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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贵州省三支一扶报考时间【一】:贵州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优惠政策汇总
附件2:
贵州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
优惠政策汇总
我省于2006年下发了《关于实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黔人通〔2006〕48号)文件通知,对我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大学生优惠政策做了明确表述: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的大学生,享受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中办发〔2005〕18号)文件、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黔党办发〔2005〕21号)文件,人事部办公厅发(人发〔2006〕16)号文件,贵州共青团省委(黔青联发〔2004〕36号)文件所规定的优惠政策。具体内容如下:
(一)各级人事、教育、财政、农业、卫生、扶贫、共青团等部门要积极制定优惠政策,鼓励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扎根基层。原服务单位有职位空缺需补充人员时,应优先考虑接收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县、乡各类事业单位,有职位空缺需补充人员时,也应拿出一定职位专门吸纳这部分大学生。服务期满自主创业的,可享受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小额贷款担保和贴息等有关政策。应届毕业生自愿到国家需要的艰苦地区、艰苦行业基层工作,服务达到国家规定年限,并符合相应条件的,可享受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二)县级以上党政机关考录公务员,要对包括“三支一扶”大学生在内的有基层工作经验的高校毕业生预留部分职位。
(三)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报考党政机关公
务员的,按服务年限笔试总分加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到基层服务2年以上,服务期满后3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对于已被录取为研究生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的,学校应为其保留学籍。
(四) 各级组织、人事、教育、财政、农业、卫生、扶贫、共青团等部门要制定切实有效措施,采取多种手段,充分挖掘本系统就业岗位,积极吸纳“三支一扶”大学生进入本系统工作。各级人事部门要为“三支一扶”大学生建立专门的人才库,广泛收集各类用人单位的岗位需求信息,动员各类用人单位接收 “三支一扶”大学生,有针对性地提供就业指导和推荐,帮助其落实就业单位。
(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进入国有企事业单位的,由接收单位按照所任职务比照同等条件人员确定其职务工资标准;其服务期限,计算为工龄。在今后晋升中高级职称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评定。
(六)各级组织、人事、教育、财政、农业、卫生、扶贫、共青团等部门要积极争取有关党政部门的支持,将已出台的各项政策落到实处,同时积极研究制定有利于“三支一扶”大学生就业创业的新政策。动员和鼓励各地人才中介机构和就业服务机构开展针对“三支一扶”大学生的信息咨询、职业技能培训、求职择业指导等服务,提高“三支一扶”大学生的就业创业能力。对“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满后就业创业的情况要及时进行跟踪调查,并力所能及地提供有效的服务。同时,还要积极争取有关部门的支持,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政策和措施,畅通“三支一扶”大学生扎根基层的渠道,帮助“三支一
扶”大学生解决留下来可能遇到的各种困难,为“三支一扶”大学生在基层就业创业创造更为有利的环境和条件。
其中贵州共青团省委(黔青联发〔2004〕36号)文件所规定的优惠政策如下:
参加西部计划的志愿者,享受共青团贵州省委、省教育厅、人事厅、卫生厅、扶贫办《关于实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通知》(黔青联发〔2003〕35号)中规定的十项政策支持。现进一步明确有关政策并新增部分政策如下:
1.服务期满1年考核合格,报考研究生的,总分加10分;各高校出台的政策如优惠于此政策则参照高校政策;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服务期满1年考核合格,可以应届高校毕业生身份报考国家机关公务员。报考贵州省公务员的,笔试总分加5分。
3.服务期间,户口和档案保留在毕业高校,免收服务费用。
4.服务期间,享受往返于入学前户籍所在地与服务地之间每年4次火车硬座票半价优惠。
5.对于上学期间办理助学贷款,服务期间还贷确有困难的,各高校应积极协调银行等有关方面,为其延期还贷提供帮助。www.shanpow.com_2017年贵州省三支一扶报考时间。
6.有条件的高校可拿出部分奖学金用于鼓励和引导大学毕业生到西部基层开展志愿服务。
7.参加基层检察院志愿服务行动的大学生志愿者除享受以上政策外还给予以下政策支持。
(1)服务期间,志愿者可以参加国家司法考试,所在服务单位
应向其提供与在职检察人员相同的复习时间,志愿者可在服务地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享受司法部制定的有关优惠政策。
(2)服务期满后,对于扎根西部地区的志愿者,检察机关应优先录用。志愿服务时间可确认为法律工作经历。
参加“全国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试点工作”志愿服务行动、“百县千乡宣传文化工程”志愿服务行动、西部基层检察院志愿服务行动等专项行动的志愿者均享受与中央、省志愿者同等政策待遇。
《关于实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通知》(黔青联发〔2003〕35号)中规定的十项政策支持如下: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志愿者除享受国家规定的高校毕业生优惠政策外,给予以下政策支持:
1.服务期间,国家计划范围内的志愿者由中央财政给予必要的补贴(含生活补贴、交通补贴和人身意外伤害、住院治疗保险),贵州计划范围内的志愿者由省财政比照中央政策(除交通费外)给予必要的补贴。对于欠缴学费的优秀特困毕业生志愿者,高校可适当减缓其交纳学费。
2.服务期间,计算工龄,党团关系转至服务单位。本人要求户口和档案保留在学校的,按规定保留两年,在此期间,档案管理机构对保管档案免收服务费用;本人要求将户口转回入学前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按照规定为其办理相关手续,人事、教育部门所属人才交流机构负责提供人事代理服务。服务期间落实工作单位后,公安机关按有关规定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3.服务期间,可兼职或专职担任所在乡(镇)团委副书记、学校
及其他服务单位的管理职务。
4.服务期间考核合格的,报考研究生给予加分,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具体规定在当年的研究生招生政策中予以明确。
5.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和评为该期先进志愿者的,报考党政机关公务员分别给予适当加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加分幅度在当年公务员招考的文件中具体规定。
6.服务期满,对志愿者作出鉴定,存入本人档案;考核合格的,颁发证书,作为志愿者服务经历和就业、创业的证明。各中小学在招聘教师以及事业单位招聘人员时应优先聘用经考核合格结束服务的志愿者。
7.服务单位应向志愿者提供住宿等必要的生活条件。
8、服务期间的年限和业绩可作为从事教育、卫生、农业、政工等专业技术职称评定的条件。
