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公务员


吉林 2019-10-02 20:29:43 吉林
[摘要]省级公务员篇(1):2016年全省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中共吉林省委组织部 吉林省公务员局2016年全省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吉林省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省委组织部、省公务员局决定,2016年全省各级机关面向社会考试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非领导职务

【www.shanpow.com--吉林】

省级公务员篇(1):2016年全省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中共吉林省委组织部 吉林省公务员局
2016年全省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吉林省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省委组织部、省公务员局决定,2016年全省各级机关面向社会考试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非领导职务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录用计划
2016年全省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计划和具体招考职位及职位资格条件等以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http://www.jlgwyks.cn/公布信息为准。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获得高中至硕士研究生(含在职)学历人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18周岁以上(1980年9月5日至1998年9月5日期间出生),获得博士研究生(含在职)学历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5年9月5日以后出生)。其中,报考乡镇机关选调生(大学生村官)的考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8周岁以上(1985年9月5日至1998年9月5日期间出生);报考乡镇(街道)机关面向优秀村(社区、居委会)干部招录职位的考生年龄在40周岁以下、25周岁以上(1975年9月5日至1991年9月5日期间出生);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考生年龄按照《关于调整公安机关和监狱及劳动教养管理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招考年龄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115号)规定执行。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职位,须符合该职位设置的年龄条件。
6.乡镇(街道)机关面向优秀村(社区、居委会)干部招录的职位,报名考生应为本县(市、区)现任的村(社区、居委会)党组织书记、副书记,村委会(社区、居委会)主任、副主任,且截止2016年9月5日,正职任职满两年、副职任职满三年的优秀村(社区、居委会)干部,通过本人自荐、群众举荐,经乡镇(街道)党委推荐,由县(市、区)党委组织部负责资格审查合格;在本县(市、区)任满1个聘期、当选村“两委”副职及以上职务、考核称职以上的大学生村官可以报考面向优秀村(社区、居委会)干部招录的职位。
7.报考乡镇机关选调生(大学生村官)的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2016年毕业的吉林省省内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或省外高校吉林省籍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且按时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中共党员或预备党员;在校期间担任校、院、系或班级干部。
8.除乡镇机关职位外,须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含2016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和已经获得成人高等学校、自学考试及国家学历文凭考试毕业证书的人员);学历有特殊要求的职位,按其职位条件规定执行。
9.符合招录职位规定的其他条件。其中,“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是指:2016年9月5日前在县级(不含区)及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以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不含市州以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且工作时间累计两年以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曾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的工作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2016年全日制应届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16年应届毕业生,“五大”等高校毕业生除外。“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指:截止2016年9月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吉林省统一选派的“一村一名大学生”、“社区大学生助理”项目志愿者、2013年以后在我省入伍且服役期已满的退役大学生士兵等服务基层的人员。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在职公务员(含试用期内公务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公务员,以及按照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考生与招录单位在职人员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亲属关系(即: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应予回避,不能报考该招录单位。
三、报名办法
全省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除涉密职位外)的报名、资格审查、缴费确认和下载打印《准考证》均通过网络方式进行。
(一)网上报名
时间:9月5日8时30分至9月9日14时30分。考生(含2016年选调生)通过登录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进行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报名事宜(提示:请考生尽早报名,以避免因报名系统关闭而错失报名机会)。其中,报考公安、监狱、强戒人民警察职位和特殊专业职位考生的报名截止时间为9月6日16时30分,按招录公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人民警察职位体能测试或特殊专业职位专业考试。9月8日19时,公布未通过人民警察职位体能测试或特殊专业职位专业考试人员名单,未通过人民警察职位体能测试及特殊专业职位专业考试的考生,9月9日可改报其他职位。每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职位,资格审查通过后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报名时,报考者要仔细阅读《2016年报考吉林省公务员诚信承诺书》,并自愿严格遵守《承诺书》中作出的各项承诺。
(二)资格审查及查询审查结果
时间:9月5日8时30分至9月9日16时30分。
考生报名后,通过登录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查询报名资格审查结果。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可报考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职位。对资格审查存在争议的考生,可以向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申请对报名资格审查结果进行复核,复核结果请及时通过网络进行查询。
(三)缴费及确认
时间:9月5日8时30分至9月10日24时。(报考需要进行人民警察体能测试或特殊专业考试职位的考生缴费时间为9月8日19时至9月10月24时)
通过资格审查或人民警察职位体能测试、特殊专业职位专业考试的考生凭身份证号和密码登录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通过网上成功支付考试费用后即为报名确认工作结束。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于9月10日16:30前携带家庭所在地县(市、区)级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证明(原件)、低保证(复印件)或农村特困证明(原件)、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经省或市州考试机构审核同意后,可免缴笔试费用。
(四)打印准考证
时间:10月16日至10月22日。
考生登录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五)相关事项
1.有关报考政策、技术方面的问题可查询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
2.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报名和缴费,仅报名未经缴费确认的考生报名无效。
3.考生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职位,资格审查通过后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
5.考生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6.报考公安、监狱、强戒人民警察职位和特殊专业职位的考生,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按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体能测试或特殊专业职位专业考试。
