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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15企业退休养老金调整最新消息:关于2015年广东省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通知
2015企业退休养老金调整最新消息:关于2015年广东省企业
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通知
关于2015年广东省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通知
粤人社发〔2015〕64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委),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15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6号)规定,经省人民政府同意,从2015年1月1日起,调整全省企业(含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其他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养老金调整时间
从2015年1月1日起调整。
二、养老金调整对象
2014年12月31日前(含本日)已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退休人员。
2015年1月至6月首次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退休人员,在核定首次领取基本养老金的月标准时,同时按本办法进行调整,调整增加额从首次领取基本养老金之月起发放。
三、养老金调整比例
调整比例按照2014年全省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10%左右确定。
四、养老金调整办法
按照普遍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原则,采取定额调整与定比调整相结合的办法,并按国家文件要求确定倾斜人群。具体的调整办法如下:
(一)普遍调整。
1.每人每月按照113元定额计发。
2.2014年12月31日前已经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人员,按本人调整前基本养老金月标准的5%定比计算调整额;2015年1月至6月首次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人员,按本人首次领取基本养老金月标准的5%定比计算调整额。
(二)倾斜调整。
1.对2015年6月30日前(含当日)年满75周岁及以上的企业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加发100元,全年1200元,单列一次性发放,不纳入基本养老金年度调整基数。
2.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基本养老金经本次调整后未达到所在市调整后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的,按所在市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计发。
(三)离休人员调整。
企业离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参照普遍调整办法进行调整。所在市已经采取加发生活补贴方式将企业离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与机关事业单位离休费拉平的,基本养老金年度调整后,按相关规定冲减生活补贴。所在市已经建立企业离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与机关离休费同步增长机制,不再执行基本养老金调整的企业离休人员,不参加本次调整,按机关离休费调整办法执行。
五、养老金资金来源
调整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中支付。
六、养老金工作要求
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是完善省级统筹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重要环节,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省级统筹全省统一政策的规定和以下要求抓好落实:
(一)执行方式。各地市(除广州市)直接按照本通知规定的标准和要求执行,不得另行制定方案,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提高调整水平、突破调整政策。
广州市应按照《关于广州市解决企业部分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待遇有关问题的复函》(粤人社函〔2014〕2168号)有关要求做好待遇衔接,制订实施方案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和财政厅批复后实施。
(二)确保发放。各地要通过扩大养老保险覆盖面、提高缴费基数、加强基金征缴、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增加对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力度、完善和规范省级统筹等措施,提高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支付能力,并于2015年4月底前将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发放到位(广州市应在省批复后的一个月内发放到位),确保基本养老金的按时足额发放,不得发生拖欠。www.shanpow.com_广东省养老金。
(三)加强督导。各市应加强本次调整养老金调度督导工作,定期上报调整养老金工作进展情况。从2015年4月30日至全部调整养老金发放到位期间的每周四中午前,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上报本地区工作进展情况,内容包括:资金筹集情况(应筹集资金和已到位资金)、调整标准、实际发放情况等。各市社保机构联系人和联系电话请于2015年4月30日前上报省社保局。
(四)总结报告。具体落实情况,2015年4月底前按附表要求填报,并将转发本通知的正式文件和书面总结报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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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15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最新消息:广东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全国最低
昨天上午,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召开首场记者会,省发改委主任李春洪、省财政厅厅长曾志权、省人社厅厅长林应武、省环保厅厅长李清接受记者集中采访。
广东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全国最低
养老保险是记者会上抛出的第一个问题,也是被问次数最多的。“前段时间有些专家或者媒体做过这样一些报道,说我们国家的养老保险费率全球第一。其实这并不是事实。”林应武以广东、全国以及其他国家三种情况的数据为例来说明这个问题,“广东的养老保险平均单位缴费比例是13.19%,个人养老保险缴费比例8%——这是法定的,不能动——加起来是21.19%,为全国最低的。国家规定单位的缴费比例是20%,个人是8%,两项合计是28%。而世界上比较高的国家,像意大利,缴费比例高达33%,波兰高达32.5%,远远高于我国全国的情况,更高于广东。”
“全国从上世纪90年代开始才把社会保障制度逐步建立起来,统筹层次从县级到市,再到省,再升至国家。”林应武透露,今年底或是明年初国家会拿出一个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的制度设计方案出来,广东也将根据顶层设计,出台自己的实施方案。“广东今年提出了统一全省的养老保险的费率费基,费基是2408元,费率是统一到13%到15%之间,这是为下一步省级统筹和国家统筹做准备。”林应武说,这也有助于解决养老关系转移时基金倒贴的问题,“养老保险关系是可以转移的,一转移,单位要划转12%,前段时间珠三角有部分市的单位的缴费比例在10%左右,等于出现转移的话我们的基金是要贴钱的,我们贴不起。”
林应武表示,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涉及全省在职人员约211万人,为了解决改革中的过渡性问题,这次改革并不是一种暴风骤雨式的,是暂进式的,目的是实现平稳过渡,最终逐步化解待遇差别。
【三】:2016广东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通知
企业退休养老金是对退休职工提供的基本养老保障。企业职工辛苦工作了大半辈子,退休年纪亦该是安享晚年的时候了。在职期间交纳了社保养老保险金的职工,在退休之后是可按月领取企业退休职工养老金的。今天学习啦小编要与大家分享:2016年广东省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通知相关消息。具体内容如下:
关于2015年度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粤人社发〔2015〕64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委),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15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6号)规定,经省人民政府同意,从2015年1月1日起,调整全省企业(含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其他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时间
从2015年1月1日起调整。
二、调整对象
2014年12月31日前(含本日)已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退休人员。
2015年1月至6月首次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退休人员,在核定首次领取基本养老金的月标准时,同时按本办法进行调整,调整增加额从首次领取基本养老金之月起发放。
三、调整比例
调整比例按照2014年全省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10%左右确定。
四、调整办法
按照普遍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原则,采取定额调整与定比调整相结合的办法,并按国家文件要求确定倾斜人群。具体的调整办法如下:
(一)普遍调整。
1.每人每月按照113元定额计发。
2.2014年12月31日前已经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人员,按本人调整前基本养老金月标准的5%定比计算调整额;2015年1月至6月首次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人员,按本人首次领取基本养老金月标准的5%定比计算调整额。
(二)倾斜调整。
1.对2015年6月30日前(含当日)年满75周岁及以上的企业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加发100元,全年1200元,单列一次性发放,不纳入基本养老金年度调整基数。
2.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基本养老金经本次调整后未达到所在市调整后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的,按所在市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计发。
(三)离休人员调整。
企业离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参照普遍调整办法进行调整。所在市已经采取加发生活补贴方式将企业离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与机关事业单位离休费拉平的,基本养老金年度调整后,按相关规定冲减生活补贴。所在市已经建立企业离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与机关离休费同步增长机制,不再执行基本养老金调整的企业离休人员,不参加本次调整,按机关离休费调整办法执行。
五、资金来源
调整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中支付。
六、工作要求
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是完善省级统筹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重要环节,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省级统筹全省统一政策的规定和以下要求抓好落实:
(一)执行方式。各地市(除广州市)直接按照本通知规定的标准和要求执行,不得另行制定方案,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提高调整水平、突破调整政策。
广州市应按照《关于广州市解决企业部分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待遇有关问题的复函》(粤人社函〔2014〕2168号)有关要求做好待遇衔接,制订实施方案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和财政厅批复后实施。
(二)确保发放。各地要通过扩大养老保险覆盖面、提高缴费基数、加强基金征缴、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增加对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力度、完善和规范省级统筹等措施,提高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支付能力,并于2015年4月底前将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发放到位(广州市应在省批复后的一个月内发放到位),确保基本养老金的按时足额发放,不得发生拖欠。
(三)加强督导。各市应加强本次调整养老金调度督导工作,定期上报调整养老金工作进展情况。从2015年4月30日至全部调整养老金发放到位期间的每周四中午前,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上报本地区工作进展情况,内容包括:资金筹集情况(应筹集资金和已到位资金)、调整标准、实际发放情况等。各市社保机构联系人和联系电话请于2015年4月30日前上报省社保局。
(四)总结报告。具体落实情况,2015年4月底前按附表要求填报,并将转发本通知的正式文件和书面总结报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备案。
2015年全国各省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
人社部发〔2015〕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
经国务院批准,从2014年7月1日起,全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70元,即在原每人每月55元的基础上增加15元。提高标准所需资金,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给予全额补助、对东部地区给予50%的补助。此次增加的基础养老金金额,不得冲抵或替代各地自行提高的基础养老金。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和财政部门要做好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的相关工作,尽快将提高后的养老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位。要搞好政策宣传,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同时,进一步健全参保缴费激励机制,引导和鼓励城乡居民选择更高档次缴费、长期持续缴费,增加个人账户积累,逐步提高养老保障水平。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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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2015年广东省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通知
导语:企业退休养老金是对退休职工提供的基本养老保障。企业职工辛苦工作了大半辈子,退休年纪亦该是安享晚年的时候了。在职期间交纳了社保养老保险金的职工,在退休之后是可按月领取企业退休职工养老金的。
关于2015年广东省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通知
粤人社发〔2015〕64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委),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15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6号)规定,经省人民政府同意,从2015年1月1日起,调整全省企业(含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其他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时间
从2015年1月1日起调整。
二、调整对象
2014年12月31日前(含本日)已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退休人员。www.shanpow.com_广东省养老金。
2015年1月至6月首次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退休人员,在核定首次领取基本养老金的月标准时,同时按本办法进行调整,调整增加额从首次领取基本养老金之月起发放。
三、调整比例