9、服务期1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授予中国青年志愿服务铜奖奖章。服务期为2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授予中国青年志愿服务银奖奖章,表现优秀的授予中国青年志愿服务金奖奖章,表现特别优秀的推荐参加中国青年五四奖章、中国十大杰出青年、中国十大杰出青年志愿者、国际青少年消除贫困奖章等评选。对于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贵州志愿者授予贵州优秀志愿者称号,表现特别优秀的可授予贵州省先进志愿者称号,并优先推荐参加省“五四”奖章、省十杰青年、十杰青年志愿者的表彰。
10.全省各级教育、卫生系统和扶贫系统要加大对志愿者的业务培训和工作指导的力度。
2017年贵州省三支一扶报考时间【二】:贵州省2016年省公务员考试公告
贵州省2016年省、市、县、乡四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工作简章 信息来源:考录发布时间:2016年03浏览次数: 次 处 月02日17:08 字体:小中大 分享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公务员队伍建设,继续深入推进省委省政府“两个80%”政策,满足我省各级机关,特别是乡镇和派出机构基层单位的需要,完善艰苦边远和少数民族地区考录工作政策,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建功立业。根据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和我省的有关规定,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研究决定,贵州省2016年省、市、县、乡四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下同)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公务员。为确保招录工作顺利进行,中共贵州省委组织部、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贵州省公务员局制定•贵州省2016年省、市、县、乡四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工作简章‣(以下简称•招录简章‣),现公布实施(贵阳市辖区公务员招录简章由贵阳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单独面向社会发布)。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招录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招录工作按照编制招录计划、发布招录公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录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二、考区及考务工作安排
根据招录计划,按照相对集中、方便考务工作的原则,设省直、贵阳、遵义、六盘水、安顺、毕节、铜仁、黔南、黔东南、黔西南10个考区。省直及垂管系统的考区设在贵阳市,市(州)辖区的考区原则上设在本市(州)政府所在地城市。必要时,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在具备条件的县(市、区、特区)设臵考点。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安排全省(除贵阳市外)的考试考务工作,并负责命题、制卷、阅卷;市(州)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的考试考务工作。
三、招录计划及职位
全省省、市、县、乡四级机关计划招录公务员3754人。其中省级机关(单位)计划招录77人;市(州)级机关(单位)计划招录236人;县级机关(单位)计划招录579人;乡镇机关和省、市、县派出机构(水文监测站、市场监管分局、税务所<分局>、乡镇法庭、司法所)计划招录2862人。招录职位详见•贵州省2016年四级机关公开招录公务员职位表‣(附件1)。 报考乡镇机关和省、市、县派出机构的人员纳入公务员乡镇培养计划和同步小康驻村工作计划,符合国家基层服务就业项目相关条件的,同时纳入国家基层服务就业项目人员范围。
四、招录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录对象
1、本省户籍或本省生源大专及以上毕业学历人员(2016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贵州省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分县(见附件2)乡镇(县城所在地乡镇、办事处、派出机构除外)机关和派出机构(以下简称“连片特困乡镇和派出机构”)可招录高中或中职(中专)毕业学历人员;
2、外省籍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学历人员(2016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
3、由省级及以上机关统一选派在贵州服务的“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简称“四项目人员”)、生源地或兵源地为贵州省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以上五类人员统称“基层服务项目人员”)。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8年3月7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0年3月8日及以后出生);优秀村干部、获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非在职)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5年3月8日及以后出生)。
5、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及我省的有关规定。
6、报考省级机关职位的人员,除部分特殊职位外,原则上应具有2周年以上的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或义务兵服役的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计算截止到2016年8月。
7、定向到市(州)、县(市、区、特区)、乡(镇)的应届毕业生,只能报考所定向的市(州)、县(市、区、特区)、乡(镇)职位。
8、定向招录“四项目人员”职位的“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限截止到2016年8月累计服务满2周年的人员报考;“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限截止到2016年3月服务期满的人员报考。定向招录“退役大学生士兵”职位限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学校
在校期间入伍退役后完成学业或毕业后应征入伍的退役士兵报考。
9、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2013年度以来曾被贵州省内各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招录的公务员(工作人员)(以招录年度计算,如2013年报考公务员,2014年办理录用手续的,招录年度为2013年)。
3、截止2016年3月“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未满的。
4、截止2016年3月7日在读的全日制非2016届毕业生。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6、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7、在各级公务员招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公务员期限内的。
8、录用后的职位即构成•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需回避情形职位的。
