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ww.shanpow.com--结婚对联】
【一】:婚育假休假标准
婚育假休假标准
一、婚假
1、正常婚假3天(法定结婚年龄男22岁,女20岁)
2、晚婚假18天(比法定结婚年龄推迟3年以上)
二、产假
已婚妇女24周岁以上第一次生育为晚育
正常产假90天+晚育奖45天+当月报独生子女奖30天+剖宫产15天
共计180天
男方护理假为10天
三、节育假
1、放置、出宫内节育器自手术之日起休息不少于2天
2、放置、取出皮下埋置的,休息不少于3天
3、实施输卵管结扎的休息不少于21天
4、实施输精管结扎的休息不少于7天。
5、终止妊娠术后的节育假(包括带环怀孕)
1)怀孕不满2个月的休息不少于20天
2)怀孕满2个月不满4个月的休息不少于30天
3)怀孕满4个月不满6个月的休息不少于42天
4)怀孕6个月以上的休息不少于90天
5)手术同时放置宫内节育器的增加2天;实施输卵管结扎的增加10天。
【二】:婚育假规定
婚育假有关规定
1、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 天婚假。
2、《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3、《 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第 条规定:“ 男二十五周岁以上、女二十三周岁以上初次结婚为晚婚;已婚妇女二十四周岁以上生育第一个子女为晚育。”
“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假期外,晚婚的职工,增加晚婚假十二天;晚育的女职工,增加产假十四天,同时给予男方护理假十天;在产假期间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再增加产假二十天。职工休晚婚假、产假、护理假期间的工资、津贴、补贴和奖金,其工作单位不予扣减。”
4、《 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第 条规定:“ 产假期间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女职工,产假期满后抚育婴儿有困难的,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单位同意,可享受六个月至十二个月的哺乳假;哺乳假期间,按其工资、津贴、补贴总额的百分之八十核发;享受哺乳假的职工不影响晋级、工资调整和计算工龄。”
【三】:计划生育假期有哪些规定
导语:计划生育提倡晚婚、晚育,少生、优生,从而有计划地控制人口。计划生育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国家推行计划生育,主要的目的是使人口的增长同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相适应。有效的完成人口质量与经济同步增长。
计划生育休假并不是单独指女职工产假,而包含了婚假、女职工产假、宫内放节育环、取节育环、计划生育人流及引产多种假期,而女性职工视情况可依法享有假期。
计划生育休假规定:
1、婚假:凡符合婚姻法规定的休假3天,年满23岁3个月的女性及男方为初婚者可享受婚假共计23天(要参照身份证、结婚证及男方单位的婚育证明)。
2、女职工产假:正常产假为90天(可在产前休15天),难产增加15天(手术助产);多胞胎增加14天;晚育假增加15天;领“独子证”后增加30天。产后结扎输卵管的另增加21天假。女职工怀孕满7个月~产后小孩未满1周岁,暂停上夜班,每4小时内给哺乳时间40分钟。
3、宫内放节育环:自手术之日起休假3天,7日内不得安排重体力活。
4、取节育环:休息1天
5、计划生育人流及引产:妊娠 < 2个月流产休15天;妊娠大于2个月~4个月流产的休30天; 大于4个月休产假42天。
【四】:人大代表建议延长生育假
2016年是全面实施“二孩”的一年,然而不少家庭面对二孩诱惑望而却步,二孩政策出台,但相关的优惠政策却未曾完善,生育成本未有减轻,导致不少家庭有心无力。人大代表对于二孩政策有什么建议?下面就由小编为你整理相关资料。
二孩元年之育儿假
全面二孩政策已正式落地,但对于许多家庭来说,生二孩还存在诸多顾虑:产假太短,孩子生下来无人照料;养育两个孩子家庭负担加重;孩子入托入学问题难解决……为此,全国人大代表黄细花昨日专门呼吁,建议将生育假期从98天延长到180天,为二孩家庭减税,并提供免费入托、入幼服务。
www.shanpow.com_婚育假期。 个案
二孩妈妈:期望哺乳假能更弹性一点