7.缴费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招录职位不组织考试(不含选调生),取消该职位的录用计划(含通过体能测试的人民警察职位和通过特殊专业职位专业考试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职位),报考该职位的考生可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职位。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将在报名期间适时公布未达到1:3比例的招录职位。缴费确认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职位,将于9月11日15时前通过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公布,考生要及时查看本职位报考情况。已报考因缴费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职位的考生请于9月12日8时30分至14时30分登录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改报成功后于9月13日14时30分前凭身份证号和密码登录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通过网上重新成功支付考试费用后(原费用在报名工作全部结束后系统自动退回)即为改报确认工作结束。未按时改报或缴费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其责任自负。
四、考试
考试包括公共科目笔试、专业考试和面试。
(一)公共科目笔试
公共科目笔试试题由省里统一命制。报考省直、市州直机关(含垂直管理系统的市局和长春市所辖区)和选调生职位的考试级别为甲级,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甲)、《申论》(甲)。报考县(市、区)机关(含垂直管理系统的县、区局)、乡(镇)和街道办事处及省和市(州)直机关(单位)驻本级政府所在地之外县(市)的考试级别为乙级,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乙)、《申论》(乙)。其中报考乡镇(街道)机关面向优秀村(社区、居委会)干部招录职位的考生,考试级别为丙级,笔试科目为《申论》(丙)和《农村工作常识》或《街道工作常识》。笔试考点设置在市州政府所在地。报考省社保系统(不含长白山社保局)职位的考生笔试考点设置在各级社保局所在市州;报考长白山管委会职位、长白山管委会社保局职位的考生笔试考点设在长春(省直考区)。
报考少数民族自治地方机关的少数民族考生在参加《申论》科目考试时,可以使用所报考的民族自治地方的少数民族文字答卷。招考职位对《申论》考试答卷文字有明确要求的,考生必须严格遵守,否则取消该科考试成绩。
本次考试各级公务员主管机关和考试机构,不指定考试复习资料,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复习大纲在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上公布,考生可免费下载。
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2016年10月22日。具体安排为:
8:00——9:3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或《农村工作常识》(《街道工作常识》)
10:10——12:10  《申论》
笔试考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考生考试时须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进入考场。笔试备品以《准考证》要求为准。
公共科目笔试各科满分均为100分,总分满分为200分。考试级别为甲级的合格线为120分,考试级别为乙级、丙级的合格线为100分。
(二)专业考试与面试
各招录部门在公共科目笔试合格线以上人员中,按照录用计划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招录职位参加普通专业考试或面试人选。如考生笔试成绩总分相同,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或《农村工作常识》(《街道工作常识》)成绩高者优先;如各科成绩均相同,一并进入普通专业考试或面试。笔试成绩及其排序名次带入普通专业考试或面试。
在普通专业考试或面试前三天招录部门要对参加专业考试或面试的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考生应按招录公告和职位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准考证等原件。必要时资格复审部门可以调阅考生档案。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报市州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核准后取消专业考试或面试人选资格(使用虚假信息报名人员一经查实记入公务员报考诚信档案),并在报考同一职位且笔试成绩在合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经国家或我省统一选派、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已报考了服务基层项目职位的人员,请于面试前携带本人服务合同原件、服务单位出具的证明和服务期满的考核材料及本人身份证,送交招录部门进行资格条件复审。
1.专业考试
普通专业职位的专业考试由招录部门负责在面试前组织;特殊职位的专业考试于9月8日前组织实施,专业考试成绩将于9月8日19时前通知考生。专业考试具体科目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请考生及时登录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查询。
2.面试
报考职位笔试为甲级的考生采用无领导小组讨论面试法进行面试;报考职位笔试为乙级、丙级的考生采用结构化面谈法进行面试。报考选调生职位的考生面试方法采用无领导小组讨论法进行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合格线以上的考生,不得确定为体检、考核人选。 
(三)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
面试结束后,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普通专业职位专业考试成绩、面试成绩三部分计算考生总成绩,考生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2×40% 普通专业职位专业考试成绩×20% 面试成绩×40%;不需要组织普通专业职位专业考试的,考生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2×60% 面试成绩×40%。计算考生总成绩时,要按照所占比例先折合后再进行汇总,保留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后第3位4舍5入。
五、体检、考核与录用
根据考生总成绩,按照录用计划1:1的比例和考生总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考生总成绩相同,依次以面试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面试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相同,依次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或《农村工作常识》(《街道工作常识》)成绩高者优先;如各项考试成绩均相同,则一同确定为参加体检人选。报考公安、监狱、强戒机关人民警察职位及法院和检察院司法警察职位的,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下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报考其他部门的,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相关规定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选由招录部门按照《吉林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实施细则》(吉公局联发〔2011〕15号)规定的考察内容、程序、方法组织考察。服务基层项目职位的拟录用人选在公示前,经市州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对其资格条件审核确认后,报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
在办理公务员录用手续前,对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拟录用人选资格,从报考同一职位考试总成绩在合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其他原因不再依次进行递补;在办理公务员录用手续后,无论何种原因取消录用资格的,均不再进行递补。
对体检与考核合格者,由省、市(州)公务员主管部门确定拟录用人选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但经核实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取消其拟录用人选资格。
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任职,并办理相关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录用资格。乡镇机关选调生(大学生村官)录用后,先作为大学生村官安排到报考乡镇所辖村工作2年,2年后安排在所报考乡镇适当岗位工作。
建立公务员考录诚信档案,对考生在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环节出现的不诚信问题记录在案,以树立诚信报考的良好风气。
凡属下列情形之一者均记入考生诚信档案:(1)伪造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2)进入体检、考察、拟录用公示名单的考生,主动放弃的;(3)试用期内主动放弃的;(4)报考人员被录用为公务员后,逾期不报到取消其录用资格等。
报考县级(不含区)及以下机关(单位),省、市州直机关(单位)驻本级政府所在地之外县(市)的考生,最低服务年限5年(含试用期),服务年限内不得转任或参加遴选。其他职位确需设置最低服务年限的,须经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
六、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站(http://www.jlgwyks.cn)为本次全省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专用网站,有关考试录用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上述网站进行发布,请注意查询。