调整比例按照2014年全省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10%左右确定。
四、调整办法
按照普遍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原则,采取定额调整与定比调整相结合的办法,并按国家文件要求确定倾斜人群。具体的调整办法如下:
(一)普遍调整。
www.shanpow.com_广东省养老金。 1.每人每月按照113元定额计发。
2.2014年12月31日前已经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人员,按本人调整前基本养老金月标准的5%定比计算调整额;2015年1月至6月首次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人员,按本人首次领取基本养老金月标准的5%定比计算调整额。
(二)倾斜调整。
1.对2015年6月30日前(含当日)年满75周岁及以上的企业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加发100元,全年1200元,单列一次性发放,不纳入基本养老金年度调整基数。
2.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基本养老金经本次调整后未达到所在市调整后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的,按所在市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计发。
(三)离休人员调整。
企业离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参照普遍调整办法进行调整。所在市已经采取加发生活补贴方式将企业离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与机关事业单位离休费拉平的,基本养老金年度调整后,按相关规定冲减生活补贴。所在市已经建立企业离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与机关离休费同步增长机制,不再执行基本养老金调整的企业离休人员,不参加本次调整,按机关离休费调整办法执行。
五、资金来源
调整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中支付。
六、工作要求
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是完善省级统筹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重要环节,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省级统筹全省统一政策的规定和以下要求抓好落实:
(一)执行方式。各地市(除广州市)直接按照本通知规定的标准和要求执行,不得另行制定方案,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提高调整水平、突破调整政策。
广州市应按照《关于广州市解决企业部分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待遇有关问题的复函》(粤人社函〔2014〕2168号)有关要求做好待遇衔接,制订实施方案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和财政厅批复后实施。
(二)确保发放。各地要通过扩大养老保险覆盖面、提高缴费基数、加强基金征缴、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增加对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力度、完善和规范省级统筹等措施,提高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支付能力,并于2015年4月底前将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发放到位(广州市应在省批复后的一个月内发放到位),确保基本养老金的按时足额发放,不得发生拖欠。
(三)加强督导。各市应加强本次调整养老金调度督导工作,定期上报调整养老金工作进展情况。从2015年4月30日至全部调整养老金发放到位期间的每周四中午前,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上报本地区工作进展情况,内容包括:资金筹集情况(应筹集资金和已到位资金)、调整标准、实际发放情况等。各市社保机构联系人和联系电话请于2015年4月30日前上报省社保局。
(四)总结报告。具体落实情况,2015年4月底前按附表要求填报,并将转发本通知的正式文件和书面总结报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备案。
【五】:2015广州市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保险待遇的通知
导语:广州市财政局关于2015年度广州市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待遇的通知有哪些?调整后广州养老保险待遇标准是多少?
广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广州市财政局关于2015年度广州市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待遇的通知
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2015年度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粤人社发〔2015〕64号,以下简称省64号文)规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并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批准,从2015年1月1日起,我市按全省统一部署要求调整本市企业(含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其他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时间
从2015年1月1日起调整。
二、调整对象
已纳入广州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2014年12月31日前(含本日)按规定申领基本养老金的人员。
已纳入广州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2015年1月1日至6月30日按规定申领基本养老金的人员,在核定首次领取基本养老金时,同时按本办法调整,调整增加额从首次领取基本养老金之月起发放。
三、调整办法
统一按省64号文规定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一)普遍调整。
1.每人每月按照113元定额计发。
2.2014年12月31日前(含本日)已按规定申领基本养老金的人员,按本人调整前基本养老金月标准的5%定比计算调整额;2015年1月1日至6月30日按规定申领基本养老金的人员,按本人首次领取基本养老金月标准的5%定比计算调整额。
(二)倾斜调整。
1.对2015年6月30日前(含本日)年满75周岁及以上的企业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加发100元,全年1200元,单列一次性发放,不纳入基本养老金年度调整基数。
2.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基本养老金经本次调整后未达到广州市调整后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的,按广州市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3200元/月)计发。
(三)离休人员调整。
企业离休人员参照普遍调整办法进行调整。我市采取加发生活补贴方式,将企业离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与机关事业单位离休费拉平,经本次调整后,应按相关规定冲销生活补贴。
四、资金来源
调整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中支付。
五、待遇衔接
根据省64号文的要求,为做好《关于解决省直企业部分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待遇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人社发〔2012〕22号)与《关于解决广州市企业部分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倒挂问题的通知》(穗人社发〔2014〕50号)的待遇衔接问题,在本次调整增加基本养老金的同时,自本通知印发次月起,调减地方保留津贴100元;地方保留津贴不足100元的,按实际数额调减,不再发放地方保留津贴。
本次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在本通知印发的一个月内发放到位。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1年。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广州市财政局
2015年7月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