吴女士是海珠区某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由于夫妻二人都是独生子女,早在2012年,她便完成了生二孩的“任务”。吴女士说,生老大的时候,她在四川的机关单位上班,本来有5个月的产假,但是由于单位人手紧缺,才休了4个月的假就被“召回”单位上班了。生二孩的时候刚好遇到丈夫转岗到广州来,她掂量了一下,干脆把工作给辞了。
“有些发达国家为了鼓励生育,连爸爸都可以休1年的陪产假,我们现在放开二胎,其实也是鼓励生育的一种措施,也应该考虑增加产假或哺乳假。”吴女士表示,目前每天1小时的哺乳假对于职场妈妈来说是远远不够的。“应该可以从人性化的角度,让职场妈妈增加哺育时间,如可以实行弹性化上班制度,产假结束回到岗位后,让二孩妈妈每天实行半天上班制,有半天的时间照顾孩子,或者可以提倡哺乳期妈妈在家办公等。”
家住雅居乐的黄女士于2014年11月生下了二孩女儿悦悦,由于女儿早产,身体比较弱,她希望尽可能地延长对女儿的母乳时间。作为外企的人力资源主管,在休完产假的几个月时间里,黄女士只能在上班期间百般抽空找地方“泵奶”,并存入公司的冰箱,到晚上回到家再温热了给女儿喝。
“‘背奶妈妈’的艰辛,很多人都体会不到。”黄女士表示,虽然按照《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这1小时哺乳假太尴尬了,我上班开车都要半个多小时,这一个小时,还不够路上来回。”据她了解,现在有一些企业规定,哺乳假可以攒着一起休,比如在产假后再休1~2个月,方便妈妈哺乳,但能休这个假的,大多没有工资,“因为生育保险没有补贴,公司只能按停薪留职让你休假。”
网民调查
希望生二孩能“加假”非“减假”
今年1月起,新修订的《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正式实施,当中取消了晚婚、晚育、独生子女假,并同时增加了陪产假天数和生育奖励假。对于大多数适婚年轻人来说,少了10天婚假,对于女职工来说,生一次小孩,减少育孩假期20天。
对此,广州市人大代表李静针对新版省计生条例面向各年龄层级广州市网民做了一份问卷调查,在接受调查的网民中,多数表示希望多获得婚育假期,更有利于国家二孩政策实施,稳步保障全国、省、市人口结构稳定。
调查结果显示,对于产假调整,接近九成网友表示希望增加产假,或恢复调整之前假期天数,多数网友表示,“虽然放开生二孩,但好多人依然不敢生,生二孩就应该有奖励假期。”
李静说,婚育政策应该以鼓励为主,鼓励年轻人早结婚,早生育,应该给予增加婚育假期的奖励。同时,计生政策应该是环环相扣、循序渐进的,如果支持青年多休婚假,多休育儿假期,可以更好地促进二孩政策落地落实。她建议,增加婚假天数到6天,增加产假天数,增加奖励生育假期,增加二孩哺乳假。
全国人大代表黄细花:
建议生育假从98天延至180天
“花姐”黄细花是此前推动“全面二孩”最积极的代表之一,随着政策的落地,她依然关注政策实施后所带来的各方面影响。今年两会,她带来了一个“关于制定相关鼓励政策鼓励育龄夫妇生育二孩的建议”。在建议中,她提出,希望国家制定相关鼓励政策鼓励育龄夫妇生育二孩,建议将生育假期从98天延长到180天。
黄细花表示,母亲在怀孕和哺乳期,要付出更多的时间和精力,会使职业母亲难以全身心投入工作,对用工单位也是一个巨大的负担。为此,政府应承担产假期间的用工成本,解决职业母亲生育小孩的后顾之忧。根据现行《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二孩产妇生育假只有98天,这么短的时间对于婴儿的母乳喂养是远远不够的。医学科学表明,6个月以内的婴儿最好是全母乳喂养。母乳喂养的好处早已成为国际共识,若新生儿母亲在孩子3个月时必须回归职场,会导致母亲被迫中断母乳喂养,母乳喂养时间缩短,不利于婴幼儿的健康。为此,她建议将生育假期从现在的98天延长到180天,以利于母乳喂养。
建议提供免费入托入幼服务
此外,黄细花建议,要鼓励二孩生育,首先要减免税收。她指出,如果仅仅计算经济账,对于父母来说,生养孩子是一笔亏本 “生意”,生得越多亏得越多,而家庭缴纳的税费却一点不少。从公平的角度来说,政府应向生二孩的家庭减免个人所得税。
此外,黄细花还建议提供免费入托入幼服务。她表示,全面放开二孩,对于适龄且符合政策的夫妇来说有诸多顾虑,其中一个重要顾虑是没有时间带孩子,工作和顾家难以做到两全其美。现在许多想要生二孩的夫妻都是双职工,如果女职工生完孩子后需要继续上班的话,必须有足够的、令人放心的托儿所。政府有必要提供免费的托儿所和幼儿园,缓解女职工的负担、减轻家庭经济压力。她呼吁,政府要逐步将托儿和幼儿教育纳入义务教育范围,由财政拨款资助,并完善城乡幼儿园的基础设施和师资配置。
【五】:产假工资规定2016
产假和生育是生育保险制度改革的重点。那你知道产假工资是如何规定的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到的产假工资规定,供大家参考!