省级公务员篇(2):2016年省直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工作人员)公告


 
 
  
    为完善公务员培养选拔机制,畅通公务员交流转任渠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决定开展2016年省直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报名范围        全省各级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工作人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工作人员),聘用制工作人员除外。         (二)报考者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良好,品行端正;        2、勤奋敬业,工作能力强;        3、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8月29日后出生),特殊岗位的可以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5年8月29日后出生)。        5、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16年8月29日);        这里的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乡镇(街道)党政机关和参照管理单位,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参照管理单位不在此列),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经历。曾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过以及自谋职业、个体经营经历的,也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6、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8、符合遴选和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        1、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内的;        2、根据有关规定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程序        (一)职位查询        各用人单位遴选和选调职位、人数、资格条件等情况详见《2016年省直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工作人员)职位表》。报考者可于2016年8月29日通过以下网站查询:        三晋红e网(www.sxdygbjy.com)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www.sx.hrss.gov.cn)        山西人事考试网(www.sxpta.com)       (二)网络报名        报名网址为:山西人事考试网(www.sxpta.com)        报名时间为2016年8月30日9:00至9月3日17:00,具体步骤和要求如下:        1、报考者登录山西人事考试网(www.sxpta.com),点击“2016年省直机关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专题”进入报名系统,提交报名申请,填写报名信息。        2、报考者如实填写报考信息后,下载打印填写生成的《2016年省直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并不得改动,供资格复审时使用。未能在报名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步骤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3、每位报考者限报一个职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4、遴选和选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专业需求等方面的问题,由用人单位负责解释。报考者在网上填写报名信息时遇到的技术性问题由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解释。报名期间,用人单位、省人事考试中心将公布咨询电话,在工作时间内安排专人值班,回答报考者咨询。        (三)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用人单位在收到报考者上传的《报名表》后,进行资格审查,并通过报名系统反馈资格审查结果。报考者可于提交报考申请后2日内,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合格的,不能再报考其它职位。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在报名时间内可以改报其它职位。        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者应于2016年9月5日12:00前进行网上缴费。考试收费参照行政机关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收费标准执行(晋发改价格发【2016】467号)。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四)报考人数要求        各职位的报名人数与拟遴选和选调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5: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可降低开考比例,但最低不得低于3:1。若低于3:1,要相应减少遴选和选调计划数,使之达到3:1。如果遴选和选调计划数减少到1名仍达不到3:1的,取消该职位。        报考者所报职位因未达到开考比例被取消的,可改报其他职位,改报时间为2016年9月7日9:00至12:00。报考者可登录原报名网站报名,资格审查结果可于2016年9月7日18:00前查询。报考者报考职位被取消、未改报其他职位或改报其他职位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报名费将通过原报名渠道退还。        (五)下载打印准考证        资格审查合格并按规定缴费的报考者,可于2016年9月22日至25日登录山西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公务员素质能力测试        笔试公共科目为公务员素质能力测试, 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调查研究能力、应变处置能力、决策分析和解决实际工作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        只进行公共科目测试岗位的笔试成绩=公务员素质能力测试成绩。        2、业务适应能力测试        用人单位根据需要加试业务适应能力测试,主要测试报考者竞争职位所必备的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单科满分为100分。        业务适应能力测试设置情况详见《2016年省直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工作人员)职位表》。业务适应能力测试成绩占笔试成绩的50%。        加试业务适应能力测试岗位的笔试成绩=公务员素质能力测试成绩×50%+业务适应能力测试成绩×50%。        3、时间和地点        公务员素质能力测试时间:2016年9月25日(星期日)上午9:00-11:30。        业务适应能力测试时间:2016年9月25日(星期日)下午15:00-17:30。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者需持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4、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可于2016年10月底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        (二)面试        1、面试资格复审人选的确定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资格复审人选。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与遴选和选调职位的比例为3:1。未达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2、资格复审        面试前,用人单位负责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需提供的材料包括:        (1)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2)《报名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同意盖章);        (3)《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加盖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公章);        (4)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5)遴选和选调职位要求的其它资格证件等。        在规定的资格复审时间内,以下两种情况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确定面试资格复审人选:              一是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确认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二是报考者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或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        3、面试        报考者可于2015年11月上旬登录山西人事考试网查看面试通知。        面试结束后,按照职位计划遴选和选调人数,以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1:1.5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经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考察比例。其中参加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遴选或选调计划数而形不成竞争的,报考者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5分以上,方可进入考察体检环节。        面试和考试总成绩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如出现2名以上报考者考试总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确定考察人选(加试业务适应能力测试的岗位,如笔试成绩仍相同,按公务员素质能力测试成绩确定);如报考者笔试成绩均相同的,加试一场面试,报考者的成绩按加试成绩排序。        四、考察和体检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廉洁自律、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和干部人事档案等,并对报考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复审。报考者所在单位要积极配合,客观真实地反映报考者的实际情况。        体检在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五、公示、办理手续        用人单位将符合条件的拟遴选和选调人员,按管理权限报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分别在三晋红e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山西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和选调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试用期手续。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的人事、工资关系仍在原单位保留。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对试用期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办理转任手续。考核不合格者,仍回原单位工作。        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是公务员转任方式之一,报考者必须做到诚信报考,慎重对待,严格遵守公务员管理的有关规定。对已进入考察及其以后环节无正当理由放弃的,或在各环节中提供虚假信息的,取消其相应的资格,并在5年内不得参加公务员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        本公告由中共山西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负责解释。        特别提示:本次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类公务员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山西省委组织部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西省公务员局                                                                                                                               2016年8月29日