9、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10、省内各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定向招录培养人员未满定向协议最低服务年限的。
11、不符合招录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12、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
五、报名、网上资格初审及加分
(一)报名
报名统一在网上进行。报考人员登陆“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或219.151.4.99)报名。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报考人员可在2016年3月7日9:00至3月11日16:00期间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提交报考申请。
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招录简章‣并签署网上报名诚信报考承诺书。如实填写•贵州省
2016年公开招录公务员报名信息暨加分申请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附件3),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报名申请提交被接受后,系统会向报考人员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确认、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管。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应及时登录查看详细信息栏目中的审核状态。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职位。报考人员应认真核对是否符合所选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报名期间,每日16:00后,将在“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上公布报名人数与招录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职位(以缴费人数为准),供报名人员参考。特别提醒:报名过程中若职位缴费人数与招录计划数比例超过30:1,系统会自动提示。报名结束后,于2016年3月底公布全省报名总人数和每个职位报名人数。
(二)网上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为2016年3月7日9:00至3月14日18:00。
1、资格初审在省、市(州)公务员主管部门的统一组织下,由各招录单位负责实施。乡镇机关公务员资格审查工作由各县(市、区、特区)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各招录单位对已经提交的报名申请必须在48小时内审核确认报考人员是否具有报考资格。招录单位对照•招录简章‣和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进行资格初审。
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提示报考人员重新上传照片。资格初审不合格人员,在报名期间(2016年3月11日16:00前)可重新提交报名申请。
因资格初审不严导致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报名缴费环节的,在报名期间由招录单位(或主管部门)和报考人员提出申请,经省、市(州)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由考务部门进行改报。报名结束后仍未改报的,取消考试资格。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成绩无效并追究初审有关人员的责任。
2、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姓名、身份证号有误的可自行按正确姓名、身份证号重新报名;其他信息有误的,须本人向招录单位申请,经招录单位及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到当地考务部门修改。www.shanpow.com_2017年贵州省三支一扶报考时间。
3、2016年3月11日16:00前,已提交报名申请但由于报名表信息不完整、错漏、照片不符合规定等原因导致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可于2016年3月13日18:00前进行修改(报考单位和职位不得修改),招录机关3月14日18:00前完成审核。审核仍未通过的,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视为报名失败。报考人员应准确留下联系电话,保持通畅并及时与招录单位联系。
4、报名确认及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2016年3月7日9:00至3月15日
18:00在“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并缴纳100元考务费。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确认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应打印两份•报名信息表‣供加分审查等环节使用。
报名确认并缴费后,报名人数与计划招录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职位(不含连片特困乡镇和派出机构职位),该职位招录计划予以减少或取消。
职位招录计划减少的,该职位的报考人员不得进行职位调整。职位招录计划取消的,由报考人员本人申请,经省、市(州)公务员主管部门商改报单位同意后,由考务部门给予改报其他职位。
因所报考职位取消且本人自愿放弃报考需要退费的,经省、市(州)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考务部门给予退费。改报职位和退费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3月22日18:00。省、市(州)公务员主管部门在报名结束后对减少、取消的职位在网上进行公示。
农村贫困人员、城乡低保人员和贫困应届毕业生可减免报名费。在办理减免报名费手续时,除提供通过资格审核后打印的•报名信息表‣外,还须出示以下相应证明材料之一:•贫困户登记卡‣或家庭所在地乡(镇)级党政机关出具的贫困证明、县级民政部门出具的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学校资助机构出具的证明。
报考省直及垂管系统职位符合减免报名费的人员,于2016年3月15日18:00前到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考试院考务二部(贵阳市毓秀路18号,省人才市场10楼1002房)办理有关减免确认手续。
报考市(州)辖区职位符合减免报名费的人员,于3月15日18:00前到本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中心(院)办理有关减免确认手续。
5、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
报名确认并缴费成功后,报考人员于2016年4月18日9:00至4月21日18:00期间,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打印笔试准考证。
(三)加分
1、加分政策。少数民族报考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在笔试成绩中加5分。
报考各级政府民族事务管理部门的;报考单位在民族自治州及所辖县、乡镇(街道办事处)的;报考单位在民族自治县及所辖乡镇(街道办事处)的;报考单位在民族乡的。
2、少数民族报考人员报考定向招录少数民族职位的不予加分。
3、加分审查。加分审查工作由省、市(州)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招录单位组织实施,具体实施时间和方式由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另行公布。逾期未办理加分手续的人员,视为放弃加分。经审查符合加分条件的,在笔试成绩公布前向社会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的,予以加