产假工资相关规定
第一,保胎假,工资按照病假发
保胎假是由医生开证明,所以按病假待遇发放工资。
第二,产前假,工资按八成发。
www.shanpow.com_婚育假期。 怀孕7个月以上,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部分属于地方法规规定必须给假的情况,单位应批准其休假,工资按照员工以往每月实发工资标准的八成发。
第三,产假,生育津贴
在实行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支付标准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在没有开展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生育津贴由本企业或单位支付,标准为女职工生育之前的基本工资和物价补贴。
产假包括:98天+30天(晚育)+15天(难产)+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婴儿),领生育津贴。生育津贴是国家补贴给企业,用来发放产假期间工资的,但它的计算方法与公司在社保处的申报工资基数有关,所以实际中的生育津贴与产假工资并不相等,所以有规定:产假工资和生育津贴,就高领取,简单说来就是:
1. 如果员工的产假工资(即员工以往每月的实发工资标准,下同)高于生育津贴,那就按产假工资发员工就OK,生育津贴下来,归企业.
2. 如果员工的产假工资低于生育津贴,那可以先按产假工资发员工,然后生育津贴下来,将与产假工资的差额补给员工,剩下的还是归企业.
第四,哺乳假,六个半月按照工资八成发,再延长期间按七成发。
女职工生育后,若有困难且工作许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单位批准,可请哺乳假六个半月,工资按员工以往每月实发工资标准的八成发,再延长期间按七成发。
产假工资延伸阅读
根据上海市卫计委最新通过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规定,配偶的陪产假则由原先的三天增加到10天。
上海23日正式表决通过《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3月1日起施行的新《条例》,把原先的晚婚假和晚育假更名为婚假和生育假,假期天数保持不变,配偶的陪产假则由原先的三天增加到10天。
上海市卫计委主任邬惊雷在记者会上指出,晚婚晚育假更名后,受惠群体实质上是从原本符合规定的晚婚晚育者,扩大到符合法律规定结婚生育的公民和妇女,所以新《条例》不能单从婚假、产假和陪产假假期总数只多出七天来衡量。
中国是在去年10月29日的中共十八届五中全会上作出全面两孩的决策部署,各地方政府随后对国务院发布的改革完善计生服务管理的决定,制定相关实施办法。
《条例》调整后,上海人享有10天婚假(包括国定婚假三天)、128天生育假(包括国定产假98天),原先三天的晚育护理假调整为10天配偶陪产假。和天津、浙江、宁夏等已出台新计生条例的12个省份相比,上海128天的产假比作出180天产假规定的省份“缩水”将近两个月。
不过上海市法制办副主任刘平澄清,有的省份取消了晚婚假,然后对产假和陪产作出调整,以北京为例,陪产假一天都没有,其他地方则增加到10天到15天。横向比较,上海既保障了夫妻权益,又考虑到社会成本,且坚持了婚育福利“不做减法只做加法”的原则。
www.shanpow.com_婚育假期。 综合考虑上海育龄妇女的年龄结构、平均初育年龄、生育间隔、生育意愿及办理申请后的实际生育比例,邬惊雷说,三至五年短期内经测算,每年约新增两三万新生儿;在上海出生的流动人口平均每年新增两万人左右,仍在上海约30万余的分娩容纳量内。
法律解读
问:想请问女职工请产假,工资如何计算呢?是按基本工资还是按正常工资给?
答:■产假工资就是生育生活津贴
根据《上海市城镇生育保险办法》,城镇生育保险待遇项目包括生育生活津贴和生育医疗费补贴。其中,生育生活津贴可以理解为小伙伴们口中所说的“产假工资”。
参加本市城镇生育保险且符合生育生活津贴领取标准的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其生育生活津贴的享受标准取决于:
生育生活津贴享受期限(即产假天数)
生育生活津贴计发标准(根据生育妇女缴费情况核定,所需资金由本市城镇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产假天数享受情况相信大家都比较了解,小编不再赘述,下面主要来聊聊缴费情况如何影响生育生活津贴计发标准。
■从业妇女缴纳城镇社保累计满一年
月生育生活津贴标准为本人生产或者流产当月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高于本市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按300%计发,300%以上的高出部分由用人单位补差。
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低于本市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60%计发,但低于生育生活津贴最低标准的,按最低标准计发。
从业妇女生产或者流产前12个月内变动工作单位的,其月生育生活津贴按照其生产或流产前12个月内所工作的各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加权平均数计发。
生育生活津贴低于本人产假前工资标准(生育或流产前12个月内的平均工资性收入)的,由其生育或者流产时所在用人单位予以补差。
■从业妇女缴纳城镇社保累计不满一年
月生育生活津贴按最低标准计发。2009年起,生产或流产的生育妇女的月生育生活津贴最低标准按2892元计发。