省级公务员篇(3):省级党政机关选调公务员108人

省级党政机关选调公务员108人
2012-11-22 05:40:48    我要播报 龙虎网讯(记者杨彦)11月20日,记者从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获悉,为进一步改善省级党政机关公务员队伍来源和经历结构,2012年省级党政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正式启动。
今年,省纪委、省委宣传部等30多家省级党政机关参加公开选调,计划选调职位108个。这次省级党政机关职位选调对象为本省市以下党政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机关工作人员。
报名时间为11月26日—29日;笔试时间为12月9日,笔试结束后,按选调计划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面试将于12月22日举行。报名人员登录江苏省人事考试网站(www.jsrsks.com.cn)报名。具体选调职位、选调条件、选调方法和选调结果可登录江苏省委组织部网站(www.jszzb.gov.cn)、江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jshrss.gov.cn)和江苏省公务员局网站(www.jsgwyj.gov.cn)查阅。

本文来源:https://www.shanpow.com/rc/475896/

《省级公务员.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文档为doc格式

相关阅读
  • 2023吉林高考语文真题及答案解析汇编3篇 2023吉林高考语文真题及答案解析汇编3篇
  • 2023年吉林松原前郭县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30人公告【荐】 2023年吉林松原前郭县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30人公告【荐】
  • 2024吉林初级经济师报名时间预计7月-8月 2024吉林初级经济师报名时间预计7月-8月
  • 吉林省大学排名有哪些【3篇】 吉林省大学排名有哪些【3篇】
  • 2023年吉林注册会计师成绩查询入口已开通【精选】 2023年吉林注册会计师成绩查询入口已开通【精选】
  • 吉林高考一分一段表 吉林高考一分一段表
  • 2024年3月吉林计算机等级考试报名时间2024年1月开始 2024年3月吉林计算机等级考试报名时间2024年1月开始
  • 吉林省西部荒漠化成因及防治对策精选4篇 吉林省西部荒漠化成因及防治对策精选4篇
为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