2017年贵州省三支一扶报考时间【三】:山东省2017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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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2017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
2017年贵州省三支一扶报考时间【四】:2017年六安事业单位招聘报名时间
/anhui/ 2017年六安事业单位招聘报名时间 温馨提示:2017年六安事业单位招聘报名时间由安徽省事业单位招聘网提供,2017年六安事业单位考试公告暂未发布。
预计招聘工作总体时间安排如下:
4月中旬发布招聘公告,4月下旬报名与资格初审,5月中旬统考笔试,7月公布笔试成绩,7月份组织专业测试,8月体检、考察并公示,9月底前完成报批聘用工作。中公安徽省事业单位招聘网建议您参考去年考试公告,了解考试安排,提前备考。以下为2015年六安市事业单位招聘41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第752号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7号令)及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由市人社局面向社会、统一组织开展2015年度六安市市直部分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工作。为做好此次公开招聘工作,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安徽省事业单位招聘网(公告信息/备考资料),实时更新。
一、组织原则
(一)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
(二)坚持严把政策,规范操作。
二、招聘计划
2015年度六安市市直部分事业单位计划公开招聘41名工作人员。具体招聘岗位详见附件1:《2015年度六安市市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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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主要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四)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anhui/
(五)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见附件1)。
>>>历年安徽事业单位真题查看<<<
“年龄条件”中“30周岁以下”为“1985年7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报考条件”中的工作经历要求,按足年计算,截止时间为2015年10月31日。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时间的可以累计。在校学生在读期间参加勤工俭学、实习等不视为工作经历。
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构成原人事部7号令规定的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四、现场报名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时间:2015年8月20日—23日(正常上班时间)
(二)报名地点:市人力资源市场(六安市佛子岭路市人力资源市场一楼大厅)
(三)报名者需携带的材料:
1、报名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资格证书及相关证书(证件)原件等材料及其复印件。
2、对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5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15年毕业,已修完教
/anhui/ 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和各科“成绩单”,及有关证件材料及其复印件报考。
3、属“服务基层项目”岗位的人员,在现场报名时,“大学生村官”须提供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须提供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须提供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须提供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由市人社局在“六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5天,对公示无异议的考生,按规定程序对统考笔试科目每科增加2分(笔试成绩合成前),逾期不予办理。报考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的人员,不再实行加分政策。
在报名时,报考人员均须本人在现场填写《六安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和《报名、考试诚信承诺书》,详见附件2,并缴纳考试费用(笔试费45元/门)、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4张,以及报考岗位具体要求的其它证件资料,其中:
1、属于正式在编在岗人员及上述四类服务期未满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应出具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信,证明式样见附件3:《关于同意 同志参加2015年度六安市市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的证明》。
2、凡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报名人员要同时携带加盖有单位印章的“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工作经历”证明式样详见附件4:《关于 同志工作经历的证明》,对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工作的,可以累计,要同时出具其他单位工作经历证明。
农村特困人员和城市低保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笔试费用的政策。请符合减免手续人员报名时携带以下证明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上述人员均须同时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逾期不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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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报名时所提供的证件资料,以及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招聘条件和所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一致,并真实无误。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招聘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随即取消考试、体检、考察或聘用等资格。
每位报考者限报1个岗位,并须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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