小学生了。
据说这本书的名气一贯是这样的:the book that everyone talks about and nobody reads。但我还是把它读完了。虽然许多说明都提到这本书是凯鲁亚克在20天时间内,连续奋战,甚至打字机都不换纸,而是用一整圈上百米长的纸连续地打出来的,但我却没有读出一气呵成的感觉,完全是零碎,可以在任何地方停下来也不会影响故事发展;又有人说这本书是他在很high的情况下写出来的,我不得不说,作者清醒得很,作品语言明确,结构清晰,只有顶多两处让人感觉到他有点发飘。看起来许多评论者都没有读过。
苏珊·桑塔格女士讲:真正的艺术能使我们感到紧张不安。有那么一两次,在读的过程中,我感觉到略有不安;现在读完好几天了,我仍然在想起它时略有不安,但说不出是哪里。
在书中,作者给自己的身份是退伍兵,上大学半路退学,交了几个朋友就到处乱跑;主角叫迪安,这位是个流浪汉,他爸就是流浪汉,他10来岁上就偷东西干坏事,没上过学,进少年管教所,出来后认识了几个各色人等,包括“我”所在的大学生的圈子,于是也试着讲点叔本华一类的话。这位的特点就是到处跑,跑到纽约,跑到洛杉矶,在东边结个婚,到西边再离个婚。
“我”主要就是跟着这位迪安在美国大陆上跑,并且经常处在没钱的境地,有时连饭都吃不上,要临时打工,或者趁人家小店不注意偷点面包,或者要带几个搭车的人来赚点汽油钱。就这么跑了三四回,最后一次又跑到墨西哥,迪安把生病的“我”扔下就自己跑了。然后就结束了。
整本书没有特别的大的故事,就是一点点讲在路上的事,从这一点看,我觉得他写作很强。但如果要想从中发现什么高深的东西出来,包括垮掉的理论,都是不太可能的事。他也没写什么美国大陆的美丽风光,能记得的不过是密西西比河岸上的荒草。倒是讲了一些人,但似乎除了他们这样乱跑的,以不明原因就一定要上路的人之外,其他人或者友好,或者邪恶,但对他们都很冷漠,完全处在两个世界。主要的事就是在路上的各类杂碎事情,但居然写了那么长。
有的评论说他们在追求什么精神层面的东西,我看不太出来,主角迪安完全是个小混混,就是爱到处跑,跟着他跑的“我”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